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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代人的十二月 正文 NBA与我的长篇同行

所属书籍: 两代人的十二月

    不知为什么,从酝酿到动笔,七凑八赶,阴差阳错,我长篇小说的写作,总是要和美国职业篮球赛的运程相一致。他们开赛了,我也动笔了。他们在漫长的常规比赛中,我就写着我长篇小说的开始和发展,到了激烈的季后赛,那我的长篇小说就该进入后半部分的高潮或者结尾了。从《受活》到《坚硬如水》,再从《风雅颂》《四书》到《炸裂志》,大体就是这个节奏、节拍和进行曲。

    不是有意的安排,而是莫名的吻合。

    月月年年都写作,NBA又年年季季都有开始或结束。一次总冠军的孕育和诞生,总是在上一年的年底吹响开赛哨,到下一年的六月把赛哨收起来,让总冠军举起那尊奥布莱恩杯,历时八个月,一届又一届。而我的长篇小说,除了《日光流年》因腰病、颈椎病,是爬在床上或仰躺在由北京一家残联工厂为我做的特制仰躺写作椅和写作架,共在那椅架上用四年时间完成的,之后病一轻,就再也没有一部长篇用过满年的时间写作了,多是半年八个月,也就从前言写到了后记里。人家说我是为了外国翻译才有意把长篇写得短一些,其实是我没有写长的身体和力气了。

    总是早上六点半起床,七点来钟吃早饭,八点钟前准时坐下写,写到十点或者十点半,完成了四页稿子两千字(有时多出一点点,但决然不会少),然后筋疲力尽了,也不愿说什么,就离开书桌和那特制的半竖半斜在桌上的写字板,到客厅去看赛程内几乎每天都有的那场NBA球赛的下半场或者尾声再或加时赛。下午就出门见人说话去,晚上九点半左右也就又躺到床铺上,为第二天的写作积蓄力气了。

    长篇写作是个没完没了的力气活,体力上不去,情感也就上不去。没有足够的情感和力气,也甭想写出好的长篇来。这有点相似一对年轻的情人做爱样,体力、情力都够时,那场做爱才会忘我、才会让作家和读者都进入仙境、梦境那怕是一场苦痛难忘的魔境游。

    我知道,我的小说没有让读者走进这步境界和境地。为了这境界和境地,我就想方设法分配好我每日的体力和精力,就在写完两千字,累了疲惫了,出来坐在电视机前看半场NBA,缓解了体力和疲劳,也为明天恢复、积聚了一些情感和技艺。这天如果遇上了一场好球赛,或者我喜欢的好球队和球星赢了球,那体力、情力恢复就快些,如果是我不喜欢的球队跑在球场上,看还必然看,但体力、情力、技力的恢复必然慢下来。

    比如迈阿密的热火队,这支盛队我从来没有喜欢过,因为詹姆斯太无所不能了,你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没有短板,就缺少可爱之处了。世界上从来都是人敬神,从来都没有神敬人,所以我不太喜欢那些无所不能的神。

    我喜欢那些在球场上时有神性的人(如乔丹),不喜欢几乎就是神的人。早已退役的奥尼尔,我喜欢他是因为他不仅能统治篮下,而罚球时又多会罚失球,这罚球把他从神又变回到了人。

    喜欢奥尼尔退役后的科比和湖人队,是因为这时的科比天贼还在,但那股年轻气盛的张扬气息没有了,身上有了一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挣扎心和奋斗心。

    喜欢雷霆队的杜兰特,是因为这支球队从无到有,默默无闻,而当杜兰特和他的球队名扬天下时,杜兰特还那样质朴和原初,不给人一夜暴红、暴富的豪绅感。

    还喜欢今年终又夺冠的圣安东尼奥队。在这支队伍里,没有特别喜欢上邓肯和当年的双塔之一罗宾逊,也没有喜欢上法国的托尼帕克和阿根廷的刀人吉诺比利,更没有喜欢那老谋深算的教练波波维奇,是他让这支球队有了一种阴谋感,总让人觉得他们赢球不是赢在技术、对抗、透明和队员们的不败心,太依赖于教练的设计、预谋和对预谋算计的执行力。但是今年他们再次拿了总冠军,让我无比的欣慰和崇敬,因为在这支最年迈、精诚的球队里,自上赛季输掉总决赛,似乎队里弥漫着老骥伏枥的等待和耐心、忍受和一博。

    也许我也到了这年龄。三十几年的写作,到了老骥伏枥的等待和一博,到了为某一部长篇倾其所有的时候了,精力、体力、情力和技力,都已经和人不能并论并说了,剩下的只还有那颗热爱心。

    从上世纪的1996年,儿子带着我看了那场公牛第六冠的最后一场赛,体味到长篇小说对我来说,它既不能像拳击样把生理和生命全都捏在拳头上,在那几分钟内对抗和击打,也不能像足球那样为最后的临门一脚而长时间的奔跑和奔袭,而恰恰这样一个每节只有二十分钟、四节中有两个短简息和一个长简息,且每节赛内还有基本够用的短暂停的NBA的赛制与规制,是多么吻合我写长篇的节奏和天命,于是我也就把NBA的篮球赛,当做一部长篇小说的写作了;把我的长篇创作视为NBA年年度度的赛程了。

    七因八果,巧巧合合,就总是把长篇的写作始末,挪挪移移安置到NBA的赛程时间里,每二年写一部新长篇,多都在常规赛间动笔开始写,季后赛间写完尾声或后记,即便赶不上这节奏,也一定要把长篇的重要章节写在NBA的球赛间。

    所以说,我的长篇小说就是被人长时间拍来打去的一个球,可你要去踢它和踹它,那就犯了艺术之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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