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和少年就那样结束了。迅速地惨淡地决绝地结束了,由一场葬礼和一场接踵而来的婚礼给共同劫杀了。
我长成了一个古怪的少女,远比同龄人忧郁而沉静。
我对生活的要求极其简单,同时很不容易被讨好,洋娃娃和冰淇淋都不再能令我展颜。爬在花店算账台子上写作业,间或帮妈妈给花剪枝,用针头从切茎处注水进去,或者用打火机轻轻炙过,这样可以保鲜持久。遇到客人问话,除了有关生意的一概不答。
“看她的眼睛,真漂亮,但一点不像小孩子。”每个人都这样说我。
我翻翻眼睛,听见了也只当没听见。我本来就不小,忧郁和痛楚充满了我的心,伤痕累累,令我早熟。
一个二十岁的女人,也未必有我那么深刻的失恋经验。
生命中只剩下一件事:快一些长大,成为宜中师兄的女人。
宜中颇受女孩子喜欢,在婚前交往过很多女友,在婚后这种情形仍然未能完全杜绝。但是大家对她们的称呼变了,不再说宜中的女朋友,而是说——宜中外面有女人。
我也要做宜中的女人。
——哪怕是女人之一。
我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绝望也来得太早,根本不再指望能嫁给宜中或者完整地拥有他的人他的心,而只期冀他也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拥抱我,吻我,送我玫瑰花。
永远不会忘记第一个送我玫瑰的人是宜中。
虽然随着岁月流逝,送我花朵巧克力的男生越来越多,照镜子时我知道自己已经渐渐蜕变,化为蝴蝶。
可是宜中不知道。
他仍然喊我小师妹,喜欢与我胡说八道,开玩笑时随意地揉乱我的头发,偶尔买新裙子或零食给我,一如我仍是当年12岁的小女孩。
我很矛盾,不知道希望他当我小好还是大好,怕他一直把我看成小妹妹不能感情进化,也怕他认为我大了变得疏远客气。
这时间西风东渐,国内忽然玩起过节游戏来,什么情人节母亲节圣诞节,而所有的节日都少不了要送花。客人们对花的包装与搭配也越来越讲究,这正中妈妈下怀,兴致勃勃地研究莳花插花,乐此不疲。
每次看到有年轻的男孩子来买花,我就忍不住想起宜中。
十二岁的玫瑰花瓣依然盛开在我的日记本里,芬芳于我的心中。但是宜中,他再也没有送花给我,而所有的情人节,因为没有宜中,也就与我无缘。
我一直幻想着,将来,会有一个情人节,宜中送玫瑰给我,与我执手同游,去兴庆宫划船,或者一起爬上翠华山并肩看日落。那时,我会告诉他,我有多么爱他,又爱了他多少年。
他仍然在每个星期天来我家做客,陪妈妈聊天。
而我每次煲了百花粥等他。
宜中因为读书时太用功而患有慢性胃炎,我总是细心地从妈妈的花店里收集了干玫瑰花瓣用沸水冲泡,或者与黄莲、甘草兑着煎汁,可以调理胃胀,振作食欲。春天时,将丁香、木香同厚朴一齐煲汤,夏天时收茉莉花、石菖蒲与绿茶兑着碾碎成末,代替茶饮,都有舒肝解郁、理气止痛的功效。
师兄赞我:“师父是杏林高手,师母是护花天使,小师妹合二为一,吸天地精华,是位‘花医生’。”
我又羞又喜,自此更加悉心钻研烹茶煲粥之道。其中宜中最爱的是菊叶饼——收集肥美新鲜的菊花叶子洗净切碎,与糯米粉大米粉一起加水搅拌,和成粉团,塞入豆沙馅捏成饼坯,放进油锅中小火慢煎,煎成两面金黄即可出锅,周围饰以菊花丝绦,摆成一朵朵小太阳,看则俏丽明媚,闻则清香不俗,食则松软可口。
随着母亲对插花的学问越来越精通,我则对花的药用与食谱越来越花样翻新,可以在两小时内独立办出一桌百花全席,梅花水晶酪,玉兰甜芙罗,百合色拉,玫瑰松糕,茉莉花茶,从粥到菜到甜品到蜜饮全部以花为原料,色艳味美,芳香四溢。
当我将它们奉献于宜中面前,看着他大快朵颐,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我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宜中每次都会这样赞美,浑没心肝地,把上一次的饕餮忘记得干净。
我站在一旁微笑,心里暖洋洋地,仿佛有太阳照在身上。
“吃了你这么好吃的东西,怎么答谢你呢?”
“带我去看电影。”我响亮地回答。也有时会说:“去青龙寺看樱花。”或者,“去泰国馆子试菜。”
用这样的方法骗得了一次又一次的共处,我把它们视作约会,将每一次的约会情形记在日记里,和十二岁的第一枝玫瑰花一样,永世珍藏,铭记在心。
“花之恋”的生意越来越好,不但扩大了门面,并且承接了几家大宾馆长年的鲜花供应,又多雇了几个员工负责进货送货,很有规模的样子。
这要多亏了一位姓邢的先生,妈妈的那些客户都由他辗转介绍。而他本人,则隔三差五地来买花,又不说明是送给什么人,只是让包起来,看也不看一眼。有一次我恶作剧地在花束里夹了许多枯枝他也没察觉,事后也不见提起。我怀疑那些花他根本就没送过人,甚至也没打开过,他来花店,不是为花,而是为人——我妈妈虽已年近四十,却仍是风韵俨然的。
我有些希望妈妈可以再婚,每个女人都是花,总得浇水。妈妈不能只是侍花,也要有人把她当花一样呵护陪侍。
也在言语间试探一两次,都被妈妈支吾过去,反而问我:“听你宜中师兄说你好像谈恋爱了,是不是真的?就要考大学,可别分了心。”
“大师兄说的?”我一惊,追根问底,“他怎么知道?为什么说起这个?是怎么说的?说时候什么态度?”
“闲谈起的。说在东大街上遇到你和一个姓何的男生一起走,他还买冰淇淋给你吃。有没有这回事呢?”妈妈虽然这样问着,却并不真正紧张,只管闲闲地用竹剪刀给扶桑修剪过于茂盛的枝叶。
我却一颗心浮上浮下地,久久不能安定。大师兄跟妈妈说我谈恋爱了,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是不是嫉妒了,会不会不高兴?
宜中再来的时候我故意约了那男孩子同一时间来接我去看戏,其实是想让宜中好好看一出戏。
但是那小男生迟到了五分钟,他进门的时候,我正在和大师兄下围棋,厮杀得难解难分,让他等完这盘棋再说。
他很无趣地坐在一旁苦等,翻一翻书又看一眼电视,偶尔走过来转两圈,但是对于黑白子的学问显然毫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我忽然便对他失去了所有的好感:这样闷的一个人,衣冠不整,衬衫皱皱地,下巴上绒绒地长出一点点胡子软毛来不肯剃去充成熟,穿了西裤皮鞋,却露出浅蓝色袜子,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两条腿一直抖来抖去,浑没半分沉稳劲儿,要多土有多土。哪里像宜中,眉心刚毅,下巴雪青,拈棋如剑,落子舞会,不管是下棋还是诊脉都从容沉静,玩的时候工作的时候都一样投入而尽兴,怎么看怎么顺心如意。
终于一盘棋下完了,男孩很明显地长长舒了一口气,我更加不悦,轮得到你大喘气表示不耐烦,索性只装不察觉,很随意地说:“一盘不算输,两盘不算赢,总得下了三盘才好尽兴。大师兄今天说什么也要陪我下足三盘才好。”
不等宜中说话,他已经先开口:“可我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
我板下脸来:“我也等足你五分钟。是你迟到,我才想起下棋的。”
“才五分钟,可是……”
“有区别吗?”我看也不看他,将茶杯往宜中面前推一推,“大师兄,妈妈说你这两天有些感冒,这是我特地为你做的桂花橘皮茶,治咳嗽的,你多喝几杯。”
那男孩终于明白过来,其实也还是不明白,拿起外套说:“我迟到是我不对,我改天再来。”
我早已经背过身去重整棋盘。
宜中哈哈大笑:“这孩子这辈子都会记得永不迟到。”笑停了,问,“干嘛这么苛刻?骗了人来又让人走?”
“谁让他迟到。”
“不是因为迟到。”宜中看着我,好像看穿了我,我忽然变得很紧张。只听他说:“是你根本不喜欢这个男孩子。喜欢一个人的眼光不是这样的,你的眼里一点激情都没有,下棋的时候,你连眼角都不看他。有些人因为太喜欢一个人而变得挑剔,但你不是,他走了,你根本不在乎。”
我深吸一口气,牵动了撕心裂肺的疼。他看得出我不喜欢那男孩子,可是怎么就看不出我喜欢他呢?从12岁到17岁,我所有的激情都给了他,心里眼里,再也放不下其他的人。他怎么就看不出呢?
也许,就是因为从12岁到17岁,我都一直这样激情澎湃地看着他,才让他习以为常,看不出那深埋的痴情并不单纯属于一个小女孩对于大哥哥的爱吗?
我抬起头:“的确,我没打算要跟他去看电影。我约他来,只是以为你会忌妒。”
“你在说什么?”宜中大大吃惊,“你懂不懂你在说什么?”
“我懂。我当然懂。”我炽热地看着他,不顾一切地表白,“早在12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懂得,宜中,我喜欢你。我早就跟你说过,要你等我,等我长大了嫁给你。可是你没有等,你迫不及待地结了婚,新娘不是我!”
宜中脸色由红转白,由白转青,过了半晌,拎起外套来转身走了出去。
从此那个每周末一次的报到便结束了,宜中再也不肯来喝我的百花粥,也不再带我去看电影或者试餐馆。
我深深后悔,躲在花房里哭得口干舌燥。
自从宜中结婚,我就有了这个一伤心就跑到花房痛哭的习惯。我的眼泪,成了那些花儿最好的养料,花的芬芳里,充满着一种忧伤的味道。
白芍问:“宜中哥怎么好久都不来了?”
妈妈说:“是有家的人了,怎么能让人家个个周末都来陪我们?再说小李子有了身孕,身边离不开人,诊所的事儿又多,大概很忙吧。”
小李子是宜中的妻,护士,医生的天然绝配,如今则成了宜中诊所的老板娘——宜中在文艺北路开了诊所,和妈妈的花店只隔一条街,店面不大,规模和爸爸当年不能比,可是也渐渐做出名声来。
我不喜欢小李子,不是因为她是宋太太,而是因为她太知道自己是宋太太,开口闭口都要提着丈夫的名字:“我们家宜中呀,说他粗心吧,记我预产期记得比什么都清,一天三次看着我吃药;说他细心吧,又老是记不住我喜欢吃什么。他倒是肯下厨,可是顿顿都是那几样,我有时候害口不想吃,看他忙得那一脸汗,又不忍心。”
“我们家宜中”长“我们家宜中”短,不由得我不生气。宜中当然是你家人,这没错儿,可是同一个小女孩炫耀什么?
不过也许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只有她没有当我是小女孩儿。也许她是最了解我心意的人,谁知道呢?
再不喜欢她,也还是要喊她嫂子,在她生产的时候提了水果鲜花鸡蛋补品去探望,满脸堆笑,满口说恭喜恭喜——真不想那样虚伪,可是除此,我又有什么藉口去见宜中?
每次去妈妈花店帮忙,我总是提前一站下车,自北而南,徒步走过整条文艺路。
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
他的诊所的门有时关着有时半开,常常看到不同的人进进出出,甚至有一次远远看到小李子在门口同客人寒暄。生产之后,她胖了许多,一直没有再瘦回去,说话的嗓门也大许多,隔着街都能听到她笑——但是一次都没有遇上宜中出来,与我打个照面。
无缘也就是这样子吧?
但是我仍不肯死心,只默默地长大,等待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吸引宜中的眼神。
有时偷了白芍的化妆品来用,对着镜子打上眼影唇膏,练习抛媚眼,又用手指比着嘴唇做飞吻,想象宜中在对面做观众。
特别喜欢看港台言情电视连续剧,没事就捧着琼瑶或者金庸的小说哭得稀里哗啦。
又特地买了有缎质封面和暗花纹纸的漂亮日记本,给宜中写一封又一封明知永远发不出去的信。
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和我一样在爱情的幻想中长大,但是我打赌,爱得如我这般深又这般苦的女孩只有我一个。因为,在这世界上,宜中只有一个。
邻居看到我,纷纷打趣说:“难怪芳姨是开花店的,女儿真个出脱得跟花儿一样。”
我妈笑:“那你明儿开个金店,儿子一准能赚大钱。”
“我儿子要真是赚了大钱,你把闺女送给我做媳妇行不?”
我沉下脸,一转身出了门,兀自听到那长舌的妇人还在身后咯咯笑:“还不好意思呢,瞧臊的,一听找女婿就躲,这是小,再过两年,扑着往上上,你不给找,她还哭着喊着怨你耽误了她呢。”
结了婚的妇人,就有这么讨厌,什么话不待人听讲什么,难怪贾宝玉说嫁了人的婆子是死鱼眼珠。真是又腥又蠢又聒噪。
我想起宋夫人小李子来,不知再过几年,是不是也这样啰嗦讨嫌言语无味。她今年大概有二十六七岁的样子,再过十年,也就成小老太婆了,而我年华正好,到那时我再与她争宜中,她一定不是我对手。
再过十年,也许还要不了那么久,说不定五年也就足够了,不是说男人三十一朵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吗?再过五年,小李已经残花败柳,而宜中还风华正茂,和我刚好相配。我们走在大街上,一定珠联璧合,要多般配有多般配。
我走在鲜花夹道的文艺路上,想象着身边如果有宜中陪伴,那将是多么幸福美满,令人惬意。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风中飘来栀子花的香味。哦,宜中宜中,我是多么爱你。
白芍开始谈恋爱,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舞会和咖啡馆里,晚上与我头碰头拿着几张照片挑来选去。
“小赵不错,样子很帅,可是家底太薄了,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对婚姻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小钱的父亲是局长,但这个人性格太可恶,说他大男子主义吧,又完全不懂得担待,处处喜欢替人做主。”
“小孙有才也有貌,但是刻板,又笨,一点浪漫不懂,与他对着过几十年,不会饿死冻死,但是说不定会闷死。”
“小李好像也有意思要追我呢,但是不够主动,或者该给他一点暗示?我喜欢很多人追的感觉,将来留着做回忆也好。”
“哎,到底该选谁呢?”
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
宜中拍拍我的肩,把我带到客厅沙发上。
时间的轮子忽然间倒转回去,仿佛回到小时候,我扑进他怀中,眼泪无拘无束地流下来,揉皱了他胸前的衣衫。
他抚摸着我的长发,一声接一声地叹息,后来就无声无息了。
我们就那样静静地坐着,他不动,也不说话,手按在我的头上,一直到天彻底黑下来。
黑暗中,我的心好静好静,泪水洇湿他单薄的衬衣,清楚地隔着衣衫感受到他胸肌的温暖,听到他的心跳。
很多年后我想,那一刻他不可能不爱我。
没有一个男人抱着一个女人坐在黑暗中那么长时间不说话而可以不想到爱的问题。
他的心脏在我的耳膜下清楚地跳动,只隔着一层皮肤和一件衬衣。
虽然他没有说过他爱我,但是他的心告诉我了。
我听得到。清楚地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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