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雨夜,徐少威坐叮当车回到红磡靠近土瓜湾的一个尚算舒适的社区中。
戴名表的后生仔原来并未住豪宅,越过水洼跳上砖台,沿着房檐下快步走进高层住户楼栋。
抖落风衣上的雨滴,伸手拨了拨潮湿的短发,与看更老汉点头示意后,徐少威走进电梯。
按电梯时,他总是曲起手指以指节击触楼层和关门键。
这仿佛已经成了他的习惯,隐藏自己痕迹的习惯。
开锁进门,他在门口立了一会儿,眼神迅速适应黑暗后,快速扫射过房间,既确认屋内无他人,也确认无人跟踪在身后。
这才反手锁门,啪一声打开灯,低头踢掉鞋子。
去衣柜取换洗衣物时,看到挂在里面的一套制服。
现如今他已不需要再穿制服,苦熬多年,终于成为一名便衣探员,在顶好的衙门里,跟一位……
捞过小桌上吃了一半的巧克力,掀开银箔纸,啃一块儿黑巧,嘎嘣嘎嘣啃嚼。
化开的巧克力糊在牙上,再用舌头细细舔舐干净。
甜味在全口腔漫开,他微微眯上眼,终于找到合适的词汇描述易家怡:
有灵气、有能力,擅长关照他人,又温暖公正的沙展。
游街、遭人排挤调至冷衙门游荒地、住满是蚊虫的烂宿舍、无肉食无未来……那些日子好像终于彻底成为过去,不需要再整日忌惮重蹈覆辙的可能性了。
放下巧克力,捞起干净衣物去洗澡。
热水洗去尘土和雨水,也冲刷掉疲惫。
洗干净后,他围着浴巾,光着脚便步出房间。
这间屋虽非豪宅,但一卧一厅一厨一卫,整洁干净,格局也佳,地段也尚可,对于独居的人来说仍算奢侈。
大几千块的租金,原也不是他这样一位军装警承担得起,但他已在这里住了半年不止。
将换下的衣物丢进脏衣篓,褪下的劳力士捞在手中搓了搓,随手丢在床头柜上。
表是真表,名贵异常,是他犒赏自己的战利品。
他不会像其他蠢货般那么傻,留下会陷自己于危险境地的‘战利品’。他更聪明,花重金买下这块劳力士,代表着他打过最大的一场胜仗。
时时刻刻拴在腕上,擡手便可抚摸到,摇动手腕便可感受到。金属质感和玻璃表盘,摸起来都是强者才体会得到的手感。
在床边稍作,他转身单膝跪地伏低身体,探头看床下——
一把军装警用配枪被粘绑在床板背面。
史密夫威逊M10左轮手枪,原本满膛的6发子弹已仅剩2发,枪身哪怕被擦的锃亮仍看得出来十分老旧。
枪身一排编号仍可辨别,却与徐少威配枪编号并不一致。
这是属于另一位老军装警的配枪。
至少在这位老军装警活着时,它曾属于他。
徐少威目光垂落,床板下落灰匀称,没有可疑痕迹,显示着从未有人碰过这里。
没有人闯进他的家,更没人发现这把枪的存在。
现在他还留着它,但等到最后两颗子弹也用掉,他会将之完美掩藏,不再让任何人找到。
起身坐回床上,摘下浴巾胡乱擦了几把湿发,便将之丢进远处脏衣篓。
完美入篓。
他一翻身越过床铺,行至窗前。
关灯,身体隐在窗后,睨视窗外香江风景,偶尔垂眸,目光追随楼下蚂蚁般行走的人影。
在这时刻,他享受到百分百的安全感,和绝对掌控自我的舒适感。
处在黑暗中的人,藏起过往一切让他不安的记忆。
被他人掠走年轻气盛时的骄傲也好,释放愤怒后夺走他人性命和钱财也罢。
好像都化成夜色中的烟雾,被海风吹散,没有任何人能捕捉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