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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宇开霁 正文 第133章 归路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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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3章归路迢迢“贱民之女,果真下贱!”……

    金玉遐遵照华瑶

    的授意,在案桌上摆好了笔墨纸砚,默默地写起了报文。

    金玉遐的文笔极其出众。二十岁之前,他写过不少诗词和散文,他为自己取了一个别号,叫做“野山老翁”。他以“野山老翁”为名,出版了一系列书籍。由于他风格雅致、词句优美,他的名声轰动一时,天下读书人尊称他为“野山君”。

    迄今为止,金玉遐还没对华瑶提过“野山君”的来历。

    金玉遐并非有意隐瞒,他只是觉得,他年少时写的那些伤春悲秋的诗文,不过是一种茶余饭后的消遣,每一个字都是轻飘飘的,暗藏着闲情逸致,却无半点忧国忧民之念,这样的作品怎么拿得出手呢?

    他追随华瑶已有一年。这一年来,他辗转多地,满目疮痍。

    烧不尽的烽火狼烟,堆不完的血海尸山,以及千千万万人的痛心泣血,给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他自身的苦闷已是无足轻重,《启明报》的名头却是沉甸甸的。

    他在纸上纵笔如飞,还不到一炷香的工夫,他完成了两篇报文,顺利地通过了华瑶的审查。华瑶又指派了沈希仪、戚应律来帮他的忙。众人一直忙到第二天破晓时分,才把文稿送到了永安城的书局。

    书局内部的人员丝毫不敢耽搁,连忙拿出了贮藏在仓库里的白棉纸。这种白棉纸是官府专用的纸张,适用于活字印刷术。上百个匠人忙中有序地劳作了一整天,形同邸报的报纸就被印刷了一千五百份。

    临近黄昏,晚霞初上,站在窗边的沈希仪被照得满面红光。沈希仪一天一夜不眠不休,身体疲惫至极,神志还是十分清醒。她一边吩咐士兵派发报纸,一边率领一群文人抄写告示。

    那告示的措辞简洁精炼,语句通俗易懂,完整地列出了秦州叛军的罪孽,包括滥杀百姓、凌虐妇孺、勾结外敌、劫掠财物等等,并且阐述了启明军的功绩,处处赞扬华瑶的仁义之举,华瑶俨然成为一代救世之主。

    告示上还说,华瑶夺回了叛军侵占的四百万石粮草,又把肥沃的农田分给了贫民,数十万贱民的贱籍将被革除,有志之士能够一举成名,有功之臣能够一展宏图,秦州必将重现繁荣富强。

    沈希仪整理了四百多份告示,又唤来一批侍卫,命令他们明日一早启程,沿着芝江顺流而下,把告示贴到城乡的集市上。

    此时夜色深沉,月淡星稀,沈希仪劳累过度,再也熬不住了。她脸色苍白,踉踉跄跄地走了几步,戚应律赶紧过去扶住她:“沈小姐,请多保重。”

    他有礼有节地说:“实在抱歉,下午我打了个盹,睡了两个多时辰,只留你一人忙前跑后。现在书局收工了,不如我送你回去?你为公主办事不辞劳苦,更要顾惜自己的身体。”

    沈希仪甚至没看戚应律一眼。她淡淡地说:“多谢您的好意,我并无大碍。自古以来的中兴大业,哪有不艰难的?能为公主办事,便是我的福分。”

    戚应律手持一把折扇,很闲散地摇了摇扇柄:“目前的局势虽然严峻,却还没到最危急的关头,你不用提心吊胆,稍微松懈一点也不碍事吧。”

    沈希仪一言不发。

    戚应律摊开双手,折扇被他夹在指间:“明天你要是有空,何不与我泛舟游湖?春天来了,花也开了,永安城的风景好得很,你不去欣赏就太可惜了。”

    沈希仪的唇角微微上挑,似是讥讽,似是嘲笑:“您是镇国将军府的公子,生于凉州,长于凉州,必定目睹过尸横遍野的惨状。可我听您的语气,像是从未经历过战争,懒懒散散,懵懵懂懂,浑然不知事态严重,活脱脱一个纨绔子弟。”

    戚应律闻言,几近窒息,沈希仪还说:“您见识短浅,举止轻浮,才学平庸,意气衰颓,整日游山玩水、寻欢作乐,终将一事无成,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境地。”

    折扇“刷”地一声合拢,扇骨扣在了掌心,戚应律无可奈何道:“我一片好意,你不领受就罢了,怎么能恶语伤人呢?”

    沈希仪颇为平静地回答:“您若是对我不满,请您去找公主告状。公主的赏罚,我自当领受。”

    戚应律这才发现沈希仪从未用正眼看过他。

    沈希仪对谁都是一副敬而远之的态度,只在华瑶的面前装出一种温婉柔顺的性情。他以为她是一朵解语花,其实她浑身长满了尖刺,暗藏着一股凶狠的煞气。

    灯笼的光线更暗淡了,门外传来一阵吵嚷声,戚应律还没反应过来,沈希仪已经冲到了门口。

    刹那间,沈希仪的视野骤亮。

    守门的侍卫高举火把,火花迸溅出嘶嘶声响,十几个蒙面黑衣人都被捆住了手脚,不情不愿地跪在台阶前。

    这一群黑衣人已被侍卫捉拿,那些侍卫都是华瑶调派过来的武功高手,共有二十多人,负责保护书局的安全。华瑶显然预料到了书局一定会遭遇暗算。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在永安城内作乱?

    沈希仪扯下了黑衣人的面罩。她的目光陡然一沉,心头的愁绪更浓,眉头也皱得更紧。

    沈希仪的记忆力极好。她清楚地记得,眼前这位黑衣人正是孙志忠的属下。

    孙志忠出身于京城军营,任职于兵部,效忠于方谨。

    方谨把孙志忠派到了秦州,担任名义上的“官兵主帅”。实际上,孙志忠从没去过战场,也从没杀过叛军,他是方谨牵制华瑶的一枚棋子。朝廷大肆宣扬孙志忠在秦州平叛的光辉事迹,华瑶的战功都被孙志忠抢走了。

    走廊上的灯笼尽数熄灭,昏暗的月光洒到了沈希仪的脚下。沈希仪还在考虑如何处理黑衣人,侍卫已经把黑衣人拖进了柴房,从他们身上搜出了油壶和火折子。原来他们想在书局纵火,烧毁报纸,烧死工匠,让一切化作灰烬。

    今日一早,华瑶曾经传过口谕:“任何人胆敢纵火行凶,杀无赦。”

    侍卫谨遵华瑶的指示,杀光了这些黑衣人,没留一个活口。柴房里弥漫着浓稠的血腥气,尸体都被马车运了出去,夜色之下的永安城依旧寂静,像是古井之水,毫无一丝波澜。

    *

    当天夜里,华瑶收到了书局传来的消息。

    华瑶本来都准备上床睡觉了。但她听完侍卫的奏报,困意彻底消失,她的心里渐渐地烦躁起来。

    她没有遵从方谨的命令,方谨必定会对她下死手。

    “平定秦州叛乱”的功劳早就记到了孙志忠的头上,孙志忠才是方谨真正信任的人,华瑶只是一块垫脚石。孙志忠没为秦州流过一滴血,还敢往华瑶的背后捅刀子,他何必茍活于世呢?不如死了算了。

    华瑶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怀里抱着一把长剑,更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她思考片刻,命令侍卫去传召孙志忠,让他到公馆来议事。

    公馆的花厅灯火通明,银烛高照,墙壁上光影摇动,凉凉的夜风吹入了室内,风中隐含着稀薄的血腥味。

    恰在此时,侍卫通报道:“启禀殿下,孙志忠正在门外等候。”

    华瑶其实想说“让那个王八蛋滚进来”,但她到底还是保持了风度,状似平静地回复道:“传他觐见。”

    少顷,孙志忠被侍卫带进了花厅,与华瑶的距离仅有一丈远。

    孙志忠独自一人前来觐见华瑶,身旁没有一位亲兵。他的礼数十分周到,态度也很恭敬,“咚”地一声就跪了下去,格外诚恳道:“末将参见公主殿下,叩请

    殿下万福金安,不知殿下深夜传召,有何要事?”

    华瑶直说道:“你应该已经收到了方谨的命令。我想问问你,方谨是如何指使你的?”

    孙志忠倒也坦诚:“末将奉了三公主的密令,暗中监视您。自从您来了秦州,末将经常四处打听您的情况。昨天三公主又传了一道密令,您要是迟迟不回京城,启明军就是造反的贼寇,官兵应当铲除启明军,必要时,可以屠杀全城百姓,震慑秦州的官民。”

    华瑶冷笑道:“你主子疯疯癫癫的,你也只会跟着她发疯。”

    孙志忠跪趴在地上,给华瑶磕了一个响头:“您是众所周知的仁义之主,末将想劝您一句,等到朝廷的大军兵临城下,您还不肯投降,满城百姓都要为您陪葬,您的‘仁义’也就是名存实亡了。”

    华瑶毛骨悚然。

    孙志忠毫无保留地坦白了方谨的计策。这一条计策乃是阳谋,无所谓华瑶知道或者不知道,方谨都会顺利地施行。

    这天下还是朝廷的天下,官民信奉的还是“儒法”二字。

    华瑶拥兵自重,本就犯了朝廷的忌讳,倘若朝廷认定华瑶造反,启明军就是“贼寇”,秦州面临着屠城之祸,秦州的官民必定更希望华瑶自杀谢罪,而不是与朝廷抗争到底。

    凡事都有两面性,一面是好,一面是坏。

    华瑶的仁义之名传遍了大江南北,她的事迹被编为歌谣,广泛传唱。每当她来到一座城池,至少会有上万人出城迎接,百姓相信她忧国爱民,相信她怜悯人间疾苦。她不顾自己的安危,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真正做出了“舍生取义”的壮举。

    正因如此,华瑶在民间的形象是完美无缺的。她是金枝玉叶的公主,也是一尘不染的圣人。

    倘若她违反了儒家的道义,公然与朝廷对抗,致使平民沦为乱民,乡城沦为血城,那她的威望就不复存在了。

    所谓的“威望”究竟有多重要呢?

    华瑶在秦州屡战屡胜,凭借的是“军民一心”。秦州百姓为她冲开城门,为她护送军粮,为她摇旗呐喊、奔走呼号,大大地擡高了她的威望。

    沈希仪在书馆抄写告示,书馆的文人自发追随,无需华瑶下令,那些文人听说沈希仪是华瑶的近臣,便都恭敬地听命于沈希仪,这也是因为他们臣服于华瑶的威望。

    华瑶不能失去这种威望。

    正当华瑶思索之际,孙志忠往前膝行了一段距离。

    孙志忠半擡起头,眼眶中的泪水隐隐浮泛:“殿下,您为了秦州百姓,率领将士们浴血奋战,拯救了千千万万的人,我不愿和您大打出手。咱们老百姓吃的苦,我看了也难受,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不盼着天下太平?您若能继续效忠三公主,对于您和我来说,那都是最好的局面……”

    话未说完,孙志忠突然从袖中拔出一把淬毒的短刀,锋利的刀尖直劈华瑶,却没伤到她一分一毫。

    转瞬之间,华瑶跃身而起,跳到了一张木桌上。

    孙志忠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粗壮的双手布满了厚茧,浓眉下的一双眼睛凶光四射,眼神带着几分癫狂。

    他急冲猛攻,施展出极强的剑气,又被华瑶一招化解。他的武功比华瑶更强,为何会落于下风?

    孙志忠一时惊疑,双掌猛地运力,短刀斜飞而出,狠戳华瑶的心口。

    刀光激起一道劲风,满室的烛火一霎熄灭,黑暗之中,华瑶的反应仍然敏捷至极,轻易地避开了孙志忠的杀招。

    孙志忠大喝一声:“逆贼,拿命来!”

    夜色如墨汁一般深浓,室内无风无影,唯有一阵阵凉意刺骨,漫溢着一层杀气,孙志忠竟然听见了谢云潇的声音:“殿下,让我杀了他吧。”

    华瑶兴致勃勃地回答:“那个毒药还真好用,孙志忠都不知道自己中毒了。他的招式虽然强劲,却很笨拙,远不是我的对手,姐姐器重的武将也不过如此。”

    孙志忠这才发觉自己中计了。但他想不通他什么时候中了毒。他在饮食上从不马虎,他的亲兵会在集市买米买菜,碗碟杯筷都有专人看管,华瑶哪儿来的下毒机会?

    近日以来,孙志忠经常感到身寒气虚,原先他还以为是水土不服,如今终于找到了原因,满腔怨愤无从排解,他心如火烧:“贱民之女,果真下贱!”

    谢云潇的耐心已经耗尽:“他该死了。”

    华瑶大发慈悲:“好了好了,你去杀他吧。他能死在你的手里,真是他三生修来的福气,你的剑法天下第一快,他会死得毫无痛苦。”

    偌大一间花厅里,灯烛俱灭,星月无光,凌厉的剑风破空而至,孙志忠立即闪躲。谢云潇的武功境界至高至圣,孙志忠一时不敢轻举妄动。

    谢云潇即将出兵岱州,按理说,谢云潇今晚应该在城外的军营点兵点将。孙志忠不知道谢云潇何时赶回了公馆,便说:“你不顾军营……”

    “军营”二字刚出,剑刃削开了孙志忠的脖颈,他的颈骨寸寸碎裂,鲜血顺着脊背流了下来,而他甚至没看清谢云潇的身影。他并未感到恐惧,他的情绪不知不觉地淡去了。他对方谨的敬佩、对贱民的鄙夷、对华瑶的厌恶,全都消散得不留痕迹。

    临死前,他只听华瑶说:“他好像非常憎恨贱民,为什么呢?”

    孙志忠彻底断气了,无法回答华瑶的疑问。

    谢云潇随口道:“或许他和某些贱民有过节,从此恨上了全天下的贱民。”

    华瑶若有所思,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她飞快地打开门窗,又吩咐侍卫拖走了孙志忠的尸体。

    月光照进来的那一刻,华瑶惊讶地发现,谢云潇的剑上没沾一滴血,剑刃的两侧澄净而光洁,就像他的衣袍一样不染纤尘。他的武功又精进了不少,果然是根骨绝佳的天纵奇才。且不论他的外貌何等俊美,单是他这一身绝世武功,也难免惹人觊觎。

    华瑶沿着长廊,走回卧房,这一路上都在胡思乱想。谢云潇跟在她的背后,随她一同步入内室。

    她掀开了夜明灯的灯罩,循着一束幽淡的光线,很坦然地跳上了床,自言自语道:“我已经命令士兵去清剿孙志忠的余党了,明日一早,永安城里不会再有姐姐的人马。”

    谢云潇把床帐一放,手就伸到了她的腰间,稍微用了点劲似的,掌心紧贴着她的衣衫,与她的肌肤严密地贴合。他的触碰又温暖又舒服,她背靠着他的胸膛,浑身陷入一种惬意的享受,但她的精神依然疲惫,她喃喃自语:“终于还是走到这一天了,我和姐姐反目成仇,不死不休,从此再也不会和睦相处。”

    谢云潇忍不住问道:“你从什么时候开始给孙志忠下毒?”

    “他刚来秦州的时候……”华瑶实话实说,“他的侍卫在村庄里搜刮粮食,我派人扮作农民,往粮食里掺了毒药,为了不让他察觉,那毒药会慢慢发作,毒性也并不强,只是他的反应会变得迟钝。”

    谢云潇沉默不语,华瑶小声说:“我早就猜到他将来一定会杀我。”

    谢云潇又问:“为何?”

    华瑶道:“姐姐的疑心很重。她知道秦三向我投诚了,就不会再派出一个有可能被我收服的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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