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瞳》,对我来说是为了休息。
那是2004年年头,“洛阳”初罢,我在洗手间里咳出了第一口血。血丝簌簌的,像是要把肺腑里剩下的那点红呕尽才算。必需的调养让生活变得无聊起来——这一调养就近两年,其间还写了颇为伤神的《石榴记》。
那时我想,为什么不写一个轻松的、快乐的、明与暗鲜明对比的、有趣的稿子呢?
记得看张爱玲的散文,说到她每次和炎樱出去。两人走走就总商量吃点什么,总结来总结去,总是“甜的、软的、能安慰自己的”,最后总是进了蛋糕房。
而对于我来说,“轻松的、快乐的、有趣的”稿子当然是童话!
我是如此倾心于童话,因为提起它总会咧开嘴痴笑地想:它只有一个原则——每个男孩都有梦想成为一个王子的权利。
瞳就是这样一个“王子”与“贫儿”的复合体。
这个故事发生的背景是这样的——记不清是在多久远的以前,在那个失去秩序的大陆上,总有一些部落不知为了什么而不断迁徙。那是一个有着预言能力的部族,他们为宿命所驱使。一刻不停地在寻找。艰难的旅途中,整个部族的人们一个个死去。其中一个年轻的小伙儿不停地在想:我们为什么要这么艰苦地行走下去?我们在寻找什么?是什么驱使我们必须在泥泞、沼泽、雪峰和荆棘地里舍命前行?
眼看着身边的族人一个个倒去,他心里无限悲伤。最后,他终于明白了宿命的含义:他们整个部族都将死去,而只有他一个人可能活下来。他们这么不停地迁徙与寻找,其实就是在寻找那个传说中“绝望”的源头。
——所有的宿命与所有的预言难道不都是以绝望为根底?
绝望的源头据说是一片死沼。那里住着一个绝望的神。他以泥沼为食,每一天,他的身体也不断消融,代谢入泥沼。他的身体就是无限循环与流动中的半稠体。
当所有的族人一一死去。那年轻人终于寻找到了那个死沼。在那里,他见到了那个绝望的神。他以为他终于找到了一切的答案。可一抬头,却诧然发现那个绝望的神正仰望着天空。
天上,霞彩以渺茫的辉煌如此不同于死沼地存在着。
那霞彩似乎是一个女子衣袂的剪影。难道。那就是传说中天域里惟一的可以昭示给人们以希望的仙子?
那绝望的神就这么把她痴痴地望着。
他的眼里半是落寞,半是无奈,也半是……热爱。
……好多年以后,那年轻人随着一段段的光阴老去。他终于从那片他聊以为生的死沼中走出,回到了人间。
他也就成了这个大陆中最早的先知。
他的名字叫占命者。
他也就是萨森古国的先知摩亚的老师。
而多年以后,瞳出生在巴枯尔山脉下的一个小村。
那村子名叫枯索。
村子前有两棵枯索的树,枯瘦的枝条没有丝毫生意地耸立于泥泞之路。他的家在村子最外侧的树旁。母亲是个无职业在家、只能喂两口老也养不肥的猪的家庭妇女。
他的父亲是个从来不会工作,只知赌博滥饮的面包师。
那时,村里公用的面包房已经停业。所有人家都自己烧烤食物。父亲失业了。
在瞳出生之前,母亲怀孕四个月时,因为父亲醉酒后的殴打,母亲已经流产。
可谁都没有想到,过了几个月,瞳还是出生了。
他的出生是一场异数。他生来瘦小,总也长不大。父亲对他本已流产却又莫名其妙地降生感到惶惑与恐惧。
父亲说:“这是灾祸。”所以他的巴掌成了瞳童年惟一的记忆。
可从幼年起。瞳就发现自己具有超出常人的魔力。
比如,他会在这枯冷的石灰山上找到旁人都找不到的远方的鸟叼来的草的种子;比如,他是第一个在枯索村养出鲜花的人;还比如,他知道有一种力量,它不只是令人恐怖,还让人欣喜,那就是自然。
可这个村于是如此的脏。他感到,愚昧的歧视与粗暴的打骂最终会让他沉沦下去。如那头猪翻滚在猪圈里。
终于有一天,他逃了。
可他首先沦入的却是刹帝利的魔域。
好些年以后,瞳长大了。他有一双黑黑的瞳子,可瞳子中总有一块遮挡如翳。
很多人说,那是他独特的魅力。
他一直在寻找。他也不知他在寻找什么。他是一个在寻找过去的孩子。他想:等到有一天,他终于明白自己是从哪儿来的,可能就会知道他将要到哪儿去,也知道了这一生的所寄。
他不相信这个世界,哪怕萨森古国作为一个起点给他提供了荣耀。可他满眼见到的总是人类的污浊与脏。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碰到了那个占卜者。
占卜者抚着他的头,给了他一本书。那本书里只有一个字。
占卜者告诉他说:那个宇念做yu。
瞳终于明白,他的真正父亲其实就是住在死沼中的那个绝望之神;而母亲,却是为父亲仰望过的那个天域里的仙子。传说,她代表着希望。但那渺茫的希望仙子无力真正孕育他。所以,他就被种在了生母——那个愚陋无知但给过他很多软弱的爱的乡村妇人的怀里。
瞳在那一刻终于沉静下来,终于知道了自己的由来,也就由此知道了自己所必须面对的:他为绝望所生。生时即为希望遗弃。他只能生长在这个肮脏的人世。他不甘于这份脏,可他无法逃离这份脏。而绝望的宿命与对遗弃了他的菲薄的希望的渴望却如蛆附骨地种进了他的生命里……
一如旧病,这个故事的底色似乎依旧是沉重的。
但那时我不想这么写它,我要……比较轻松愉快地讲述这个故事。
我要他是一个王子,魔法之国的王子。哪怕生命的底色在他的人生里有很多沉甸甸的含义,但我还是要他清亮起来。快乐起来。他会遇到这场人生中他所能遇的:比如勇毅的亚述,比如娇憨的狄丽娜,当然,还有那只小狐狸。
一想起那只小狐狸以如此跃动的红跃入了摩亚过分沉冷的大宅,烧入瞳那蒙着翳的眼里,我就会唇角弯弯地笑开来。
一年多后,把这个稿子重新翻起,当年过于随意的写作给修改留下了很大的麻烦与烦恼。也许,这确实不是我能写出的那种“最好的”稿子。但写它时,一边打着《暗黑破坏神》,不断地升级,一边敲击出瞳那清稚、努力与坚持的样子,确实是一种很快乐的书写经历。
而此时,坐在深胡桃木色的书桌前,打起这篇后记,想起昨天是个有阳光的日子,但今日却阴了,很想很想那只小狐狸也一下跳进我的书房,跟我叫:“……椴子、秋了,布雷诺森林里的杉树已落下了松软的针叶。快点、快点,我们同去、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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