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桃花人面皆不见,相识何如不相识。
“叮铃铃,叮铃铃。”
阳光轻漾,秋风穿叶,配上清脆的铃声,窗口如画框,刚好框住一派秋日午后的好景色。
“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断肠声。”一直立于窗前不曾回头的许承怀忽然念出了这两句,“姑娘腕子上的金铃,声音很是动听。”
你若知道这铃声是催命之音,怕就不会觉得好听了……磨牙又尴尬又紧张地望着这位不知轻重的骷髅公子。
“啧啧,不知该夸你腹有诗书还是骂你不会说话。”桃夭笑看着自己的铃铛,“把我如此乖巧可爱的金铃铛都说晦气了。”
骷髅公子分明笑出了声,旋即转过身,空洞的眼眶对着桃夭:“姑娘不如别急着走。”
“承怀,”他肩头的虫虫不解道,“他们要走便走,何故挽留?”
“嘘……”他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我只是有件事总也想不起来,多一个人,或许能多一个帮我记起来的机会。”
桃夭打量着他,笑嘻嘻地指着自己:“我长得很提神么?”
“不够美貌,但看着很喜庆。”骷髅公子诚实道,“多看看你那张提神的脸,兴许我便想起来了。”
桃夭立刻垮下脸来,横抱着手臂道:“想记起啥?活着时有几个老婆还是临死前私房钱藏哪了?”
磨牙暗自叹气,起了杀心还能胡说八道的,大约也只有她了。
“都不是。”骷髅公子忽然朝她走过来,停在一步开外的地方,微微低下头,正视她的眼睛,“我想不起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此话一出,满室俱寂。
桃夭愣了好一会儿才“哈哈”笑出来:“这事重要么?”
“重要。想不起来我会很难受。”骷髅公子又扭头看向自己的肩膀,“丫头,你可还记得?”
虫虫叹气道:“怎会不记得……”
“真的?”骷髅公子忙将它捧到手心里,急急道,“快告诉我,我是怎么丢了性命的?”
虫虫想了想,说:“你素来身子弱,常染风寒。那年秋天,你失足落入外头的荷塘之中,幸好我及时将你救起,可你还是寒气入体一病不起,最后……死在我怀里。”
骷髅公子沉默片刻,又问:“那荷塘……还在吧?”
虫虫道:“在呢,连水都不曾少一滴。”
“还在啊……”骷髅公子缓步往房门走去,“我去看看。”
桃夭正要跟出去,却被苗管家挡住:“此物诡异。”
“不怕。一副骷髅能闹出多大的事。”桃夭笑笑,朝他背上的司静渊努努嘴,“不如你们先行离开,剩下的事,交给我们便是。”
“可我担心那妖孽……”
“没事。”她狡黠地一握拳,“乱来的,会被我捏死。”
苗管家皱眉:“我先把大少爷带出去安置妥当,再回来找你。放你们几个在这里,我不安心。几个人出来,便要几个人回去。”
“快把这家伙带走吧,不必回来找我们。”桃夭冲他一吐舌头,“就冲着这个月的工钱还没领,我怎么也得平平安安。”
苗管家哭笑不得,叮嘱了一句“万事小心”后,便背着司静渊迅速离开。
他行走江湖多年,刀光剑影习以为常,人头落地不皱眉头,再凶险的事都扛了过来,身上伤痕无数,深深浅浅,但再深的伤,也没有哪条能伤到心里去。唯独这次是例外,身体没有遭受半分损害,但偏偏伤得最重,到现在心口还隐隐地疼着。
如果可以,他此生都不想再回到这个地方,甚至连回头看一眼都不想。
见苗管家带着司静渊离开,磨牙望着桃夭,压低声音问:“不能留了?”
金铃过处,片甲不留……从无哪次是例外。
“此妖危险。”桃夭收起笑容。
磨牙皱眉:“因为它知道太多?”
“知道太多?”桃夭撇撇嘴,“就是什么都不知道才危险。”
磨牙一愣。
桃夭径直走出房门,来到后院的荷塘边。
枯败的荷叶与草枝颓丧地漂在发黑的池水上,午后的阳光也挽救不了这里的死气沉沉。
骷髅站在荷塘边,沉静得像一座雕像。
桃夭走到他身旁:“这可不是赏风景的好地方,一潭死水。”
好一会儿,骷髅方才缓缓道:“那年秋天很冷啊……池水更冷……”
虫虫停在他的掌心里,轻声道:“还是进屋去吧,过去的都过去了,何必再想起来。”
“有的事,必须要想起来。”骷髅说罢,突然攥紧了虫虫,旋即整个人往荷塘里倒下去。
“承怀!你!”虫虫大叫。
“喂你干什么!”桃夭也大叫,因为骷髅倒下去的瞬间,也拽住了她的胳膊。
“扑通!”水花四溅……
“哗啦。”
一块石头被扔进水里,水花过后,平静的荷塘**起一圈圈涟漪。
许承怀站在窗前,手里擦拭着一只精致的银杯,桌上摆着另一只已经擦好的,两只杯子是一对儿,杯身上都刻着并蒂莲,这是他特意给自己与莲歆的交杯酒准备的,花了不少心思请师傅打造而成。
三天后就是他的婚礼,而他已经幻想了无数次莲歆乘着花轿来到家门口,在欢天喜地的乐声中被他牵进属于他们的新生活的场面,甚至想好了他们要生两个孩子,一儿一女,连孩子的名字他都想好了。
想他一个家无祖荫、身无长物,只晓得读书写文章的穷书生,也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竟能与莲歆这样好的姑娘共谐连理。
三年前,他在集市上摆摊替人写书信,风大,信纸吹得满天飞,他忙着去捡,又不小心打碎了砚台,墨汁把他新买的衣裳染得一片狼藉,路过的好事者纷纷窃笑,说果真百无一用是书生,连几张纸都抓不住。正狼狈时,有人来帮忙,穿着朴素的清秀姑娘把拾起来的纸叠在一起,还细心地拂去上头沾染的尘土后递给他,笑吟吟道:“春风顽皮,公子今后万不能大意。”
蹲在地上的他,抬头见了她的脸,说什么春风顽皮,她的声音她的笑,就是此生见识过的最怡人的春风。
此后,莲歆但凡路过集市,十之八九会“无意”地经过他的小摊,从最初的互相点头问好到之后的闲聊三两句,两个年轻人的相处在平淡而舒适的气氛里慢慢默契起来。
起初,莲歆总以找他写信给远方的亲戚为由,在他的小摊前尽可能地多留些时日。可不久后他发现,莲歆并非那些目不识丁的乡野女子,她不但识字,还念过不少书,他随口一句诗词,她都能接上下一句。莲歆的父亲是个账房先生,难得的是眼里并非只有银钱,虽非富贵之家,但对唯一的女儿也是视为掌上明珠,不但吃穿上不亏待,还教她读书识字,说女儿家光会针线还是不够的。
不过,当他拆穿了莲歆的“谎话”之后,姑娘只是含羞一笑,说了句自己的字不及他写得好看,便化解了尴尬。之后的日子,莲歆几乎成了他最贴心的帮手,生意好的时候,她帮他洗笔研墨,有时还要耐心地一遍遍安抚耳朵不好使、脾气又急的老头老太太们,也不知是她脾气太好还是天生讨人喜欢,自打她到他身边帮忙之后,来找许承怀的客人们渐渐多起来。
忙碌之余,他的视线总会情不自禁地追随她的每个举动,真是喜欢她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无需多余的嘱托,只要一个眼神的交换,她立刻会意,事无巨细,统统打理妥当。说来她并无绝世之貌,小家碧玉、普普通通,但与她相识的时间越长,他越肯定只有身边这个女子能给他细水长流的幸福。
时光如白驹过隙,相识一年多之后,终到了谈婚论嫁的这一天。莲歆父亲素来开明,并不嫌弃许承怀无父无母无家业,倒是很欣赏他的才情与淡然良善的性子,觉得有这样一个女婿也很好,难得的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要紧。于是,婚期很快便定下来。
好在还有这间祖宅,虽有些老旧了,但细细打扫一番,再挂上红绸红灯笼贴上红彤彤的喜字之后,倒也有了让人期待的新气象。
三天之后,这里就有女主人了。
许承怀擦着杯子,嘴角情不自禁地扬起来。
“扑通!”
又一块石头砸进了荷塘里,动静把刚刚停在树枝上的鸟儿都吓跑了。
他从习惯性的甜蜜畅想中回过神来,对着窗外喊了一声:“虫虫,你若是闲得慌,帮我去胡婶那儿看看,若被套绣好了便取回来。胡婶拍胸口说过今天能完成。”
坐在荷塘边扔石子的小姑娘回过头来,懒懒地说:“晚上再去吧。胡婶的手脚出了名的慢,现在去怕要白跑一趟。”
“那你过来,帮我一道整理整理柜子。”
“哦。”
小姑娘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泥土,慢悠悠地朝屋子这边走过来。
所有认识许承怀的人都知道,他还有一个小名叫虫虫的妹子,与他相依为命。
许承怀虽是一介穷书生,但并非那类只喜关在家中读书的呆子,身家虽不丰厚,但也以游走名山大川为人生乐事,多少怀着一颗闲云野鹤的心。经常在赚到些钱后便踏上旅程,盘缠用尽了,又随遇而安地在当地寻个差事,替人卖字画,教孩童读书认字,甚至在酒馆里跑堂,他都做过,只要赚够下一程的旅费,立刻踏上行程。
漂泊不定的日子过了好些年,终于,三年前他到底是回到了老家连水乡,安安分分地呆在了爹娘留下的祖宅里。不过,随他回来的,还有虫虫。他跟大家说虫虫是他亲妹子,当年生活困难,母亲在生下虫虫后便将她送给了远房的亲戚,此番他路过外乡,机缘巧合下与妹子相认,且亲戚一家的日子也十分艰难,他索性将虫虫带回老家,兄妹二人再不分离。
其实是个漏洞百出的谎话,但谁也没心思去在意一个穷书生家里少一个多一个妹子,毕竟世道越发乱起来,自顾尚且不暇,哪还管得了别人家的事。
许承怀确实是独生子,没有妹妹。
他与虫虫,是在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辰州相遇的。
四年前的初春,大约是他最倒霉的一段时间。刚到辰州不久,他仅有的盘缠便被贼人扒走,偏又在这时染上了风寒。半死不活地晕倒在街头时,他被一个出来化缘的老和尚救了,对方还将他带回庙里休养。
他感念和尚的救命之恩,病好之后也没有立即离开,而是主动留在庙里做些挑水洗衣的粗活儿,有时也帮忙抄写经书。且这座庙算是当地大庙,有上百僧众不说,还有一座据说由皇帝亲笔题字的藏经阁,九层高塔里收满了佛经与各朝各代的名著典籍。
他喜欢游历,同样喜欢读书。这藏经阁于他而言,简直是一座难得的宝藏。在征得住持的同意之后,他在做完自己的工作之余,可以留在藏经阁中饱览群书。
怕是再没有比这里更好的读书环境了,青灯古佛,无欲无求。
小半年时间里,他大约读完了第一层的一半藏书,且他是真心爱书之人,连翻书时都小心翼翼,生怕弄坏弄皱哪怕一页,读完之后必要用袖口在封面上掸一掸,方才端正仔细地放回原位。
但百密也有一疏,尤其是遇到运气又恰恰不太好的一段时日。
那晚,他点着油灯在藏经阁一层的角落里读书,确实是本好书,读得他如痴如醉,直到凌晨才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之后他还忍不住掩卷沉思。突然松懈下来的脑子偏在这时走了神,他竟稀里糊涂地睡了过去。也怪他倒霉,一只小老鼠窜出来,碰翻了油灯。
很快,火苗在书架底下蔓延开来,一本书接着一本书燃起来。
他睡得极沉,竟无丝毫察觉。
“快起来快起来!着火了!”一个尖尖细细的女子声音在他耳朵里炸开来。
他脑子里“嗡”的一声,猛睁开了眼,旋即吓出一身冷汗,赶紧脱下外衣扑打火苗。
幸好醒得及时,只是四五本书烧起来,三两下扑灭,未酿成大祸。
他擦着冷汗喘着气,心有余悸地坐在地上。
突然,他心下一惊,这个时候的藏经阁里,除了他绝不会有别人……那刚刚,是谁喊醒了他?那声音如此逼真,断不是做梦。
“是谁?谁叫醒了我?”他有些慌张,四下看去并无人影。
“以后还是不要看书看到夜深吧。不然藏经阁被烧掉的话,你就是千古罪人。”一团微小的白光,从书架高处缓缓落下来,停在离他一尺之遥的地方。
他捂住嘴,身子往后一仰,却不料脑袋重重地撞在书架上,疼得他“哎呀”一声喊出来。
半空中传来“嗤嗤”的笑声:“果然是个不聪明的人,难怪差点把这里给烧了。”
他捂住后脑勺,又惊又疑地问:“你你……你是何物?怎的会说人话?”
白光不以为然道:“我也是在这儿看书的。”
他咽了咽口水,结巴着问:“你……你是鬼还是妖?”
“反正不是会把这里烧掉的笨蛋。”白光停在他旁边的一本书上,渐渐收了光芒,细看之下,却是一只如蝇大小的虫子,身体扁得像一片树叶,四只脚。
居然只是一只小虫子……他竟松了口气,但马上又提起心来,世上哪种虫子能说人话?!这分明还是妖怪啊!
“你……”他指着它,“果真是妖?”
“是啊。”虫子坦白道,“你姓许是吧?我听到和尚们喊你许施主。”
“是……我叫许承怀。”他脱口而出,旋即又有些后悔,听说有些妖怪若知道了人类的姓名,便能用妖术做出各种伤害对方的事情。
“许承怀……”虫子反复念了几遍,“挺好的名字,跟你这个人一样平平无奇。”
“你究竟是什么?”他依然忐忑不安。
“妖怪,百知。”虫子回答。
得到了肯定的回答,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百知?你的名字是百知?”
“以你的才智与见识,应该是没有听说过的。”虫子不客气道。
“我确实没有听过你的大名。”他竭力平静下来,“我第一次看见活的妖怪。”
“说的好像你见过死的妖怪?”
“只是一种比喻。”
“这也不是比喻呀,我第一次看见像苍蝇一样的妖怪,这个算比喻。”
“我只是表达我的惊讶。”
“这并不是表达惊讶最好的方式。”
“等等,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东西?”
人类对妖怪的恐惧,居然化解在一场奇怪的争论里。
他对所有人保守了秘密,关于藏经阁里住着一只妖怪的事。
虫子比他还爱看书,它说自己在藏经阁里住了两年,已经看到了第八层。
之后的无数个夜里,藏经阁里不再一片死寂。许承怀发现,自己知道的典故虫子都知道;自己不知道的,虫子也知道。渐渐地,跟虫子一起谈古论今成为了一件有意思的事。它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许承怀自卑之余,对其相当佩服,后来竟有些相见恨晚之意。
有一天,他颇遗憾地说:“可惜你是一只虫子,若你是个人类,我定要请你喝酒吃饭,才不枉相识一场。”
虫子问:“酒好喝?”
“你没喝过?”
“我一般喝露水。”
“……应该比露水好喝。”
“那我又当回人类吧。”
“什么?”
“看书,别说话。”
第二天,虫子不见了。
一连七天,都没有在藏经阁再遇见它。
他以为是自己说错了话惹恼了它,所以它不告而别,毕竟是妖怪,脾气应该是古怪的。
但心里还是隐隐失落,没有它在一旁提点讨论,独自看书好像失了许多趣味。
可是第八天夜里,虫子回来了,以一个清秀小姑娘的模样。
他比第一次遇见它时还惊讶,那么小一只虫子,怎的说变成人就变成人了?
问虫子怎么办到的,它说告诉你你也不能理解,不如把时间用来喝酒。
他这才想起之前说过的话……不过是随意的一句,虫子却放在了心上,还如此大手笔地把自己弄成了人类的模样才回来“赴约”。
寺庙里自然是没有酒的,他领着它,不对,现在该称呼为“她”了,趁夜出了庙门,往街头一处尚未闭门的小酒铺而去。
他没有多少银子,酒铺里也没什么好酒,但她显然对酒这个东西很感兴趣,竟然当水一样喝了一杯又一杯,最后自然是醉了。
夜深人静时,他背着她走在一地的月光里,听她趴在自己肩头背诵各种诗词歌赋,也是奇才了,醉成这样还能一字不差。
她背了一路的诗,最后在他耳畔梦呓般道:“高兴……好多年啦,没有人跟我喝酒,也没有人在我身边……”
他笑笑,说:“只知看书,身边真要有人,你怕是还嫌吵哪。”
她枕着他的肩膀“呼呼”睡了过去。
他想,自己这一生也算精彩了。虽没多少钱,但也走了不少地方。虽然有些不走运,但居然有机会背着一只妖怪走在小城的夜色里。他甚至觉得,在读书这件事上,他跟她是可以成为知己的。
这一晚,他没有急着回庙里,怕她万一醒过来耍酒疯惊动了和尚,于是背着她到了河边的凉亭里,脱了自己的外衣给她披上,虽然也不知妖怪怕不怕冷。然后让她舒服地靠在自己怀里,一觉睡到天明。
他不知几时也睡着了,醒来时,发现她正枕在自己的腿上,明明醒了却也不起来,只是睁大了眼睛看着自己。
他愣了愣,揉了揉眼睛,问:“醒了?”
她答:“都睁开眼了,自然是醒了。”
唉,她还是不能理解那些隐藏在话语之下的东西,总是那么认真。
“那你还不起来?”他又问,“一会儿有人来了,看见咱们这样子,怕是要说闲话的。”
“我在看你的脸。”她直白道,“书中描写男子好样貌的词句,好像确实都能用在你的脸上。”
他一怔,慌忙把脸扭开,顺手把她扶起来:“你也不是头一天认识我,无端端说这样的话让我如何回应?”
“我并没有问你什么,你为何要回应?”她眨了眨眼睛,“藏经阁里光线太暗,之前没有看得太仔细。”
“好了好了,该回去了。”他起身,却不由自主地歪倒下去,幸好被她一把扶住。
“怎么了?”
“脚麻……”
“啊,那必然是我压的。”
“嗯,必然。”
“可你之前为何不将我推开?我并未要求你做我的枕头,我在地上也能睡。”
“地上又冷又硬,磕了头是会痛的。”
“你喜欢我?”
他一阵猛咳:“你你……怎的说这种话?!”
“我瞧见许多书上描写的男女之情大抵如此,喜欢谁就不想对方挨饿受冻,更不愿其受伤生病。”她一本正经道。
他哭笑不得:“这些事……不能全部照搬书上说的来验证啊。”
“书上说的总不会错。”
“好好好,不如我们先回去再说?”
每次的争论都是以他的投降告终。
之后的日子,一切如常,无数个浮着幽幽沉香气味的夜里,他与她挑灯夜读,有说笑,但更多的是争论。
跟她相处越久,越发觉她是一只极其认真的妖怪。
然而就在这一年的夏末,藏经阁被毁,一夜惊雷,偏就劈中了藏经阁,惹起大火,哪怕众人极力扑救也未能挽回。
他吓出一身冷汗,那晚他与她恰好去了酒铺,遇到雷雨难以归去,索性给了老板几个钱,让他同意他们在酒铺里呆到雨停。
她却不以为意,说:“有什么好庆幸的,纵然你我身在藏经阁,我也不会让你被雷劈死。”
可他还是心有余悸,并感叹生死无常,于是决定就此结束旅程,回老家去寻个长久的差事,过过安稳日子。
她要跟他回去,不容他说不的样子。
起初他也为难,虽是妖怪,但毕竟是姑娘的模样,随他一个大男人住到家里,怕是很不方便。但这些日子的相处,好像又平白生出了些牵挂,看惯了她如今的模样,容易忘记她是只妖怪,觉得抛下她独自离去又不太妥当。
只好编个谎话了,从此许家就当多了一个女儿吧。
那天清晨,他拜别了住持与救他回来的老和尚,毅然踏上返回连水乡的路。
离开辰州那天是很热闹的,不光是因为前夜的大雷劈了藏经阁引来无数热议,官府也忙得不可开交,衙差们大街小巷地穿梭,据说是在城中某处挖到一具白骨,推测其生前是个年轻女子。
而这些对他们而言已经毫无意义。快到正午的阳光非常毒辣,他跟她戴着斗笠,一边抱怨着炎热的天气,一边走出了辰州的城门。
不知回到连水乡后,自己的生活会有怎样的改变。
他一面想着,一面看了身旁的她一眼,出门游**多年,总是两袖清风,可这回却多了个妖怪妹子,不知是上天的厚赐还是玩笑。
他摇头一笑,向着家乡的方向加快了脚步。
“这些都搬走?”虫虫盯着被他从柜子里挪出来的书本。
“嗯。”许承怀拿绳子把书本捆起来,“跟私塾的乔夫子说好了,这些书都送给他,正好给那些家贫买不起书的孩子读一读,也省得他再多花钱了。”
她皱眉:“这些书不是你的心头爱么?何苦搬走送人?”
“能让更多人读到,这才是书籍最大的意义呀。”他笑道,“且这本来就是个衣柜,待莲歆过门之后,少不得要多好些衣衫,总不好让她同我一样满屋子乱放吧。”
她没作声。
“帮我再找根绳子来,回头我们一道把这些书给乔夫子送过去。”
“为了给她放衣裳,你连书都不要了。”她站在他身后,并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他回头,愣了愣,从未觉得她的视线像方才那样,冷冷的没有一丝感情。
“不是不要啊,是给它们找了更有意义的去处。”他笑出来。
她环顾房间,又道:“这宅子也不大,你成亲之后,是不是把我也要搬走?”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你比书重多了,我怎么搬?”
“你的玩笑不好笑。”她看他一眼,转身出了房门。
他一头雾水地挠着头,不明白这丫头今天是怎么了。算起来,她随自己回来老家生活也这么些年了,虽也有闹脾气的时候,但基本都是为了某本书中某个观点而起的争论,他早已习以为常,赠书这事也不是今天才有,从前他送书给别人,她并无意见,今天这场脾气,委实来得莫名其妙。
他走回窗前,见她提了水,走到搭着花架的院落一角给花草浇水。
他们刚回来时,花草枯败一片。角落那里原本种的是他最喜欢的花卉,从前这里一到春季便是一簇簇鲜活绚丽的颜色,可惜自父母离世之后,他也无心情照顾,后来离乡远行,更是由得这些花草自生自灭,如今眼见着此处已了无生机,他本想将这些半死不活的花草一并铲除,却被虫虫阻止了。她说,虽然弱了些,但还未彻底枯死,既是喜欢的花,还是试试看能不能救回来吧。
想到幼时,母亲常带着自己在这里玩耍,教他说出每种花的名字,父亲则在不远处摆下小桌,一壶清茶一本书,一下午的时光就这样恬恬淡淡地过去。记得这些花种还是母亲亲手撒下的,如今许家只剩他孤单一人,连花草都不愿留下来。
那天,他捧着一片枯叶说,都这样了,肯定救不回来的。
她说只要她想它们活,就一定有法子。
既然知道她的性子,也就明白她的认真是不容否定的,所以他只好随了她的意思,由得她去打理这片毫无生机的角落。
意料之外的是,不到半年,起死回生,记忆里那块充满花与阳光的好地方又回到了面前。抚摸着枝上含苞待放的花蕊,他又惊喜又惊讶,也问过她是怎么做到的。她说她读过许多关于园艺栽种之类的书。
真是一只神奇的妖怪,居然只靠书籍就能创造奇迹,能认识她算是一种幸运吧?!
父亲留下的小桌子还在,他打理一番之后仍将之摆到了原来的地方。跟父亲当年一样,一壶茶一本书一下午。跟父亲唯一的区别是,他身边不是目不识丁的母亲,而是学识渊博的虫虫。
只要不下雨,他们大部分的闲暇时间都在这里度过,跟在藏经阁一样,捧书对坐,为书中的内容悲悲喜喜、吵吵闹闹。
他曾问过虫虫,打算留在他身边多久,还问她妖怪是不是也要嫁人啊,如果她有意中人,一定要说出来,他会以十二万分的真诚送她离开并且祝福她。
虫虫说,她还在研究究竟什么叫“意中人”,弄明白了再回答他。
他想笑,觉得她有时候真是傻得可爱啊,有些问题,在书里是找不到答案的呀。
此刻的窗外,她仍同往常一样,细心地浇灌着每一株花草。
他走到她身后,说:“要不要去买一套新衣裳,我瞧见方老板的成衣铺里又多了好几件衣裙,颜色可好看了。”
所有姑娘都会为新衣新鞋这件事开心吧,虽然不知她今天为何不悦,但总归还是希望她高兴起来。
“不用了,身上这件已是最好的。”她头也不回地说。
他蹲到她身旁,笑道:“等莲歆过门之后,你就轻松了,不用每天都给我烧饭吃。莲歆的手艺很好,做的饭菜你一定会喜欢。”
“不会有谁的手艺比我还好。”她淡淡道,“我看过的有关烹饪的书籍,大约比普通人此生吃过的饭菜还多。”
碰了几个软钉子的他,也觉得无趣,起身叹了口气:“我去把饭菜热一热,你浇完花就回来吃饭。”
他走出几步,又回头看去,夕阳下,她的身影在花架前显得特别单薄而孤独,而她由始至终都没有看他一眼。与她相识数年,只在今天觉得彼此之间有一道墙,但也可能之前就存在,只是他从未发现?!
三天时间转瞬而过,婚礼当天,许承怀一身新郎装束,在为数不多的宾朋的陪伴下,兴奋又焦急地等着新娘的花轿。
可是,直到日落也没有花轿的踪影。
莲歆家在连水乡东头,离许家顶多两个时辰的脚程,天都快黑了,再慢的轿夫也该到了。
许承怀越发不安,早在两个时辰前他便想出门去看看。宾客们劝阻了他,说新郎新娘在婚礼之外的地方碰头不吉利,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被什么耽搁了,连水乡素来风调雨顺人心安稳,不会有事的。可都这个时候了,哪还能管吉利不吉利。
他执意出了门,刚跨出门槛,便与一个人撞个满怀。
来者称是莲歆的叔父,一面擦着红肿的眼睛,一面给他带来了此生最坏的一个消息——莲歆没了。
清晨好端端地上了花轿,却在半途中出了事。送嫁的人只听到她在花轿里喊了一声心口好疼,待掀开轿帘查看时,她已然昏迷不醒,面色惨白,嘴唇乌紫,连好好的指甲也透着青黑色。
大家慌了神,赶忙折回,将她送往最近的医馆。可惜还是回天乏术,大夫说她身中剧毒,且此种毒药连他也没见过,不是寻常品种,药性十分刚猛。
后面的话,许承怀再也听不到了。他呆坐在门槛上,脑子里“嗡嗡”乱响,身边一切都变成缭乱的颜色与噪音。有人试图扶他起来,他一把推开那些好心的手,疯了般朝莲歆家跑去。
老泪纵横的莲歆爹,一看到他,更是泣不成声,连说对不住他了,没有照顾好女儿,好好一桩婚事,莫名成了丧事。
莲歆躺在**,微微皱着眉头,跟她平日遇到麻烦时一个神态。
他跪在床前,握住她冰冷的手,想号啕大哭,但又总不能相信她已不能再醒来,不能相信夫妻未成,便已人鬼殊途。
大喜到大悲,一定要这么容易吗?
报了案,官府查了几个月,除了确定莲歆死于剧毒之外,一无所获。所有人都诧异,莲歆父女乃正经人家,为人又和善豁达,从不与人结仇结怨,实在想不到有哪个狠毒的东西,竟然选在人家大婚之日下此毒手,棒打鸳鸯。
许承怀病倒了,在**稀里糊涂躺了一个月,虫虫里里外外地照应着,煎药喂饭,没有一刻松懈。
待到他勉强能出屋走一走时,整个人已瘦了一大圈。
他终日坐在花架前,在纸上一遍又一遍地画着莲歆的样子。有时他神思恍惚,见了给他端茶送水的虫虫,还以为是莲歆回来了,抓住虫虫的手说你穿成这样子真好看,回来就别走了。
虫虫并不挣脱,由得他握着自己的手,并且还会认真回应他:“我不走。”
在她的照顾下,他的身子渐渐有了起色,精神也稍有好转,只是一想起莲歆,心口仍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虫虫只是尽心地照顾他的起居,但两人之间几乎没有交流,一个郁郁寡欢,一个心事重重。
那日,许承怀发现给莲歆准备的衣柜里,又放满了书,也不知哪里来的一股邪火,他突然发狂似的把里头的书全部扯出来,一边撕一边踩,从前那个温文尔雅的许承怀在一地的碎纸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虫虫端着一碗补药站在房门口,直到他癫够了,没力气了,整个人瘫坐在地上之后,才进去把药放到桌子上,说:“既然不放衣裳了,何必空着。”
他微微喘息着,抬头看着她,未散尽的怒气仍在眼中冲撞着:“那是给莲歆留的,她不在了我也要留着!谁允许你把书放进去的!”
“承怀,你的病还没完全好,起来喝药吧。”她并不在意他的怒吼,过去扶他起来。
“走开!我不需要喝药!”他一把推开她,又开始撕书,“有什么用!读了这么多书有什么用!连自己爱的人都留不住,好端端的人,就那样冰凉地躺在那里!她那么好……那么好……”
被他推了个趔趄的虫虫稳住身子,冷冷地看着他:“那么好?有多好?你认识她只得一年罢了。她在你葬身火海前叫醒你了?她跟你一起挑灯夜读过?她跟你一起在街头的小酒铺里酩酊大醉过?她在晨风里自你怀中醒来过?”
这一连串的质问来得突然,他停止了手里的动作,怔怔地看向她。
“都没有。”她的表情没有任何起伏,“所以她为何会是你最爱的人?”
“你……”他居然被问得哑口无言,“你到底在说什么?”
“书上说,相爱的人必要志同道合,要长相厮守、互相照应。”她继续道,“我之前不明白什么才叫意中人,找了好多书看,才大概明白,意中人一定是我愿意跟他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看着他的模样我会觉得好看,跟他说话,哪怕是争吵我也不会生气。”她顿了顿,走到他面前,蹲下来直视他的脸,认真道,“所以,我的意中人是你。”
他显然被吓到了,连忙摆手:“不不……你说的不对,你都不知你在说什么!”
“我从不会出错。”她笃定道,“我喜欢你,想一直跟你在一起,如果在你我之间出现另一个女子,我会很不开心,非常不开心。这个宅子里,不应该有别人。”
他愕然,脑子里仿佛突然被刀子划了一下,之前塞满其中的浑噩与茫然霎时被释放得一干二净,连带着心眼也一下子透亮起来——他想到了一件可怕之极的事。
她毕竟是一只妖怪啊……
“你……”他挣扎了许久,终于问出口,“你对莲歆做了什么?”
“不让一个人进来我们的世界,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有效且迅速的方法。”她十分坦然,“书上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五雷轰顶已经远不能形容他此刻的感觉,可能一个人在快断气的时候才会有这种感受不到疼痛的绝望,身体仿佛出现了不可愈合的断层,七零八落地散开了去。
长久的沉寂之后,他终于抬起头,竟笑出来:“你果然是一只妖怪。”
“我本就是一只妖怪。”她镇定地看着面色发青的他,“希望你明白我做这件事是为了我们更好的未来。除了我,没有谁应该留在你身边。你也是喜欢我的。”
“喜欢你?”他发出古怪的笑声,“我喜欢一只虫子么?”
“你对我好,我知道。”她叹了口气,“我见书上描写过的好多白头到老的夫妻,都像我们这样,不离不弃、天生默契。”
他的笑容僵在脸上,咬牙道:“你才是生病的那个。”
“我从不生病。”她认真道,“承怀,我们像夫妻那样生活下去吧,我也可以穿上嫁衣,跟你拜堂成亲。”
他的眼神从惊恐到愕然再到蔑视,然后抱着头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我到底干了些什么啊……当年还不如让藏经阁里的火烧死我,被雷劈死也行呀!哈哈哈,枉我读书千百卷,竟忘记了妖邪就是妖邪,不能做朋友的啊。”
她皱眉:“我是妖怪,但不是妖邪。我所做的一切都查阅过无数书籍,并且经过深思熟虑。”
“书?”他止住笑声,从地上随便抄起一本书,“你以为它能带给你一切?”
“是。”她点头,“它就是我的一切。”
“那它怎么没教会你撒谎骗人?”他摇头苦笑,“起码不要如此轻松地告诉我你就是害死莲歆的凶手,说不定我们还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如何撒谎,书里自然也是写过的。”她一丝不苟地说,“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要我不要对意中人说谎。所以,我承认自己做过的一切。”
这些年来,她真的一点变化都没有,每一个字都说得理直气壮、不容反驳。
他很想用此生都没有说过的最激烈恶毒的话来反驳她说的每一个字,但话到嘴边却又“呼啦”一下烟消云散。
对她这样固执的妖怪,没有用的,说什么都没有用。
她的书教给了她各种令人刮目相看的本事,却唯独没有教会她如何与这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世界相处。
他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旁若无人地走出门去,顺手抄起一把铁锹,走到花架前,看了看这片被她一手拯救过来的花花草草,笑笑,猛地挥起铁锹,以碎尸万段的狠劲,把眼前的一切夷为平地。
她站在他身后,没有阻止。不论什么时候,她都是镇定自若的,一种天生的自信在不分是非地支撑着她的“坚强”。
“我们可以在一起的。”她平静地看着一地残花,“我想跟你在一起。”
他的身体凝固得像一尊雕像,许久之后才转过身,握在铁锹上的双手发出“咯咯”的声音:“我要是你,现在一定离这里远远的。”
她看着他手里的铁锹,皱眉:“你想用那个打我?”
“我想杀了你。”他咬牙,此生脸上从未露出如此凶恶的神情,但只维持了片刻,这份想杀人的心便被他天性中的柔软以及过往与她相处的点滴毁掉了,虽然恨之入骨,却难下杀手。
铁锹从他手中滑落,连着所有的精气神都落了地,埋了土。
“我一分一秒都不想再看到你。”他缓缓说着,行尸走肉般往与她相反的方向走去。
她站在原地,沉默地看着他忽然佝偻起来的背影。
突然,她小跑上去,抓住了他的手。
他停下,眉头仿佛皱成了两条永远解不开的锁链。
身旁的荷塘里,死水微澜,倒映着比任何时候都残破的风景。
“不……要……碰……我。”他咬着牙,每个字都塞满了无限大的厌恶。
她不说话,不松手。
“滚开!”他突然暴怒,一把甩开她的手。
她连退了几步,却无视他发红的眼睛与扭曲的神情,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又上去轻轻握住他冰冷的手。
这次,他不止甩开她的手,还用尽力气狠狠推了她一掌。
她十分狼狈地倒在地上,手掌被砂土划破,渗出血来。
他冷冷地看着她:“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我都不想再看到你,一眼都不想。”末了,他又补了一句,“你让我害怕,更让我恶心。”
毫无铺垫的崩塌,原来就是这种感觉。
整个世界被一笔勾销,能看见的能听见的都是一片空白,轻飘得像一张纸,但随手撕开就能滴出血来。
这个时候要怎么办,哪本书上说过呢?
她方寸大乱,猛地爬起来,跑过去一把搂住了他,反反复复地说:“别这样别这样……我们可以在一起的,可以在一起的!”
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浑身的血脉都在震颤,一直压在心底的悲伤、愤怒与震惊终于找到了一个极端的出口。
“滚开!”他暴呵一声,一把抓住她的肩膀,用试图撕碎她的力气将她推了出去。
蛮力实在太大,她几乎是被推得离地飞了出去,重重落到地上,而他自己也不由自主倒退了好几步,脚下一滑,失了重心的他仰倒下去,“扑通”一声,水花四溅。
荷塘不大,但水深,他们曾经在无聊之时用竹竿试过水深,发觉最长的竹竿也触不到塘底。他还笑言当初挖这个塘子的人肯定心情不好,拿挖土来撒气才会挖这么深,也难怪母亲自小便提醒他一定要小心别掉进去,还吓唬他说池塘里住着水怪,会把不听话的孩子抓到水底去打屁股。
他一直没有学会游泳。
此刻,他本能地在池水中挣扎,身体在水里变得特别沉重,随时都要陷下去似的,他拼命往塘边靠,想抓住任何可能救他的东西,但那里除了一抓就断的野草之外,就是一片厚而滑腻的青苔。
混乱之中,他看见她的脸。
她站在塘边,不笑不怒地看着生死之间的他。
“我不知道要怎么做了,我去翻一翻书,看看有无答案。”
这是他隐约听到的,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去吧,去吧。
冰凉的池水灌进了他的口鼻,带着腥咸的奇怪的味道,仿佛那一池子不是水,而是血,他的、莲歆的……
在许多书里,夜读的穷书生与清丽的女妖怪,不论过程如何坎坷,结局如何悲凉,终究有一部分是与相爱有关的。
可是,他跟她的这本书,什么都写了,唯独没有相爱。
相识何如不相识……
相识何如不相识……
他的意识消失前,心中反反复复回**的,只有这一句。
“噗。”
桃夭吐出一口水来,缓缓张开眼睛。
一个光秃秃的骷髅头,淡定地出现在她视线的正上方,而滚滚正积极地在她心口上做着弹跳运动,见她睁开眼,这才欢喜地停下来,冲她使劲摇着尾巴。
“原来你不会游泳啊。”骷髅头啧啧道,“要不要再吐一下水?你的狐狸还能再跳几下!”
不是那斯斯文文的许承怀的声音,她脑子还有点懵,骷髅头换人了么,不然为何是司静渊的声音……
骷髅伸出手掌拍她的脸:“喂喂,还在做梦哪?”
她眨眨眼,吸了口气,三魂七魄这才归了位,“呼啦”一下坐起来。
“没事了吧?”磨牙的脸挪过来,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才呛了两口水就晕过去了,很没有面子的啊!”
桃夭眉头一皱,四下环顾片刻,突然抓住骷髅的衣领,一把将其扯到面前,咬牙切齿道:“司静渊?!”
“幸会幸会!”骷髅拍着她的手,“别那么大力气,这把老骨头随时会散架的。”
“百知呢?”她记得那妖怪是被他攥在手里一块儿落了水。
“在那儿呀。”骷髅向旁边一指,荷塘边的一块青石上,落着一团完全不起眼的白光,眼力稍微差一点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它怎么了?淹死了?”桃夭擦了一把脸上的水。
“我们几个中差点被淹死的只有你……”骷髅很为难地说,“它在发呆。”
“发呆?”
“方才你看到了什么,它就看到了什么。”
桃夭瞥了他一眼,迅速起身,同时把手伸向腰间的布囊。
磨牙扯住她的袖子:“你要动手?”
桃夭甩开他,冷冷道:“此妖无药可救。”
她走到青石前,大约是觉察到她身上咄咄逼人的气势,百知慢慢转过身来,仰视着对它而言俨然庞然大物的桃夭。
“我觉得我还是能把他救活的。”它平静地说,“暗刀真的能令白骨重生,亡者复活,我不骗你。”
“你骗不骗我有什么打紧的。”桃夭撇撇嘴,“只是你把自己骗了一百多年倒是挺难得呢。”
说话间,她的视线落在青石下头,一个拇指头大小的玩意儿躺在那儿,看形状似是一个黑黢黢的果子,但没有水分,干瘪瘪的。她附身拾起来,嗅了嗅,又捏了捏,皱眉。
它沉默片刻,说:“也不算骗。落水前,我一直认为承怀的死就是我同你们讲的那样。”
“仅仅是你希望是那样。”桃夭道,“眼看着他淹死,却口口声声说喜欢,说要在一起。这份矛盾你根本无法承担吧。”
“我不知该如何对待一个让我滚、说我恶心的他。”它叹了口气,“我习惯了从书里寻找一切答案,可当年这个难题,实在太难了,我翻遍书籍也一无所获。我看着他漂浮在水里的尸体,心中一片空茫,然后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害怕到不敢再看下去,害怕到不敢相信我曾经认定他是我的意中人。”它顿了顿,“这种害怕渐渐成了刀与剑,在我身体里混砍乱刺……”
桃夭举起指间的果子:“你刚刚吐出来的,是吧。”
它没有回答,只缓缓道:“那天,我将他的尸体搬回房间,放到**,再给他盖上被子,跟自己说没事,他只是身子弱,染了风寒病倒了。有人来探看时,我跟他们说哥哥病了在休息,待他病好之后再去拜访。之后,我每天给他熬药、做饭,端到他面前,然后再原封不动地端回去。直到他的身体开始腐坏,我看着被子下那张不复以往的脸孔时,脑中只有一个声音,便是我的承怀已经死了,病死的。”它顿了顿,“可还是不行,我每天都看到他在水里挣扎的样子,看到他投向我的怨毒的眼神。我觉得不能这样。所以,照书中记载,我去找到了风果。”
“这玩意儿虽不是特别稀罕,但生于毒瘴之地,寻常人恐怕连它的影子还没看到就死在半路上了,你倒是很顽强。”桃夭冷笑。
“啥是风果?”骷髅从她背后冒出来,“方才将它自水里捞上来之后,它便吐出一丝黑气,落在地上便成了这玩意儿,这是一种果子?”
磨牙从骷髅背后冒出来,盯着桃夭:“这是你曾拿来入药的风果?怎么长得跟我记忆里差好多?”
“因为这个已经死了,我入药是要用活的。”桃夭道。
“那到底啥是风果啊?!”骷髅急得直挠头。
“毒瘴之地有矮树,叶如犬齿,果如碧玉,遇风变赤,称风果。然非花木,妖也。食之则寄生于脑,现形于梦,可篡记忆,宿主清醒,风果即死。”桃夭看着指间干瘪的果子,稍微用力一捏,黑粉簌簌落下,未落地便没了踪迹,“风果与暗刀一样,都属植妖。”
“直妖?”骷髅更不明白,“还有弯妖?”
“植物的植!飞禽走兽等一切活物成的妖,为活妖;笔墨纸砚等无生命的玩意儿机缘巧合下成的妖,为物妖;花草树木天地植物成的妖,自然就是植妖。这些都是有实体的妖怪,还有靠一丝灵气或是某些无形执念而成的虚妖。”桃夭瞪了骷髅一眼,“算了,跟你说多了你也不懂。总之风果这种妖怪,没有被吃下时,它就是个无害的果子,可一旦被吃下肚子,它就是个妖怪,会寄生在你的脑子里。而你会在梦里看见它的妖身。它最大妖力,是可以帮你篡改一段记忆,若你有一段不能接受又无法释怀的过往,它可以帮你。不过它妖力有限,顶多改一小段。并且一旦宿主真正的记忆恢复过来,便是它的死期。”她拍了拍手指上沾染的黑粉,“不是什么凶狠的妖怪,倒是不错的药材,摘之捣碎晒干,泡到酒里,对舒心散闷解忧愁有助益。但直接生吃下去,虽说对宿主没什么伤害,但若带着一段假回忆活一辈子,便也说不清好坏了。”
夕阳在池水里投下今天最后的痕迹,细碎的光在随风摇**的水面上艰难地跳跃。
“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解决方法。”百知开口道,“吃下它的当夜,我便在梦中见到了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小人儿,把一本厚厚的书铺到我面前,翻开来,里头记录的是我过往经历过的每一件事,它奶声奶气地问我:‘要改哪段儿么?’,我当然要改。”它沉默片刻,“那晚之后,我便再没有梦见过这个小人儿,而我也终于‘确定’了承怀是病死的‘事实’,从此,我的恐惧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要让他活过来的愿望。”
桃夭摇摇头:“即便他活过来,你们依然不可能在一起。”
百知不说话,身上的光越来越弱。
“你究竟是谁?”它忽然问。
“你是否很少与别的妖怪来往?”桃夭反问。
“我不需要与它们来往。”它淡淡道,“有那时间浪费在这些远不如我的家伙们身上,不如多读几本书。”
“这就对了。”桃夭一拍手,“难怪你不知道我是谁,毕竟我是一个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人物呢,世间书籍里恐怕找不到关于我的记载哟。”她一笑,弯腰把脸凑上去,指着自己的鼻子道,“我是个大夫,治妖不治人的那种。”
“哦,原来是大夫。”它的语气依然淡淡的,大概是桃夭见过的在她面前最淡定的妖怪了,“可我没有生病,不需要大夫。”
桃夭笑笑:“我也不打算医治你。”
杀它,她是心痛的,不为别的,只为它广阔渊博的学识,多少人做梦都想得到一只百知,有了它,便有了得到许多东西的捷径。
但是,身为百知,在茫茫书海中游刃有余,并且学会穿人之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可无论它扮演得多么熟练,却从不曾真正知道要如何与活生生的世界相处,永远在闭塞与骄傲中固执地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生活,这其中潜藏的巨大危险,若不及时切断,后果太难以预料。你根本不知道多少年后世上又会出现别的许承怀、别的莲歆,甚至别的陆夫人……
当最后一点夕阳自池塘上消失时,百知慢悠悠地对桃夭说:“我觉得,你可能想杀掉我。”
磨牙顿时有些紧张地看了桃夭一眼。
桃夭也镇定得很:“是又如何?”
“不劳你动手。”它缓缓从石头上飞起,落到骷髅的肩膀上,“你不是他,但你让我看见了他,谢了。”
奇异的光斑自它身体里蔓延而出,细看之下,每个光斑都是类似文字与符号的形状,源源不断地从这个微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身体里涌出,很快,整个后院都被笼罩在一片海一般的光芒里,字符们层层叠叠,有生命似的在空中跳跃飞舞。
所有人都呆住了,骷髅指着漫天的字光:“这……这是啥……”
磨牙张大了嘴,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滚滚倒是很开心地跳起来去抓这些闪闪发光的字符,所有被碰到的字符瞬间碎成一片细碎的光尘,飘散于空气里。
“自毁妖魂……”桃夭皱眉。
愤怒与报复时的同归于尽,它没能完成,万念俱灰下的生无可恋终是成全了它。
它从骷髅的肩膀上滑落下来,被骷髅本能地伸手接住。
“我阅尽天下书籍,知人所不知,能人所不能,却偏不能完成留在你身边这件小事。”它躺在骷髅的掌中,语气一如既往的平静,“这份挫败,我无法承担,就此离去,一切归零。”
“桃夭……”磨牙有些着急地扯了扯她的袖子。
“由它。”桃夭原地不动,跳跃在她眸子里的字光爆发出最后的绚丽。
骷髅也不敢动,僵硬地伸着手,眼见着掌心那一小团光芒由强渐弱,直到完全褪去光华,只剩一只扁如树叶的小虫子。最后,连这只虫子也由实而虚,直到彻底消失,不留半分痕迹。
桃夭抬手,碰了碰飘到自己面前的字光,惋惜道:“得多少年才能存下这么多的知识呀……可惜了。”
后院里所有的光芒都随着虫子的消失而消失,夜色一如既往地霸占了所有。
“就……没了?”骷髅依然举着手,不敢相信地看着桃夭。
“没了呀。”桃夭看着他空空的掌心,“也好,省得我动手。”
“死了?”骷髅又问。
“比死还彻底。”桃夭撇撇嘴,“身亡而魂在,起码还有再修炼成形的机会,妖魂都被它自己弄散了,那就真的归零了,彻底的不存在。”
最好的结局了。
桃夭摸了摸不再发出声音的铃铛。
骷髅沉默片刻,指着自己道:“埋了吧。”
后院的花架前,起了一座新坟。
里头埋了一具男人的骷髅,还埋了一张纸,纸上是桃夭画的一只虫子,身体如树叶,四脚生人眼,虫子旁边写着它的名字——百知。
磨牙盘腿坐在坟前,转着念珠默默诵经。
“死了那么多人,牵连那么多无辜,却只得这么个结果。”桃夭身旁传来司静渊的声音,“读了那么多书,那么聪明,却没能选出一条好路。”
“百知由书而生,偏它最鄙视的,其实也是书。”桃夭吐了吐舌头。
“它鄙视书?”
“记得它坚定地鄙视‘走万里路便是读万卷书’的人,觉得这句话是无知的表现,认为只要躲在角落里读过万卷书,便得到了整个世界。”她望着眼前的新坟,“可是,书是哪里来的呀?总得走过无数地方,看过无数风景,吃过无数苦头,才攒得下能写到书里的东西不是么。知识与见识,从来不可以分开,否则,聪明如它,也只能这样了。”她笑了笑,“再说,人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又哪里是一本书能解决的。”
“所以,百知这妖怪,说穿了也就是个书痴吧。”她旁边漂浮着司静渊的虚影,“不过,你不像是能说出这堆话的人呢,毕竟你看起来既不像是读过多少书,又不像是行了万里路很有见识的样子,找吃的以及要求涨工钱倒是很有经验。”
“毕竟你是一个没朋友没爱人,还得花钱找人陪你聊天并且只有半条命的老光棍,你不了解我也很正常。”她立刻反唇相讥,“不过你能通过一具白骨把其生前所经历过的一切传递给他人这种本事,倒是让我意外呢。”
司静渊耸耸肩:“我也没法子呀,每次飘到别人身上,不论是活人还是枯骨,只要我愿意,就能感知他们曾经历过的所有,并且通过某种媒介还能把这些经历传递给别人,让你们感同身受。”
“某种媒介?”桃夭挑眉,“莫非是水?”
“对呀。”司静渊点头,“我与苗管家被蛛丝缠住不得脱身时,我已经离开了身体。本想着凑合用那具骷髅,待时机成熟时反击,可一进了骷髅的身体,我终是忍不住想知道这家伙究竟发生过什么。待往事历历在目,我便想着若能解得了妖怪心结,总好过与之硬拼。我正等待时机时,你们来了,好在总算有惊无险,到底寻了个好时机,把这只最聪明也最糊涂的虫子拉进了水里。”
桃夭怒道:“它有心结我又没有!你拽我干啥?!”
“你离我最近嘛。”司静渊无辜道,“光我一个人知道这段真相还是不够,多个人来开解它更好嘛。”
桃夭深吸一口气,说:“不用解释了,我好好的衣裳全湿了,我很大可能会染上风寒,你得赔钱。”
“回去让澜澜给你涨工钱!”
“我要你司静渊立刻马上赔钱!”
“我现在连身体都没有……”
“那你还不滚回去!”
磨牙老早习惯了桃夭与他人的吵闹,以前是柳公子,现在是司静渊,好在他心如止水,绝不受半分影响,没有比念经超度亡者更重要的事了。
“小和尚,你超度的家伙,之前可差点要了你的命呢。”司静渊飘到磨牙背后。
磨牙闭着眼道:“众生皆苦,无谓计较。”说着他扭头瞟了司静渊一眼,“阿弥陀佛,大少爷你此刻虽非实体,然赤身露体也有伤风化吧。”
司静渊低头看看自己,确实一丝不挂……
“哎呀,出来太急竟然忘了穿衣裳。”他赶忙凝神闭目念念有词,须臾之间身上便多出一件袍子,旋即松了口气,“幸好寻常人看不见我。”说罢又觉得哪里不妥,扭头对桃夭道:“你这丫头怎的不提醒我!一个小姑娘,对着这样的我就不脸红吗?!”
桃夭耷拉着眼皮道:“身为大夫,不穿衣裳的家伙我见得多了。何况你身材还很一般,我脸红个啥?”
“等等,我身材很一般?”
“比起我的意中人,确实差了很多。”
“哪个祖坟被水淹了的倒霉鬼会当你的意中人?”
“呵呵呵。”
“别呵呵嘛,说来听听嘛。”
“不说。”
“说嘛!”
“你再不回去,信不信我有一百种法子让普通人也能看到你不穿衣服的样子!”
“告辞。”
此刻,半弯残月自云后挪出,深秋的夜里寒气渐浓。
磨牙的念珠仍在耐心地转动,长埋坟下的人,终可了结此生的羁绊与执念,恩怨爱恨一笔勾销,尽管那远去的妖怪,可能此生都未能明白何谓相爱。
冷风拂面,免不得撩动心绪,百年时光如水而逝,不知当年挑灯夜读的藏经阁是否安好,酩酊大醉的街市酒铺是否依然人来人往,水边的凉亭里还有没有互相依靠的男女。
桃花人面皆不见,相识何如不相识……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
自古心病最难医,她说它“无药可救”,并非气话。
莫再让我遇到相同的病人……她在心头暗暗地讲。
这一场“感同身受”,委实也不好受。
冷风在低低的诵经声中盘旋,卷起落叶残花,轻轻地落到冰凉的池水上,一切尘埃落定,爱恨两消。
冬天真的快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