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坐吧,云雾,给叔叔倒杯水来。”
“不用了,我不渴。”
虽然沈兆言说自己不渴,但好客的云雾仍旧去厨房为他倒水。
“你母亲,还好吗?”
“她已经过世了。”
屋子里又是一片沉默,
云雾端了茶水上来,沈兆言端起来抿了两口,嘴里和心里都是一种涩涩的苦味,而此时此刻的云秋,比他更要难受。她宁愿他忘了她,或是装作忘了她,不要来看见她的清苦窘迫,让她的落魄无处遁形。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沈兆言此刻突然明白过来自己的到来给她带来的刺|激,便站起身道:“我先回去了,有机会你去省城,可以来找我。”
他知道她肯定不会来,但是却诚心诚意地双手递过去一张名片。
离开青山村,沈兆言心里沉甸甸的盛满了唏嘘和感喟。十多年来,他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变得够冷够硬,但是回到这里的时候,他发现有些人轻而易举的就可以让他心软。比如蒋成达,比如她,比如那些一心求学要脱离贫困山村的学生。
坐上车之后,他让陈庆把车开回到了蒋成达家,告诉蒋成达,他还要设立一个奖学金,每个年级的前三名都有助学金。这个突如其来的好消息让蒋成达欢喜兴奋的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也许作为一个教师,最大的骄傲就是能有沈兆言这样的学生。
沈兆言把同来的财务经理和助手留下办理捐资的事情,自己先回了省城。
回到市区,已是日落黄昏,万家灯火,车水马龙。省城的一切都和青山村的差别如此之大。从青山村到省城,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和空间的变换,他仿佛跨度了四十年的光阴。
感喟之中,他走进了家门。满目的豪华富贵,瞬间又让他想起了云秋的家,心里又是一沉。
“你回来了。”林烟正靠着沙发看电视,见他进来便站起身走了过来。屋里温暖如春,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毛衣,胭脂红的裙子,长卷发披在肩上,如果不看她的容貌,会觉得她很年轻时尚。但是她颧骨上已经有了很明显的黄褐斑,便是擦了粉也遮不住一股人到中年的气息。她比沈兆言整整大了七岁。
沈兆言脱下大衣,随口问道:“沈烨呢?”
“楼上写作业呢。”林烟说着,对着楼梯上喊了一声:“沈烨,爸爸回来了。”
就听见楼上咕咚几声,片刻工夫,从楼梯上连蹦带跳的下来一个英俊少年。
沈兆言皱了皱眉,想说什么又忍住了,儿子长的很像他,性格却一点不随他,一点沉稳斯文的迹象也没有,滔天遁地的淘气。
林烟看着他脚下的篮子,问道:“这是什么?”
“荠菜。”
沈烨好奇地弯下腰看了看:“荠菜怎么看着像是草啊。爸你去农村,就带点这东西回来?”
沈兆言倦倦地在沙发上坐下,对林烟道:“拿到厨房去让华姐晚上包点饺子吧。”
林烟把篮子提到了厨房。华姐正在准备晚饭,一听晚上要吃饺子,便放下手里的活计来择荠菜。
林烟看着带着泥巴的荠菜,皱着眉道:“野菜都是没饭吃的时候才吃的玩意,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惦记着吃野菜,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她声音并不大,但客厅里的沈兆言还是听的一清二楚,瞬间脸色便冷了下来。
沈烨凑到他跟前问:“爸,农村有什么好玩的吗?”
“夏天可以下河捞鱼,冬天可以抓野兔野鸡。”
沈烨立刻兴奋起来:“那我下回跟你一块去。”
沈兆言随口答了声“好”,并不当真,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都不会再回去。
饺子端上来的时候,已是晚上八点。林烟饿得心里窝火,吃着饺子也没什么特别的滋味。沈兆言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仿佛在品尝着一种世间少有的美食,默然不语,认真沉迷。
林烟有种女人的直觉,觉得这一趟回乡,他应该是触动了一些她不知道的心事。
她和他做了十几年的夫妻,他心里的一些地方她一直走不进去,一开始她是不屑于,后来发现,就算他肯,她也无法理解,因为两个人的出身云泥之别。
这场回乡之程就像是一个小石子投在万顷碧波之中,倏忽便没了影踪。
沈兆言再次回到青山村,是第二年的暑假,新学校建成,乡里请沈兆言回去剪彩。
沈兆言本不想去,但县里的教育局局长带着乡长和蒋成达等浩浩荡荡的七八个人盛情邀请,沈兆言无奈,决定带着沈烨一起回去。
即将年满十三岁的沈烨,正式步入了青春叛逆期,让沈兆言头疼不已。
沈兆言常常回忆自己的这个年纪,每天想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好好学习,能离开青山村。穷困让他连叛逆的时间都没有。而沈烨,正是因为太过优越的生活条件,让他衣食无忧,不知道何为珍惜和感恩,也不能理解沈兆言的期望,父子俩的关系史无前例的僵。而林烟在其中更是起着消极作用,只知道一味的纵容娇惯。
沈烨身为独子,身上寄托了沈兆言极大的希望,他希望君安集团可以在沈烨手中如日中天,发展扩大,但眼下的沈烨让沈兆言十分失望,也很无奈。
沈兆言在商场翻云覆雨,对儿子却有些束手无策,苦口婆心和忆苦思甜对沈烨无效。那些苦难没亲身经历过,无法深刻体会其中的艰辛,也无从找寻奋斗的动力。
一筹莫展中,沈兆言无意间看到了一个“交换人生”的电视节目,触动很大。
电视里,一个十七岁的城市孩子和一个十六岁的农村孩子在暑假互相交换身份,去彼此的家庭生活了一个月,回来之后,那个城市的孩子变化特别大,知道体谅父母的艰辛,也懂得珍惜当下的生活。
沈兆言看完这个节目,心里就开始思忖着,有机会也把沈烨送到农村去感受一下,如今刚好有这个机会回青山村,沈兆言便决定带着沈烨同去,自然,他没说出自己的目的。
林烟对这个决定很不高兴,若是数年前,她必定发起大小姐脾气,阻止沈兆言带儿子回乡。但随着自己年岁见长和沈兆言名位的提升,她的脾气在悄无声息地收敛。沈兆言事业有成,风华正茂,举手投足气度非凡,而她离过婚,大他七岁,目前已经没有任何优势和自信可言。
有时候她偶尔控制不住发火,沈兆言一如当年不置一词,但却会一夜不归。翌日再见,她便会觉得自己的气势无形中又弱了几分,沈兆言从不和她争吵,只是沉默,但就是这种沉默让她一天一天的收敛了自己的骄纵。
沈烨从未去过乡下,一听沈兆言要带他回老家,兴奋不已。但他的新鲜好奇只维持了半个小时,当汽车在山路上颠簸,慢腾腾挪移的时候,他开始不耐烦,有种上了贼船没有退路的感觉,苦熬了几个小时车子终于到了青山村,乡长等人一早知道沈兆言要来的消息,都等在旧学校的大门口。
沈烨跳下车的那一刹那,眼前的场景让他大吃了一惊。这就是学校?一圈低矮的破围墙圈起来的几座破房子而已,没有任何的体育设施,更别提篮球场游泳池,主席台竟然就是石头堆起来的一个台子。
他第一次见到这种学校,就在他惊诧错愕的时候,一群人围了上来,用一种他听不懂的方言围着父亲开始热情洋溢的说话,其中谢谢两个字倒是接近普通话的发音,他勉强听得懂。
很快,附近的一些小孩子听见动静来看热闹,他们拘谨的站在不远处,用一种探究羡慕拘谨的目光看着沈兆言和沈烨等人。沈烨看了那些孩子一眼便不想再看,都脏的不像样子,衣衫破烂,头发凌乱,居然有几个孩子还光着脚,脚趾头黑的瞧不出本色。
沈兆言敷衍着众人的恭维,目光越过人群,看见了站在后头的云秋。
她穿着一件碎花的长袖衬衣,因为天气热,把袖子挽到了肘部,露出一截纤细的小臂,头发比去冬长了些,扎在脑后,越发显得瘦弱。
沈兆言拉着沈烨走过去,对云秋道:“这是我儿子沈烨。”
云秋笑着看了看他,然后对沈兆言:“长的真像你。”
沈兆言拍了拍儿子的肩膀,指着云雾道:“这是云阿姨的女儿云雾。”
云雾和善腼腆的对沈烨笑了笑。
初见少年的那一刻,真的有惊艳之感。
沈烨的出众不在于他的长相,而是那种挺拔向上,略带清傲的气质。这和她们的同学决然不同,就像是修竹之于蒲草。她的同学大多小心翼翼拘谨刻板,而沈烨身上仿佛散发着张扬明朗的光芒。
沈烨低头扫了一眼,根本不屑于和她打招呼,乡下丫头,土气、拘谨、小家子气、穷酸,一刹间他在脑子里蹦出了许多在书本上学过的词语,只觉得用在这个女孩儿身上,真是无比的贴切。
他那时候只是想,她真是白瞎了这么一个好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