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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犬与美人 正文 第6章 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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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有些昏暗的账房里,刻工精美的三彩博山炉内青烟袅袅升腾,竖成一道直线,从窗棂透过来道道日光照在上面,显得有些虚幻。

    沁兰端着托盘进来,瞧见沈至欢坐在翘头案旁,青丝垂下,一手执着笔,目光却并未落在账本上,而是虚虚的落在某处出神。

    沁兰不敢贸然打扰,托盘里的清茶还热的烫手,此时喝想必还不太适口,沁兰在旁边站了一会,待到估摸着温度合适了,才轻脚上前去,将瓷壶放在桌上,轻声道:“小姐……”

    沈至欢回神,道:“放着吧。”

    沁兰退到一旁,沈至欢拿起瓷杯,轻抿了一口。

    略微有些涩口,清香弥漫在口腔里。

    叫她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昨晚那个异想天开的男人。

    胆子真大。

    不过男人这种东西,属实是太好懂了。

    陆夜这样的,一样妄图得到她,却又必须卑躬屈膝。他说对了,她的确不想多看别人一眼,因为她最爱的,就是被驯服的野性,还有让她过目不忘的美貌。

    这样来说,她其实和那个昏庸的皇帝,或者说是那个让人作呕的皇室,好像也没什么太大区别。

    这样说似乎也不太对,因为她喜欢的是心甘情愿的臣服而不是被迫折腰。

    但她以前其实并不是这样。

    她的姐姐沈长宁刚及笄时就被接进了宫里,沈至欢那时还小,但也记得姐姐常常同礼部尚书的儿子偷偷见面,后来一卷皇帛下来,姐姐就嫁给了后宫佳丽三千的帝王。

    刚进宫那会,沈长宁艳色殊绝,荣宠一时,后来四五年过去,皇帝腻了这位绝色无双的美人,开始寻找更加年轻貌美的姑娘。

    这年轻貌美的姑娘里,就包括沈至欢。

    她姐姐尚且在世时,沈至欢曾去宫里看她,那位皇帝会借奉茶之由摸她的手,会故意绊她然后把她抱在怀里试图亲吻她,以上大多都被她借机躲了过去。

    沈长宁发现之后,就再没让沈至欢进过宫。

    父亲知晓此事后,连夜想要为她寻一门亲事,绝了皇帝那龌龊的想法,但还没定下来,转眼就到了宫宴。

    没过多久,皇帝就拿封家小公子杀鸡儆猴。

    在明在暗这位皇帝都敲打过候府许多次,她的父亲刚正不阿,一辈子效忠皇室,到头来两个女儿却都要被迫进那吃人的宫廷里。

    滔天权势下,再谈反抗就显得可笑起来。可以预见的是,不久之后她的命运也不外乎同她姐姐那样,侍奉一个龌龊下流的老皇帝,荣宠一时然后死在后宫争斗里。

    沈至欢以为自己是鸟,她应该是自由的。

    别人也觉得沈至欢是鸟,她应该被锁在笼子里。

    但或许她可以主动放弃自由,但她厌恶被强迫着放弃自由。

    可她又没办法。

    因为皇命难违。

    这种分明厌恶到了极致,可是不得不屈从于现实感觉一直在若有若无笼罩着她,无时无刻不在被宣告无能,告诉她她是一只稍稍动手就能碾死的蚂蚁,只配成为男人的附庸与玩物。

    可她反抗不了皇帝,同样也逆转不了李艳芬进府,这些让她不喜欢的事情她都改变不了。越改变不了就越憋闷,时间久了就生出了反骨来。

    “啪嗒”一声,不知什么时候手边的笔掉在地上,沁兰连忙弯腰捡起,为沈至欢换了一只新的的紫霜笔。

    沁兰道:“小姐,您在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沈至欢接过笔,淡淡道:“在想你们昨日里,为何没看住摆摆。”

    昨日里负责看顾沈摆摆的丫鬟都被赏了罚,那些人虽然归沁兰管,但她是沈至欢身边的大丫鬟,平常心思都在沈至欢身上,也怪不得她。

    一提起这个,沁兰神色就变得心虚了许多,她再次保证道:“小姐放心,定不会再有下回了!”

    沈至欢轻哼一声不予理会,她停下思绪不再去想方才那些。结果一垂眸就看见了不久前李艳芬一笔大额出账。

    她先前便知道李艳芬花钱去流水,然而此刻这般看见又是另一番感想。

    她搁下笔,道:“去叫刘管事过来。”

    沁兰应了一声,没过多久,一个两鬓发白的男人便走了进来,恭恭敬敬的朝沈至欢行了个礼。

    沈至欢揉了揉眉心,道:“听说昨日李氏又来要钱了?”

    刘管事面色发苦,道:“回小姐,夫人昨日的确来了,说是西苑蚊虫多,要在中堂附近再建一个院子。”

    “……”

    沈至欢道:“她属实也是敢提,这院子说建就建。父亲一年正俸才二百二十两银子,她一要就要两百两。”

    候府除了沈长鹭在朝中的俸禄外,还在京城有十几家铺子和几百亩田地,足够养活这一大家子,沈家又是功勋世家,自然不会过于拮据。

    但李艳芬从上个月起就多了好几笔大额支出,沈至欢也能猜的出来,无非是李书锦要回来了,她得给李书锦排面。

    对此沈至欢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还要重新再建个院子就过于夸张了些。

    好在帐是沈至欢和李艳芬一起管的,过于大额的支出,如果沈至欢不应允,她就拿不到钱。

    刘管事道:“小姐放心,奴才昨日已经回绝夫人了。”

    刘管事是府里的老人,李艳芬虽独揽中馈那么多年,但他心里像是向着本家小姐的。

    沈至欢点点头,道:“倘若她今日再来,你就说是我不同意。”

    刘管事点了点头,道:“老奴明白了。”

    沈至欢合上账本,道:“府里这个月要缩减开支了,你看着控制一些。”

    “那夫人那边要是问起……”

    “你就说是我吩咐的。”

    “是。”

    又交代了些杂七杂八的别的事之后,沈至欢站起身来走出了账房。

    外面蝉声阵阵,灼热的日光透过树缝打下斑驳的阴影,账房离轩月阁不远,府里的帐大多都是刘管事在记,但沈至欢每隔十天都会查一查帐。

    主要还是防着李艳芬那个女人又拿着候府的钱挥霍无度,如今她的父兄皆不在京城,家里唯一能制住李艳芬也就剩她一个。

    李艳芬对李书锦就像对亲生女儿一样,供菩萨一样供着她,花在李书锦身上的银子比沈至欢这个嫡女都多。

    李书锦虽然说来是候府的表小姐,但是在外名声却一点不比沈至欢差到哪去。

    毕竟见过沈至欢的人还是少数,相比于沈至欢这种好像已经美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众人还是更喜欢安静贤惠,温柔小意的李书锦。

    背景不似沈至欢那般显赫,娶回家来也不必担心外家的压制,更不必捧着供着生怕惹她不高兴。

    同沈至欢这个空有绝世美貌却要被迫进宫伺候皇帝的人来说,不知幸运了多少。

    而可笑的是,她沈至欢是候府嫡女,而李书锦只是个连庶女都算不上的,来自小山村的农家女。

    走过垂花门,沈至欢便远远的看见一个穿鹅黄色衣裙的女子站在她的院门口。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沁兰提醒道:“小姐,是表小姐。”

    沈至欢嗯了一声,脚步没停,略微走近了些,李书锦便朝沈至欢扬起个温柔笑容,道:“表姐!”

    沈至欢的态度显得有些冷淡,她睨了她一眼,随口道:“有事说吧。”

    李书锦闻言忙将手里的食盒擡了上来,笑意盈盈道:“表姐,这个是我亲手做的板栗糕,姑姑说很好吃,我就想着拿来给表姐你尝尝。”

    沈至欢看了一眼李书锦手里的红木食盒,道:“一直在这等我?”

    李书锦低下头,默认了这点:“也没有等多久的。”

    沈至欢擡头看了看正盛的太阳,又注意到李书锦泛红的额头上细密的薄汗,唇角扬起了笑,她示意沁兰接过李书锦手里的食盒,道:

    “接了,可以回去了。”

    炎炎夏日,一个娇小姐在她门口等了那么久,她竟也不请人进入喝口凉茶,就让人灰头土脸的回去,好像只当李书锦是个来送东西的小丫鬟。

    前头说人家连狗都不如,后头又不给一点面子的拿人当丫鬟,妥妥的是欺负人了。

    李书锦亦有些难以置信,她微微睁大了眼睛,一双眸子像含了水一般,委屈的看着沈至欢。

    沈至欢丝毫不为所动

    沁兰拿了食盒,沈至欢同李书锦擦身走过,真的不打算管她。

    李书锦略有些僵硬的站在原地,这处的人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她在这站了有一会儿,丫鬟婆子们该看的都看到了,出去乱说是一定的,属实是有些狼狈。

    沈至欢不在乎那点欺负人的名声,但李书锦这般被传出去定然是要被取笑的。

    才走出去没几步,忽而听后面一声惊呼:“表小姐!”

    沈至欢回过头,看见身形瘦弱的李书锦正歪着身子被一名女使扶着,面色发红,额上泛着细汗。

    女使道:“小姐,表小姐好像中暑了!”

    李书锦半阖着眼神情虚弱,气若游丝道:“表姐……”

    沈至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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