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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时抱你,结局难讲 正文 第3章 踏过樱花第几桥

    【谁情深如沧海,却望而却步】

    一点还未到,签售会里已经人群熙攘。

    林茉之双手捧着一本灰壳封面的书,站在长长的队伍前头。她希望自己是第一个被签名的那个人,凌晨就在这里排队。在冰天雪地里站了十三个小时后,脚已经冻得失去知觉,脸色从刚开始的通红到青紫。

    但那脸色此刻又多了一点微微的红润,因为很快,苏琛会出现在她面前。

    终于远远的,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走了过来,温文尔雅地坐在位置上。

    她颤抖地微微挪步,身后的女孩子急迫地推了她一把说:“你倒是上去啊。”她一个踉跄,身子没有稳住,整个半趴在桌子上,手上一直紧紧捧着的那本书也被扔了过去。

    顿时有一种直接拿额角撞死在桌子上的念头,她丢脸地一动都不想动。但听到那个经过岁月打磨的声音温和关切地问:“你没事吧?”她立即像打了鸡血似的擡起头,正想说没事,却和苏琛的眼神撞上。

    这距离实在太近了,近到可以看见他眼角的细纹,以及那勾笑的唇形。

    苏琛弯下身子将地上的那本书捡起来,拍掉灰尘,打开封面提起笔非常公式化地问:“你想让我写什么话?”

    林茉之抖了抖嘴唇:“写……写……赠……赠给……林茉之。”

    他垂头,一笔一划地用楷书工整地写下那五个字。随后大笔一挥,行云流水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苏琛。接着他把那本书递过来,含笑道:“给。”

    气氛依旧热热闹闹的,但林茉之却莫名的有些失落,虽然心里清楚这才是再正常不过的。

    这两年,只要苏琛在哪里发布签售会,无论在哪个城市,她都会第一时间赶到那个城市,然后提早到,只为抢占队伍的第一个位置,让苏琛能够记住自己的面孔。可苏琛依然不认识她。

    他在她心中犹如神祇,站在无法抵达的云端。

    而她是凡夫俗子,只能用最笨拙的方式,望眼欲穿。

    【忽看见一桃花洞,豁然开朗】

    林茉之喜欢苏琛已经有很多年了。

    她认识苏琛,是在她家的书橱里。当时她只是那种在日记里写“今天我们去春游了好高兴啊”的那种幼儿园水平,无聊翻书橱里时却看到一本书。扉页是纯白的,上面是烫金的樱花,作者就是年仅二十来岁的苏琛。

    之后她慢慢地成长,苏琛也一本一本地写,从来没间断过。他写游记,散文,历史小说。这些书陪着苏琛长大,搞得她也成为了文艺女青年,每次的作文都能拿到不错的分数。

    有了苏琛的对照,其他的男生在她眼里不屑一提。他们都是毛躁轻狂不知世事的小孩子。他们没有他举手投足的儒雅,没有书中轻描淡写却暗含的宽广气魄,更没有他行书走路的阅历和思考。

    崇拜从某一时刻就转成了深不见底的爱慕。

    她去守候每场关于他的签售会,他的每一本书都要买上十多本,塞满了行李箱带到大学。还不断地向他隶属的腾云出版社投稿。

    可惜出版社的编辑从来没理过她,久而久之她也认清了自己的水平,不再抱希望,只是依旧习惯性地去投。

    但今天从签售会回来,林茉之打开电脑,360突然提示她有新邮件。

    她好奇地打开来,发件人居然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字符兄。

    邮件里写着他很欣赏她过来的稿子,想跟她谈谈稿子的情况,还留下了一个QQ号码。

    林茉之嘴巴大张,舍友瞥了她一眼打趣道:“你嘴巴可以生吞两个鸡蛋了啊。”她没心思理会,火急火燎地就查询添加,过了很久后小喇叭才响起。

    系统提示:字符兄已经加你为好友。

    字符兄:你好,我是腾云出版社的编辑。

    大叔控:你好!我是林茉之,不知道编辑想跟我谈什么?

    林茉之完全兴奋了起来,双手颤抖地在对话框里打上字。

    字符兄:我发现你挺有潜力的,你之前投过来的稿子我都有看。我们社最近要出一个新杂志,里面有一个专栏可能很适合你。对了,你信件里说你在S市?那么可以来我们公司找我详谈。

    林茉之反复揉眼看着那行字,一瞬间窒息。

    她被腾云出版社相中了……她的才华被肯定了?!

    字符兄:有什么问题吗?如果OK的话,明天上午九点,你直接来三楼编辑部找我。

    大叔控:没问题!谢谢编辑!!!

    林茉之按下发送键,激动地猛捶了下桌子,跳下椅子在寝室里蹦跶了几下,又扑在床上滚来滚去。她的上铺猛地敲了下床,骂骂咧咧:“林茉之,你中彩票了啊疯成这样?!”

    岂止是中了彩票。

    林茉之最开心的并非是自己能为腾云出版社写稿,而是因为,那个地方有苏琛。

    【哪怕错肩也足够欣喜】

    次日,她起了个大早,在宿舍的镜子前一套接换一套地换衣服。每换一件就骚扰舍友问她们这件是不是显胖那件是不是太老气,最后被实在受不了的舍友们一把扔出了宿舍,一路屁颠屁颠地到了腾云出版社的大门口。

    她知道在出版社里面偶遇作者的几率是非常小的,尤其是苏琛这样的大牌,那更加是白日做梦。但她仍旧抱着那么一丁点希望能偶遇到他。

    比如在即将关上的电梯里,她堪堪地挤进去,发现里面独自站着苏琛。

    事实上出版社只有一部电梯,一楼已经等了若干人。她排在最后面,差点挤不进去。挤出来的时候拿更是一条血路,特意做好的发型被搞得一塌糊涂……

    她欲哭无泪地朝编辑部走去,路上像做贼似的四处张望,果不其然,根本没有苏琛的身影。她自我安慰这样也好,现在自己的状态被看见了也不会给苏琛留下好印象的。

    字符兄是个近三十的男人,真名叫阿恒,穿着西装,戴着眼睛不茍言笑,让林茉之非常紧张。他们就着稿子和专栏的问题聊了很久,最后成功敲定,虽然稿费不是很多,但林茉之完全不介意。

    谈话接近尾声时,林茉之踌躇着开口:“那个……苏琛他,是不是不常来出版社?”

    阿恒点头:“当然啦,苏琛他写稿挺忙的。但其实他喜欢去各个地方旅行,老是懒的写稿子。我们每次来公司都能看到他的责编在发疯。”

    “那他最近……也在外地吗?”

    “没有啊,他最近不是在这里签售吗?这阵子应该会歇着吧。”阿恒意味深长地看了林茉之一眼,“你也是苏琛的粉丝?”

    林茉之立即涨红了脸,搔搔头,没有回答,拎起包朝阿恒道别后就往外走。

    她低头快走,根本没有预料到会撞到人。等意识到的时候对方手上的咖啡被她撞得洒了一地,有一些还沾到了各自的衣服上。她的包也落在了地上。

    林茉之顾不上捡包,顿时低着头手软脚软地道歉,擡起眼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

    苏琛微微皱着眉,但嘴角温和地勾起,朝她摆摆手:“没事。”

    他全然陌生地看着她,完全忘记了,昨天她是第一个让他签名的那个林茉之。

    但此时不宜伤春悲秋,林茉之咬了咬牙,五脏六腑都绞在一起。脑中有一个小人儿呼啦呼啦地扇着恶魔的翅膀,大骂她你这个笨手笨脚的蠢货。

    “我……对不起,对不起。”

    她只是机械地重复着这句话,脸色刷白。

    她低着头不敢看苏琛的表情,却突然看到苏琛弯下腰,骨节分明的手轻轻地把她的包提起来,挂到她肩上。

    “真的没事。”

    他笑着,端着咖啡杯越过她向里走去。

    她扭过头,傻愣愣地盯着苏琛的背影。好像他的背后有无形的磁场,而她的眼睛是一块磁铁,不可抗力地随影而行。

    直到那个好看的背影转弯消失不见了,她也没回过神。

    【我曾缺席了你的少年】

    大叔控:字符兄字符兄,苏琛今天去公司了啊!

    字符兄:我知道……我还看到你撞了他。

    大叔控:你就不要提这个了T^T,我差点想从三楼跳下去。那个……他明天也会去公司吗?

    字符兄:我不知道。

    大叔控:哦……那我们来聊聊稿子吧。

    字符兄也就是阿恒交代林茉之很快搞一个稿子出来给他,但是她根本沉不下心来写,满脑子都是上午把苏琛的咖啡撞洒的画面。她忧心忡忡地担心着会被苏琛讨厌,但转念一想,也许苏琛根本不会记得自己。

    这么一想,心情却更加糟糕了。

    几天后她终于磨出了一个稿子,传到U盘里,谎称自己最近上不了网,特地跑去出版社给编辑。这么做只是为自己能够正大光明地去出版社,看看还能不能遇到苏琛一个合理的借口。

    和阿恒电话约好了时间,她这回依旧是精心打扮了一番前往出版社。

    但这回她没能偶遇上苏琛,反而被阿恒一顿臭骂。

    “你这个稿子怎么写的……?”

    林茉之小心翼翼地问:“哪里出了问题吗?”

    阿恒摇了摇头:“你的大方向就不对。”磨了一个小时,她还是离那个大方向有微妙的偏差。终于到午休时间,编辑们都要去吃饭,阿恒果断地决定抛弃她,林茉之就一个人窝在字符兄的办公桌前愁眉苦恼地改着稿子。

    但脑子就像是被堵死了,有什么东西从脑海里滑过就是抓不住。她拖着下巴望着门口发呆。忽然之间,一个人影慢慢地接近,从门口缓步经过,他手上提着一株吊兰,眉眼间是说不出的味道。

    苏琛。

    他很快消失在门口,林茉之手中的笔咯噔一下滑到地上。她从椅子上跳下来,飞快地从门口探出头。看着苏琛身着灰色的毛衣,走到不远处的电梯门口停下。

    她在原地顿了顿,硬着头皮冲了上去,在隔着他一米的距离站定。

    “不知道您记不记得我……那天,很对不起。”

    苏琛的脸上划过惊讶的神色,端详了她一会儿,点头犹豫地说:“你是……那天的小姑娘?”

    头顶仿佛有漫天的流火稀里哗啦滑过,她的眼睛一下子熠熠生辉,大力地点头:“我是!”

    点了会儿头琢磨着不对劲,给苏琛留下了这么个印象,她有什么好高兴的呢……她默默地感到一阵胃痛。

    苏琛见她皱眉捂着胃,问道:“胃痛吗?”

    林茉之尴尬地笑:“没没,就一点点。”

    他了然于心道:“没吃饭吧。”

    “恩……忙着改稿子。”

    其实是为了堵你。

    当然这句话她是没胆子说的。她从来都是有色心没色胆的人,觊觎着面前的人十多年,她很怀疑是不是自己会这么窝囊地一辈子,都不敢让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稿子出问题了?”

    林茉之点点头。

    苏琛是过来人了,对这种状况司空见惯。她曾经听说过苏琛曾经为了飙一篇稿子三天没有进食,全然不爱惜自己的身体。但有过这种状况的人此刻却一脸严肃地指正她。

    “那可不行。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拼命,但搞坏了自己的胃。”他轻松地笑着指指自己的肚子,“这里的半个胃已经切掉了。你可别重蹈我的覆辙,要好好吃饭。”

    他说得云淡风轻,却听得她心惊肉跳。

    他拍了下她的头:“小姑娘,好好吃饭。”

    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到了楼层。苏琛朝她招招手,踏进去,那道门像一道时光的屏障,骤时将他们分隔。

    苏琛年轻的时候,她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他好厉害,能写出那么精彩的书。而关于他默默的打拼,她一概不知。她除了晚来的心疼,什么也做不了。她不能在年轻的他不吃饭的时候,执拗地照顾他。

    她缺席了他的少年,这么想就令她酸楚。

    而苏琛已经是个有故事的人了,他轻描淡写的话里,把他们视作了两个世纪。

    【你坐在背光的阴影里】

    字符兄:你把稿子发我一遍,我给你再看一下。

    晚上回去的时候,阿恒再度单敲了她,想给她讲稿子。此时她根本没有工作的心情,压根不想理会他。但她想到苏琛的敬业,觉得自己不能落后,立即摆正态度。

    大叔控:啊,今天中午我不是给你了吗?

    字符兄:……我不小心删了,你重发一遍。

    大叔控:哦。

    那边接受了文件,沉默了一会儿,阿恒给她发了一长串的话。她仔细阅读了一遍,突然醍醐灌顶了,那之前一直如流星飞逝的灵感顿时被抓住了,大脑一下子无比畅通。

    大概情场失意工作就顺利,她三下五除二改好了稿子,阿恒表示很满意。

    接下来的几个月她逐渐得心应手,稿子写得顺利,和阿恒也越来越熟。她对于和阿恒谈苏琛的话题也不再避讳。

    苏琛前几月据说就离开S市去了日本,那个人好像特别喜欢日本,一年中总要去一趟。苏琛不在国内,她自然就没有跑去出版社的心思,就偶尔缠着字符兄聊苏琛。但字符兄似乎也忙得很,基本上都黑着头像,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上线。

    大叔控:啊,你总算来了!

    字符兄:恩,怎么了。

    大叔控:苏琛都去日本好久了啊,他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呢?

    字符兄:……我怎么知道。

    大叔控:字符,你说苏琛为什么到现在都还没结婚?他没喜欢的人吗?

    字符兄:他那个人老是乱跑,很难定下来吧。他和前女友分手也挺久了,现在还没听说有现女友。

    大叔控:那你说,他会喜欢比他小的女孩子吗?

    字符兄:那得看小多少了啊。

    大叔控:像我这么小的。

    字符兄:你们年龄差距太大了。

    大叔控:……你太古板了。你没看过《洛丽塔》或者《这个杀手不太冷》吗?都是大叔和洛丽塔的爱情,那个差距更大啊!都可以OK的。

    字符兄:但那个只是电影,而且,那些都是悲剧。

    说完这句狠话,阿恒的头像就黑了。

    林茉之被他说得一阵气郁。

    苏琛回来的时候,已经是1月份,快年末。出版社举办了年末的冷餐会,编辑和作者都齐聚一堂。林茉之也被邀请在内。

    得知苏琛也会去,那天她是下足了工夫。先在专柜买了件小礼服,又去理发店做了个头发,化上妆焕然一新地去参加。时隔几个月不见,苏琛的面容没有多大的变化。嘴角永远噙着微微的笑。他穿着一件黑橘格子的呢外套,带着画家帽,一双眼睛在帽下有了时光的沧桑,但依然那么清亮。

    林茉之担心苏琛应该是不认识自己了,事实上……苏琛似乎确实不认识自己了。

    她不敢走近,端着果盆局促地站着。不时有作者和编辑走过来夸她漂亮。但她却统统没在听,只笔直地望着苏琛。苏琛的眼神往这里晃了一下,但扫过她的脸,毫无感觉地收了回去。

    那种感觉就像自己在一个人面前搔首弄姿,而那个人却是瞎子,根本看不见你。你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

    不时有女作者和女编辑凑上去和苏琛聊天,苏琛都温和地和他们攀谈,看得林茉之一阵阵眼红。其实她也可以,但是她莫名有一阵委屈,别别扭扭地不想上前。

    阿恒西装笔挺地走到她身边,把她拿酒杯的手腕压下,说:“你喝的太多了,别在大庭广众之下发酒疯啊。”

    林茉之充耳不闻,一杯接一杯地灌,仿佛那只是白开水。

    阿恒耸耸肩,也不再管她。她喝到最后神志不清,会唱在她眼里扭曲变形。摇摇晃晃地倒在一个人身上,嘴里含糊地说着:“我……胃……好痛。”

    那人礼貌地问她:“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她皱着眉:“胃……好痛。”

    她只是遵循着本能说话,胃疼得睁不开眼。混沌里只感觉那人把她横抱起来。

    等她用尽力气睁开眼睛时,她发现自己瘫软地坐在副驾驶座里。她侧过头,苏琛沧桑的五官在背光的阴影里好看地凸显出来。

    原来在她不自知的醉酒时,就下意识地走到了苏琛身边。

    【不能说的秘密】

    林茉之的第一个反应,继续装糊涂。

    车上弥漫着青草的清新剂,异常好闻。她的头确实也昏得厉害,苏琛把她抱上了车,这个事实的反应给了她莫大的刺激,让她一时清醒了一下。装着装着,也真正地再度入睡。

    等林茉之醒来的时候,车子停在了苏琛的家门口。

    她没有睁开眼,只感觉到苏琛打开她的车门,将她背在了背上。

    但她宁愿他像刚才那样抱住她,这种感觉就像父亲背着孩子,时刻提醒着他们被时光硬生生拉开的距离。

    她贴着他的背脊,感受着透过十多年而来梦寐已久的暖意,还是有一种落泪的冲动。环着他脖颈的一双手松垮垮的垂着,她不满意,轻轻地靠近,双手环在一起,将他的脖子拢住。将头深深埋进他的衣领边,轻吸他的味道。

    苏琛的背脊忽然僵硬了。

    林茉之心一跳,脸上布上一层冷汗,她灵机一动,发出酣睡般的呢喃。

    果然,苏琛僵硬的背松了下来。

    她听到他发出轻轻的声音,温柔地如同冬日城墙的暖阳。

    “真是的,像小孩子一样。”

    苏琛背着她来到了卧室,然后起身出去了,然后她听到大门咔嚓的声音,苏琛出去了。

    林茉之紧闭的双眼唰地弹开,揉着太阳穴环视四周。

    很常规的独居格局,房子打扫的很干净,窗边是书桌和电脑,书柜上摆满了书。窗台有一株吊兰。林茉之深深吸了一口气,在苏琛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幸福地不想下来。

    书桌上的电脑是待机画面,没有上锁。她点开来一看,很好奇苏琛的桌面会是什么。结果令她失望了……那居然是最普通的WINDOW7的自!带!画!面!她控制不住做贼心虚地又点开了苏琛的文件盘,想提前偷看他的新书。

    突然之间,她在一堆文档里看见一个很熟悉的文件名。

    《颤抖的第一稿》

    她惊讶地点开,一颗心情不自禁地也开始颤抖。

    果然,不是重名,那就是她给腾云写的第一个稿子。

    可当时她明明只给过字符兄,为什么……苏琛会有?

    【传说中的字符兄】

    等苏琛回来的时候,电脑仍旧是待机画面,她也安安静静地躺在床上,仍是一副醉酒的模样。厨房里听到一阵乒乒乓乓的动静,接着苏琛拿着一碗醒酒汤走进卧室。

    原来他刚刚出去是搞这个。

    林茉之咬紧牙关,心想如果她拒不喝的话,苏琛会不会像电视剧里的那样,嘴对嘴地给她喂醒酒汤!

    事实证明她想太多,苏琛喊了她几声,见她不醒,轻手轻脚地把醒酒汤放在床边,碰了碰她的脸,给她关上了床头灯,静静地退了出去,把门锁好。

    咔嚓的一声,她的眼睛又呼啦一下弹开了。

    刚刚无意发现的那个稿子在脑中历历在目,一个可怕的想法忍不住在脑海中生成。她不能去向苏琛求证,如果她的预想是真的,那么苏琛就是故意隐瞒她,她这么直截了当的问不可能会发现真相。

    一夜未眠,起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是浮肿的,她把脸埋得低低的,根本不想让苏琛瞧见。只听见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你昨天晕倒在场馆,阿恒有事,拜托我照顾你。贸然把你带回来,不要介意。”

    “对不起,又给你添麻烦了……”

    苏琛将热毛巾盖到她的脑袋上:“擦擦吧。醒酒汤已经凉了,我去给你加热,喝了身体会舒服一点。”

    他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走向厨房,林茉之的脸被热毛巾的气息笼罩住,额头发烫。

    她无端想起自己的室友,在生理期痛得要死要活还得给她男朋友洗衣服。顿时一股莫名其妙的骄傲感油然而生,她的苏琛和那些人不同,他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是全世界的天下无双。

    之后苏琛要送林茉之回去,林茉之没有拒绝,她要验证自己的某个猜想。

    苏琛专心地开车,林茉之登上手机QQ,好友里那个字符兄的头像果然是黑的。她当着苏琛的面给责编打电话说:“阿恒,你上一下Q。”

    “干嘛?”对面莫名其妙地问。

    “别问啦,你上下Q!”

    “我现在开会,没空。”说着他挂了电话,疑惑此时像藤生植物逐渐爬上心间,林茉之深吸了口气,不声不响地盯着车前方,莫名地心跳加速。

    晚上的时候她上电脑,发现那个头像亮了。

    大叔控:我上午找你的时候,你干嘛不上Q。

    字符兄:我忙。

    大叔控:那下午我约你在S广场见面,你怎么又没来?

    字符兄:还是忙。

    大叔控:……我下午没约你。

    字符兄:……

    大叔控:你到底是谁?

    【比时光更漫长的距离】

    大叔控:苏琛,你别瞒我了。我知道了。

    字符兄:……

    片刻后,那个头像……直!接!黑!了!

    大叔控:喂,你别装死!

    但对方很干脆地装死了。

    林茉之索性也下了Q,披上大红色的呢外套直奔苏琛的家。

    屋外大雪纷飞,远远地就看见那盏黄灯亮着,她呵了口气,按响了门铃。按了很多声,苏琛打开了门。她的一张脸在寒风中冻得通红,瑟缩在门口,哆哆嗦嗦地说:“你装死,我就来找你。”

    苏琛眉间一皱,将自己的外套取下来,披在她身上,揽着她入怀中。

    她还没得及在他怀中停留过一秒,被苏琛带进房里后,他立即就放过了她。

    很久后,她才知道,那是他们人生当中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拥抱。

    虽然那么短暂,但温度却暖了她整个余生。

    她红着鼻子:“我知道字符兄那个Q号是你的。”

    苏琛半晌扯出一个无奈的笑:“都这么大人了,还哭鼻子。”

    “你别逃避话题!”

    苏琛气度沉稳,一点都没有被戳穿的慌张,只说我替你倒杯茶暖暖身子,然后就去了厨房。

    她坐在沙发上,一颗心在颠簸中渐渐平静下来。

    “那个Q是我。”苏琛把茶杯递给她,“阿恒是我的好朋友,有时候他会托我看看邮箱里的稿子。那天看中你稿子的人是我。我这么做,是挺想培养你。但是你好像有其他的想法,为了不必要的误会,所以就一直没有戳破。”

    林茉之拿着茶杯的手一抖,差点就拿不稳了。

    “什么叫……其他的想法。”

    脑中闪过那么多她和他聊天的场景,她以为他是旁人,旁敲侧击地讲述着她对于苏琛的热忱。他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看她的吗?

    苏琛微微一笑:“我记得我已经在Q上说过了,我们年龄相距太大。”

    “你上次说电影不算数。但现实里,鲁迅与许广平不是也相差十来岁吗?但他们也结婚了。”

    “没有错,”苏琛颔首,“但是他们在一起不过仅十年。鲁迅走后,留许广平独自一人面对数十年空荡荡的人间。”

    他那么委婉而锋利地拒绝她。

    生怕那一刀不够狠,他又来了一句。

    “而且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记得我曾经在Q上提过,我有前女友。虽然她已经结婚,但我依然非常爱她。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我愿意为她孤独终老。

    林茉之一下子面无血色,那句话直接命中。她手足无措地笑着说:“哦……是吗?”

    笑着笑着突然抽噎了一声,喉咙一哽,眼泪无所遁形地滴入杯中,溅起无数涟漪。好似苏琛,他在十多年前在她的心湖上投下一影,如今他明确地不再驻岸,可那溅起的涟漪,恐怕要很多年,或许永远都不会平息。

    她茍延残喘地钉坐在沙发上,被苏琛请出去的时候,她几乎是被他一点一点推出去的。

    苏琛叹了口气:“你走吧。”

    她颤颤巍巍地伸出手,想最后摸摸他的脸,但还是不敢。狠狠咬牙扭头走远。

    苏琛表情模糊地站在门口,一直一直,远远地看着她。

    他平静地擡手,摸上眼角的细纹,细细看去,那手指却在微微颤抖。

    后来,那个字符兄的头像再也没有亮过。

    后来,她听说苏琛又去了日本,喜爱在目黑川的早春散步。

    后来,她买了他的新书,讲述他的前女友,字字深情。

    那是她哭的最凶的一本,以至于后来当她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反而一脸平静。

    【踏过樱花第几桥】

    看到苏琛的最后一本书时,已是很多年后。彼时苏琛几乎已在众人的视线里绝迹,突兀地没再举办任何签售会,甚至再没发新书。更没有人知道他遁去了哪里。

    而这本落入林茉之手中的书,实际并不是书,是苏琛的手稿。

    是阿恒给她的,那是一本他的散文集,厚厚的一摞。他人走后就一直搁置着,阿恒斟酌再三才拿给她看。她翻到中间时,忽然看到一篇散文,叫《细纹》。

    开头写道:

    “在我四十岁这一年,我认识一个女孩。

    那天是炎热的武汉,天气可以把人的皮肤烤出一层汗。我和工作人员需要提早一天去签售会准备,我没想到,一个女孩抱着书已经等在门口。刘海被汗水打湿,整个人浸了火,底下的眼睛却透着欢喜。

    我对此印象深刻,后来的每一场签售会,我都发现,她是第一个站在队伍里的人。

    我还记得,她每次把书递给我,双手就微微颤抖。这个画面,我想哪怕我很老,记忆很不好的时候,都会记得。”

    林茉之合上手稿,手指都在微微发颤。眼前仿佛洒下漫天花火,在她沉寂了很久的黑暗内心中灿烂盛放。她这些年最大的心病是苏琛对她毫无感觉,但此时才知道,她一直在他心里。没有什么比这个答案让她更欣喜若狂。

    但下一秒,花火燃尽,内心一片死寂,看不见一丝余光。

    他心中有她,却固执选择离开她。莫不是为着她能陪伴他的中年,晚年。而苏琛却只能错过她的晚年,他绝不舍她孤独终老。所以宁可远远走开,远赴他乡。

    她终于明白,她和他的爱情将永远被时光拉锯,那唯一的交点,苏琛曾来过。

    阿恒后来说:“我猜这是苏琛的心愿吧,你应该找个年纪登对的人,老了也有个照应。”

    林茉之闭上眼,忽然想起了初见苏琛的很多年前。

    当时她在看电视,久闻大名的苏琛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他在日本接受访问,那时暮春,铺天盖地的粉色樱花落在桥上,有一瓣还调皮地落在他的发间。苏琛穿着高领的白色单毛衣,温柔浅笑,眼角毫无细纹。

    那时,他那么年轻。

    那时,她还小,单纯的想着,她要快快长大,去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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