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做了个可耻的梦,梦见自己把法兰克给吃干抹净了,然后在梦里带着负疚的心情一直在考虑怎么跟他摊牌说我不打算负责这件事。大概思虑得太久,第二天我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中午。醒来的第一件事是回想昨晚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记得我跟法兰克从Weeks桥上下来,正撞上步行回家的林染二人,这两人面色潮红,眼睛闪闪发亮,显然大局已定,也不在乎有两个电灯泡,而我跟法兰克大约是各自心怀鬼胎,不知如何将这个晚上收场,正好一起去finale喝一杯。我一整晚都在懊悔自己一时头脑发热,把局面彻底搞砸了,于是喝得有点多。于是然后我就完全不记得了。想到这里,我赶紧掀开被子看了一眼我自己——睡衣好好的穿在身上,皮肤上也没有任何可疑情况。果然厚着脸皮做了那两个人的电灯泡是个明智决定!我这么想着,轻快的下床准备去厨房找点吃的。
林染坐在厨房外公共区的沙发上,在看她的考试资料。看见我从房间里出来,她放下资料,用一种教导处主任般的眼神盯着我。我心下一哆嗦:难道昨晚果然还是出事了??
事已至此,肚子饿也只能先放一放。果然林染合起资料站起来就把我推回了房间。关上门,林染问我:“你知道你昨晚做了什么吗?”
“我…”我想着怎么能从林染那里套出她知道而我不知道的情况,又不会白白的把我知道而她不知道的情况告诉她。想来想去,没有折衷的好办法,反正我知道的也不多,于是我豁出去了:“就是接吻了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也没什么吧。”
没想到林染倒吸一口冷气:“你说我和Mike碰到你之前你们接吻了?”
“是啊。”我觉得林染的反应很奇怪。法兰克当时的表现并不像初吻,林染为什么一幅痛心疾首的样子?
“你!”林染指着我半天没说出句整话来。“你知道你那天在finale做了些什么吗?”
我在finale做了什么?我试着回想,却毫无线索。我喝醉之前显然四个人都坐着在喝酒聊天,难道我喝醉以后公然耍流氓了?
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林染冷笑了一声:“你是不是要说你喝醉了,醉的连陈正浩是谁都忘记了?”
好像一盆冷水从头顶浇下来,我愣在了当场。我百分百确定,我从没在林染面前提过陈正浩的名字,即使是她问我的那会,我也不过是支吾搪塞过去了。“我。”我结结巴巴的问林染:“我喝醉了以后跟你们说起陈正浩了?”
林染用一种痛心疾首的眼神看着我,但随即我发现,她痛心疾首的原因不是我:“你岂止是说起陈正浩了,你像祥林嫂一样对我们说你在什么情境下爱上了他,对他如何如何求之不得,现在又如何在等他来找你。我真应该把法兰克当时的脸色拍给你看看。就算你不喜欢他,也没必要在他面前说你如何患得患失的爱着另一个男生啊,更何况按你现在的说法,在去finale之前你还吻了他。这简直是让人家坐过山车嘛。法兰克是个君子,但是就算是这样,你也不能借酒发疯任意妄为啊!”
我的大脑还没有完全消化完林染到底说了些什么,身体已经做出反应,我打开衣橱拿了出门的衣服:“法兰克现在在哪里?我去找他。”
林染又冷笑了一下,随即叹了一口气:“你别找了,他们已经开车回纽约了。”她站起来,有点怜悯的看了我一眼:“这事儿我也没办法帮你,你要是还想跟法兰克做朋友,得自己跟他说清楚。”说完这话,林染走了。而我茫然的坐回床上--我把事情彻底搞砸了。
长周末的最后一天在一片浑噩中过去。周二法官要开庭,头一天晚上我莫名其妙的做了许多奇怪的梦,一大早出门的时候觉得就跟昨晚喝醉了一样,灌下满满一大杯多加一份咖啡因的拿铁以后,才算是有点拨云见日。
今天S法官要听的案子里面比较重要的是两个。一个是移民案件,背景是移民局大肆搜捕了麻省的一家工厂,逮捕了500名非法居留的外籍工人,把他们从波士顿送去德州关起来,又进行威胁恐吓。媒体连篇累牍的报道,人道主义者为此义愤填膺四处奔走,初级法庭审判的时候,据说法庭外乌泱泱的都是举着各种标语口号的人。然而这听起来令正义人士热血沸腾,可以大展拳脚的案例,其实很多看起来很美的案例一样,其中关键的法律问题都是完全不相干且极其枯燥的。以这个案例来说,第一巡回法庭需要解决的唯一的问题是联邦法庭有没有权力听这个案子,跟其中的威胁,恐吓,苦难,完全没有任何关系。
另一个是一个烟民集体告万宝路的案子,他们诉称万宝路用号称低焦油的特醇香烟来欺骗他们吸更多烟。这类案子近年来从来没有谁告赢过,不过这都不是我们关心的内容,在上诉阶段,这个案子其实也只有一个法律问题,就是当联邦法在类似问题上已有规定的时候,公民是不是还可以以州法为依据来起诉。这种问题的答案一向是可能可以,可能不可以。
S法官把万宝路案分给了吸烟的Jose,说是可以对他起到警戒作用,至于移民案件,由于其受到的关注太多,S法官让Michelle负责写这一篇案例,正好给她将要结束的法官助理生涯画上个圆满的休止符。早会完毕,一直在外面等着的秘书送进来法官今早的第二杯咖啡,顺便通知我们,由于移民案件旁听者和记者众多的缘故,今天的庭审所有工作人员需要由专门的出口进出审判室。
庭审如想象一般波澜不惊。今日听案子的三位法官包括第一巡回法庭的首席法官Lynch,她是第一巡回法庭历史上第一位女性法官,素以犀利可怕著称。果然某个案子的律师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在对他案件论点的描述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逻辑漏洞,立刻被Lynch法官抓住,一番穷追猛打。我们眼看着这四十岁出头的中年秃头男律师在我们穿了西装还觉得冷的法庭里满头大汗,功亏一溃,心里也不是不同情的。
好不容易轮到移民案件上场。看到双方律师出场自我介绍,我就觉得不太妙。代表联邦政府的自然是司法部的律师,而代表外籍工人的是麻省某镇一个没听说过的律师事务所。果然,司法部的律师条分理析,对法官的各种问题游刃有余,而乡镇律师虽然比之前那个中年秃头男要好一点,但是显然疲于应付,对于各个法官的问题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却无法在回答中将法官巧妙的引向他所要辩论的方向。美国法律系统有其众多过人之处,但也有内在无法改变的系统性不公平:一个人能在这个系统中获得多少正义,和他能负担得起多少钱的律师有关。所以普通民众极少能告赢保险公司或沃尔玛这种财大气粗的集团,而民权类案件除非像Brownv.BoardofEducation那样成功引起了NAACP这种法律资源丰富的非营利组织的关注,也极少能负担得起很好的律师。我和Michelle对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双方心领神会的无奈眼神。
庭审的这天S法官总是回家得很早,而我们这些被迫起了大早的助理和喽啰们也相应得以早点回家。波士顿今日天气很好,我换了双跑鞋,把西装丢在办公室,坐车到麻省综合医院后慢慢沿着MemorialDrive走回HarvardSquare.这一天工作紧张,我完全没有想起法兰克,然而不知不觉Weeks桥出现在眼前,提醒我那天曾发生的,我记得与不记得的事。还没有走到跟前,我已经丧失了所有勇气,仿佛避人耳目一样从旁边穿了条巷子绕开了。
星期四吃晚饭的时候,林染说她这周末要去纽约看Mike,然后便不经意的提到,Mike和法兰克暑期也住在一起,还有一间空房间,可供我和林染住,顺便还可以打一场牌。在做了上周末那种事之后,我觉得去纽约还住在法兰克那里委实不太妥当。但是我无论如何欠法兰克一份解释和道歉,因此在背着林染查过纽约旅馆价钱,发现我无论如何承受不起之后,也就昧著良心答应了。
身为一个恋爱中的人,林染毅然决然的买了周五晚上的大巴票,是最便宜的那种由华人公司运营,从波士顿唐人街上车,在纽约唐人街下车的大巴。传说中唐人街大巴总是开得飞快,三个半小时就能从波士顿开到纽约。可惜我们遇上周五晚高峰,纵使司机有三头六臂,不能狭路相逢勇者腾,也只好慢慢在高速上乌龟爬。五点钟从波士顿出发的大巴,等我们真正到了曼哈顿的唐人街,已经11点。
曼哈顿比我想象的要破。看唐人街的景象,让人想起九十年代的中国,而街道两边横流的污水和随处可见的垃圾,简直像是到了新发地批发市场。电视里常常见到的高楼大厦,男女主角们散步的中央公园,都在城市的另一边,而唐人街仍然像多年前姜文演的那部电视剧一样,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去纽约。
Mike和法兰克在街边像是已经等了很久。见了面,我还没来得及尴尬,林染已经嚷嚷着肚子饿,大家决定先去吃点东西。Mike踢了一脚街边的易拉罐说:“这唐人街还跟我小时候一样脏乱差,就只有一样好,24小时随时可以来填饱肚子。”
他带我们去MottSt.上一家叫大旺的餐厅,说是这里有全纽约最好的烧鸭和排骨。法兰克在我下车时向我点了点头,除此以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表示。一路上我观察他的脸色,也全无所获。Mike说的没有错,这家店虽然装潢破烂,每个跑堂的都像你欠了她三万块一样,但烧鸭和蜜汁烤排骨确乎好吃的让我想把手指也啃下去。配上一碗生滚的瑶柱白粥,在满头大汗的同时觉得浑身畅快。
走出餐厅的时候已经过了半夜,路上人开始变少,有醉汉踢着空瓶晃晃悠悠的在街上走。法兰克看了看表,说时间不早了,还是叫出租车回去吧,便径直拦了一辆车。我们一路向北,我好奇的看着窗外相对低矮破烂的建筑慢慢变做堂皇的大厦,又变做一栋栋有高有低的公寓楼,我们横穿过公园,又开了一小会儿,终于在一栋大厦的门口停了下来。
法兰克和Mike住在26楼,电梯缓慢上升,法兰克说这公寓其实是他父母的。他们平日住在长岛,如果来纽约便会住在这里。从前几年开始,法兰克的父母决定夏天回台湾去过,所以这房子到了夏天总是空着的,正好让他们实习期间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们两为什么会在纽约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还会有一个空房间,我这样想着,正迎上林染毫不掩饰的“你看看你都错过了什么”的目光。
法兰克父母的房子布置的很有品味。虽则东西方家具混放,然而毫无冲突感。客厅外有一大露台,种有各色花草,又放了一张躺椅和茶几。站在露台上,可以望到中央公园和城市的天际线。有一瞬间,我的脑海里闪过“如果我没有把这一切搞砸,如果我接受了法兰克,就可以随时坐在这个露台上喝着茶看纽约夜景”的念头。然而现在这都是无稽之谈了,我对自己说,我是来安慰法兰克,而不是来接受他。
整间公寓共有三个卧室。法兰克父母的主卧由法兰克住,Mike住在法兰克原先的卧室里,而我和林染住的卧室则属于Jane。坐了六个小时的车,又吃了令人满足的饭,我好不容易挨到法兰克和Mike跟我们说了晚安,脸也顾不得洗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咖啡香叫醒的。客厅空空当当,只有法兰克一个人坐在厨房的餐桌边看报纸。看见我,法兰克起身给我倒了一杯咖啡:“你醒啦?”
“嗯。”我不好意思的点点头。“林染和Mike呢?”
“他们俩今天好像有很多计划,很早就走了。你早饭想吃点什么?鸡蛋饼如何?”
“啊,好啊。”我随口答应,心里问候了林染一百遍。
法兰克熟练的拿鸡蛋,奶酪和西红柿调了蛋液,下锅煎蛋饼。空气里立刻弥漫了蛋饼的香气,美食当前,我忽然就有了勇气:“法兰克,那天我喝醉了,对不起。”
法兰克放下锅铲定定的看着我:“是对不起你说了那些关于陈正浩的事,还是对不起你让我吻了你?”
这个问题太难,我没办法骗他,也没办法骗自己。
过了有一个世纪之久,法兰克放过了我,他盛出蛋饼放到我面前:“Don’toverthinkit.Eatyourbreakfast.等下我带你在纽约转转吧。”
事已至此,我也只有默默的吃蛋饼喝咖啡,法兰克还坐在一边看报纸。蛋饼很香,咖啡显然是法兰克早起用他自己的复杂方法做的。在这样一个阳光明媚的七月早晨,一切从表面看来如此完美,但我和法兰克再也回不到从前了,我已经把一切都搞砸了。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眼睛湿润,悲从中来。
安静的厨房里忽然听见扑咚一声,是我的一滴眼泪掉到了咖啡杯里。紧接着一只手搭在了我肩头:“我做的咖啡是不加盐的,你再加点盐进去,味道就全变了。”
我破涕为笑,接着又更加厉害的哭起来,反正法兰克已经发现,我也没什么可隐藏的。法兰克坐在旁边关切的看着我,而我索性趴在他的肩头痛痛快快的把眼泪流光。他仿佛僵硬了一瞬,随即一下一下像抚慰孩子一样轻轻拍着我的背,终于一句话也没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