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D.罗斯福当上候任总统时,美国各地肯定都有雕塑家想直接以他为模特塑头像,可是我妈妈有门路。她在我们所住的格林尼治村庭院这里最好的朋友及邻居中,有一位叫霍华德·惠特曼,他最近丢掉了在《纽约邮报》的记者工作,霍华德以前有个同事现在受雇于罗斯福在纽约总部的媒体部门,那会让我妈妈容易进去——要么按照她的话,是打进去——之后的事她可以解决,她有信心。那段时间,她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有信心,但是并不能完全掩盖这一迫切需要,即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和认可。
她并不是位很出色的雕塑家。她才从事了三年,是在跟我爸爸离婚后开始的,她的作品仍然有生硬和业余之处。为罗斯福塑像之前,她擅长的是“花园人物”——一个真人大小的男孩,腿在膝盖处变成山羊腿,另外是一个男孩跪在蕨丛中吹排萧;还有小女孩,要么在有举起的手臂上吊着一串串雏菊,要么走在一只展翅的鹅旁边。这些想象出来的孩子——用石膏做的,漆成绿色,以模仿经过风吹日晒的铜质——搁在自制的木座上,放在她的工作间里的这儿那儿,中间留了放雕塑工作台的地方,上面放着她正在用粘土雕塑的不管什么作品。
她的想法,是会有很多有钱人——全都品味高雅,有贵族气——很快就会发现她,会想用她的雕塑作品来装点他们的园林式花园,想跟她做终生不渝的朋友。另外,她成为给候任总统塑像的第一位女雕塑家,在全国得到一点小小的宣传,当然不会有损她的职业。
另外,别的方面且不说,她有个不错的工作间。事实上,她这辈子后来用过的工作间中,就数这间最好。有六到八座老房子对着我们这一边的庭院,背对贝德福街,我们家的房子很可能是这一排的样板房,因为它的一楼靠前面的房间有两层楼高。走下几级砖台阶到了高高的前窗及前门,然后就进了又高又阔、十分亮堂的工作间。它大得也能当客厅,跟那些绿色的花园孩子一起放在这儿的,还有我们和我爸爸在郊区镇——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住过的那座房子(我就出生在那儿)里的家具。工作间的远端接着一个二楼阳台,两个小房间和一个小浴室被挤在楼上;阳台下方的一楼到了贝德福街边上,这套公寓里,只有那部分有可能让你知道我们没多少钱。天花板很低,里面总是黑乎乎的;小小的窗户对着街边栅栏的下方位置,而在那块街边凹处,散布着厚厚的垃圾。我们那间蟑螂肆虐的厨房里,勉强够地方安装了从来没有干净过的炉子、水池一体设施,还有一个褐色的木壳冰箱——里面盛着黑乎乎的一直在融化的大冰块;剩下就是我们的吃饭地方,甚至以前在哈斯廷斯家里的吃饭地方放过的餐桌也无法让那里增色,尽管那张桌子挺大。但是我们的宏伟牌收音机也在,把那里变成一个我和我姐姐伊迪丝感觉舒服的地方:我们喜欢收听下午晚些时候的儿童节目。
有一天,我们刚刚关了收音机走进工作间,就发现我们的妈妈正在跟霍华德·惠特曼商量给罗斯福塑像的事。那是我们第一次听说,我们打岔问了太多问题,因为她说:“伊迪丝?比利?够了,晚一点我会跟你们都说说的。去花园里玩吧。”
她总是把庭院叫作“花园”,但是那里除了几棵市政种的矮小的树和巴掌大的一片草地,就别无他物,那块草地也从来没机会扩大范围,大部分地方都是光秃秃的土地,只是这儿那儿被砖铺地隔开,砖铺地上洒落了少许烟灰,还散布着猫狗的粪便。庭院可能有六到八座房子长,但只有两座房子那么宽,让这里显得被包围着,感觉没什么劲儿;唯一有点意思的,是一座破损的大理石制喷泉,比鸟澡盆(*置于庭院,盛满水供小鸟戏水或饮水的盆形装饰物。)大不了多少,离我家房子近。这个喷泉本来的设计,是流水从上面一层均匀地叮叮咚咚洒进下方的水池,但是岁月让它变得不平整,只是从上面一层边缘保持干净的约一英寸宽地方,水像条绳子一样流下来。下方的水池深得可以让你在哪天炎热时,把脚浸到里面,但是那也没有什么好玩,因为大理石的水下部分蒙上了一层褐色的脏东西。
我们在那里住的两年中,我和姐姐每天都在庭院里找事情做,但那只是因为伊迪丝是个想象力丰富的孩子。给罗斯福做头像的当时,她十一岁,我七岁。
“爸爸?”有天下午在我们爸爸位于上城的办公室里,她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妈咪在给罗斯福总统塑头像?”
“哦?”他当时正在翻他的办公桌,想找到他说我们可能会喜欢的什么东西。
“她要在纽约这儿给他量尺寸。”伊迪丝说,“就职典礼之后,到那时塑像就会完成了,她会带头像去华盛顿,在白宫交给他。”伊迪丝经常跟我们的父母之一说另一位的什么光彩事,这是为了让他们复合,她长期而无望的努力中的一部分。好几年前,她跟我说她觉得自己从来没能从他们分手给她造成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而且永远不会。她说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住的那段时候,一直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一段,那让我感到嫉妒,因为我对那几乎什么都不记得。
“嗯,”我爸爸说,“那可真是了不起,对吧。”这时他在办公桌抽屉里找到了想找的,他说:“找到了。你们喜欢吗?”那是两张又薄又脆的纸,上面有齿孔,看着像是两版邮票。每张贴纸上面有个标志,一个颜色煞白的灯泡,黄色背景,还有字:“更亮。”
我爸爸的办公室,是通用电器大楼二十三楼很多小格子间中的一个,他是名为麦芝达灯泡部的区域销售副经理——那是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但是足以让他在情况好的时候,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这样的镇上租房住。我们跟他说那些贴纸挺漂亮——的确是——但又对可以怎么玩提出了疑问。
“哦,只是装饰用的,”他说,“我想着你们可以贴到你们的课本上,要么——你们知道——想贴哪儿都行。准备好走了吗?”他把两张贴纸小心折好放进他里面的口袋,回家的路上由他保管。
在从地铁出口去庭院的路上,到西村的某个地方,我们总是会经过一块空地,有些男的挤在一起,围在用烂水果箱和垃圾生起的一堆火旁边。火势不大,有几个人在用做衣服架的铁丝吊着罐头食物在火上加热。“别看,”第一次经过时,爸爸说过,“那些都是失业的人,他们吃不饱肚子。”
“爸爸?”伊迪丝问,“你觉得罗斯福是个好人吗?”
“我当然这样认为。”
“你觉得所有的民主党员都是好人吗?”
“嗯,绝大多数是,没错。”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我爸爸有好多年都会参加本地民主党的政治活动。他为他的几个民主党朋友服务过——那些人,我妈妈形容他们是塔马尼大厦来的要命的小个子爱尔兰人——帮忙在市内各地开办麦芝达电灯分销店。他很喜欢他们的社交聚会,这种聚会上,他总是被邀请唱歌。
“嗯,当然,你太小了,不记得爸爸唱歌。”爸爸在一九四二年去世后,伊迪丝有一次跟我说。
“不,我不小,我记得。”
“可我是说真正记得。”她说,“他的男高音最漂亮了。记得《丹尼男孩》吗?”
“当然。”
“啊,天哪,唱得可真出色。”她说,同时闭上了眼睛。“那真的是——真的不简单。”
我们那天下午回到庭院走进工作间时,我和伊迪丝看我们的父母互相打招呼。我们总是盯着看,希望他们也许聊起天来,然后一起坐下来,发现可以开心一笑的什么事,但是他们从来没有那样过。比起平时,那天的可能性甚至更小,因为我妈妈有位客人,一个名叫斯隆·卡伯特的女的,是她在庭院这边最好的朋友,她跟我爸爸有点热情洋溢地打招呼,有点假,也有点调情的味道。
“你好吗,斯隆?”他说,然后他又转而对他的前妻说,“海伦?我听说你准备给罗斯福塑座胸像?”
“嗯,不是胸像,”她说,“是座头像。我觉得如果我在脖子位置截断,效果会更好。”
“嗯,好,挺好的。祝你好运。那好吧。”他专心看着伊迪丝和我。“好吧,再见了。拥抱一下好吗?”
他的拥抱令人难忘,那是他行使探视权中的高潮时刻。我们一轮一个给一把搂过去,紧紧地贴着,闻得到亚麻布、威士忌和烟草的气味;他的下巴涩拉拉的,却感觉温暖,摩擦着我们一侧的脸颊,他在靠近耳朵那里湿湿地很快一吻,然后就放开我们。
他几乎走出了庭院,几乎到了街上,这时我和伊迪丝追了上去。
“爸爸!爸爸!你忘了贴纸!“
他停下来转过身,那时,我们才看到他在哭。他想掩饰——他的脸几乎扭到了腋窝那儿,似乎那样有助于在他的里面口袋找——但是根本无法遮住那张可怕的肿胀而又刻着皱纹的脸,上面满是泪水。
“找到了,”他说,“给你们。”他对着我们微笑了一下,那是我所见过的最没有说服力的微笑。如果我说我们留下来跟他聊天——我们再次跟他拥抱——那样会挺好的,但是我们太尴尬了,没有那样做。我们接过贴纸就跑回家,也没有回头看。
“哦,你难道不激动吗,海伦?”斯隆·卡伯特在说,“跟他见面、说话什么的,在那么多记者面前?”
“嗯,当然激动。”我妈妈说,“可重要的是量好尺寸,我希望不会有很多摄影记者和那么多破打扰。”
斯隆·卡伯特比我妈妈小几岁,特别漂亮,长得就像当时我想被称为装饰派艺术的插图上画的那种:黑色直发刘海,大眼睛,大嘴巴。她也是离了婚的母亲,不过她的前夫很多年前就找不到影子了,提到他时,总是称为“那个杂种”或者“那个狗娘养的胆小鬼”。她只有一个孩子,男孩,跟伊迪丝同龄,名叫约翰,我和伊迪丝都特别喜欢他。
我们搬到庭院这里后没过几天,我妈妈就跟斯隆·卡伯特认识了,在我妈妈帮忙解决了约翰的上学问题后,两人的友谊就牢不可破了。我妈妈在哈德逊河畔的哈斯廷斯认识一家人,他们愿意通过让人寄宿来挣点钱,约翰就去那儿住,在那儿上学,周末才回来。那样安排,超出了斯隆能够轻松供得起的程度,但是她设法应付过来了,她对我妈妈一直感激不尽。
斯隆在华尔街那边上班,当私人秘书。她说过很多次她讨厌自己的工作还有老板,但好的一点,是她的老板经常去外地,一去很久,让她有时间使用办公室的打字机,来追求她此生的雄心壮志,也就是为电台写剧本。
她跟我妈妈透露过她的姓和名都是她自己另起的:“斯隆”,是因为听着有男人味,她作为一个孤身女人在世界上闯荡时也许用得着,“卡伯特”是因为——嗯,因为它有种格调。那有什么问题吗?
“哦,海伦,”她说,“这对你可是件大好事啊。要是你得到了宣传——要是报纸上登了,还有新闻记录片——你会成为全国最引人注目的人。”
我妈妈第一次去见了候任总统后到家那天,五六个人聚集到她的工作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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