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朝生,暮死。
众生皆如此,可否不辜负。
市集一角,灰墙在后,绿树成荫,春日的光线与稀疏的柳絮儿相亲相爱地洒得到处都是。
“买定离手!押多赢多!!”
“快开快开!!”
“开!一二二小!”
“我去!连开五把小你逗我玩儿哪!”
小小赌档前,桃夭恼羞成怒地跳着脚骂,磨牙紧紧抱着滚滚,如丧考妣地站在她旁边。
“嘿嘿,小姑娘,手气这事儿不就这样嘛。”赌档老板笑呵呵地把桌上的钱没收干净,两颗金门牙闪闪发光,“有赌未为输,再试试?”
桃夭低头捏了捏已经一干二净的钱袋,突然指着磨牙:“老板你收和尚吗?”磨牙脸色大变,转身便逃,被她一把拽住后衣领:“吃素的很好养的!”
老板满脸大写的尴尬:“我又不念经,要和尚干啥……”
桃夭又指着滚滚:“那老板你收狐狸吗?也是吃素的,好养!”
老板张大了嘴,半晌才道:“小姑娘,没钱就回家吧。我虽开赌档,但可不干收售活物的勾当。”
众人窃笑,桃夭瘪着嘴,正打算灰溜溜地挤出去,有人却将一串钱扔到桌上:“再开,押小,算我替这个姑娘下的注。”
桃夭扭头一看,却是个年纪跟自己一般大的小子,嘴里不羁地叼着一根野草,看起来像个男的,可说话又细声细气像个姑娘。
“啧啧,小七姑娘,你这是路见不平掏钱相助么?”老板嘿嘿一笑,“有这闲情出来玩,你该做的工夫都做完了?”
对方白他一眼:“少废话,快点!”
原来是个长得性别不明的姑娘……桃夭打量她一番,指着自己问:“你认识我?”
被称作小七的姑娘呸一声把野草吐出来,摇摇头:“不认识啊。”
“那你干嘛给我钱!”桃夭觉得这个长得不像姑娘的姑娘真是利亭镇最美的人了。
小七盯着骰盅道:“不白给。这把若是赢了,本钱我拿走,剩下的一人一半。若是输了,你也不必还钱给我,替我做三天事儿就行。”
这假小子一点都不美了!桃夭眼珠一转:“杀人放火拦路抢劫?”
小七从上到下把她打量一番:“你受过什么伤害吗?”
桃夭眨眨眼表示不明白。
小七耷拉着眼皮道:“你当我们利亭镇是强盗窝子么,谁会让你干那些事!看你人模人样的,怎的满脑子都是暗黑思想。”
桃夭也不生气,这丫头怪有意思,她嘻嘻一笑:“那你要我帮你干啥?”
“等你输了我再告诉你。”小七扭头道,“放心,不是杀人放火的事儿。我的品行可是很高尚的。”说罢又不耐烦地冲老板喊:“咋还不动手啊你等着吃晚饭啊!”
“好好好。”老板端起骰盅用力摇了十几次,啪一声放下,揭开,金牙又露了出来,“七八九,大!”
桃夭气得指着老板鼻子:“你你……”
“愿赌服输啊小姑娘。”老板喜滋滋地把钱收起来,又朝小七挤挤眼,“小七姑娘要不要再伸援手?”
小七笑:“嘻嘻,你当我傻呀,一个人连输六把只能说明她今天霉运缠身,我拿多少钱出来也会被她连累干净的。”
堂堂桃都鬼医,被个小丫头片子咒霉运缠身,横竖都不爽快呀,她压下火气盯着小七:“既然你断定我霉运缠身,又何必糟蹋自己的钱?有病就去看大夫。”
“你不走霉运,谁帮我去洗碗!”小七横抱双臂摆出地头蛇的无赖样,“刚刚你答应的,总不会现在就反悔吧!”
桃夭皱眉:“洗碗?你要我替你做的事?”
小七伸出三个手指:“三天!你替我去又晴湖边的好吃馆洗三天碗,等我回来你就能走了。”
“又晴湖边?好吃馆?”桃夭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来,“只是洗碗?”
小七不耐烦道:“要是好吃馆那个老头子要你做点浇花扫地的工夫,你也捎带手做了吧,别跟老家伙斤斤计较。就这么说定了,我跑了。”
她刚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头朝桃夭一笑:“千万别食言,不然我生气的话可是会吃人的!”说罢又朝她摆出一副要吃人的凶恶样子,还故意张大嘴,露出两颗小虎牙。
桃夭也咧嘴一笑,朝她挥挥手:“我素来言出必行,你慢走。”
小七很快跑没了踪影。这样一个假小子野丫头,爹妈一定很头痛吧,人类的孩子尚且不好管,何况这位的身上还流着妖怪的血,不过并不算多,总体来说已经很像人类了。从小七站到自己面前那刻起,她便清楚看到那隐约的黑气组成了模糊的轮廓,在小七的身体上悠闲漂浮。世间所有以人形为掩护的妖物,血统越“纯”,依附于人形之中的妖身便会越清晰,看穿其真面目的眼力是桃夭的本能,不过也有失效的时候——当对方特别弱,或者特别强的时候。
小七是前者。桃夭不知她是什么种类。
“小七在好吃馆干活么?”她转身问赌档老板。
忙着数钱的老板头也不抬道:“哪儿呀,好吃馆就是她家开的呀,她曾祖父就是好吃馆的老板。小七在咱们这儿可是出了名的野丫头,成天就想着玩,压根儿没心思在好吃馆的帮忙。我要是她家里人,早被气死了。”说着,他似是想起了什么要紧事,抬头对她道:“你既答应那丫头去好吃馆帮忙,可别忘了管她曾祖父要工钱,有了钱,你再回来翻本啊!”
桃夭眼里有了光彩:“对呀!”
磨牙赶紧拽着桃夭离开,边走边语重心长道:“你醒醒吧,再这么赌下去,早晚把自己都输进去。女子不怕长得不好看,就怕长得不好看还沾染上恶习!桃夭施主,赌海无边,回头是岸。”
桃夭一听就炸了,伸手便朝他的光头上狠狠弹了两下,骂道:“你一个出家人,成天关注姑娘家模样好不好看,合适吗!再说我哪里不好看了?桃都第一美女的称号至今由我担待着,你瞎呀!要不要给你配眼药啊!”
磨牙疼得眼含热泪,抱着脑袋嘀咕:“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桃都里都是歪瓜裂枣,你自然是第一美女……”
“你大声点再说一遍!”
“我就不说。”
滚滚趴在磨牙肩头,无聊地打了个呵欠。
桃夭气哼哼道:“要不是陪你出来云游,我至于这么辛苦地赚钱吗!只靠你去讨饭,早晚饿死街头。”
“阿弥陀佛,说了许多次,那叫化缘不叫讨饭。”磨牙义正辞严,“何况云游本就是对自己的磨练,高床暖枕,华衣美食,于我皆是毒药。步行千里,渴饮晨露,倦宿荒野,扶助众生,这才是云游的真义。”
桃夭翻了个白眼:“简单说就是自己坑自己呗。”
磨牙叹气,最终鼓足勇气道:“其实你并不需陪我走这一遭,你大可舒舒服服留在桃都当你的鬼医,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治就治想杀就杀,又何苦陪我受罪。”
“你知道吗?”桃夭也叹气,“我最后悔的就是当年把你从金佛寺里救回来,把屎把尿养到现在却养成这么个白眼狼。不过你放心,我跟柳公子可是有约定的,等他替我做满一百件事,就把你送给他吃掉,到时候咱们谁都不用再陪谁了。但在这天到来之前,我得让你活着,你的命现在是我的,以后是柳公子的,除了我们,谁都不能动你。所以你不知所谓的云游,我虽然不喜欢,但一定会陪你到底,不然你纵有十条命也不够妖怪们吃掉。你再敢说跟我分道扬镳之类的话,我就把滚滚的毛剃光卖给肉铺老板!”
滚滚打了个寒颤,差点从磨牙肩头滑下去,眼神里只有一个疑问就是“这他大爷的关我什么事?!”
空气中传来柳公子的声音:“就是这么个意思。小和尚,你且专心云游,做你想做的事,不然被吃掉的时候可是会有遗憾的,呵呵呵。”
磨牙抓着自己的佛珠,瘪着嘴道:“此生我最想做的,便是度化你们两位,好歹这么多年交情,这么熟的人,居然也下得去嘴!阿弥陀佛,若能清除你们身上的戾气,纵是让我入地狱,我也愿意。”
磨牙的脑袋又挨了一下,桃夭斥道:“现在没人让你下地狱,现在是让你闭上嘴去好吃馆!”
“你……你真要去那什么好吃馆?”磨牙呲牙咧嘴地摸着后脑勺,“还有,你会去洗碗?刚我还担心你会偷偷把那位坑你的姑娘杀掉呢……”
“我要治的妖,就在好吃馆。”
“啊?!”
又晴湖的景色不算好也不算坏,湖面不大,偶有渔舟划过,湖边绿树成林,青石绕岸,洗衣裳的大小姑娘们边捶衣服边唱着当地的小曲儿。
好吃馆紧靠湖边,不大不小的一间食肆,招牌菜是荷叶饭,糯米裹了秘制的香料,蒸了出来,拆开荷叶,满室飘香,里头没有肉,却比有肉还好吃。
磨牙跟滚滚一口气吃了三份,人肚狐肚都撑得滚圆,多一步路都走不了,瘫在椅子上满意地打饱嗝,滚滚始终是个狐狸,居然挣扎起来跑到外头,回来时叼了一个布袋子,然后哈着气蹲在磨牙面前,指指桌上没吃完的糯米饭,又指指布袋子,连吃带拿不要脸的画风。
好吃馆的主人郎老板被滚滚逗得哈哈大笑,说不用装,你们想吃多少吃多少,离开时想拿多少拿多少,一点都不心疼的样子,还热情得很。这个鸡皮鹤发,年过九十的老头子,除了左腿是跛的,其他零部件尚算健康,连老脸都还透着一股红气。
但,烧纸给桃夭的也是他。
吃饱喝足,暮色已临,最后一丝霞光落在微澜的湖水上,几只倦鸟自水面掠过,留下啾啾的鸣叫。
桃夭凭栏而坐,翘着腿剔着牙,面前小桌上摆着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可惜桃夭不擅品茶,举杯牛饮,一口便去了一半。
“饭后饮些茶,听说不易发胖。”桃夭抹抹嘴,笑,“你这小日子不错呀,山水相依,鸟语花香。”说着她又将郎老板上下打量一番:“你看起来也不似病入膏肓。”
郎老板笑道:“我命不久矣。”
桃夭皱眉,笃定道:“你没病。”
“我一度以为桃都鬼医是个风霜满面的老头子,却不曾想是这般有趣的女娃娃。”郎老板像个长辈,慈爱地看着淘气的晚辈,“江湖上把你描述得太凶恶了。”
“你焉知我不凶恶?”桃夭干脆地站起身,“你既没病,就莫要浪费我的时间。磨牙,走。”
“站住!”郎老板脸色一变,突然起身挡到她面前,仰头一声长啸,好好的脑袋瞬间异化成一个尖耳长嘴,红眼利齿的狼头,覆于其上的每根黑毛都跟针一样硬,随便拔一根就能扎死人似的。
狼首人身的家伙,比桃夭高出一个头,鲜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她:“没有问诊就想走?”
“哎呀好大个狼!”磨牙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滚滚被他不小心压在屁股下,吱哇乱叫。
不等桃夭回话,一把扫帚从天而降,狠狠打在狼头之上,背后,八十来岁的老太太,气哼哼地骂:“老不死的正事不干,小七那死丫头现在还没回!厨房里一堆碗没洗,你不去找,还在这儿胡闹!”
狼首重化人头,郎老板抱着头,委委屈屈对老太太道:“我吓吓他们……”
“吓个鬼啊!人家都说你没病,你还想怎样!”老太太扔了扫帚,上来拧住郎老板的耳朵,换了张抱歉脸对桃夭道,“姑娘你别跟他一般见识,他是脑子有病。”
凶险的气氛突然像肥皂泡一样破掉了。
“这位女中豪杰是……”桃夭打量着这个腰比水桶,矮胖敦实的老太太。
“我夫人,春花。”郎老板捂着耳朵道。
老太太松了手,忍不住又揪了他一把,斥道:“被旁人看到的话,我看你咋办!”
桃夭看看她,又看看郎老板,好奇道:“郎夫人,你知他……”
“我知他是妖,还是半人半狼的妖。”郎夫人爽快道。
桃夭微愕,旋即笑道:“刚听郎夫人抱怨小七不见了,没人洗碗?”
“可不是嘛,这丫头成天没个正经,简直跟我家老头一个死样子。”郎夫人叹气,“儿孙们各有各的前程,大都不在身边,就留下小七这皮猴子给我们两老添乱,让她好好洗个碗都不行,唉唉。”
桃夭赶紧道:“您老别急,也是巧了,白天在镇上遇到小七,她帮了我的忙,我答应替她来好吃馆洗三天的碗。”
“啊?”郎夫人一听连忙摆手,“使不得使不得,您是什么来头别人不知,我们两个老东西还不知么,怎能让您屈尊干这些事!”
“不不,碗还是要洗的。”桃夭把目光挪到磨牙身上,笑,“对吧,磨牙小师傅?”
各种表情在磨牙脸上轮番交替之后,小和尚颓然地点点头:“对,我洗。”
反正,在桃夭那里,他拒绝的唯一结果就是不能拒绝。
“咦,这位小师傅是?”郎夫人的表情顿时缓和下来,“那我替你找个围裙,这样洗碗时就不会被水溅湿衣裳啦,走走,我带你去厨房哈。”
真是一点都不拿他当外人呢……磨牙垂头丧气跟了上去,天知道自己脑门上是不是刻着“请尽情欺负我”之类的话。
郎夫人走了几步又回来,把桃夭拉到一旁,小声道:“桃夭姑娘,我知你有本事,我家老头能把你找来也不容易,他是有病,不过是心病吧,您看在吃了我家这么多荷叶饭的份上,帮帮他。”说完又拍拍她的手,“夫妻一场,谁不盼着对方好。”
看着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妇人风风火火的背影,桃夭重新坐下来,对郎老板道:“你运气不错,她不怕你,更不害你。”
郎老板不好意思地笑笑:“你咋不说她运气更好,我年轻时可是非常英俊的呢。”
桃夭嗤嗤一笑:“行,方才你责问我为何不问诊,看在荷叶饭的份上,我且替你瞧瞧。”
郎老板也坐下来,有些后怕道:“刚刚我只是同你开个玩笑,但我确实怕你就此离开,我知世上除了桃都的桃夭姑娘,再无一人可帮我。”
桃夭想了想,问:“我治病的规矩你可知道?”
“知道知道,以后我就是姑娘你的‘药’。”郎老板拼命点头,旋即又为难道,“只是我这把老骨头,只怕对姑娘来说也没什么用了。”
“规矩是规矩,有没有用我说了算。”桃夭白他一眼,“说吧,你的病情。”
郎老板沉默起来,夜色下的银发白得耀眼。
许久之后,他问:“桃夭姑娘,你有过特别艰难的一段日子么?”
这天清晨在下雨,河水多得漫了出来,淹死的小兽的尸体时不时被推出来。
他蹲在山洞门口,手里举着一片芭蕉叶遮雨,眼前只有灰黑的乱石,身后只有空无一人的死寂。
他被抛弃了。
昨天山洞里还有他的族人,父母,兄弟姐妹,今早一觉醒来,就只有他一个了。
他们走得干脆而且干净,连平日里用的锅都带走了……
大概,他还不如一口锅重要。
雨越来越大,他却不想再回到山洞里,宁可让雨水在芭蕉叶上淌成一条小河,再落到自己脚上。
身为一只狼人,速度与力量是与生俱来的标志,也是赖以生存的方式,但……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左腿,用力地捶打下去——不痛,一点都不痛,完全没知觉。
他一生下来左腿就是跛的,没有知觉,没有力气,族人们奔跑跳跃时,他只能羡慕地看着,大概双手也受了牵连,连比他年纪小许多的家伙都能一拳击碎一块石头,他却连搬运一桶水都吃力。
狼人是半妖半人的存在,凶猛的天性让他们一生都在战斗,占山为王的老虎与巨蛇,试图活捉或者以杀死他们为荣的收妖人,恶劣的天气与疾病,都是他们的敌人。狼人是人,却得不到作为人应得的对待,狼人是妖,却又没有妖物应有的寿命,在妖的眼里,他们是人,在人的眼里,他们是妖。不过百年的寿命,活得比谁都尴尬,都艰难。
所以他对于被抛弃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怨恨。他这样的家伙,注定是整个族群的拖累。老实说他的听觉也不及同族们灵敏,被收妖人跟踪也不自知,那次若不是兄长出来巡视时发现他被尾随,天知道后来会发生什么。
没用的东西,本来就该扔掉。
可是,他还是想再等等,万一呢,万一母亲或者兄长会回来呢。
雨小了,停了,山洞外还是只有石头,没有亲人。
雨又大了,天黑了,他看见的还是石头。
他等了七天,除了一头野猪两只兔子来过,没有别的活物了。
嗯,他们不会回来了。
他不是第一次往人类聚居的地方来了,狼人不是野人,常住山林不代表与世隔绝,相反地,他们偶尔也以人的面目往红尘俗世里走,用人类的方式换回各种物品,甚至不乏有同族选择离开深山,从此辗转人世,隐姓埋名。但,大多数狼人依然留在原处,因为他们说,在山里生活,要跟天斗,出了深山,就要跟人斗,他们不怕天灾,怕人祸。
以前,他都是随着兄长往人世来,拿野味或兽皮换米面,狼人也不是只吃肉,人类种出来的粮食也很香,可惜他们学不会,他们的食谱里只有生肉与烤肉,市集上随便一家小店里的菜谱对他而言都是个宏大而奇妙的世界,同样的食材,人类怎么就有那么多的花样。
兄长回答不了他的问题,而他也没有机会再向兄长提问。红尘滚滚,江河万里,从此只得他一人。
那天,他在人来人往的街市一角从日出坐到日落,直到饿得头昏眼花才做出了决定——不回山里了,他连还未成年的野猪都打不过,或许,混迹人群,做个普通人会有活路。
首先,要填饱肚子,要在人类的地方填饱肚子,就得有钱。
他鼓足勇气选了一间有个看起来很面善的老板的饭馆,说自己什么都能干。老板说,正好缺个杂役,你来。
他觉得这真是个太好的开始,哪怕每天有洗不完的碗,擦不完的地,劈不完的柴,哪怕每天只有早晚两餐饭,饭里的馒头太小,咸菜太咸,粥跟清水没两样,他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在这里,他不是任何人的包袱,他只是那个叫小郎的杂役,他觉得安稳。
一个月后,放工钱的日子,他被老板撵了出去,理由是老板的女儿说她丢了一只珍珠耳环,而那天只有他进过她的房间。他笨拙但坚决地辩解,说那天只是把她交给他洗好的衣裳送过去,放下衣裳就走了,莫说偷,他连见都没见过什么珍珠耳环。老板跟他的女儿都愤怒了,连推带搡把这个跛脚的少年推出了大门,连啐带骂让他滚,再不滚就报官抓他。
他怕被抓,听说被抓进官府的人会被打得皮开肉绽,有罪未必受罚,无罪未必被赦,反正人世的规则,他还不是很懂。
他被打出来时,有人围观,各张面孔都抱着看戏的姿态。他灰溜溜地爬起来,离开时,有人在背后窃笑:“老刘那铁公鸡,雇杂工从来都不花钱的……这都是第几个被撵走的倒霉蛋啦哈哈?”
并没有人关注他的去向与未来,他跟来到这里时一样,独自顶着夜色一瘸一跛地走了。原来,长相跟善良没有必然的联系,他饥肠辘辘地想。
他不再去饭馆谋生了,去了一间客栈,主要的工作就是把客栈里的所有垃圾包括夜壶马桶清理干净,搬运出来的垃圾还不能马上扔掉,他得在熏天的臭气里从垃圾堆里寻找还有什么可以再利用的东西,掌柜说最需要注意的,是有没有粗心的客人把荷包或者别的值钱物当垃圾扔掉,虽然这种事不会太多,但每一天都不能放弃寻找。他从垃圾里找到过银手链、丝帕,印章……原来粗心的人真的不少。所有东西都交给了掌柜,哪怕一条普通的手链都能让他喜笑颜开,即便他已经够有钱了。
不过,不到一个月他又被赶走了,原因是他把一锭裹在油纸里的银子还给了那个带着病儿去京师求医的妇人。
肚子饿,得吃饭啊,但是要吃饭的人那么多,随便一个地方只要贴出“招工”二字,很快就会人满为患。他好多次都被挤出来。最后他只能去做谁都不愿意做的事,帮街市上那个瘦得像风干的老腊肉一样的老头运送尸体,世上天天都有人死去,不愁没有生意。但是,做了不到七天,他被吓跑了,那天老头让他大半夜送尸体去乱葬岗,去那里的路太窄,有一段路连板车都通不过,只能靠人力背过去,他背着那流浪汉的尸体,才走了几步路就噗通一声跌倒,沉重的尸体压在他身上,恰巧一阵阴风掠过,仿佛有人往他后脖上吹气,他汗毛乍起,拼命挣扎出来跑掉了。但第二天他就后悔了,毕竟老头没有亏待过他,运送一次就会付他一次的工钱。他去求老头让他继续做这份工作,但老头只是斜睨了他一眼,指了指一旁那个矮胖敦实的年轻人,慢吞吞地说:“已经有人替你了。”
什么时候,连这份工作都变得如此抢手了……
身上本就不多的钱很快花光了,他在熙攘的人流里茫然张望,难怪狼人要住在深山里,要在人世中活下去太艰难了。
他偷了一只烧鸡,还没来得及咬一口,失主就追到了,他直接被扭进了衙门,昏昏欲睡的县官让他赔钱,他说没钱,于是挨了三十大板。
漏水的破庙里,他趴了三天,在臀部的疼痛中回顾了自己糟糕的一生,得出的结论是——没必要再活下去了。
左也不对,右也不对,无论做什么,都是失败的。
他在饿晕过去之前,看到了一条麻绳。
上吊不知道会不会难受,不过比起回到深山中被豺狼虎豹撕碎吃掉,这种死法可能会舒服一点。
于是他上吊去了,但破庙的横梁被他吊垮了,没吃饭还这么重,也是一言难尽。
活下来的他突然找到了人生的新目标——如何不难受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割腕?太疼了吧……
跳崖?万一一下子没摔死……
服毒?连买砒霜的钱都没有……
要不就静静躺在这里等死?可是肚子饿的感觉太煎熬了……
记得这附近有片湖水,不如投水自尽!噗通一下,一了百了。
就这样吧!
他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出了破庙。
他躺在草地上,浑身湿透,被湖水呛得直咳嗽。
旁边,淡绿衣裙的小姑娘,捂着额头上新冒出来的包,嗔怪道:“你要死也死远一些啊,砸到人很疼的!”
又没死成,纵身一跳,却撞上这个正在水里游泳的姑娘……
脑子里嗡嗡乱响着,他坐起来,捂着还在流鼻血的发红的鼻子,小声抱怨:“哪有人天没亮就来游泳的……”
“热呀!”姑娘夸张地拿手扇风,“今年夏天如此炎热,夜里都没有一丝凉气,我怕热,来湖里凉快凉快怎么了!”
“热吗?”他茫然地抬起头,空气确实湿热,但也没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原来世上还有怕热怕成要摸黑游泳的人啊……
姑娘转着溜圆的大眼睛,将他从上到下仔细打量一番,拿胳膊肘碰碰他:“你真投水自尽啊?我可是眼见着你一闭眼一跺脚跳下来的。”
需要否认吗?连命都不要了,还要面子吗?
“没错,我就是来自尽的。”湖水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滴,“所以你不该把我拖上来。”
姑娘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为啥不要命了?”
“因为每一天对我来说都很多余。”他苦笑,“活够了。”
姑娘皱眉,托着腮歪头思索了片刻,突然站起身,扯起他的胳膊:“那你死之前先陪我去吃个早饭吧!我要吃清汤馄饨,汤里加葱花那种,你一定知道哪里能吃到!”
他诧异地望着她:“姑娘,我是个要投水自尽的人……”
“我又没说不准你自尽。”她执拗地摇晃着他的胳膊,笑嘻嘻地喊,“起来起来,先陪我去玩,晚上你再来跳湖,不耽搁。”
哪有这样的人……他硬是被她从地上拽了起来,趔趔趄趄地朝前走去。
她力气并不大,但有奇怪的力量从她的掌心里渗出来,莫名消减了他挣脱对方的念头。
集市东边的拱桥下,有个卖馄饨的小摊,生意会从半夜做到天亮。
她一口气吃了三碗馄饨。她吃得太香了,不饿的人看着她的吃相也会饿吧,何况是好几天没有吃饭的他。但是,他此刻偏偏连半个馄饨都吞不下去,饿极的人反而没有了食欲?还是生无可恋的必然后果?
她打了个饱嗝,看看他碗里的馄饨,说:“不加葱花不好吃!”说着就顺手抓了一撮白绿相间的葱花洒到他碗里,又拿过装酱油的小瓷瓶,往碗里不多不少滴了三滴,说:“现在吃吧。”
“我并不饿。”他无奈道。
“吃!”她又抓住他的胳膊摇晃,“试试看嘛!你不吃怎知道自己不想吃。”
那种不想被她放开的感觉又出来了,他终于点点头。
他只吃过一次馄饨,还是在客栈打工时遇到了一个什么节日,掌柜为表庆祝,嘱咐厨房煮了一锅几乎没有馅儿的馄饨给大家吃,他只记得那淡而无味的面皮在嘴里滚来滚去很难下咽的感觉。
他的筷子从浓郁的猪骨熬成的汤汁里伸进去,夹起一块沾着碧绿葱花的馄饨放进嘴里,温热鲜甜的肉汁从咬破的面皮里跑出来,加上葱与酱油的辅佐,从未体验过的美好滋味刺激着他倦怠太久的味蕾。
第一口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这顿早饭,两人一共吃掉了七碗馄饨。她付的钱。
最高兴的还是馄饨摊的老板,边揣钱边跟他们说以后一定再来,他天天都在这儿摆摊。
走在拱桥上,她打着饱嗝,脸上的表情满足得像得到了全世界。
几碗馄饨而已。
“你……究竟是哪家的姑娘?”他揉着撑圆的肚子,“你一个人跑出来,家里人不着急?”
她停住,站在拱桥中央,双手把着桥栏,兴致勃勃地看着桥下淙淙流动的河水,以及这个尚未从黎明中醒来的镇子。
“一天罢了,不着急。”她把他拖到身边,指着东方,“太阳会从那个方向出来的。”
“太阳天天都从那里出来。”他望着她手指的地方。
天渐渐亮了,云朵镶上了金边,渐渐跃出的太阳在河水上印下一片微微摇动的光斑,稀薄的雾霭散去,屋舍里走出醒来的人,伸懒腰的汉子,哼小曲的大嫂,提着桶去打水的姑娘,每个人,不论老少美丑,都被朝阳眷顾着,脸上身上都有光彩。
“真好看呀。”她习惯性地托着腮帮子,看着河水两岸最普通不过的早晨,“像一张画儿似的。”
他天天都看见相同的场面,哪里美如画了?
不过,她这么一说,好像又确实比往日看着顺眼,也许是因为他们站在桥上,角度比较好?
经过河水的风是有凉意的,卷带着土味与花香,拂动鬓角发丝的同时,好像也轻松地吹进了心头的缝隙。
这个早晨,跟以往不一样,因为他从未在这个时候被人拖去给人唱歌,对,就是唱歌。
她拖着他从桥上跑到桥下,一个老太太正坐在家门口摘菜。
“老婆婆,你摘菜呀?”她笑嘻嘻地蹲在人家面前。
小姑娘长得不难看,笑起来像朵刚开的花,所以连突兀起来都比较容易被原谅。
老太太看了看明知故问的她,点点头:“对啊,摘菜。”
“一个人摘菜很无聊吧,我给你唱首歌吧。”她眨巴着大眼睛,特别认真地说。
老太太有些懵:“唱歌?啊,你唱吧。”
“好咧!”她高兴地站起来,又匆匆跑去河边捡了两块小鹅卵石回来,塞到他手里,“替我伴奏!”
他握着两块光溜溜的石头,急忙道:“我不会!”
“随便打个拍子都不会吗!”她白他一眼,“别闹了,照做。”
说罢,她站到仍然发懵的老太太身边,清了清嗓子,唱道:“河水清清弯又长,大姑娘水边浣衣裳,轻风卷过白云旁,飞鸟载来春花香,朝霞换夕阳,重逢是梦乡。”
从没听过这样的歌,居然很好听,她的声音清脆,还带着一点点甜味,他情不自禁地按着她的节拍轻轻敲击着手里的石头。
一曲唱罢,老太太连摘菜都忘记了,只说小姑娘你唱得好听啊,还说旁边这小哥的石头也敲得正是时候,你们俩是哪个戏班子的娃娃么?
石头敲得正是时候?这是夸奖?他有些手足无措,捏着两个石头不知该说什么好,第一次有人夸奖,心情好复杂。
“我们只是路过的。”她朝老太太一笑,“我就是想唱个歌给人听,能得到夸奖就更好了,谢谢您。”
说罢,她拉着他欢天喜地地离开。
他跟着她一路小跑,阳光越来越亮,从没有哪一天是以这样的方式与心情开始的。
她没有一刻想闲下来,集市上她帮卖水果的大叔吆喝叫卖,去铁匠铺里求人教她打铁结果被人撵出来,又跑到卖胭脂水粉的地方把能试的脂粉都试了一遍,脸都擦成了猴屁股,最后买了一包香粉,一半洒到自己身上,另一半不顾他的反对全洒到他身上,然后带着一身浓香跑进裁缝店里,叽叽喳喳地向裁缝师傅说要做一件怎样怎样的裙子,裁缝替她量身时这家伙才闭了嘴,拼命收紧肚子。中午时,她选了人最多的饭馆,把菜单上有的饭菜挨个点了一遍,堆了一大桌,没吃完的菜打包,带出去送给了街口的乞丐。路上经过一间书店,吃饱喝足的她跑进去把所有书都翻了一遍,然后抱着一本李白诗集摇头晃脑地念“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他站在店门口,哭笑不得地看着她的蠢样子。
不止这些,她还爬上墙头偷看万花楼里的姑娘,被里头的打手叫骂着追出来,把他吓得拖起她就跑,最后机智地藏在墙边一堆杂物后才躲过了追兵,他吓得半死,她却笑个半死,说里头不就是姑娘嘛,看看又不会掉块肉。不等他狂跳的心平复下来,这家伙又不怕死地去劝两个在街头打架的悍妇消消气,结果被人一拳头打在右眼上,负伤退败,她的行为在他看来简直触目惊心,要不是他及时上去解围,她定然被泼妇们当成送上门的出气筒。
“你太乱来了。”他背靠在一棵大树上,气喘吁吁地看着她,“你究竟在做什么?”
她还是笑眯眯的样子:“我在做任何我想做的事呀。”
“这个世界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他沉下脸,“这里的危险与艰难,远不是你这样的小姑娘能承担的。”
她挠了挠头,说:“是你承担不了,不是我。”
他一愣。
“不然你也不会投湖自尽了,对吧?”她笑,“我猜在这之前你一定还试过别的结束生命的方法吧。”
他皱眉,一言不发。
她靠近他,踮起脚在他耳边小声道:“我跟你讲,不管哪种方式自尽,断气前都会非常痛苦。但如果你真不想活了,我倒是有法子让你死得舒舒服服。”
他眼睛一亮:“真的?”
她狡黠一笑:“当然。我家世代都是药师,制一颗这样的毒药有多难。”
“你……你是药师?”他诧异道,旋即他像是抓到了黑暗里唯一的光亮,一把握住她的手,“你能给我这样的药?”
“能啊。”她一口应允,“不过我有条件。”
“我没有钱……”
“我知道。”她白他一眼,“只要你陪我过完这一天,我就给你这颗药。”
“当真?”
“快走吧!我还有好多事要做哪!听说市集上还有变戏法的?带我去!啊,还有猫,我想抱抱一只长得很肥的猫,狗也行。”
“……”
从他出生到昨天,他做过的所有事加起来好像都没有今天多。
这个丫头对什么都兴致勃勃,哪怕是蹲在墙角看蚂蚁搬食物。
但不管做了多少事,夜还是不可阻止地到来了。
她挽着他的手从演木偶戏的园子里走出来,一脸大惊小怪地跟他讨论刚刚演的木偶戏有多精彩,说嫦娥为啥那么蠢,一个人在广寒宫有什么好,连热馄饨都吃不上。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能默默听她说。
走出戏园子门口时,她趁人不备,把戏班立在门口的牌子上扎的红绸子给扯了下来,塞进袖口里。
小镇又到了快入梦的时间,四周只有蛐蛐儿还在聒噪,今天不是十五,月亮只有一半,懒洋洋地挂在未散的暑热里。
她渐渐变得安静起来,行走的方向朝着湖边。
当波光微动的湖水远远出现在前方时,她才说:“我要回去啦。”
他怔了怔,脱口而出:“这附近并无人家啊。”
她噗嗤一笑:“谁告诉你我家在湖边的。你再陪我去做一件事吧。”
“你还想干啥?”几乎精疲力竭的他差点跳起来,“你不会让我陪你游泳吧?我不会!”
她拉住他的袖子往前拖:“去了就知道啦。”
很快,他们又站在了他们初相识的地方,湖岸边的泥地上还留着他躺出来的印子。
她拿出那块红绸子,盖到自己头上。
“我们拜个天地吧!”
一语既出,吓得他一屁股坐到地上。拜天地?那可是夫妻才能干的事儿啊!他认识她还不到一天,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他连连摆手:“啥事都可以,这事不行!你是要嫁人的,怎么能跟我拜天地!”
“嫁给你不行吗?”她把红绸掀开一个角,撅着嘴看他。
“当然不行!”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戏弄,有些生气,转身就要走。
“站住!”她喊住他,“跟我拜天地,我给你毒药。”
他停住,回头:“说不定你根本不是药师,只是个疯丫头。”
“你答应还是不答应?”她跺脚,“连死都不怕,还怕跟我拜天地?我说过会给你药就一定会给你!”
他想走,又犹豫起来,万一她真有这样的药呢,可以迅速结束他一切苦难的药……
最终,他走回了她身边。
反正,也没有谁看见,她不说出去,是不会影响她嫁人的吧。
她开心地把红绸放下来,拉着他面对湖水跪下来,拖长了声音道:“一拜天地!”
他咬紧牙关,跟她一道拜了下去。
“二拜高堂……哎呀,没有高堂,就拜湖水吧。”她嘻嘻一笑,“二拜湖水!”
他拜下去,哭笑不得。
“夫妻对拜!”
两人面对面站好,躬身一拜。
“揭盖头揭盖头!”她迫不及待。
他暗自叹气,迟疑片刻,终是将那块红绸从她头上揭了下来。
月色湖光之下,她的面容比白天更端正了,眼睛里的幸福都快漫出来了。
他看着她的脸,有些入神。
“好高兴……”她微笑,像之前那样拽着他的胳膊摇晃着,“谢谢你。”
有那么一瞬间,他不忍心破坏她此刻的心境,准确说,是破坏他们两个人的心境。但是……
他深吸了口气,伸出手:“药!”
她笑着打开他的手:“制药需要时间,一年后你来这里找我。包你死得舒舒服服。”
“一年?”他瞪大眼睛。
“算快的了。”她耸耸肩,说着,她坐下来,拍拍身边的位置,“你也坐。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我再跟你讲个秘密吧。”
他将信将疑地挨着她坐下来:“什么秘密?”
她望着眼前的湖水:“这片湖水是有名字的,叫未晴湖,但它并没有什么名气,景色也平平,所以平日里少有人来。但是,我敢说未晴湖是世上最漂亮的湖。”
他左右环顾,这片湖水确实找不到任何亮点。
她伸出手:“握住我的手,闭上眼。”
他狐疑着照做。
她的手还是缠绕着那股奇异的力量,握住它就不想放开。
他闭上了眼,短暂的黑暗之后,星星点点的光逐片亮起,整个未晴湖清清楚楚出现在他没有睁开的眼里,不同的是,水波微澜的湖面上,漂浮着一片片萤火般的光,温柔旖旎,似是有人将整条银河搬来了这里,亦真亦幻,宛若仙境。
这就是她说的秘密?未晴湖是一个闭上眼睛才能看到它美貌的地方?好神奇……
“好看吧?”她的声音轻轻传来。
“好看!”他由衷道。
“嘻嘻,记住啊,一年后来找我。”
“你别骗我啊!”
“你累不累啊?”
“有点累。”
“那就睡会儿吧,别睁眼,未晴湖的景色不是谁都能看到的。所以你看,多活一天就能多看到好多东西吧!”
“哦。”
他闭着眼跟她交谈,越说越累,眼皮也重得想睁都睁不开。
迷迷糊糊中,她的歌声在回**——
河水清清弯又长,大姑娘水边浣衣裳,轻风卷过白云旁,飞鸟载来春花香,朝霞换夕阳,重逢是梦乡。
这一觉,睡得好舒服。
翌日清晨,他被飞过的鸟儿吵醒。
他揉着眼睛坐起来,身边空无一人,只有那块红绸子还捏在他手里,那个丫头……他慌忙站起来四下寻找,却一无所获。
他攥着红绸,呆站在晨曦里。
她连名字都还没跟自己说……
“你还是被她骗了。”桃夭同情地看着对面的郎老板。
郎老板叹了口气:“一年后我如约来未晴湖边找她,她没来。我不甘心,又等了一年,她还是没来。第三年,我依然没等到她。直到第四年,我站在未晴湖边,突然发现,我已经在这人世走过了四个年头,这四年里我为了等一颗可以舒服地结束我性命的毒药,反而有了盼头,我拼命压制自己的恐惧与消沉,努力让自己活下去,其间还是受过欺负,但也遇到过帮助,我渐渐发觉人世间的事并不绝对,比如并不是所有的饭馆老板都像我第一个老板那样。我在她离开后的第二年,进了一间饭馆,在一个胖厨师手下做学徒,我的师父虽然人很胖脾气又不好,跟我赌骰子的时候还常常输了不认账,但他把他所有的本事认认真真地交给了我。”说着,他突然笑出来:“不止他的本事,他还把他的女儿也交给了我。我家里这个母夜叉呀,小姑娘那会儿就特别粗鲁残暴,又能吃又能打。为了给我缝一件过年时穿的衣裳,不会针线的她硬是找三姑六婆学了来,磕磕碰碰地熬了好多个夜,手指被针扎成了马蜂窝,新衣裳居然做得有模有样。原本我是不敢娶她的,我是狼人啊,虽然我也有人的面貌,但我怕哪一天我不小心露出狼的样子,吓死她就不好了。所以我想了很多借口拒绝她,可她哪里肯信。最终我扛不住了,把她约到一个僻静地,把我的身份一五一十告诉了她,甚至露出了我的狼头摆出凶恶的样子。唉……没想到这母夜叉只是眨了眨眼,问我,你要吃我么?我说当然不,我吃饭不吃人。然后她就松了口气,跳过来挽住我的胳膊,说我就算只有一半是人,她也不要跟我分开。”
桃夭嗤嗤地笑:“你夫人当年也真是想不开啊哈哈哈。”
“我说过我年轻时的人样不差的。”他哼了一声,“总之,日子就这样渐渐安定下来了。此一生我未曾大富大贵,却也儿孙满堂,无病无灾。”
“无病无灾……”桃夭挑眉,“那你又找我看什么病?”
“狼人一半是人,且我们跟人类的寿命相同,我已经九十岁了。”他咳嗽了几声,“这几个月来,我总有大限将至的预感,毕竟我还有妖的血统,你也知道妖的感觉往往是敏感而准确的。”
桃夭想了想,直言道:“要我替你延寿?或者让我解你心病?”
“这些年,我从没有放弃过寻找她。”他转过头,看着月色下的未晴湖,“可她就像从世上消失了一般。未晴湖上的银河,我也只见过那一次。我几乎将整个利亭镇的人家都打听了一遍,没有一户人家有这样一个女儿。我妖力又十分有限,可说就是个摆设,除了变出个狼头吓唬人,根本不能像别的大妖怪那般有通天彻地的本事。”他顿了顿,又道:“我将好吃馆建到未晴湖边,也是寄望有朝一日她一回来我就能看见她。时至今日,我怕我至死也等不到关于她的哪怕一丁点消息。这块心病,我自己治不了。”
桃夭沉默片刻,也望着这片湖水:“如果她是人类,只怕已经不在人世。”
“就算寻到她的埋骨处也好,我就想去她坟前拜一拜。再把这个交还给她。”说着,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块颜色如初的红绸子。
“她当年跟你拜天地时戴过的那块?”桃夭看着那块红绸。
“嗯。”
“给我瞅瞅。”
她握着那块已有几十年历史的绸子,光滑温柔的触感依然如少女的双手一般。
绸子上,还留着一丝只有她才能感受到的气息——那是一点点淡得不能再淡的妖气。
她闭上眼睛,“看”向未晴湖。
真美啊,那些微小的家伙聚集在一起,竟然像银河般绚烂。只可惜这般美景,寻常人永远无法亲见,就连这个半妖的狼人,也只能靠“她”的力量才有幸欣赏。
桃夭缓缓睁开眼,说:“好吧,我离开之前,会给你开药方。”
三天后的傍晚,跑路的小七如约回到了好吃馆。
“不错啊,很讲信用嘛。”小七把扛在肩上的包袱放下来,满意地拍了拍桃夭的肩膀,“洗碗洗得还开心哈?”
“阿弥陀佛,碗是我洗的。”磨牙双手合十。
小七哈哈一笑:“随便啦,有人洗就行。”
话音未落,郎夫人急吼吼地从内室冲出来,一把拧住了小七的耳朵:“你个死孩子跑到哪里去野了!你要气死我啊!”
“哎呀哎呀,疼疼疼!”小七指着桌上的包袱道,“老头儿最近不是老咳嗽吗,我去飞云山里翻了三天才翻到几株白霜藤,我听张大夫说这玩意儿对止咳润肺有奇效!”
郎夫人一愣,下意识地松了手:“你去采药?”
“不然能干嘛!”小七撇撇嘴,“正好去的路上遇到这个傻妞跟人赌钱,心想与其看她浪费时间输钱,还不如把她弄到好吃馆来替我洗碗。”
傻妞?!
桃夭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她觉得要是再在这里呆下去,小七可能会遭受到人身伤害。
趁她们祖孙对话时,她朝磨牙使了个颜色,两人一狐静悄悄地退了出去。
昨天夜里,郎夫人来给她送宵夜时,她试探着问郎夫人是否知道她夫君的那段往事。郎夫人说她什么都知道,包括他们拜天地的事。
你不介意么?桃夭问她。
郎夫人摇头,为何要介意,没有她,老头子已经淹死了,又哪里来的他们如今这一家人,做人讲良心,得谢谢人家。
桃夭心想,心宽体胖这句话,倒是应验在这老妇人身上了。
站在好吃馆门口,桃夭最后一次打量着未晴湖。
药方她昨夜就写好了,放在郎老板卧室的桌子上——
“世有一虫,幼时隐于水下,成虫后出水,寿极短,朝生暮死,称蜉蝣。而万物生灭,有清灵之气不散,结群游走,依灵山,傍秀水,得日月精华,机缘造化,可成妖。此妖初成即为人形,貌韶秀,性慧黠,晓万事,然妖寿只得一日,故此妖不论本体来自何物,亦统称蜉蝣。蜉蝣命绝后,其身化光浮于妖变之地,通妖力者可观之。知此,心病可解。”
就是这样了。
蜉蝣一日即为一生,每一个被你我视为多余的今日,是它们永远得不到的明天。
朝生,暮死。
众生皆如此,可否不辜负。
她回头看着沐在夕阳下的好吃馆,笑笑,背对着未晴湖挥挥手,自言自语道:“你也算做了件好事,后会无期。”
说罢,她头也不回地离开。磨牙背着一口袋荷叶饭,滚滚背上还驮着一小袋,心满意足地跟了上去。
“洗碗洗得还开心哈?”野花开满地的小路上,她顺口问磨牙。
“累。”磨牙双手合十,“幸而有滚滚帮忙。”
“它会洗碗?”桃夭诧异道。
“不啊,它用尾巴帮我把碗盘擦干。”
“等等,你是说这些天我们用过的碗盘都它用屁股擦出来的?”
“是尾巴。”
“尾巴不就长在屁股上吗!你一个出家人怎么能干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狐狸会掉毛的!”
“滚滚并不掉毛啊。”
“……”
尾
“郎老板明明不算有病嘛,为何你会选中他?”顺水而下的小船上,磨牙边吃饭边问她。
桃夭静静地看着她立在船头的钓竿,说:“他家开饭馆啊,靠你要饭咱们只能喝风去。”
“是化缘……”磨牙叹气,旋即又问,“蜉蝣这种妖怪很少吧?”
桃夭摇头:“恰恰相反,蜉蝣数量很多,灵山秀水之中常见此物。众生万物皆有灵气,没准你圆寂之后也会留下一缕清气,飞到哪个湖水或者深山里歇着,机缘一到就化成个美少年或少女,用一天时间过完一生。记住啊,一定要好好珍惜那一天,别只顾着要饭了。”
磨牙连念三声阿弥陀佛:“我只求佛法留众生三界,至于我自己,来时无一物,去时也如此吧。”说着他又问:“既然蜉蝣数量众多,为何知其者甚少?”
“因为它们短命啊。只活一天的玩意儿,又能有多少人记住。”她盯着钓竿出神,“也有例外。毕竟是无害的小妖怪,牵着它们的手会感受到奇异的力量,有幸感受过的人,就一定不会忘记。”
“奇异的力量?”
“大概是想活着的人才会有的力量吧。”
“哦。真神奇。”
河水哗哗流动,两岸新绿层叠,小船上只有小和尚跟狐狸吧唧吧唧的吃饭声,春天就是个适合吃跟睡的季节呀。
“磨牙,”桃夭忽然转过头,“要是你只有一天命了,你最想干啥?”
不等磨牙回答,空气里抢先传来柳公子的声音:“第一,开一场诗词朗诵会,只念我写的诗。第二,把小和尚洗干净放到最好的瓦罐里,加上最上等的香料,小火慢炖。”
“应该用大火,小火的话你时间不够。”桃夭认真地说。
“也对……”柳公子难得认同她一次。
磨牙对于自己会怎么被吃掉这个话题已经十分淡然,他认真思索一番,说:“若我只得一天可活,最想做的,大约还是重建金佛寺吧。”
明明说的是愿望,小和尚眼里的希望却隐着不易察觉的黯然。
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是忘不了那个血流成河,状如炼狱的夜晚,忘不了将他护在身下的小师兄,也忘不了那双将他从尸堆中拖出来的桃夭的手。
他唯一忘记的,是自己的年龄。自桃夭将他带离被毁的金佛寺后,他的外貌便再无变化。他人一口一个小和尚地喊着他,却不知连他自己都不知自己究竟有多少岁了。
气氛突然就沉默了。
良久,桃夭道:“你心中有佛,有无寺庙又有什么要紧。”
“不是你在问我么。我如实回答罢了。”磨牙道,“我也知那不可能,你我连饭都快吃不起了,哪有钱修庙。”
“有慧根。”桃夭拍拍他的肩膀。
“你呢?”磨牙反问她,“若你只得一天可活,最想做什么?”
桃夭笑笑:“没想好,等我只有一天可活的时候再回答你。”
会有这一天么?
磨牙看着她的钓竿,说:“你这样如何能钓到鱼?不但鱼钩不静,还不上鱼饵。”
“万一呢!”桃夭白他一眼,“只要你没死,人生就有无数可能啊。”
话音未落,鱼线突然有了动静。
桃夭得意地瞟了磨牙一眼。
她用尽全力拽动鱼竿,生存之道不外如此,先得活着,才能钓着鱼呀!
桃夭姑娘,你有没有一段特别艰难的日子——
郎老板的问题,直到离开时她都没有回答。
再艰难,也都是过去了。
太阳从云层后钻出来,闪烁的河面上倒映着桃夭觉得自己马上要钓到一条大鱼的兴奋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