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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守候一个奇迹的时间

    塔斯马尼亚是座奇迹之岛,它躺在南极身边,却长着远古时期赤道附近的植物。

    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它曾属于赤道版图。

    我认同这个理论,并毫无理智地认为自己和它很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我更理智气壮地生活在大洋彼岸——逃避并非懦弱,有时只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

    我们都知道生活中有一种东西叫做时间,它的威力无比巨大,即便面对逃避,也能产生惊人的效果。而我一直飘洋渡海昂首期待着的,就是这样的作用。

    ——by郝仁日记

    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很纯海也很蓝,是那种很浅很清的颜色,浪花和云朵都白得毫无瑕疵,可看上去却比我画得还假,就好像凸起贴纸,无法与那清澈相融合。

    我拖着行李箱步出机场,一眼就望见了那天,和记忆中的分毫不差,包括不远处那位宛如一粒圆土豆的男人——我的导游Wang。

    我上前用力地拥抱了一下试图摆酷的他,然后在Wang热情洋溢的问候声中,湿了眼眶。

    我听见自己清脆的声音落在耳边,带着些笑意,又有点儿怀念。

    我听见我说:“我回来了。”

    那一瞬间,我才知道自己竟是如此怀念。

    这些年,我几乎走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我到过浪漫的巴黎,走过美丽的爱情海,穿过拥挤的东京都,在伦敦教堂边看雾又看雨,还在慕尼黑喝了各种各样的啤酒,甚至千里迢迢跑到加拿大滑雪。

    我笑过,摔过,恣意的,纵情的,做了很多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亲眼见证了那些美得近乎神话的地方。沉淀了千年的文化,抖散着醉人的诱惑。

    可是,我却还是如此地想念这个南极边上的小岛——塔斯马尼亚。

    我想念它的天空它的海,它的宁静它的人,但我想自己最想念的,还是和那个人一起留下的足迹。

    我最终没能骗过自己,时间也没能战胜记忆。

    我的逃避彻底失败了,然而我似乎不那么沮丧。

    我看到Wang的眼睛里倒映着我的脸,正载着淡淡的笑。

    我自恋的觉得,那笑容很美。

    因为,它很纯粹。

    我好像回到了三年前。

    我坐着Wang的旅行巴士,重复着当年的线路:酒杯湾,亚瑟港、皇家植物园、里奇蒙德、啤酒厂、葡萄酒庄、生蚝养殖厂、以及可以远眺南极大陆的威灵顿山。

    我还是住在那栋雪白的小洋楼里,每晚都会故作姿态地举着杯红酒,看着被夜色覆盖的浓郁色泽,顺着摇动的手腕,慢慢漾出圈圈涟漪。

    我总是屈膝卧在躺椅上,凝望着漫天的星辰,听海浪混着夜风,低沉地吟唱远古的诗歌,一曲又一曲。

    在无需奔波于景点的日子里,Wang常常来看我,陪我钓鱼,陪我看海,陪我幼稚地在沙滩上踩一个又一个脚印,画很多很丑很傻得图,甚至陪我无聊地欣赏无数黑天鹅振翅却不飞的慵懒。每日,每日。

    我笑着问他:“Wang,你是不是爱上我了?”

    他捧着胸,从一粒圆土豆躬成一粒滚圆的土豆,百般感慨:“郝郝啊,你终于发现了我的心!我还以为终其一生,你都要把我当成默默无闻的小土豆~”

    闻言,我差点儿跌倒在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他面前居然如此透明,连背后偷取的绰号都被他知道了……

    Wang却丝毫不以为意地继续耍宝:“我和真主发誓,只要郝郝你不嫌我年老色衰,一礼拜上不了两回床,我定和你一生一世,做对连柏拉图他老人家都嫉恨的地下情人……”

    他赢了!我喷血倒地,闭着眼睛努力装死,不想妄自揣测他那身被我那口红酒喷得尽毁的行头价值几何。为表真实,我还有模有样地抽搐几下,才摊平了四肢,一动不动。

    不管Wang如何咒骂喷笑,我都坚定地躺着不起。

    倘若斯皮尔伯葛此时路过,相信也会为我的演技惊艳一把!

    我无限骄傲。

    那天傍晚,雪白的沙滩刻下了我的四肢大张的伟岸身形,任凭汹涌的海浪连续冲了好几回,都没能彻底填平我的躺痕。

    我恋恋不舍地一再回头,双目含泪,内心悲愤:这浪头软的!爷爷的,果然还是……该减肥了TOT!

    晚上,Wang陪我喝了整整两瓶当地产的上好红酒,用他钓的那条比人还重的吞拿鱼,亲自做了一桌烧煎炖煮的吞拿全席。

    夜景无限美,Wang就在这样的良辰美景下,问出了那句他憋了好些时日的话:“郝郝,我家易笙兄弟呢?”

    我一怔,待反应过来时,已流了一脸的泪。

    Wang惊慌失措地又是道歉又递纸巾,模样很是有趣。

    可是,我却笑不出来。

    他那声似近又远的叹息,久得就像那绵长起伏的二十五年。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我认识了又脏又土,眼睛很亮的易笙。那时候,我们都还很小,幼稚可笑,又天真可爱。

    我遥望着海的那一边,恍恍惚惚中,仿佛听见了自己的声音,正反反复复地说着:“Wang,知道么?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离开,已有999天,两年又269日。

    如此漫长的时间里,他一次都没有找过我。

    我用类似永恒的美丽数字苦苦守候着的奇迹,在青春的末梢化为了泡影。

    999日,我终究没有等到他。

    两天后,我登上飞机,返回中国。

    我霸占了经济舱一向紧张的盥洗室足有二十分钟之久,这才满意地在镜中看到了精神抖擞的自己,虽然距离精明干练尚有差距,但要说秀气可爱,勉强还能够得上边。

    最重要的是我的脸上没有一点儿憔悴的痕迹。那双标准得很有熊猫形象的眼袋,被手中的名牌遮瑕膏盖得严严实实。

    面对镜中的自己,我笑得很是得意。

    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我想,一切都会好的。

    然而我却不小心忘了,老天是个恶劣的虐待狂。天降大任于斯人之前,总是喜欢磨折再磨折。

    我刚回到久别的小窝,就在自家门口遇到了易笙。这本无可非议,我们是在楼梯两边的友好邻居。可低头看了看表,现在已是凌晨三点。

    我挑眉看着对门的他,西装笔挺,一贯的斯文形象,右手还挽着位美丽的女士。那美女有着我所没有的精明干练,还有让我羡慕不已的D罩杯。当然,她还纤腰长腿,皮肤白皙,眼睛圆又大,显然是极品中的极品。

    看来我在外奔波的日子,易笙也没有自我放松,不断提升女伴水准,致力于创造新高永不懈怠。

    对此,我很是佩服,佩服得无言以对,便只能这样无声地看着他们。

    他们也看着我,不知道是因为我的模样分外狼狈,还是因为我本身就长得颇很有参观价值。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我正腰酸背痛,全身上下都因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而颇感不顺,却还是本着不服输的可贵精神回看他们,直看得两眼发酸。

    那美女示威般地搂上了易笙的手臂,身体柔软,分外妖娆。她的眼神很特别,说不出是什么味道,看得我有些害怕。我虽然有了很多看似可贵的才能,但好像还是缺了点儿看人的眼力。我连自己的青梅竹马应该知己知彼的家伙都搞不懂,对完全不了解的陌生人自然只能投降。

    不过,美女很挺厚道,主动打破了这份压力沉重的气氛:“阿笙?”

    我看着易笙猛然一抽的嘴角,差点儿喷笑出声,好容易才压下满腹笑意,挑衅地看着他,好似在问:为毛?为毛你带回家的美眉,居然连你最大的忌讳都不知道?

    易笙没有搭理我,许是美女总有很多特权,他竟完全没有发作,很是淡定地为我们介绍:“郝郝,这位就是滕老的孙女儿。滕小姐,这是我的邻居,郝仁。”

    远近亲疏,倒是清明得很。

    那位“疼”小姐眼神一黯,出口的话也多了几分尖锐:“郝仁?郝小姐的名字颇有趣味,倒是好记的很。”

    我点点头,憨笑:“滕小姐说得是。毕竟人如其名,我确实占了许多便宜。”

    滕美人脸色一僵,我却不再理会她,径自打开行李,挖出一大包花花绿绿诸多品牌并具备各种功效的情趣安全套,万分热情地塞到易笙手里:“春宵苦短,多有不便,我就不叨扰了。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两位好生享用。”

    复又像想起什么一般,我仰起脸灿然一笑,对他们做了个握拳努力的姿势,鬼哭狼嚎颇具中气地喊道:“易笙哥,Fighting!Fighting!Fighting!”

    语罢,我逃命似的钻进了自己屋。

    屋外一片寂静,许久,才听到“砰”得一声巨响。

    我贴着门背,想象着易笙发青的脸,恣意地大笑起来。笑着、笑着,竟笑出了一腔热泪,很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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