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表孙行者将原告辩护律师的面目看清以后,才发现他即是上次在纽约法庭上曾经相逢,辩得自己有口难开之大律师威廉-J-福伦先生也。福伦先生既为全国闻名的大律师,开口如金,吐沫成珠,怎么又会屈尊来为一头小狗辩护呢?原来在美国,大律师要赚钱,必须要出名;而要出名,参加各项慈善事业,乃是一必要途径。“动物保护协会”就是全国性的慈善组织之一,福伦先生乃是此会的发起人兼义务辩护律师,故而此次为黑色小哈巴狗儿辩护,义不容辞。八戒上次被他控了个藐视法庭之罪,罚掉美金500元。此次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幸而大虾蟆太阳镜遮断了他一双小眼睛中射出的愤怒之光,否则福伦先生可能在这种超过激光的能量之下化为齑粉。
审判开始,原告被告各述案情,出示了各种书面证明。此案对行者明显有利的是:他有被狗咬伤的医院证明,而且伤痕还在;但狗虽经过医生再三检验,X光透视,CT断层摄影检查,全身上下,找不出半点损伤,这就证明行者确实是无意中碰了它一下。行者为自己辩护时,最后一段是用这样豪迈的语言结束的:“要是老孙真的想要踢它,莫说一条小狗,就是一万条小狗,也变成肉酱了。”对于大圣的神通,在座的人无不知晓,都知道此乃大实话。于是听众为之点头,法官为之动容,气氛都是同情行者的。
只见那福伦先生站起身来,不慌不忙,习惯地清清喉咙,摸摸头发,开口而言道:“女士们,先生们,行者-孙先生刚才谈到‘有意’和‘无意’的问题,这在法律程序上不能成立。因为法庭首先要查清的,乃是事实。至于被告是在什么动机之下造成这一事实的,应当是下一步才澄清的内容。”对于福伦先生这一论点,即算行者师兄弟是当事人,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有道理的。
福伦先生接着道:“女士们,先生们,刚才被告已经声明,小狗经过医生检查,没有造成肉体上的伤害,因此,他的逻辑就是,小狗没有受到损害。女士们,先生们,我要郑重地向诸位提出一个问题,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一个在这物质第一,人欲横流的世界上很少有人注意的问题,或者说,一个已被世人所忽视了的道德问题……”讲到这里,福伦先生已感情激动,难以遏制,不得不停顿下来,掏出纸巾抹眼睛。此时法庭内外,鸦雀无声,真是连一根针落在地上,也能听得真切。大家伸长颈项,集中精神,都想要听清这至关重要的问题,究竟是什么?
福伦先生环视一眼,道:“这个问题就是,一个生物,上帝所造的善良纯真的生物,是否肉体上没有受到损害,就等于没有受到损害?精神!女士们,先生们,精神呢?肉体受到的损害,是可以用肉眼观察到的,而精神受到的损害,又怎么可以用世俗的仪器去衡量呢?”
行者兄弟三人,对于福伦先生的诡辩,自然有十足的思想准备,但是做梦也想不到他会朝这方面做文章,而且听来头头是道,一时之间,真还想不出什么话去反驳他。三人面面相觑,如受禁咒。
福伦先生又道:“其实众所周知,对人的损害,最令人同情的,并不是肉体的可见的损害,而是精神上不可见的摧残。人是如此,其它的生物,何尝又不是如此?你们看看这一头美丽可爱的小狗,当它出于婴儿似的天真,跑过来和行者-孙先生嬉戏,发泄它对世界万物的赞美之忱时,它所受到的,却是粗暴的、惨不忍睹的一脚!女士们,先生们,一脚,一脚啊!让我们设身处地想一下,当时这可怜的小生物受到的创伤、委曲和刺激吧,如果我们还算万物之灵的人类,还有半点同情之心的话!”
福伦先生的演说,完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法庭内外的“全体人类”,为了证明自己还有“半点同情之心”或者更多一点,都不约而同的向大圣投以鄙夷的眼光,发出轻蔑的嘘嘘之声,弄得兄弟三人如坐针毡,十分尴尬。法官连敲桌子,才将秩序维持下来,让福伦先生得以把话说完。
“女士们,先生们,请大家看看这头无辜的小狗吧,看看它含泪的眼光,祈求的眼光吧!如果它能够讲话,它早就向神圣的法庭倾诉自己的委曲了。但是上帝虽然给了它一切可爱之点,却没有给它语言的能力。因此它只能在这儿,悲哀地望着神圣的法官先生和动物保护协会的全体代表,望着诸位记者,诸位听众,请求你们伸张正义,主持公道!”
以后的情形,如男听众如何激动,女听众如何悲泣,行者兄弟三人如何受到责难,都在想象之中,不必细表。那判决结果,也完全可以预料:行者-孙以虐待动物罪,罚款5000元。
那孙行者为人心高气傲,自从当美猴王到今日,一两千年时间,何曾受过这种欺侮?他见那狗主人面露奸笑,福伦先生得意洋洋,更是怒不可遏。转眼之间,心生一计。乘人不备,拔下三根毫毛,往地下一丢,叫一声“变”,自己却拖了八戒沙僧,稳坐一旁,观看热闹。
转瞬之间,法庭里传来一阵狗吠之声。众人大惊,定睛一瞧,只见一只白色的小哈巴狗儿,一直奔原告而去,围着他的双脚,大咬特咬。原告虽然声称自己爱狗如命,也痛得忍受不住,只有连命也不要了,谁知躲闪之中,一脚踩中了小狗,于是那条雪白可爱的小哈巴狗儿,惨叫一声,爬到法官面前,伏地不起,眼泪双流,那一副引人怜惜的表情,就是电影演员也装不出来。
这边事件还未结束,律师席上又传来惨叫之声,原来另外有两条白色哈巴狗,正在围攻福伦先生。这两条狗形体虽小巧玲珑,却无比灵活,一纵老高,将福伦先生领带扯下,衣衫撕碎,选着肉厚之处,咬得他鲜血直流。福伦先生空有如簧之舌,此时也施展不出来。但他终究是个大律师,头脑灵活,知道在这紧急关头,只有奋起自救,才有出路,于是握紧双拳,朝狗打去。谁知这两条小狗,竟然如同泥塑纸糊,不堪一击。一拳一个,应手而毙。福伦先生并不知自己干瘪的手臂中,有此神力,就是真正的少林弟子,也没有如此利索。等到福伦先生定下神来,脚边已经躺了两条死狗。
案情如此急转直下,实乃出人意外。上至法官,下至听众,都哑口无言,黯然失色。于是大圣由被告变成了原告,只见他慢吞吞地站起,款款而谈曰:“女士们,先生们,法官刚才的裁决,我自当遵守。但是在这神圣的维护狗的利益的法庭之上,我的三条爱犬竟当众惨遭毒打,两死一伤!它们的精神和肉体受到的伤害,恐怕超出了那条黑狗。女士们,先生们,如果我们还算万物之灵的人类,还有半点同情之心的话,我们是否应当听听这头小狗请求法庭声张正义、主持公道的呼吁呢?”
说到这里,那头负伤的白哈巴狗果然汪汪地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发出呼吁,引得动物保护协会的全体老太太、老先生至为感动。原告和福伦大律师,受到全场一致理所当然的蔑视。
案情既然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切证人、一切证据都用不着了。法官只有当场判决黑色哈巴狗儿的主人同样犯有虐待动物之罪,照样罚款5000元,两相抵消,行者亦不必付款。至于大律师威廉-J-福伦先生,“身为动物保护委员会的发起人兼辩护律师,竟然当众野蛮毒打动物,使两条爱犬因伤致死,真是罪大恶极,难以饶恕。由于性质严重,本庭延期开审,将另组特别法庭予以审判。”福伦先生就是全身是嘴,至此也无法辩护。至于审判的结局,不必在此赘述,反正自此以后,他已销声匿迹,不知去向,再也不能在律师界立足了。这真是:大律师呵,你
摇唇鼓舌,口沫四溅。摇唇鼓舌,有罪变成无辜;口沫四溅,控诉视为诬陷。不管有理没理,只要有钱;哪问谁是谁非,不留情面。律师职业,曾见多少风波;讼棍生涯,经历几度磨练?受冤者沥血呕心,委曲难平;作案者志得意满,继续行骗。谁知今日出丑,明朝入狱,束手就擒,空余口蜜腹剑,只缘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网恢恢,全亏大圣重现。
再表行者兄弟三人,斗倒大律师,胜利地走出法庭。八戒报了宿仇,更是喜不自胜。三人回到寓所,洗了热水澡,换了衣服,舒舒适适,在起居室中休息。此时正是波士顿二月天气,春寒料峭,雨雪交加。沙僧无意中从玻璃窗里望出去,只见一群少年,男女都有,大的也不过十五、六岁,小的才十一、二岁,一个个衣衫褛烂,遍体潮湿,战战兢兢,挤在街旁屋檐之下取暖。不一会过来一个大汉,身穿厚皮夹克,灯草绒裤子,一脸横肉,凶相毕露。那些少年见了他,恰似羊羔见虎,老鼠遇猫,惊慌之极。还未待那大汉开口,已经规规矩矩将身边的钱全部掏出来献上。有几个小的拿不出钱,苦苦哀求,却被那大汉抓住头发,拳打脚踢。奇怪的是这些少年都只敢俯首贴耳,任其肆虐,却不敢逃跑。等到那大汉勒索够了,这才从衣袋中取出针药,为几个交够了钱的少年注射毒品。最后骂咧咧的,扬长而去。那些少年,有的饥寒交迫,委顿在地;有的毒瘾发作,全身痉挛。大家抱头痛哭,好不凄凉。
沙僧是一温厚之人,见此情景,十分不忍。心想如此寒夜,若不援手,这群少年如何得过?乃将情况告知行者、八戒,三人开门出来,请大家进去休息。这些少年饱受社会欺凌,开始十分惊惧。以后见三人面容和蔼,态度诚恳,特别是其中有人认出行者乃报上宣传过之“超人”,八戒乃是“大吃冠军”,而沙僧乃是橄榄球明星以后,方才放心。少年人每爱崇拜英雄,现与英雄相见,更增几分兴奋。
沙僧将众少年带到起居室坐下,找出一些衣服给他们换,又拿出各种食物给他们吃。少年们都饿极了,不再客气,狼吞虎咽,炮餐一顿。等到大家精神恢复以后,沙僧才询问他们为何坠入此种状况。原来这些少年,乃是美国当前面临的社会问题之一——马路流浪儿。
在美国,由于种种原因:或因离婚率高使孩子很早就离开父母中的一方,或因父母酗酒而虐待孩子,或因父母对孩子漠不关心,或因社会上的恶势力的引诱,造成大量的少年离家出走,飘泊街头,这就是所谓“马路流浪儿”。根据美国“联邦健康和人类服务机构”统计,美国每年平均有100万少年弃家流浪,他们平均年龄在15岁左右,47%是女孩,53%是男孩,而85%是出身于白人家庭。他们离家以后,情况极为悲惨,由于年轻,既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救济。大多数人都要被坏人控制,靠偷窃、贩毒或卖淫为生。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在倒塌的建筑物、破汽车、公园、桥下或甚至在墓地过夜。暴力、疾病、饥饿、寒冷,时时刻刻在威胁他们。全美国每年约有5000名流浪儿被葬进无名墓地,另外还有5名则连尸体也找不到,无声无息地从世界上消失。
沙僧了解情况以后,同情之心,更加油然而生。乃好言开导,要他们振作精神,重新作人。听到沙僧发自内心的劝告,一个名叫安恩的女孩儿突然放声大哭,道:“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他们将我送到外祖父母家抚养。外祖父母又经常吵架,到我15岁那一年,他们竟以500美元的价钱将我卖给一位先生,我就逃跑了。沙先生,我无家可归,我并不想挨饿,我也不想干坏事,但是我无路可走!”另一个名叫帕特里克的男孩儿道:“我的爸爸长期失业,不断地喝酒,一喝醉了就揍我,我不得不逃跑了。我已经在外面流浪了三年,吃尽了各种苦头。沙先生,我愿意规规矩矩地生活下去,我非常愿意学习,我不想当流氓,但是没有人肯帮助我,没有人同情我。”
沙僧问到那个穿皮夹克的大汉,众少年七嘴八舌道,那人名叫卡西洛,是一个毒品贩子,又是一个小偷头目。他利用让这些少年染上毒瘾的方法,控制了他们。每天胁迫男孩儿当小愉,女孩儿当妓女,得到的钱全要交给他。他给少年们注射的毒品名叫MDA,每针收费5美元。这种毒品能损伤人的中枢神经,使人智力衰退,反应迟钝。少年们知道这等于自杀,但是既然上了瘾,离了它又不行。说至此,大家都号啕痛哭起来,抓住了沙僧的手道:“沙先生,你是好人,救救我们!我们都挺不住了,我们都快死了。”沙僧此时,心如刀割,两行热泪,与众少年的眼泪流在一起,八戒和行者在一旁见此情景,也为之一掬同情之泪。
还是行者最先镇静下来,他想了一会,拿出支票簿,签了一张500元的支票,要少年们先去取钱,找个旅店住下,以后再想办法。谁知众少年都不愿接钱,因为不论有多少钱,明日还是会给卡西洛抢走的。行者闻言,大怒道:“好个卡西洛,真是无法无天!老孙谅你再厉害,也比不过那些天兵天将,妖魔鬼怪!”叫:“孩儿们,既如此,我与你个护身法儿。”好大圣,把毫毛拔了一把,嚼得粉碎,每一个少年与他一截,都教他:“捻在无名指甲里,捻着拳头,只情走路。那卡西洛不来便罢,若敢来,攥紧了拳头,叫一声‘齐天大圣’,我就来护你。”众少年道,“孙先生,倘若去得远了,看不见你,叫你不应,怎么是好?”行者道。“你只管放心,就是万里之遥,可保全无事。”
众少年知道行者乃是“超人”再现,奇迹累累,故有几分相信了。有胆量大的,捻着拳头,悄悄的叫声“齐天大圣”!只见一个雷公站在面前,手执铁棒,莫说一个卡西洛,就是千军万马,也不能近身。此时所有的少年都叫,就有十几个大圣护持。众少年欢喜,道:“孙先生,果然显灵!”行者又吩咐:“叫声‘寂’字,还你收了。”真个是叫声“寂”!依然还是毫毛在那指甲缝里。众少年见如此灵验,尽皆欢喜。这才接过支票,连声道谢。行者却又心细,再一思量,暗道:“不好!有一要紧之事,倒忘记了。”你道行者想起了若何要紧之事,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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