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爷来了,在“牛肉刘”外头抄手站着,斑白的头发在寒风中微微飘着。天禄忙走出来,拱手行礼:“哟,马巴好啊,给您请安了,快进来坐。”
马爷笑着回了礼,却仍是站着不动:“刘掌柜有空没?咱们走走去?”
天禄想起数日前他托翠喜带的话,很爽快地应道:“但凭您吩咐!”回去跟翠喜交代了两句,随马爷走了。
前门大街太热闹了,相比起来,白纸坊就是荒郊野外。这天风有点大,街边药店的葫芦幌子跟算珠店的算盘幌子打着架,乐器铺的琵琶状幌子上,有两小捆麻绳朝下张开,就像秃头上两搓倒长的毛,原来琵琶的“弦”被风吹散了;最安全的是木头幌子,纹丝不动,但也被一些垂下的丝绦、灯笼打来打去,铺子身处闹市,怎能不图个吸眼球的花哨样儿呢,门前总有些装饰。总之,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招牌幌子飘来晃去猎猎有声,宛如风过密林。马爷走道儿也像风一样,稳,快,直,他微微蹙眉,鼻尖有点脱皮,饱经风霜的脸上布满了沟纹。马爷有心事,天禄并不多嘴问,只随意找些话说,他知道人家肯定有事要他做,两人虽没太深交情,但马爷愿找他帮忙,便是看得起他。
啪的一声,一个油布幌子被风卷了下来,吹到两人面前,差一点蒙在天禄脸上,马爷忙伸手帮他拦着,幌子便落到他手里,天禄忍不住笑:“马巴好身手。”
俩人定睛一看,油布上头画了一前朝官员,身着官服,头戴花翎帽——原来是影像铺子的幌子。
有伙计从店里跑出来,点头哈腰,从马爷手里把幌子接了过去,连声道谢,马爷笑笑:“今儿风大。”
伙计道:“可不,这一溜儿刮了好些幌子下来,丁零当啷的。多谢大爷。”
“把这位大爷收好啰。”马爷指了指幌子上的人像。
那伙计笑笑,哈了哈腰,跑回店里去了。
“北平的小伙计们都不错,忠厚勤快。”天禄道。
“嗯,不瞎看热闹,不说妄语,讲规矩。”马爷同意,“也是因为在皇都,气派,又有北方的朴实劲儿,人是有礼的。”他指着前方一窄小门脸儿,“那儿以前有个老掌柜,一根凳子,一张桌子,不做生意,每天就在那儿坐着,一坐坐了二十年,你知道为什么?”
“这倒奇了,哪有不做生意只坐着的掌柜?”
马爷道:“那个掌柜姓胡,是一家老银号的,祖业有二百来年了,后来变乱之际歇了业,从银号出去的银票还有好些在外头没法收回来,你想,拿着银票的人兑不了钱,可不着急死?这银号也是讲信义的,哪怕房子都没了,也想办法在附近租了个破门脸儿,掌柜的满街贴告示,让拿了银票的人能找到这儿来,好把钱兑给人家,能来一个算一个,免得心里有欠,愧对别人。都改朝换代了,人还在那儿等着,我最后一次看到那个老掌柜,他背都直不起来了,满头白发,说句话就喘,哎呀,我心里又是钦佩,又是难过。你说,有这样的人在这儿撑着,其他人在这里做生意,好意思使坏心眼儿吗?”
天禄震惊:“那老掌柜还在吗?”
“过世了,当年他家里做白席,我送了一只羊。一去一看,家徒四壁,却挤满了吊丧的人。老爷子一辈子没白活。”
“绝对没白活!”
两人边走边说,马爷方向一转,拐进大栅栏对面的鲜鱼口胡同,往里走了一会儿,到了一家羊肉庄子前。这地方天禄有印象,倒不是因为是个羊肉庄子的缘故,附近“满三元”“一条龙”,都是羊肉馆子,名气要大许多,这一家呢,处在胡同很不起眼的一角,名字与众不同,有十一个字“燕云北望继往开来羊肉庄”。
“刘兄弟,你吃过我做的白水羊头,觉着怎样?”马爷转过身来,看着天禄。
天禄竖起大拇指:“南城独一份儿。”
称赞是诚恳的,也顺带拿当年“南城第一香”之争开了开玩笑,马爷嘿嘿一笑,忽然长叹了一声,落下泪来。
天禄一头雾水,看着马爷老泪斑驳的脸,不由得有些慌,马爷擦了擦眼睛,笑道:“想起了一个朋友。走,咱们进去。”
推开厚厚的门帘,两个擦桌子的小伙计立时机敏地直起身子,见是马爷,眼睛亮了亮。
“哟,马巴来了!”
掌柜的也在柜上,大声招呼:“快请进!”
马爷向掌柜的行个礼,笑道:“撒巴!”那掌柜姓撒。
小饭庄不大,但也算窗明几净,北边摆着两张桌子,尚有三两个客人,吃着羊肉锅子,脸红扑扑的。马爷与这儿有点渊源,不止“常客”这么简单,跟伙计们打了招呼,直接领着天禄去了厨房。饭庄虽小,人家前后厨是分开的,也很干净,天禄心里有点儿复杂的滋味,也许是在拿自个儿的小饭铺和人家的饭庄在比较,奇怪的是,平日里怎么就不知道比较,也不觉得比较一下会有什么意义呢?也是,怎么才叫“香”?好吃?别人觉得好吃就是香,所有人都觉得好吃,就是排第一的香?但是,做菜仅仅就图个“好吃”吗?他脑子里跑马灯似的走了无数想法,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
大厨正捧着碗在吃饭,好似就知道马爷要问什么,笑着指了下后头,说:“人在院儿里哪。”
天禄这才明白,马爷是到这儿来找人的。
后厨通向一个小院儿,有人在院儿里杀羊,准确地说,是宰羊。
那人背对着他们,身材非常高大,比天禄直高出一个头,光着后脑勺,只穿一件麻布褂子,罩上青色棉背心,袖子挽到了肘弯,手臂肌肉发达。羊的血早已经放干了,角落里放着俩盆儿,里面山楂糕似的凝着两盆羊血,旁边一个木架子上晾着好几张羊皮。马爷咳了一声,那人回头瞅了他们一眼,咧嘴一笑,哼哼了两声,立刻便转头回去,继续做他手中的事情。
这一瞬,天禄已看清其相貌:年纪四十上下,皮肤白而微胖,眼睛细长,很端正的样貌,不仅如此,他的双眼流露出单纯质朴如婴孩一般的神态,仿佛从未经历世事风霜。
可是他手里拿的是凶器,是刀,一只整羊正在被他东一刀西一刀分割。
马爷走上前,天禄跟着他,两人都看着那长长的案板,以及案板上的羊身。天禄的眼睛缓缓睁大,他被那人的刀法吸引住了。他只看到那人的手在移动,耳边是初春开河时冰块解冻发出的那种低沉的夸夸声,案板左右各放着一大铁盆,一个装着下水,不一会儿,羊头、上脑、里脊、羊尾、两只羊前蹄、两只羊后蹄逐一轻巧地跳进了另一个。就跟过年时小孩舞烟火条似的,哗哗声中,那人手腕一转,将四只羊腿分了下来,再不急不忙,双手掌心往里,捧着肋排将其放入盆中,刀背往肋排中间飞快一压,啪,啪,啪!原本弓背一样凸起的肋排断成三截,叠在了一起,那人继续移了移步子,拍巴掌似的用刀身将四只东倒西歪的羊腿并列理好。整个过程,他目不转睛,一声不吭,连呼吸都似不会牵动鼻翼,静得很,这种静,有种让人敬畏的威严在里面。
马爷拉了拉天禄的衣角,低声说:“注意看,这是羊后腿儿上最嫩的地方。”
天禄凝神静气。
只见那人放下刀,一手提着羊腿,一手往里一攥、一拉,噗的一声,一根黄瓜条似的细长瘦肉被轻轻松松拉了下来。
天禄的嘴张大了。他这是被惊到了。
“刘兄弟,我拜托你一件事,能不能答应老哥?”马爷说。
天禄定定神,说:“您别客气,只管吩咐。”
“他叫白常顺,是个傻子,却是这家羊肉庄的东家,一直以来,我和几个相熟的朋友都在照应着他,他人跟孩子一样,没人照应,就会被欺负。”马爷表情哀戚,但随即,头一扬,傲气地道,“但我可以说,常顺的刀法和分羊的手艺,能赶得上他的,北平不会超过五个人。”
“马巴……这,这常顺大哥,跟您是什么交情?”
马爷眼圈儿竟然红了,颤声道:“他就像我亲弟弟,他们一家,是我的恩人。天禄,我实话跟你说,我有病,是老毛病,心口这儿烧得疼,喘不上气儿,十几年前在蒙古,就为这毛病,差点死在草原上。我活不了多久了,我自个儿知道。我还有一些心愿没了,年后我就会离开北平,也许死在半路上也说不定。”
天禄大惊:“马巴,您别这么说,身体不好,咱找大夫去,这生生死死的,别挂在嘴上乱说。您长命百岁,不会有事儿!”
马爷一笑,摆摆手:“我不客套,就是拜托你:等我走了,你多来看看常顺,照应一下。平白让你多个累赘,是我不厚道,但常顺手艺好,除了脑子不太灵光,人却不是个废物,你就当多个朋友,说不定哪天也能给你当个帮手。我要是能回来自然好,要是回不来……我那两个兄弟朋友也不是神仙,谁没个病病灾灾倒霉的时候,只怕也会顾不得常顺。我放心不下他。”
“您究竟要走哪儿去啊?”天禄又是震惊,又是满腹疑问。
马爷沉默了片刻,说:“燕山的云从北边的大漠来,我要去找个人。”
那边厢,常顺仍在一心一意地做着事,充耳不闻,羊已经被分得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