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六节湖怪与羊耳朵
“这儿就是你们在天池丢下的那个探测器出现的地方?”楚风站在喀纳斯湖边望着脸色不太好的大齐问道。
由于古遗迹所在之处位于边境上,上级要求大齐带队考察。此行会顺路经过喀纳斯湖,他便被要求顺便也考察一下探测器莫名其妙跑到喀纳斯湖中的事。
大齐一看到那照片就觉得,这样的考察没有专业人士参与是不行的,于是向上级请求楚风几人协助。
“小风,这回是哥哥我拖累你了,没办法,一看到那照片我直觉这个地方不简单。对于这种事,我是外行。我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大齐有些歉意地说。
“说什么呢!”楚风摆手道,“还当不当我是你兄弟,来都来了,还说这些!不过——”
“不过什么?”大齐着急地追问。
“对于照片那事,或许我能给你点儿帮助,对那个探测器莫名其妙出现在这湖边的事,我可是爱莫能助了。即便我们的猜测是真的,这些高山湖泊在地底有相通的通道,那也得有相应的仪器设备探查才行,就这么在湖边看看,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个我知道。关于喀纳斯湖怪的传说也不是一两天了,科考行动也不知组织了多少次,到现在不还是没查出个所以然来?有些专家说这湖怪是巨大的大红鱼,据说能有100多米长。可目前最长的鲸鱼才不过30米。说他们扯吧,人家还有照片为证!据说有一次还出动了潜水设备,准备探个究竟,却只下潜了30米就下不去了!”大齐对这个著名的有着湖怪传说的湖,曾做过一番详细了解。
“还有这事?为什么呢?”楚风诧异。
“因为水温太低!下潜30米就相当于深海数千米的水温。水温太低,潜水员和设备都受不了!”
楚风听了,若有所思!
话说当日会议一结束,大家就乘汽车来到喀纳斯村安顿下来。
此时已近黄昏,他们明天将从这儿出发,乘船穿过喀纳斯湖,从对面的原始森林一路横穿,一直到边境,也就是那位摄影家发现古遗迹的地方。此前把给那位摄影家带路的向导也找了来,一并安排在村子里休息。
从村子到湖边还有几公里,楚风和大齐的离开并没有告诉任何人。凌宁刚把自己满脸的尘土洗净,从自己住的小木屋走出来,来到隔壁一看,已经不见楚风的身影了。
“跑得倒挺快!”凌宁小声嘀咕着,抬眼四望,却怎么也生不起气来。因为这里太美了。
在他们抵达之前,这里刚下过小雨。空气中散发着细雨混合泥土的清新和鲜花的芳香。远处,白雪皑皑的奎屯山与其主峰友谊峰相得益彰。近处葱翠的松林连绵起伏,触目可及的野花灿烂又极具芳华。
村子里的房子全部是由原木建成的一栋栋独立的小木屋。正是准备晚餐的时候,袅袅升起的炊烟丝丝上升到一碧如洗的天空,向着四周散落,不一会儿便使这个古朴的小村笼罩在一片薄雾当中,透出一种神秘。
凌宁漫步在村中,她刚到的时候便听说,这里是为了旅游需要而修建的新村。这个新村离著名的喀纳斯湖不算远,想着吃饭还早,她有意顺着村外的喀纳斯河而上,沿着河边小道去看那神往已久的喀纳斯湖。
“去哪儿呢?”威廉一出门,便看见凌宁正往村外走去。
“没什么!我想沿着河边走走!”凌宁随口一答。
“正好!我也想去看看那著名的喀纳斯湖怪是不是真有其事,我们一起吧!”威廉一听,正中下怀!
“那好吧!”凌宁虽然第一反应是不愿,但也没有拒绝。两人便一同出了村子。
“呃,你说,湖怪的事是不是真的?”看着碧绿的河水汹涌澎湃,两岸不时地出现一棵棵倒下的合抱粗的枯木,林威廉想起了自己在美国便一直牵挂的问题。
呼吸着清新甜美的空气,凌宁的心情也开朗了许多:“不知道,不是说科学家考证了,喀纳斯湖怪其实是大红鱼吗?”
“嗯,我在美国时,看到一本杂志上说,有人亲眼看到过喀纳斯湖怪,据说有100多米长!历史上最大的恐龙也才42米长,什么样的鱼能够长到100多米长?如果真有这么长的鱼,这也不正常啊!”威廉平时对这些神秘事情最关注了,此时身临其境,还真是兴奋。
“嗯嗯。”凌宁平时不喜欢关注这些,只好哼哼两声带过。她的眼睛不自觉地四下张望,一下子发现了一个好东西,喜笑颜开:“小松鼠!”边喊边用手指着离身边不远的一棵松树。
威廉抬头一看,很快就发现了那个林间的小精灵。称它为小精灵一点儿不为过,它竟是非常罕见的红松鼠,身上披着一件红褐色的外衣不说,那条尾巴也是艳丽的大红色。凌宁威廉两人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松鼠,一时看呆了。
那松鼠似乎也发现了两人,眼珠滴溜溜直转,只不过它并不怎么怕人,还往两人方向走近了几步。它仿佛一位骄傲的公主,高贵地踱着舞步,很快,它决定表演一些更惊险的动作。它深深地看了两人一眼,头微微一抬,似乎在说:“认真看着点,我要表演绝活了。”而后纵身一跳!
“啊!”一下轻呼被凌宁自己迅速地用手挡了一半,她的惊在下一秒就变成了喜。
只见那蓬松漂亮的尾巴在小松鼠腾空的瞬间“嗖”地打开,就好像一件艳红的斗篷,护着它安全地落在了另一棵树的树枝上。
这棵树离凌宁二人更近。两人看得也更清楚,小松鼠的一双黑眼珠好像一对黑色宝石,明亮且狡黠。许是它表演累了,许是觉得没意思,片刻之后,这只原本似乎很亲善的松鼠突然改变了态度,背过身去,再也不看两人一眼,蹦蹦跳跳,三两下便消失在两人的视线之中。
直到它完全消失,凌宁也没回过神来。
“怎么了?看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她下意识地往嘴边一抹,没有啊?一回头,对上了大齐那戏谑的眼神。她不予计较地眼神一瞥,看到了他身边毫无表情的楚风。
“啊!楚大哥!你到哪里去了?刚才我们看见了一只红色的松鼠!它好漂亮!可惜你没早点来,要不你也能看见了!”凌宁说着,遗憾地嘟了嘟小嘴。
“是啊,楚大哥,它太美了,简直就是这林中精灵,哦不,是精灵公主!用任何华丽的词语都形容不了它真正的美!”威廉回过神来,兴奋不已、语无伦次地给楚风等人介绍刚才的小松鼠是多么的美丽与不凡。
看着两人孩子一样为一只小松鼠欢呼雀跃的样子,大齐和楚风的脸上也柔软了下来。
“好了,赶紧回去吃饭吧,吃完饭早点休息,明天咱们还要赶路呢!”等了一阵,楚风不得不出言打断这两人叽叽喳喳的描述。
“对啊,明天可是要步行爬山走60公里呢,你们还不赶快回去吃饭休息!”大齐也插话道。
“可、可是我们还没有见到传说中的喀纳斯湖呢!”凌宁不想就这么回去!
“那有什么,明天早上我们要坐船横穿整个喀纳斯湖,到时候你想怎么看就怎么看,任你看个够!”大齐满不在乎地说。
“这样啊!”凌宁两人原本的满心不愿,听了这话之后有些意动,看看天色,确实不早,两人便点头同意,随着楚风二人回去。
即将走到村口的时候,他们遇见一位前来河边取水的图瓦少女,刚开始大家没在意,直到擦身而过之时,就听那位少女“呀!”的一声,竟扔下了水桶,差点扑到凌宁的身上:“凌宁姐姐、楚大叔!是你们,你们怎么来啦?”
楚风定睛一看,咦,这小姑娘是谁啊?天真无邪的一张小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你是尼莎?”凌宁记起来了,前些天楚风他们不是在街头救下了一些人嘛,其中有一对图瓦人姐妹,这个好像是姐姐尼莎。
“不是啦,我是妹妹巴丽塔,尼莎是我姐姐!”少女娇笑着回答,她当日满脸血污,而今换上这身民族服饰,成熟漂亮了许多,难怪分手没多久,凌宁也会认错。
“啊,你是巴丽塔,那你姐姐尼莎呢?”凌宁作为考察队里唯一的女性早就寂寞了,如今遇见这个小姑娘真是兴奋不已。
“我姐姐在家呢!”说着,小姑娘马上扯着嗓子开始喊,“姐、姐——你快出来看啊!看谁来了!”
听见喊声,一个穿着图瓦民族服装,扎满了小辫戴着头饰的少女急急地从十几米外的一扇房门里奔出:“巴丽塔,你就会咋呼!到底有没有个姑娘家的样子?”
“姐!你看这是谁?”巴丽塔看来是被她唠叨惯了,也不答话,直把凌宁往她跟前带。
“凌姐姐!是你,你怎么来了!楚大叔呢?他们也来了吗?”尼莎见了凌宁也是惊喜交集。
“咚咚咚咚——咚!姐,你再看这边!”巴丽塔偏会搞怪,这时候才隆重地把楚风等人露出来。
“楚大叔也来了!快!快请进!巴丽塔,你快去告诉阿爸阿妈,咱们的大恩人来了,今儿晚上可得好好招待!”
“是!”巴丽塔调皮地敬了一个礼,转身钻进屋里:“阿爸——阿妈——”
“楚大叔、凌宁姐,你们怎么不进来啊,怎么,嫌弃我们图瓦人的屋子不干净?”尼莎让了几遍请楚风等人进屋,楚风都以有要事婉拒,到最后,小姑娘急了,不仅说话呛人,眼泪也在眼框里打转转!
楚风见他这样,无奈地向大齐使了个眼色,“好吧,尼莎,我们就在你家喝杯奶茶,可别搞杀鸡宰羊的啊,我们的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不回去吃也浪费!”
“好嘞——”尼莎嘴上脆生生地应了,心里却想,只要你们进来,就说什么也不会让你们不吃饭就出了这个屋子的!
图瓦人有说是成吉思汗当年征西时留在阿尔泰山区的一支后裔,这些年来他们一直和哈萨克人混居在一起,渐渐地,很多习俗都跟哈萨克人相通了,不过,与哈萨克人喜欢住毡房不同,图瓦人喜欢住木头房子。
进了家门,这里头的摆设却与哈萨克毡房里差不多,一样的大炕,一样的毡毯。大家都脱了鞋子,盘腿坐在炕上。
尼莎和巴丽塔二人的父母一看就是老实巴交的牧民,他们都不善言辞,一听说是当日救下两个女儿性命的大恩人,均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她们的阿妈,只露了一面就出去了,姐妹俩的阿爸倒是多说了几句,无非就是“感谢啊”、“一定要留下来吃饭”、“不吃就是看不起我们图瓦人”之类的话,说完,抽出一把锋利的宰羊刀就去宰羊,楚风和大齐拦都拦不住。
“唉!怎么样?就在这吃吧?”这一会的工夫,大齐已经从威廉的嘴里知道了当日的事情。他知道,这样的情况要是自己等人不吃饭就走,那就等于是硬生生地打这家男主人的脸,这对图瓦人来说是一种很大的侮辱。
“嗯,只有这样了!不过,我说,巴丽塔,你们家有几只羊啊?”楚风也知道这些,但他担心给巴丽塔家里造成负担。
“放心吧,楚叔叔。我们家有二百多只羊呢!你们吃不垮我们家的!”巴丽塔边说,边得意地仰着小脸摇了摇。
“嗯,你们这是放暑假了吗?”
“是啊!一放了暑假,我和姐姐就赶紧回了家!”尼莎早就去给妈妈打下手去了,只留下巴丽塔一个陪客人闲聊。
很快,尼莎双手端着奶酪、馕等食物进来,因为东西太多,胳臂上还挂着一把奶茶壶,巴丽塔一看:“哎呀!姐姐,这么多东西,你拿不了,叫我帮忙嘛!”说着就从炕上跳了下来。
“行了!你去阿妈那儿把奶茶碗拿来吧!”尼莎很能干,她一会儿就把东西布置好了。她转头吩咐巴丽塔,巴丽塔像只百灵鸟儿,答应着去了。
“尼莎,这喀纳斯湖里真有湖怪吗?”威廉对这湖怪很好奇。
“真有!我阿爸亲眼看见过呢!头有那么大,能把这房子盛下呢!”尼莎给大家倒着奶茶,头也不抬地答道。
“真的?”
“咦——那还有假?你是说我尼莎会说谎还是我阿爸会说谎?”
尼莎眼一瞪,威廉就投降:“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
就这么会儿的工夫,尼莎的父亲阔孜别克就宰好了羊,交给老婆,自己进来陪客人。楚风觉得大齐想调查的那个问题正好可以问问这位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老哥,向你打听个事成吗?”楚风说话时,看了一眼大齐,大齐知道他的意思,可这事他已经跟好多当地人打听过了,见楚风看他,轻轻地摇了摇头。
“成啊,你是我两个闺女的救命恩人,别说打听个事,就是要我的命也成啊!”阔孜别克豪爽地说。
“呵呵,老哥说笑了!是这样,我们这次来想搞明白一件事,那就是这湖——”楚风话刚说到一半,就被阔孜别克打断:“呵呵!老弟,你也是想知道这湖里有没有湖怪的吧?要是别人我都懒得说了,看在你老弟是我两个闺女的救命恩人的分上,我再说一遍:这湖里啊,真有湖怪,还能上岸呢!”阔孜别克斩钉截铁地说。
“呃!”楚风本来不是冲着湖怪的问题来的,他压根就不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不过,见眼前这位淳朴的牧人说得这么肯定,也起了一丝好奇:“老哥,你怎么这么肯定就一定有湖怪?不是连着几次科学考察都没考察到吗?”
“我知道,那几次科学考察队,在这儿考察了几次都没见着湖怪,很多人就猜测说咱们这儿的湖怪就是大红鱼,其实啊!哼!我也知道你们不信,很多人还说是我们图瓦人瞎编的湖怪传说,目的就是吸引游客。这把我们图瓦人看成什么了?湖怪的传说这几百年咱们这儿不管是图瓦人还是哈萨克人都代代相传,那个时候就有人旅游了?”这位40多岁的中年汉子,提起这茬来脸红脖子粗的。
“这么说,大叔您真的见过湖怪?”威廉听得两眼直放光。
“唉,见过,要不是见过,我也不会窝到这儿搞什么农家乐旅游接待了。天天在湖边放羊,不知道多舒服,哪像现在这么累!”
这阔孜别克还真是在12年前看见过湖怪,“那一年,时节比现在早多了,大概6月初的时候,有一天,我骑着马在湖边放羊,忽然——”这汉子一说到这儿,脸色都变了,目光中透着恐惧,“我得赶紧跑啊!可我的马儿吓呆了,催了两次催不动,我只好跳下马儿逃命。那家伙,追上来一口就把那马儿给吞了!”
阔孜别克想到当初那一幕至今还心有余悸,那怪兽只是露出个头,就足足有整栋屋子那么大,一口就吞下了那匹健壮的马!
“那您快说说,那湖怪到底长得什么样?”威廉越听越兴奋。
“我只看到它的一个头,那家伙,可大了,比我这屋子还大,方方正正的,眼睛,那叫一个大!总之,样子很可怕!”正说着,阔孜别克看见自己的两个女儿不知什么时候挤在了凌宁身边,三个女孩子抱做一团,脸上露出又害怕又想听的神情。“其实当时我也没敢仔细看,就知道它的嘴很大,一张嘴一股大风,身子就动不了了,好像有人在把我往后扯!要不是我那马儿在我身后,我就掉到它嘴里去了!”
好在阔孜别克脸上的恐惧很快就消失了:“当时我都吓蒙了,一直拼命往前跑,很快那扯我的劲儿就没了。我跑啊跑啊,自己也不知道跑到哪儿,一回头,就见到了我的小尼莎!”
“啊!尼莎跑那么远做什么?”凌宁不禁讶然问出声来。
显然,在场的众人都是第一次听说。此前有关喀纳斯湖怪的消息虽然传得沸沸扬扬,可眼前这位是真正的目击者啊。
“嗯,嗯,尼莎懂事咧!来寻我!”阔孜别克脸上有一丝慌张,支支吾吾的。
“大叔,你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威廉掏出一个本子,想把这位说的记下来。
“你这孩子!怎么不是真的呢?我要不是被这湖怪吓住了,我能不敢再去湖边放羊吗?12年了,整整12年,我都不敢再去湖边!因此人家都笑话我叫阔孜别克这个名字,胆子也跟绵羊一样小了!(‘阔孜别克’即‘绵羊别克’的意思。)”阔孜别克忽然伤心了,伸手在自己眼角抹了一下,“嘿嘿!你们可别笑话我胆小!”
“不是,阿爸你才不是胆小呢!你是心疼那匹黑娃,舍不得咱家的羊再被湖怪吃!”巴丽塔生怕众人真的误会自己阿爸是个胆小鬼,赶紧出言解释。
原来,被湖怪吞掉的那匹马还是匹赛马,阔孜别克花大价钱买了来,是准备在赛马会上一举夺魁的。草原风俗,每年都会举行盛大的赛马大会,在大会上获胜的牧民,不仅能得到草原汉子最为重视的荣誉,还能得到一大笔奖金。这使得草原上的牧人只要家里有几个钱的都会想方设法买好马,去参加赛马大会。没想到这匹重金买来的赛马还没来得及帮阔孜别克赢钱就被湖怪一口吞了,导致这个家的经济状况也大受打击。阔孜别克不得不放弃了原来的放牧生活,改在村子里搞农家乐接待游客挣点钱补贴家用。好在两个女儿都争气,考上了疆内初中班,不用家里负担。
“说也奇怪,这湖怪的传说有年头咧!可以前从没听说它能上岸啊!自从我那次在岸上遇着湖怪之后啊,这些年好多村民都在岸上遇见了。好在它不伤人,顶多吃几只羊便会走掉!要不我们这一村子的人都没法活了!最近几年倒好,很多内地人就冲着这湖怪来,在家里一吃一住好多天,这个倒是让村里人赚了不少钱!”阔孜别克提起那湖怪一阵咬牙切齿,一阵眉开眼笑。
楚风和大齐对视一眼,马上明白对方心中所想。“老哥,不是说这湖是堰塞湖吗?你说说看,这湖水有多深?它怎么可能会出现这么大的湖怪呢?”
“我不懂你们说的那些个,我只知道,我阿爸说,这湖深得很,跟海眼相通!”阔孜别克说完,出门去看那手抓肉好了没有。
“大齐,你听说过没有?天池也有传说与海眼相通!”楚风一见他出门,马上问大齐。
“我听说过这个说法,只是一直没办法证实,天池的水温太冷了,潜水设备下到水下30米处就下不去。这个喀纳斯湖也是这样。无法深入探查啊!”
“楚大哥,你说,会不会天池的湖底和这喀纳斯湖的湖底都通到同一个地方?”威廉大胆猜测,“不是说,新疆这地方上古时期是一个古海吗?说不定这海眼,就是指这个古海!”
“这件事没有科学依据,仅凭猜测是不行的。算了,咱们不讨论这个事了。等会儿快点吃完,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一早还要赶路呢!”
“好嘞!”
不多时,阔孜别克端着一只羊头进来。他把盛着羊头的盘子放到桌子中间,自己先嘴里念念有词地祷告了一番,然后才手持锋利的割肉刀,开始为在座的诸位分肉。
楚风和大齐都知道哈萨克人、图瓦人饭桌上的礼节。他俩对视一眼,居然都默契地看向凌宁,眼含笑意!
在新疆很多游牧民族的饭桌礼节中,献羊头是最尊贵的一种,主人端着羊头上桌,要把第一刀切下的肉敬给桌上最尊贵的客人,然后以客人身份的尊贵程度为序,一一敬献一块羊头肉,最后,要把羊耳朵给予桌上年龄最小的客人,寓意最小的要“听话”。在座的客人当中凌宁的年龄最小,她必将得到一只羊耳朵。
“在这个仪式中,只要是主人敬的,不管是什么东西,客人必须要一口咽下!”楚风强忍笑意,悄声给凌宁解释,“否则就是对主人的侮辱!主人是要生气的!”然后不出意外,凌宁的笑脸在看到自己盘中那个毛茸茸的羊耳朵之后一下子垮了下来。
“这个,这个,我不是年纪最小的,尼莎她们比我小得多!”凌宁一眼看见来上手抓肉的尼莎姐妹,眼睛一亮。
“呵呵,姑娘,我们图瓦人的习俗,自家的姑娘是不能上桌的!”阔孜别克给大家分完羊头肉,接着开始分手抓肉和羊肠子。
凌宁见了殷勤笑意的阔孜别克,再看看自己盘中的那只耳朵,一咬牙一闭眼,抓着就塞到自己嘴里,连嚼都不敢,想囫囵咽下,却没想到自己的嗓子实在太小,一时卡住,把个小脸噎得通红!
“哈哈哈!小姑娘,这羊耳朵你吃一口意思意思就行了!谁让你全吃了?哈哈哈!”阔孜别克一看,赶紧过来轻拍凌宁的背,让她吐出来。
“咳咳咳!”凌宁好不容易把那只耳朵吐了,听了阔孜别克的话,知道自己上了当,恶狠狠地瞪了楚风一眼。
楚风却和大齐相视一笑!
第一十七节间接接吻
“走快些!要不,天黑前就到不了宿营地了!”大齐一脸焦急,不停地催促,这支队伍比上次出发去罗布泊少了一些人。“瞌睡虫”小队的成员现在只剩下六人,而且冯祥由于妻子在那个骚乱的晚上受到惊吓,摔伤了腿,使得他也没办法来到布尔津。
一想到还躺在重症病房没有脱离危险的“满子”,大齐就不得不连带想起打伤他的“瘦猴”。一番咬牙之后,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心情复杂地再度望向身后的众人。
昨天一大早,包括楚风等人在内的这支考察小分队就上路了,大家没有一个想要退出的,尤其是林威廉,兴奋得很,嘴里一直哼着连歌词都听不出来的什么“呼呼哈伊!”隐隐约约还有什么“仁者无敌”之类。只是这里毕竟是高纬度山区,他的兴奋劲只持续了不到半天,就被疲劳、缺氧等症状抹去了。
凌宁作为女孩子,本来楚风是不太愿意让她跟来的。但上次在石塔里,她的表现可圈可点,大齐接到上级指定的名单中就有她,因此,这次谁也说不出不让她去的话。只是这女孩子的体力实在够呛,出发两天以来,一直在拖小队的后腿。
小队正走在阿尔泰山的高寒带原始森林中,照片上那个地方处于三国交界之处,是中国最西北边缘,他们昨天便乘坐汽艇横穿了整个喀纳斯湖,一头扎进了连绵起伏的大山里。从这里再往西北走,就全得靠两条腿了。最初大齐还想租马,可向导阻止了他。这条路有一段很陡峭,尤其是刚离开喀纳斯湖那一段,坡度很陡,快笔直了,大家必须手脚并用才能对付,别说马了,恐怕就连南疆惯走山路的毛驴也爬不上来。
七八月份的喀纳斯就好像是仙人一不小心落在人间的一块瑰宝。湖边山坡上连绵的白桦和红桦林,就好像一群群少女,羞涩却又娇俏不已地望着来客。那高耸入云的云杉和高山落叶松犬牙交错,就好像是一对对情侣、友人、姐妹、兄弟,既彼此相依相伴,又坚强地独立生长。此时的喀纳斯湖,湖水颜色从绿蓝到墨绿不停地变幻,薄雾袭来,树木挺拔的身影若隐若现,湖水倒映着蓝天白云,被缥缈的白雾半遮住,如梦似幻,真是一幅人间仙境!
传说中,喀纳斯湖是西天仙女下凡沐浴的地方,幽雅、静谧、美丽。它是王母娘娘的掌上明珠,是养在深闺人不识的绝色天仙!
凌宁早已忘了自己刚刚看到那独一无二美景时的雀跃心情了,此时的她,双腿如灌了铅一般沉重。从昨天开始,每天60公里的行路,对于身边扶着自己的“小和尚”和他的队友们应该不算什么。凌宁看了一眼连气都不喘一口的“小和尚”,心中不由得暗恨起自己这娇弱的身子骨来。
大齐这趟出来,带的警卫力量只有原“瞌睡虫”小队的几个人。此时张国柱带着一人在前探路,“小和尚”和另一人殿后。只是凌宁每每会成为拉后腿的人,于是“小和尚”就多了一个任务——在她体力不支时帮她一把。
与西藏高原地区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还时有人烟相比,阿尔泰山因为地处高纬度地区,气温低,外加上这山陡峭难行,海拔1400米以上的地区就几乎无人居住了。目前大家所处的森林海拔高度虽仅有1500米,却是一片真正的无人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高纬度的缘故,尽管这里并没到会发生缺氧等高山反应的海拔高度,大家普遍觉得在这儿爬山似乎比别的地方更累些,哪怕身无一物,却怎么都觉得身上似乎有着千斤重担似的。
尤其在这高寒带原始森林里,坡陡不说,山里的松树也不知长了几百几千年了,那落下的松叶积得足有半米多厚,人一踩上去不是往里陷就是往下滑,走一步退三步。
“爬这个山可真累啊!我在美国爬海拔五、六千米的山,也没有这么累!”林威廉再也没有大声嚷嚷的力气了,只好微微抱怨两声。
“是啊,这里其实海拔并不高!也许是大气压强的不同吧!”楚风就在他身后,此时也停下擦了一把汗。
大齐看着凌宁,即便是在“小和尚”的搀扶下也可媲美龟爬的速度,两道剑眉已紧紧地拧在了一起。
楚风走到他身边,顺着他的目光回头一望,也是眉头一皱:“真不知道你上头的那些人是怎么想的,居然非要这么个小姑娘参加!”对于此次行动让凌宁参加,他还是颇有微词。
大齐忍了又忍,还是一声长叹:“算了吧,先休息一下!”尽管他知道,今天的目的地还很远,如果此时休息,今天天黑之前到达预定目的地的可能性将会微乎其微,可眼前的人,除了自己的手下和楚风还算可以,其他人的体力都有所不支,就更别提那娇弱的凌宁了。
一听说可以休息了,累得不行了的王聪赶紧一屁股坐在地上,“累死了!这爬山可比沙漠里考察累多了,沙漠里是热、是渴,可这儿是全身没力、乏、累!”
楚风本也想坐下休息片刻,一回头,看见步履艰难的凌宁,少不得叹口气,回去把她一搀,与“小和尚”一左一右,半抬着她来到了大家休整的地方。
凌宁头埋得低低的,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楚风有些奇怪,这丫头,平时不是这样的啊!一想到这一路的辛苦,随即释怀,也许是太累了吧。
却不知,此时凌宁那双大眼睛里已经蕴满了眼泪,那泪花在眼眶里直打转,就差一点儿便会倾泻而下。为什么?委屈的呗!
为了自己的尊严,凌宁还是拼命把眼泪咽了回去。她心知,这两天是自己拖了大家后腿,本来大家就在包容她,如果此时自己一掉泪,更坐实了娇娇小姐的名声,大家就会更看不起自己了。
其实,凌宁的委屈并不是针对队友中的哪一个,而是针对自己,她很后悔为什么上大学的时候不加强一些运动,要是当时自己天天锻炼,眼下也就不会这么丢人了吧!她这么想着,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块馕饼。
这烤馕是新疆维吾尔族的特色食物,味道香不说,它还便于携带和储存,当日去罗布泊考察,她就爱上了这东西,可如今,送到嘴边的馕饼似乎也失去了它应有的香味,她往外推了推:“我不饿!”
“吃点儿吧!多吃些东西,你才能有力气,才能走得动路!”说话的是瘫坐在旁边的王聪。他其实很佩服凌宁的,他一个小伙子都快不行了,凌宁一个小姑娘却坚持到现在,还不喊苦不喊累,真是不容易!
听了这句“吃了才能走得动路”,凌宁心中一动,抬头四望,包括齐团长在内,所有人都在抓紧时间吃东西、喝水,补充体力。
“我要吃,我再也不要成为大家的负担了!”凌宁在心里狠狠地对自己说,然后接过王聪手里的馕饼便拼命啃起来,不料这干东西极容易把人噎住:“嗯——”
“快喝口水!”楚风看她噎着了,赶紧把手中的水递给她,一边让她喝水,一边帮她拍背顺气。凌宁不管三七二十一接过来便喝:“咳咳——咳咳!”一时喝得猛了又呛住,不住地咳嗽。好不容易顺过气来,突然发现,楚风递给自己的那瓶矿泉水是开过瓶的:“难道他喝过?这算不算间接接吻?”突然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又咳起来,脸也瞬间变得通红,好在有前头的咳嗽打底,大家都没觉得异样。
楚风却免不了啰嗦几句:“怎么这么不小心!不是噎着就是呛着!这……”话还没说完,手里被塞了一瓶水,就是刚才给那瓶,他顿时哑住——这水貌似自己喝过一口,刚才见凌宁噎着,没多想就递给了她,女孩子大多是有洁癖的,会不会?即便洒脱如他,也禁不住有些尴尬。
他接过水,转身走到大齐身边低声交谈起来。
向导是位哈萨克族人,名叫布黑巴依,正如其名,他在山林里跑得跟鹿一样快。40多岁,由于常年高原紫外线照射,让他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大很多。此时,他也不说话,一个人坐得远远的,一边啃着馕一边盯着下方的那些人。他的汉话是在跟汉族游客打交道的时候慢慢学的,目前虽说大部分的交流难不倒他,却也无法理解眼前这支奇怪的队伍。这旅游不像旅游、考察不像考察的,他们是什么人?
他回过头看见正向自己走来的大齐,立即把自己刚才的思绪丢开:管他们是什么人,这位可是部队上的大人物,据说是一位团长,有部队的人保驾,这些人的来头肯定小不了。自己只管带路,别的什么也别管!
刚刚下定决心,齐团长便走到他的近前:“哎,布黑巴依老哥,从这儿到你上次带人照相的地方还有多远?”
布黑巴依一见他,有些拘束地马上站起来,用手比划:“那边——翻过那个山头就到了!”
大齐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顿时叹了口气。那座山看起来就不近,更何况,山区里望山跑死马。要靠这群人的双腿翻过那座山,只怕还得走两天以上。
“哎,老哥,你说咱们明天能到吗?”大齐不抱太大希望地问道。
布黑巴依看了看凌宁的方向:“要是没有那个小姑娘,后天夜里差不多了。可是,有这么个小丫头,再多两天都够呛!”
大齐一听,苦笑了一下,看了看刚刚赶上来的楚风,发现他似乎有话要说:“怎么?有事?”
“嗯,这样走不行!如此高强度的赶路,我们倒还无所谓,凌宁只是一个小姑娘,她可受不了。我不知道你的上级为什么非要她参加这次行动,可既然让她参加了,就得考虑周全。这儿不知道有没有人家,如果有,最好能雇一匹马。”楚风知道,这里要真有人家,一定是喜欢住高山的哈萨克族或者人口稀少的图瓦人。他们都喜欢养马,而且,这高山里养的马跟平原里养的不一样,爬山也是能手。要能雇一匹马将小姑娘驼上,队伍的前进速度将会快上不少。
大齐其实是心里最着急的那个,此时听了楚风的建议,觉得很有道理,便把希望的目光投在了向导布黑巴依身上。
布黑巴依听懂了两人的交谈,他想了想:“这附近倒是有一户人家,是哈萨克族,他们家或许有马,离这儿还有十几公里山路,要不我们去他们家?”
“顺路吗?”大齐目前想的是可不要再耽误时间了!
“顺路!就在我们要去的同一个方向,从他们家门口过还近些,就是路更难走些!”布黑巴依对这一带的地形了如指掌。
“那好吧,出发!”大齐这一声“出发”很响,是说给底下休息的队员们听的。正坐在地上休憩的众人一听这个命令,马上一骨碌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拔腿就走!
“咕嘟、咕嘟!”铁锅里的奶茶翻滚着,一边冒着浓浓的甜香,一边随着女主人赛内娅手里的长勺不断扬起、落下!虽说自己男人不在家,女主人也尽到了身为一个哈萨克女人的本分——她把远方来的客人迎进家中,并烧煮滚烫的奶茶招待他们。
赛内娅一边注意奶茶的成色,一边注意炉中的火,如今山下人早都烧煤了,可她家由于住得高,离村子远,每次买回的煤运上来相当困难,而且她男人是护林员,时常不在家,她不得不常常用原始的燃料——牛羊粪便取代煤来烧饭煮奶茶。
往炉子里又添了几块牛粪之后,很快,随着她的手不停地扬动,奶茶好了!她用铁瓢舀入一个大铁壶中,然后提着它和一叠碗来到隔壁毡房的门前。
在毡房门口,她将儿子那条不听话的小狗踢了一脚,“嗷呜”小狗乌迪受痛,嚎叫着跑远。她定了定神,喊了一声:“做啥呢?快回屋去!”话音刚落,一个小脑袋从毡房后边冒了出来,怯懦地喊了一声:“阿妈!我——”赛内娅没理孩子,继续往里走:“快回去!饭好了!”尽管她的口气严厉,可话里话外透着的都是关心。
四岁的阿尔斯郎很聪明,他从阿妈的话里听出来阿妈其实并没有生气,赶紧用上了缠字诀:“阿妈——阿妈——我就想跟布黑巴依大爷说说话,真的!”
“不行!”赛内娅斩钉截铁地拒绝他,说着,一撩毡房的门帘,进去!
“呀!赛内娅!奶茶好了?你怎么了?怎么对孩子发这么大的脾气?”布黑巴依那张脸就在赛内娅撩起门帘的时候出现了,赛内娅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退了一步。布黑巴依听到了赛内娅语气僵硬地拒绝小阿尔斯郎的话,不知道一直挺温柔的赛内娅怎么变成了这样!
他有些不高兴,哈萨克人什么时候对上门来的客人甩过脸子?他不理赛内娅,抱起小阿尔斯郎就转开了圈圈:“哈哈,我的小狮子,想大爷了没?嗯,长高了、也重了!哈哈,小狮子要长大了!怎么,你要对着大爷耍你的狮子王威风了吗?”这最后一句话明显是说给赛内娅听的。
赛内娅没吭气,一低头,绕进毡房,进去之后她也没抬头,将奶茶壶和碗扔下便又出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布黑巴依对她的表现莫名其妙,转头问小阿尔斯郎:“阿尔斯郎,你阿妈怎么了?”他跟小阿尔斯郎一家有着点儿拐弯抹角的亲戚关系,小阿尔斯郎得管他叫大爷,赛内娅算是他的兄弟媳妇,这么对他,怎么都有点儿不礼貌,赛内娅平时不是这样,她这是怎么了?
阿尔斯郎还没来得及回答,大齐和楚风就先后走了出来,他们也感觉到了女主人的态度绝称不上友善,大齐以为是自己等人刚好赶在晚饭口的时候来打扰人家,惹人嫌了。见着布黑巴依就说:“唉,布黑巴依老哥,我们在这儿太打扰人家了,租了马还是快走吧!”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些钱来:“把这些给主人家,替我们谢谢她!”
布黑巴依一看,脸色都变了,把手往外一推:“我们哈萨克人不是这样的人,你把钱收起来!赛内娅绝不会把客人往外推的!”
楚风则从兜里掏出一块糖来递给小阿尔斯郎:“小朋友,给你!”
不管任何民族、任何地区的小孩子,对于糖都是没有抵抗力的。阿尔斯郎看了看布黑巴依大爷的脸色,见他表示同意,接过那颗糖就剥了丢进嘴里。
“好吃吗?”楚风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和些。
“嗯,好吃!”阿尔斯郎含糊不清地回答。
“你阿妈这几天心情不好吗?”与大齐不同的是,楚风觉得这家的女主人不像是因为自己这一队不速之客心情不好的,他从凌教授那儿得知凌宁有低血糖的毛病后,便买了一些糖果装在身上,为的是以防万一凌宁因为低血糖而晕倒。没想到,凌宁没用着,先贿赂了这位小阿尔斯郎。
“嗯,阿爸出门好多天了,也没回来,阿妈这几天心情都不好!”阿尔斯郎有糖吃,什么都往外说。
“阿爸经常出门吗?”
“嗯,阿爸是护林员,经常进山,不过平时很快就回来了,这次好久都没回来!”说着说着,阿尔斯郎似乎觉得嘴里的糖也不香甜了,“我想阿爸!阿爸,你啥时候回来!呜——”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前一秒还高高兴兴,后一秒说哭就哭了。
就在楚风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哄孩子时,赛内娅出现了,她一把接过阿尔斯郎:“没出息!还男子汉呢,动不动就哭!”
阿尔斯郎一进妈妈的怀里,立即止住了哭声,献宝似的从嘴里掏出已经融化了一半的糖来:“阿妈,这个汉人叔叔给我糖吃,可好吃了,阿妈,给你!你吃!你吃!”
赛内娅别过头去:“阿妈不吃,阿妈不爱吃糖,阿尔斯郎自己吃吧!”
阿尔斯郎一听阿妈不爱吃糖,笑眯眯地将那半块糖又扔进自己嘴里,再不哭了。
“对不住,尊敬的客人,因为我男人巡山去了好多天也没回来,我心里着急,没招待好客人,是我的不是,请客人们别生气!”赛内娅脸上挤出几丝笑容,对着大齐和楚风说完这几句,回头又对着布黑巴依说:“布黑巴依大哥,昆别克不在家,就请您帮我宰羊招待客人吧!”
“啊!不不不!既然你家里有事,我们怎么能麻烦你呢,如果家里有合适的马,租给我们一匹,租金我们一定不少你的,如果没有就算了,我们还要赶路呢!”大齐连忙拒绝她的待客之意。
“马儿倒还有一匹,就是年纪太大了,平时在家里也干不了重活,只怕不合用!”听说这些客人是租马来的,赛内娅脸上出现了为难之色。家里本来还有两匹儿马,却都叫丈夫昆别克带走了。本来说是短则10天,长则半个月就会回来。如今已过半个月,人影都没见一个。其实以前这种情况也常有,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赛内娅就是心惊肉跳的,实在是没精神招待客人。
听到这里楚风心中一动,“你男人是往哪个方向出发的?”
赛内娅往西北方向一指:“往那边!”
“布黑巴依大哥,你上次看的那个有大房子、桌子凳子的地方在哪个方向?”
“就是那边!”
得到布黑巴依的肯定,楚风再一盘算:“从这儿到你说的那个地方骑马得走几天?”
“快的话,一天,慢的话,一天半两天都是有的!”布黑巴依知道,其实在这山里头走,马跑不起来,脚下还打滑,走得并不快。像这支队伍里的一些人,放开速度的话,比马儿还快些。
第一十八节向导脱队
到底,这支队伍还是在赛内娅家住下了。尽管天还没黑,但赛内娅家后头的那片山涧十分危险,白天通过都有失足的风险,何况这时已近黄昏。布黑巴依一再劝说,还说如果安然通过这道山涧,几乎可以节约一天的路程。这句话终于令大齐改变了主意。
第二天一早,大家牵着赛内娅家的那匹老马,告别了心事重重的女主人,小心翼翼地进入了那道山涧。
临出发时,赛内娅交代凌宁,以她的体重,老马驮着走三四个小时,就得自己下来走一段,让马儿休息休息,然后再上马。这马儿不仅岁数确实太老了,还一副瘦骨嶙峋的模样,凌宁怎么都不忍心骑它,再加上过这道据说连老鹰见了都怕的山涧,必须用双腿走,因此,马儿便被“小和尚”牵在了手里。
从这道山涧直通过去,便是这座山峰的另一边,如果从山顶翻过去,路程增加两倍不说,由于此山的山峰已经将近4000米,峰顶终年白雪皑皑,以凌宁的体力,只怕翻不过去。两相比较,冒一点儿险,走这条悬崖中的小路,倒是更好的选择。
这道山涧也不知形成了多少年月,山下溪水潺潺,两边悬崖峭立,相距并不远,看上去就好像是一座山突然裂开一道缝似的。西边巨大的怪石林立,并没有道路。在经过一道并不太吃力的斜坡之后,众人走在东边悬崖中间的一条小路上。
这条小路最窄处1尺有余,有些地方甚至要侧着身子才能通过,顺着右边的崖壁,地势一路走高。凌宁侧着身子,贴着崖壁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往上望,天空中闪闪的金雕正在不住地盘旋,就是不敢下落到山涧里;往下望,上百米的高度一时令她有些目眩。
“小心!”随着“刺啦”一声,凌宁脚下一块石头往下滑落,她身后的楚风眼疾手快地伸手拉了她一把,小姑娘才避免了滑落深涧的命运。
“呼!”凌宁身子站稳之后,惊魂未定地长出了一口气,她回头看见楚风一脸铁青,赶紧低头认错:“对不起,我下次一定注意!哦,对了,谢谢!”说完,脖子一缩,身子滑得像条鱼一般躲过楚风的“魔爪”,向前赶路去了。搞得楚风有脾气也发不出来,禁不住看着她的背影摇了摇头。
“哎呀!总算是过来了!”尽管这条路很难走又危险,但在大家提高警惕、小心翼翼地走了三个小时后,总算是有惊无险地通过。与刚才那边的险峻相比,山涧出口这一端简直就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山涧中那宛如脱缰野马一般的小溪不见了!潺潺的溪水到了这儿如同娴静的大家闺秀缓缓流着,溪边是两片开满了无数不知名的红的、黄的野花的草地,草地更远处是一片一片不见尽头的杂生林海。里面白桦、红桦、云杉、高山松等树种彼此互不侵犯地共存着。林海边上是一群白桦,树龄至少上百年,依然像少女一般亭亭玉立。一阵清风吹过,树叶“沙沙”响起,那随风轻摆的枝条就好像少女伸出的手臂,正在用无比优雅的姿势欢迎远方而来的客人。
进山三天没有洗脚的凌宁实在忍不住那清澈溪水的诱惑,脱了袜子将脚伸进水里:“哎呀!好凉!”缩脚不及的她没注意,旁边的桑布脸色一变,粗鲁地一把把她拎起来:“笨蛋,谁让你在山溪里洗脚的!”
以桑布的身高,提溜着凌宁就好像老鹰捉小鸡,他把她一把抓到了楚风跟前:“把你的学生看好。冰川下的溪水是能随便洗脚的吗?这山溪水,有些温度低得能把人冻成冰坨子!”
楚风一看,又是凌宁!头疼得一拍脑门,他知道桑布没有危言耸听,一般人总认为只要不结冰的河水,温度再低也不会低于零摄氏度,可偏偏雪山冰河里的水,很多低于零摄氏度的都不结冰。在圣峰博格达峰脚下,就有一条小溪,看着貌不惊人,人要是一不小心掉下去,瞬间就会被冻住,而且内里完全冻成冰人了外表还什么都看不出来。
“谢了!把她交给我吧!”说着,楚风不理嘴巴撅得老高的凌宁抗议,一把把她安放在了那匹老马的背上,继续赶路。
说也奇怪,这匹老马在那么惊险狭窄的小道上居然没有什么事,稳稳当当地就过来了,可现在马上就要走出山道到平地了,它反倒是不肯走了。
好半天,大齐看见身后的众人居然没人跟上,心头火起,回头一看,正是凌宁大小姐坐在马上原地打转转,导致其他人也无法通过,赶紧折回:“怎么回事?”语气奇差无比。
“这马儿怎么都不肯走!”凌宁此时也顾不上生气,不时地夹紧双腿,催促马儿前行,可那匹老马就是不听话。
“笨蛋!”大齐暗自腹诽这个女孩子连一匹马儿都搞不定,他二话不说,伸手牵过老马的缰绳,转身就走。不走是吧,那我就用拽的!
我拽!怎么拽不动?大齐纳闷了,自己已经很用力了,怎么这匹老马还是纹丝不动?
回头一看,那匹老马打了个毫不在乎的响鼻,用一种近乎挑衅的眼光看着他,脚下纹丝不动,似乎在说:“小子!你还差得远呢!”
“轰”的一下,大齐觉得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我就不信,我还奈何不了你这么一头畜生!”
就在他要跟这匹老马狠狠较劲时,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响起:“我能让老花儿听话!”
听着这句,大家伙儿的脸色都变了!如果说大齐此前的脸色有点儿像红脸关公,此时就像极了黑脸包公。
向导布黑巴依在前边久等不到众人,跑回来看看情况,一见这声音的主人顿时惊呼:“天呐,小阿尔斯郎,你怎么跟来了!你阿妈还不得急死喽!”
“我要去找阿爸!阿爸以前老跟我说,阿尔斯郎是小狮子王,要勇敢。我要跟大爷走,去找阿爸!阿尔斯郎是男子汉了,不怕!”小阿尔斯郎说着,还特意挺了挺他的小胸脯,旁边突然冒出了一条小狗,“旺、旺”两声,表示支持。
“哎呀,连乌迪也跟来了,这真是、这真是……”布黑巴依已经急得说不出话来了,这一下,赛内娅应该已经知道阿尔斯郎不见了吧,还不知道会急成什么样呢!这个阿尔斯郎啊,真会添乱,这些汉人本来就很着急,想方设法地要早点赶到,阿尔斯郎这么一闹,肯定得送他回去,这不是瞎耽误工夫吗?
“齐团长,我得把这孩子送回去!”布黑巴依下定决心,不管怎样,都得把阿尔斯郎送回去,哪怕齐团长不愿意他也得送。赛内娅已经够苦的了,昆别克没回来,要是阿尔斯郎再给丢了,那个可怜的女人还活不活了?
大齐阴沉着脸:“送,当然要把孩子送回去!这样,布黑巴依老哥,你去送孩子,我们继续往前走,你给我们指个方向就行。反正你脚程快,等你送完孩子再来追我们。”
布黑巴依想想,也只得如此:“那好吧,正好从这儿换了方向后就不用再换了,你们一直往那个方向走!”他指着正北方,大齐抬头望去,那边有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峰:“翻过那座雪峰就到了吗?”
布黑巴依摇了摇头:“不用翻过去,那山峰的左边山谷里有一条道可以通过!如果我回来得快,今天晚上可以追上你们。那个山谷很古怪,你们如果提前赶到了,一定等我回来再进去!”
大齐闻言,再仔细估算了一下自己等人的速度,估计天黑前自己等人要赶到山峰跟前都有点儿够呛,觉得没什么问题,与向导约好沿途标记之后,布黑巴依一手抱着阿尔斯郎、一手捞起那条名叫乌迪的小狗,回身便往山涧走去。
“放开我!放开我!布黑巴依大爷,你放开我!我要去找阿爸!去找阿爸——”走出老远,大家都能听得到山涧里那脆生生的童音在大声地抗议。
“旺、旺,旺旺旺!”等小狗乌迪表示不满的声音传来,大家已经走远了。
说也奇怪,阿尔斯郎一被带走,那匹老马就听话了,虽然走得慢悠悠,但相对于马儿的速度,对凌宁来说,比她自己爬山的速度可要快多了。
“旺——旺”等到大家穿过草地,即将进入那片杂生密林时,小狗的叫声还清晰可闻。
“不对!”大齐和桑布几乎同时发声,并立时停住前进的步伐。
“这不是狗叫!”大齐警觉到,手一挥,两名战士采取警戒位置,上前侦察。
“是狗熊!”桑布以前来过阿尔泰山地区考古,知道这里有一种很著名的野生动物十分凶猛。那就是当地人称之为“哈熊”的高大熊类,因为其发出的声音很像狗叫,又被称为“狗熊”。但和动物园里的“狗熊”不一样,这种“哈熊”成年后身高可达3米以上。体型巨大,动作却一点不笨拙。每年春季,时常会有个别饿得发晕的“哈熊”闯到村子里祸害山民,那动作,甚至可以用迅捷如风来形容。
林威廉这一路可是拍摄了不少照片,这里绝美的风光乐得他合不拢嘴,此时他还在不停地拿着自己的相机“咔嚓”,完全没有发觉队伍早已经停了下来。
镜头对准,按下快门。镜头对准,按下快门。这一大早出了那家哈萨克族人的毡房之后,威廉都不知道自己照了多少张照片了,连他按快门的手都有些发酸。可他还是照不够,他可仅仅只是一个业余爱好者,要是一位专业摄影爱好者来到这里还不得乐疯了?难怪喀纳斯地区被称为摄影家的天堂!威廉觉得这个称号一点儿都没夸张。
“这是什么?”镜头中突然出现了一个披着棕黄色毛发的巨大身影,它刚开始还在缓缓靠近,突然一个扑跃,到了近前。它直立起身子,足足有3米多高。转过头,它对着威廉的镜头一龇牙,发出了愤怒的咆哮。
这一下惊得威廉差点把照相机丢掉,幸亏旁边桑布拽了他一下:“还愣着干什么!我们闯入了一头‘哈熊’的领地,还是一头护犊子的母熊,再不走,你想给它当午餐吗?”说着,不由分说,拽上他就跟在楚风后边转向东边绕行。
如果是布黑巴依在,他对这一片地形了如指掌,肯定会带他们绕过这头母熊的领地,要知道,母爱泛滥的野生动物是最凶狠最不讲道理的。要放在平时,他们这么多人,说不定早把熊惊走了,可现在母熊怀里有一只好像还没满月的小熊,这就把它的凶性激发了。它不仅不退,还在步步逼近。
整支队伍都在向东转移,大齐命令老邢和张国柱断后,但他们手中的武器不到紧要关头不能开枪。不说保护动物,就说在这神秘的大山里,枪声一响,谁知道又会出什么变故?
很是奇怪,那头母熊扑到林威廉的镜头前时动作十分迅速,此时见众人往后跑,却并没有迅速向前扑,而是慢慢腾腾地逼近,那态度,与其说是一位捕食者,倒不如说像是一位脾气不太好的大婶,在向外赶着那些不请自来的讨厌的客人。
老邢和张国柱端着枪瞄准它,一边慢慢后退一边注意着身后众人是否撤到了安全距离之外。不知道那头母熊是不是吃过这种黑漆漆棍子一般的武器的苦头,还是满意于众人迅速地退却。它上前追了几十米,到达刚才众人所站位置之后便停了下来,只是一味地龇牙示威,却没有再近一步。
老邢确认大家都已脱险之后,把枪收起来,长出了一口气:“还好!这家伙很有领地观念。不用动枪就能摆脱它,真是万幸!”
“不好!”话音刚落之时,楚风突然喊道,“大家快停下!”
“怎么回事?”大齐知道楚风向来是有的放矢,“你察觉到什么了?”
“不能再往前走了,刚才那头母熊不追过来,是因为这里进入了比它强大的野兽的地盘。如果我们再往前走,只怕会迎头撞上。”楚风知道,野兽之间的地盘观念很浓,如果不是这边有更凶猛的野兽,那头母熊不会连追击的姿态都不摆一下就放弃。
“不会是那头母熊不放心自己的孩子,所以才不追我们的吗?”威廉有点儿不服气。“也许她是一个温柔的母亲,刚开始以为我们是有意入侵,要伤害它和它的孩子,所以才抗击我们,后来见我们退走了,它就算了!”他以人的思维去猜测母熊的想法。
“不可能!被激怒的母熊没那么容易放过敌人!”桑布对此还有一定的了解。
“楚教授和桑队长说的没错。你们闻闻,空气里有猛兽特有的腥味!”张国柱的鼻子很灵,他冲着大家前进的方向示意,那猛兽的气味就在那个方位。
话音未落,“嗷!”的一声长啸,不仅令那匹老马腿一软,差点把凌宁摔下来,就连那树上的叶子也似乎被吓得簌簌发抖,随时可能下落。
“这是什么东西的叫声?”威廉害怕了,忙往楚风跟前凑,“既不像老虎叫,也不像狮子吼!”
“不知道。这里应该没有老虎狮子。”楚风觉得那声音似乎懒洋洋的,“幸亏它还没有注意到我们,或许是因为我们还没有深入它的领地,这吼声并没有敌意!”
“那我们往哪儿走?东边不行,北边又被堵住了,南边是退回去,只有往西绕路了?”王聪这一趟几乎没有什么用武之地,有点儿急躁。
“没关系,小和尚,你来带路!”这点儿困难还难不倒大齐。“小和尚”是苗族人,从小生活在云贵大山里。对于分辨野兽领地有着自己的一套办法。“我们从它们领地的边缘过去!”
“是。”“小和尚”龙尚清领命,马上伏地仔细观察。很快,他便招手,示意众人跟着他的脚印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