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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妖谱(全集) 第三部 第五章 咸鼠

所属书籍: 百妖谱(全集)

    楔子

    没记错的话,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前一句好像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

    一碗,两碗,三碗……

    直到第三个大碗见了底,连一滴汤水都没剩下,桃夭才心满意足地抹了抹嘴,冲那目瞪口呆的老板竖起大拇指:“你到底是如何做出这金丝香肚面的?香肚这般香,汤头这般浓!这手艺全洛阳怕是找不出第二家了!”

    年轻白胖的小老板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拿搭在肩头的布巾擦了擦额头的汗:“姑娘言重了,自打我爷爷的爷爷那辈起,便以烹煮之技营生,这里头并没有多少秘诀,唯勤力二字罢了,煮面煮得多了,自能掌控其中分寸。只是洛阳第一断不敢当,姑娘若是喜欢,今后常来便是。您这样的客人,小店求之不得。”

    当然求之不得,放眼洛阳……不,放眼整个大宋疆土,能一口气吃下三大碗面的姑娘,哪个卖面的会不喜欢。

    桃夭将面钱放到桌上,摇头道:“你说的也不全对,我就知道有人天天煮饭做菜还是做得跟猪食一样,世间总有些事光靠勤力也是不够的。”

    老板挠挠头,也不好问她说的是哪路做猪食的神仙,只得边收钱边随意问:“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

    “打帝都来。”她起身离开,站在门口仰头看了看店招,哈哈一笑,“小朱记……小猪……我记下了,下次还来光顾。”

    “姑娘留步。”老板叫住她,顺手从热乎乎的烤炉上取了一个饼子,拿油纸包了递给她,“您是小店今日第一位主顾,这第一炉的烤饼送您,近日天寒易饿,拿去吃着玩儿吧,不收钱。”

    倒是个厚道人呢,桃夭接过还烫手的饼子,眯眼一笑:“这是我第二回来洛阳,上回来去匆匆来不及体会此地风土,这回倒是来对了,说不定因为你这间小朱记,我会喜欢上整个洛阳呢。”

    小老板的胖脸腾一下红了,想来到他家吃面的客人里还没有谁这般热情过,何况还是个年轻轻的小姑娘,他很不好意思地搓着手,结结巴巴道:“那……那以后常来啊常来啊!”

    桃夭点点头,眼睛却往灶台旁堆放调料的地方瞟了瞟,忽然问:“最近你店里的盐巴是不是经常莫名其妙地少了呀?”

    小老板一愣,抓头:“还真是呢,头天明明还有大半罐,第二天就只有半罐了。我当是自己记错,添满了便是,谁知没两天又剩下半罐了,我煮面做菜用不了那么多的。还检查了盐罐,也没漏。最近为这事颇为头痛。”他眨巴眨巴眼睛,奇怪地盯着桃夭,“可姑娘你是如何得知的?”

    桃夭装模作样背起手,绕到灶台旁边左看右看:“咳,我听家中老人讲啊,这装盐巴的罐子可不能用黑色的。”

    “为何?”小老板大惑不解地盯着自己那个黑黢黢的盐罐。

    桃夭凑近他,小声道:“黑色属水,水能化盐,五行相克啊,你的盐啊就是被你的盐罐子弄没了。”

    “姑娘你还懂这些?”小老板诧异道,“可我从未听闻黑色盐罐会闹出这样的事来。”

    “要不是看你煮的面好吃,人又厚道,我才不管这闲事呢。”桃夭伸手往盐罐上一扫,继续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听我的,换个别的颜色,只要不是黑色,我保证你以后一粒盐巴都不会失踪。”

    小老板半信半疑:“当真?”

    “我哪能白吃你的饼子。”桃夭拍拍他的肩膀,“告辞。”

    冬日清晨的洛阳街头,薄雾缭绕,行人稀少,许多店铺尚是大门紧闭,侥幸做成了第一单生意的小朱记里的小朱老板在犹豫了片刻后,将那盐罐里的盐巴悉数倒进一个新的土色罐子里,然后他朝店外看去,那一身红衫面容喜庆的小姑娘已然消失在游动的雾气里。

    很好,从昨夜到现在,天上一片太平,没有闪电,更没有打雷。

    桃夭像极了一个没有目的地的游客,悠闲地啃着饼子,一会儿往南,一会儿又折回来往东,走几步觉得不对,又转身往西,街头的行人渐渐多起来,太阳似乎也正在努力冲破阻碍,这是一个对洛阳百姓而言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上午,当然,那是在他们看不见桃夭抓在左手上的妖怪的前提下。

    黑色的盐罐当然是可以用的,在她把这只贪吃的咸鼠带走之后。

    跟鸡蛋一般大小的家伙,肥圆得像一只刚刚偷吃完的没有四肢也没有尾巴的老鼠,一身白毛上还沾着盐粒儿,此刻正鼓着腮帮子使劲哭嚎,大概是觉得自己大限将至。

    桃夭听得心烦:“再哭就把你扔到开水里化掉!”

    “我饿啊吱吱!饿得受不了才去偷盐吃吱吱!”咸鼠大哭,从眼里蹦出来的泪珠比它的头还大,一落在地上就溅开变成一朵小雪花,继而消失,也幸好会消失,不然这样哭下去,泪流成河真的能实现。

    桃夭停住步子,把它举到面前:“盐巴也不便宜,那胖小子做的是小本生意,你天天白吃好意思?若不是我顺路去吃个早饭,那小店早晚被你吃破产。”

    “关你什么事嘛吱吱!”它八成不知道桃夭的来头,倒委屈得很,“饿了是要吃嘛吱吱!”

    “给我好好说话,老吱吱作甚!”桃夭戳它的脑袋,软绵绵的像泄了气的皮球。

    “说再多也是个饿,我就是饿,我要吃东西!”它越发哭得厉害,身前仿佛下起一场小雪。

    桃夭最是讨厌无休无止的哭哭啼啼,索性松了手,由得这小东西跌落在地,因为身体太圆胖,还弹了几下才滚开了去。

    “总之,以后再被我撞到你偷人家盐巴吃,就把你的毛一根一根拔下来。”桃夭瞪着它,给了个小小的警告。

    其实,连警告都只能随便给给,就算下次真被她撞到它还偷盐巴吃,她也顶多跟这次一样把它拎走罢了,哪能真把它怎样,级别低微到不能再低微的小妖,连个像样的实体都没有,说话说重些都能把它们吓死,百妖谱上有关它们的记载也不过寥寥——产妇身周常有妖,凡人不可视,不知来处,形似无肢之鼠,子出附其身,以泪为食,笑有风,泣成雪,一生一人不可离,称咸鼠,无害。

    算是连蚂蚁都比不上的最没用的小妖怪了,不少人类从一出生起,便被这种妖怪缠上,毕竟它们在产妇还未生子前就聚集在附近,只等新生儿一落地,便争先恐后冲过去,第一个舔到孩子眼泪的,便是这场争抢的胜出者,从此它的命运便跟这孩子交织重叠,一生只能以这孩子的眼泪为食,永不分离,直到孩子离开人世,它的生命也告终结——真是诸多妖怪里特别无聊的一类了,长得微不足道,一生能干的事更微不足道,除了天天盼望依附之人泪流满面,没有别的期待,遇到命好的不爱哭的主也只能自叹倒霉,自己当初不顾一切选的人,忍饥挨饿也要跟他走下去,饿死是不会的,在没有意外伤害的情况下,它的性命只受制于此人,纵然饿瘪了也只是饿瘪罢了,实在忍不住便去偷吃盐巴之类的咸味之物,虽不如眼泪饱腹,聊胜于无总能抵挡一阵,最后的最后,随着这个人类的死去,无功无过了此一生。

    遇到这种妖怪,委实连惩罚都不屑,也不必的。

    今天这只咸鼠大概还算有点脾气的吧,可能是饿得太厉害脑子已经不清楚了,随便吓唬吓唬就算了吧。

    桃夭看看天,太阳已经露了大半个脸,显而易见的好天气不能浪费,不着急回去,起码今天要把洛阳城吃够玩够,这么一想,被咸鼠哭烦的心情顿时又好起来。

    正要走,身后却响起响亮的哭嚎声:“你就走啦就走啦!你不让我吃东西我哪有力气回家去!桃夭你这个坏人!”

    在它说出这样的话到桃夭回头的短短瞬间,它本应该以不同方式死十次了,桃夭甚至都本能地抬起了脚,理论上但凡能看见它的人都拥有一脚踩死或者一巴掌拍死它的能力,但桃夭最终没这么干,许多比它厉害千百倍的妖怪都不敢在知道她身份之后面对面骂她是个坏人,它居然骂得这么理直气壮,饿昏头的家伙真是什么都干得出来呢。

    “你认出我了?”桃夭转过身,蹲下来看着躺在墙边不肯起来的它。

    “你都不知这些年我走南闯北去过多少地方,见过多少人跟妖怪,早就听说过桃都鬼医的名号,我又不瞎,怎会瞧不见你腕子上怎么摇都不响的金铃铛。”它耸耸鼻子,“再说,你身上一股药草味,还有血腥味,反正怎么都不是这人世间的味道,不是桃夭是谁。”

    桃夭一笑:“以为是只知道吃的蠢材,原来是我想错了。”说着说着她突然脸一沉:“既知道我杀妖不眨眼,还敢这么跟我说话?”

    “金铃不响,尔无杀机。”它还是躺着不肯起来,吃准了桃夭不会将它怎样。

    “啧啧,说话还突然斯文起来。”桃夭瞪着这个不怕死的赖皮妖怪,将它说的话跟它此刻的模样一重叠,倒觉得有意思起来,笑着晃了晃自己的铃铛,“你就不怕它突然响起来?”

    “你这样的人物,杀掉我不觉得羞愧吗?”它竟理直气壮地把自己的渺小视为天大的优越,不要脸地滚来滚去,“反正你今天要么杀掉我要么请我吃盐巴,不然我就一直哭一直闹一直滚。”

    家里那只狐狸已经够不要脸了,想不到这个更胜一筹,身上长毛了不起?

    桃夭气得想笑,生平头一回被威逼请客吃盐……

    “我凭什么要请你吃盐?你偷东西本就不对。再不滚起来我可不客气了!”

    “我不起来!要么杀掉我要么请我吃盐巴!”

    路过的行人纷纷朝桃夭投来奇怪或者同情的一瞥,大概想的是好端端一个姑娘怎的对着墙根儿的空气说话,怕是谁家脑子不好的姑娘偷跑出来了?真可惜,长得那么喜庆。

    桃夭自然觉察到旁人的目光,心想老蹲这儿跟它纠缠也不是个事儿,算了,对这种毛茸茸的一哭就下雪的无赖,莫说杀心,竟连脾气都发不出来。

    可是,堂堂的桃都鬼医怎么能对一只小小的咸鼠投降呢?

    桃夭眉头一皱,暗暗咬了咬牙,将手伸向自己永不离身的小布囊……

    “唔唔,味道还可以,不错不错。”

    小孩脑袋那么大的盐罐里,咸鼠一头扎在盐巴里大快朵颐,只看到个毛茸茸的屁股露在外头,不多时便将一罐盐巴吃得一粒不剩。

    桃夭咬着一颗野草,了无生趣地望着面前结了冰的小河——实在不能原谅自己啊,布囊里随便一颗小药丸就能让它消失得一根毛都不剩,自己明明是要拿药的,可为何拿出来的是钱呢?拿钱也就罢了,为何还真去给它换了一罐盐回来呢……说好不投降的……唉。

    咸鼠躺在空罐子里打了好几个饱嗝,这才有了力气,心满意足从罐子里飘出来。

    “不少妖怪说你是个恶婆娘,你知道的?”它飘到她面前,吱吱笑出来。

    她白它一眼:“所以你现在无比感动于我的温柔善良,并且觉得那些妖怪都是瞎子。”

    “不啊,你真的很凶恶。”它坦白道,“但你还是请我吃盐了,所以以后再碰到这么说你的妖怪,我会跟它们说这么凶恶的人也拿我没办法,所以你们这些自以为比我厉害的家伙们在我面前还有啥可臭美的!”

    “你这是什么鬼逻辑!”桃夭哭笑不得,拿指头对准它脑袋一弹,跟弹个棉花球一样,眼见它在空中翻了好几转才停下。

    它抖了抖身上的毛,又飘回来道:“我说的有错?”

    “你开心就好。”桃夭吐掉野草,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巴,又看看天色,“你说你饿,盐巴请你吃了,你说你累了飞不动,我也把你送到你家附近了,以后不准再缠着我,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可我要是还吃不到眼泪怎么办?”它急急挡到她面前,生怕她走了,“盐巴只能暂时果腹,天天吃盐巴我会掉毛,还会呼吸急促,很难受的。”

    “怎么办?”桃夭冲它咧嘴一笑,鼓了几下掌,“那我真该替你选的那个人放鞭炮庆祝,你们咸鼠就见不得人家开心快乐,成天盼着人泪流成河,你要天天这么饿着,说明那人的日子幸福。反正你又饿不死。”

    “他幸福个鬼啊!”咸鼠沮丧无比,如果它有手,肯定要扇自己两个大嘴巴,“我也没想到当年我以绝顶的速度从那一群同类里杀出血路选定的人,结果会是这样……”

    闻言,桃夭顿时生了几分好奇心:“结果怎样?”

    “结果……你跟我去瞧瞧不就知道了,反正你也闲得很。”它眨巴着米粒儿大的眼睛。

    “我闲得很?”桃夭指着自己,“你可知此刻有多少妖怪盼着我救命?”

    “那你不还是在洛阳城里一个人吃面。”它不服气,“还跟我纠缠了好几个时辰!”

    桃夭一口气哽在喉咙,请客吃饭送客到家后换来的评价居然是纠缠?一只小屁妖怪竟敢把这个词用在她身上?

    “走吧走吧,我家就在前头,过了那座石桥便是。”它根本不在意她此刻的心情,转身朝前飘去,“瞧你一个人到处闲逛也挺可怜的。”

    别再说了,再说你就真的要死了。

    桃夭深吸了一口气,硬生生地把取毒药的手压了下去。

    想想桃都里的妖怪们,哪个见了她不是唯唯诺诺,敢同她较劲的,那也是自带毁天灭地真本事的大妖怪。那么,人界的妖怪是不是很容易活成脾气跟本事成反比的样子?大概还是欠收拾……

    从洛阳城南郊的这条无名小河到走过前头那座石桥,再经过一座名为“明镜寺”的小庙,便看见一座摇摇欲坠的草庐。总之这段并不算太长的路上,桃夭认真规划了至少二十种收拾咸鼠的方法。

    离草庐尚有十几步距离,便听到里头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走近,四面空空只有个顶子的破烂地方里,唯一像样的便是一床还算干净的蓝底儿棉被,棉被下躺了个银发凌乱皱纹满面的老头子,似在昏睡中,脸上透着一股不正常的红气,时不时咳嗽一阵子。身旁不远处,架着一口里外都烧得漆黑的铁锅,锅里也不知是烧的水还算汤,懒懒冒着热气,下头的炭火燃得半死不活。

    草庐之后是一面深灰围墙,延伸颇长,上头爬满枯藤,一副年久失修的样子。正对着草庐的位置,露着个两尺高的洞,大概是被野狗扒出来的,透过这洞口隐约可见墙后密集而萧瑟的野草。

    咸鼠落在那老头身上。

    桃夭指了指老头,拿眼神问它,这就是你当年选中的人?

    咸鼠点头,叹气不止。

    难怪连盐巴都吃不上……

    只有要饭的才会住在这样的地方吧,人到暮年却无处栖身,此生也是够潦倒了,一想到这只对她大不敬的咸鼠居然是这样的运气,桃夭“扑哧”一声要笑出来,但马上捂住嘴,怕吵醒那病中的倒霉鬼。

    可这样的人,居然不哭……咸鼠虽以眼泪为食,但食量并不大,据说一滴眼泪十年不饥,盐巴虽然也咸,但吃再多也比不得眼泪,这只咸鼠饿成这样,说明这人至少十年不曾落泪。一个把日子过成这样的人,十年不落泪,也是罕见了。

    桃夭正想着,身后忽然传来脚步声,回头,一个中年僧侣提着竹篮往这边走来。

    是那明镜寺的和尚吧,他抬眼一见桃夭,愣了愣,施礼道:“敢问这位女施主有何贵干?可是曲施主的亲友?”

    “他姓曲啦。”咸鼠插嘴道,“和尚是来送药的。”

    桃夭忙回个礼,顺口道:“不不,非亲非故,我不过一路人,本要往洛阳城里去,大概是走错了路。不知这位老先生是怎么了?”

    “原来如此,入城往那个方向才是。”和尚好心地给她指了指方向,旋即走到老头身旁,从篮子里取出几个馒头跟几瓶药,然后看看他气色,又摸了摸脉,皱眉摇摇头,低声念了句“阿弥陀佛”。

    “看样子病得不轻呢。”桃夭看着他打开药瓶,稍微将老头扶起来,小心将药水喂进他口中,可是喂多少也吞不下去,全顺着嘴角流出来。

    “怕是没有几日了。”和尚无奈地将毫无意识的老头放下,拿袖边擦了擦他的嘴,“脉息微弱得很,连水都吞不下了。”

    “大师认识这位要饭的?”桃夭脱口而出。

    “曲施主并非要饭的,不过一无家可归之人罢了。”和尚纠正道,“女施主无事的话,还是早些回去吧,天寒地冻,晚归恐家人担忧。”

    桃夭撇撇嘴:“他们巴不得我不回去呢,少个人跟他们抢饭吃。”

    和尚打量她一番,笑道:“看女施主神清气爽的模样,不似来自贫苦人家,想来是与家人闹了别扭,赌气不归?”

    “算是吧。别说我了,大师你既然跟这位是熟人,为何由得他大寒天的独自躺在这里,是你们庙里腾不出房间了?看他病入膏肓的样子,再这么冻着,那就真没指望了。”桃夭不解道,记得刚刚那明镜寺虽不比城中的大庙气派,但容纳一个人的空房间总还是有的吧。

    和尚叹气道:“是曲施主自己的意思,他说快过年了,他一定要留在这面墙前,白天黑夜都不能离开。我请了他无数次去庙里暂住,他都坚定拒绝,还说就算死,也要死在这里,请我万万不要干涉,能供些炭火给他,已是感激不尽。”

    桃夭愣了愣,再瞧那老头的面容,平平无奇,纵然年轻四五十岁,那五官也顶多算端正,反正无论怎么看,都不像个有故事的人。

    “他可是个神思正常的人?”桃夭看了看草庐后那面破围墙,跟他的脸一样没有故事,光秃秃的有什么可值得一个人拿性命相守?

    “曲施主心智如明镜。”和尚不但肯定,给的评价还很高。

    那就更奇怪了,桃夭没料到的,是洛阳一日游的开头,吸引到她的不是好吃好玩的东西,而是一个无家可归的老头跟一堵破围墙,真是见鬼。

    等等,咸鼠是故意要引她来的?毕竟这是它选定的人,如果他死了,它也是一样的结局。世上无论人类妖怪,不怕死的很少。

    “炭火不够了。”和尚看了看那头,起身对桃夭合十道,“既然女施主不着急回家,可否在此稍微照看一番,待我回寺里取些木炭回来,万一……中途有何不妥,劳烦来寺里通知一声。”

    桃夭毫不犹豫点头:“去吧去吧,我在这儿守着,万一你没回来他就死了,可别怪我啊。”

    和尚苦笑一下:“多谢女施主。”

    眼见和尚走远,桃夭才想起什么,转身高喊:“大师您法号什么呀?去寺里我找谁说呀?”

    “那是空云和尚,明镜寺里就只有他跟一个小沙弥而已。”咸鼠飘到铁锅旁,围着炭火转圈,“天气越来越冷啦。”

    “你这么多毛还怕冷?”桃夭坐过去烤手。

    “他怕冷,多少也会影响到我的,毕竟我跟他一辈子都分不开。”咸鼠又叹气,“你看我多可怜,又冷,又饿,还可能很快就死了。”

    “死了也不亏呢,好歹请你吃上了一顿饱盐。”桃夭搓着手,面带笑容,“被我请客吃饭的妖怪可不多,得了这份殊荣,你死也瞑目。”

    见她不为所动,咸鼠叹气叹得更重了:“见死不救的人,自己也不好过吧。”

    桃夭斜睨它一眼:“好过得很。你既然知我来历,就该知我规矩。”

    “我知道,治妖不治人嘛。”它飘到桃夭身前,唰一下落到她腿上,有气无力道,“他死我便活不了,你说这是不是我的绝症?当然是!你不救人我不勉强,可你救救我呀!”

    “滚!”桃夭又一指头把它弹开,“你可知烧纸给我的妖怪有多少?插队是最不要脸的。再说你连纸都没烧!”

    它从旁边飘回来,落到老头身上,沮丧得又要哭出来:“你瞅瞅这光景,纵是把我卖了也买不起烧给你的纸。”说着说着它干脆飘到地上,在几片枯叶上跳来跳去:“要不我以叶当纸,现场烧给你!反正你只是要个规矩而已。”

    “人命只看天意造化,弱肉强食,自然法则,他扛不过这场病就是他没有资格活下来,我若从旁干涉就是扰乱人界,懂了?”桃夭沉下脸,故意加重了语气。

    它呼啦一下飞起来,差点撞到她的鼻子,气哼哼道:“天意造化?你难道不是天意造化的一部分?人界这般大,你不去老李记老张记吃面,偏就去小朱记,若你我无这段缘分,老曲病死风雪便是天意,便是应该,我无一句埋怨,可现在天意明明把你带到他面前,这不是天不绝人之意吗!”

    桃夭略略一怔,扭头看看那垂死之人,想了想,问:“你真那么怕死?”

    它立刻回答:“怕!太怕了!”

    从六十年前开始,它就特别怕死。

    身为一只咸鼠,到今天还没选到能“一辈子”的那个人,掐算一下时日,它顶多还剩一年,一年之内再不能抢到人,它就得跟无数倒霉的同类一样,从生到死,不过饥饿又窝囊的三年。

    对,如果没有选到可依附之人,咸鼠的性命只得区区三年,还得忍着腹中饥饿,实属丧气。

    于是方圆百里每个孕妇的周围都潜伏着许多同类,就等新生儿呱呱坠地的瞬间展开它们决定生死的比赛,谁跑得最快,尝到这新生命的第一滴眼泪,谁便拥有了活得更久的可能。

    也仅仅是可能罢了,另一种倒霉的方式,是好不容易跑赢了同类喝到眼泪,千方百计才得到的依靠没活上几天便早早夭折,两命相依,一亡俱亡,说不定连三年都活不过。

    饶是如此,大家还是为抢人打破头,毕竟都寄望自己选中的人是长命百岁那一个。

    它已经想不起那个冬夜里他是使出了怎样的神力与毅力才赢得了最终的胜利,只记得在哇哇的哭声里,它喝到了妖生里第一滴眼泪,世人都道眼泪咸,到它嘴里却甜如蜜糖,太好吃了,原来能吃饱的感觉这么迷人。

    它选定的人,是曲秀才家唯一的儿子,说是曲秀才,不过是亲友邻人对曲父的尊称,想当年他十年寒窗,却屡试屡败,不曾博得半分功名,但放眼整个县城,也算是最能咬文嚼字的一个,年过四十才得了儿子,狂喜之余,给儿子起名复来,千金复来抑或功名复来都无所谓,总之老曲将挽回一切遗憾的希望都交给了小曲。

    小曲一开始就没有辜负父亲的殷切期盼,四岁不到便能背诵诗词百首,写的字也有模有样,甚至比不少年长者还要好,彼时凡来曲家拜访者,老曲对他们最大的炫耀便是让小曲奶声奶气地背完一首将进酒或者长恨歌,然后在大家羡慕的目光里享受作为“神童父亲”的满足感。

    那时候,它要么躺在小曲肩膀上打盹,要么无聊地躺在他的笔墨纸砚间发呆,明明是个好天气,家门外是别的孩子们喜悦的尖叫,小曲却只能老实待在房里诗词歌赋一遍又一遍地诵读,名家字帖一次又一次地临摹,只有这样才不用罚跪,晚上还能吃到好吃的。也偷偷跑出去过,被老曲抓回来后,他以为少不得一顿板子,可老曲没打他,拉着他一起跪在祖宗牌位前,不打不骂,只说他也不想把小曲关在家里,但若任他跟普通孩子一样在玩耍中虚度光阴,将来他又如何从他们之中脱颖而出,如何有光辉的未来,说着说着他居然哭了……小曲看着老父亲的眼泪与泛白的鬓边,忽然觉得比挨打还不好受——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年幼的小曲第一次在生活里找到了诗。

    面对父子俩,最遗憾的是它,为什么自己不早出生几十年?!明明选老曲才是正道,你看他,动不动就哭了,跟儿子说心里话时要哭,喝酒喝多了也哭,写诗写感动了也哭,莫名其妙不知道为啥也会哭……反观小曲,从出生到现在还真是一次都没哭过,大概是获得的赞扬太多,又或者天生皮粗肉厚,罚跪罚得还不够狠,反正这孩子好像就没有过特别伤心的时候。唯一一次是养的小狗死了,眼红红的埋了它,正要哭的时候,一只猫从墙头爬过,他便立时收了眼泪跑去追猫玩儿了,唉,小孩子的忘性大吧,也不是个好事。

    从那时候起,它便隐隐预感自己的将来不会很舒坦。

    老曲也没有真正舒坦起来,因为小曲的神童技能并没有随着他年龄的增长而更加闪光,他四岁时能背下的诗,比十四岁时还多,写的字也无多少进步,做的诗就更平庸了,小曲的神童之名,渐渐被时间消磨得一干二净,老曲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明明一直在读书,一直也很乖,怎的小时候的灵气说没有就没有了。

    小曲自己是无所谓的,在亲戚朋友面前表演背诗的场面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事实上连往他家来的客人都很少了,大家好像都挺忙的。他还是要读书,写字画画这样的工夫也要做,但除此之外可以做的事还有很多,比如如何让院子里的桃树不长虫子,如何改良家里的斗笠让它在大雨天时不漏水,衣裳染上墨迹要怎么洗才能彻底洗干净,不用钥匙怎么打开一把铜锁,怎么糊不同形状的灯笼,等等,生活远不止诗词歌赋啊。

    老曲的身体越来越不好,每次看到挽着袖子敲敲打打洗洗刷刷的儿子,他突然意识到,复来复来,什么都不复重来了……命吧?

    但偶尔老曲也会安慰自己,算了吧,就算儿子一直是神童又如何呢,连曾经如日中天的盛世帝国都在一夕间土崩瓦解,世间如他们这般生如蝼蚁的人们,还能在四分五裂兵荒马乱的时代里幻想出功名利禄黄金屋么。

    真的不能……连活下去都变得很艰难。

    年轻的皇帝除了年轻一无所有,皇位与国土早被外敌虎视眈眈,吃喝玩乐挡不住数万铁骑,蜀中江山终成他人囊中物,最惨的,连皇帝都被砍了头。

    皇帝掉脑袋的那年,老曲也病死了,本来身体就不好,又受了国破家亡的惊。

    十三岁的小曲守在老父亲的病榻前,握着一双冰凉的老手不说话。

    老曲也没有什么遗言交代,家里没剩下多少钱,只一间老旧宅子,也没剩下什么人,小曲不到一岁时曲夫人病逝,照顾他的乳娘也在去年告老还乡,有个打下手的小厮也因为几个月领不到工钱走人了,所以曲家最值钱的,就是小曲了。

    “你能……照顾自己吧?”老曲快闭眼前,气息微弱地问。

    “大门的锁都是我修好的。”小曲的脸在烛光里挤出笑来。

    老曲居然也笑出来,病糊涂了,总以为儿子还是那个奶声奶气背诗的小娃儿,他可有本事了,上房揭瓦,下河捉鱼,什么都干过。

    “等你有孩子了……还是要让他多念书。”老曲长长吐出一口气来。

    小曲点头:“要的。”

    老曲满意地松了口气,浑浊的双眼望着天花板:“复来……千金散尽还复来啊……”

    小曲把老父亲的手握得更紧了些,这样才能阻止他心里的话冒出来——从未得到过的东西,又何来“复来”呢……但他不敢说,怕父亲死得更快。

    三更天时,老曲走完了他的一生。

    它还是有点难过的,毕竟老曲在它有限的生命里不间断地出现了十三年,但更多的是开心,这回小曲该哭个痛快了吧,谢天谢地,它总算能吃上一顿饱饭了,十三年了啊,总吃盐巴实在没滋味,难受。

    可是它又失望了,小曲这个死孩子从老曲闭眼到下葬,一滴眼泪都没掉,在老曲坟前烧纸时,它看着小曲把从小到大在亲戚朋友面前背诵过的诗词从头到尾背了一遍,从天亮背到下一个天亮,然后才拖着发麻的腿离开。

    它猜,小曲应该从没有恨过老曲,不然他不会记得老曲最开心的时候是哪一段岁月。

    回去的路上,它看见他用力揉了揉眼睛,揉得通红,但始终没有掉下它期待的眼泪。

    一饿又是五六年,它才是欲哭无泪。

    四分五裂的天下没有任何改善,人们大概已经习惯了战火绵延的岁月,今天的皇帝明天的刀下鬼也不再是稀奇事了,盛年时积下的大好江山,毁起来委实容易得很,都说乱世出英雄,可英雄太少凡人太多,称霸天下的豪情壮志掩埋在求活下去的平凡愿望里,埋得太深,能否得见天日,无人知晓。

    小曲没有骗老曲,他能照顾自己,再乱的世道他都好手好脚地过来了,帮人抄过书,也跟账房先生学过算账,还在瓷器铺里打过下手,做得最久的工作是在乡下帮人种地,顺便帮不识字的乡民们写信读信,七七八八赚回来的钱基本够吃饱,有时还有结余可以存起来。

    十九岁的小曲不但长高许多,眉目也周正起来,虽说不上英俊,难得他为人开朗爱笑,总一脸不知愁滋味的模样,多少也是讨人喜欢的。常到村东头的小河边洗衣裳的翠儿姑娘就是特别喜欢他的一个,他教她将村子里一种不知名的野草捣碎取汁后加到水里,洗出来的衣裳又干净又不褪色,还在她闲下来时拿石子儿在地上教她写字,不知不觉间翠儿居然成了村子里识字最多的人。他把自己在外头的种种经历讲给她听,经常把她逗得哈哈大笑。每当村子里有什么节庆活动,翠儿总是第一个通知他,中秋端午元宵节,他们越来越习惯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捧着炒熟的放了一丁点盐巴的豆子当零食,坐在田埂上讨论月亮上有没有嫦娥,偷偷在大半夜爬到野山山顶,像一对傻子一样在嗖嗖的冷风里坐等日出,有时他也会嘲笑翠儿的手工太差,给他做的鞋子居然左右脚不一样大。

    总之,小曲觉得未来的生活里可能要多一个人了,现在就是要尽量赚更多的钱,才好正式向翠儿家提亲。

    朝气蓬勃充满希望的日子可真是让人高兴。

    唯一觉得要被气死的只有它……这小子居然陷入爱河了……听说情爱这种事特别让人心思舒畅,那他更不会哭了?气死了气死了!它难道要饿着肚子陪他一辈子??明明是个那么容易让人哭出来的时代,偏这小子运气那么好?!

    半年后,翠儿出嫁了,新郎是另一个镇子上殷实人家的儿子。

    婚事定下来前,翠儿曾哭着来找小曲,说不想嫁,要他快去家里提亲。

    小曲数了数自己藏在床底下的钱,其实都不用数,太少了。

    他还是去了翠儿家,钱不够胆量凑,他真心喜欢翠儿,那是他接近二十年的生命里第一次产生了要把余生交托出去的冲动。

    但是,胆量跟冲动在一大堆丰厚的聘礼面前一败涂地,不管他的表达如何情真意切,结果还是被翠儿妈拿扫把打了出去,边打边骂:“你个外乡人连养活自己都勉强还敢连累我闺女?她爹做生意赔了钱要债的天天来你能帮我们还还是帮我们去死?再敢来找翠儿老娘打死你!”

    屋子里,翠儿爹黑着一张脸,咳嗽得厉害。

    翠儿一开始还哭着争辩,甚至指责父亲根本就不该在这种时局下学人做买卖,母亲骂她不孝,她又急又气说不出话来,直到父亲咳出来一口血后,一家人的互相攻击才停止,然后老老少少抱头痛哭。

    他不知道怎么安慰这家人,但好像刚刚挨打的人明明是他,谁来安慰他呢?

    没有人。

    他悄悄离开了翠儿家。

    翠儿好几天没出现,他也没有去找她。

    又过了几日,翠儿红着眼睛站在他面前,那时已近傍晚,寒气很重,人站在外头从头到脚都找不到半点温度。

    光秃秃的土墙外,两人相顾无言,翠儿都不敢看他,低着头。

    北风嚣张,所见之处只得他们两个活物,世界在此刻寻不到生机似的。

    “以后就好好过日子。”他不需要她说话,答案早在心里,只从怀里取出老早准备好的东西,那是翠儿从前做给他的荷包,上头的鸳鸯绣得像鸭子,他塞给她,“也不知买点什么当贺礼,你自己揣着,看上喜欢的自己买。”

    翠儿的手僵硬地像木头,把荷包推给他,使劲摇头。

    他不收,又推回去:“能嫁得好是好事。天冷,快回去吧。”

    翠儿的眼泪越流越厉害,哽咽着想说什么,但还是说不出一个字。

    不用道歉,也没有怨恨,他摸了摸她的脑袋,送她到这条路的分叉口,只能送到这里了,以后的路,她要跟另一个人走了。

    他微笑着冲她挥手,目送她离开。

    蹲在他肩膀的它叹气,不是因为他失恋,而是从他的表情判断这回它还是没东西吃。这个家伙啊,到底什么才能让他哭出来呢?

    正想着,一滴亮晶晶的眼泪突然从它面前落下去,它惊诧之余赶紧冲下去一口吞下,抬头,他无力地靠在老树粗糙灰黑的树干上,身上灰黑的衣裳几乎跟这棵快枯死的树融为一体。

    第二滴眼泪还没有出来,便被他用力擦掉了,可嘴角还是挂着笑,仿佛只要不露出难过的表情他就不会难过一样。

    它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飘到他面前用力亲了他的脸颊一下:“你可算哭了!”它甚至盼望着他马上再爱上一个会嫁给别人的姑娘,说不定这样它一辈子都不愁吃喝了。

    总之那一天,小曲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独自走回去的,当然更不知道身旁有一只兴高采烈只差敲锣打鼓的妖怪。

    翠儿出嫁后不久,小曲离开了这里。

    老家是回不去的,祖屋在战火里烧了一大半,现在估计全塌了吧,当初出来谋生,还想着等攒够了钱的时候说不定天下也太平了,那时便能回去把家重新修起来,娶妻生子,然后教孩子读书识字,但不需要他把所有诗词都背下来,更不需要他成为神童。

    可是折腾了这么些年,修房子的钱远远不够,天下也没有太平,并且越来越不太平。

    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唯有年龄的增长不费吹灰之力。

    从小曲走到另一个老曲的过程里,他还去参过军打过仗,军队里起码能吃上饱饭,可是他不敢杀人,刀比笔重太多,总拿不稳,而且战场太难看了,他这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血,那么多离开身体的四肢,死的伤的堆叠在一起,人命在其中轻贱得连一张废纸都不如。终于有一天,他跑了,倒也不是怕死,就觉得自己在做一件毫无意义的事,再提不起力气。跑的时候还带着个受了伤的小兄弟,才十来岁,看到血还会吓哭的那种孩子,一路上担惊受怕地躲藏,实在没饭吃的时候他趁夜去别人家的果园里摘果子,末了却不愿当小偷,留了字据说借了多少果子以后必定偿还,并且留下了自己的大名。活下来不容易,小伤兵懂事,中途好几次都让他不要管自己了,他也动摇过几次,带着一个伤兵逃难实在是难,但最终他每次都说行我再送你走一段就走,却总是送了一段又一段,多走一段离小伤兵的老家就能近一段。小伤兵说家中尚有母亲与妹妹,村子周围的山上四季常绿,花果遍地,还能抓到肥壮的野兔,自己做梦都想回去。他听得很欣慰,甚至觉得那不只是小伤兵想回的家,也是他想去的地方。

    可惜最终的结果,是他们谁都没能去到那梦里的家乡。

    小伤兵死在了路上,临终前糊里糊涂地喊娘我要穿新衣裳。

    他找不到纸钱,把枯叶撕成衣裤的样子烧在荒地中的新坟前。

    战场是再也不会上了,虽然老家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他还是偷偷回去了,数年不见,等待修复的祖宅连最后一面墙都垮了,曾经还算热闹的小城里荒草丛生,能走的人都走了,剩下的老弱妇孺为了一小袋米的归属争吵不休。

    他在破败的家门口坐了整夜,翌日清晨离开了小城,走时只带走了大门上的一把铜锁,那是他向临终前的父亲证明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证据。

    会读书会识字,会种地会修锁,饿不死人的。

    他去了人多的大城市,除了偷抢拐骗不做,什么都做过。乱世谋生虽然辛苦,好歹攒下了一些钱,学人做些小买卖,明明是做好了完全的分析与准备,却赔本赔得一塌糊涂。有人说做生意要讲眼光讲运气,他便总想着是不是自己年幼时的光芒已然用尽了一生的运气,然后笑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一定是的!接受这个事实吧!

    没有运气,还有力气嘛,既答应了亲爹要照顾好自己,哪能食言。

    不管在小店里帮忙算账还是在马棚里替人刷马,他都相信世道早晚会安定下来,那时候一切都会好起来。

    也遇到过那么一两个心仪的姑娘,许是阴差阳错缘分不够,最终都是不了了之。他从不否认自己的势单力薄,照顾自己已是吃力,若再将另一个人硬拉进自己的人生,那便是害人了。

    一晃又是十多年,四分五裂的天下战火更盛,仿佛烧到了一个极致,波谲云诡的局面只等一个命定的人物挥刀决断。

    而他已经过了四十岁,是个彻底的中年人了,照镜子时常会发现几根白发在鬓边乱飘。

    他早已不再执着于有一个固定的居所,天下不定,走到哪里都不定。

    那天是年三十,他从破庙里出来往市集去时,从河里救了个失足落水的小娃娃,孩子年幼说不清父母住处,天寒地冻的,他只好将孩子抱回破庙,生了火取暖。哪知人在庙中,祸从天降,一群乡民不知怀着怎样的误会冲进来,里头的一名妇人一把抢过孩子大哭起来,那孩子也抱着妇人喊娘亲,他这要开口,其他人不由分说围上来将他打了一顿,边打边骂拐子不得好死,还有人说要拉他去见官。

    拐子?他心头哭笑不得,但怎么解释都无用,拳脚一点不客气地落到他身上。

    最后还是孩子母亲喊了住手,说既然孩子找到了,打一顿撵走就算了,无畏多生事端。

    然后他就被几条汉子架起来扔出了破庙,警告他马上离开他们的地界,再敢来村里拐孩子就真的打死他。

    他忍着痛从地上爬起来,擦掉嘴角的血迹,看着那群人远去的背影叹了口气,无辜道:“我真不是拐子啊,你们怎么就不听呢。”

    真是个糟糕的大年三十呢。

    他确实不敢再往那群人去的方向走了,惜命。

    一瘸一拐地走到市集上,他进了一间小店,要了一壶酒,一小碟卤肉。

    天黑前的市集还是热闹的,过年嘛,此地临近洛阳,人口比别处都多些,店铺民居的门窗上都贴了大红喜庆的春字与各式窗花,穿着新衣的孩童们在街头蹦跳欢叫,忙碌了一年的人们终于找到可以放下重担稍微喘息的一天,大多数人都携妻带子忙着往家中去,小店里的客人只他一个,店小二时不时来提醒一声今日会提前打烊。

    入夜,他抱着没有喝完的酒跟省着吃还没吃完的卤肉,走在四下无人的街头,远远近近传来的都是鞭炮与烟火的动静。

    他举起酒杯,笑嘻嘻地对自己说:“恭喜发财。”

    一饮而尽。

    它仍旧躺在他的肩膀上,打了个呵欠。

    四十年了,以为选错了人,但磕磕绊绊活了四十年,也不亏,只是明天又不知道要上哪儿才能偷到盐巴吃。

    但它很快就确定不用偷盐巴了,因为他哭了……一边嚼卤肉一边哭了。

    多少年了啊……终于!

    可是他哭什么呢?不是已经对任何事都不执着不难过了吗,四十岁的人了,该见的风浪都见过了不是。

    他边走边喝,每次一小口,奈何酒量太差,还是醉了。

    迷迷糊糊中他只见到前头有一处灯火,踉踉跄跄过去,才发觉又是一座小庙,不过不破烂,还有幽幽的香火气。

    他坐到门槛上,把最后几口酒倒进嘴里。

    酒壶骨碌碌滚落到一旁,他也歪过身子靠在庙门上。

    “四十岁了啊……连个跟我说新春大吉的人都没有……哈哈……”彻底醉过去前,他口齿不清地说。

    它落到他的大腿上,仰头看着这个跟从了四十年的男人,突然不屑地哼了一声:“不就是一句新春大吉。”

    明镜寺的老和尚说他运气不错,这般冷的天,喝醉的人倒在室外太危险,幸好半夜有人敲门,他出来才看见门口的醉汉。

    他赶紧向老和尚道谢,执意要将身上仅剩的钱捐给庙里,老和尚不要,说施主此刻比佛祖更需要这些银钱。

    他尴尬地笑了,原本身上的衣衫就简陋,挨了揍之后就更破烂,加上肿了的嘴角与眼眶,此刻的他大概比街头乞丐还要惨上几分。

    “他们误会我是拐子,打了我一顿。”他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解释,那些人不信,佛祖总该信吧,“我真不是……我……”

    “阿弥陀佛,施主不必解释。”老和尚笑着摆摆手,“做过的事不因解释与否而改变,佛祖看得见。”

    他愣了愣,笑笑,也双手合十道:“明白了,不说也罢。”

    临走前,他闻到厨房里传来的馒头香,红了脸捂着咕咕叫的肚子,问可否吃两个馒头再走。

    老和尚让小和尚领着他去厨房吃了一顿午饭。

    走时,他悄悄将仅有的几个钱放在厨房的案板上,也不知够不够这顿饭。

    离开明镜寺时,他突然问老和尚:“昨夜是谁敲的门?”

    老和尚摇摇头:“开门时并未见到有人,远远地倒像是有个人影,转进暗处看不真切。许是路过之人起了好心吧。”

    “那人影是往那头去了吗?”他朝左边指了指,“那边可住有人家?”

    “那边没有人家的,只得一座不知有几百岁的废园子,施主你还是往这头入洛阳城吧,人多热闹岂不更好。”老和尚旁边的小和尚忍不住插嘴道,神色古古怪怪的,“别去那头了。”

    “为何不能去?”他不解。

    小和尚小声说:“那园子荒废太久,周遭又无人气,恐会遇到邪祟之物。”

    “又从哪里听来的胡话。”老和尚敲了一下小和尚的光头,“心正何遇邪物。”

    小和尚摸着脑袋委屈道:“就集市上卖米的吴施主说的嘛。”

    “哈哈,多谢小师傅提醒了。”他笑着跟小和尚道谢,“我先去那头看看,再入洛阳城。”说罢又跪下向老和尚一拜:“救命之恩,我记在心里。”

    身后两条路,一条往繁华,一条往萧瑟,却不知动了什么心念,他此刻一门心思只想往那条冷清清的路上走。

    确如小和尚所言,这一路走来都不见人家,远远的山上看不到多余的颜色,只铺满深深浅浅的灰,狭窄的河水结了薄薄一层冰,岸边乱石中刺出青黄萎靡的野草,今日大年初一,喜庆之气没有惠及此地。

    其实他走过的许多地方都跟眼前所见很像,山河非人,也有悲喜,几十年的不安宁,江山如何展笑颜。

    唯一让人心动的,是空气里越来越明显的香气,起初只是些微的一缕,越往前走香气越浓。他边走边嗅鼻子,最后在一道光秃秃的围墙前找到了源头——有人在围墙那头生火煮东西,一口小铁锅支在红红的炭火上,锅里浓郁的汤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各种蔬菜与肉食在里头起起落落地翻滚,一只纤细白净的手捉了竹筷,不慌不忙地夹出滚烫的食物放到另一只手中的小碗里——他只能看到这么多,因为围墙上的破洞就那么大,猫狗能过,人不行。

    墙内坐的是应该是一位玄靴白袍的公子,他站在洞外,勉强能看到他小半个身子。

    也是古怪了,谁会大年初一跑到这荒无人迹的地方煮东西吃?莫不是被小和尚说中了……可大天白日的又是中午,真有什么怪东西也不会挑这时候出来吧?

    “吃点?”墙内人忽然开口,又似自言自语,“啧啧,煮多了些。”

    他一愣,里头的家伙在跟自己说话?

    “就是问你哪,要不要吃点?”里头的人仿佛看到了他诧异的样子,不慌不忙道,“我不是害人的鬼怪,锅里也没落毒,不小心煮多了,算你赶上了。”

    他不禁莞尔,想了想,对着墙洞盘腿坐下,施礼道:“在下只是路过,循香而来,得公子相请实在受宠若惊,就怕打扰公子雅兴。”

    “读过书的吧?说话还挺懂事。”墙洞里递出来一杯酒,“刚暖了一壶酒,喝点儿?”

    他犹豫片刻,接过来抿了一口,甜丝丝的,口感比昨天喝的温和了许多。

    一碗装了一半热汤菜的碗又递出来:“东西虽好吃,仔细烫了嘴。”

    实在是香,他忙接过来,吹了吹便举筷夹菜放到嘴里,不知对方用了什么神仙汤料,平平常常的藕片与芋头经它一煮竟比寻常鲜甜百倍,去了鱼刺切得薄如纸片的鱼肉一点都没烂,入口即化,实在是难得的美味。

    “公子厨艺了得,太了得!”喝尽碗里最后一滴汤水,他不禁竖起大拇指,“只是不知公子为何……”

    “过年,家中亲戚太多,吃个饭都不清静,我索性躲出来。”公子慢悠悠地举起木勺搅动汤汁,“吃饭便吃饭,人情应酬败胃口。”

    听声音,这公子年纪颇轻,说出来的话虽简单干脆,却有勘破世情的从容明透,莫名让人心生欢喜。

    “也是的。”他端起酒杯又抿一口,笑道,“我年幼时,每逢节庆,家中也是宾客盈门,每次我都少不得要背诵诗词无数为亲友们助兴,然后赢得赞誉一片,只可惜我没有公子的本事,不然也学你这般寻个无人处自起炉灶,美酒佳肴。”

    “碗拿来,再吃。”公子伸出手。

    他忙递过碗去,这第一口酒菜下了肚,之前的拘束感渐渐抛诸脑后,满心想的只有那锅里的菜,以及放进口中时美妙的滋味。

    不知来历,甚至不知长相,彼此间还隔着一道墙,却像没有任何阻碍,两个萍水相逢的人在大年初一的寒气里专心吃饭喝酒的样子,竟在这四周无颜色的荒凉之地里弥漫出真诚的热闹与活力。

    只怕那公子真是准备了太多食材,煮了一锅又一锅,吃不完似的,酒也多,不知不觉他已喝光了三壶不止,昨夜的酒不好喝,怎么喝都带着苦,下了肚烧心烧肺的难受,今天的酒怎么喝都甜,醉了也不难受。

    围墙两边的话也越来越多,从诗词讲到天下,从战乱讲到日常,他从神童到老曲,从翠儿到小伤兵,把生命里忘不掉却很少提起的人从心底里挖出来,一个一个说给墙里的人听,说当年留在人家果园里的借据不是写着玩的,他前几年路过那村子时,真的去还了钱,只不过债主一脸茫然,说常有人来偷果子,偷就偷了吧,这年月谁都不好过,临走时还送了他一袋新摘的桃子,甜得很,现在想起来还回味无穷。又说起昨天挨的打,觉得憋屈,但老和尚说的也不错,别人信还是不信,他都不是拐子,反正孩子没有死于非命,这就很好,想明白这些也就不那么憋屈了。

    “我不是要饭的,也不是拐子,我就是我,我叫曲复来!”他醉醺醺地指着自己比涂了胭脂还红的脸,“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复来……”说着说着,他沿着围墙滑下去,醉眼蒙眬地看着灰白厚重的天空,“可是啊……我爹没复来……翠儿没有复来……小伤兵也没有复来……我本来很年轻的,一不小心就长白头发了……年华不复来……半生奔波,除了一个破包袱一身旧衣裳,什么都没有,跟我想过的日子一点都不一样。”

    “还喝吗?”围墙里又递出来一壶酒。

    “喝啊!酒逢知己千杯少!怎么不喝!”他接过酒壶,喝得滋滋有声,又撑起身子使劲往洞里看,“公子啊,要不我过来?咱俩碰个杯如何?”

    “不可。”公子断然拒绝,“我貌丑,不喜见人。你若敢越过围墙,我立时就走。”

    他哈哈一笑:“男子汉怕什么丑,小小年纪能有你这般见地与气度的,再丑都是好看的。不过你不愿意我就不过去,吃饭喝酒又不是赏花赏月,瞧不瞧得见样子没所谓。”

    酒菜又吃一半,两边都在打饱嗝。

    “你想过的日子是怎样?”公子忽然问。

    他打个酒嗝,嘻嘻一笑,往四周乱指一气,同时念道:“吾有十亩田,种在南山坡。青……青松……青松……”

    “青松四五树,绿豆两三窠。热即池中浴,凉便岸上歌。”公子一字不差地接上来,免了他舌头打结的尴尬。

    “对对对……一字不差!”他拍掌道,“好日子就是这么过的。我啊……”他放下手,费力地坐起来靠回墙上,“我还想再等等,兴许很快就好了。”

    一点雪花随着北风飘下来,还没落地便消融无踪,也勉强算瑞雪兆丰年了吧。

    “那就再等等。”墙内传来衣裳窸窸窣窣的声音,公子似是站了起来,“今日年初一,不承想却与你这路人吃了一顿新年饭,也算痛快。新春大吉,恭喜发财。”

    他愣了愣,旋即笑出来:“几十年都不曾有人这样祝福过我了。你看,吃了你的饭我也不能回报什么。”他拽过自己的包袱,从里头摸出一把老旧但依然光亮的铜锁,从破洞里扔了过去:“这是我祖屋大门的锁,本来它坏了,我又给修好了,那年我才十一岁。我爹临终前要我照顾好自己,我说我连门锁都能修,哪能照顾不好自己。这么多年了,我没有做贼,没有成匪,也没有当拐子,难是难了些,起码没死于非命,他日黄泉下见了老头子,我也理直气壮了。今日与你有这缘分,门锁不如送你留个纪念,虽不值钱,但说不定是个吉祥之物,哈哈。”

    一只手拾起那把铜锁,公子似乎轻轻笑了一声。

    “那我就收下了。”

    “公子这是要回去了?”他问。

    “酒足饭饱,该回了。”墙内传出收拾东西的动静。

    “公子贵姓大名,他日再见,我们再吃一顿好饭如何?”

    “免贵姓……姓冼。他日……怕要二十年后了,二十年后你若还记得今日这顿饭,便来此再聚吧。”

    “二十年?”他本想追问为何要这么久,但终是没有问,只笑道,“那二十年后我还来此处。”

    “嗯。告辞。”

    “告辞。”

    墙内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废园内外又恢复如常,也许因为那顿饭的烟火气还在,还能抵消试图涌过来的颓败与落寞。

    身子还很暖,几十个冬天过来,今天最舒适满足,完美得像一场梦。

    他又原地坐了好一会儿,直到雪越下越大时才起身离开。

    走着走着,他回了好几次头,大约是酒还没醒吧,总觉得眼前的路上并不止他一个人。

    他用力晃了晃脑袋,都自己照顾自己这么久了,再多二十年又如何,抬头,雪花落在他的眉毛上。

    过年了,不宜哭,宜笑。

    被窝里的老曲不知梦到了什么,笑得特别高兴。

    空云和尚把了脉,将他的胳膊放回被子下头,紧锁的眉头舒展了不少,说:“曲施主脉象平稳许多,应该已无大碍。看来这回的药是对了症了!”说罢又看看四周,面露疑色:“只是这草庐里有些奇怪。”

    桃夭专心看着铁锅里即将煮开的汤汁,头也不回地问:“哪里奇怪了?”

    “暖。”和尚直言,“太暖了,与草庐外相比简直两个世界。”

    “这两天本就不冷了嘛。”桃夭撇撇嘴。

    “还是很冷啊。”和尚走到草庐边,伸手往外一挥,赶紧缩回来,“女施主,你来试试。”

    “有啥好试的,草庐里有火炭嘛,周遭暖一些再正常不过。大师你不回去庙里继续熬药救人,纠结这些做什么?”桃夭举起木勺往汤汁里舀了一勺喝下去,顿时露出陶醉的表情,回头见和尚还在,舔着勺子道:“大师,我这一锅可是肉汤,你不怕闻多了佛祖怪罪?”

    和尚无奈,起身道:“那我先回寺里去了,这边还是劳烦女施主费心照看,曲施主能逃过一劫实属不易,阿弥陀佛。”

    “大师,”桃夭突然叫住他,“你才是费心的那个。老曲与你非亲非故,为何这般照顾?”

    和尚双手合十:“当年曲施主囊中羞涩,却连一餐斋饭都不肯白白领受,贫僧虽未见过多少世面,但对这样的人,心里总是敬重的。”

    桃夭笑出来,说得就像这家伙现在就不囊中羞涩了一样。

    和尚匆匆离去,这几天他都按时煎好了药送来,不知是他误打误撞配对了药方,还是老曲命不该绝,反正老曲的烧是退了,人虽还在昏睡,喂些米汤还是能咽下去了。应该是死不了了。

    咸鼠舒服地躺在炭火旁的地上,说:“简直跟春天一样舒服。”

    桃夭没理会它,又舀了一勺汤汁喝下去。

    “谢谢你救了老曲。”咸鼠扭过头看着她。

    “少胡说!我可没救他!”桃夭翻了个白眼,“这几天你可看见我用了一颗药在他身上?”

    “可你把火麒麟的指甲扔到了炭火里。”咸鼠爬起来,盯着燃烧正旺的炭火堆,“我知道那东西见了火会如何。草庐里这么暖,光靠炭火可不够。”它飘到老曲身旁,又道,“他这个病,寒气怕是第一凶手,纵然挪到明镜寺的房间里也够不上此刻的热度。”

    桃夭哼了一声,偏不承认:“我往炭火里加那玩意儿是为了尽快把这锅汤熬好,可不是为了保他性命。你要谢就去谢那和尚,坚持给老曲用药的是他,不是我。”

    咸鼠咂咂嘴:“好吧好吧,就当你是熬汤。我不坏你规矩就是了。”它飘回桃夭身边,仔细看她的脸:“你熬汤的样子,倒是一点都不凶神恶煞。”

    “你用尽全力化成冼公子的样子,倒是一点都不英俊。”桃夭突然抬头,眼里尽是讥笑,“只有一半像人?”

    咸鼠身子一晃,差点跌进锅里:“你发现啦?”

    “冼公子?咸公子吧。”桃夭撇撇嘴,“如今天下可算太平,此地依然人迹罕至,由此可见二十年前他哪来的狗屎运被‘路人’敲了庙门救下一条命,活过来后不往那繁华之地去,反而鬼迷心窍往这废园而来,不是你干的还能有谁。你虽无用,大小还是个妖怪,努努力还是能蛊惑人类的。”

    “蛊惑好难听。”咸鼠不服气,“我能化成半个人类已是耗了大力气,还得把枯枝落叶石头化成锅碗食物,不过是想着年初一跟他吃顿饭道个新春大吉而已,哪里算是蛊惑了。”它转身看着睡得正酣的老曲,放缓了声音,“他的六十年也是我的六十年哪,我从他呱呱落地到风烛残年,见他哭,见他笑,见他无数相逢别离,喜乐坎坷,他是个一生都没有光芒的人,鲜衣怒马高官厚禄连个影儿都没沾上,费了无数力气也仅仅只是活下来而已,世间与他相似之人颇多,我见惯了,心头也无甚波澜,只是回想他这一生,又觉得哪里不妥当,有人一起吃年饭道恭喜算什么呢,遍地可见嘛,可他偏就没有。他若讨人嫌也就罢了,可又不是嘛。所以你看看,人类的际遇好奇怪。”

    桃夭笑笑,又喝一口汤,说:“你不服?”

    “也不是不服,就觉得不对。”它认真道。

    “这样不更好,他过得事事顺心了,你不更要饿肚子了。”桃夭往汤里加进各种蔬菜肉类,深吸了一口气,“饿肚子可不好受。”

    它突然得意起来:“早些年我也这么想,可后来我觉得不划算了,一个人老伤心难过泪如雨下,很容易死得早啊。你看啊,我虽常饿肚子,但活得久啊,这是不是还得归功于老曲?我陪他吃了那顿饭,他高兴了好多年。”

    “再高兴不也还是混成这副模样。”桃夭朝老曲努努嘴,“他是不是又去做赔本生意了?”

    它叹气:“时运不济。但总比早年间好多了,不打仗多好啊。老实说他也没有你看到的那么糟糕,其实也存了些钱,置一间小房子足够了,只是一个人漂泊惯了,便不再热衷定下来了,这次故地重游,一来是给明镜寺捐香火报答当年救命之恩,二来……”

    “冼公子是来不了了吧。”桃夭果断接过话来,瞟它一眼,“以你的本事,二十年前那顿饭已经耗尽力气,不可能再化成人形了,一半都不行了吧。”

    它垂头丧气,默认。

    “那你麻烦了。”桃夭幸灾乐祸,“你家这个虽看起来好脾气的样子,实际上比牛还倔,等不到冼公子他可能就要把自己埋在这儿了。”

    它抬头,苦恼地说:“我以为他等不到就会走的。”

    “走了也会再回来的。”桃夭嗅着锅里的香气,“人总是会特别怀念生命里遇到的好东西。尤其是这个人一辈子就没遇到过多少好东西。”她顿了顿,又道,“你那顿饭可能是他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好东西。”

    它愣了愣。

    老曲披着被子,半眯着双眼把桃夭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你是……冼公子的侄女?”

    “不像?”桃夭瞪大眼睛,“不对啊,你都没见过我……我舅舅。”

    “见过一半,但也觉得那肯定是个聪慧雅致清风拂面,又带着一丝桀骜不驯的冷气的人。”老曲回忆的眼神在桃夭脸上戛然而止,“你一定像你父亲吧?”

    桃夭垮下脸:“你意思是我长得不如我舅舅清风拂面?”

    老曲笑道:“不一样的。你像从年画里走出来的姑娘,喜庆得很。”

    “切!不用你夸赞。今日我是来替我舅舅赴约的。”她一翻白眼,拿出一把已见锈渍的铜锁,塞到他手里,“这是他临终前给我的,说二十年前与一故人有一饭之约,他来不成了,让我一定要来,还非要提前到,不守到年初一不准离开。”

    老曲的笑容凝固了片刻,缓缓道:“已经去世了啊……”

    “我那舅舅从小就体弱多病,大夫断言他活不过三十,估计是他能吃,活到前年才没了的。”桃夭编谎话编得一本正经,朝铁锅努努嘴,“他老人家特别嘱咐我若在此地遇到一个像要饭的但又不是要饭的姓曲的老头子,一定要请他吃一顿好饭。”

    “他果然是守信之人。”老曲摩挲着那把铜锁,沉默片刻后,忽然兴致勃勃地挪到铁锅前,望着在汤汁里翻滚的食材,笑道,“没错了,当年就是这么一大锅五花八门的东西,我跟你舅舅吃光了几大锅!”

    “那就……接着吃呗。”桃夭取过碗来,给他舀了满满一碗,“不好吃你也不能怪我,我又不是我舅舅。”

    他伸手接过,稍微吹了吹,小心吃了一口,细嚼慢咽的。

    “如何?”

    “好吃。”他吃一口,笑一下,老脸上每道褶子里都填满了久违的欢欣,仿佛手里捧的是金山银山。

    桃夭顿时得意起来:“天寒地冻,能吃到我煮的八宝什锦热汤锅该是何等幸福!”

    “嗯,幸福。”他喝光碗里的汤,又送出空碗,“再来。”

    又一碗下了肚,表情是越吃越高兴,眼睛却越吃越红,最后居然掉了眼泪在碗里。

    桃夭不想问,也没打算安慰一个吃饭吃哭了的老人,只自言自语般道:“该哭时不哭,不该哭时却哭,可真奇怪呢。”

    老曲听了,揉揉眼睛没吱声,直到连吃了四碗之后才擦擦嘴,说:“哭也是很花力气的,越难过越要攒着力气,不然更做不了事了。”他看着红彤彤的炭火,笑:“可是啊,所有攒下来的眼泪从没消失过,它们像冰块一样哽在我身体里,心头一热的时候,它们便也跟着化一化。我这番话,你这样的小姑娘怕是不会明白的。”

    桃夭夹了一块肉大嚼:“我跟你可不一样,我想哭便哭,想笑就笑,连悲喜都不能由着自己,如此人生未免太扫兴。”

    “你当然不会跟我一样。”他笑道,“你比我晚生了好几十年呢。”

    桃夭瞪他一眼:“纵是与你同时生,我也不会跟你一样。”

    “嗯,也是。看你小小年纪却自有一番气势,这点跟你舅舅倒很像。”他赞同地点点头,“不像我最好,否则一生平庸,虽于乱世中挣扎而过,行将就木之时一事无成。”

    “千金散尽还复来……你爹怕是真要失望了。”桃夭把锅里最后一点汤舀给自己,喝完,满意地打了个饱嗝,“行了,饭吃了,我舅舅的遗愿也算达成了。我得走了。”

    他的脸因为饱餐与温暖泛出健康的红色,见桃夭说走就要走,忙叫住她,并伸出手去,不知从哪里摸出来的一小块碎银子躺在手心里:“说来惭愧,二十年前我没有什么好东西相赠,二十年后也没有,你不嫌寒酸就收下吧。多谢你费心请我吃了一顿好饭。”

    闻言,桃夭转过身,毫不犹豫从他手里抓走银子:“唉,跳蚤再小也是肉啊,总比那不值钱的铜锁好。”

    “爽快。”他笑,这小丫头嘴里没一句好话,却很不讨人嫌,“多谢姑娘不嫌弃我这无用的老头子。”

    “若世上无你,你家大门的铜锁无人修理,没有人教翠儿识字,小伤兵也无人埋葬,至于掉到水里的小崽子,今年说不定都结婚生子了。”桃夭背对着他,掂了掂手里的银子,“没记错的话,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前一句好像是……天生我材必有用?”

    老曲一下子愣住。

    “我猜你在黄泉路上遇到你爹的话,他未必会揍你。”桃夭收起银子,挥挥手,“后会无期。”

    “你都知道?”他突然喊出来,但旋即又释然,“一定是你舅舅讲的,难为他都记得。”

    舅舅……呸!这几天是怎么了,不是被借去当老婆就是当侄女,白白让那些妖怪占了便宜!

    桃夭不做回应,两步跳出草庐,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外头果然还是冬天啊。

    傍晚时的小朱记,生意比早上好了许多。

    桃夭坐在靠外头的地方,不慌不忙地吃面。

    头天来他家买走一罐汤汁是绝对正确的,有这锅浓汤打底,哪怕煮个野菜都是美味。这么好吃的地方,怎么也要在回帝都前再光顾一回。

    忙着给客人们上菜的小朱老板,一张圆脸比平日里更红润,方才有个媒婆样的人来找他,不知跟他叽叽喳喳说了些什么,他就红了脸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媒婆临走时他还送了一块排骨给她。

    “姑娘是要回去了?”他瞧着桃夭的面碗快见底,忙过来给她添了一勺热汤,“天寒,再喝点。”

    “该回去了,平白被些闲事耽搁了。”桃夭喝一口汤,依然竖大拇指,“好喝!不枉我大老远找你买汤。”

    “姑娘若住在洛阳就好了,来我这儿也方便。今天的面不收钱,当是为你饯行了。”他认真道,又朝放调料的地方努努嘴,“你给的法子果然不错,换了盐罐后一粒盐巴都没少过。”

    桃夭忍住笑:“那这碗面你是该请客的。”

    “不够你再说,今天管饱。”他笑着指了指热气腾腾的灶台,“我先忙去了。”

    “刚刚那婆子是来给你说媒的?”桃夭好奇问了一句,“我看你的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

    “嘘!”他顿时窘迫起来,十分害羞地搓着手,“还没定的事……不好说,不好说。”

    桃夭“扑哧”一下笑出来:“这有什么好害臊的,你看你那没出息的样子。”

    “怕自己不够好,配不上人家姑娘。”他憨笑,“听说她倒是愿意的……啊,不说了水开了!”

    桃夭摇头一笑,低头哧溜哧溜地把最后一根面条吸进嘴里。

    这时,外头一阵喧闹,不知哪里的大户人家路过,轿辇车马浩浩****,连跟随的家丁侍从都衣帽光鲜,队伍扬起的尘土里,多是艳羡敬畏的目光。

    短暂的热闹过去后,街头又恢复了老样子,行路散步的,高声叫卖的,讨价还价的,填满市井日常的始终还是寻常男女。

    这人世,有珠冠锦衣,更有柴米油盐,无论光彩平庸,这天地四季,过往未来,总该是人人有份的。

    城门前,桃夭突然停下,头也不回道:“你还要跟着我多久?不是说了不用送我吗!”

    一直飘在她身边的咸鼠停在她身后:“跟着老曲那么久,诗书礼仪我也是自小学起的。你救了我性命,无论如何都要送一送的。”

    桃夭回过身:“你倒是提醒了我,虽然我并没有给老曲治病,但如果你非要说我救了你的命,我也不推辞了。我对病人的规矩你也该知道的?”

    “做你的药,我知道。”它忙说,“我愿意啊!你不嫌弃我就好。”

    “都说了嘛,跳蚤再小也是肉。”桃夭伸出手去,却突然想起咸鼠并没有爪子,只好勉强拿食指拍了拍它的脑袋,也算是盖章了,“行了,回去吧,你家老曲这种一无是处的倒霉鬼,只有你会愿意留在他身边。”

    “我……我只能跟着他啊,不然我吃什么!”它分辩道,旋即又好奇地问,“你们桃都也跟人界一样吗?桃都里的妖怪也有如我这般艰难的?”

    桃都……不知不觉离开那儿已经好久了。

    桃夭想了想,说:“桃都里的妖怪有没有像你这么艰难的,不好说,但绝对没有像你这么无赖以及大胆,明明是个废物,还敢在我面前放肆的。”

    咸鼠眨眨眼:“我觉得你可能是在夸赞我?”

    “滚。”桃夭干脆道。

    “好。”咸鼠作势要走,飘走几步又停下来,转身对她道,“你还会救许多人的,对吧?”

    桃夭皱眉:“还要说多少次,我治妖不治人。还有,我迟早要回桃都,人界死活与我无关。”

    “可我觉得你会保护这里。”咸鼠眼睛里有光彩,仿佛确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桃夭觉得这话来得突兀,脱口而出:“凭什么!”

    “我也说不好。大概是你吃面时美滋滋的样子,也可能是你在看害羞的小朱老板时露出的慈祥的笑容,还可能是你把火麒麟的指甲扔进炭火里的那一刹那。”咸鼠说罢,冲她咧嘴一笑,“那么我就回去了,桃夭大夫走好。”

    这妖怪也不知乱七八糟说些什么,桃夭哼了一声,看着它圆滚滚的身躯往来路飘去。

    凭什么?

    就凭吃了一碗面?

    就凭小朱老板对未来害羞又期待的傻样子?

    就凭那些生如蝼蚁也要挨过千难万险活下去的家伙?

    还是……凭那些她亲眼所见的,不经意间的相依为命?!

    她站在洛阳冬天的夕阳里,竟不自觉地排列出一堆答案。

    可是,为何要回答这个问题?

    她甩甩脑袋,一定是吃太饱了脑子有点堵。

    算了还是快回去吧,出来好几天了,也不知那兄弟俩回去没有,柳公子磨牙肯定不管自己死活,但苗管家一定很担心自己,都怪这小东西碍事,白白浪费了她这么多时间。

    此刻,一阵奇异的微风撩动了她的发丝,完全没有这个季节该有的凛冽,倒有那么些春风拂面的轻快暖意——笑有风,泣成雪——那妖怪肯定还在笑,且笑得很开心。

    她冲着咸鼠的背影做了个砍死你的动作,暗暗道:“以后再让我碰见这么麻烦的东西,直接毒死完事!”

    可她心头狠话刚说完,那飘在半空中的咸鼠突然一分为二,仿佛被利刃瞬间切开的果子,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便形神俱灭。

    街头人潮如织,除了桃夭,没有人看见一只小妖怪的意外。

    桃夭冲过去,不论空中还是地面,没有任何痕迹,只在空气里残留着一股异常的震动。

    她攥紧拳头,环顾四周,人来人往中不见半分异常,她不信凶手能在她的面前来无影去无踪,极快地平复下心情,凝神聚气再往空中细细看去,果真在人群之上隐约见到一只蜿蜒如蛇的透明之物,因只得一个浅浅的轮廓,纵是神仙异士也得是眼力极佳者才能发现。

    不论那是什么,敢在她面前杀掉她救下来的妖怪,简直难得。

    暮色渐浓,北风又起,穿梭街市中的人们,没有谁注意到站在人群中冷冷望着某个方向的红衣姑娘,以及自她腕上金铃发出的清脆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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