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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时抱你,结局难讲 正文 第27章 你是我没可能完成的梦

    【喂,你的耳机漏音了】

    盛夏的空气里浮动着桑拿的热浪,公交车更像是个大蒸笼,刺白的阳光透过车窗,照在仅剩的空座上。

    胡萝踌躇在投钱箱附近,犹豫着该不该坐过去。

    因为空座旁的男生看起来……有一点奇怪。

    他有一头比她还要长的黑发,一把梳在脑后扎成高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阳光细密地洒下来,像一面聚集了天地光亮的镜子。

    发绳上还坠了一个特别可爱的黑色小骷髅头。

    过道里放着他的吉他,本人戴着红色的大耳机,眯着眼昏昏欲睡。

    胡萝不着痕迹地挪过去,终于坐下来,却吓了一跳。

    一首她从没听过的歌从他的红色耳机里漏出来,隐隐约约还能听清楚歌词。

    “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胡萝不由得想提醒他一句,你耳机漏音了。

    但是公车上实在太无聊,她非但没提醒他,还偷偷将身子蹭近一点,好听清那耳目一新的歌到底是什么。

    车子经过七站,他的红色耳机一直单曲循环。胡萝为了听清歌词,不知不觉间挨得好近。

    突然,长发少年猝不及防地睁开眼睛。

    胡萝还以为被抓包,吓得大气不敢出,惊恐地死死闭上眼睛。她假装自己睡得不省人事,头自然而然地落在他硬硬的肩膀上。

    黑暗里什么都感觉不到,阳光热烈地烧着眼皮……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的头轻轻扶正。

    胡萝有一瞬间的失神,头发仿佛和午后的阳光一起融化。

    她感觉到他起身下车,不由得松口气,偷偷掀开眼皮,他的背影夹在下车的人潮里。然而那身黑色夹克和红色格子裤特别扎眼。

    后来的几天,胡萝的脑海里一直回荡着红色耳机隐隐约约的旋律。

    “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同桌实在受不了她只哼一句的洗脑行为,纠着她的嘴巴强迫她停下来,胡萝扁扁嘴有些委屈,她只哼这一句是因为她只会这一句啊。

    很奇怪,这首歌她上网翻了个底朝天,愣是没有一点关于它的讯息。

    逐渐的,这首不具名的旋律在她的脑海里变得模糊。她依旧是起早上学的十六岁少女,早餐是一成不变的三明治加牛奶,搭7点15分的那班公车,一切本该按部就班,如果她的闹钟没有坏掉的话。

    胡萝跑得风中凌乱,结果公车还是绝情地拍拍屁股绝尘而去,喷出的尾气呛得她不停咳嗽。

    她不经意地回过头,在公车消失后,那个长发少年身背吉他,姿态散漫地靠在站牌旁。

    像刚经历一场暴雨,蓦然回首,看见了一道彩虹。

    他似乎在等人,胡萝收回视线,也紧张地走到车站旁继续等车,余光却偷瞄着他的动静。

    大约半小时,公车还没影,但人群里乍现一对特别高挑的男女。男的寸头,女生也是及腰的发,人很瘦,靠近长发少年。

    长发少年开口说,你们动作好慢。

    声音哑哑的,带着一种金属质感,冷硬犀利。

    那女生耸了耸肩,不太高兴地解释:练习室谈崩了,我们只能去地下通道练。

    他轻轻拢眉说,无所谓,走吧。

    长发少年离开的时候,不经意地往胡萝的方向瞥了一眼。刚好一辆公车颤颤巍巍地驶来,胡萝立即跳上车躲起来,在模糊的车窗里心虚地偷看他的背影。

    他的马尾随着步子一起一伏,令她很想上去纠一把。

    【空气都是蛊惑的香气】

    再次见到长发少年的时候,是在人头攒动的音乐节上。举办方请了一些偶像明星,演出会在最大的舞台上举行。同一时间,还有很多小乐队在别的小舞台上演出,但台前人烟寥寥。

    胡萝站在某个小舞台下面,台上是个摇滚乐队,突如其来的前奏使整个空间都在震动。

    她站得离音响特别近,电光火石间,毫不防备,耳朵发聋。

    她急忙退开两步,擡起眼就是一个LED屏幕,镜头扫到人群中……长发束在脑后,慵懒的眉眼,在铺天盖地的吉他和鼓点里像一曲意外的转音,少年出现在她眼前。

    他也在这里!

    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开心,只是确认了和某一个人同时存在于这方天地里,空气里突然多出了一种蛊惑的香气。

    小舞台的摇滚乐队结束了演出,胡萝漫无目的地晃到了一个台子附近,几个玩偶站在那里供人拍照。一个女孩子突然喊住她,问能不能一起。因为凑齐四人拍照可以领取一份礼物。

    胡萝盯着她的脸,不由自主叫出了声。

    她是那天和长发少年一起走的女生!

    那不就意味着……胡萝往旁边看去,果然看到不远处站着长发少年和那天的寸头男。

    胡萝呆呆地说好,内心百花齐放,锣鼓喧天。

    女生兴高采烈地把她拉过去:“对了我叫哈娜,这个长头发的叫阿木,那个家伙是陈森。谢谢你答应凑数!你叫什么?”

    “……胡,胡萝。”

    她结结巴巴地边说边看了一眼他,原来他叫阿木。真的有点像一颗挺拔的树。

    工作人员看到他们四个人,拿起单反就要开始拍。胡箩被哈娜拉到了中间……她的旁边就是阿木。

    他好高啊,她只到她的胸口,隔着23厘米。她偷看他的姿势,学着笨拙地比了个树杈。

    工作人员分给四人每人一副墨镜,哈娜还非要看拍出来的样子。胡萝顺道看了一眼,脸色涨红。

    照片上抓下来的瞬间,刚好就是她的眼神斜斜偷看他的瞬间。

    【你是盛夏里不经意的晚风】

    阿木,哈娜和陈森三人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乐队,老家在绵羊,但找不到好的机会,便决定来北京闯荡。

    然而每年来北京组成小乐队的青年如过江之鲫,阿木所在的乐队根本不成气候,默默无名。

    他们没有固定的练习室,总是随意找城市的一隅街角。胡萝自从音乐节过后便很难再找到他们。但是哈娜给她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她犹豫着,一直没拨出去。

    她没有想到哈娜会主动给自己打来电话,问她愿不愿意来当下听众。因为他们排练了一首新歌,三个人意见僵持不下,正愁没个外人裁决。

    接到电话的胡萝当时正夹着刘海穿着老头衫吃着味儿特别大的螺蛳粉,胡箩只给她二十分钟,惊得她从衣柜里看也没看就抽了一件夺门而出。

    结果一看,傻眼了……自己居然拿了件毛衣。

    路上的回头率非常高,毕竟大夏天穿毛衣的神经病不是常见的。

    她出现在那三个人面前的时候,也遭到了他们匪夷所思的审视。阿木问:“你发烧了?”

    胡萝支支吾吾非常窘迫地点头。

    哈娜惊讶地走过来摸了摸她的额头:“还真的蛮烫的!你生病了干嘛还赶过来!阿木,你送人去医院!”

    胡萝大惊失色:“不,不用了!”

    阿木放下吉他,指指自己的背:“上来。”

    她浑身僵硬,眼神像一块吸铁石,牢牢地钉在他的背上。身体仿佛有一种魔力,鼓动着攀上他的背脊。

    她别扭地不愿意,主要是自己真没病。但阿木一言不发地把她扛到了肩上,吓得她尖叫出声。世界在眼前天旋地转,风呼啦啦地吹过,天空大片大片绵延的火烧云,像是挂在她脸上火辣辣的血丝。

    他笑着说,抓稳了。你可真轻啊。

    胡萝盯着他晃动的马尾,幻想自己一把抓住。她此时特别想问他,为什么会留长发呢?

    乌龙的毛衣事件过后,胡萝开始鼓起勇气想接近他们。她察觉到那三人都是特别好的人。尤其是阿木,扛着她去医院的漫长路程,最后被告知她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不生气,摸了摸她的头,说没事就好。

    也许起初她只是因为他的长发而觉得他与众不同,不由自主地去注意他。

    但是那一刻,她被这种温柔击中。像在躁动的夏夜里,忽然袭来一阵晚风,太不经意,又太令人动心。

    【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

    从医院里回来的时候,空气里感到一丝冷意。接着,雨水从树叶的缝隙里沉重地落下来,噼里啪啦地剥落。

    两人猝不及防,被淋成两只落汤鸡。街头的商场门口堵着一大票行人,他们也匆匆忙忙挤进去,不小心挨到一个人湿漉漉的肩膀。胡萝连忙鞠躬道歉,那人却尖酸地说,我衣服都被你撞湿了!

    胡萝听到那个声音,惊讶地擡起头,是班上那个成绩很差总是看她不顺眼的女生章暖。

    她一愣,然后脸色一变,嘲讽地说:“来这躲雨啊?像你这种老师的心头好应该去图书馆什么的舒舒服服地做完作业等雨停啊。”

    胡萝呐呐地没回答,阿木却突然插话:“我们去哪里躲雨是我们的自由。”

    章暖表情僵硬,她上下打量了一眼阿木,阴阳怪气地,“胡萝,你居然会有这种朋友啊。头发挺个性的。”

    胡萝一咬下唇,忽然很大声地开口:“我不许你说他。”

    这是第一次,章暖听到胡萝对自己反击。

    这还是那个……说话都细声细气对自己的冷嘲热讽讪汕一笑不敢回嘴的胡萝?

    章暖回过神,气得刚想骂人。阿木却眼睛亮亮地牵起胡胡萝的手,眨眨眼十分俏皮:“在这里和某人一起躲雨,比淋雨还难受。”

    说着,拉起她的手,跑向大雨中。

    他们满身湿漉漉地跑出商场,来到空荡荡的马路上。街边一盏路灯,像舞台的光束打在阿木的身上。飞扬的雨丝像华丽的气泡,胡萝傻傻地站在他身边,连淋雨都觉得如梦如幻。

    阿木摘下吉他,拨了下弦,特别挑衅地对着商场里的章暖唱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也不会跟你一起躲雨。”

    温暖的小情歌,被他硬生生唱出了一股贱兮兮的味道,听得胡萝哈哈大笑,一大口雨水灌进嘴巴,呛得小腹痛。

    门内的章暖已经气到面色发绿,想追出来,但一看外面铺天盖地的雨势,缩了缩肩膀,骂骂咧咧地退了回去。

    阿木的眼睛潮湿地望着胡萝,装满了小孩子般的快乐和少年的担当。

    他说,有谁欺负你,你告诉我。

    胡萝大力点头,我会勇敢起来。

    那一瞬间,她的心里真的鼓足了勇气。以至于……她踮起脚尖,颤颤巍巍地伸手,漫天雨水里,不管不顾地抱住了阿木的腰。

    你知道,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

    【我的梦从未枯萎】

    在大雨里疯癫的结果,就是她真的高烧了。

    然而她还是顶着一张重感冒的大红脸,偷偷跑去看阿木的练习,却没有告诉他们,缩头缩脑地蹲在草丛里,小心翼翼地拉开一条缝隙,特猥琐地偷窥。

    但她刚露出一只眼睛,就吓得从绿化带里掉出来——阿木的眼神偏偏看过来,和她撞上。他手指一顿,吉他弹错了一个音。

    哈娜眉头一皱,歌声戛然而止:“你跑什么神?”

    阿木努努嘴,示意她去看蹲在那儿的胡萝。

    胡萝尴尬地从草丛里滚出来,涨红着脸掩饰:“我很想听你唱歌……没跟你说就来了……”

    阿木一愣,随即眼睛一弯,哈哈笑说:“看来我们有第一个粉丝了。”

    “那是被我的魅力给吸引的!”哈娜得意洋洋地跑过来圈住她的脖哈哈大笑,“你怎么这么害羞啊,太可爱了!”

    胡萝脸涨得和天边的火烧云有得一拼,配上她的圆脸看上去像煎熟的荷包蛋。她根本不敢和哈娜对视,要是让她知道被当成了挡箭牌,估计会气得直接和自己绝交。

    阿木垂眼笑:“真可惜,我还以为是我的魅力呢。”

    这句话听得胡萝心惊肉跳,但这应该只是一句普通的玩笑吧……听暗恋的人说话,明明是简单不过的语气,都像是在玩解谜游戏。

    他们正在练习的这首曲子就是那天红色耳机里隐隐约约漏出来的歌曲,叫《长发》。

    胡萝开始对号入座,忍不住猜想这首曲子是不是和阿木的头发有关系。她一边听他们唱歌,一边把歌词记在小本子里。陈森探头过来看了一眼本子上的内容,大惊小怪:“我刚刚还在猜你是不是一边在写作业,原来你是在写我们的歌词!”

    胡萝迅速把本子闭上:“因为我……我很喜欢这首歌。”

    哈娜兴致特别高昂:“我们的音乐终于有人喜欢了!这不是很值得庆祝的事吗?!走,不练了!吃好吃的去!”

    然后二话不说,非要拉上胡萝往烤串摊子上走。

    阿木要了好几串板筋,胡萝于是也点了好几串,造成一种他们口味很合的假象。

    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吃,她牙口不好,吃板筋总是咬不断。

    结果串上来后,阿木把那些板筋都推到了哈娜面前,而她特别自然地接过。

    这是第一次,胡萝突然意识到,阿木和哈娜的关系可能不只是单纯的朋友或者乐队成员。

    这个认知让她感到无比恐慌。前一秒,她还沉浸在能与阿木开始相熟的喜悦里。而后一刻,这个“开始”与别人的“已经”相比,竟然让她感到心灰意冷。

    陈森对着胡萝挥舞着羊肉串,打破了她的思绪:“这首歌是我们一起创作的,练好了就去找经纪公司。等有一天,你就会看见我们站在舞台上唱这支歌!不是篮球场!是几万人的,大大的舞台!你别担心,到时候我们会给你留VIP席!奖励你那么有眼光!”

    哈娜狠狠朝他脑袋拍上去,两人闹作一团。胡萝坐在阿木旁边,看到他戴着耳机,在喧闹里安静地笑,笑容里带着和陈森一样的憧憬,以及一丝丝不易察觉的迷茫。

    她凝视着他的侧脸,情不自禁地说:“你们会有那样一个舞台的!”

    阿木意外地看她一眼,神色慢慢变得清明而坚定。他轻轻地说,谢啦。胡萝立刻不好意思地把头转回去,假装全神贯注地吧唧着嘴和板筋缠绵到底。

    耳边还依旧充斥着哈娜和陈森两人的大吵大闹,烤串摊老板的吆喝,路边的车鸣。十足的烟火气里,那首很熟悉的旋律毫无预警地流淌入她的耳膜中。

    板筋惊得卡在喉咙里,她侧过头,阿木摘下了耳机,偷袭般戴到她的耳朵上。一双眼睛在尘烟里亮晶晶的,像揉碎了一把星星装在里头。

    他眨眨眼:“给你听,你喜欢的那首曲子。”

    耳机里刚好播到副歌:我的发从未剪短,我的梦从未枯萎。

    隔壁桌有一个大叔点了扎啤,她滴酒未沾,只是闻到那酒味,突然就醉了。

    因为喜欢的人突然和她分享同一首歌曲,仅此而已。

    【关于最伟大的梦想】

    胡萝听着那一首《长发》,觉得这是一个极好的契机可以问关于他长发的来历。

    她小心翼翼地问:“这首歌……和你的头发,一定有什么关联吧?”

    阿木听后,调皮地甩了甩马尾:“你肯定一开始看不惯我这个头发吧,其实我自己也是。”

    “没有看不惯!”她一本正经地说,“我反而觉得……没有一个男生能像你一样留长发却不让人讨厌。”

    阿木支着下巴,眼神飘到了哈娜身上:“那还真是因祸得福啊。其实留长发……是因为哈娜说要我和陈森陪她留长发,说看起来更像一个团队。结果陈森没留,那两人联合起来涮我,说明明就是个玩笑我还当真了。”

    胡萝一瞬间沉默了。她不由得联想到自己,如果阿木要求她陪他留短发,她会二话不说就剪掉。

    所以那个要求他的人是哈娜……他才会因此当真。她可不可以这么以为?

    她最终没说出口,怕得到残酷的答案,只好不知所措地搓搓手指:“不知道你短头发是什么样子的……”

    “很普通的。”

    胡萝听后,忽然觉得有一种无解的难过。

    如果没有那束马尾,她可能真的不会注意到他。也许只是公车上两个偶然邻座的乘客,一到站,就是彼此生命的过客。那束马尾像他们命运的线,她受他牵引,结果发现那是命运横生的散发。

    胡萝成了阿木的乐队第一个铁杆粉丝,也是唯一一个粉丝。经常跟着他们到地下通道,篮球场或者露天的广场练习。

    他们时常为了省钱不吃饭,胡萝就把自己的零钱省下来,去看他们练习的时候带三个盒饭。每次给阿木的那盒都在底下偷偷加个荷包蛋。

    某天训练结束后,阿木突然故作神秘地宣布:“我要宣布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我们们会有一个舞台了!一个正儿八经的舞台!有灯光有红毯有超棒的音响的舞台!”

    胡萝才知道他瞒着另外两人把《长发》的DEMO带寄给了一个经纪公司,居然收到了对方的返信。约他们试音。

    他看似是团队里最漫不经心的,却又是对乐队最操心的那一个。

    那天傍晚胡萝和阿木他们在路口分开,约定明天晚上替他们庆功。所有人都似乎已经预见成功遥遥在望。她偷偷地回望阿木离去的背影,路灯照在他轻轻晃动的马尾上,她仿佛看见了他站在舞台上光辉熠熠的模样。

    她突然很想,轻轻地抓一下他的头发。这样他就会回过头来,瞳孔里倒映出她的影子。因为以后的道路,他们即将失之交臂。他会踏上更高的舞台,他的眼睛里,会装下很多为他们疯狂的歌迷。而她只不过是人头攒动里难以被注意到的一员而已。

    这个想法令她很沮丧,却也无比热血沸腾。

    因为她即将完成自己的梦想——希望喜欢的那个人完成他的梦想。

    这是最最伟大的梦想。

    第二天傍晚胡萝在川菜馆门口等,远远地就看见那三个人背着乐器走过来。她忐忑地端倪着阿木的表情,看不出明显的喜怒。

    “怎么样?入选了吗?”

    陈森表情焦躁,让胡萝心里滋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阿木率先进门:“先吃饭。”

    哈娜跟在他们身后沉默不语。

    胡萝不由得担心地问:“是不是……出现意外了?”

    三个人气氛凝重地看菜单,没有人回答她。但胡萝心里清楚,一定是试音失败了。

    火辣辣的水煮鱼端上桌,陈森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哈娜嚼了一口,突然眼泪溅到红色的辣油里,触目惊心。

    胡萝担忧地看着她,哈娜哈哈笑说:“为什么这鱼这么辣啊。”

    阿木闻言,突然特别大声地宣誓:“没关系的。还会有机会的。我会努力让你的歌声被所有人听到!”

    胡萝怔怔地看向他泛红的眼眶。

    在这一句轻描淡写的话中,她无比绝望地确认了一件事情。

    她发现了阿木最伟大的梦想,关乎的那一个人,是哈娜。

    【23厘米,是我们唯一听起来靠近的距离】

    胡萝竟然一点也不感到嫉妒。

    她从一开始就是个局外人,远远地看着他们,最多为他们买个盒饭赠瓶水,他们的奋斗打拼,不是她所能参与的。

    她只是感到一种剥茧抽丝的难过。她和阿木并排而坐,她悄悄靠近他一点,肩膀挨着肩膀。他微微垂丧着头,使得他与她头的距离只有23厘米,这好像是他们之间唯一听起来靠近的距离。

    那一瞬间,她心里默默下了个决定,她要为阿木他们创造一个舞台。

    即便他的梦想与另一个人有关,但那依然是他的梦想。她会倾尽所有去帮他完成。

    那顿所谓的“庆功宴”不欢而散后,胡萝就在心里开始暗自筹划怎么建造舞台——其实就是一块四方形的台子,后面再竖一个大板子就好了吧,她这么天真地想。但实践起来才知道有多难。特别是对于一个手工白痴来讲简直是天方夜谭。

    她请教了学校里的美术老师及老爸,又去家具市场扛了好多木板、喷漆。木板没砍刺,她的手心手背被戳地尽是口子,逢人见她都喊猪蹄。她却满身干劲,每晚写完作业就跑去楼下小区的空地上搭舞台,和物业死缠才没让人扔掉,每天睡不饱,在课上又痛苦地半睡半醒,不断地恶性循环。

    虽然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和很多的心血,但造出来的舞台依然粗糙地不忍直视。

    为了给阿木他们一个惊喜,她很久没和他们见面,一直忍到舞台完成之际。

    阿木见到她先是一愣,然后笑说:“我以为我们连唯一的粉丝都没了。”

    胡萝瞪大眼:“我还要等着你们出道呢!”

    话音刚落,陈森弹贝斯的手一顿,哈娜咬着唇别开视线。阿木愣愣地看着她,接着吸了吸鼻子,手心颤了颤,从口袋里掏出三张火车票。

    北京到绵阳。

    他什么也没说,但胡萝什么都明白了。

    他们终于熬不住了,放弃了,要离开了。

    胡萝觉得自己好像一个皮球,从一点气都没有到努力地让自己变得膨胀,然后欢天喜地地跑来见他。却被他用一根针绵软地一刺,嘭的一声,一个人的惊天动地,他浑然未觉。

    “舞台呢……不要了吗?”

    阿木不自觉地握紧手,用力到骨节发白:“欠你一个VIP席,看来还不了了。”

    “可以还。”她深吸口气,“有个舞台要送给你们,只是没想到……它会是送别礼。”

    【世界上最小的舞台和最近的VIP席】

    胡萝是有点羞于把舞台展示给他们,后面搭的布景是她偷拍后洗出来的大幅“海报”,是他们排练的时候她偷偷拍的,像素比较渣。

    三个人怔怔地看着这个世界上大概是最小的舞台,愣了好半天。

    陈森啧啧说:“你可以去申请下吉尼斯纪录!”转过身,却偷偷擦了擦眼睛。

    哈娜第一个走上舞台,从包里拿出矿泉水瓶当麦克风:“我们登不了最大的舞台就登最小的,也算独一无二了。”声音中藏着极力忍耐的哽咽。

    只有阿木什么都没说,眼神轻轻扫过她满目疮痍的手,胡萝立即把手不着痕迹地缩到身后,搬了个小板凳坐到第一排,强颜欢笑:“看,世界上最近的VIP。”

    吉他开始响起来,贝斯弹起来,歌声亮起来。楼上一户人家窗户打开,大妈探出脑袋,用力大吼了一句:“大半夜扰什么民!有病!”

    他们却被骂得好开心,用力地对着夜空说:“看!我们的歌声还是有被大家听到的那一天!”

    胡萝坐在台下,大声地欢呼,跟着他们的音乐摇头晃脑。

    很久以后,她去过很多大明星的演唱会,都及不上这场,令她每每回想,都忍不住热泪盈眶。

    唱到一半,他们就被闻讯赶来的物业拦下来,坚决要把舞台扔出去。胡萝挽起袖子就要和保安对着干,说什么都不能让他搞破坏。结果被阿木一把从舞台跳下来,抱住她制住双臂,在她耳边说:“够了,够了。谢谢你。”

    胡萝一下子弃械投降,像个小学生似地嚎啕大哭,身子歪斜地从阿木怀里滑到地上。阿木也蹲下来,双手抹掉她脸上的眼泪。

    她忍了一个晚上,在最后哭得语不成句:“你们都要走了,为什么不让你们唱完?!你们好不容易有一个舞台……为什么不让你们唱完?!”

    阿木轻轻地抱住她,那个怀抱像那一夜的晚风,无比温柔。

    “这不是结束,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只要你还喜欢我们。我们就有继续唱下去的动力。只不过不是在这个舞台上了。”

    胡萝缩在他的怀中,抽噎着:“那你答应我,一定要站到最高的舞台上,不要忘记我的VIP席!因为我喜欢你……”

    他一愣。

    胡萝难过地笑道:“你的吉他。”

    【像刚爆炸永不会散场的青春】

    几天后,阿木和哈娜陈森坐上了回老家的火车。

    当时胡萝在课间收到了一条匿名的彩信:一张阿木短发的照片。背景是北京南站,附上短短一行字:刚剪的,很普通吧。报答你的荷包蛋,还有你给过我的舞台。这一刻,我要开始新的启程了。

    她怔怔地捧着手机,看着平头的阿木。眉眼轮廓那么清晰,前所未有的帅气。

    这是她十六岁时偷偷喜欢上的人。他有着背井离乡闯荡江湖的勇气,虽然最后铩羽而归。他有着最喜欢的姑娘,她是他此生最伟大的梦想。他还像吉他和弦一样温柔,一早就洞察她隐秘的心事,却妥帖地保护着,满足她小小的心愿。

    因为对他而言,她是第一个热烈喜欢上他音乐与梦想的女孩,她同样很重要。

    课间的人群忽然消失不见,她的课桌变成了脏兮兮的烧烤摊,摆着一串咬了半口的板筋。陈森和哈娜在一旁手舞足蹈,而阿木坐在他身高,隔着23厘米的距离,轻描淡写道,我短发很普通的。

    她悄悄隐去眉间失落,长发少年却尽数收入眼中。将这长发剪短作为礼物赠予她,这是属于她的短发,明白地告诉她,她也曾在他的生命里留下过难以替代的羁绊。

    胡萝郑重地将那张照片打印下来,收藏在珍贵的书页。每每翻阅,都会感到无比的安定和幸福。

    她喜欢过一个无比好的人。这个人永远记得会有一个鼓励他前行的呆头呆脑的女孩,就像她也永远记得少年刻苦弹奏的热烈的歌,像刚爆炸永不会散场的青春。

    谢谢你,我也即将开始新的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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