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尸块,更多受害者。
易家怡努力想要看清凶手,却看到了更多的暴行。
她咬着牙,看着那些与自己一样脆弱的女性,被折磨,被践踏,被欺辱,被杀害。
仿佛也能体会那种绝望和窒息,她手指用力,青筋暴突。
身体已经很僵很冷了,可她坚持呆在解剖室,看法医们修复尸块、采集线索……
她想要看到更多,不断的看,反复的看。
哪怕因为尸体残缺,而看不到一整段杀戮,看不清凶手的脸,至少她要记清楚那间屋,看清凶手的手、衣服、手臂、肩膀,乃至偶尔发出的声音……
直到今天搜到的最后一块尸被法医官清理去泥、虫、草屑等物,易家怡终于成功进入今天最后一段心流影像之中。
这是挣扎得最凶的一位受害者,她目中不仅有恐惧,更有愤怒和恨意。胆大包天,令凶手愈发凶狠,愈发想要征服她,让她屈服、颤抖。
女人却像发了狂,即便死也要带走他一块肉。被制住了双手,就狠命的用头撞,用牙咬。
凶手只要稍有疏忽,没制住她的手,就会被抽打抓挠。
直到凶手想出更无人性的手段,卸掉她的全部反抗,折磨得她无计可施,她也仍用仇恨的眼神瞪他。
终于,她逼得凶手蹲下身体,与她平视,狠狠地抽她的脸,甚至用细刀戳她——
在这个模糊的画面里,凶手的脸与受害者同框,易家怡终于看到了他的脸。
即便有一半隐在黑暗中,却也足够易家怡记住,当见到时,她相信自己能一眼认出他。
垂眸深吸一口气,她攥了攥拳,努力让声音显得平静,跟许君豪道谢道别,转身走出解剖室。
许君豪看着易家怡有些僵硬的背和略慢的步子,轻轻叹了口气。
但愿看过这么多的黑暗,她仍能活得阳光。
……
……
易家怡走出解剖室时,正遇到从法证科办公室走出来的方镇岳。
两个人都顿了下足,对望几秒,才纷纷回神。
“有了一个嫌疑人,一起去看看?”方镇岳看了下时间,到了深水埗,她想跟,就一起带人回警局。她不想跟,可以顺路送她回家。
“好。”易家怡点头,“嫌疑人是谁?”
“装尸块的袋子,来自一个在深水埗游街卖馒头的流动商贩。”
“凶手会这么傻,用自己招牌袋子装尸块吗?”
“但愿他这么傻。”方镇岳回B组办公室,又喊上林旺九几人,便出发直奔孙新住处。
这个时间,孙新未必在家里,车驶入深水埗人多的街巷时,方镇岳降低车速,其他人则透过车窗左顾右盼寻找一个卖馒头的小推车。
抵达孙新家,里面果然没人。
大家只好折返,将车停在易记边,之后一人到易家栋跟前领一个猪扒包、一杯易冰乐,开始步行游街,继续寻找孙新和他的馒头车。
到汝州街,可以看到西九龙中心深水埗警署。
再往里走,是飘了一整条街的各种小吃香味,鸭寮街里嘈杂拥挤到惊人的地步,窄小的巷弄里许多商贩摆了小摊,鱼丸、肠粉、猪油渣面、柴鱼花生粥、萝卜牛腩……各色令你流口水的小食,应有尽有。
这些摊位后面,则是各种电子零件商铺,易家怡甚至看到了《无间道》中梁朝伟出现过的音响店科宝胆机,若不是身负寻找嫌疑人的责任,真想进去逛逛。
“四处流窜卖面点,与现有的线索很贴啊。来买面点的女人,还有游街寻找抛尸地,都很方便又不容易令人起疑啊。”刘嘉明吃掉了手里的猪扒包,开始馋路上遇到的所有小食。
“动机呢?因为父母车祸死掉,觉得世道不公,所以报复社会吗?”林旺九皱眉叹气,“或者说以前有父母压制,现在无人管教,骨子里的恶就露出来了?”
“也说不定就是天生的杀人狂精神病呢。”Gary耸了耸肩,这世上就是有人天生坏透的啊。能干出渡船街碎尸案这种可怕事的,那还能称之为人吗?
“可能不能常理判断啊。”
几人一边聊一边找,行走在人群中,渐渐感受到了人气。胸腔里被这个案子冰得拔拔凉、又被白日酷暑烤得快烧起来的忽冷忽热,终于找到一个平衡点,恢复了正常温度。
人来人往,万家灯火,都散发着世间烟火气,让人感到脚下面踏实。
“法医官现在还没办法判断每一个尸块所属受害者的具体死亡时间,只能大概粗估分别是一个月左右、三周左右,两周左右,还有昨天或者前天。”易家怡忽然想起出发前在解剖室里,许君豪对她说的话。
“根据现在的化验结果判断,这些尸块属于5个人,那就是……差不多一周做一次案。”刘嘉明皱眉。
“一般连环杀手作案的间隔会越来越短,但愿现在这个凶手还没到完全放任自己虐杀欲望的状态。”方镇岳叼着吸管,吸一口易冰乐,又道:
“按照现在的节奏,下次杀人抛尸大概在六天之后。但如果凶手是先捉人,玩弄、侵犯、凌虐,最后再杀戮的话……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一个受害者在他手中……”
几人听到方镇岳这话,才重回身体里的温度,又瞬间被抽离。
他们全绷紧了刚放松下来的肢体,肃起脸,竖起耳朵、瞪圆眼睛,恨不得拥有葫芦娃的顺风耳和千里眼能力。
要尽快捉住凶手,跟阎王爷抢人啊。
……
芙蓉街的刘森记,是蔡澜途径必吃的店。
薄皮的云吞、满满虾子的竹升面、皮嫩肉弹的水饺,还有飘向的大地鱼的汤头香气……
光是站在店门外,就能时时被里面传出的阵阵香气馋的口水泛滥。
瘦高的少年仔靠墙立着,身边摆着个三轮小车,车上一个大斗里放着几个竹筐,分别用膜布盖着,里面时不时飘出米面食特有的香气。
没时间进刘森记吃面,或囊中羞涩的路人,会选择在少年这里买个面点充饥。闻着刘森记里的美味啃馒头,馒头好像也更好吃了。
少年生一身冷白皮,露在衣服外面的脸、脖子、手,甚至脚腕,都白的令人侧目。
恐怕没有灯,都能自发光的那种白,好令路过的靓妹们羡慕向往。
生这样一身好肤色,也该是个俊俏靓仔吧?好多路人望他时,总不免生出这样的想法。
但少年一直低着头,即便你跟他买馒头时,他也不擡起面孔让你看看。
少年竟对四周的热闹一点不好奇,也不关心走来穿去的人到底穿着如何、长相如何、开心亦或者不开心。
只垂着眼睛,不与任何人做眼神交流,也不东张西望。
他就像尊苍白的石像般守着自己的小推车,看着自己的脚和脚周的地面。
忽然一只皮球滚到脚边,在他破旧的鞋子边绕个圈,停在后脚跟处。
少年站姿终于有了变化,他不再依靠身后的墙面,站直身体后悄悄用脚跟碰了碰皮球,然后才怯怯擡起眼。
果然瞧见一个小童站在两步外,也用有些怯的眼神回望他。
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似乎在做眼神较量。
几秒后,少年好像终于通过小童的眼睛和表情,确定了对方绝无恶意、也一点都不凶。
他又垂下眼睛,擡起脚尖点了点皮球,随即轻轻将之踢出。
皮球在并不平坦的路面颠簸起跳,总算平稳落回主人脚边。
小童却没有离开,他脚在球上绕了绕,竟又将之踢向苍白的少年。
芙蓉街好吵闹,但这一片区域,竟有些温馨静谧。
直至几个人承包围式走进少年的安全圈,询问过他姓名后,将他护围着带走,那份静谧才彻底消失。
皮球在方才少年站立的地方孤零零地晃了晃,便不再动弹。
小童跑过去,捡起皮球夹在腋下,直望着被带走的少年和其他五男一女的背影,满眼疑惑,好半晌未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