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笙笙在奶茶店做得很充实,小区的地理位置很好,人流量较大,奶茶店生意也不错。
她做三天可以休一天假,若是周末,就与陆嘉川赖在一块儿,若是工作日,就跑回出租屋和郑寻吃顿饭,逗逗狗。
郑寻最近心情不太好,看样子和那个不告而别的女大款关系很大。
“老子真是日了狗了,这辈子尽遇上你们这种喜欢一声不吭就人间蒸发的女人!”——这句话基本上一个小时会说上好几次。
开冰箱时,对着那些堆成小山的高级货,他会踹一脚冰箱门,骂一句。
回卧室时,看见屋子里干干净净空空荡荡的样子,他会猛地关上门,骂一句。
窗台上的花从前是他在浇水,后来郑西谊来了,就换了个园丁精心呵护,而今他养成了不浇水的习惯,那花居然枯萎了。
郑寻很烦躁,可是日子过了这么久,一直以来都是郑西谊锲而不舍来到酒吧找他。如今她人间蒸发了,他才意识到,他竟连她的手机号也不知道。她住哪里,做什么,在哪里念书,一问三不知。
周笙笙瞠目结舌:“都到同居的份上了,你除了她的名字,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郑寻恼羞成怒,拿起一只抱枕朝她砸过去:“胡说八道什么!同居个屁啊!老子贞操还在!”
这下周笙笙的震惊换了个方向:“同居这么久,你居然童贞尚存?!郑寻,你要是缺钱去男科看看,我给你出挂号费——”
一只接一只的抱枕接二连三砸了过来。
“滚!滚犊子!”
因为男主人心情不好,偶尔饭都不吃,连带着罗密欧也跟着饿了几顿。
周笙笙再来出租屋时,发现郑寻蔫蔫地躺在床上,重感冒到咳嗽流鼻涕齐齐上阵。而罗密欧也没了往常的生机勃勃,有气无力窝在沙发上,冲周笙笙没精打采吠了两声,又耷拉下脑袋了。
她气不打一处来,先是把郑寻拎下了床,臭骂一顿:“我他妈以前怎么没觉得你是这种情圣?这是要绝食?想殉情?你就是想把自己弄死,也好歹把我的狗给托付一下啊!”
她气鼓鼓走进厨房,把小米粥熬上,又炒了两个小菜。
糖醋的气味漂浮在空气里,引人垂涎三尺。
郑寻扒拉着墙壁吸着鼻涕闻味而来:“我就知道你还是放不下我的……”
周笙笙面无表情把饭菜放进大盆子里,目不斜视越过他,将盆子搁在罗密欧面前:“乖,吃吧。”
郑寻:“……”
身体与心灵的双重打击一起袭来,郑寻想哭,可最终发现那个女人的良心还没被狗吃完,因为锅里还给他留了一半。
也顾不上他和狗吃的一模一样了,郑寻拿了双筷子,就着锅就开始吃。
可另一边,周笙笙发现一向爱吃的罗密欧居然还是蔫蔫地趴在那里,有气无力地转转眼珠子,又合上了眼皮。
它吃不下东西。
这是病得多厉害,才会让一只连鞋垫都能啃下去的吃货,面对一盆子美食都无动于衷?
周笙笙急了,费劲地抱起罗密欧往外走。
郑寻后知后觉回头:“你去哪?”
“带它看病。”周笙笙的声音冷冷的,临走前回头给了他一记凶狠的眼刀,“要是罗密欧有什么三长两短,你就等死吧。”
哐当一声,郑寻手里的筷子掉进空了一半的锅里。
没有丝毫迟疑,周笙笙将罗密欧带去了刘承东的宠物医院,也就是上次陆嘉川帮罗密欧绝育的那一家。
没想到的是,兽医对动物的辨识能力是超凡的。
刘承东一眼认出了这只金毛,擡头看看周笙笙:“你是它的主人?”
周笙笙没想太多,点头承认:“我是。”
刘承东一顿,有些意外:“可认得这只金毛,上次带它来绝育的不是你吧?”
这次轮到周笙笙惊讶了,她万万没想到刘承东还记得罗密欧。
她有片刻的失措,然后很快点头说:“啊,对,那个是我朋友,现在这狗暂时寄放在我这儿。”
刘承东摸了摸罗密欧,状似漫不经心问了句:“你朋友名字挺特别的,叫什么来着?”
“周笙笙。”她毫不迟疑。
这年头偷猫偷狗的人也就比偷小孩的少那么点,刘承东担心这只金毛来历不明,是她通过不合法手段弄来的,这也正常。
而她既然说出了前主人的名字,他也就放心了些。
刘承东笑着点头:“嗯,是她,名字很特别,我记得很清楚。”
记得清楚还有一个原因,那女人答应了陆嘉川陪他回家见家长,害得刘承东打赌输了,被逼着吃那只沾了狗屎的皮鞋……
好在后来那女人不知为何放了陆嘉川鸽子,他才幸免于难,从吃鞋子的危机里逃过一劫。
周笙笙拉着罗密欧离开宠物医院时,它的状态好了很多,哪怕还是没什么精神,至少乌溜溜的眼珠里多了些神采。
她再三向刘承东道谢,将罗密欧送回了出租屋。
离开前依然臭骂了郑寻一顿,并威胁如果他再照料不好罗密欧,她就把它带走,今后再也不让郑寻跟它好了。
其实郑寻也很爱这只狗,特别是眼下他又成了被人遗弃的单身汉,与这只没了小弟弟的单身黄金狗红尘作伴,好歹算是安慰。
他至少还能告诉自己,同为单身,他的小弟弟尚且健在,这难道不是一大幸事吗?
*-*
周笙笙原以为和刘承东的碰面到离开宠物医院就算结束了。
却没想到还有下文。
周五晚上,她和陆嘉川一起动手,做了一顿火锅,正兴致勃勃围坐在餐桌上,汗流浃背吃着大夏天的火锅时,有人敲门。
她还穿着小碎花围裙,颇有女主人风范,飞快地跳起来:“我去开门!”
陆嘉川嗯了一声,烫了一块硕大的肥肉,坏心眼地送进她的碗里。
而另一头,周笙笙想也没想就拉开了门:“谁呀?”
那两个字是无比自然说出口的,可再看清楚门外站的人时,她就愣住了,先前的自然轻松一瞬间灰飞烟灭。
站在门外的男人穿着t恤短裤,随手骚了骚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有些疑惑地看了眼头上的门牌号,又看看周笙笙。
“艹,这才多久没来,居然连门都找错了?”他以为自己找错了地方。
转身前,他又咧嘴笑了:“真巧啊,找错地方也能见到你。”
周笙笙不知该作何反应,呆呆地立在那里,点点头:“真,真巧。”
“你家金毛还好吗?”
“挺好的。”
“那就行,不好意思敲错门了啊。”刘承东洒脱地挥挥手,转身走了。
周笙笙条件反射合上了门。
靠在门上,她心跳如雷。
餐桌边上的男人看她一眼:“谁啊?”
她哈哈一笑:“不知道,说是敲错门了,可能是记错地址了吧。”
电磁炉开着,锅里咕噜咕噜冒着泡,沸腾的滚油与锅边相触,发出滋滋的声音,再加上电视机里热闹的音乐,陆嘉川并未听真切门外的人在说什么。
周笙笙还站在门口。
陆嘉川看她一眼:“傻站着干什么?不吃了?”
她又慢吞吞走到桌旁。
可还没坐下来,门外又传来敲门声。
周笙笙条件反射又要去开门,陆嘉川却按住她:“你坐着吃,我去。”
于是周笙笙眼睁睁看着他走到门口,拉开了门。
“靠,所以我没找错地方?我就说啊,都来过多少次了,怎么可能记错地址呢!”刘承东的大嗓门儿从门外传来,“刚谁来开的门啊?害我以为走错地方,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啊,我他妈还没得老年痴呆呢。”
她站在餐桌旁,血液跟着锅里的滚油一起沸腾起来。
慌乱。
惊恐。
不安。
陆嘉川侧过身子,让他进来:“早不来晚不来,一吃火锅你就来。你长的那是狗鼻子吧,这么灵。”
刘承东笑哈哈脱了鞋,特别自在地换上拖鞋,俨然一副主人模样,压根不把自己当客人:“我这是来送喜帖,老三要结婚了,把咱俩的喜帖一块儿给我了,我想着趁没吃晚饭,说不定还能来蹭一顿,哪知道运气这么好!”
他搓搓手,走到餐桌边上,假装不认识周笙笙的样子,闹腾起来:“哟,哟,这谁啊!上回来的时候,你这屋还空空荡荡的,怎么今儿多出个田螺姑娘?还穿着围裙替你煮火锅呢!”
周笙笙不安地笑起来,也不知该说什么。
看样子,这两人真是很好的朋友,大学室友,至今还时常联系。
陆嘉川没搭理他的瞎起哄,从厨房添了副碗筷出来:“赶紧吃,把嘴堵住!”
刘承东挤眉弄眼的:“不给我介绍一下哦?”
陆嘉川一顿,轻咳一声:“这是薛青青。”
“然后呢?”
“住在隔壁。”
“然后呢?”
“个性挺好的。”
“然后呢?”
“然后请你安静点,好好吃饭。”陆嘉川夹了一块更肥的肉,送进刘承东的碗里,“来,尝尝看。”
“……”刘承东看着那块肥肉,手抖了一下,“陆嘉川,你太不要脸了。”
周笙笙一直没说话,姿态僵硬坐在对面。
陆嘉川以为她是对自己的介绍不满意,顿了顿,又添了句:“我们现在,咳,住在一起。”
可周笙笙还是没有笑。
而她恐惧的事情很快到来。
刘承东不再嬉皮笑脸,吃了块牛肉,笑言:“薛小姐,真巧啊,昨天才刚见面,今天又碰面了。”
周笙笙背都僵了,腰很酸,却挺在那里赔着笑脸,一动不动。
陆嘉川疑惑地看她一眼,再看刘承东:“你们见过?”
“是啊,昨天薛小姐还拉着金毛来我那给它看病呢,早知道是弟妹,该给你打折才对啊!”刘承东拍拍大腿,“嗨呀,说起那条狗,老四,你还记得上回拉屎拉你一脚的狗吗?这世界可真小,没想到它是薛小姐朋友的狗。”
陆嘉川的笑容不见了。
他拿着筷子,奇异地坐在那里,手上没有了动作。
“金毛?朋友的狗?”
周笙笙一声不吭,事实上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上一回带罗密欧去宠物医院的是周笙笙,而这一次换成了薛青青。
她给刘承东的托词是,周笙笙是她的朋友。
可对于陆嘉川来说,她和周笙笙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
……
刘承东隐隐觉得哪里不对,看看陆嘉川,又看看周笙笙:“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陆嘉川看着周笙笙,慢慢地开口:“事实上,我也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