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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妖谱(全集) 第一部 第二章 漱金

所属书籍: 百妖谱(全集)

    楔子

    一个人真正开心的时候,笑容会发光的。

    *

    一男一女从眼前这间“元宝堂”里飞出来,姿势很流畅,落地很狼狈,女人的发髻不但散了,长发还被烧焦一大截,冒出来的烟还没散尽。

    此刻傍晚,街市间来往者众,男女四周很快围起一个圈,窃语窃笑,看热闹不嫌事大。

    大开的店门后,闲闲走出个男子来,白头巾,白襕衫,脸也白嫩,黑发束得整整齐齐,二十来岁的年纪,眉清目秀的,懒懒靠在门框上,一手提了把尺来长的白玉算盘,一手捉了只点燃的白蜡烛,平平静静地跟躺地上还没爬起来的男女说:“元宝堂的规矩是不讲价,我可一早就跟二位说过了。”

    “不让讲价也不能打人啊!”那年过四旬的男人坐起来,脸上的巴掌印还红艳艳的,指着他破口大骂,“你信不信我这就去报官!”

    “报官!必须报官!”回过神来的妇人也哭天抢地起来,一手拍膝盖一手指着他,“你一个做死人生意的下等人,居然敢对我们动手!还烧我的头发!没天理了!没王法了!”

    他呵呵一笑,转身回屋,那对男女见状,骂得更来劲了。

    片刻,他又回到门口,仍举着那只白蜡烛,不过另一手的算盘换成了一只大碗,里头盛着满满一碗水似的**,一句废话没有,照准那两人泼将出去。

    空气里顿时漫出一股怪异的味道,像酿坏的酒。

    不等二人说话,他手里的蜡烛已落了地,火苗一碰到地上沾染的**,立刻腾出火焰,迅速朝二人蹿去。

    “啊呀!他又想烧我们啊!”妇人嗖一下弹起来,一把拽起丈夫,在火苗蹿到他们身上之前,鬼哭狼嚎地逃了,边逃边骂,“你这杀千刀的疯汉!迟早要封你的店砍你的头!”

    他俯身捡起熄灭的蜡烛,也不看众人,只说:“各位也想试试我刚调制好的火凤酒?一旦沾身引火,只消片刻便可燃成灰烬,用来火化尸骨是再好不过的了。”

    众人轰然而散,好几个还连声称晦气,对他又怕又恨的样子。

    “大家有生意记得照顾我啊!”他把手拢到嘴边,没事人一样朝大家喊,随后回去端了盆水来,熄了地上的火苗。

    门外,有个人站着一直没动,绑着两条辫子的红衣小姑娘,横抱着双臂,一言难尽地瞅着他。

    “啧啧,来啦?”他看了她一眼,没惊没喜,只左右环顾一下,“一个人?小和尚呢?”

    一个小光头从她背后惶恐地探出来,光头上面,又有一只半黑半白的狐狸脸贼贼地冒出来,三个家伙的目光都投在他一人身上。

    他看着他们,眨眨眼:“你又养宠物啦?”

    “哪儿呀,还是废物。”她一脸遗憾地走上去,抬头看着店门上那金光闪闪的“元宝堂”三个字,“好久不见呢,叶逢君。”

    元宝堂内室,檀香缭绕,四周堆满香蜡纸钱与各式各样的纸扎,桃夭摆弄着一个刚扎好的纸人:“你这手艺没怎么进步嘛,咋扎个这么胖这么丑的姑娘,不怕客人不满意从棺材里跳出来找你啊?”

    “客人生前就喜欢丰腴美人。”叶逢君把一盘糕点摆到磨牙跟狐狸面前,分别摸摸他们的头,慈爱地说,“多吃点,看你们瘦的,跟着桃夭就没吃过几顿饱饭吧?”

    磨牙眼含热泪,表情里全是大写的“你懂我”。

    “叶逢君,你不要杜撰别人的生活。”桃夭头也不回道,“说得就像跟着你就有好日子似的。”她放下纸人,回头对刚把糕点放进嘴里的磨牙说:“我要是你就不吃这种人给的食物。”

    “可是……好好吃啊!”磨牙一手抓一个,一个自己吃,另一个喂给怀里的狐狸吃,两个家伙都吃得很幸福。

    叶逢君坐下来,开心地看着桌对面的他们,问:“小狐狸很可爱呢,尾巴怎的长得像兔子?它有名字么?”

    “滚蛋!”桃夭道。

    “骂我作甚?”叶逢君摇头,“脾气怎的一点长进都没有。”

    桃夭一翻白眼:“谁有工夫骂你,我说这狐狸叫滚蛋。”

    叶逢君噗嗤笑出来:“你们有仇?”

    “不不,它才不叫滚蛋呢!”满嘴糕饼渣的磨牙急急忙忙否认。

    “我说过,要么它,要么你。”桃夭指指磨牙又指指狐狸,“也可以它叫磨牙,你叫滚蛋,自己选。”

    磨牙急红了脸:“桃夭,你不能总是这么欺负人!不是说好了么,一人让一步,就叫它滚滚!”

    桃夭哼了一声。

    “滚滚……也没好多少啊。”叶逢君挠了挠鼻子,“你们两个好歹在一起这么多年了,没感情也有亲情才是啊,一点都不温暖。”

    桃夭没搭话,目光落到货架正中间一个黑色漆木盒子上,上头没有锁,只拿金漆画上了奇怪的图案。

    除了她跟叶逢君,谁也开不了这个盒子。

    她的手指只轻轻抚过盒子,盒盖便听话地自行弹开,里头没有露出金银珠宝,只叠着一摞长七寸宽三寸的白纸,每张纸的中心都有个小小的、朱砂记似的红点。

    她合上盒盖,放回原处,说:“你找我来,就为了商讨我跟磨牙的相处之道?这样未免太浪费我给你的纸了。”

    “何必如此小气。还剩下那么多,往后几年也足够用了。”叶逢君不以为然。

    “看起来你生意不错。”她坐到桌前,既不喝他的茶,也不吃他给的糕点。

    “还算可以。”叶逢君微微一笑,“人死如叶落,落叶时节又逢君,我这名字是起对了,元宝堂也算是开对了,确实不愁生意。你看,昨天城南的黄老爷为了祭祖,跟我买了一整套纸扎,大手笔啊,那可是我元宝堂里最贵的至尊套系,有大宅有车马有金童玉女……”

    “就别往脸上贴金了。当年你落魄之时,除了会折纸啥技能都没有,幸而我眼光独到建议你开个纸扎铺,你这辈子做得最对的事不是起了这个名字也不是开了这间铺子,而是遇到了我!”桃夭不客气地打断他,“还有我不是说你发死人财的生意,我是说‘纸’生意!记得上次我给了你一千张,现在只剩下不到二百张了。”

    叶逢君耸耸肩:“这个生意自然更好。”

    “我们家滚滚也曾光顾过你。”桃夭朝狐狸努努嘴。

    “是吗?难怪我不讨厌它。”他笑,“可惜来找我的妖物太多,也实在记不住。”他顿了顿,话锋一转,“不过你上次给我的数量确实比以前多了许多,一般你就给一百张,怎的突然大方起来?”

    “替你多赚钱你还嫌弃?”桃夭反问。

    “我是替你着想。”叶逢君认真道,“谁不知你一身懒骨头,虽顶着‘鬼医’的名号,却常年蜗居桃都,鲜少走动于江湖,找你治病那得有祖坟上冒青烟的运气。如今散出去的‘纸’那么多,那来找你的妖物必然也比从前多得多,你不嫌烦?”

    “它们找我是一回事,我去不去是另一回事,你不必操心。”桃夭瞟了他一眼,“你只要办好我交代的事,我就不为难你,咱们之间的协议便永远有效。”

    叶逢君做出松了口气的样子:“都说‘此人已死,有事烧纸’。落到你桃夭姑娘身上却是‘此人没死,有事烧纸’。说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呀。”

    桃夭两眼望天:“总结得很到位嘛。”

    蜀中元宝堂里的“纸”,是众多妖物眼中的救命符,只要得了这张纸,写上自己的身份病情所在地,焚之,以上内容便能通达桃夭,至于她愿不愿意出手相救,便只能看她心情好坏。她与叶逢君是旧相识,两人有过君子协定,对两人之过往守口如瓶,包括叶逢君的真实身份。总之,他现在只是个长居成都的寻常百姓,靠经营这间小小的名为元宝堂的纸扎铺为生,再暗地里向妖物们贩卖桃夭给他的“救命纸”赚回更多的钱财宝物,小日子过得不要太滋润。

    不过,也因为常有妖物来往蜀地,少不得引起某些“行家”的注意,“蜀中多妖孽”的说法也不胫而走,故而这些年除了青城山上的道观越发兴旺之外,从外地入蜀的各行“高人”也从无断绝。这些修道之人,于桃夭而言非敌非友,而她也给叶逢君立了规矩:只贩纸张,莫管闲事。

    这个规矩,叶逢君一直守得很好。

    但这次,烧纸找她的人,却偏偏是叶逢君。要不是他,她应该已经带着磨牙跟滚滚离开成都往汴京去了,听说天子脚下最热闹,奇人异事数不胜数,很值得一去。

    这时,一盘糕点已经见了底,磨牙跟滚滚同步舔嘴。

    “好吃不?”叶逢君问。

    “好吃啊。”磨牙意犹未尽道,“就是最后感觉有一点点涩。这是什么糕点呀?”

    “涩?”叶逢君一愣,脱口而出,“这款毒药里我加了枣花蜜,口感应该微甜不会涩啊。”

    磨牙当场石化,张大嘴,指着他:“你……你拿毒药给我们吃?”

    “我试试而已。都说蜀中唐门用毒天下第一,我不服嘛。”叶逢君有些生气,“我这种毒药,吃下去不但不会肠穿肚烂,还会让人五脏通透,呼吸畅顺,然后在一场美梦里驾鹤西去。你说厉害不厉害?”

    “可我还不想驾鹤西去,我还年轻,我还要化缘。”磨牙急哭了,“古有神农遍尝百草,而今你为何不拿自己试药!”

    叶逢君不好意思地摆摆手:“人家不爱吃甜食嘛。”

    “你……”磨牙捂着肚子,又忙问狐狸:“滚滚你怎样了?”

    滚滚滴溜溜转着眼珠,打了个饱嗝。

    “完了……”磨牙哽咽道,“阿弥陀佛,想不到今日便是我磨牙圆寂之时,也不知我死后能否得见佛祖,希望佛祖让滚滚来世为人,不要再做一只稀里糊涂被人毒死的狐狸,呜呜呜。”

    桃夭幸灾乐祸道:“你就是嘴馋,我老早说过这个人的东西不能吃。一个生意谈不拢就要放火烧人的奇葩,你们居然敢吃他的东西。”

    “桃夭,你不救我也救救滚滚啊。”磨牙悲伤地扑过来抱住她的腿,“以后我不能给你念经了,你如果觉得孤单,我把佛珠留给你做个纪念。”

    “别!要是你真被毒死了,他倒是替我做了件好事。”在磨牙的鼻涕掉下来之前她赶紧推开他。

    “现在不是交代遗言的时候呢。”叶逢君拍拍磨牙的肩膀,朝他挤挤眼睛,“我有解药的呀!”

    “啊?”磨牙转悲为喜,“原来你没想毒死我?”

    “你又没买我东西讨价还价,我干吗毒死你?”叶逢君认真道,“我只是要你把服毒之后的所有感受都告诉给我听,然后在你毒发身亡之前我会给你吃解药的,放心啦。”

    磨牙哭丧着脸:“现在就给我吃不行吗?”

    “都说了我在试药,你不撑到最后一刻怎么行,你跟滚滚就当顺便帮我个忙吧。”他嘿嘿一笑。

    “那个,叶老板,我们现在谈论的是一个人跟一只狐狸的命,你能否稍微有一点重视的态度?”磨牙抱着滚滚,想发脾气又怕犯了嗔戒,桃夭身边就没有一个正常的家伙!

    话音未落,一阵异常的咕噜咕噜声同时从磨牙跟滚滚的肚子里钻出来,然后,磨牙放了一个响屁,他蹭一下站起来,面红耳赤道:“我要去……去……”

    “茅厕在后面!”叶逢君指了个方向,磨牙跟滚滚立刻跑没了影。

    桃夭捂着鼻子,怒视叶逢君:“你到底给他们吃了什么!”

    “新药嘛,难免会有一些连我都不了解的效用。”叶逢君笑呵呵地给自己倒了杯茶,“你也喝吧,茶水没毒。”

    “谁信你。”桃夭不耐烦道,“快说你浪费我一张纸究竟想干吗?”

    叶逢君收起笑容:“你替我救一只妖怪如何?”

    “替你救妖怪?”桃夭一挑眉,“我以为你只会做死人生意以及炼毒与虐畜呢。”

    “我很爱这世界。”叶逢君一本正经,“并且尊重每个生命,包括死去的。”

    “什么妖怪?”

    “漱金。”

    朱小宝是为数不多的能让叶逢君印象深刻的客人。

    原因是——一,有钱;二,不唧唧歪歪;三,不走寻常路。

    元宝堂卖的东西,没有给活人用的,但朱小宝偏偏就是为活人来的,并且还让叶逢君欣欣然答应了跟他做生意。

    没记错的话,他第一次光顾元宝堂是在一年前的大年夜。

    那年并不太冷,算是个暖冬,除夕之夜,街头凡是住了人的地方都挂着喜气的灯笼,贴好了春联,多数店铺都早早关了门。在送走最后一位来买香蜡祭祖的客人之后,叶逢君探头看了看人丁稀薄的街头,心说再等一炷香的时间,若无客上门便可歇业过年了,几个酒友已在著名的天香楼备好了热腾腾的火锅,就等他去大快朵颐了,想想都很开心哪。

    然而,就在他关店前片刻,有人气喘吁吁地钻了进来。

    “这位小哥,本店打烊,您初三之后再来。”叶逢君打量着这个二十岁上下的青年,因为跑得太急,他满脸通红,鼻涕都出来了。

    青年一手撑住大门不让他关,另一手从怀里掏出个小荷包,上气不接下气道:“别别……求老板你宽限片刻,我花不了您多少工夫……我拿金子付账!”

    说着,青年忙解开荷包,从里头抖落出三片亮晃晃的小玩意儿,捧在手里送到叶逢君鼻子下头。

    “咦?”叶逢君眼睛一亮。

    “真金。”青年看着掌上那三块黄澄澄的金片,“薄是稍微薄了点,但绝对货真价实。”

    叶逢君想了想,让开一步:“想买啥?进来挑吧。我昨日刚刚扎了一座瑶池仙台,烧给先人再好不过,还有新叠的金银元宝,香烛也比往日的好。要不小哥你买一整套,我给你算便宜些。”

    “不不,我不买这些。”青年连连摆手。

    “不买这些?”叶逢君立刻垮下脸来,“来我元宝堂的不买这些买什么?大过年的,小哥若是专门来逗我玩耍,我可是会生气的。”

    “老板您误会了。”青年忙把金片塞进荷包,不由分说放到叶逢君手里,“我来是想买一件纸折的蝴蝶,翅膀能动的那种。我问遍城里的人,都说元宝堂的叶老板折纸之术天下第一,所以这才匆匆赶来。”

    叶逢君一愣:“纸折的蝴蝶?”

    “嗯!”青年用力点头,“还望您帮忙。”

    叶逢君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疑惑道:“你家先人生前喜欢蝴蝶?”

    “不不,我娘还活着呢。”青年赶忙解释,“她身子不好,平日里也没有别的嗜好,就爱折个小猫小狗小鸟啥的。前几日又在折蝴蝶,可怎么也叠不成想要的样子,老太太就犯了愁啦,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的。我劝了半天,老太太还是不高兴。唉,这人上了岁数,反而是越活越小,跟孩子似的,犟得很。”

    “这样啊……”叶逢君掂了掂那荷包,咂咂嘴道,“我亲手折的东西虽然都是无价之宝,不轻易出售,但看在你一片孝心的分上,我就破例一回吧。听你口音不像本地人,怎么称呼啊?”

    青年欢喜道:“我姓朱,朱小宝。两年前跟我娘自洛阳而来,现居城隍巷。”

    “朱小宝……行,记住你名字了。”叶逢君一本正经拍拍他的肩,“小子,你是我这儿第一个买东西给活人的家伙,坐会儿吧,小半炷香时间。”

    朱小宝赶紧作揖感谢。

    叶逢君说小半炷香时间,那就是小半炷香时间。

    面前那只精巧别致的纸蝴蝶,只要拉一拉隐于腹下的细线,蝴蝶的翅膀就会翩翩而动,不但手工一流,蝴蝶身上还特意用颜料描画出了花纹。虽只是个玩物,用心与不用心倒也看得明明白白。

    “真漂亮!”朱小宝啧啧称赞。

    叶逢君微笑:“不过一成功力的小玩意儿。”

    朱小宝请他拿了纸盒装好蝴蝶,千恩万谢地离开了元宝堂。

    关了店门,叶逢君拿出荷包抖出那三块金片,挨个放嘴里咬了一遍,确是真金,这才满意地收拾妥当,兴高采烈地出门赴火锅宴。

    此刻正逢饭点,街头少有行人,四周偶有炮竹声,他甩手小跑,跑着跑着却在一条不见光亮的巷子里停下来,瞪着自己的右手掌,一片隐隐约约的红光浮在掌心,再凑近细看,几粒微小的金屑粘在那里,如此不起眼的小东西,却在幽暗之中散出这般奇异的光芒。

    叶逢君皱起了眉头。

    年初四,朱小宝又来了。

    正在扎一间纸屋的叶逢君见了他,停下手里的活,笑呵呵地迎上去:“又要我帮忙折纸?”

    朱小宝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指:“是……但是……”

    “扭扭捏捏干啥?”叶逢君奇怪地问。

    “这个……上回叶老板割爱的那只蝴蝶,我娘是很喜欢啦。但是……”他揉了揉冻红的鼻子,小心翼翼道,“她把蝴蝶拆掉,想看看其中乾坤,谁知拆掉之后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还原了。叶老板,能不能教我折?回去后我再演示给我娘看,也算去了她一块心病。”

    叶逢君摇摇头:“令堂也真是顽皮,我叶逢君的手艺,岂是旁人随便就能破解的。”

    朱小宝赶紧掏出个荷包,抖出两块金片:“这次的酬劳少了些,下次补上。叶老板您行个方便。”

    叶逢君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戏谑道:“朱公子出手这么阔绰,你娘知道吗?”

    朱小宝没吱声,只跟他作揖:“我给的酬劳来路清白,叶老板放心就是。”

    叶逢君一笑,接过金片收好:“坐吧,一会儿你仔细看我怎么叠的,我只教一次。”

    朱小宝喜上眉梢,连声称谢。

    此刻,窗外微雨薄雪,初春的寒意赛过之前任何时候,叶逢君生起火炉,两人并肩而坐,朱小宝认真看着他折纸的每一个步骤,心里赞叹着天下怎会有如此灵巧之人,不借助任何魔力便把一张乏味的白纸变成一个奇妙的世界。

    朱小宝不聪明,也不太笨,叶逢君只演示了一遍,他便笨手笨脚地照着记忆中的步骤叠出了另一只蝴蝶,虽然只有一边翅膀会动,但也足够他高兴了。

    “这下我娘该高兴了。”他兴冲冲地起身,抱着自己的“作品”向叶逢君道别。

    叶逢君把他送到门口,笑眯眯地说:“回头跟你娘说,我还能折会摇尾巴的小狗,会张嘴的小猫,会开的牡丹花,要是她老人家乐意,你可以再来找我学啊!”

    朱小宝高兴坏了,连连道谢,最后特别慎重地朝他鞠了个躬:“叶老板,你人真好。”

    “这事你心里知道就行,说出来怪不好意思的。”叶逢君紧紧攥着两块金片,“欢迎下次再来啊。”

    雨渐渐大了,伞下的朱小宝匆匆消失在越发浓重的寒气里。

    如叶逢君所愿,之后的一年,朱小宝成了元宝堂的常客,有时隔几天来一次,有时候个把月来一次,每次都少不了他的酬劳,而他也没有食言,手把手教他折猫折狗折南瓜。这种轻松又赚钱的工作真是让人心生欢喜。

    而他对于朱小宝的了解也在一次次的闲聊中渐渐丰富起来,这小子说自己已经二十三岁了,父亲早逝,没有兄弟姐妹,是母亲一手拉扯长大,家在洛阳城外的石牛村,母亲种地养鸡,他在城里做零工,日子也不算艰难,只是不曾想到十七岁那年,他稀里糊涂被征入军队,又稀里糊涂随着大军去了太原,皇帝要北伐,要拔掉跟契丹人一个鼻孔出气的眼中钉,然而交战之时恰逢酷暑,兵士们患病者众,又遇契丹派兵援助,皇帝最终无功而返。

    那天,朱小宝掀起袖子给他看右臂上的一块伤疤,说幸好撤军了,不然他可能回不来了,打仗多可怕呀。

    “为何迁来蜀中?在洛阳不是过得挺好?”叶逢君问他。

    “我娘听说蜀地灵秀,美景美食不胜枚举,她便总念叨着来看看。我架不住她天天念叨,终于在两年前跟她一道,带着能带走的家当来了这里。我娘喜欢得不得了,说要在此处安享晚年,我知道她这些年身子越发不好了,既然她喜欢,我就陪她住下来吧。”朱小宝如是道。

    叶逢君点点头,道:“那你们母子作何营生?”

    “她还是养鸡。”朱小宝老老实实回答,“我有时在酒楼厨房里帮工,有时替别人跑跑腿。”

    “日子也是紧巴巴呢。”叶逢君随口道。

    朱小宝摆弄着手里的纸,点点头:“是不宽裕,幸而三餐还是不愁的。”

    “那你的辟寒金是哪里来的?”叶逢君的口气骤然冷厉,像换了一个人。

    朱小宝一愣,半晌没敢抬头。

    这些日子他送出去的金片哗啦啦落到他面前,后面是叶逢君面无表情的脸,配上他的白衣裳跟白肤色,真真跟个鬼似的。

    “我……我先回去了。”朱小宝不敢看他,垂着脑袋飞快地往大门口挪。

    叶逢君也不跟他客气,抓过一条麻绳追上去,一脚把他绊倒在地,以绝对的速度与技术把他五花大绑起来,拖到后院里,绳子一甩,搭上那棵粗大的老槐树,哧溜一拉,朱小宝惊叫着被吊到了半空。整个过程一气呵成,绝无手软。

    “叶老板……我怕高……”朱小宝憋着眼泪求饶。

    叶逢君端来一张凳子,气定神闲地坐下来,手里还多了一把弹弓和几团废纸。

    “朱小宝,我教你折纸只教一次,同样,我问你问题也只问一次。”他把废纸团上到弹弓上,拉开皮筋,眯着一只眼作瞄准状,“任何人在我这儿,都只有一次机会。”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呀,什么叫辟寒金?”朱小宝挣扎着。

    啪,纸团准确击中了朱小宝的脖子,虽不伤人,却疼得他龇牙咧嘴。

    “那你跟我说,你这么多金子哪里来的?”叶逢君把第二个纸团上好,瞄准。

    “是我家祖上传下来的!”朱小宝眼泪鼻涕横飞。

    啪,纸团击中了他的脸,疼得他大叫。

    “连说谎都不会,你说该不该打。”叶逢君放下弹弓,拿起第三个纸团。

    “别打了别打了!求求你了叶老板!”朱小宝哭喊道,“我真不能说啊。但是这金子绝非来路不正,你放了我吧!”

    叶逢君一笑:“不放。我就喜欢看你被吊打的样子。”

    “我真的不能说!”朱小宝的冷汗跟眼泪汇成了悲伤的小河,“我答应了它要保密,说出来会害了它!”

    “它?”叶逢君再次举起弹弓,“纸团用完之后,我就换石子儿。那就不光是疼了。话说我这院子也宽敞,一不小心打死谁了,埋一两个人倒是不愁的。”

    在第三个纸团击中他额头的瞬间,朱小宝终于屈服了:“我说我说!”

    叶逢君满意地起身,走前几步,仰头看着半空中晃悠的他:“说吧。”

    “是……漱金鸟!”朱小宝的脸涨得通红。

    叶逢君挑眉:“你怎么得来的?”

    “我十五岁那年,它自己飞来的,就落在我家的鸡窝上,浑身黄毛,跟鸡雏一样大。”朱小宝急急道,“它会吐金屑,那些金屑第二天便会结成大小不一的金片。这么多年来,它一直这样。”

    “你如何得知它是漱金鸟?”叶逢君冷哼,“这可不是你家养的鸡,随便一个人都认得。”

    朱小宝忙道:“我旧居里曾有一本没有封皮的破书,上头记满神怪之事,说早在曹魏之时,有昆明国献上漱金鸟,此鸟大如雀,羽明黄,吐金屑。魏灭之后,此鸟亦踪迹杳然。此书虽已遗失,但我印象深刻。能吐金子的鸟,不是漱金又是何物!”

    扑一声响,一个石子从叶逢君手里飞出,麻绳应声而断,朱小宝哀号一声跌到地上。

    “这么多年,没人找你麻烦?”叶逢君蹲到他面前,“这只鸟可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玩意儿。”

    朱小宝扯掉身上的绳子,坐起来委委屈屈地说:“我特别低调,并不拿这些金子挥霍。这些年它吐出来的,我都藏起来了,连我娘都不知道。我还是去打零工赚钱,实在困难了,我才悄悄拿个一片半片的去换些东西。”

    叶逢君狐疑地打量他:“既然如此,你何苦用这么多金子来跟我换区区折纸之术?”

    “我娘只喜欢折纸啊。”朱小宝不顾摔疼的膝盖,哭丧个脸跪下来哀求,“这秘密我守了八年了,叶老板,求你看在我从未借此干坏事也不曾薄待你的分上,不要把漱金鸟的秘密说出去。”

    叶逢君起身:“我考虑考虑。”

    “叶老板!”朱小宝擦掉脸上的污泥,费力地站起来,“你又如何得知辟寒金这个说法?”

    叶逢君狡黠一笑:“魏皇帝养漱金鸟,以水晶筑辟寒台供其居住,故其所吐之金称为辟寒金。你以为天下只有你读过书么。”

    “哦……”朱小宝挠了挠头,赶紧跟到他身后,“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

    “都说了我要考虑考虑,看心情。”

    “不能说真不能说啊!”

    “让开让开。你说漱金鸟怎么不落我家屋顶,偏偏落在你这笨蛋家的鸡窝里呢!”

    “可能它觉得你家屋顶不如我家鸡窝好?”

    “刚刚那个不是问句!”

    “哦……”

    叶逢君没有跟任何人提起朱小宝的秘密。

    吊打事件之后,朱小宝也没有就此消失远走他乡,他仍然不定期地来元宝堂,比从前更讨好的样子,不但给金子,有时还给叶逢君拎一篮鸡蛋,目的依然相同,请叶逢君教他各种折纸。

    叶逢君觉得这种人能从战场上活着回来只能是老天瞎眼了。

    不过,两人都再未提起跟漱金鸟有关的一切。

    今年中秋,叶逢君提前关了店门,时已傍晚,暑热未散,街头巷尾都飘着甜美的桂花香。

    他端着一碗清热去火的绿豆汤,坐在院子里咕噜噜地喝。

    算起来,朱小宝已有好些日子没来元宝堂了。

    喝完,他顺手将空碗放到旁边的木几上,谁知晃了神没放稳,瓷碗落地摔个粉碎。

    心里突然就不舒服了一下,没来由地。

    一个突来的念头,让叶逢君匆匆地出了门。

    晚霞如火,街市热闹,他从一群群嬉闹的孩童中抽身而出,径直往城中城隍巷而去。

    他对这座城池熟得很,闭着眼也能走对路。

    城隍巷算是个热闹地方,附近设有瓦肆,逢年过节便是张灯结彩,莺歌燕舞的好场面,浓郁的酒香盖过了桂花味。叶逢君无心赏看,一头钻进一条白墙灰瓦的巷子里。谁知,不偏不倚撞上个精瘦的中年汉子,两人都走得快,彼此连退好几步。

    那汉子穿件黑袍,扎了一根灰腰带,下巴上的一缕胡须垂到心口上,一手按着腰间的佩剑,一手提了个用布罩住的,鸟笼似的玩意儿。

    “看路!”汉子凶狠地瞪了他一眼,飞快离开。

    叶逢君没吱声,继续前行,没走几步,迎面走来个牵着孩子的大嫂,他忙上前询问朱家母子居于哪处。那大嫂向前一指,说巷尾那户就是。

    他道了谢,加快脚步走到巷尾。

    朱家大门口摆着一架梯子,朱小宝正提着一盏别致的莲花灯笼往屋檐下挂,另一盏灯笼已经挂好,一盏写着“平安”,一盏写着“喜乐”。

    “灯笼你做的?”叶逢君走到梯子前,仰头问。

    朱小宝吓了一大跳,差点从梯子上栽下来,晃了几下才稳住身子。

    “叶……叶老板?”他低头看着叶逢君,诧异道,“你怎么来啦?”

    叶逢君道:“我路过,顺道来祝你中秋愉快。”

    朱小宝松了口气,把灯笼挂好,笨拙地从梯子上爬下来,信以为真道:“这怎么敢当,本该我去探望叶老板才是。”

    叶逢君盯着他的脸:“被打了?”

    朱小宝的左脸一片红肿,鼻子下头隐隐可见没擦净的血迹。

    “不小心撞的……”朱小宝尴尬地笑笑,“没事,皮外伤。”

    “漱金鸟呢?”叶逢君又问。

    朱小宝一愣,说:“在……在家里呀。”

    “带我去看。”叶逢君拽住他的胳膊,“放心,我对那东西没有邪念,只是好奇想看看。”

    朱小宝死也不挪步子,只结巴着说:“它它……它睡啦!”

    “睡到别人笼子里去了吧?”叶逢君直言不讳。

    “这……”朱小宝眼见瞒不下去,只得坦白道,“刚刚来了人,我又打不过人家,又怕他惊动我娘,只好把……”

    “没用的东西!”

    顾不上听完,叶逢君便从牙缝里扔下这句话,转身就走。

    “叶老板!”朱小宝在后头着急大喊,“你别去了!快回来!”

    但叶逢君怎么可能回来。

    叶逢君再回到朱家时,已是翌日清晨。

    正在清扫门前落叶的朱小宝又被突然出现的他吓了一大跳,一手抱着扫帚,一手指着他:“叶叶叶老板……你这是……”

    叶逢君的衣裳脏了,头发散了,脖子上还有几道抓痕。

    “那人有几分本事。”他镇定地对朱小宝说,“只是打不过我就跟个泼妇似的用指甲乱挠,实在令人不齿。这种人,也只配拎一只鸡走。”

    朱小宝忍住笑,但转念又觉得不对,惊讶道:“你知道啦?”

    叶逢君瞪着他:“换谁去看也知道他笼子里关的是一只黄毛小鸡雏啊!只有那个蠢货自己以为那是漱金鸟!”说罢,他一把抓住朱小宝的肩膀,“说,你干了什么?”

    “小鸡雏身上有一根漱金鸟的羽毛。”朱小宝小声道,“对漱金鸟有执念的人,看到的就不是小鸡雏啦。”

    叶逢君恍然大悟,旋即重新打量他一番:“你这笨蛋也不是太蠢啊。”

    朱小宝笑笑:“想把漱金鸟据为己有的,岂止这一人。我又不擅长打架,总得想个法子。”

    “你不也是把漱金鸟据为己有了么。”叶逢君冷哼,“你若真对它没有邪念,何不放它远走高飞。”

    朱小宝沉默片刻,说:“是它自己不走呢。”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一个老迈的声音:“小宝,门外是谁呀?”

    “啊,是叶老板来啦!”朱小宝忙回过头,朝那头发花白、拄着拐杖的妇人跑去,“就是教我折纸的叶老板!”

    妇人听了,连声说好好好快请人进来。

    叶逢君拢了拢头发,走到妇人面前,拱手道:“朱大娘好。”

    “快别客气,进屋坐。”妇人高兴得很,忙将他往里屋引。

    进屋坐定,朱大娘亲手给他泡了茶,还端出刚煎好的甜饼,十分热情。

    他环顾四周,凡是能放东西的地方都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折纸,数只纸蝴蝶挂在窗下,栩栩如生。

    “我腿脚不便,身子也越发不好,一直说要亲自上门感谢叶老板,却总未成行。”朱大娘坐到他对面,拿起桌上折了一半的小猫继续折,笑道,“我这辈子没别的嗜好,就爱折折叠叠,许多人笑话我是个痴迷折纸的疯婆子。”

    “人各一爱,自己高兴便是。”叶逢君咬了一口甜饼,称赞道,“好吃。”

    “是小宝煎的。”朱大娘一说起儿子,脸上便笑成了一朵花,“家里大小事都是他操持的。他也喜欢折纸,咱娘儿俩经常一起琢磨,你看那边那套小桌子小椅子,就是他跟我琢磨了一整天才折出来的。”她指着对面柜子上摆着的一套红纸折的家具,笑得特别开心。

    “很精致啊。”叶逢君称赞道。

    “跟叶老板的手艺比差远啦。”朱小宝插嘴道。

    叶逢君笑笑,又问朱大娘:“移居蜀中还习惯么?”

    “习惯习惯。”朱大娘连连点头,“不瞒叶老板说,我那早亡的夫君就出生于蜀地,少年时随家人迁往洛阳。婚后我常听他回忆青城之幽,峨眉之秀,他曾说有生之年怎么也要回来看看,可惜啊,他没能回来。”

    “你替我爹回来了,也不错呢。”朱小宝笑道,说罢,他走进厨房,端了碗药出来,“喝药吧。”

    “人老了,就不中用了。”朱大娘叹口气,接过药碗,突然想起什么,问朱小宝,“郑老太都好些日子没来找过我们了吧?”

    “好像是。”朱小宝算了算,“上次她来找你怕是个把月前了。”

    “瞧我这记性,这些日子越发不记事了。”朱大娘有些担心,“你寻个时间去看看,她那身子骨还不如我哪。也不知是不是她儿子把她接回去了。”

    “嗯,我一会儿就去。你先喝药。”朱小宝又拿出个糖块放到她手里,“喝完了吃块糖,这药太难喝了。”

    “好。咦,怎么缺了一块?你又偷吃啦?”

    “嘿嘿……”

    从头到尾,母子间的交流温暖而平静,他们的家确实不宽裕,吃穿用度都是寻常之极,但是,看上去并不缺什么。

    朱小宝留叶逢君吃午饭,他没有拒绝。

    饭后,朱大娘又坐到窗前折她的小玩意儿,朱小宝领着叶逢君去后院看他喂鸡。

    十几只鸡在一圈篱笆里走来走去,大大小小,精神抖擞。

    “让我猜猜你把漱金鸟藏哪儿了。”叶逢君看着鸡窝,“那里?”

    “反正是旁人找不到的地方。”朱小宝有些得意,“我以后会告诉你的。”

    叶逢君打了他后脑勺一下:“装神弄鬼!”

    朱小宝憨笑,洒了一把谷壳出去。

    “你有漱金鸟在手,日子可以过得更好些。”叶逢君四下环顾,实在是很一般的宅子,勉强遮风挡雨罢了。

    “这就很好了。”朱小宝喜滋滋地看着他养的鸡,“居有定所,还有鸡蛋鸡肉吃。”他顿了顿,“最重要的是,我们母子说说笑笑,平平安安。”

    叶逢君沉默片刻,又道:“没想过博取功名,娶妻生子?”

    “功名?我都没看过几本书……再说吧。至于娶妻,也得有姑娘看上我才行啊,哈哈。”朱小宝不好意思地说。

    叶逢君不知道该说他不思进取还是说他知足常乐了,又随口问道:“郑老太是谁?”

    “算是我娘的朋友吧。以前她俩会一起去买菜散步聊天,我娘还教她折纸。她儿子在城南开成衣店的,不知怎的她没有跟他们住一起,独居在邻街的小宅子里。她常夸她儿子本事,儿媳孝顺,孙儿可爱,可我从没见过他们去探望过她,无非是遣人送些衣物吃食。记得有一年除夕,我去帮她大扫除,她高兴地跟我说儿子一家要来看她,她张罗了一桌子菜,结果热了又凉,凉了又热,直到天黑她还是一个人。我让她跟我回家,她不肯,说再等等。”朱小宝叹气,“吃顿年饭罢了,有那么难吗?”

    “是难是易,端看有心无心罢了。”叶逢君揶揄道,“蠢笨如你,也能学到我两三成本事,可见是有心的。”

    朱小宝高兴地回过头:“这是夸我么?”

    “算吧。”

    “阿弥陀佛,我不求夸奖,只求以后你不要再打我就是了。”

    “看心情。”

    “……”

    秋去冬来,在今年第一场冬雨落下来时,朱小宝一身疲惫地走进了元宝堂。

    这次,他不是来学折纸,而是买香蜡纸钱。

    朱大娘病逝。

    叶逢君挑了最好的纸扎与香烛,没有收他的钱。

    朱大娘下葬那天,叶逢君也去了。

    冷清清的坟前,朱小宝披麻戴孝跪在火盆前,把一件件折纸放进去,表情很平静,有时不知想起了什么,还会微笑一下。

    叶逢君站在他对面,还没开口,朱小宝忽然说:“这是最让我满意的一次告别。”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

    叶逢君没吭声。

    “我上次跟人告别,是在皇宫里。”火光在朱小宝清亮的眸子里跳跃,“那是帝国覆灭前的晚上,她们忙着争抢用辟寒金打造的金饰,仿佛谁抢得多,谁就能活下去。我远远地看着她们,连告别的心情都没有了。”

    叶逢君微愕,半晌方道:“你上一次的告别,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吧。”

    朱小宝微笑:“对人类而言,是很久了。”

    寒风吹过,飞灰四散,朱小宝一直跪在那里,不紧不慢地烧着纸。

    堆在他身边的折纸越来越少,直到剩下最后一件。

    “这是我娘临终前折的,没折完,还差一只翅膀。”他举起一只只有一半翅膀的纸鸟,“我不知她为何会在弥留之际折这个。也许只是个巧合。”

    他的目光凝聚在纸鸟身上,沉到了无比久远的过去。

    飞吧飞吧,随便飞哪儿,反正哪儿都差不多,哪儿都不能留太久。

    但是,可能是老了吧,有点累呢。

    它俯瞰着脚下的城池,有眼熟的感觉,离开了几百年,好像又飞回来了。

    借着月光,它选定了一户人家,理由很简单,他家养了许多鸡,有大公鸡大母鸡,还有一群小鸡雏。

    它悄无声息地落进了鸡窝里,跟一群差不多颜色与大小的小鸡雏挤在一起,它怕冷,不然当年的皇帝也不会给它建一座辟寒台了。

    不过,显然这里比辟寒台舒服,小鸡雏们又软又暖,毛茸茸的好舒服。最重要的是,跟它们在一起是安全的,没有人会注意到一群鸡雏里多了一只“同类”,实话是它们长得还蛮像的,不过它觉得自己还是要更漂亮一些。

    这户人家只有两个人,母亲跟儿子。

    根据它躲在鸡窝里数天的观察,它知道这家人姓朱,母亲管儿子叫小宝。

    小宝已经十五六岁,是个屁股上长了钉子的家伙,在家里是坐不住的,成天早出晚归,小部分时间拿来做零工,大部分时间用来游手好闲。

    他的母亲就勤快多了,家里家外都是一把好手,连养出来的鸡都比别人家的壮实。

    她做饭应该也很好吃,因为每到饭点,院子里就会弥漫着浓浓的香味。

    可是,小宝很少跟她一起吃饭。即便他在家,只要母亲喊他吃饭,他一定是很不耐烦地应一声,然后胡乱吃几口又出门了。

    她喜欢折纸,折了许多花草与动物,她把最满意的小猪摆在儿子的房里,因为小宝是属猪的,然而有一天小宝出门,鞋子上不知哪里沾了泥,顺手便拿过桌子上的纸猪当了擦鞋布。

    她见了,也没多说什么,儿子走后,她把那已成一团污糟的东西捡起来,小心展开,那又皱又脏的纸背后,是歪歪扭扭的“小宝平安喜乐”六个字。

    她把这张纸叠好,收进了柜子的角落里。

    她最近在学写字,跟隔壁教书的刘先生学的,这是她第一次完全靠自己写完整的六个字。

    它怎么知道的?笑,是她蹲在鸡窝前,一边洒谷壳一边说的。

    她学会折梅花了,她今天在街上遇到好久没见的儿时旧友了,她去卖鸡蛋时不小心打碎了两个……所有琐碎或者不太琐碎的事,她都会在鸡窝前说个不停。

    事实就是如此,她跟儿子一天里说的话,还没有她跟她养的鸡说得多。

    小宝总是很忙的样子,母亲让他天冷加衣,他说知道了知道了,让他出门小心,他也说知道了知道了,想跟他聊会儿天,他不是忙着出门找朋友玩耍,便是躲到房间里玩蛐蛐儿。

    她有时候也会对着儿子的背影叹气,但很快又没事了,自言自语,年轻人嘛,总要忙自己的事。

    它选择继续留在鸡窝里,直到小鸡雏们脱下茸毛换成了羽毛,它还是老样子。

    她再粗心大意,也发现鸡窝里这只异类了。

    它扑了扑翅膀,准备飞走。

    “你不是鸡啊……”她蹲在鸡窝里,诧异的眼神里并没有恶意,“没见过你这样的雀鸟呢,是受伤了落到我家?还是迷路了?”

    它啾啾叫了两声。

    “看你这么小,只怕是跟父母走散了,自己又没力气飞回去吧。”她想象着它的经历,伸出手指去摸了摸它的头顶,“你不嫌弃我家鸡窝的话,就留下吧,长大了再飞去找爹娘。你要有事,爹娘多伤心呀。”

    它想了想,收起了翅膀,也暂时收起了离开的心。没什么理由,就是觉得可以留下。

    从此,洒进来的食物里,除了谷壳,还会有些小米粒,那是她给它的优待。

    而它能给她的最好的回报,就是静静地听她说那些她儿子没有耐心听的话。

    其实她讲得也不是那么无聊啊,天文地理,家长里短都有,有些事情还蛮有趣的。

    可惜小宝并不愿意给她太多时间,他心里有更重要的事。

    那年初夏,小宝决然离开了家,他说他要去军队里了,他要为自己的国家与皇帝立下战功,收复山河,他要去更广阔的天地。

    她知道自己是拦不住他的。

    小宝带着对战争最美好的憧憬离开了,身后母亲的身影还未消失,他仿佛已经看到自己披甲上阵,大胜而归。

    只是他从不知道,战场是跟美好无关的。

    他也不知道,自他离开后,他的母亲突然像是老了十岁,也不知道她开始不分昼夜地折乌龟,因为她不知从哪里听来,只要折满九百九十九只乌龟,远行的亲人就能平安归来。

    可是,九百九十九只乌龟折好了,小宝还是没有任何消息。她托人打听前线的消息,都说我军局势不好。

    许多个晚上,它都看见她的窗户会一直亮到天明。

    在这个夏天最热的那晚,它飞走了。

    找人对它而言并不难,即便是血流成河的战场上,难的是……找到的人已经死了。

    它在一堆无人收敛的尸体里发现了小宝。他还睁着眼,表情定格在惊恐与不解之间。

    它轻轻落在他身上,天上,小半牙月亮慢慢从乌云后探出头来……

    火盆里的火燃尽了,直到最后,朱小宝也没有把那只纸鸟投进去。

    “你这么做,基本就是找死。”叶逢君面无表情地看着他,“‘复活’一个死去的人,是你这样老迈的妖怪无法承担的。”

    朱小宝笑了:“你看出我老啦?”

    “你吐的金子越来越少了吧。”叶逢君道,“并且你最近几年吐出来的金子带着红光,那是你血气将尽的预兆。”

    朱小宝耸耸肩:“我曾以为妖怪是唯一能逃脱时间的存在,结果也不是啊。”

    “朱大娘于你,并无感天动地之大恩德,我不理解你的做法。”叶逢君直言。

    “‘不服辟寒金,哪得君王心。不服避寒钿,哪得君王怜。’”他看着手里的纸鸟,“你可曾听过这样的传言?”

    叶逢君不语。

    “我曾以为只要我不断给人类金子,他们就会开心。那些皇宫里的女人,为了争抢用辟寒金打造的首饰,甚至闹出了人命。可最后,她们还是在绝望里死去了,跟那个覆灭的帝国一样。我也给过别人金子,但结果也是一样。他们忙着去争去抢,根本没有时间去开心。”朱小宝站起来,轻叹一声,“在许多古书里,都说我是给人带来欢乐的吉祥之物,可我自己越发觉得,我不过是个带来争端的妖怪罢了。”他顿了顿,转头看向朱大娘的墓碑,“直到我住进朱家,遇见了她,才发现给不给金子并不要紧。她想要的,不过是朱小宝能坐下来陪她说会儿话,折折纸,在她还能吃能动的时候,带她去想去的地方走走。”

    暮色渐沉,几片零星雪花飞旋而下。

    在又一次长时间的沉默后,叶逢君忽然道:“谁说金子不要紧,在我这儿挺好使的。”

    朱小宝笑了:“只是叶老板要价也确实太高了。”

    “物有所值。”叶逢君理直气壮,“不过,也只有你这样的蠢货会拿黄金来买折纸。”

    “我不蠢。”朱小宝纠正,“我买回来的东西,远比我付给你的值钱。你没有看到我娘学会折你那款蝴蝶时高兴的样子。一个人真正开心的时候,笑容会发光的。”

    他是没看到,不过眼前却浮现出母子二人在阳光或者灯下研究折纸的场面,多平常呀,一丝亮点都没有,但也许,这正是让他觉得他们什么都不缺的根本原因?

    能在活着的时候,快乐地活着,比什么都要紧。

    叶逢君抬头,雪花渐渐多了。

    “蜀地少有落雪,我也是运气好呢。”朱小宝伸出手,接住触手即融的雪花,“叶老板,第一次见到你,我便觉得你不是寻常人。可惜我修行不够,也看不出什么端倪。能告诉我你究竟是何方神圣么?”

    叶逢君想了想,说:“我只是个重新开始生活的人。别的,都不重要。”

    “这个回答真好。”朱小宝笑笑,“虽然我看不穿你的身份,还被你吊打过,但我一点都不讨厌你。谢谢你。”

    “没有人会讨厌我。”他一本正经道。

    朱小宝摇头一笑:“最后一件事要拜托你。”他指着自己,“请代我安葬朱小宝。”

    他一怔,旋即点点头。

    “多给他烧些纸钱吧。”

    “嗯。”

    “还有元宝。”

    “嗯。”

    “他未娶亲,要不再烧个好看的姑娘给他?”

    “你不要觉得我现在不敢再吊打你。”

    桃夭看着叶逢君捧出来的盒子,一只毛色明黄的小鸟伏在里头的软垫上,与小鸡雏一般大小,半眯着眼睛,呼吸平和缓慢。

    “然州幻明山,有飞鸟如雀大,羽明黄,声婉转,能吐金屑,故称漱金,世人皆以此鸟为吉。”桃夭啧啧摇头,“可惜了啊。”

    叶逢君眉头一皱:“你不要跟我说你也没法子。”

    “我能有什么法子!”桃夭挠了挠漱金鸟的脑袋,“它并没有病,只是太老了。原本它得了机缘修成了妖,活个几千年是没有问题的,谁让它突发奇想,附身死尸,能撑过七年已是走了大运。你还是给它把香蜡纸钱准备好吧。”她抬头,拍拍叶逢君的肩膀,“行了,你也不吃亏。人家把生命中最后的金子都给你了。”

    说罢,她对捂着肚子窝在一旁的磨牙道:“走啦!”

    磨牙苦着一张脸,嘴唇都白了,怀里的滚滚也张着嘴哈气,舌头都掉出来一半。也是可怜,一盏茶工夫,两个家伙大概去了五六次茅厕。

    “解……药……”磨牙朝叶逢君伸出发抖的手,滚滚也学着他的样子,伸出一只爪子。

    小和尚跟狐狸的倒霉样子完全没有触动叶逢君,他完全无视他们,只挡住桃夭的去路:“身为桃都鬼医,你不会没有办法的。”

    “每个活着的东西都会老,会死。”桃夭抓住自己的辫梢晃来晃去,不屑道,“医术并没有强大到可以阻止任何死亡。”

    “好吧。”叶逢君叹了口气,“那你应该可以阻止小和尚跟狐狸的死亡。”

    磨牙一听就急了,惨白着一张脸挪到他面前:“叶施主!我也是一条命啊……”

    “你头天认识他呀。”桃夭嘻嘻一笑,“一个做死人生意,还拿炼毒当业余爱好的人,完全不能跟他愉快地玩耍啊。只能怪你们自己嘴馋命薄啦。”

    “他是你朋友啊……”磨牙的眼泪又要成河了。

    “我们可不是朋友。”桃夭跟叶逢君异口同声。

    “你们……”磨牙又气又急,“桃夭,要是我被毒死了,有人一定会找你麻烦的吧!”

    桃夭眼珠一转,还没来得及说话,一阵疾风如刀刮来,众人眼前有青影闪过,不过眨眼工夫,中间那张扎实稳当的白玉雕花八仙桌毫无预兆地碎成了一地渣子。

    磨牙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滚滚蹬着腿往他衣裳里钻,最后扒着他的襟口伸出半个脑袋来东瞅西瞅,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完全一个表情。

    半空中有男子声音落下:“小和尚还没到该死的时候,要是在我不允许的时候死了,你们知道会有何种后果。”

    闻言,叶逢君皱眉:“原来他也在啊……还真是阴魂不散哪。”

    桃夭翻了个白眼,冲着空气道:“你这么有本事你去开药方啊!”

    “那是你的事。”扔下这句话后,声音消失了。

    “你以为就你会发脾气,切。”桃夭哼了一声,撅着嘴道,“行行,我给你药方。”

    叶逢君眼睛一亮。

    桃夭戳着他的心口一字一句道:“不过我不保证这方子一定管用,万一它还是老死了,你别怨我。”

    “不会。”叶逢君保证。

    “你知道我规矩的。”桃夭朝漱金鸟努努嘴,“得它自己同意,我才能出手。”

    叶逢君把漱金鸟从盒子里捧出来,小东西在他手心里懒懒地扇了扇翅膀,眼睛稍微睁大了一些。

    “我不知道你现在还听不听得懂人话。”桃夭凑近它,“如果你还想活下去,就把你的手,不是,翅膀放到我的左手里,这样就表示你心甘情愿做我的药,以后只要我需要,你就得献出你身上任何我需要的部分。愿意么?”

    她把左手伸到它面前:“你可得想好了。这份约定是不可违逆的。”

    漱金鸟眨了眨眼睛,转动着脑袋,看看叶逢君,又看看桃夭,伸出了自己的翅膀,轻轻跟桃夭的左手碰了碰。

    桃夭撇撇嘴:“还是听得懂人话嘛。”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得救了……”磨牙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顺便帮滚滚抹了抹额头,虽然狐狸并不出汗。

    死了就啥都没有了,必须得活着呀!

    “我送送你们呗。”叶逢君站在元宝堂的门口,喜笑颜开地对桃夭道。

    “不用。”桃夭嫌弃地跳开一步,“以后能不见就不见吧。”磨牙跟滚滚则站在离他们更远的地方,磨牙一直跟滚滚说以后再不能乱吃东西了,滚滚点头如捣蒜,两个家伙看都不愿意多看叶逢君一眼。

    “随便。”叶逢君耸耸肩,“接下来你们去哪儿?”

    “不知道,也许是汴京。”桃夭看着磨牙,“反正小和尚要云游,去哪里都可以。”

    “桃夭,”叶逢君突然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桃都出什么事了吧?”

    桃夭眨眨眼,咧嘴一笑:“没有啊,桃都一直风调雨顺六畜兴旺呢。”

    “你可不是那种有耐心陪小和尚云游的人。”叶逢君嘴角一扬,“不过,那是你的事,我不问。总之,此去汴京路途遥远,你江湖经验尚浅,自己悠着点。”

    “此去瀛洲也遥远,你也悠着点。”桃夭朝他吐了吐舌头,“如果它就是曹家养于辟寒台的那只漱金鸟,那它极可能是世间最后一只漱金了。以后啊,你可是世上唯一拥有漱金鸟的人了。如果它活下来的话。”

    叶逢君凑过来,压低声音道:“那它还能吐金子么?”

    “你如此煞费心思地救这只鸟,只为了它的金子?”桃夭反问。

    “不然呢?”叶逢君挠了挠鼻子。

    桃夭笑道:“有些人大概羞于表达自己对一只鸟的敬佩吧。”

    “是吗?谁啊?”叶逢君左看右看。

    桃夭切了一声,转身离开,挥了挥手臂:“告辞啦!”

    淡红的朝霞里,叶逢君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一张叠好的药方收在他最贴身的地方,上头写着“瀛洲盖罗湖,有龟如石,龟脑明透如琉璃,漱金食之,可延寿百年”。

    他对着桃夭的背影笑笑,自言自语道:“我们也出发吧。”

    漱金鸟从他手里的盒子里探出脑袋来,啾啾叫了两声。

    尾

    干瘪的哭声,混着漫天的纸钱落下来。

    一队披麻戴孝的人护送着一具棺木往城外走,领头的,正是在元宝堂吃了苦头的夫妻。此刻,两人号得比谁都大声,嘴里大声地喊着“娘啊娘啊”。送葬队伍很长,人很多,大概是老太太一生中最热闹的场面了。

    桃夭跟磨牙站在街边,目送着他们远去,磨牙捏着念珠,习惯性地替不认识的亡者诵经。

    旁边几个路人窃窃私语:“那不是成衣店的郑老板么,听说他老娘病死了。啧啧,这场面真大。孝子啊!”

    “可我咋听说他老早就让他娘搬出去住了?”

    “是么?”

    “好像是。唉,管他呢,人家有钱,能给老母亲风光大葬,也是尽了孝道啦。”

    桃夭瞟了他们一眼,看着远去的队伍与一地纸钱,嘴角边露出一丝不屑。

    再热闹,再孝顺,也跟死去的人无关了。

    有些道理,鸟明白,人反而糊涂了。

    难怪叶逢君对他们那么不友善,她想着昨天看见的那一幕,摇头一笑。

    “别念了,走走走。”她拍了拍磨牙的光头。

    “去哪儿呀?”磨牙问。

    “现在是你说要云游,当然你说了算。”

    “哦……那我们往汴京去吧?听说那里很热闹呢,有善心的施主也一定很多。”

    “随便,先往那儿走吧。”

    “桃夭,我有点饿……”

    “我没钱。”

    “你有,你荷包是鼓的。”

    “说好你自己去化缘的!”

    冬日难得的阳光里,两个人加一只狐狸,在熙攘的街市中吵闹着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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