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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十月中短篇小说合集 正文 知青

    在一九七六年,甚至之后的几年,我都非常羡慕知青。你想想,知青知青,就是又有知识有年轻的人,那还得了?当然我那时更羡慕的是知识青年们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男知青插秧还在脖子上围一条雪白的围巾,插了半天围巾还是白的,上面一点泥点子都没有,他们的衣服保护得很好,秧却插得东倒西歪。女知青都编着两条长辫子,她们几乎是很少干什么农活的,她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演节目。

    我的家里住过知青,我母亲总是想方设法做一些好吃的东西给她们吃。我母亲会做很多的小吃:发糕,雪枣,麻糖,金果条,猪耳朵。发糕是将米洗净、泡软,上石磨“呼噜呼噜”磨成奶白色的米浆,放上一点小苏打,几个小时后米浆开始冒泡,冒满了一桶就用筷子顺着桶打一打,将发起来的米浆打下去,一会儿米浆又发了起来,再打下去,这样要打四五次后,就可以上锅蒸了,蒸出来的发糕白白的,软软的,手指一摁一个窝,手一松又弹了起来;蒸发糕总是在半夜。我问母亲为什么总是在半夜蒸发糕哩,母亲笑着说,白天蒸怕别人知道了吃白食呀。后来我明白了,其实那时都很忙,白天要出工,只有晚上蒸。雪枣怎么做的不清楚,那玩意看起来很大,吃在嘴里却没什么东西。雪枣是空心的;麻糖做起来最麻烦,要将糯米煮成粥(那时用的是碎米),加上剁碎了的大麦芽,文火细熬,熬几个小时,粥上有了一层清清的糖水,然后起锅用包袱将粥滤一遍,去掉粥糟,然后上锅用猛火煎煮,又要一两个小时,将一锅清水熬成了黑糊糊的一团糖浆,出出锅,冷却。然后上在一个木棍子上来来回回地拉拉扯扯,黑糊糊的糖浆开始变成米黄,变成雪白;这样说起来好像很简单,做起来这几道工序得一天的时间还要两头摸黑。金果条做起来比较简单,但我不会做;猪耳朵是一种面食,油炸的,形状如猪耳朵。这些活都很累人,何况那时粮食又紧张,但我母亲总是会挤出时间抠出粮食,做那么一点点,就让我去喊那些知识青年们吃。母亲总说“这些孩子们可怜,大老远跑到我们乡下来,她们几时吃过这样的苦呀。”知青都说我母亲是个好人,都说一辈子也忘不了烟村有个好大娘。有一个知青就认了我母亲做干娘。那时知青也都还喜欢我,他们说我将来是一个人物。说我大耳朵,往前罩,不骑马,就座轿。他们和她们会给我讲故事,讲城里的高楼,汽车。知青干活都不行,她们怕蚂蟥,一条蚂蟥可以把她们吓哭。我不怕,我五岁就不怕蚂蟥了。六岁时我成了蚂蟥杀手,我将蚂蟥抓回来,用一根小木签将它们翻过来在太阳下曝晒,一会儿就晒成了蚂蟥干,我对于屠杀蚂蟥的勾当百干不厌,因为我没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我就更加羡慕知青,他们总是会玩出很多花样。

    但是我却并不喜欢知青。我见过一个男知青光屁股趴在我隔壁的小兰姐姐的身上,这是我那次出走时看到的,也是我不喜欢知青的原因,关于这一点我马上就会说到。那一件事也是我在一九七六年看到的。

    我该说说一九七六年,也就是我六岁那年,我离家出走的那个晚上所看到的第一件让我当时怎么也想不明白的事了。那件事与小兰姐姐和向叔叔有关。向叔叔是个知青,长得白白净净,会吹口琴。向叔叔爱在黄昏时坐在湖边吹口琴,向叔叔坐在湖边吹“狼呀黄狼子精”,后来我知道了,不是“狼呀黄狼子精”,是“郎呀患难之情”。我有时也爱大声唱“狼呀黄狼子精”可是当时并没有人纠正我的错误唱词。向叔叔一吹口琴,小兰姐姐就座不住了。小兰姐姐是我们烟村最漂亮的女孩,她是我们小学的音乐老师,她有一双像湖水一样明亮的眼睛,她的辫子又黑又长,一对长辫子梳成了麻花状,直垂到屁股上。小兰姐姐很讲究,据说她的口袋里总是有一方洁白的手帕,她到别人家里去,坐椅子之前,一定会拿出手帕把椅子拂干净。我知道,村里很多男人都喜欢小兰姐姐。我也喜欢。我那时就常想,我要是快点长大就好了,我就可以娶小兰姐姐做堂客了,小兰姐姐做了我堂客,我就可以天天和她在一起了。我一点也不喜欢那个向叔叔,他总是用他的口琴来勾引小兰姐姐,他在湖边吹口琴,小兰姐姐就慌慌张张了,就神不守舍了。我听见一些堂客们说,小兰这丫头,夹不住了。什么是夹不住了呢?我问说那话的女人,那女人说,你他妈的**儿还没有收黄哩,问这些干吗。又扯远了,一九七六年,对于我来说,记忆最深的就是那一次出走,我现在就要说到那次出走时我所看到的事件之一了。

    那天的天气很好,五月的夜晚,有一点点料峭的春寒。月亮光光地悬在天空。我握着那把准备将来杀死我父亲的小刀,不停地用力地挥刀砍着**边的苇子。“苦哇苦哇苦哇”,苦娃子没命地叫,叫得我心烦意乱。“咕咕,咕姑”,青桩在鬼一样地汪。我已经开始害怕了,但我决定不回家,我要像我的爷爷一样出去闯**,我要让父亲知道我一点也不比他差,不就是九岁就自己糊口了吗,这有什么了不起呢?我就这样在湖边上没头没脑的瞎走,突然一阵奇怪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我很紧张,是真的,这没有什么丢人的。但我更加好奇,因为那声音对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我屏住了呼吸,悄悄地靠近了那声音,我没有猜错,果然是两个人在那里干坏事。

    你们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你们真的很聪明,但当时我真是没有弄明白他们在干吗。直说了吧,我看见了向叔叔和小兰姐姐抱在了一起,小兰姐姐的身子在月光下白花花的,我还看见了向叔叔在吃小兰姐姐的**,向叔叔吃这一个时,就摸着另一个。一会儿,又换着去吃另一个。向叔叔吃得很带劲,吃得叭叽叭叽响,吃得我直吞唾沫。向叔叔也是光溜溜的。

    我一点点地靠近,我的喉咙一阵阵地发干,已没有唾沫可吞了,我看见向叔叔将小兰姐姐压在了身下,屁股在小兰姐姐身上一拱一拱地,两个人都在叫,我感觉身上很热,我的**突然地硬了起来,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当时很害怕,但是我突然地恨起了向叔叔和小兰姐姐,恨他们做这么好玩的事也不叫上我,我悄悄地从地上抠起一团稀泥,对准向叔叔那白晃晃地一拱一拱地屁股扔了过去,这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打泥战时从来就没有输过,我甚至用一大团稀泥准确地糊掉过一个马蜂窝,一窝马蜂全部被糊在了稀泥中,当然我又挨了父亲的一顿打。我不明白父亲干吗总是和我过不去,可是没办法,我还打不过他,我只有希望学会一身本事把那老东西好好地修理一顿。向叔叔突然发出了一声怪叫,我吓得撒腿就跑,跑了半天见他们并没有追过来。

    一九七六年的夏天,向叔叔离开了烟村,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但小兰姐姐的肚子却大了起来,小兰姐姐的父亲将小兰姐姐的头发揪了往墙上撞,小兰姐姐只是哭。秋天,小兰姐姐出嫁了,听说嫁到了很远的南县。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南县是湖南的一个小县,离我们那里有一百多里**远。我再次见到小兰,已是二十年过去了,小兰早已老了,看不出一点当时曾经美丽的影子。我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一脸皱纹的妇女,就是我童年时曾经相思过的小兰姐姐。我觉得,那个女人不是我的小兰姐姐。我的小兰姐姐,活在我一九七六年的记忆里,她永远年轻。

    许多当时不明白的事情,现在我都已明白了。我因此特别不喜欢那一首叫《小芳》的歌,那首歌让我不可回避地想起小兰姐姐。也想起那个向叔叔。我后来也知道了,向叔叔在县城安了家,有一年,哪一年我记不清了,总之我上初中了,姐姐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父亲带我去县城,那是我第一次去县城。父亲背着一个蛇皮袋,袋里装着一袋子的糍粑。父亲说带我去见向叔叔。走到县城时,我饿得不行了,我说我要吃面条。父亲说把东西送给向叔叔,向叔叔会留我们在家里吃饭的。当年,向叔叔经常到我们家来吃发糕。他和我们家的关系很好。我们在县城东拐西弯,终于找到了向叔叔的家。父亲把糍粑送给了向叔叔。父亲一脸的谦卑。向叔叔并没有留我们吃饭,只是说你们来就来了,还带什么东西。父亲说,自家打的糍粑,又不值个钱。

    后来我知道了,父亲是托向叔叔给姐姐介绍进厂的,向叔叔在一家工厂里当上厂长了。向叔叔说这事他做不了主,厂子是国家的。父亲的脸上长满了失望。从向叔叔的家里出来,父亲带我去吃了一碗肉丝面。吃完面,父亲对我说了一句话,说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将来上大学,成为城里人。可惜我没有把父亲的话听进耳朵里。

    四毛出事是后来的事,我先说说爱情。

    我们那个年龄,已经开始了对爱情的渴望。就像歌里唱的,“我的热情,好像一把火,燃烧了整个沙漠。”我们一腔热情似火,可是没有燃烧的对象,只能让自己在烈火中焚烧。那时烟村开始流行一个说法,“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们几个人,说起来也算是有点坏的了,可是爱情并没有降临到我的身上。我们成了被爱情遗忘的对象。

    我们之中,最先获得了爱情的是刘小手。

    刘小手有了爱情。刘小手的女朋友是我们烟村的,她也是理发的,不过她是在县城的理发店上班。因为在理发店里做,刘小手的女朋友在本地的名声不那么好。那时,女孩子出门做工的还很少,她长得漂亮,一个姑娘家在理发店里做,在烟村人的逻辑里,就不那么正经了。她有一次回烟村,到刘小手的理发店里玩,和刘小手谈起了美发的技艺,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好上了。

    刘小手有了爱情,我们这些兄弟一开始还高兴了几天,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刘小手的女朋友和他好上后,就不再去县城的理发店上班了,她和刘小手一起经营起了深圳理发店,她还带来了一些新的理发设备。于是刘小手的理发店焕然一新了。自从刘小手有了爱情之后,他对我们这些兄弟的热情明显降温了,不仅仅是降温那么简单,他简直有些不怎么理我们了。用西狗的话说,狗日的刘小手重色轻友。刘小手就笑笑。有了爱情的刘小手,在女朋友的劝说下,开始对他未来的人生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划,他开始把心思放在了理发店的经营上。过了没多久,他就把理发店那两间土砖屋推倒了,盖起了两间红砖房。他的深圳理发店几个字,也不再请我写了,而是花钱在镇上请工艺美术师傅做了一块招牌,看上去还真像那么回事了。

    刘小手有了女朋友,对我们的打击太大。我们失去了一个可以无拘无束胡闹的根据地,现在再去深圳理发店胡闹,刘小手的女朋友会给我们脸色看了。她的女朋友说,就你们这些小混混,怎么混也只是在烟村的这潭水里兴风作浪,你们有本事到镇上去混?到县城去混?到岳阳、荆州去混?她的话无异于大冬天在我们头上浇了一瓢凉水。她的话寒了我们的心,最让我们感到寒心的是,她这样损伤我们时,刘小手居然抱着胳膊在一边呵呵呵地笑。

    再也不去刘小手的理发店了。四毛说。

    西狗拍拍四毛的肩说,好,有种。

    我们也要找女朋友。四毛又说。

    西狗拍拍四毛的肩说,我们也要找女朋友。

    西狗说,现在我们的任务就是找女朋友,我们每个人都要找到女朋友,而且一定要比萍萍好看。萍萍就是刘小手的女朋友。四毛就有些心里没底了,四毛说,萍萍太好看了,烟村哪里还有比她漂亮的。赵大伟突然说,萍萍哪里好看,她只是有一股子**,又会打扮。西狗说,还是大伟有眼光。

    那一天,我们几个发出了豪言壮语,要在一个月内找到女朋友,而且找的女朋友一定要比刘小手的女朋友好看。我们说好了,找到女朋友之后,约个日子,一起带着女朋友去刘小手的理发店,在找到女朋友之前,谁要是去了刘小手的理发店,谁就是王八日的。我们在一起发了誓,然后就开始分头行动了。

    然而,找女朋友可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更别说找一个比萍萍还要漂亮的女朋友了。西狗是有名的烂柑子,烟村大约是没有女孩子敢沾他的。赵大伟就更别说了,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人又肉又胖,不过赵大伟的家境比较好,家里有钱,他的家里老早就修起了红砖房。而我们这几家都住着歪歪倒倒的土砖屋,那时我们那里的姑娘挑婆家,岳母挑女婿,首先要问的是对方家里是红砖房还是土砖房。住土砖房的,那就免谈了。因此赵大伟还是有希望的。

    四毛在我们的带动下,开始变得胆大,甚至变得油腔滑调了起来。但是他的油腔滑调只限于和我们在一起时,他一见了女人脸就红,就说不出一句话来。而那时的我却心比天高。我一直觉得我是要做大事的,我要找的女人一定是与众不同的。给我说媒的人倒是很有那么一些,这有赖于我父亲的人缘,父亲在家里是个暴君,可是在烟村却有着莫名其妙的威信和好名声,于是我这个做儿子的也跟着沾了光,再说了,那时的我长相还是蛮精神的,还有一个最重要的条件是,那时我家门口堆了几堆红砖,还堆了一架子杉木,那架势谁都明白,我们家就要修红砖房了。其实这是外人的看法,我父亲一辈子最大的心愿,或者说一辈子的努力都在于建房子。听说我父亲和我母亲结婚时,是住着两间草房,那时,有钱的人家已开始建瓦房了,于是父亲开始为建瓦房而努力,只要有了一点余钱,他就会去买回一些瓦,等到父亲终于建成了瓦房没两年,村里有钱的人家开始盖起了红砖房,还用水泥打了地坪。瓦房一下子就显得寒酸无比了。于是父亲开始备料,今年买回两千砖,明年买回几棵树,就这样,我家门口的砖和树渐渐有了一些规模,村里人要是打我家门口过,见了我父亲总会问,王老倌,今年要盖新屋了吧。我父亲就模棱两可的回答说,嗯啦嗯啦!其实我们家离盖新屋还远得很,我们家除了门口的这些砖瓦之外,就没有一分钱的存款了,拿什么盖新屋?然而这些东西,也为我的爱情铺就了一条光明大道。

    让我父亲感到愤怒的是,他的这个儿子,居然不按他铺就的金光大道去走,而偏要走自己的独木桥。我在拒绝了父亲的两个好友的女儿之后,父亲对我就死心了。再有人对父亲说,王老倌,你小儿子有对象没有,父亲就会板着脸说,这个狗日的,是个当和尚的命,让他一辈子打光棍。渐渐地,王老倌的儿子想当和尚,成了我们烟村无人不知的旧闻了,因此再也没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了。那年冬天,村里来了一个打黄鼠狼的,住在了我们家,他会看相,据说是精通麻衣柳桩的,他对我父亲说,人的面相分为六类,福相、寿相、贵相、贫相、贱相、夭相。你的这儿子,就是贵相,将来贵不可言哪。那天四毛也在我家玩,四毛说,你给我也看一看,看我是什么相。他看了看四毛,说,你这是贫相,你这一辈子要受穷呢。四毛走了之后,算命的对我们说,刚才那小子是夭相,夭相你们知道么,夭相就是夭折的相,活不过三十岁的。那人似乎很相信自己看相的水平,于是对我的父亲说起他有一个女儿,今年十七岁了,初中毕业后在家里学裁缝呢,他说想和我们家结成亲家。父亲摇了摇头,说,我这儿子是个当和尚的命,谁给他说都不答应。我当时心里真是急呀,其实我是想见一见他的女儿的,可是父亲一句话,就把我可能的爱情给毁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晃,这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就下来了。那些天里,我们果真没有再去刘小手的理发店。白天我们东游西**,晚上就挤在赵大伟的家里。我们睡在一张**,天上地下胡乱扯。有一天,我们扯到了一个当红的女歌星,当时,她无疑是我们的梦中情人。谈到后来,我们就开始给女歌星写信。信是由我执笔的,因为他们一致公认我的字写得好,而且作文也有水平。那天晚上,我们用了最华丽的词和最肉麻的语言,给我们的梦中情人写了一封情书,然后我们每个人抢着大声朗诵那封情书,我们都笑得直不起身,我们的笑声差点把赵大伟家的房顶给掀翻了。连赵大伟这样三棍子打不出个闷屁来的人,也大声朗读着那封肉麻的情书。在信中,我们夸张地说我们是多么的爱她,是多么的想她,说我们甚至因为她而亲吻电视屏幕,并因此而亲坏了几台电视机,总之我们的那封信,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相当的恶搞,是无厘头,是后现代。可是我们当时不知道这些词。我们就这样疯到了天亮,然后我们就把这封信装进了信封,根据磁带上的地址,寄给了那家音像出版社转红歌星收。当西狗把信丢进邮箱的那一瞬间,我们都不再说话了。从镇上往回走时,我们一个个像霜打的茄子,沉默不语。我们明白,红歌星是不会给我们回信的,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是没有爱情。

    就在我们往回走的时候,看见了神鞭侠女。

    神鞭侠女是西狗为她取的绰号,因为她留着一根很长的辫子。我们跟在神鞭侠女的后面走了二里**,我们看见她进了家门。最后还是西狗有勇气,西狗装着问**的样子去了她家,出来的果然是她,她大约也知道我们跟了她很久,她问西狗有什么事,西狗于是问她知不知道王红兵的家怎么走。她说不知道,说她们村好像没有一个叫王红兵的人。说完她就进屋了。西狗在回去的**上,一**对我们吹着那女孩子如何漂亮,如何温柔,说话的声音如何的好听。西狗说,她是我的,你们谁都不许和我争。

    从女孩的家到我们的家,足足有六里**,我们沿着长江干堤往回走,一**上我们兴高采烈,我们大声谈论着神鞭侠女,好像她真的成为了西狗的女朋友。冬天的寒风吹动着我们凌乱的头发,我们一点也不觉得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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