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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香 正文 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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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好茶,就平日里吃饭的过路客解渴的粗茶,剩下一小包,刚够煮一茶壶,淡淡的茶香随着热气飘出来,两个大男人慢慢喝着,额头渐渐渗出了汗,窗外开始刮风了,干燥的雪粒子从树上、屋檐上沙沙飘落,击打在窗户纸上。

    天禄瞅着窗户上晃动的灯影,说:“以前穷,瘦得跟猴子似的,肚子饿了,没吃的,闻着谁家蒸馒头的味儿,就觉得像过年一样,有时候实在受不了了,跑到饭铺门口,张着嘴,用力大口地吸气,就感觉吃了一顿好菜。后来终于当上了学徒,能学手艺不说,还能吃口饱饭了,有一天跟师傅告了假,说回去看老娘,就想给她做顿好吃的,当时手里也攒了点儿钱,跟师傅说,想买点儿饭馆儿里的好牛肉带回家去。马爷您想,我是要孝敬我妈,自然就得买最好的肉呀,我那时候年纪还很小,想得也刁钻——要牛肩胛骨顺着脖子上去那一小条,爆炒,又脆又嫩!再来点儿弓后炖来吃,也不错。谁知我师傅白眼一翻,就将案板上一堆乱七八糟的散肉烂筋扔给我,说,不要钱,拿回家炖吧!别的不能带走。我气得差点哭了都,这不欺负人嘛,但又不敢说不,临走,师傅将地上几根烂葱叶踢了踢,说:‘一并拿走,只许用来炖!’红着眼睛回家,用家里那口烂铁锅将带回去的东西,合着酱油、大料,扎扎实实炖了一个时辰,你猜怎么着?”

    马爷笑道:“你师傅教了你一好招儿啊!”

    天禄叹道:“可不!这筋头巴脑的一锅,用我妈的话来说,是她迄今为止吃到最好吃的一锅肉。现在甭管我手艺再怎么长进,我妈都觉得没她当年吃的那锅香!”

    两人都笑了起来,天禄问马爷,究竟为什么要离开北平,马爷慢慢止住了笑,露出凝重却又更似悲伤的表情。

    “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羊肉,差不多是在三十年前,那时候我十七八岁……”

    他缓缓说来,沉浸在悠悠的往事之中:

    我祖籍山东,也是一路逃荒,哪儿有吃的去哪儿,瞎苍蝇似的乱跑乱转,有一年随一个商团走西口,中原人在关外做生意,缺人手,我去的时候小,不过十三四岁,只能干点零碎杂活,也和你一样,有口饱饭吃就得,能学手艺更好,可毕竟太小了,不顶用。一出杀虎口,人家就嫌我累赘,把我给撵走了。为了活命,偷鸡摸狗的事儿,我也都干过,坟包子旁、粪堆子上也睡过,一路流浪到了蒙旗,在那儿偷东西要是被抓住,会被吊起来打死的,我年纪小,被抓住照样打,有一次差点被打死,是一个老妈子见我号得惨,将我偷偷放了。那儿种菜的都是汉人,夏天还好,花开得漫山遍野,马群一踏,数十里之外都能闻到花香,我可以帮人收拾田地,种些葱蒜韭菜、萝卜白菜、西葫芦,下了雨,就去采口蘑,运气好,谁家要是宰了牛羊,还能跟着分碗肉汤喝,一开始觉得去那里去对了,能活下来真不错!后来觉着不对。我们数着日子,按理说是夏天,可在人家那儿,春天夏天没太大区别,更北一些地方,其实夏初河冰才解冻呢,到七月中就飘雪花了。归化城稍好一些,但夏末就要开始储备过冬用的黑松、木柴、牛粪,以及吃的。到冬天惨了,雪深数尺,滴水成冰,鸡蛋冻得能砸死一个人。刮白毛风的时候,铺天盖地的,天地茫茫,分不清东西南北,连气儿都喘不上来。你心里只会魔怔似的念叨,念叨的还全是胡话呢,什么往北五千里是乌里雅苏台,往南多少里是哪儿哪儿,其实耳朵里、心里、胸腔肺里,全灌满了风!比冰刀子割得还疼。那时候,眼前什么都能冒出来,跟见了鬼似的,哗,好像突然就会从你面前冒出又黑又高的一座山,吓死你,有时候又好像能突然到一片看不到边的大平地,你知道前头就是死,那死是没有尽头的。这片没有边儿的地就像一具死尸,冻得一点表情也没有,僵硬冰冷,可悲的是,一开春儿,这个死尸是会活起来的,而地上的人冻死了,就活不了了!我亲眼见过有一年开春,雪化了,黑泥地里露出一具尸首,哎呀,我从没见过那么新鲜的尸首!看起来就跟刚死的一样,模样都没怎么变,只是破衣烂衫光着脚,瘦得皮包骨头。我当时想,我要是运气不好,估计就是这样的下场,冻死在雪地里,等雪化了,春天到了,才重新看到太阳,可是人的魂儿已经不知道到哪儿了!

    我没被饿死冻死,是幸亏遇到了当时天生魁的一个老羊倌,让我跟他去了归化城,后来救了我一命。别看归化城小小一个弹丸之地,当年十分富庶,人称“漠南大商埠,塞北旱码头”。让这个码头真正有了人气儿的,一是兵营的兵,二就是从这些中原过去的汉人商号。天生魁是其中最拔尖儿的一个,从康熙爷那时候就在那儿扎着,分号开了不知多少个,是龙卷风都刮不倒的一根铁旗杆。每年将茶、丝、粮食、糖、草药从中原运来,又将羊、皮货运到中原,运货物的叫驼队房子,赶羊的,就是羊房子,别小瞧这羊房子,一顶羊房子就是一万多只羊,每年天生魁要赶六七顶羊房子,那就是六七万只羊!我先跟着羊倌儿学赶羊放羊,真似忽然开了窍,一学就通,很快就能掌握要领,不过一开始并没有跟羊房子,能进羊房子的人都不简单,算是天生魁的自己人,没点儿资历没点儿本事,想也别想!光会赶羊有什么用?赶羊就前半年后半年的事儿,差事一完,给点儿银子就让你走人,也不是一点儿好处没有,回去的时候能带点儿捎脚,领几只羊带走。就那么过了几年,在大漠里也总算是扎根立足了,后来终于进了天生魁当羊房子的伙计,开始每年从蒙古往中原赶羊。

    我们的羊房子,领房掌柜是最重要的人,资历最高,在队伍后头压阵,最后出发,这是最难最险的活儿,为什么?一顶房子分十批走,第一批带走数千只羊,每天六十里路没得少,病了的体力不支的羊,就留给第二批走的羊倌收,以此类推下去,到最后,由掌柜来收拾前头所有掉队的老弱病残,有的病羊就直接杀了,扒了皮冻结实了,卷在一起放骆驼上,剩下的羸羊赶回召河放养,由京师羊肉庄的人来收买。不论是羊倌还是羊房掌柜,都需要足够的精力和本事,而我呢,起初几年为了练本事,不仅学会了赶羊,还会好刀法,一双手赶得上两个人两双手,杀羊杀得又快又干净,掌柜很看得起我。

    我是跟着领房掌柜走最后一批的伙计,一共三十多个人,彼此之间并不是太熟,都是掌柜从各处分号召集在一起的,各有各的擅长。刀客,狗爷,赶骆驼的,算账先生,伙夫,打杂的……这是个人的分配。随人一起的骆驼一百多头,另有数十只獒犬。掌柜之所以看得起我,可能也是看中我宰羊的本领,到最后前头留下来要杀的病羊肯定会很多,手快的人有用处,算是打杂伙计兼一个小刀客。那年我不过十七岁,但真是什么风霜都经过,结结实实地活了下来,年少气盛,得意得不得了。我们这拨人里还有比我更年轻的,我想我本本分分做好自个儿该做的,别人好歹都跟我没关系,那几个比我还嫩的,更不必把他们当回事了。我不把人家当回事,嘿,人家竟然也不把我当回事,尤其是其中一个小子,看起来瘦骨伶仃,个子也不高,十六七岁的年纪,掌柜叫他“白三儿”,他有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叫常顺,也跟着咱们这顶房子。白三儿这小子除了跟掌柜、他弟弟说话客气点,对谁都爱理不睬,该出手干活儿的时候,他也是有一点儿没一点儿地做,掌柜也随他,其他人都是跟天生魁相熟的,处事圆滑,见掌柜有意照顾白三儿,即便再不高兴,也不会说什么。我是新去的,肚子里没二两油,有小本事却没见识,见白三儿在队伍里像个没用的饭桶,除了吃我们的干粮,一点儿作用都没有,便十分瞧不起他。他知道,但是满不在乎,总是离大家远远儿的。

    这一路艰难险阻自不必说,六千里,一走就是三个月。遇到土匪,能不死便是万幸。还有三样东西是我们最怕的:狼、变天、野鬼。对前两个,倒不是一点儿准备也没有。而最后一个,草原荒漠中死于非命的人多了去了,什么邪乎事儿都有,孤魂野鬼成堆的,变着方儿地跟你闹,花样太多了。之前我跟你说过,有一次大风雪天,我眼前突然出现一座黑魆魆的高山,这未必是我脑子糊涂了,反正说不清是真是假。路上扎帐篷,三十来人睡一大通铺,“打对腿”,也就是两个人,你的头靠着他的脚,交叉着并排睡,就是担心夜里不安生。有时候大半夜的,突然听到外头男男女女说笑,发酒疯叽里咕噜骂人,可荒郊野外,除了我们这顶大帐篷里的,根本不可能有其他人!不是鬼是什么?还有些夜里,睡得正香,听到外头敲锣打鼓,马蹄踏得比打雷还响,大家伙儿惊得坐起来,抄家伙准备收拾东西跑,因为打仗是保不定的,很可能是真的,谁知出去一看,羊一只只安安稳稳地卧着,风都没刮,满天星星亮得惊人,大晴的夜,什么动静都没有!总之,这三个月,甭管两条腿的还是四条腿的,甭管遇到什么,都得见惯不惊、平平安安靠着腿走下去。说到见惯不惊,那白三儿虽然年纪小,但好像什么都不怕,比许多老人还镇定,这倒是让我有点讶异。

    赶路的时候每人干粮定量,只有一碗备好的甜水,就着干饼子果腹,谁都不能说什么。到了台站,掌柜的一声令下,伙夫从骆驼身上搬下早就备好的白面馍馍,冻好了的羊肉大葱馅儿饺子、羊肉酱,大锅支起来,不一会儿,所有人就能美美地饱餐一顿了,要是吃不好吃不饱,可以一碗滚汤泼掌柜脸上,当众骂街,这是掌柜慢待你,他该着。吃是羊房子里顶重要的事儿,吃不好就干不好,所以掌柜绝不会亏待大家。羊房子里,个个儿顶能吃,肚子撑得老大,膘肥体壮,那白三儿虽然瘦,也跟大家一样猛吃,因为你要是吃得少,会被人嘲笑,骂你是小娘儿们。奇怪的是,有次我发现他躲帐篷后头,探手进嘴,使劲儿抠嗓子眼儿,抠完就嗷嗷吐,将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了,后来又被我看到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干吗,他白了我一眼,并没搭话。他可能也怕我说闲话,所以见我就躲,我也再没机会见他抠嗓子眼儿了,这小子!

    走了三个多月,终于到了杀虎口的旱码头,这趟拔子算是快要出完了,这时候要将剩下没吃完的干饼子就地扔了,只见丐帮的人早等在路边上,那个热闹劲儿啊,跟过年一样。为了犒劳所有人,会杀十几只羊做一顿全羊宴,账算在掌柜头上,是他给大伙儿的一点儿心意。这也是刀客们露脸的时候,个个儿摩拳擦掌,拿出使了多年的刀具,擦得锃亮,就等着一会儿比赛谁最娴熟利落。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次宰羊大赛。十二只羊,四个刀客,每人分了三只,剩下的伙计、先生都会来帮忙烧水、递家伙。白三儿的弟弟常顺也是一个小刀客,他们那一组,就白三儿和他两人,不要其他人做帮手。大家都不免有点想看这小兄弟俩出丑的意思,尤其是我,我杀羊的本事,连好多老把式都得竖大拇哥的,至于那俩小子,这不开玩笑吗!

    锣鼓一响,各就各位。白三儿兄弟俩就在我旁边,我眼睛一瞟,惊了一惊。白常顺是第一次在大家面前露手艺,这孩子虽然愣头愣脑的,可手法伶俐极了,一把刀在手中翻来翻去,快得像一团圆溜溜的白光圈儿,白三儿站在他旁边,不时低声嘱咐他刀往哪处使,就像个老行家。给我打下手的是老伙计陈大哥,他一边舀热水浇案板,一边也在啧啧称奇。我的刀快手快,却比不上白常顺快,等我宰完一只,白三儿已轻轻松松将另一只羊提起来,飞快地绑好蹄子,挂在案板旁的支架上,血都给放完了,他弱不禁风的样儿,力气却很大,等常顺将案板整理好,白三儿便将羊放到上头,从常顺手中接过刀,看来这一把兄弟俩换了换,白三儿将刀舞了朵白花儿,埋头一声不吭给羊扒皮去骨,再连削带剁,论手法,论速度,又比常顺不知利落多少,快了多少。等着看他们笑话的人全傻了,我也傻了!之前所有的得意劲儿被他们灭得干干净净。我憋足一口气,心想比速度我已经落后了不少,那就先稳住,好好地宰,毕竟光快是不够的,羊的每个部位得分好了,该扔的扔该留的留,大大小小,细细碎碎,样样归位,不能弄得难看。看热闹的人全在震天价地叫好,杀羊的人却是悄无声息,只听见刀在羊腔子里、身子上走的声音。计时的锣声响了。弄没弄完都得撂下家伙,站到一旁。我好歹是宰完了,也分完了,松了口气,左右一看,白三儿已经站到领房掌柜身边,从他手中领了一个烟卷儿,这是头名的奖励,他也不抽,将烟卷儿扔给了弟弟,脸上要笑不笑地看着大家,以前所有人都不喜欢他身上那种狂劲儿,但这一次,没一个人不服。

    几个老把式有意相让,故意拖慢了速度,让我拿了个第二,但白三儿的第一名是一点水分都没掺的,让人无话可说。我有点蔫蔫儿的,整个人都颓了。更奇的事儿还在后头,简直能把你弄哭了!吃全羊宴的时候,咱们大桌子上摆了十几个铜炉,用来涮肉,只见白常顺从后厨端出一个大盘子,码着比纸还薄的羊肉片,他开口说了一句话,让整个饭厅里变得鸦雀无声,只听他说:“姐姐说:‘孝敬各位大哥。’”

    话音刚落,一个俊俏的小姑娘走了出来,一声不吭走到掌柜身边,脸上依旧是要笑不笑的表情,眉毛弯弯,眼睛又黑又亮,露出一种顽童的神气。

    只听到噼里啪啦的声音,是碗被袖子带到地上摔碎了的声音,一群大老爷们儿傻眼了。

    白三儿竟然是个女的!

    这时候掌柜的哈哈大笑,拍了拍胸脯,对大家说:“对不住各位,瞒了大家三个多月,今天就借此正式跟大家挑明了吧,我身边这位,是我们天生魁白大掌柜的千金小姐,今后,说不定就是我们的新大掌柜,她是怕各位今后不服她,硬要跟着我们走这一程。”说着他转头问白三儿,“姑娘,你这趟也吃了不少苦,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你呀,是多虑了,哪怕不跟我们走这一趟,我们也是服你的。大家说对不对?”

    众人愣了一会儿,齐声大喊:“服!我们服!”

    白三儿捧起一碗酒说:“从今后,白三儿与各位大哥大爷同甘共苦,我敬大家三碗!”

    头一仰,咕咚咕咚将酒一干而尽。

    给商号做事最是受号规礼仪约束,从掌柜到伙计都以号为家,财东常年不露面,伙计们将各级掌柜看得比亲爹亲娘还要重要,实际上,商号生死存亡,全在总掌柜一人手中,总掌柜厉害,是商号上下之幸,掌柜废物,商号搞不了多久就会玩儿完,天生魁有一百来年的基业,一代又一代掌柜,都算得上是人中龙凤。白三儿是总掌柜的女儿,领房掌柜发了话,说她有可能继承总掌柜的位子,就不会是虚话。总掌柜并不用跟着羊房子出拔子,白三儿这一趟,一来是为历练,二来是为检视领房掌柜带的这帮人,三来,也是显露一下本事。她还这么年幼,就如此有能耐,将来得有多厉害,长眼睛的都看得出来,虽然是女的,但所有人对她都十分尊重。而我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将自以为是的毛病收了起来,踏实虚心地做人。那顿全羊宴,我吃得最香的就是那道涮羊肉,那是大三叉上的肉,每一片切得飞薄,筋被白三儿剔得干干净净,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么整齐漂亮的肉片,就像是用毛笔画出来似的,一边是淡淡的红,桃花儿一样的颜色,一边是浅浅的白,像草原上下的第一场小雪,吃着鲜美极了,又有嚼劲儿,让人一辈子都忘不了,白三儿用了那么多心思,下了那么大功夫弄了这么一道,能让人忘了吗?!

    白三儿后来真的当了总掌柜,那条羊道,她再也没像当年那样走过。而我,在天生魁一干就是二十年,当了十年的领房掌柜,直到民国初年,爆发了所谓的什么“丑年之乱”,不论是我还是天生魁,都在喀尔喀草原上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乱子。博格达格根由俄国人撑腰,带着军队扫**买卖城,说要把汉人全部赶回口内,那两年死了不少人,天生魁被抽筋剥骨,生意一落千丈,许多分号被抢劫一空,常常是一个分号连掌柜带伙夫被杀得一干二净,最后只有归化城和库伦的数个大分号侥幸留存了下来,可惜损失惨重,只剩下苟延残喘的份儿了。

    白三儿没愧对她总掌柜的身份。她发过誓,只要自个儿还在喀尔喀草原上,只要一天还是天生魁的总掌柜,她就要与商号共存亡,她立誓终身不嫁,将自己一辈子交给商号。那些年中,老掌柜去世了,她的亲人只剩下了常顺,常顺在一次乱子里被打成了傻子,连走路都不认路了,和废人也没什么区别。后来,边防军直接退出了库伦,华商再无人可以靠,也再无人为其做主,更惨的是汇兑不通,禁限出境,以前我们总觉着只要豁得出命去,就能险中求财,可到了那时候才知道,钱已不是钱,因为人家不认了,全作废了!人也再进不了出不去,人家是要你活活困死在那个绝境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当时若说舍下一切回中原,也不是一点儿辙也没有。白三儿召集商号剩下的掌柜们,给每人分了一些钱,开诚布公地说,世道乱,大家活命最重要,收拾东西,赶紧撤走。但她也说,天生魁自康熙爷那会儿就在这喀尔喀草原搭营子建板屋,从住破庙睡野地做起来的基业,不知道经过了多少风霜,当年准噶尔从西边儿打过来,老掌柜带着伙计撤,临走前说:“谁愿意留,就请留下来看着铺面,给咱号把根基护着,大清的兵啊,最多三年两载就还会打回来的,留下的人就是咱号的大恩人!”自那以后,不论出什么乱子,“留人护着咱号根基”就成了一个习俗。说到这里,她苦笑了一下:“大清早亡了,新的政府也把兵给撤了,这儿不再是中国人的地方,要指着谁来救我们,怕是没这条命来等了。白三儿不愿意坑了大家,天生魁的根基,我留下来守。”大家劝她一起走,她执意不肯,老掌柜们不忍心,要我留下来继续劝。

    我心里刀割一样疼。

    我和白三儿相处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二十年的每日每夜,我心里都想着她,只是从没让她知道过。我对她,是从看不起到佩服,从佩服再到爱慕,从爱慕再到离不开,这份心思,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个没本事的粗人,而她说到底,是商号的掌舵人,是大家的衣食父母,我哪有资格高攀这样的女子,连动念头的资格也没有,更何况人家早就将自己的终身交给了商号,是发过誓的。那天就只剩下我和她,我想劝她跟大家一起走,但我开不了口,因为我不愿意违背她的心意。

    白三儿给了我一个小包裹,里面是一些成色很好的碎银子,她苦笑着说:“我不嫁人,所以没嫁妆,银子原本就是攒来当棺材本的,现在只剩下这么些,你拿回中原,好歹能派上点儿用处。”

    我大吃一惊,她的钱,怎么能给我呢?

    白三儿知道我心里想什么,说:“马掌柜,钱我交给你,如果你路上无恙,就用来给我弟弟置一个小铺子,做什么都行,让大家帮着照顾照顾。我信得过你。”

    我忍不住看着她说:“我留下,你带常顺回去。”

    她摇头:“你头几年出拔子落下过病,现在又这么乱,熬不住的。”她那些年因为操劳过度,大是见老,但眼睛里那股精气神儿仍然还在,甚至表情都还依稀有着当年跟我们走羊道时的霸气俏皮,她笑着说,“这世上好些事真的难讲,以前大家都觉得咱们天生魁天塌了都不会倒下,可现在落到这份儿上,谁料得到呢?这次你们一走,我留在这儿赌一赌命,要是赌赢了,和天生魁一起活下来了,马爷别忘了回来看看,到时候你要是还没娶媳妇儿,我就嫁给你当老婆,要是我又能回中原了,我就去找你,还是嫁给你当老婆,你有了老婆也不要紧,我不介意做小的,大家一起好好过日子。”

    她说着,哈哈大笑,好像很觉得有趣。

    像她这样的女子,论豪爽泼辣,甚至胜过不少男人,她这么说,半是认真,半是玩笑。我却一字一句都听进去了,我说:“我一定会回来,我也一定会等你,除了你,我谁也不会娶。”

    我是认真的,这句话我早就想对她说了。

    白三儿看着我,半天都没说话,出去的时候她叫住我,她对我说:“马掌柜,你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燕云。”

    那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一天,也是最难过的一天,她告诉我她的闺名,就是说她听进去了我说的那句话,这也是她给我的一个承诺。

    我再没见过她,已经十五年了。

    “这么说,那位白三儿,一直还在库伦?”天禄被马爷的故事深深打动了,不禁连带着对那位豪爽侠义的白掌柜担忧起来,“她还有可能活着吗?”

    马爷含泪摇摇头:“我等着她回来,等了十五年!我都快不记得她的样子了,现在只要一想起她,说来好笑,脑子里第一个冒出来的,是她磨刀宰羊的样子,第二个,就是那顿羊肉宴的滋味儿,她长的是高是矮,是胖是瘦,竟然模模糊糊,全没有印象了。前些日子,听跑外的人带信儿到鲜鱼胡同,说老毛子从库伦封了到中国的所有路口,又搞了次大乱子,更吓人,连着蒙人汉人一起杀,把买卖城烧了个一干二净,我……我不知道她会怎样。我现在只想在我死之前,能亲自去打听一下她的下落,即便再也进不去买卖城,即便她已经死了,至少能死在离她近一点的地方,和她埋在一个地方。所以,我一定要回去。”

    天禄长长叹了一口气。

    “马巴,我明白您的心思。那个地方虽然给了您这么多苦头吃,您却一直惦记了十五年,是因为那里有您最在乎的人和事,所以,那儿就是您的家。”

    马爷脸上浮起一丝笑:“不论是我当年漂到蒙古,后来漂到北平,还是你从山东漂到这里,都是先求生存再想别的。真正能将人系在一个地儿的,是那之外的一点儿心思一点儿情分,若没了情分,没了惦记的人和事,家算个什么呢?咱们做菜不也是这样?能留住人的,哪里就光凭味道。看你用了多少心!要是老天爷能再借点儿运气给我就好了,只要能让我找到白三儿,我啊,真想给她做顿饭,羊肉床子开了那么多年,数不清多少人吃过马记的白水羊头和羊肉包子,每次看到他们来我都想,要是白三儿也能吃到就好了,万一就是这一次呢?万一她就是今天会来找我了呢?所以每天,我都用上了全部的心力在那些吃食上头。”

    “马巴,我记住了。”天禄说。

    “那,干了?”马爷抬了抬手,杯里的茶将将只剩一口。

    “干了!祝马巴一路平安!天禄等您回来给‘牛肉刘’挂第一香的幛子!”

    马爷哈哈大笑:“就知道你这小子要来这一出,记着仇哪!刘兄弟,你要多保重啊!”

    “您也保重!”

    两人把茶喝完,就此道别,天禄踏着夜色回家,脚步踩在松软的雪上,沙沙作响,家里还有人等着他。

    “真好。”天禄感到一丝安宁,紧接着,就是对未来的担忧。

    他走得很慢,街道里没有路灯,但不黑,因为有明亮的月色和雪光,将他长长的身影映出了浅浅的亮色。

    那时他不会料到,马爷走后没多久,自己苦心经营多年的小饭铺就被查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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