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回父母家住了。那大概是自高三那年的暑假之后,我唯一在爸妈身边住得稍长的一段日子。因为心里还在爱着他,我当然不可能接受和"别人"住在一起。
Jeremy对我倒真称得上是无微不至——每天必定车接车送。可是,那却不如那些我坐在夏旸的自行车后座上的日子甜蜜。所以每次一上Jeremy的车,我反而更加怀念从前那段日子;所以,坐在车上的我,很少讲话,眼睛也总是盯着车窗外,要是偶尔再看见有男孩儿骑着自行车带着女孩儿从路边闪过,我就会止不住伤感起来……
说实话,那段时间Jeremy真是没少跑路,因为我们家离"霓裳宫"确实不近。不仅如此,他还总会在接我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带来一大束鲜花和许多水果——而且还都是些一般收入的家庭不会经常购买的高级水果!这下我妈可高兴了,我妈当然不是见钱眼开,她高兴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终于可以每天看见她的宝贝女儿;另一个是,这一回女儿带回来的男朋友在她眼里不仅是事业有成可以依靠,最起码也属于正常人范畴,而且懂事儿。我妈妈一直有点儿介意夏旸每次去我们家都两手空空,而且居然"坦坦荡荡"。她说这说明这孩子不懂事儿:"其实我们并不图他什么,但起码要有个心意。"我当然并不在意这些,相反那时候我倒为此觉得自己的妈有点儿俗——"干吗非要玩那些虚的?"这是我和夏旸那会儿对于此类事情的一致观点,所以不管是在他家还是我家,我们都特别"坦荡"——不知道夏旸的妈妈背后是不是也觉得我不懂事儿。
Jeremy完全不一样,不仅会送东西,还会陪我妈聊天,而且,他总是显得彬彬有礼,这大概又和夏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夏旸每次去我们家总是把自己"关"在我那间小屋里,不到吃饭的时候绝不出来……所以我妈老是夸Jeremy,还自作主张地跟他要了张照片压在我们家写字台的玻璃板底下,不过很快就被我拿出来了,她俨然就把他当成了心里默许的称心快婿。
不久,Jeremy送了我一个BB机,说是为了能随时找到我。因为他有几次去接我时扑了空——腿长在我身上,何况我本来也没那么想跟他在一起!要知道,那是90年代初,别说手机,BB机对于一般人来说都算是奢侈品,我虽然挣得也不算少,可是BB机还是贵了点儿,何况我那点儿钱还不够我买漂亮衣服的呢!我不能否认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每当BB机"滴——滴——",周围准会投来许多艳羡的目光。我装做不经意掏出它来看的时候,多少都会带出那么一点儿"劲儿"来。
我最烦Jeremy的一点是他总想改变我,尤其是在衣着上,他总觉得我的那些破牛仔裤之类的奇装异服让他挺没面子——那可都是我的至爱啊,再说,我压根儿就不喜欢他说的那类衣服!可他还是在陪我去逛街的时候,连哄带劝地自己做主给我买了一堆在他看来的"正经"衣服。"女孩子穿这样的衣服才显得斯文,稳重。"他老是把斯文、稳重挂在嘴边——他说话时的口气和对衣服的品位都有点儿像我爸妈!我爸妈那时候也特别看不惯我穿的那些衣服,记得和夏旸在一起的时候,每次回家我妈都会皱着眉头说:"怎么穿成这样?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知道什么叫美了!"她当然不方便直接说夏旸,可她总会顺便瞟一眼夏旸——意思是:你也一样!
有一天傍晚,我和夏旸从我们家出来在马路边等车,正好我爸妈也出来遛弯儿,就又碰上了。那天在车站等车的人里刚好有一个是我爸妈单位的同事,看见他们过来,就迎过去打招呼。我并不认识那个人,就没过去,想等他和我爸妈聊完再跟他们说话。那个人大概小时候见过我,我清清楚楚听见他问我爸妈:"那好像是你们闺女吧?"你猜我爸妈怎么回答的——"不认识!"说完他们扭头就往另一个方向走了,压根儿都没往我们这边看!后来想起这件事来问我爸妈,他们说:"天都快黑了还戴副墨镜,还穿得怪里怪气的,实在懒得理你!你真是让爸爸妈妈失望透了!怎么会生出你这么个怪物来?也不知道像谁!"那些年我和我妈的关系好像一直是这样:看不见会想,可一旦看见我,我妈又总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开始连珠炮似的数落我!
Jeremy倒是很有耐心:"以后这样好不好?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你穿这些,和你的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我不干涉!"——我才不管他高不高兴呢,爱怎么着怎么着,谁又没求着你跟我在一块儿!我依然我行我素,反而你不喜欢什么我偏穿什么,就是不理你那茬儿!
人真是奇怪,凭Jeremy的条件其实大可弃我而去的,可是他偏偏不知怎么就是能一味迁就我——要不怎么都说人"贱"呢!我想这一点大概谁都多少有点儿感受,这大概就叫做"孽缘"吧?
没想到夏旸居然根本不来找我。每天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往门口看,以为他会突然出现……可是没有,曲终人散的时候,我总是禁不住一阵怅然:好,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也一定不再给你打一个电话或去找你,就算是"较劲儿",这一次我也"较"到底了!至少我不要我自己那么不争气,那么不值钱——何况这是我自己作的决定。那段时间我的脾气坏极了,活像一只小刺猬,动不动就翻脸,尤其是不能听到有人朝我问起或是提起夏旸。
一个月过去了,夏旸始终没有出现。然后有一天,Jeremy在接我下班的时候说要送给我一件礼物。他拿出一把钥匙,没想到他居然送给我一套房子,而且是用我的名字买的!
"你家太远了,每天来回跑实在不方便。在你答应嫁给我之前,你就住在这儿,好吗?放心!你要是害怕,可以找个女朋友陪你住,我不会随便打扰你的。我知道你不是那种女孩儿,否则我也不会喜欢你。就算心疼一下我,行吗?"——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情节,这是真的,说出来也许你们都不信,在那之前,我的确都没跟他怎么样。有几次他是说过:"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了?"可是看我反对,他就没再坚持。而且,每次送我到楼下,他也都只是在我额头上吻一下就走了……这的确有点儿天方夜谭,说起来我自己都有点儿不信,可是,我的确碰上了这样的事情——也许他才是真的爱我?谁知道呢,也许是因为没有得到吧?记得那时候他总是跟我说,我们需要时间。可是时间过了,对于我而言,爱的概念还是无法改变。
一个人怎么会那么喜欢一个人而对另一个人又死活找不着感觉?真是奇怪!
我接受了那套房子,因为他给我时的态度让我可以接受,况且我也还没有那么高尚——我又不是"雷锋"!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过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那感觉会是什么样呢?一时间我兴奋得什么都忘了,脑子里冒出一连串快乐的联想——那一定是自由自在极了!在家里住了一个月,每天听我妈唠叨,烦都烦死了,巴不得有这么个地方可以快点儿搬出来!
于是我马上开始装修。Jeremy让我尽管按照喜欢的样子来装,钱不用管。那些天,我忽然对他有了笑——他的确是让我有面子极了!
房子眼看就要装好了,可是,我却又碰见了他……
有时候你真的不能不相信命运。而有一些地方,则似乎注定要在你生命中的某一时期内成为不一般的地点——你只能继续未完的故事,并且,留下记忆。
还是中国工艺美术馆,再见到夏旸,还是在那里。
根本懒得问去哪儿,反正,那天晚上我休息,Jeremy说他的一帮朋友拉他去一个新开张的歌厅玩儿,就把我也拽上了。到了地儿,我才知道是工艺美术馆。
怎么会忘记那一天呢?穿过一楼大厅,坐电梯上六楼的时候,我忍不住又想起那次party,想起他那天的样子,而爱情,就是在那一天降临的……只可惜已不见了那沸腾的场面,也不见了他……如今的大厅里只有几个拎着电棒、四处溜达的保安……真想他啊,真想再见到他,哪怕只是一次。
演出还没开始,我找了张靠近舞台的桌子坐下,要了饮料。别人都在说说笑笑,我却一个人沉默不语。Jeremy搞不懂我为什么又不高兴了,不过反正那时候我经常这样,那天又有他的朋友在场,他也就没多过问。
然后,我忽然看见一个长头发的男孩儿从后台走出来,他一闯入我的视线,我就看见了:浅蓝发白的牛仔裤,两个膝盖处是破的,露出微微发黑的皮肤和一些不规则但却很亮的白线头儿,白色T恤,黑色皮夹克,那是那时候我们最钟爱的式样——那种标准的"老摇滚"皮夹克,袖口和领口有正宗的银色拉链和按扣的那种。他才不会随便乱穿那种随便哪家皮衣店仿制的呢!那件是有一次他一个朋友去德国演出时帮着带回来的。记得刚买回来的那一阵儿,每次出门我们总是抢着穿。我立刻意识到那是他,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目不斜视,头发也被走路的速度带得飘动起来……我的心狂跳起来——难道,"上帝"听见了我的心声?
他越走越近了,我的心跳也越来越快了,我甚至不敢再看他——不知道一旦被他发现该怎样面对。曾经那样盼望再见,也曾经想象过无数次再见的场景,可是怎么会是这样呢?当这一刻真的再次为我降临,我竟惊慌得不知如何是好……不由得低下头去,手却神经质地不停转动面前的那杯饮料,算着他大概走过去了,侧过头再看的时候,却发现他停在了那里——他也发现了我。
就这样,重新与他的目光相遇,时间在那一瞬间一定停顿过——所有人、所有声音也在那一瞬间都仿佛潮水般突然退去。相信你们一定也曾有过那种错觉,那种恍如梦幻般美妙的错觉——空气里尽是天堂的回音,在那个世界里只有你们两个,相互注视,凝神屏息……然后,我看见,他向我走来,拉住我的手:"走,跟我走!"
"请问这是?"Jeremy没见过夏旸,一副不解的神情。其实他不可能反应不过来,至少他也应该听徐薇说起过,大概是装傻吧——他一向很能装傻。
夏旸根本就不理Jeremy,只是问我:"这是?"
"我是她男朋友。"Jeremy依旧坐在那儿,回答得不动声色、语气平缓。
"是这样吗?"夏旸仍然不看Jeremy,依旧只是问我……
"是这样吗?"夏旸追问不舍……
我突然想起那两次"事件"。
"对!"其实话说出口,我心里已经开始后悔,可我还是硬撑着,鼓足勇气直视他的眼睛。
夏旸松开了我的手,他什么也没说,转身向后台走去——依然是步履充满弹性、大步流星——我真是太喜欢看他走路的样子了!
"宝贝儿,吃水果!"Jeremy一定觉得很有面子,他挑了一颗又红又大的草莓递给我……
乐队一上来,我才明白原来都是夏旸的那帮哥们儿,难怪他今晚会来这儿。演出进行到一半,忽然听见主持的女孩儿介绍:"下面有请H乐队主唱、著名摇滚歌星夏旸。"夏旸走了出来——原来,那天因为是开业第一天,他那帮哥们儿特意请他来为他们撑场——在这种地方,他可实在是超级的"大腕儿"!
他唱了两首歌,然后我听见他说:"最后一首歌我想送给一个人,她此刻就坐在台下。真高兴又看见她……这是我很久以前曾经唱给她听的歌,那是我第一次约到她。我希望这首歌,能让她想起我们曾经的Careless-Whisper-……"
泪水瞬间就模糊了我的视线,所有"阳光下"的日子都仿佛潮水般层层叠叠涌上心头,并且,闪耀着金黄色的光辉——这一生里有过这样的时刻,也算值得了吧?我庆幸,我真的有过,而且不止一次。
在那儿,他再一次将我点燃;那一刻,我再次确信——即使丢掉整个世界,我也不愿意离开他。
他总能轻而易举就触到我心中最敏感的部位——是巧于煽情也好,是善于做戏也好;是真的也好,是假的也好——可是,那会是假的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他的确总是能够将我点燃——在本就应该像火焰一般炫亮的青春的时候!
如果你问我:你最在乎一个人带给你什么?我会说:将我点燃!多年以后我终于明白,这就是我当初爱他的原因,爱他们的原因;也是我爱音乐以及所有与之类似的美好事物、爱来到这世上的一次机会、爱这个蓝色星球的原因。所以我爱TheDoors的那首歌:comeonbaby,lightmyfire……
因为在那首歌里,我找到了想要寻找的答案。
所以,我不会那么在乎结果——那么过程又是什么呢?
Jeremy把我拽走了。
外面下着雨,我坐在Jeremy的车里,哭了很久很久……车在雨中的城市里漫无目标地行驶——这样,他当然无法送我回家,所以Jeremy只能拉着我在街上兜圈子,等我平静下来……终于,我擦干眼泪,对他说:"送我回家吧!"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失眠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等爸妈一走我就起床了。穿好衣服,洗了把脸,就直奔他那儿——我要见到他,马上!
在院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急风暴雨般的音乐。难道他也起来了?要知道我们的习惯可都是至少睡到中午的。迟疑了一下,推开院门进去,一眼就看见夏旸家的门窗都大敞着,门帘也被挑起来了,从敞开的门看进去,夏旸正拿着一把扫帚弯着腰扫地——跟着音乐的节奏。他真的起来了!
夏旸倒是有个好习惯,就是每天起床后都要用抹布擦一遍尘土。可扫地倒是少见,而且看来他似乎扫得很专心,连我走近了都没发现。于是我干脆站到他就要扫的地方……那个早上,那一瞬间,在急风暴雨的音乐声中,他扔掉扫帚,再次将我紧紧拥入怀中,他在我耳边大声说:"我-知-道-,你-会-回-来-的!"
接下来的三天是无比疯狂的日子,我们没完没了地做爱,每时每刻都在一起,BB机关掉了,排练不去了,班也不上了,我们沉醉在前所未有的喜悦里,几乎忘记了凡间的一切。
第四天下午,一场精彩激烈的"坦克战"正在激烈地进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快去开门,我先守着!"夏旸匆忙"吩咐"了一声。"赶紧回来!"夏旸又叮嘱了一遍。
"谁那么讨厌……"我不情愿地放下遥控器,急忙跑去开门。我万万没想到,站在门口的居然是——Jeremy!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会找到这儿来。
"找了你三天。能出来一下吗?"更没想到的是Jeremy居然和颜悦色,一副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说实话当时我有点儿紧张,脑子里一下蹦出来的都是些港台片里常见场面——大款带着黑社会找背叛他的女人算账——不知道他要把我怎么样。我心里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觉着这里面肯定有"阴谋"……
"别害怕,我只是想跟你谈谈。"Jeremy似乎看穿了我。
"我……"我开始用手指甲抠门框。
"是你?"夏旸大概觉着不对劲儿,从里屋走出来,看见这番情景,一步迈到我和Jeremy中间,还顺手把我往后推了推,"你来这儿干吗?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恕冒昧来访。"Jeremy还没忘了用词,"你是'名人',当然容易找。不过,我不找你,我只是想跟她谈谈。"
"不必了!要谈你跟我谈!"
"那……也好,我们谈谈。"
"是在你家还是出去找个地方?"
"我们家不欢迎你!"夏旸一边说一边往外走。
我当然也跟了出去,出了院门往右拐一点儿,有一棵大树,夏旸停下来转过身,"就在这儿吧!"发现我跟着,他对我说:"你回去!"
"不,让她听听也好。不过,我看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喝点儿东西慢慢谈,很方便的。"Jeremy指了指停在不远处的他的凌志。
"我没兴趣坐你的车,她也不会再坐了!你要说什么?"
"好吧,我想告诉你们,我也是从你们这个年龄过来的(那时候Jeremy30岁)。我了解你们现在的感情,但是说句扫兴的话,这只是激情而已!经验告诉我,这种东西是不会长久的。"Jeremy停顿了一下,特意转向夏旸,"其实在你们这个年龄,最重要的是发展自己,这也是我后来才明白的。所以你们最需要的是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而我,就可以帮助她,帮助她实现她的梦想,给她她想要的东西。所以,如果你真的爱她,就应该离开她——从眼前看,这虽然残酷了点儿,可这才是真的爱她,真的为她着想。而你,也应该找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说实话,这种年龄所谓的激情只是白白浪费时间,相互损耗。所以,如果你爱她,你就要想一想,你能给她什么?"
……
多年以后回头再想Jeremy当年说过的那番话,从某个角度来说,它确实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当年的我并不能消受这些,而人世间的许多道理,或许也唯有时间才能让我们真正懂得——可是即使是今天的我,碰到类似的事情,大概还是会作出与当年一模一样的选择吧!其实,这类事情并无对错可言。每种人都会作出不同的选择,而一种选择得到一种生活,也塑造一种人。所以我并不后悔,更何况,夏旸当年给他的回答不仅是我那时候想要得到的,也是我一直追求的——"对,你是能给她很多东西,可是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你却不能给她,那就是快乐!她和我在一起快乐,这是你能给她的东西的10倍!而且,你现在能给她的,我相信有一天我也能!"看着他一字一句地说出这些,我忍不住要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我自豪地挺起胸,毫无疑虑地站在他身边。让我怎么能不爱他呢?即使,他永远都是个"穷人"!
那天的谈话结束后我让Jeremy等一等。我跑回屋取出他送我的BB机和那套房门的钥匙:"这些,还给你!"
看着Jeremy的车消失在胡同尽头,夏旸忽然转过头来对我说:"记着,有一天,我会开车带你去兜风的!"
7年后的一个夏日黄昏。那时候我们都有了新的爱情,那天我和男友计划好要去一个朋友家参加烧烤party,他因为要帮忙采购就先开车走了——那时候我们也已经有了自己的车。我正在街头等出租车,一辆车停在我面前,车窗滑下来,是夏旸。
"去哪儿?"
我说出了地方。
"上车,我送你!"
"你爱他吗?"夏旸问。
"对!"
"那你们会结婚吗?"
"可能!"当时我们的确也十分相爱,并且计划结婚。
"那我祝福你!"
"我也祝福你!"
……
"还记得我以前说过的那句话吗?"夏旸打开音响,又用遥控按钮打开了所有车窗,风吹进来,飞扬起我的头发。"你看,现在实现了!"夏旸大声地说。
九一年底,H乐队的首张专辑发行了,他们取得了成功。台湾的那家唱片公司真可谓独具慧眼,专辑销量迅速上升,几乎创造了大陆流行乐史以来的最高纪录。那些日子里,走过大街小巷,随处都能听到他们的歌声,唱片店,服装店,发廊,饭馆儿,出租车上,卡拉OK里,甚至擦肩而过的行人,你也经常会听到有人放声高歌着他们专辑里某一首歌曲的某一段儿一闪而过(多半儿是骑着自行车的小伙子);更为难得的是,歌厅里那些对“流行歌曲”最为敏感的歌手们也纷纷投观众所好的翻唱起他们的歌儿来——你可别小看这一点:那一段儿时间我也在唱歌厅,记忆里这一领域几乎是被港台歌曲占领的;大路这一块儿,也就崔健的歌儿受欢迎(多少有点儿“孤掌难鸣”吧?),再有就是“西北风”的几首代表作偶尔会被点唱,除此之外,几乎是一片空白。你不觉得这很可悲吗?说到底,我们并不是不想听自己的歌,买自己的唱片,关键是:我们需要好的,真正发自心灵的声音!
这张唱片虽然也是由海外的唱片公司包装制作的(虽然我也听说在合作的过程中曾经不可避免的出现过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我个人觉得,不管怎麽说,我们都应该感谢这家公司,因为在“开始”的时候,他们的确给予了我们宝贵的“帮助”——仅只试想这一点:在那之前的大陆会有哪家唱片公司哪一个这一领域的决策人意识到他们的价值,想得起来在这上面投资?),但它是用我们自己的人,自己的作品获得的成功。单就这一点来说,我们也不能忽视它给当时整个中国流行音乐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紧接着,炬炬他们的唐朝乐队以及稍后何勇、张楚等几个大陆音乐人获得的一连串成功,象孕含强劲生命力的东南风,终于带来了大陆新音乐的春天,我们终于开始歌唱“自己”的生活,被“自己”的“声音”感动。那以后,我们自己的唱片公司渐渐多起来了,我们自己的“歌”儿也渐渐多起来了(另一个突出是“校园民谣”的成功)。而当我们回首中国现代流行音乐这十几年来发展的艰难历程,看到那些可喜的进步,怎麽能忘记那最初的激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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