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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为悦己者 正文 第129章 隐形的星星

所属书籍: 女为悦己者

    不知不觉间,夏天已经到了尾巴,白天当然还是一样燥热,可晚上一过九点,外面的空气就凉下来了,风吹过街头,带来汽车尾气和都市的味道,在S市,自然是珍稀资源,十六院在浦西寸土寸金的地段,当然找不到什么绿地来散步,胡悦说是要买水果,带着师霁越走越远,不禁就走到了南京西路。

    “你想在这里买水果?”师霁质问她。

    胡悦吐吐舌头,“这里就没有水果卖了吗?——走吧,我还没坐过小火车呢。”

    她说的小火车是那种长长的电瓶车,从南京西路这头把人搬运到外滩的那种,高峰时期可能还要排队,现在快收摊了,人少很多,一整趟车只稀稀拉拉坐了几个乘客,胡悦拉师霁坐到最后头朝外的两个位置,“哎呀,这样看,南京路还是蛮好看的嘛。”

    “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群大路店铺,这一条街恨不得要开十家傣妹,二十家美特斯邦威。”

    天这么热,师霁当然不会穿短袖衬衫,他的西装本来就没穿着,搭在手上,一边抱怨,一边解开领口的纽扣,又把袖子卷起来,胡悦看得直笑:“开起来就有风了,不急哈。”

    又好奇地问,“傣妹是什么?”

    “火锅店,人均大概就三四十,以前——大概十年以前,很走红的。”师霁说,他看着周围的风景,“十年了,南京西路也旧了。”

    “是啊,现在好像也就是外地人才喜欢来这里了。”胡悦说,现在三四十,别说吃火锅了,在这样的地段,连一份沙拉都叫不到。“十年前,S市的房价应该还很便宜吧。”

    “是现在的五分之一吧。”师霁往后靠了一下,多少也有点随遇而安的味道,“现在,本地人都在新天地、陆家嘴,南京西路也不洋气了。”

    也所以,这里才堆满了符合外地一般游客消费水平的快消店铺,真正的奢侈品早已搬离,或者从未来过,十年前曾是南京西路地标的诺基亚,现在那装潢看着已经老旧又退时髦,年轻人不再对这个名字感到敏感,十年的时间,让所有人都对太多的变化熟视无睹,再回头看,才会发觉有多么天翻地覆,只有自己,才能看到十年前那个初到贵地的年轻人,穿着不是那么时髦,站在南京西路的一角,仿佛来到宇宙中心,仔仔细细地打量着花花绿绿的招牌,那时候,这城市的繁华和他仿佛没有一点关系。

    每年都有很多这样的年轻人来到S市,在S市留下一段青春,这城市对这样的故事并不稀奇,但这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对这段经历就无所谓,那个身影,会永远留在回忆的角落里,光是回望,都能让很多人湿了眼眶。

    师霁当然不至于湿了眼眶,但他也因此柔软了一点,他打量着流光溢彩的霓虹,一声低低的鸣笛,小火车开了,这灯红酒绿的十里洋场,次第在眼前浮现,胡悦撑着下巴,专注地望着这夜风中的街道,她唇角慢慢浮现出恬静的笑容,不用说话,她现在感觉很好。

    “你以前来过这里吗?”

    “可能很小的时候有来过,后来没有。”胡悦说,“以前爸爸妈妈带我来旅游的时候,来过吧,从这里走到外滩,外滩坐轮渡到对过去,去东方明珠——”

    九点多,外滩这道世界上最昂贵的风景线之一,渐渐也熄灭了灯火,三两人群依旧徘徊在江边,东方明珠隐于云雾之中,看起来今晚可能会下雨,江风比平时要凉爽,胡悦站住脚,指着东方明珠,“看,这就是我小时候去过的地方——以后读书上班,一直就没有机会去了。”

    “你读研究生的时候,很少进城是吧。”师霁随口推测,“连傣妹都没吃过,经济这么穷困的吗?”

    “没吃过这个也可能不是穷困,是不喜欢在外面吃饭啊,”胡悦嘀咕,“我读研究生的时候哪有什么傣妹啊……重庆鸡公煲都不流行了,黄焖鸡米饭的天下好吧。”

    “你不自己做饭吗?”

    “没时间,宿舍做饭也不方便。”胡悦挂在栏杆上,看下面黑漆漆的江水,这样随意地聊着家常,心里的担忧好像也化解了不少,对李小姐的病情,她态度开始转为积极,“以前……挺苦的,所以要感谢老师。”

    “谢我?”

    “谢老师让我变得富有啊。”胡悦笑嘻嘻地说,“可以毫无顾忌地当住院总,还是很感谢了。”

    师霁轻噱,“你的工资能有多少?这就觉得富有了?”

    “对,的确还不是很多,”胡悦赶紧说,“所以任小姐的提成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给我多少啊,老师。”

    “一百万做个脂肪填充,你是在做梦吧。”师霁毫不客气地说,“大部分钱都退回去了,我就收了十万手术费——你真当任家是吃素的呢?”

    会这么说,也就意味着,任家那边,真是他——

    胡悦心中一动,欲言又止:算了,今天风这么好,有些事,不想提起,她——她甚至什么都不愿想,只想着这样自由自在地瞎聊。

    “那十万也很多了呀,见面分一半好吧。”她说,“□□了解一下?”

    “你六我四?”师霁不怒反笑,“你很有做渠道的天赋啊。”

    任小姐是她带去的客户,渠道抽成一般是要高一点的,胡悦也笑,“渠道商只问你要六成?我听说有八二分成的呢。”

    “八二那也夸张了。”师霁抽一下鼻子。

    “那你到底打算给我多少嘛。”

    “一分不给,”师霁有点赌气,“给你钱干嘛?你要钱有什么用,也不打扮自己,给你一百万都是这个丑样子,看了伤眼睛,不给。”

    “我哪里丑了。”胡悦为自己叫屈,“穿得也很正常好吧,这难道不正常吗?”

    确实,胡悦的穿着说不上多好看,一直却也都是得体的,正常的衬衫加亚麻长裤的穿着,可在师霁眼里却一无是处,“你这个裤子,优衣库的吧?一点都不挺括,皱成一团,全是折痕,你怎么也是个女孩子,胡悦。”

    ……对衣着这么讲究,你是gay吗?

    胡悦很想这么吐槽,但终究没敢说出口,没能说出口的还有一句话:对我这么关心,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我……没钱啊,只能穿优衣库啊,”最后,还是选择这样厚颜的说法回应,“你不给我钱,我怎么买好衣服啊。”

    “你以前的工资呢?”

    “还债了。”胡悦理直气壮,“欠钱不用还的啊?不但要还,还要给利息的好吧,还欠着帐呢,指望我买什么奢侈品?”

    “你读书到底能花多少钱,四五十万的收入,全还账了?”师霁不相信这么低劣的借口,他说,“你以前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胡悦。”

    他们认识一年多了,好像……这还是师霁第一次问到她的过去吧。

    虽然气氛很好,但胡悦毕竟是胡悦,这句话一入耳,她不能不立刻想到那些不愿想起的事情,虽然表情没变,甚至连眼神也许都没变,但师霁似乎也有所察觉——对话的氛围,已经悄然变了。

    “没事。”

    两人相视一眼,师霁主动说,“不想说就算了。”

    “不是不想说,”胡悦讲,她当然想说——也必须要说,信息的交换从来都是双向的,师霁这样的性格,她不说,师霁怎么会把自己的事说给她听。她不但要说,而且还要主动说,还要求着师霁听她说。“是——以前的日子,是真的太苦了。”

    “苦吗?”

    “很苦。”胡悦说,她断断续续地捡拾着记忆,拿捏着分寸,把那些想说的说出来,不想说的都回避掉。“我妈妈身体不好,去世得很早,我读中学的时候她就走了——其实之前也不在身边,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也就是留守儿童咯,不过,“老一代人,都有点重男轻女,你也知道的,在加上,我爸爸不是独生子,我是和叔叔一起住的,还有一个小我很多的堂弟。”

    对师霁这样眉眼通透的人来说,一句话点到,大概就能想出来了,他说,“嗯——”

    “你觉得我做饭好吃,其实我确实是学过,我叔叔家开餐馆的,基本寒暑假都要去帮忙。”胡悦说,“他们倒也没有虐待我,人不坏的,粗活都不让我干,就是叫我记记账——还是要感谢他们,如果那时候让我洗碗,现在这个手估计就当不了外科医生了。”

    想到往事,她不禁微微一笑,“当然,也没有对我多好。”

    “你爸爸呢?”师霁问。

    “在外面工作啊。”胡悦说,“我妈妈死了以后,他很快再婚了,我继母年纪很轻,结婚的时候要了很多彩礼,再加上之前我妈妈的事情……我们家一直都有欠债的。”

    “你是在还你父亲结婚的彩礼钱?”师霁的语调怪怪的。

    “怎么可能。”胡悦反射性地反驳,“是还我的生活费和学费好吗,我以前又不能赚钱,这些都是问亲戚朋友借的,借的钱肯定要还啊。”

    “你那时候还没满18岁吧,这些钱不应该是由你父亲负担?”

    “他不想负担,我难道去告他吗?就算告赢了,我也得辍学。”胡悦倒是很想得开,“医学院本来就要念五年,还有读研究生,这要不算是借的,凭什么要他供我这么多年,我又不是男孩子。”

    她不想卖惨,不过这种事,别人听到了不表示点什么也不合适,师霁的眉毛皱了起来,胡悦反而安慰他,“没什么的,这样也挺好,如果是个男孩还甩不脱他们呢,现在把钱还了就没事了。”

    “钱还了,人情好还吗?”

    “那些三亲六戚,人家肯借钱确实也是情分了,所以是得多赚点啊。”胡悦说,她找了个长椅坐下来,“以后他们要来借的话,就有钱可以借给他们了。——利息也和我借他们的一样,我也不多要求,就和我当年借钱的时候一样,跪下来求就行了。”

    说起来,有来有往,不能讲忘恩负义,但这个表态也不会让人很舒服,所以胡悦是用带点玩笑的语气说的,又很快自我解嘲,“没有啦,不会让他们跪的。”

    但也没多记情就是了,看来,当年借钱、考大学一系列操作,家族内部没少闹腾,师霁问,“憋气吗?”

    亲戚讨厌没什么,但低声下气地向亲戚借钱,以后永远都低人一头,这就很恶心了,很多人真的就是这口气憋不住,因此就坏了大事。胡悦摇头,“不气的,我有更重要的事去做。”

    “什么事?”

    胡悦看看师霁,想说话,又笑了。

    “我要——”

    她看着夜空,忽然间大声地说,“我要变得很有钱!”

    我要找到凶手。

    “我要变得很成功!”

    我要找到真相。

    “我要——我要去全世界!”

    我要记住她,哪怕全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

    “我要做到所有人都觉得我做不到的事!”

    “我要站在世界之巅!”

    她胡乱地喊着,一转身,好像又看到了那个小孩,穿着土气的秋衣裤,被母亲抱在手上,她们一起站在栏杆前,母亲对她说,“悦悦,这里就是东方明珠哦——”

    那时候的她,还只能含着手指,懵懂地点头。

    那时候母亲的脸,早已在记忆中模糊,蓦然回首,也只能看清一个笑容,一双带着笑容的双眼,余下的细节,渐渐消散在风中。

    “我要……”她转过头,声音低沉了下来,失落的眼神扫过师霁。

    他也正望着她,带着从来没有的情绪,眼睛里那些东西,写不出来,看不明白,只是再没有了惯常的嘲笑、优越、居高临下……

    “我懂。”

    他轻声说,声音也破碎了一点点。他那张完美的脸,也有了一点裂痕。

    而胡悦也懂了,师霁是真的懂,他们共享着那种复杂的情绪,物是而人非,失去的,永远都追不回。

    “我想要……”她低声说,不知什么时候,忽然间泪眼朦胧。

    胡悦转过脸,凝视着夜空,她看不到星星,在S市,当然永远也看不到星星。

    “我想要……心想事成,把我想要的东西,都……”

    她举起手,对着那隐形的星星伸出去。

    “抓在手心……”

    师霁没有说话,他伸出手,像是想打掉胡悦的手,中断她的表演,又像是想要和她一起,抓住那些似乎永远都抓不住的东西,那些无以名状的东西。

    可到最后,伸出来的手,慢慢地还是落了下去,中途经过胡悦的肩膀,又顿了一下。

    最终,手落回身侧,轻轻地握成拳,师霁还是没有表态,他只是轻声说,“你已经出来太久了。”

    “——我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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