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孙红兵,东北人氏,年方三十,而立而未能立。本人打小调皮捣蛋,酷爱舞刀弄棒,是我们那几个小区有名的孩子王。
也许是名字里沾个兵字的缘故,也许是小时候打仗的电影看多了,我在少年时就立下了当将军的宏伟志向。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好青年,我毅然放弃了将来成为科学家或是工程师的机会,服了兵役。
为了早日实现当将军的伟大理想,在部队里,我居然能狠下心猛啃让我深恶痛绝的理论知识,而且一不小心上了军校。
我天生就是做职业军人的材料。从军校毕业后的表现那是雨后春笋——节节高,在一次协助地方反暴的任务里我以副连长的身份深入匪窝,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干掉了那几名悍匪,成功地救出被挟持的人质,
那次任务之后我在医院整整躺了一个星期,出院后既然拿了个二等功。首长破天荒地亲自找我谈话,神秘兮兮地说鉴于我的出色表现,被一个特种部门看中。
至于那个特种部门的名字,我在之前的军人生涯中连听都没有听过。据说那个部门的名字属于国家高等机密,连说出来都是犯罪。
就这样,我离开了部队。在那个特种部门里混了五年,好不容易混了个组长。你还真别拿组长不当干部。只要我想,干掉个地方小官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我也很清楚的知道,我的将军梦算是彻底破灭了。
特种兵的生活单调枯燥而又多姿多彩,随时都要面临各种各样的危险和挑战。在一次任务中,我仗着能点掉苍蝇的枪法瞄掉一名恐怖分子。那家伙是一位首长的秘书,挟持了首长和军方谈判。我点掉他的时候他居然能在大脑中枪绝对死亡的情况下拉响捆在身上的炸药。
当时的情形有目共睹。在高层一番激烈的争论后,我的军人生涯宣告结束。
我这十来年几乎与世隔绝,大好光阴都在部队和特种部门度过,一退役,才发现自己简直象个白痴。除了带兵用枪,几乎什么都不会。
反正无事可做,我索性游山玩水起来,也算是弥补一去不返的青春。
“遣散费”虽说不少,可也经不起我南来北往的折腾。我寻思着坐吃山空到底不是个事,正准备找个简单的项目干干,恰巧让我在南京雨花台遇见了大笨。
大笨叫王大强,我当班长他当兵,我当排长他是班长,我当副连长的时候在我手下当排长。要说这小子的脑瓜不好使,可真他娘的冤枉。这家伙,满脑瓜子都是鬼点子。眼珠一转就能把你算计进去。
说起长相,大笨绝对不含糊。鼻是鼻子眼是眼。一米八五的个头,膀大腰圆,乍看上去贼象暴发户。这小子,刚进军营时还是我负责接待的。
看到他的时候我就傻了。一个梳着油光锃亮的大奔头一口一个长官,咧着嘴直冲我傻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进来的。
说起来,我还救过大笨,那时我刚升任副连长,一次在热带雨林执行任务的时候,我让大笨带一个班去侦察隐匿在林子里的一伙毒贩。
据可靠情报,那伙毒贩人数不多,但装备很精良。从M16,远红外定位装置到跟踪制导火箭弹应有尽有。他们的头就是在全国排得上号的大毒枭—野王。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解决了野王。港九的毒线就瘫痪了一小半。
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大笨带和他的人进林子已经一个多小时了,按照约定,他就算没有什么收获也应该有回音才对。可现在步话机里只有沙沙的电流声。
这是片很茂密的林子。宽阔的芭蕉叶阻挡住了众人的视线。目光所及,大约只能看到几米外的景物。
一只只比蜻蜓还要大上两倍,不知名的蚊类飞虫在我们的耳边嗡嗡嗡地飞来飞去。单看那绿豆似的眼睛眼滚滚的肚皮和尖细的前吻,就已经让不少南方的战士起了鸡皮疙瘩。
我琢磨着情况不对,便自告奋勇,领了十名尖刀班的战士入林一探究竟。
林子里到处是厚厚的落叶,幸好热带植物的叶子腐烂得比较快,踩在上面响动不大。尽管如此,一进林子,我还是打了个手势让战士们保持高度警惕。
我们分成了三组。我带了一名狙手一名侦察兵。其他两组每组四人,都配备了训练有素的侦察兵。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报,野王应该就藏身在入林三里之内的范围里。这片热带雨林地处和缅甸交界的国境线上,是一片原始雨林。林子深处谁也不知道有什么,就算有一个加强连的人马,深入原始雨林腹地的结果也只能是凶多吉少。
这杂碎也是在抢地盘时被金三角三大巨头联合起来轮番猛攻才沦落到四处逃窜的地步。俗话说得好: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野王这杂碎再落魄也是国际大毒枭,手底下还有一帮狠角色。装备更是没得说,几乎是武装到了牙齿。
我的心里隐隐地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大笨和那一个班的兄弟怕是凶多吉少。这种感觉随着我们的深入越来越强烈。
其他两组人分别从左右侧向向目标区域包抄。他们的身影很快就被茂盛的樟树所遮掩,我只能用步话机和他们保持联络。
我默默地看了一眼被宽大的树叶分割得支离破碎投映到地面的阳光,暗暗做了决定:大笨和战友们如果牺牲了,老子就是上军事法庭也要把野王这杂碎就地正法。
这时,我们在林子里摸索着前行了大概一里左右。林子里的可见度很低,四周都是高大的雨林。不时有黏糊糊的毛虫粘在我们裸露的皮肤上,又痒又麻十分难受。
“连长,我觉得情况有点不对。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我们,感觉怪渗人的。”侦察兵小刘扯了扯我的袖口,趴在我耳畔悄声说道。
“胡说!”我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道:“你小子是恐怖片看多了,没事别自己吓自己。别忘了你是干什么的!”
狙手小张朝小刘做了个鬼脸,比了个表示“看我的”意思的手势。小刘红着脸嘀咕了一句后不再出声。
说实话,我的心头也有些发毛。别说小刘,自打走进这片林子,连我都感觉到了一些异样的气氛。似乎在暗中有无数双眼睛正偷偷地打量着我们。
我这人打小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无神论者,当兵以后,更是相信只要一枪在手,就是天王老子也得给我乖乖地靠边站。但这种说不清楚的恐惧却象是从潜意识中迸发出来,让我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奇怪!”小张把枪上了膛,皱了皱眉头。
我也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了。静!这片林子静得能让我们清晰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凉飕飕的寒气直往领口里钻。除了粘在树干上白腻腻的毛虫外,整片林子就象一片死林。弥漫着一股阴森腐败的气息。
“连长。”小张添添嘴皮说:“这片林子好像不对劲啊!”他是我们部队里有名的张大胆,参加过多次反恐行动,有一次连中三枪连眉头都没皱一下,我还是第一次见他露出恐惧的表情。
的确,这片林子和我之前见过的热带雨林大不一样。刚进来的时候还没感觉到什么,现在也只不过还在林子的边缘徘徊。但我们三人都明白了问题出在哪。
这里,不但没有热带雨林应有的植被。连地表也异常干燥,地面看不到半片树叶。密密麻麻的树木变得稀疏起来,树木之间的间距很大,高大的棕榈树之间生满盘综错结的低矮的灌木群,我们的视野也为之开阔起来……
一棵棵挺拔的胡杨树笔直地矗立在我们眼前。在胡杨树旁边弯弯曲曲地生长着枝干虬伸的沙枣树。我到过北方,对胡杨树和沙枣树的样子记得很清楚。
而在一片原始的热带雨林中,绝对不该出现北方寒冷地区特有的胡杨树和沙枣树!
再看那些扒在树干上的毛虫,正在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迅速成长。它们白胖的身体很快就长到了三十公分左右,覆在体表的一层淡青色的硬毛泛着绿幽幽的荧光。
我敢打赌,在一分钟前,我们四周绝对没有什么杨树枣树,那些毛虫也只是一些很普通的小虫子。
难道我们吸了瘴气,产生了幻觉?正当我们瞠目结舌时,身边的景物又起了变化。
那些毛虫靠近树冠的部分裂开一个椭圆形的孔洞。从孔洞里喷出大团红红的汁液,转眼就把它们白生生的身体包裹起来,形成了一个个粘附在树干上的茧状物体。
就在我们一楞神的时候,杨树和枣树的树干树枝上结出了大簇艳丽的鲜花。鲜花的花朵大得出奇。花瓣在瞬息间绽放开来,五瓣月牙似的花瓣拱住了粉嫩的花苞。
一阵旋风从林子深处吹了过来,花朵在旋风中以一种奇异的节奏摇摆起来。花枝似乎随时都会折断,却在舞动中带出一种令人心醉的美感。让我们不由自主地期待着花苞盛开的一刹那。
“真美啊!”小刘喃喃地说。说着迈开大步向色彩最艳丽,开的最旺的花朵走去。
我们立足的地方相对较为空旷,周围五米内没有什么高大的植物。离那花朵只有七八步的样子。
我的眼里只有一朵朵美到极值的鲜花,大脑象被麻醉般一片混沌。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希望能亲眼目睹花朵绽放的景象。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把我从催眠状态中拉了出来。
眼前的一幕令我的血液在一秒间直冲脑门。
一朵最艳丽的花朵已然绽放。花苞向四面舒展,张成脸盆般大小。黑洫洫的酱紫色黏液稀稀拉拉地从花瓣上滴落下来。
小刘的半个身子都被花苞包了起来。只有头和胸还露在外面,他的脸色已经变成了诡异的酱紫色,五官扭曲到了一起,嘴巴张成了圆形,好像正在痛苦地喊叫,可我们却听不到一点声音。
看着战友象溺水者一样无助地挥舞着双臂,我的嗓子象堵了块焦炭,干得发疼。
我来不及多想,拨开枪栓,一梭子子弹尽数扫了出去。我用的是97式轻机枪,一梭子有三十发子弹。凭我的枪法,就算这真是朵成了精的怪花也能把它送上西天。
然而结果却大出所料,我打的是联接花苞的花枝,只要花枝一断,小刘也就脱险了。哪知花枝竟似生了眼睛,用肉眼难辨的速度躲开了子弹。
小刘的上半身随着花苞的甩动来回摇晃。终于,我听到他歇斯底里的声音:“杀了我,求求你们,杀了我!”
我一咬牙,拔出了军刺,娘的,只要还有一线希望,老子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兄弟送死。
“连长,我来!”小张拉住我的胳膊,以不容商量的口气对我说。
“反了你小子!滚到……”不等我把话说完,小张一肘子猛撞在我的肋骨上,接着狠狠地踩了一脚我的脚背。
小张撞的是我以前受过伤的部位,我吃痛弯下了腰。他趁机一个箭步跃了过去。
小张的身手和他的胆子一样,在我们连绝对能排在前几号。眼看着他凌空回旋猛挥狙击步枪,马上就要砸中花枝最脆弱的地方。
我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上,现在已经无暇去想野王那杂碎。只希望小张能顺利地干掉这朵怪花。小刘只有十九岁,还没谈过恋爱,他还是个孩子!
枪托砸到了花枝!我松了一口气。别说区区花枝,就算小树也禁不起小张这一击。
然而没等我回过神来,事情又有了意想不到的变化。两只附在树干上的红茧突然从树干上弹了起来,在小张还没来得及发力的时候把小张扑到了他身后的胡杨树上。
八只粉红色的勾状爪子刺破两只红茧探了出来,四只勾住树干,四只紧紧地抱住了小张的身子,十几根半透明的吸管从红茧中伸了出来,分别插到了小张的眼耳口鼻中。小张的手足马上剧烈的抽搐起来。
说来很紧张,其实从小刘身陷花口到小张被红茧袭击,只不过短短的几十秒而已。现在小刘已经没了声息,生死未卜。小张也陷入岌岌可危的危险境地。
一定要冷静!我深吸了一口气,就地一连三个侧滚,来到钉住小张的那棵杨树前。
我刚直起腰,就倒抽了口凉气,小张的脖子上破了一个大洞,咕嘟咕嘟地向外涌着黑色的血泡。一团纠缠在一起来回蠕动的红褐色的长条状虫卵从血洞中挤了出来。从小张的眼鼻中爬出来上百条毛茸茸的爬虫。他的眼珠翻到了后面,只剩下白惨惨的眼白,嘴角挂着半片吐出来的脏器,眼看是活不成了。
“杀……了……我”从小张的嘴里模模糊糊地吐出几个微弱的音节。
我后退两大步,刚好侧面对着小刘,和小张小刘各保持了两米的距离。站在这个位置正好能看见小刘的情形。
小刘的样子和小张一样,惨不忍睹。他从肩膀以下的身体完全被怪花吞没,怪花分泌的酱紫色的黏液似乎把他的身体腐蚀得差不多了。但,他还没有死!他的脸完全成被植物特有的青绿色所覆盖。从他的五官中抽出一条条鲜嫩的枝桠。在枝桠的顶部还接着一朵朵和怪花的形状一模一样的小黄花
把涌到眼眶中的泪水逼了回去,我左手端着轻机枪右手抽出手枪,双手同时开火。
子弹的嗒嗒声在寂静的原始雨林里显得分外刺耳。
不用看,我也知道子弹悉数射进了他们的要害。我扔掉枪,再次拔出军刺后闭上了眼睛。
红茧的速度太快了,靠眼睛根本捕捉不到它们行动的轨迹。我从小就具备特别敏锐的感应力,用身体毛孔来感知,还有一拼的机会。
我尽量使心境维持宁静。让神经进入松弛状态,而肌肉却必须保持极度绷紧的状态,这样,在遇到危险时身体就会在大脑的支配下,本能地做出最迅速的反应。
一,二,三,……我在心里默数着。两分钟过去了,却感应不到丝毫危险的气息。怪花和红茧难道对我情有独钟,单单放过我一个人?
娘的!老子拼了命也要干掉你们!兄弟们的血不能白流!
将身体调整到最佳状态后我睁开了眼睛。小张和小刘静静地俯身倒在地上。那朵怪花依然在极为蛊惑地缓缓摇摆。而扑到小张身上的两只怪虫也从小张的尸身上弹回到了杨树上。
一种恐惧的感觉再次如水银泄地般无孔不入地渗透到我的心里,虽然竭力克制,可我还是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我努力集中心神,用尽全力才能合上眼,这时,我的内衣已经被冷汗打湿了一大片。让心境重新进入到宁静的状态后,不安恐惧的感觉一扫而空。我隐约捕捉到了一点什么。
正当我想整理一下思绪的时候,一阵密集的枪声划破了恢复静谧的林空。我敢拿我老孙的名头担保,只有大笨的“飞虎”半自动步枪才能发出这样的枪声。野王的人一向不用这种枪。
大笨他们还活着?!我掩饰不住狂喜的心情,欢呼了一声,本来已经不抱指望了,没成想居然又让我看到了希望!
我闭上眼,让自己保持从容淡定的心态。摸索着向枪声传出来的方位奔去。
根据我的判断,大笨他们应该就在我的东南方向一百步左右的位置鸣枪。
估计差不多摸到地方的时候,我一边用军刺刺破大腿,一边慢慢地张开了眼。虽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可我还是被眼前的惨烈景象骇了一大跳。
在离我十米之外的一大片寸草不生的平地上,横七竖八地躺了数十具尸体。尸体们的死状极为凄惨,有的肚子被剖开,脑袋被塞了进去。有的身子一半是白精精的骨头,另一半是紫红色的肉泥。有的眼睛和嘴巴里已生出类似蘑菇的伞形真菌,脸部被拉扯得露出极端诡异的微笑。
这还不算什么,在空地上方的低空有一大团黑黝黝的乌云蛇一样翻腾涌动着。旋成一个螺旋状的巨大风柱,从乌云中不时劈下一道道暗红的闪电。仿佛正在向我宣告:世界末日即将来临。
风柱中甩出十数条五六米长的长满吸盘的触手,风柱旋转的速度快了起来。从风柱中传出一声声低沉的嘶吼声。
其中一条触手赫然卷着正在挣扎不休的大笨!他被那条比我手臂还要粗的触手牢牢地箍了好几圈,被举到了离地面五米多高的半空中。
大笨的右手齐肩断落,浑身都被鲜血染红。他的一只眼珠被红乎乎的肉筋吊着,耷拉在鼻子旁边,好像正在冷冷地打量着我。
大笨一边胡乱踢腿一边用左手向我比划,虽然我还是听不到他的声音,但他熟悉的声音在我心底响了起来:“孙头,帮兄弟一把,给我补上一枪!”
眼看着大笨是活不成了。我下意识地往腰畔摸枪。一摸摸了个空,地面散乱地扔满各种武器,我随手在脚边抄起一把手枪。当“猎豹”军用大口径指着大笨的时候,我的心跳霎时慢了半拍,握着军刺的右手随之朝大腿狠扎下去。
强烈的刺痛让我的神志在这一瞬间获得了短暂的清醒。我急忙咬破舌尖,让痛楚的感觉更加剧烈地刺激我的神经。
这次却没那么顺利,似乎有一条看不见的铁线大力拉扯着我的眼皮,我挣得满脸通红也没能合上眼睛。发自心底的恐惧潮水般涌向我的四肢百骸。眼前放电影似的浮现出很多悲伤的画面。
一时间,我只觉得万念俱灰,只想送走大笨尽快寻求解脱。我握枪的手不由自主地抬了起来。手指颤抖着扣动了扳机。
就在我扣动扳机的时候,一股不可遏制的剧痛让我忍不住打了个趔趄,原来,我的神经一直紧绷着,在几乎失去知觉的状态下,握着军刺的那只手条件反射下重重的扎了下去。这一下,直接扎到了骨头上!
鲜血浸透了迷彩裤,只要轻轻一动,受伤的腿就象被烈焰烘烤受钢针穿骨般难受。
真是老天保佑!我这一摔刚好把子弹射飞了。
刺骨之痛终于让我闭上了眼睛,但大笨粗厚的声音却连连在我心头回响:“帮帮我!开枪啊!”“你这个胆小鬼,不配做军人!”“你他妈的真不是个爷们,你不是我的孙头!”
我扯出一个笑容,一边想着童年时候当孩子王作威作福的“幸福时光”,一边以最麻利的速度包扎好腿上的伤口。
这时,我已经能勉强抗拒心里的那股绝望之意了。我不敢迟疑,马上按着刚才的印象向前爬去。
爬行的过程中,摸到好几具软绵绵的尸体,一不小心,手指戳进了一具尸体的眼眶里。胃液马上翻涌到喉头。我只希望他不是我的战士,是他妈的野王那杂碎的尸体!
半分钟后,我爬到了大概的位置,和预想的一样,没有风柱,没有闪电,也没有什么恐怖的触手。探手一摸,果然有一棵粗壮的大树。
我撑起身子准备爬树,短时间内大量失血让我的右腿麻木得彻底失去了知觉。我的身子一歪,又倒了下去。
不行!再这样下去我和大笨都要死在这里!以前听一位铁血教官说过,连续密集的疼痛感可以暂时激发身体的潜能。
死马权当活马医了!
我撕破迷彩服,在胸前和受伤的那条腿上斜着片了几十刀,这样下刀伤口不会太深,不会出现出血不止的情形。却能非常有效地造出强烈的疼痛效果。
这几十刀片下去,估摸着死人都得诈尸。我的右腿果然又有了知觉。
我拿出小时候爬树掏鸟窝的绝活,蹭蹭地爬了上去,要不是腿上有伤,爬这种树简直比吃饭还轻松。
爬到五米高的时候,我将身体贴紧树干,一只手紧紧地抠住突起的树皮,小心地腾出另一只手,慢慢地在右边摸索起来。
这样一边爬一边摸索,终于让我在五米二三十公分的地方摸着一条粗实的枝干。这点也在我的推测中。
我用了足足五分钟才艰难地骑到了这根枝干上,这跟枝干和我的腰差不多粗。完全能承受三条汉子的重量。
没等我缓口气,一股刀风向我迎面袭来。幸好我早料到了有此变化,不然非跌下去不可。
大笨在格斗对练的时候特喜欢和我过招,打十次输九次,还有一次是我实在不好意思,放水让他赢。我对大笨的出手套路十分了解。执行任务,这家伙不喜欢留活口,往往一击毙命。
我在刀锋掠过脖子,间不容发的一刹那偏了偏脑袋,险险地避开了颈动脉血管。尽管我的动作十分的干净利落,肩膀上还是被划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血气在空气中扩散开来。我的耳边传来一声类似野兽发怒的低吼。凭着敏锐的感觉捕捉到了刀风的变化,我察觉到大笨改削为扎,猛刺我的肩井。
我全身各处伤口又开始往外渗血。现在的情形不容我多想,拼着废条胳膊也得在这一招中制服大笨。
我不但没有闪避,反而将肩头迎了上去。大笨没料到我会这么干,刀势一挫,没能刺中肩胛的骨缝。我用肩头的肌肉夹紧刀锋。猛然张开眼睛。
大笨就象从地狱逃出来的厉鬼。脸上爬满了乳白的蛆虫,腐烂不堪的鼻子半挂在烂柿饼似的大脸上,我睁眼的时候正看见他呲着牙冲我傻笑。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回想当时还看到了什么。虽然知道这些都是幻觉,但心脏还是擂鼓似的狂跳起来。我只有这一秒钟的机会。当下挥拳狠击大笨的腋窝。
他象得了羊角风般抖动着身体,嘴角溢出一大摊白沫,同时从他大张的嘴巴里伸出一条和我方才所见的一模一样的触手。
结满吸盘青褐色的触手灵活的卷向我的脖子。我把心一横,无视已经攀上我脖梗的触手,展拳为掌,狠切大笨的后颈。
我用的力道很重,大笨朝我诡异的笑了一下,就晕了过去。这家伙居然知道用急救背索把自己固定起来,腿也牢牢地勾着枝干,倒省了我不少心。
那条恶心的触手不给我喘息的机会,缠住我脖子的前半截开始用力的收缩,吸盘也吸住了我的脖子。它的吸盘上似乎长着倒刺之类的东西。我的脖子一阵麻痒。
不好,有毒!我的脑子里飞快地闪过这个念头。难道我的推断是错的?难道这触手不是我的幻觉?!
我本能的抽出军刺,卯足力气剁下去。墨绿的汁液喷了出来,溅了我一脸。我顾不得恶心,一把扯掉那半截缠在我的脖子上还在蠕动的触手,长长地吸了口气。
一大口腥臭的气息涌进我的鼻腔。我的大脑在几秒之后变得沉重起来。我挣扎着把大笨扶起来,用腰带把我们的手腕绑在了一起。
这样,我们成了面对面骑在这条粗实的枝干上。这棵樟树相当粗壮,估计三个人环抱都还有一段距离。
大笨的腰带上挂着一颗手雷,我取了下来,拔出安全环便向树下抛去。
我这是在赌。赌这颗大树是这些诡异情形的“阵眼”,赌这一炸就能破掉这些幻象,赌命,赌我和大笨决不会就这么英年早逝。
大笨带的这手雷是工兵专用的“傻瓜”手雷。威力很大,杀伤的范围也比普通手雷更广。一声巨响从树下传了上来。树身立刻起了一阵轻颤。我脸贴进枝干,一手死死地抠住身后的树身,一手抓紧了大笨。
几片弹片划破了我没受伤的左腿。不知道大笨的情况怎么样,估计也好不到哪去。
巨响过后,爆炸引起的气流平息下来。我的耳朵里尽是嗡嗡的轰鸣声。在心里默数三下后,我怀着那么一点悲壮的心理,睁开了眼睛。
周围是茂密的热带植物。脚下是积满落叶,湿润的雨林地表,虽然天空被茂密的枝叶所遮蔽,但还是能从枝叶的缝隙间看到一小片蔚蓝的天空。
我赢了,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后我伸手在脸上摸了一把,手心黏糊糊的好像摸了一把血浆。摊开手一看,手上粘了一层墨绿色的黏液。
刚才真的不是幻觉!精神骤然松懈下来,强烈的眩晕感涌上脑门,我终于昏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军区医院里。据负责我的医生说,我被送进来时大量失血,身上一共有五十多处伤口,有两条经脉受损,能活下来简直就是个奇迹。
大笨那一刀伤了我的经脉,差点把我的胳膊废了。直到今天,一到阴天下雨的时候我那条膀子就隐隐作痛。
整整呆了三个月,我才能出院,出院后又过了一个星期和被部队首长“光荣接见”后,我才见到大笨。后来我才知道他没什么大碍,除了腿部有些擦伤外,就是脑子受了点刺激。两个多月就恢复过来了。
值得一提的是,部队首长分别找我和大笨谈话,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语重心长地告诉我,这件事就到此为止,让我一定要彻底忘记。并严禁我和大笨私下议论此事。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才知道这件事的报告进了我们部队二号保密文件,事后,我费了很多功夫才知道,那天他们找到我们的时候,我紧紧地抓着大笨而我和大笨正以很奇怪的姿势匍匐在落叶上。那姿势,看起来就象正在骑马或是夹着什么东西。
在找到我们的地方发现了野王和他三十多名手下的尸体。他们的尸体都姿势蜷缩成一团,脸上都露出极端恐惧的表情,据我们部队的法医推断,他们都是自杀或是互相枪杀而死的。
大笨带的那一个班战士的尸身分布在离野王他们十几米远的野花丛中。战士们的死因和野王他们一样,很意外,其中一个头部中枪的工兵没死,成了植物人。
大笨随后偷偷地找过我,感谢我的救命之恩,鉴于纪律,他只告诉我他当时濒临崩溃,如果我没打晕他,他很可能也会自杀。
我没告诉大笨从他嘴里生出触手的事,怎么看他都很正常,我宁愿相信那天只是我的幻觉。
至于战友们在林外为什么听不见枪声,,那棵大树到哪去了,为什么只有大笨爬到那棵树上则成了埋在我心里的谜团。
我单独去了一次那片林子,在当地人的带引下,我在林子边缘很仔细地搜索了三天,却没有任何收获。既没有上次那种危险恐惧的感觉,也没发现任何幻象。
在那片林子附近的镇子上吃饭的时候,无意中听说,那片林子里有一棵千年神树,每月初八便会在林子的任意地方出现。每次出现的时间不到三个小时。过了这三个小时,即使把林子整个翻一遍也别想找到它。
难道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很多用科学解释不了的事物吗?
部队的节奏似乎永远不会改变。很快地,我就把这件事尘封到记忆深处。
作为一名军校毕业的现役军官,我一直相信任何事情都可以找到科学的解释。越神秘的事物一旦揭开它的真相就显得越平常。
这次经历虽然没有让我改变看法,但加深了我对神秘事物的兴趣。想到参军前的那次经历,我把自己关在寝室里抽了一晚上烟。
我抽空看了很多有关这方面知识的书籍。并对中国的风水鬼神学说做了一番研究。我依然坚信世上根本几没有鬼神这种东西,但一定很多种我们无法解释的神气力量存在。
遇见大笨让我想起了这段往事。大笨和在部队的时候一样,还是一副容光焕发的模样,当年我转到特别部门时大笨也跟着退役了。
可以看出来他这些年过得很不错,肚子比当年大了一圈。战友见面,特别是以我和大笨的关系不喝个两瓶二锅头似乎显得太寒碜了。
大笨执意要拉我去星级饭店搓一顿,我还是比较钟情带有地方特色的小饭馆。没办法,咱就喜欢这调调。上个月体验了一次四星级宾馆,浑身都不自在,整个一花钱买罪受。
两大瓶二锅头半件啤酒灌进了肚子,我和大笨都有点高了。我迷迷糊糊地提起了当年那件事。原来当时他的神智也不清醒,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记得我一拳把他打晕过去。
我拍着大笨的肩膀打趣:“你小子怎么不记得当年我给你抹了多少事,背了多少黑锅,就把这一拳记得这么清楚,你疙瘩越来越有奸商本色了。”
大笨晃着脑袋,伸出两根指头,嘿嘿笑道:“孙头,你的本事可跟那孙猴子有得一拼,在你手下当排长真他娘的过瘾,你对兄弟们就一个字—仗义!你要有什么事,我大笨没得说,第一个上!”
一听这话,我就乐了。这家伙,把两个字说成一个字还直嚷着没喝多,硬要再开一瓶,我真服了他了。不过就冲着他能这么说,我硬是硬着头皮又干了三瓶啤酒。第三瓶还没喝完,我就稀里哗啦地吐了一地。以后谁要再给我说感情深一口闷我就和谁急!
清醒以后在和大笨闲聊的时候我说到了现在无事可做,想找个简单项目投资的想法。大笨一拍大腿,两眼放出精光,兴奋地说:“孙头,我说昨天我的左眼怎么一直跳来着。这么快就有喜事了。咱们兄弟一起干,没有干不成的事,不是我说,你在部队就有当CEO的天分……”
我赶紧打断了大笨的话头,他正说到兴头上,再这么侃下去,我岂不成了中国的盖茨。
前面一直没问大笨到底在做什么生意,他居然在上海搞了一家网络公司,而且已经小有规模了。
我在部队就喜欢摆弄电脑。立即决定把手头剩下的钱投到大笨的网络公司。
大笨把胸脯拍的山响,一个劲地表示只要我人到就行,他兴奋地说,和孙头一起拼一把想想都痛快,我们兄弟齐心,就等着数钱吧。在我的坚持下,我还是把全部的家当都投了进去,跟着大笨去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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