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Rx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Rx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Rx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军。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军?”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军,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