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课室的男生,戴着一顶鸭舌帽,架着一副粗黑边眼镜,我没法看清楚他双眼,只看到他有一张过分苍白的脸,比一张白纸稍微有点颜色。他叫林方文,开课后一个月才到,肯定是后备生。
林方文选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饮了一半的可乐放在桌上,然后掏出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么书,而是漫画,是《龙虎门》。大学中文系的一年级生,日常读物竟是《龙虎门》!
“如果要看《龙虎门》,为什么不坐到后面呢?”我跟他说。
他回头,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较凉快。”他说。
“啊!原来是这样。”
我最讨厌故弄玄虚的人。
象他这种人,一定会在三个月内勾搭一个女生,那个傻兮兮的女生便会替他收拾房间,他坐享其成,然后在离开大学前抛弃她。他的房间除了有大量《龙虎门》外,应该还有大批色情杂志和一副麻将。
第二天,林方文又选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从背囊里,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样真是层出不穷,先是看《龙虎门》,然后是《花花公子》,甚至马经。偶然,他会一本正经地看《号外》,总之,从来没有看课堂上应该看的书。
有几个男生跟他来往,他们说,他来自油麻地区一间不见经传的学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异数。
林方文从来没有摘下他的鸭舌帽,在校园任何一处,碰上他,他都戴着那顶鸭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温,他仍然没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额头有一个打洞,便是根本没有头发。
一天,上新诗课的时候,他竟然穿了一双凉鞋,露出十只脚趾,翘起双脚看《姊妹》。《姊妹》是我上发廊才看的。他为什么看一本妇女卫生手册?难道他也有妇科问题?
那天我无心细想他为什么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脚趾。我觉得脚趾是一个人身体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里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会让人看到我的脚趾。脚趾好比私处,让人看见,总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只脚趾很清洁,不太长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开。最难得的,是他的第二只脚趾比脚趾公短,应该不会是一个穷人。看着他十只脚趾,我有偷窥的感觉。
下课后,林方文走到我前面,问我:“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的脚趾?”
他把我吓了一跳,我没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脚趾。
“谁看你的脚趾!”我若无其事在他身边走过。
我感觉到他在我身后盯着我。那是头一次,我对一个男人,有一点心跳的感觉。但,我找不到任何一个理由,我会喜欢他。如果有一点心跳,那是因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窥他,因此感到尴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节课,林方文脚上换了一对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头对我说:
“我特意换上一双密头鞋,不让你看到我的脚趾。”
说罢,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龙虎门》。而那一刻,我竟然没有还击之力,给他打得一败涂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给我,里面有《人间》。迪之说,林正平已经一个星期没有找她。我不懂说什么,看着她哀伤地离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窝里听《人间》:
“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我在歌声中睡去。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早上,下着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钟,还没法截停一辆计程车。终于有一辆计程车停在我面前,车上的人叫我上车,他是林方文。我已经全身湿透,不想再跟自己过不去。
“谢谢你。”我对他说。
他没有理会我,那顶鸭舌帽压得很低,脸很模糊。电台刚好播放着《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我的身体轻微随着歌声摆动。
“你很喜欢这首歌吗?”林方文问我。
我点头。他沉默不语。我们听着同一首歌。
那首歌,总是叫每一个人无端地伤感,连看《龙虎门》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计程车到了港大,我找钱包付钱,林方文对我说:“不用你付钱。”
他就这样付了计程车费,完全不需征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么事?”
他把外套脱下来扔给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说。
“你的衣服湿透了。”他说。
“我不怕冷。”我说。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现在好象穿了透视装。”
我看看自己,才发现身上的白恤衫湿透,整个胸罩浮现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尴尬得不敢望他。
接着的一课,林方文没有出现。我的恤衫已干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还给他。
他不在宿舍里,房门没有关上,我走进去,以为自己走进了一间旧书局。他整个房间都是书,半张床给书本霸占了。房里并没有大量的《龙虎门》、《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战争与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来也看那些书。桌面很凌乱,翻看一下桌上的纸张,其中一张纸上,有《人间》的歌词。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他竟然那么无聊把歌词抄一遍。
即使抄歌词,也没有可能连简谱一起抄下吧?《人间》的填词人是林放,林方文,方字跟文字合并,不就是“放”字吗?难道林方文就是林放?
这个猛啃《龙虎门》的人,能写出那样动人的歌词?《人间》不是我听过最好的歌,却是最能感动我的歌。
我看见床上有一支颇为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是填词的工具吗?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突然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
“我把外套还给你。”
“哦。”
他没有理会我,把刚洗好的几件衣服挂在房间里。
“《人间》的歌词,是你写的吗?”
“没想到吧?”
“是你?真是你?”
“你的样子很吃惊,是不是象我这种人,不象会写出这样的歌词?”
我从来没想过,那段日子里,每晚陪着我入梦的歌,竟是他写的。一个我极心仪的填词人,竟然站在我面前,他是我认识的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应该离去,却不由自主地留下,期望他会跟我说些什么。林方文没有跟我说话,温柔地拥抱着我,我竟然没有反抗,我好象已经跟他认识了很久。
才气令女人目眩,不是他的臂弯融化了我,是他的歌词,是他的才情,令我失去矜持。
那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跟一个和我没血缘的男人拥抱,他的体温温热着我,我用双手紧紧抱着他,象找到了一个依归。他用双手捧着我的脸,唇贴着我的唇。我闭上眼睛,不敢望他。那一天,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
我和林方文一直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先放手。我们好象是一对被长年分隔开的情人,竟然可以互相拥抱,便无论如何不肯再分开。我看着书桌上的小闹钟,时间以轻快的步伐歌颂爱情,我们已经拥抱了一小时。
“我想喝水。”我说。
他放开我,倒了一杯水给我,我们拥抱了一小时,他竟然还没有摘下那顶鸭舌帽。
“你为什么总是戴着帽子?”我锲而不舍。
“没想过为什么。”
那一刻,我是一个刚刚跟他拥抱了一小时的女子,我问他问题,他竟然那样不负责任地回答我,我觉得尴尬,他是不是觉得我说话太多?刚刚献出初吻的女孩,也许应该保持沉默。
他吻我的时候,我便知道,他不是头一次接吻,他很会吻人。
“歌词真是你写的吗?”
“如果不是我写的,你刚才便不会让我抱,是不是?”
我不知道怎样回答他。
“你这个人太计较了。”
我觉得很愤怒,他会不会是玩弄我?因为我曾经批评他上课时看《龙虎门》。他故意要吻我,然后向其他人炫耀,证实我不过是一个容易受骗的女子。如果那是真的话,我已经输了,我还留下干什么?
我冲出走廊,离开宿舍大楼,上了一辆计程车,车上竟然播着那首歌: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
该有雪,擦去脸上的模糊。”
为什么是那首歌?它是我的紧箍咒。
我和迪之在清吧见面,对于我终于和一个男人拥吻,她显得很雀跃,也许她觉得,以后我们可以有更多共同话题。
“要查出来不难,我问唱片监制便知道。如果他不是林放,你是不是不喜欢他?”
但我感觉到,他就是那个人。
迪之很快便查出来。
“监制说,他常常戴着一顶鸭舌帽。”
“那一定是他。”
“好啊!你跟才子恋爱!他很红呀,很多歌星指定要他填词。”
“你跟林正平怎样了?”
“不要说了!他正在追求一个歌星保姆。”
“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吗?”
“是很漂亮,不过是个男的。”
我目瞪口呆。
“我质问他,他说,他也玩玩男人。”
“玩玩?”我想吐。
“我被人玩了。他是个玩弄女人的风流种子罢了。是我太天真。”
“你会回到邓初发身边吗?”
“我已经不爱他。”
迪之没有流下泪来,她尽量使自己若无其事。那是她第一次明白爱情可以是游戏,她把那次玩弄当成是短暂的爱情,那样会使她好过点。
第二天上课,林方文进入课室时,仍然戴着那顶鸭舌帽,他坐在我身边,在我耳边说:
“你应该已经查出我是不是林放吧?”
我别过脸不去望他,心里却很快乐。
他那天竟然乖乖看笔记,没有看他的书。
“今天为什么不看《龙虎门》?”
“新一期还未出版。”
我给他气坏:“你为什么看《龙虎门》?”
“好看呀!”
“那《花花公子》呢?”
“好看呀。”
“那《姊妹》呢?”
“我想多了解女人。”
他把手伸过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
“为什么要给你?”
他竟然很快便把手缩回去。他应该多问我一次。
下课后,我以为他会约我吃饭,他竟然匆匆说了一句:“我会找你!”便跑回宿舍。
周末和周日,我守在电话旁边,地久天长,等待一个人的声音。他要是想找我,一定可以从其中一个同学手上拿到我的电话。可是,他没有找我。
星期一,我在课室外碰见他,故意不去望他。
“今天有空一起吃午饭吗?”
“没空。”我说。
他的样子很失望,看来他不打算再求我。
“哦,慢着,你说午饭?午饭我有空,我以为你说晚饭。”我想跟他一起,唯有自己打圆场。
我们长途跋涉去浅水湾吃汉堡包。
“可以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吗?”他说。
“你不知道吗?”
“你没有告诉我。”
“你没有去查?”
他摇头。我常常以为,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班上的人开始知道,我和林方文谈恋爱。他们也猜到,他是近日很红的填词人林放。
消息很快传到乐姬耳里,一天,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跟我说:
“听说你跟才子谈恋爱?”
我看得出她眼里的妒忌,她以为但凡出色的男人都应该追求她。林方文追求我,是没有遇上她而已。
终于有一次,给她碰到我和林方文一起。我看到她特意从老远跑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则特意不介绍林方文给她认识,我一定要捍卫我的初恋。
“她是谁?”林方文问我。
“我的中学同学,很漂亮吧?”我试探他。
他没有理会我。
我们常常那样斗嘴,他永远是爱理不理的,他只会对他头上那顶鸭舌帽坚持。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卅一日,我们相约在卡萨布兰卡吃饭庆祝新年。我听迪之说,那里可以跳舞,所以当林方文问我想到那里度除夕,我便选卡萨布兰卡。
除夕晚上我等了五小时,还没有看见他。驻场歌星倒数十秒迎接一九八七年,普世欢腾,我气得一个人在哭。他会不会从此不再出现?
他在十二时十五分来到,安然无恙。他坐下,我立即起身离开。
他拉着我问:“你去哪里?”
“你现在才来?”我流着泪质问他。
“我在录音室。”
“你忘了我在这里等你?”
“忘了。”
他竟然那样回答我!我无法不承认,一直以来都是我一厢情愿而已,他根本不在乎。我掩着脸冲出去,他在餐厅外拉着我,把一张歌谱塞在我手里:“这首歌是我为你而写的。”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乐风牌口琴,吹奏一首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在你给我最后、最无可奈何的叹息之前,
会不会给我那样的眼神--最早,也最迷乱?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因为你,我甘愿冒这一次险,即使没有明天……”
感动是一座熔炉,烧熔我的心,逼出眼泪,即使用一双手去接,也接不住。
“为什么要写这首歌给我?”
他没有回答我。我忘了,他不一定回答问题。
我心里有说不尽的欢愉,天的遥远地的辽阔,海的深沉山的高峻,也比不上天地里有一个男人,为我写一首歌。
他抱着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
“我害怕你永远不会再出现!”
“怎会呢?”他吻我。
“新年快乐!”他跟我说。
“新年快乐!”我说。
一九八七年的一月一日,我们在海边等待日出。我渐渐了解,我正爱着的人,是一个很难让我了解的人。他会忘掉我在等待他,却为我写一首歌。听到那首歌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那样情深。他有本事令我快乐,也最有本事令我流泪。
“在我之前,你有要好的女朋友吗?”我问他。
他点头,我很妒忌。
“你有送歌给她吗?”
他沉默。
“日出了,你看。”我拉着他的手。
是的,日出了,我和林方文会不会有明天?
“深情是我担不起的重担,
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这是不是林方文要对我说的话?他是个悲观的男人。女人最害怕遇上悲观的男人,她要用双倍的爱心来呵护他。她的喜怒哀乐,都由他操控。
但,即使没有明天,他是陪我看一九八七年第一个日出的男人。
一天,我陪林方文一起去看歌星录音。在录音室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正平,他不知道我是迪之的好朋友,用深情的眼神望着我。我想起他跟男人搞在一起的事,有点作闷。
“林放的情歌写得很好,能感动很多女人。”林正平对我说。
我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他是称赞林方文的深情,抑或想提醒我,林方文写过很多情歌给其他女人?
我和林方文一起离开录音室的时候,已是深夜,他一直不说话,大概是他的悲剧人物情绪又发作。
“你跟林正平很谈得来吧?”他幽幽地说。
原来他妒忌。我突然觉得很快乐,他妒忌我和另一个男人谈话,他不是一直都爱理不理的吗?
“你妒忌?”我试探他。
“林正平不是一个好男人。”他说。
我笑而不答,我当然知道,我装着无知,让他不放心。
“嗨,你什么时候才肯摘下你的帽子?”我突然有勇气再次向他挑战,“你洗澡的时候,是不是也戴着帽子?”
“我很妒忌你的帽子,它比我和你更亲密,它没有一天离开你。”我说。
他继续向前走。
“摘下你的帽子。”我在后面追上他,伸手要拉下他的帽子。他跑得很快,不让我碰到他的鸭舌帽。
“你跑得挺快。”他说。
“当然,我是女子排球队队员呢。”我企图拉下他的帽子。
“你好奇心太重。”他闪开。
“你为什么不肯摘下帽子?”
“我说过,我没想过为什么。”
“一定有原因的,你的头顶有一个洞,是不是?”
“不是每一件事都有原因的。我送你回去。”
“你不摘下帽子,我也不回去。”我赌气。
“你真的不回去?”
“除非你摘下帽子。”
“那我自己回去,再见。”
他竟然掉下我离开!我气得在路上哭起来。
那顶鸭舌帽可能是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所以,他不舍得摘下帽子,他仍然怀念那个人。
我坐在路边,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掉下我。一辆汽车划破夜街的死寂,在我身边飞驰而过,情话只是偶然兑现的谎言?
林方文突然再次出现在我跟前,我低着头偷笑,抬头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并没有戴着鸭舌帽。
他的头顶没有洞,也没有伤疤,他的头发乌黑浓密。
他拿着帽子,向我行了一个礼,弄得我哭笑不得。
“你回来干什么?”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男人气走?”
“你是不是最喜欢把女人丢在街上?”
“求求你不要再跟我抬杠,我没有戴帽子,好象没有穿衣服!回去吧!”
“你为什么摘下帽子?”
“没有想过为什么。”
我渐渐明白,林方文便是那样一个人,他长久以来戴着帽子,没有原因。他突然摘下帽子,也没有原因。他爱上一个人,说不出原因。不爱一个人,也不会说原因。他原来是一个不值得依赖的男人。
“你可以戴回你的帽子。”我跟他说。
他回头,向我笑:“不用了。”
迪之也有新恋情,对方是唱片公司录音室的技师,迪之把他们两人用保丽莱拍下的照片给我看。
“他不象你一向的选择,不够英俊。”我说。
“我现在是返璞归真。”她认真地说,“他是攀山高手,我跟他学攀山。”
“攀山很危险。”我说。
“你说攀山危险,还是恋爱危险?”
想不到光蕙也有新恋情,他是牙医,替一位私人执业的牙医工作。
“你们跟男朋友做了那件事没有?”迪之毫不避忌地审问我和光蕙。
“你老是关心这个问题。”我骂迪之。
“就是嘛!你不脸红的吗?”光蕙也骂她。
“你们不要这么纯情好不好?早晚你们会跟一个男人干这种事。”迪之懒洋洋地说,“那真是一件美妙的事!”
“来!我为你们两位处女干杯!”迪之举杯。
她对性的渴望和开放,也许是与生俱来的。
“你有兴趣做兼职吗?”迪之问我。
“是什么兼职?”
“在一间杂志社做校对,月薪有一千元。”
“好呀!我讨厌补习。”
那家杂志社出版一份高品味生活的月刊,校对只有我和另外一个男孩子,每天要花数小时看原稿和印刷稿,眼睛十分疲倦。一千元薪水,并不容易赚。
但,我有一个目标,林方文的那支口琴已经很残旧,乐风牌又不是什么好牌子,我要送一支新的给他。
我把三个月兼职的薪水储起来,午间只吃一个面包。
日本蝴蝶牌口琴在当时是很好的牌子,价值是三千二百元,我从来没有买过那么昂贵的礼物给别人。我在琴行里仔细地将口琴检查了一遍又一遍,卖琴的人都嫌我挑剔。
口琴放在一个个小小的木盒里,十分精致。我用花纸把它包好,扎上一只金色的蝴蝶,悄悄放在林方文的床上,把那支残旧的乐风牌口琴拿走。当林方文回到房间,看到我送给他的口琴,一定很感动。
三个小时后,他在校园里寻找我,当时我正站在储物柜前面。我以为他会情不自禁跟我拥抱,他的样子却很吓人。
“我的口琴呢?”他怒气冲冲问我。
“什么口琴?”我有点不知所措。
“我的乐风牌口琴。”
“我送了一支新的口琴给你,你没看到吗?”
“是你拿走我的口琴?”他的样子很凶。
“那支口琴太旧了,所以我--”
“把我的口琴还给我。”他的目光很可怕。我打开储物柜,把那支口琴拿出来,重重地放在他手上。我的眼泪都涌出来的了,何以爱一个人,会如此心酸?口琴有什么秘密比爱情重要?
“还给你,都还给你!”我流着泪说,“我用了三个月薪水买那支口琴给你,你一点都不领情!”
“你用不着这样做。”他竟然可以说得如此平淡,象对一个普通朋友说话。
众目睽睽,大家都目睹我是这段爱情的失败者,我还能选择留下吗?
我在家里呆了两天,什么都提不起劲。最可笑的,是在痛恨这个男人的时候,却热切盼望他打电话给我。电话没有响过,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傻瓜,他为我做过些什么?不过写一首歌,摘下一顶鸭舌帽而已,我却变得如此卑微。在晚上,我扭开收音机,播的尽是情歌,还有林方文送给我的歌:
“告诉我,我和你是不是会有明天?
时间尽头,会不会有你的思念……”
渐渐,我发现音乐不是来自收音机,而是来自窗外。我走到窗前,不敢相信林方文正在楼下吹奏着他送给我的歌。在电影或小说里看到这种场面,我一定会嗤之以鼻,认为太老套了,如果我的男人那样做,我一定会把他赶走。可是我那时完全没有将他赶走的意思。
我把屋里的灯全关掉,我不能走下去,他以为我是什么?随便让他骂,也随便让他哄吗?接着,他吹奏一首我不认识的歌,哀伤低回,象一双将要分手的情人。曲终,我再听不到口琴的声音,我走到窗前,已经看不见他。
我跑到楼下,想寻找他,却看不见他的踪影。他便是这样一个人,喜欢令人失望。回头,他却在我后面。
“你为什么不走?”我冷着脸说。
“你的台灯还没有关掉。”他说。
是的,我故意亮着一盏灯。
“恼我吗?”林方文问我。
我努力地点头。
“真有这么恼我?”他很失望。
我作了一个九十度弯身的点头。
“口琴是我爸爸留给我的。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
“你爸爸不在吗?”我惊异。
“他是个潦倒的海员,寂寞的时候,他站在甲板上吹奏口琴。一年里,他只回家两三次,对我和姐姐来说,他象个陌生人。一九八零年,他工作的大洋船在巴拿马遇上暴风雨沉没,没有一个船员生还。警察在船舱里发现这支口琴,口琴放在一堆衣物当中,竟然丝毫无损。他们把口琴送回来。这是一支奇怪的口琴,沾了腥气、遇过沉船,外表残旧,音色却依然完好。”
“你妈妈呢?”
“我已经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了。他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子,嫁给我爸爸,也许是她此生最错的决定。爸爸死后,她重操故业,经营一间小餐厅。”
我从来没有想过,林方文生活在另一个世界。
“还恼我吗?”他问我。
我吃力地点头,他捉住我,我向他微笑。
头三个月的薪水用来买了口琴给林方文,第四个月的薪水,我答应请迪之和光蕙吃饭。
“原来他有太太。”迪之惨笑,“我在街上碰到他,他牵着腹大便便的太太买婴儿用品。”
“那个录音室技师?”
“男人都是这样,象邓初发这种好人,早就死光了!”迪之说。
她在手袋里,拿出一包登喜路,点了一根烟,手势并不很熟练,意态却是沧桑。那份沧桑过早出现在她脸上,她两次都没有遇上好男人。
“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我问她。
“几天前才学会的。一个人无所事事,抽一根烟,时间会过得快一点。”
“不要抽烟。”
“你的运气比我好,你遇上好男人。”
“林方文是好是坏,我还不知道。”
“他有没有跟你上床?”
“没有。”
“那就是好男人。”
迪之那样说,暗示了她跟技师已经有关系。他们走在一起,才不过三个星期。
“你知道,女人怀孕的时候,不能做那件事。”她呼出一个烟圈。
我和光蕙默默无语。
“程韵,可以请我喝酒吗?”迪之问我。
“当然可以!”
她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我是不是很蠢?常常被男人骗倒。”
“你不是蠢,你只是太渴望得到安慰。”我说。
“我你你们需要男人。”迪之又叫了一杯白葡萄酒。
“不要再喝了!”我阻止她。
“我自己付钱!”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要喝,我陪你喝!”光蕙把迪之的葡萄酒干了,奇怪,她为什么陪迪之喝酒?
“我们去南丫岛!”迪之说。
“现在去南丫岛?去那儿干什么?”我说。
“去找邓初发!”她看看腕表,“现在还有船。”
我们坐最后一班船往南丫岛,来到邓初发的石屋前面拍门。邓初发看见我们三个,很是意外。
“邓初发,我们来探你!”迪之倒在他怀中。
“她喝醉了。”我说。
邓初发带我们进石屋,这间屋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比以前消瘦了很多。
他拿了一块热毛巾替迪之敷脸。
迪之双手绕着邓初发的脖子,温柔地对他说:“我要到你的房间睡。”
邓初发无奈,将她抱走,他们会再次走在一起吗?
光蕙问我:“你最恨哪一个人?”
“暂时没有。”
“我有!我最恨老文康。他骗我,我认识了孙维栋,才知道什么是爱情。老文康是无耻的骗子,我要打电话骂他!”
老文康接电话。
“喂,老文康在吗?”光蕙问。
“我是沈光蕙,你这个绝子绝孙的臭王八,你什么时候才去死?你这种人越早死越好。”
老文康大概吓了一跳,立即挂线。我和光蕙倒在床上大笑。
“你不是说毕业后,他寄过一张卡给你吗?”
“我骗你的,他没有找我,我只是无法接受自己受骗,我曾经以为那是一段超凡脱俗的爱情。”光蕙悲哀地睡着。
小岛上的夜,唯一的声音,是草丛里蛤蟆的叫声。我很挂念我的男人,摇了一个电话给他。
“你在哪儿?我找不到你。”他焦急地说。
“我在南丫岛,迪之喝醉了,我陪她来找邓初发,光蕙也在这儿,她睡了。我要明天清早才可以回来。”
“我很挂念你。”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句话。
“我们会不会有明天?”我问他。迪之的遭遇令我对男人很悲观。
“夜了,睡吧。”他没有回答我。
第二天清早,邓初发买了早餐给我们,迪之仍睡在他的床上。
“你昨晚有没有跟她--”我问邓初发。
“我不是这种男人。”他说,“她已经不爱我了,虽然昨晚她肯定不会拒绝我,但我不想这样做。”
迪之醒后,邓初发送我们到码头,到了香港,林方文竟然在码头等我。他用行动证实我们的明天。
如果世上有很多种幸福,那是其中最动人的一种。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你说今天早上会回来。”
“真是令人感动啊!”迪之取笑他。
光蕙也加入取笑他,跟迪之一唱一和:
“羡煞旁人啊!”
他们三个人还是头一次见面。
迪之和光蕙离开,我跟林方文手牵手在中环散步。
“你昨天为什么跟我说那句话?”我问他。
“哪句话?”
“我很挂念你。”我说。
他沉默,我突然觉得他的沉默很不寻常。
“是不是你昨夜想起另一个人,所以对我说很挂念我。”
他凝视我,我知道我的感觉是真的。我不了解男人,对爱情的认识也很肤浅,但我有恋人的感觉,不会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说。
我走在他身边,默默无语。他在码头等我,是他内疚,不是我幸福。如果世上有很多种不幸,那是其中一种可笑的不幸。
林方文走到兰桂坊,清晨的兰桂坊跟晚上是另一个世界,斜路上卖早餐的店子坐满了看日报的男女。他走到斜路尽处,那里有一间酒吧,酒吧已经关门,他带着我走上二楼,那儿可以看到对面大厦的一楼有一间画廊。
画廊里,一个穿雪白色长袖睡袍的女子正在画画。那个女人看来有三十岁,一把长发垂在胸前,蔓延到腰际,她长得很高、很瘦,有差不多五尺八寸,不施脂粉,有象牙白色的皮肤,一个大嘴巴,一个大鼻子,一双好象什么都不在乎的眼睛。五官凑合在一起,却很漂亮,是那种很看不起人的漂亮。
“她是你昨夜思念的人?”我问林方文。
他没有回答我。在那个出众的女子面前,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看来年纪比你大。”
“比我大好几年。”
“你们分开了多久?”
“差不多一年。”
“刻骨铭心?”我问他。
“什么叫做刻骨铭心?”他反问我。
“已经分开一年,你仍然跑来这里偷看她。”
就在那个时候,画室里出现了另一个男人,那个男人长得很俊朗,看来才不过十八岁。他从后面抱着她,身体和她一起摆动。
“你们分开是因为他?”
“她跟这个男人只是来往了一个月。”
“噢!原来你常常来这里偷看她。”跟我一起那段日子里,他的心仍留在画廊里,我实在妒忌。
“她倒是很喜欢比自己年轻的男人啊!”
“她是一个很放荡的女人。”他说。
“你们为什么分开?”
他向着我苦笑:“我们互相伤害。”
我很妒恨,林方文与画廊里那个女子曾经互相伤害,创伤比爱刻骨铭心,所以他虽然离开她,却一直没有忘掉她,而我在他心中的位置,显然比不上那个大嘴巴女人。
“你有没有跟他做爱?”我问他。
他没有回答我。
我突然发觉林方文和画廊里的女人,有非比寻常的肉体关系,而他跟我,却没有,因此我比不上她。
我拥着林方文,紧紧的拥着他,不让他呼吸。
“你干什么?”
“跟我做爱!”
我以为只有那样,我和林方文的关系才可以跟他和大嘴巴女子的关系相比。她和林方文睡过,而我没有。她和他缠绵,而我不过是一个跟他互不相干的女人,这种关系太不安全。
他轻轻推开我:“你别这样。”
“我要跟你做爱。”我缠着他不肯放手,热情地吻他的脸、嘴巴和脖子。我已失去所有尊严,哀求一个男人占有我,以为因此我可以占有他。
他狼狈地推开我:“你不要发神经好不好?”
我被拒绝,无地自容,奔跑到楼下,冲下斜路,不知该走到哪里。他为什么要带我去看大嘴巴女人?他爱上那个放荡的女人,为什么,为什么他不介意她放荡?还是因为她放荡,他才跟她分手?那个女人比他大八年,他喜欢年纪比他大的女人吗?
我迷迷糊糊回宿舍,走进他的房间里。在那个滂沱大雨的清晨,他在计程车上,载我一程,我们一同听《人间》: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爱情从那一刻开始迷惑我们。但那天早上,他可能离开宿舍,去偷看大嘴巴女人,所以回程遇到我。我和林方文的爱情,竟然在那个女人的阴影下滋长,《人间》是他写给那个女人的,我竟被歌词迷住,倾慕他俩的爱情故事,真可笑!
我拉开书桌的抽屉,里面很杂乱,我企图找到一些他和大嘴巴女人的资料,可是一无所获,只有我送给他那支蝴蝶牌口琴和那顶鸭舌帽依偎在一起。
“你干什么?”林方文突然在后面叫我。
我正在企图偷看他的私隐。为了掩饰我的无地自容,我把书桌上的东西全扫到地上,把抽屉里的东西也丢到地上。
他竟然没有阻止我。我继续将他的东西乱扔,他站在一角,没有理会我。我将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地上,筋疲力竭,他依然冷眼旁观。他铁石心肠。我要离开房间,他并没有阻止我,我走出走廊,只觉得全身没有气力,连走一步路的意志也没有。房里依然是一片沉默。我突然很害怕,我一旦离开,我们的故事便完了。
我回头,用尽全身的气力一步一步接近他的房间,我回去了,他仍然沉默。我俯身将地上的东西拾起来。
我突然很看不起自己,为什么我连一走了之的勇气也没有?大嘴巴女人一定不会象我着样。
他突然抱着我,我觉得全身酸软,象受了很大的委屈,嚎啕大哭,哭得很丑陋。
“如果你不喜欢我,不要勉强。”我说。
“你知道我为什么带你去那里吗?”
“我决定忘记她,我想让你知道。”
他吻我,我闭上眼睛,跟他说:
“我可以--”
我可以跟他睡,愿意跟他睡,义无反顾,即使我们将来不一定在一起。
“不用。”他说。
他温柔地抚摸我的脸颊说:“不用,现在不用。”
我把事情告诉迪之,她煞有介事地说:
“男人在十八至二十五岁这段时间,会爱上比自己年纪大的女人,是恋母情意结,说得粗俗一点,是还没有断奶。”
林方文说他的母亲是一个美丽聪明的女人。虽然他已很久没有跟她说话,但他说起母亲,总是很忧郁的。他会不会象迪之所说,有恋母情意结,所以爱上大嘴巴女人?
“他为什么喜欢放荡的女人,男人不是喜欢纯情的女人吗?”我说。
“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迪之说。
我瞒着林方文,约了迪之和光蕙在画廊对面那间酒吧喝酒,其实是去偷看大嘴巴女人。大嘴巴女人那天没有画画,她站在画廊的落地玻璃前喝水,不是用杯喝水,而是拿着一个有手柄的玻璃瓶喝水,那种玻璃瓶可以倒满八杯白开水。
“她很饥渴呢。”迪之说。
“她的嘴巴真的很大。”光蕙说。
“大得容得下我的一只拳头。”我说。
“她的样子很特别。”光蕙说,“眼睛大、鼻子大、耳朵大、嘴巴最大,但凑在一起又不太难看。”
“象专门吃少男肉的女妖。”我说。
“所以你的林方文给她吃了!”迪之大笑。
“你笑得很淫!”我说。
“是吗?我真的笑得很淫?”她竟然从手袋拿出一面镜子照照看,说:“果然很淫,男人喜欢这种笑容。”又说,“你看,大嘴巴女人正在淫笑。”
画廊里,出现了一个男子,大嘴巴女人似乎又换了男伴,也是廿岁出头的年轻男子,比上一个更俊朗。
迪之站起来说:“我们上去。”
“上去?”我犹豫。
“怕什么?反正她不认识我们。”
沿着大厦楼梯走上一楼,便是大嘴巴女人的画廊。画廊只有七百多尺,卖的都是些抽象派的作品,主角多数是人,正确一点说,是一些看来象人的人。
大嘴巴女人并没有特别注意我们,她正在向一双外籍男女介绍一幅画。俊朗少年沿一道旋转楼梯跑上上层。林方文说,大嘴巴女人住在画廊楼上,可以想象,上面有一张很宽敞很凌乱的弹簧床,是大嘴巴女妖吸收少男精华的地方。
外籍男女并没有买画,离开的时候,那名外籍男子跟大嘴巴女子说:
“再见,费安娜。”
她的名字叫费安娜。油画上的签名也是费安娜。
画廊里只剩下我们,大嘴巴女人费安娜并没有理会我们,我们三个看来实在不象来买画。当费安娜在我身边走过的时候,她身上有一股很特别的味道,不象香水,也不象古龙水,是橄榄油的味道,还有一点儿松节水的味道。
我问迪之:“你嗅到她身上的味道吗?”
“是她的内分泌吧?放荡的女人身上会有一股内分泌失调的味道。”
“胡说!那是画家的味道。”光蕙说,“颜料要用橄榄油调开,画笔要用松节水洗涤。”
“是,正是那种味道。”那种味道使她显得很特别。
“你怎么知道?”我问光蕙。
“孙维栋也画油画的。”
“离开吧,这里没有什么发现。”迪之说。
我在画廊的尽头看到一张画。一个少年站在一条空荡的街上,那个少年是林方文。
“什么?他是林方文?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巴和鼻子,你也认出他是林方文?”她们不相信我。
“不象,不象林方文。”光蕙说。
“这个根本不象人,象头独角兽,你说这头独角兽是你的林方文?”迪之说。
她们凭什么跟我争论呢?当我第一眼看到那张油画,我的心怦然一动,我意识到他的存在,他存在画中,存在画中那条空荡的街道上,虽然没有一张完整的脸,也没有完整的身体,却有林方文的神韵和他独有的、喜欢叫人失望的神情。恋人的感觉不会错。
“是他,我肯定这个是他。”我说。
迪之和光蕙还是不同意。
“这幅画要卖多少钱?”我问大嘴巴费安娜。
我要从她手上拿走这幅画,我不要让林方文留在那里。
“你疯了!你哪来这么多钱?”迪之跟我说。
大嘴巴女人走过来,看见我指着林方文的画,淡然说:
“这张画不卖。”
“不卖?那为什么放在这里?”迪之跟她理论。
“不卖就是不卖。”
“要多少钱?”我问她。
“我说过不卖。”她回到沙发上,又拿起那个玻璃瓶大口地喝水。
她不肯卖,我无法强人所难,只好离开画廊。一条空荡的街上,只有林方文一个人,那是不是大嘴巴女人的内心世界?在她空虚的心里,来来去去,只有林方文一个人。她只怀念他,她对他,有特殊的感情,跟其他少年不同。他在她的生命里,不是过客,而是唯一可以停留的人。这个发现对我来说,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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