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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程小青短篇小说集》->正文
轮痕与血迹

    一、野云寄庐的凶案

    9月5日的早供,初秋天气,清早时更见凉快舒爽。我在早餐时分得到了霍桑的电话,便匆匆收拾好了,辞别了我的佩芹出来。霍桑的电话只有一句简单话。“包朗,如果你的日记中还容得下一种新鲜资料,赶快到火车站来!”这话一进我的耳朵,顿使我十二分兴奋。原来近几月来,我和霍桑合作的机会很少。偶然有几件案子,他因着那案子的性质平淡无奇,又恐妨害我的著作事务,都是他单独进行。这一次他竟特地约我,足见这案子的性质一定不会太平凡。

    我赶到火车站时,九点三十五分的京沪区间车刚要开驶。霍桑已提着那只用得很光滑的手提皮包进了月台,正要上车。他远远地瞧见了我,便扬手招呼。

    “包朗,我以为你要错过这个机会哩。车票已在这里。请赶快一步!

    我放开脚步赶到车厢门前。我的足刚才踏上车门口的铁级,火车已缓缓地动了。

    我们在二等座中拣了一个对面的座位。车中旅客还不算怎样拥挤。清晨的凉风一阵阵从车厢口里送进来,吹在脸上,觉得非常舒适。霍桑坐在我的对面,穿一身黑色本厂灰色薄花呢的西装,洁白的硬领,配着那蓝地白星的国货领带,显得非常整洁。他脸上的精神也很饱满,高实的额均上面,项发已在开始秃落,两条浓眉之下,罩着那双成光闪射的眼睛,中间配着一个隆直的鼻子,越见得英气逼人。

    我微笑着这:“霍桑,你今天倒像去赴宴会,不像去侦查案子啊。

    “正是,我们会见老师——尤其这位古方谨严的老师——自然不能不加意整洁些。”

    “老师!谁呀?这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

    霍桑并不答话,但伸手到衣袋中去,取出那本磨擦得近乎破损的皮而日记。他从日记中检出一张电报底稿,授给我瞧。

    那电报道;

    “本镇野云寄庐主人曹纪新,昨夜被杀,情节甚奇。敞校吕志一教授,今晨因嫌疑被捕,希即来侦。”

    翁肃英九月五日晨”

    我记起来了。当十八年前,我和霍桑在中华大学读书的时候,这位翁先生就是校中的教务主任,我们俩确曾亲聆他的教诲。后来他在教育界里声誉日隆,直到三年前革命告成。他就受任真茹大学的校长。他在革命工作上也着实努力过。不过他因着矢志教育,又抱着“给国家服务不一定要做官”的见解,故而始终不曾踏进政界里去。我们和翁校长虽有师生之谊,平时却很少往还。这一次他忽然招致霍桑去探案,确是意想不到。霍桑本着“有事弟子服其劳”的精神,毋怪分外起劲了。

    我说:“晤,不错。翁先生是非常严谨的。从前他常指斥你不修边幅。此番他见了你这样整洁的模样,一定要说一声“孺子可教’了。

    霍桑微笑着应道:“他指斥我的弱点还多着哩——什么索性怪僻哩,各项学科不能普遍注意哩,喜动不喜静哩;都是我当时的不良考语。不过他虽不能完全了解我的个、性,但他的言行一致,和循循善诱的精神,在现今教育界里真找不出几个。那是值得我们佩服的。现在他能想到了我,有所委命,那不能不算是‘荣幸之至’啊。”

    “这件案子的底细,你已经知道了没有?”

    “不。除了这一张电报以外,别无所知。”

    “电报上却有‘情节甚奇’的字样。似乎并不平凡。”

    “是啊。因着这个,我才特地通知你。”

    “这个吕志一教授你可也认识?”

    “不,但他是一个知识阶级——你总知道知识阶级的人们,思想能力既然超出常人,如果犯罪,当然比较地危险些。你可记得那位大学教授徐之玉(“活尸”案的主角),几乎使我没法应付?这案中既然牵涉了一个知识阶级的人物,我们自然也应当另眼相看。”

    我点了点头,暗忖知识真像一只千里驹,尽足供驰骋之用,但若使没有道德的辔勒,失了驾驭,横冲直撞,危险也不堪设想。

    二十分钟以后,我们已和翁校长在真茹车站上相见。他的年龄已六十开外,鬓发白得像雪,但他那挺直的躯干,突奕的双目,精神饱满,还保持着中年的状态。他的服装很朴素,穿一套纯黑棉质的中山装;态度又和蔼,绝没有那些镀金教授们的虚骄“架子”。他一见我们,很热诚地握了一会手,随即发出几句又愉扬又勉励的欢迎话。

    “你们俩都成功了!这是值得欣喜的——但你们总不会误会我的话吧?无论干什么事情,只须有一种专长,能够服务社会国家,和神益人群,都是成功!已往,一般人都把做官发财算为成功,那是几千年来传统的腐化观念,最足股害青年的志气。我们自认有理智有志向的人,都应当尽力纠正的。”

    翁校长真不愧是一个热诚的教育家。他遇到了机会,便会实施他的训迪,不肯轻轻放过。他这话分明是根据中山先生的做大事不做大官的理论,也可见得他的忠于主义。当时我们受了这几句褒奖,自然有一番谦逊。接着他请我们上了汽车,驶往他的学校里去。在汽车进行的时候,他就把吕志一教授被捕的经过告诉我们。

    翁肃英道:“这被害的曹纪新的住所——野云寄庐——就在这镇的北部,离我们的学校约有一里多路。育纪新喜欢打猎;我们的吕教授也有同一的嗜好,因而彼此略略有些交谊。昨夜里娃曹的不知被什么人用枪打死。今天早晨,我们的合教授突然被警察捕去,说他有行凶的嫌疑。这真是一个晴空的霹雳E吕教授的性情温和,行为又报端正,从来不曾见过他和什么人呕气斗力。他怎会干出这样的杀人勾当?可恨那班额预的警察,竟口口声声说他有四手的嫌疑。这件事有关我们的校誉,这班人又无理可喻,因此我只得来烦劳你了。”

    一会我们的汽车已到达校门。我们进了翁校长的那间难治整齐的办公室以后,霍桑才开始问话。我也整备好纸笔,以便把所闻所见的记入我的日记。

    二、吕教授的嫌疑

    霍桑先问到吕志一的往史。据说:他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硕士,回国只有一年,现任西洋文学系的主任。他原籍是吴江人,现年二十九岁。他的嗜好,就是打猎和摄影两种,因着他秉性的和婉,交际上也很活动。末后,霍桑又问到这案子的本题。

    他道:“警察们说目教授有行凶嫌疑,可有什么证据?”

    翁校长道:“据说志一有一支蜜蜡的雪茄烟嘴,遗留在死者家里,就算是唯一的证据。你道可笑不可笑?”

    “据警察们想,他的行凶有什么目的?”

    “这个——这个更不成活了!他们竟说志一和死者的妻子发生了什么关系,才有这个举动。这一点对于我们学校的名誉更有影响。你必须尽力给他洗刷干净。”

    霍桑移转目光,在我的脸上瞟了一眼。我已会意,这案子既然又牵涉一个女子,当真不能算怎样单纯了。

    霍桑说:“唉,他们竟有这样的指摘?但这种话势是不能凭空乱说的。他们有什么根据?

    翁老师道:“那警官戎明德,曾在志一卧室中得到一张曹纪新妻子的照片,就认做是有暧昧关系的铁证。但我已经告诉你志一是欢喜摄影的。他给一个朋友的夫人摄一张照,因着摄影的成绩不错,留一张做个纪念,不是很寻常的事吗?

    “正是,正是。但我想吕教授大概还没有成婚吧?

    “是,还没有……但你总不会也疑到……

    霍桑忙接嘴道:“当然不会。我问这句,就因料想那戎警官所以有这种推想,也无非因为吕教授朱娶的缘故。但曹纪新夫妇是什么样人物,老师可也知道一二?

    翁校长举起手来,抚摸着他的修键光洁的下颔。他的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凝视在他面前书桌上的文件上面。他想了一想,才缓缓答话。

    他道:“我不很仔细。他们本来是江西吉安人,到这真茹镇来还只七八个月。他们的那宅住屋,本是一个上海商人所建筑的别墅,造了也不到两年。今年春天屋主人因着投机失败,这屋子便出租给这曹姓夫妇。这曹纪新据说难得出外,我不曾见过。据志一说,这人也曾在日本留过学,很有些化学知识。他所以住到这乡镇上来,打算专心在化学上做些研究。那女的姓戚,生得很漂亮,从装束上测度,也像是一个新式女子。因为有一次伊和志一在那镇口的石桥上散步,我曾见过伊一次。

    “吕教授对于这妇人的交谊已到怎样的程度?老师平日可有什么风闻没有?

    “我虽没有听得,但只是平常的友谊罢了。霍桑,你决不可想到牛角尖里去。

    “是,是。少停我希望和吕教授见一见面,这疑点总可以解释。

    “他还没有移解,你当然可以见他。这件事你总须尽你的能力,寻一个水落石出。”

    “是,那是我们的职责,一定遵老师的教。”他立起来。“现在我们先到警署里去,瞧瞧那位戎警官。然后再到尸场去察勘一下。如果有什么发现,当随时通告老师。

    我们高了学校,往镇上行进的时候,我暗暗地向霍桑说道:“这件事很难办呢。老师的成见似乎很深。

    霍桑点头道:“这就是他的忠厚之处。他一经信任了人,便绝对不生怀疑。但我们的头脑应当完全中立,决不能受他的成见的影响。

    “万一侦查的结果,那吕教授果有可疑,我们又怎样对得住老师?”

    “侦查是非,是我们的天职;师生的感情又是另一问题。你多少总有些科学的态度,那末这问题你也应当知道怎样处置啊。

    “虽然,你刚才不是已允许他了吗?”

    霍杀回过脸来,注视着我,反问道:“我允许他什么?他叫我尽我的能力,查一个水落石出。我所允许的,原只是‘水落石出’啊。

    我正要继续答话,忽有一种远远的招呼声浪,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霍先生,你来得真好!我正要借重二位,给我证明一下。你们此刻不是从学校里来吗?”’

    我抬头一瞧,看见一个矮矮的胖子,身上穿着警官的制服,年龄还在三十左右,但他的厚厚的上嘴唇上,却已留着些儿时式的短须。他的脸儿是圆形的,围着两颗的丰满,更圆得像皮球一般,因此就使那短阔的鼻梁形成平陷。他有一双小眼,却显得敏活异常。这个人的面貌确有上银幕的资格,若使细瞧起来,尽足使人发笑。这警官迎面而来,奔到我们面前,便立定了发出那几句招呼的话。

    霍桑微微曲了曲腰,答道:“你是戎明德先生?”

    那胖警官忙点头应道:“不敢,不敢。两位虽不认识我。我在那件黑地牢案中,却曾瞻仰过二位的丰采、但那时我还当一个警长,二位当然记不得了。”他说着又深深地向我鞠了一个躬。我觉得这个人面貌虽然可笑,礼貌倒很周备。他继续遭:“刚才有人传说,翁校长已请了两位来侦查,并且你们已经到了校中。因此,我特地赶来迎候。霍先生,我如今的地位非常为难,不得不恳求两位的助力。

    霍桑答道:“你希望我们怎样助你?”

    戎警官道:“那是很简单的。但须请你们俩证明一下,这案子立即可以了结。现在我们不要在这里站着。野云寄庐距这里不远,我还不如就去瞧瞧。

    三、这里有血呢

    那戎警官很殷勤地引导着行进,一边又把他经过的成绩说给我们听。那时我们已走到镇口。从车站往野云寄庐,必须从镇上经过。但那警官因着要顺便和我们谈话,特地避去烦嚣,从镇后的那条碎石铺砌的小径上绕行。这一着很合我的意思,因为从这小径上进行,可以望见那田间的由青色而渐渐转黄的稻秆,排列得非常规则整齐,映着那半空的朝旭,时时闪出一种彩光。石径的两旁接连着不少柳树,疏疏的垂条写出无限的秋意。远处的三三两两的农舍,和那桥脚下暂告休息的水车棚子,也都饶有画意。这种种景象自然远胜那尘沙烦嚣的市街了。

    那警官开始说:“这案子大约发生在昨夜十一点左右。屋中本有男女二仆,那女仆才雇佣了一个月,昨夜恰巧回家去的。那老年的男仆睡在后排的小楼上,连开枪的声音都没有听得。直到死者的妻子惊呼起来,那老仆方始从后面出来。这普纪新死在楼梯脚下。似乎他在楼上读报的时候,听得了楼下的异声,走下楼来。那时那凶手必已进屋,伏在黑暗中;等到曹纪新走下楼梯,凶手便从黑暗中突然开枪。曹纪新无从抵御,立即倒地而死。因为室中的器物并无倾翻的异状,便是一个明证。有一点必须注意:曹纪新是被猎枪打死的,伤在颈项之间,连下颔的牙床都已损裂,情状很惨。至于凶手的过路,是撬开了正屋的西窗爬进去的;事成后却开了客堂的中门而出。所以这件案子的内幕原是很容易明了的。

    霍桑一边听那警官的报告,一边缓缓地行进,等戎明德说完,他才答话。

    他道:“你说的明了指哪一点?”

    警官这:“我想翁校长必已告诉你了。他校中的吕志一教授就蒙着凶手的嫌疑。”

    霍桑点头道:“不错,这一点我早知道了。但你凭着什么理由逮捕他的呢?”

    那皮球形的脸颊上面微微嘻了一嘻,两粒乌溜溜的眼珠从眼角里向霍桑瞟了一瞟,表示一种骄傲的得意。

    他应遵:“理由吗?多着呢!第一点,曹纪新是被猎枪打死的。昌教授却是一个使用猎枪的专家。”

    但桑民“你已经证明那致命的猎枪就是吕志一的东西吗?”

    戎明德道。“尸旁并无猎枪遗留。但我已到校中去瞧过吕志一的那支短短的猎枪,确曾新近放射过。还有第二种证物,死者餐空中的地板上面,发见一只蜜绪的雪茄烟嘴,就是目教授的东西。”

    霍桑淡淡地问道:“你想他会得如此阐豫?他在行凶的时候,还能吸雪茄烟?”

    成警官向霍桑瞅了一眼,耸耸肩答道:“我并不曾说他在行凶时吸烟,但那烟嘴也许是仓皇中从他的衣袋中落出来的。还有一点,当我去逮捕他时,他的右手上裹着纱布,显见是新受伤损。”

    逐桑又说。“你刚才说他从暗中开枪,曹纪新因猝不及防而被害;室中又没有倾倒紊乱之状,明明不曾有过争斗。那末,他手上虽有伤痕,又怎能就算做行凶的证据?”

    戎警官又嘻了一嘻,答道:“不错的。但我也说过,他是撬破了窗过去的。窗上的玻璃既已裂碎,伤个自然可能、怎能说不能作证?”

    霍桑默默地走了一会,又说:“那末你所以逮捕他,当初只凭着烟嘴和猎枪的两种证据,是不是?”

    “还有呢。昨夜里有一个附近的邻居,曾看见吕教授独自向野云寄庐里去。这是我逮捕他的另一个充分的理由。”

    霍桑忽目光闪了一闪:“这个证人是谁?”

    “就是那富家面面的茅屋里的一个乡妇,姓冯。”

    “伊在什么时候瞧见的?

    “伊家里是没有钟的。据说夜分已很深,伊正要归睡,忽听得伊家的那只黑犬吠过几声。那妇人开了窗隔街一望,瞧见吕教授从篱外经过,向曹家的宅子那边走去。”

    “这乡妇会不会瞧错?

    “不会,那吕教授是穿淡色西装的,平日也常常从篱外经过。昨夜里又有些月光,那姓冯的女人说,瞧得非常清楚。

    “‘吕教授已承认这一点没有?

    “没有。当我去逮捕他的时候,他不承认昨夜里曾到野云寄庐里去。

    “你有没有向学校中调查过?他昨夜里曾否离校?

    那种得意的笑容又在戎警官的肥圆的脸上一度显现。“霍先生,你的脑筋当真很精细!这一点我自然已经调查过了。据宿舍里的校役说,昨夜里吕教授的确曾出去过的;回来时夜已深了,手中还提着一种东西;并且态度上非常慌张。那校役虽没有瞧清楚他提的是什么,但可以料定是猎枪无疑。霍先生,你想这岂不也是一种要点?

    霍桑低倒了头,默然不答。他的眼睛并不欣赏那寥廓的原野,却兀自瞧着那条碎石的小径;他的牙齿却在咬着他的嘴唇。我也越听越觉得那自教授确有可疑。因为戎警官所说的种种,竟头头是道,找不出什么破绽。这样,我们的翁老师不是要终于失望了吗?

    警官继续道:“霍先生,你如果还嫌证据不足,我还可以贡献一种重要的补充。

    霍桑突的停一停脚步,仰起头来,问道:“补充什么?

    “曹家里有一头凶猛的深棕色的猎犬,名叫迪克。昨夜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那猎犬竟始终不曾吠过。因为曹家的屋子虽是孤立无依,但东西北三面的数十码外,都有农舍。这里的农舍差不多每家有狗;昨夜却都不曾吠过。这也足以证明那凶手是一个时常出入的熟人,决不是陌生人。霍先生,你说是不是?

    霍桑忽作惊异声道:“哈,是的,这的确是一种——唉,对不起,戎先生,这条小径上平日可是常有自行车来往的吗?”

    戎警官似不提防有这样的语句。他低倒了头瞧着霍桑所指的石径,呆住了不答。我也很觉得霍桑的话有些突兀。戎明德顿了一顿,方始回答。

    他道:“那里有一条煤屑车路,横穿镇的中心,任何车辆都是定煤屑路的。这条路凹凸不平,行车不很便利。霍先生,你为什么问到自行车?”

    霍桑答道:“没有别的意思。我从这边柳树根边,瞧见了一段邓禄普牌子的圆粒形的自行车轮的印子,随便问问罢了。”

    于是我们三个人继续前进。我向前一望,已见绿我藏的杨柳丛中,隐隐显出些儿红瓦,料想就是那发生凶手案的野云寄庐。但复桑的目光依旧在石径的两旁湾来溜去,并不注意那远景。他又继续发问。

    “戎先生,你对于目教授的行凶的动机,不是巴假定他和死者的妻子有暧昧关系吗?”

    “晤,正是。这一点我也有充分的证据。”

    “什么?”

    “第一,他平日常到曹家里去;这里附近的邻居,都可以作证。第二,他和死者妻子时常在田野中散步,并肩密语的模样人家都是见惯了的。第三,我从他的相片簿中又曾发见曹夫人的一张照片。霍先生。你想证据理由既如此充分,我难道还不应逮捕他吗?可是那位不明事理的——唉,对不起,那位翁校长,却口口声声说我凭空诬害。我是人微言轻,怎能敌得过大学校长的势力?若使没有一个有力的人给我证明一下,我怎能担当得住?霍先生,你虽然是翁校长请得来的,但我知道你是一个至公无私的人,决不会因看情面的关系,颠倒黑白。因此,我一听得你光降,就赶来求你——”

    正在这时,霍桑忽又停了脚步,目光直射在地面上,嘴里发出一种惊奇的声浪。“唉!血!——这里有血呢!”

    四、尸室中

    这时候我们已走到了那红瓦洋房的近边。我们所经过的那条碎石小径,也已到了终点。和这碎石径接连的,有一条较阔的煤层路,直通那宅小小的洋房。在这衔接所在的碎石块上,留着好几点血液,还很新鲜。当我们进行的时候,我和戎警官都不曾注意。但霍桑的眼光是无微不瞩的,竟被他发现了这个血迹。那戎警官也低着身子,向血迹上瞧了一瞧;接着抬起头来,皱着眉峰答话。

    “唉!这个我倒没有注意。但这里是一条小径,出进时难得经过,因此我还来不及瞧到。”

    霍桑道:“幸亏难得有人经过,才保住了这个要证。这倒是很侥幸的!

    戎明德的圆胖的脸上略略起了几条线纹,现出了些儿不安的神气。他反问道:“霍先生,你说这血迹是一种要证?”

    霍桑略一沉吟,缓缓地答道:“你想这屋子里既已发生了一件凶案,这里却留着新鲜的血迹,我们怎能不加重视?”

    一个穿制服的警察似已瞧见了我们,便从洋房外面的竹篱中走出来迎接。戎警官便赶前一步,和那警察招呼说话。霍桑却仍站住不动。他轻轻放下腋下挟着的皮包,取出一面放大镜来,怄接着瞧验血迹和血迹的周围。他全神贯注地瞧察了一回,忽而指着一处,发出低低地惊呼。

    “包朗,瞧,这是什么痕迹?”

    我把霍桑手中的放大镜接过来,照样察验了一下。“这也是血迹,不过已不是整个的血点,仿佛经什么东西触抹过了。

    “是啊。但决不是经靴鞋践踏的。”

    “是。这光滑的石块上面现着很细的线纹,好像曾给块粗布揩抹过一下。

    霍桑摇头道:“我瞧不像是布纹。因为只有纵纹,没有横纹。并且这纹痕的线纹很短。这小小一块上已有几个接段,而且略略有些弯形,很杂乱呢。唉,奇怪,这究竟是什么痕迹呢?”

    戎警官忽远远地招手呼道:“届先生,包先生,那死者的夫人戚瑶芳女士因着法院里要来检验,刚才下楼。我们不如赶快进去,趁势向伊问几句话。”

    霍桑应了一声,便收拾了放大镜,和我一块儿离了那血迹所在,走上煤屑路去。他的眼光依旧不住地在地上观察,结果他又从煤屑路上,发现了一段车轮痕迹。

    这一宅密云寄庐是南北向的。前面一排正屋,共有三幢,左右两边略略凸出,式样很觉美观。那屋子用灰色的沙泥粉刷的,上下的门窗框子都是白漆,更有一种雅趣。正屋前面有一块草地,围着一圈网眼形的细竹篱笆。后面另有两幢小楼,和正屋的距离足有六十尺以外。后来我知道那个老仆盟兆坤就住在这后屋楼上。这屋子虽没有直接毗连的邻居,但除了南面接近官道以外。后面和东西两旁,距离不远,各有农夫们的草屋瓦屋。

    我们走进竹篱门时,看见一个警察和一个便衣侦探站在门口,似在那里迎接我们。我偶然瞧见那门旁的竹篱,有两个网眼方块,留着断折的痕迹。

    我因指着说:“霍桑,瞧,这篱上的断痕还很新鲜。”

    霍桑也站住了答道:“不错,这个也有注意的价值,但怎样断折的呢?若说有人越篱进去,因而损坏,那是不必要的。因为这扇篱门不像是有锁的啊。”

    我还没有答话,那旁边的便衣侦探,忽自告奋勇似地表起功来。

    他道:“这个我倒调查过哩。据那老仆兆坤说,前天有一个江湖乞丐,到这里来讨钱。这里的女主人给了他十个银子还不肯走,嘴里还凶狠狠地咒骂。后来男主人从楼上赶下来,把他驱逐,那乞丐竟敢用武反抗。因此两个人在里面争持过一会,篱笆上才留这个断痕。”

    霍桑连连点头道:“你能注意到这点,也足见你细心。我还没有请教过哩。”

    戎警官从旁代答道:“这是总局里派来的王根香探目。他也是老公事了。”

    王根香听了够桑的褒奖,嘴角瞎了一嘻,脸上忽似粉上了一重金彩,那种得意的神气竟已按捺不住。一会我们已走进了篱门,穿过草地。霍雾又在那西面的碎窗口前站住。窗上的玻璃有一块果已碎裂,有少许玻璃的碎块仍留在框上。分明那凶手先敲碎了玻璃,才伸手拔出窗拴,然后从窗里爬人屋中。

    霍桑说道:“这当真是凶手的进路。富槛上还有半个皮鞋卵子呢。”

    戎警官已首先引导,踏上了中间的石级。我也跟在他的后面。正区的中间是一个客堂,四壁涂着浅绿色,家具虽简单,却很雅致。几只西式的沙发软椅都罩着白布套子,中间排一只小小的圆桌,桌上放着几本杂志,中文和日文的都有。一切器物果然都仍排列整齐。西首里是一间餐室,同样是新式的布置。壁上有一张放大的女主人的照片和几张风景画片。靠窗口的壁上有一个长方形的痕迹,颜色较深,不过地上并无坠落的镜架,也不见有争斗倾翻的迹象。那凶手就是从餐室窗口里爬进来的。窗上缺少一块玻璃。这富是朝西的,窗口外面就是草地。东侧的一间是想坐室,楼梯就在想坐定的后面。那被害的曹纪新就倒在楼梯脚下,两足和梯级距离不到两尺,头部部向着南面。这时尸体上已盖着一条白色被单,有一个身材颀长的少妇,依靠着一个中年的女仆,正低着头在尸旁嘤嘤级泣。伊身上穿一件玄色薄哗叽的旗袍,面部却被伊手中的白巾掩住,一时瞧不清楚。但瞧了伊的白嫩而细腻的肌肤,苗条轻盈的身材,便可信我人翁老师的评语并不过分。

    戎警官轻轻走上前去,和邓妇人说了一句,分明是给霍桑介绍。那妇人抬起头来,我才瞧见了伊的面貌。伊的年龄约在二十四五,面貌的确很美。瓜子形的脸儿,两条细长的眉毛,一双澄波似的眼睛,如果眼圈上没有那种略略红肿的现象,确含有非常的勉力,足以颠倒一般少年。这时伊虽然不施朱粉,但那天然的颜色,已当得“不同凡艳”的考语。伊向着我们几个人略略点了点头,重新把亲巾掩住了面部,不住地低声呜咽。

    霍桑回了一个招呼,佝偻着身子,把尸身上覆盖着的单被缓缓揭开。于是那形状可怖的尸体,便呈露在我们的眼前。

    五、霍桑的工作

    那尸体上穿着一件日本式的棉质睡衣,白地上有蓝线的方格,好像是国产出品。下身穿一条薄灰呢的西装裤子,足上穿一双棕色纹皮的拖鞋和一双白色的丝袜。那尸体是向右侧卧;他的左手摘在左股上面,手背的皮肤显得很黑。我把身子凑向前些,才瞧见那死者的面目。这人的伤痕果真在下颔和颈项之间,硬领已卸去,衬衫上架着不少血迹。他的咽喉已完全破碎,显见是一种散子的猎枪所伤。那左面的面额和右面的颧骨上,也有不少散子的伤洞。因此血淋淋地越见得伤痕的可怖。他的两眼紧闭着,长黑的头发乱没在额上,并且也有血污凝结。

    那探目王掼香波:“这个伤痕厉害极了!分明一中枪立刻致命,连救命声都喊不出的。”

    霍桑点点头,又旋转来向戎明德问道:“这个尸体你可曾移动过?”

    戎警官摇了摇头,还没答话,那旁边的公仆忽自动地接嘴。

    “刚才主母因为楼梯下不能通过,曾叫兆坤拖动过一下。”

    霍桑又点了点头,立直了身子,向尸体仔细端详。他又走到死者的足劳,重新低沉着头细瞧尸足上的那双棕色级皮的拖鞋。停了一会,他方才移过单被,照样把尸体差没。接着霍桑回到中间,向戎警官低声说了一句,叫他请死者的妻子到中间里来谈话。

    一会那好人仍低垂着头,扶着那中年女仆,缓缓地走到中间里来。伊的瘦弱的腰肢,举步时似有一种自然的袅娜。伊在一只沙发上坐下,那手中的素巾依旧掩住了伊的樱口。

    霍桑开始说:“曹夫人,这案子发生的经过,我已经约略知道。现在还要问几句话,请夫人见告。”

    那妇人略略抬了抬头,紧蹩着双眉,操着带九江上音的国语,答道:“这件事我可以说完全不知道,因为这一次惨祸实在是出乎我们意外的。

    霍桑道:“但昨夜里发案的时候究竟在什么钟点?夫人可知道?”

    伊的目光注视在地毯上面,摇着头缓声答道:“我不知道。那时我已经睡了,纪新却还在书室中。他日间从事化学工作,晚上浏览书报,总要到深夜才睡。书室在东面的楼上,我们的卧室却在西面。故而他在书室中的动作,我是不知道的。后来我忽听得轰然的一声枪响。

    霍桑忽扬一扬手。“对不起。你在听得枪声以前可曾听得其他声音?”

    伊摇摇头。“没有。我是给枪声惊醒的。

    “好。请说下去。

    “我当时还不敢起身。后来我呼叫不应,勉强穿了衣服下楼,扳亮了楼下的电灯,才发觉纪新已经倒在地上。当时我仓卒间下楼,所以不曾注意到钟点。

    “你下楼发觉的时候,可曾瞧见凶手?”

    “没有。

    “听得什么声响吗?”

    “也没有。那时全屋子都是静悄悄的。除了我的丈夫倒在地上以外,这正屋中只有我一个人。那时我几乎吓破了胆!

    霍桑侧过了脸,问道:“这个女佣人可是也住在后面附屋中的吗?”

    曹夫人道:“不,周码本是住在这正属中的。伊的卧室就在靠东的楼下。但昨夜里伊恰巧回家去。”

    我因着霍桑的目光注视在那女仆的身上,我的眼光也取了同样的目标。那女仆的年纪约在三十左右,肌肤虽然略显苍黑,但眉目端正,乌黑的眼珠,也显得聪明伶俐。伊因着我们目光的集中,忽也低倒了头,又像含羞,又像畏惧似的。

    霍桑说:“那真凑巧了!周妈,你可是常常回家去住的?

    那周码疑迟了一下,才低声答道:“不,我是难得回去的。昨天——一昨天却因着——”

    我们的同伴正根香探目忽然从旁插嘴。“你为什么吞吞吐吐?

    霍桑仍保存着他的婉和声音,又问道:“周妈,你不妨据实说。你昨天为着什么事回去的?你既然说难得回去,该必有什么特别事情吧?”

    那女仆顿了一顿,方始答道:“是的,先生。昨天饭后,胜庆——我的当家的——曾到这里来找我。他又向我要钱,我没有给他,他就骂我,我和他吵过几句嘴。到了晚饭以后,主人恐怕我们夫妻俩失和,特地叫我回家去的。

    “你在什么时候走的?”

    “晚饭过后,我把碗碟洗过了,才回去,大约八点半光景。到了半夜过后,这里东面的张阿主,忽到我家里来敲门报信,教才匆匆赶来。”

    霍桑的眉毛似乎扬了一扬,又向那矮胖的警官瞅了一眼。那警官却似见非见,低着头并无什么表示。

    霍桑又说:“你的家里想必就在镇上吧?”

    女仆点头道:“正是,就在镇西的豆腐店隔壁。

    霍桑一边点头,一边又把目光移转到王根香的脸上。王根香倒像全意议地点了点头。

    霍桑又向死者的妻子继续问道:“曹夫人,请说下去。你发觉了这凶案以后怎么样处置?”

    伊答道:“我走到梯脚下,看见了我丈夫血肉模糊的形状,几乎站立不住。我叫了几声兆坤,没有人答应,便放声骇叫。接着我受不住惊恐,便晕过去了。直到我们的男仆兆坤惊醒了赶下楼来,方才把我唤醒。我那时已失了常度,不得不回房卧下。回房时我才见已交十一点半。以后的事情,指先生问兆坤吧。”

    霍桑谦和地点了点头。“很好。对不起,还有一句话。这一次尊夫被害,那凶手究竟是什么样人物和有什么作用,夫人可有些意见?

    霍桑的声浪虽很和婉,但他的锐利的目光却始终不曾懈怠。他问到这一句话时,更是目不转瞬克注视着伊的神色。

    伊又摇头答道:“我完全没有意见。我已经说过,这件事是出乎意外的。纪新在这里的交友很少,更没有怨仇,我实在想不出谁会下这个毒手。不过——”

    “不过什么?”

    “我记得两三天前,有一个大麻子的江湖乞丐,走进竹篱里来,强暴地向我们要钱,后来给纪新赶了出去。他临走时还凶狠狠地咒骂。先生,你想这样的人,可会得因报复而行凶?

    霍桑迟疑了一下,应道:“晤,这果然也有可能,不过要侦查这种流丐的行踪,我想戎警官总可以办到。除此以外,夫人可还有别的见解没有?”

    伊沉吟着道:“或许有什么偷儿——”

    那矮胖的警官先时本默默地坐在旁边,圆脸上早已显露着不耐的神气。这时竟似按捺不住地从中插口。

    他皱着眉头说:“这话说得太远了。你家里不曾遗失什么东西,怎么会有偷地?况且偷地行窃,怎么会携带猎枪?就是你所说的江湖乞丐,这种人虽然强横不法,但也决不会用了猎枪行凶。

    这几句话,我也不能不承认恰合情理。同时霍桑又加上一句重要的补充,更足反证伊的见解不能成立。

    霍桑道:“我听说你们有一头猛犬。如果有什么流丐偷儿们进来,这犬决不会安静不吠。但据我所知,昨夜里那犬并不曾吠过。不然这里附近的邻犬也一定要连带狂吠起来了。那妇人点头道:“是的,不过迪克现在却不知去向了。

    六、老仆的供述

    这是一个新鲜的情报,在霍桑意中,分明也认做十二分重要。他的微微前俯的身子忽而向后仰直;他的两手也不期然而然的握紧了,显得他的精神上的紧张。戎明德警官更是惊讶。地震了一震,便张大了两目,抢着向那妇人发后。

    “怪了!这犬党失踪了!你刚才怎么没有提起?”

    那戚瑶芳现着些瑟缩不宁的样子,又用白巾掩住了嘴,不即回答。但那旁边的女仆周妈又代管伊答话。

    伊说:“我们起先没有想到这狗。后来兆坤预备了早食喂犬,四面呼叫,才知道这狗已经走失了。

    戎警官咕着说:“唉,那真是太奇怪了!这迪克怎么会失踪?”

    我暗忖这胖子所以这样惊异,分明以为没有了犬,凶手便不能限定熟识的吕教授一人,他的推想使有推翻的危险。

    霍桑沉着目光,点头答道:“不错,当真是很奇怪的,而且很重要。我看这犬的失踪的时间,更关重要。周妈,你说昨夜晚饭过后,约在八点钟半光景方才回去。那时候,那大是不是还在这里?”

    周妈低着头思索了一下,答道:“在。那犬屋就在篱门的东边。我回家时似乎还看见迪克题合犬屋里面。不过我不曾仔细留意,不能说走。”

    霍桑又转过脸来,问道:“曹夫人,你对于这一点可能证明?”

    伊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昨夜里我有些头痛,很早就上楼的。”

    戎警官向霍桑丢了一个眼色,努着嘴唇,说道:“这一点很值得注意。我想迪克大概是今天早晨失去的吧?”他说这句话时,灼灼的目光在那主仆们的脸上凶狠狠地凝注着。但这两个妇人都避去目光,没有表示。

    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年约六十左右的男仆,瞧了他的弯曲的腰背,花白的头发,近视的目光,和举步时蹦跳的状态,便可无须介绍,猜知他就是那个感觉迟钝的霍兆坤。

    他在门口站住,低着头报道:“主母!即刻有一个法警又来报过,法院里的检验它还须耽搁一会才到。

    戚瑶芳点了点头,似乎要立起来的样子。戎警官忽利用机会似地先立起身来,不等那老仆转身退出,立即高声阻止。

    他道:“且慢。兆坤,你不是负责喂犬食的吗?”

    那老仆站住了,很恭敬地应了一声。戎警官又继续问话。

    “这犬昨夜里可还在这里?”

    “是,还在。我给它晚饭时,它还在竹篱里边的犬屋里面。”

    戎警官又向霍桑瞟了一眼,他的肥圆的头颅也晃了几晃,分明表示他的推想到底没有打破。

    他道:“唉,我已经说过,迪克一定是在今天早上才失踪的。昨夜里这犬势必还在犬屋之中。如果有什么陌生人进来,它断不会宁静着不吠。”

    老仆忽摇了摇头,说道:“这个还很难说。据我所知,昨夜里迪克并不是终夜在犬屋里面。”

    这句话分明又引起了一个新的问题,莫怪霍桑和王根香戎明德三人都视着惊讶的神色。那戚氏也仰起头来,向这老仆瞅了一眼,眼光中似露着厌俗的神气,仿佛嫌他多嘴。伊随即从沙发上盈盈地站了起来。戎警官分明还想继续问话,但因着这妇人的动作,又受到了霍桑眼角中的暗示,不得不暂时停顿。

    霍桑也站起来,说:“曹夫人,你身子上不是有些不舒服吗?好,你现在不妨上楼去安息一会。我们还须在这里略略耽搁。如有必要,我们可再来动问。”

    伊把身子依靠着那中年公仆,答道:“很好。我的丈夫死得太惨,总要请先生们尽些地力,查明那个凶手——不过——不过我有一个忠告。刚才我听说这位警官先生已经把大学里的吕先生捕去了。这实在是误会的。吕先生和纪新的感情很好。若使疑心他是行凶的凶手,那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戎警官的嘴唇角上嘻了一嘻,似要发表什么辩难。可是这妇人说完了话,便旋转身子,向那东边的楼梯间走去。警官夫却了发表高论的机会,耸耸肩,暗暗地做了一个嘴脸。我见当戚氏转身的当儿,伊的美妙的眼消曾第二度向伊的老仆发过一种警告的眼色。可惜这位老者的眼光太近视了,分明又不曾接受。我们目送着这位少年婉妇走上了楼梯,那戎警官的急不待缓的问句就再也按捺不住。

    他问老仆道:“兆坤,你怎么说昨夜里迪克并不是终夜睡在犬屋中?那末它又睡在什么地方?”

    兆坤仍略无顾忌地答道:“好像关在后面屋中的小间室里面。

    戎警官凶狠狠地说:“好像?什么话!你如果想谎骗我们,那你真是自己讨苦吃哩!

    那声调带些威胁,顿时使那老人变了面色,张大了眯缝的双目,瞧着这肥矮的警官发怔。

    霍桑忙排解似地说:“兆坤,不要慌。你得说得切实些,你怎样知道迪克曾给关在后面的小室中?”

    老仆定了定神,方始答道:“昨夜里我上床以后,仿佛曾听得一声两声低低的吠叫,从我的卧室楼下的小室中发出,似乎迪克被关入以后,要想出来,才断续地发出那种渐渐哑哑的声音。今天早晨,我看见后面小室窗上的一块玻璃破了,这可见迪克到底逃出来的。

    霍桑的眼光又一度闪动。“腥,那末迪克是吠叫过的,不过并不太响。这真是值得注意的。”他瞧着那老人,问道:“兆坤,迪克的唯唯哑哑的声音,你在什么时候听得的?”

    老仆说:“时候我说不出,大概在我睡着以前。

    “你可听得其他声音?”

    “没有。我一睡着后,连枪声都没有听得。

    “那末你后来怎样醒的?”

    “我是给一种尖喉咙的骏叫声叫醒的。我觉得那声音像是生母,好像出了什么乱子,才爬起来奔到楼下。那时候主母也昏倒在地上了。

    霍桑点点头。“好,我们去看看后面的小间再说。

    七、犬的问题

    我已经记述过,拥后层和正屋的距离,约有二十码光景;中间隔着一方菜圃,又种着些花木。这一宅附屋共有两幢,门窗和结构虽带些西式,屋面却是本国瓦差的。下面分做两大间。一间的前半部是厨房,厨房后面又分隔着一间柴间。另一间也分隔为二,一半是楼梯间,另一半本是一小间垠寇杂物的小室,这里也就是关闭迪克的所在。霍桑就在这后屋面前站住了。其余的人当然也都立定。

    霍桑探头向小室中看了一看,指着那窗框上玻璃的残块,说道:“是的,里面很杂乱,这玻璃上也还留着些大爪印子。关闭的问题已经没有疑惑了。兆坤,你可知道是谁把迪克关进去的?”

    兆坤疑迟了一下,缓缓答道:“我不知道。但这屋子里一共只有四个人。假使不是主母关的,一定是主人自己。因为我既不曾关过,周妈吃过了晚饭就回家去的。”

    “你主人可常常把这犬关起来的吗?”

    “有时候主人嫌迪克状得讨厌,也曾关过几次,不过是难得的。”

    霍桑回过头来,向或警官道:“从这一点上看来,你的推想似乎不能不修正一下了。这犬既已被关闭失了自由,那末即使有任何陌生人来,它自然也不能行使它的天取了。”他又转身来向霍兆坤道:“我想关犬的事决不是出于偶然的。这几天你主人的言语态度可有什么异常的表示?”

    兆坤机思了一会,才道:“我主人平田除了偶然出去打猎以外,本来难得出门的。这几天更整天伏在楼上的化验室里,绝对不出门。昨天午后,大学里的目先生来访他。他下楼来谈了不到十分钟工夫,也就回上楼去。现在想起来,好像有些异常。”

    “晤,为什么?”

    “因为往口里吕先生来了,我主人总要和他谈一会,不会一下子就分手。”

    警官忽插嘴道:“腥,吕教授昨天下午也来过的,来了十分钟就走?是不是?

    “是。

    “昨夜里吕教授又来过一次,你可知道?”

    老人忽摇了摇头,向着戎明德呆瞧。戎警官有些失望。

    霍桑继续问道:“兆坤,你主人的异常状态在哪一天起始的?你仔细想想,可能记得起来?

    这老人的感觉果然迟钝,记忆力也不很强固。他低头寻思了好一会,又指着指头算了一算,方才答话。

    他道:“今天是九月五日,星期二。主人似乎从上星期五那天起始,便有一种不安的状态。”

    “怎样不安?”

    “他在星期五那天晚上、便吩咐我把前后门小心闩着,好像担心有什么份儿进来。在星期日的午后,有一个强横的江湖乞丐在门口纠缠。主人忽然从楼上赶下来,动手把那山东大汉赶出去。这种粗暴的状态,往日里也是难得看见的。”

    “此外可还有没有别的表示?”

    “他在下一天又亲自动手,把他的那支猎枪取出来加油抹拭。可是在这几天中,他并不曾出去打猎。”

    霍桑的眼光又突的一闪,显出十二分注意的样子。他略一寻思,又仰起头来继续问话。

    他道:“不错,你主人来来也是有猎枪的。戎先生,你刚才可曾把这一支猎枪查验过?

    戎警官紧闭着嘴唇,微微摇了摇头。他似乎不但不能回答,并且也不愿霍桑有这句问句。

    霍桑又问苗兆坤道:“这猎枪现在在什么地方?”

    兆坤道:“那枪本是放在餐室的壁角里的,想必仍在那里。”

    霍桑点点头。“好。停一会我要瞧瞧这支枪哩。现在我问你:你说你主人从上星期五起始,才发生这种不安状态。但你可知道那发生不安的原因?譬如有什么紧急的电报,信件,或是有什么朋友来谈过话,或是从新闻纸上得到什么消息等等?

    那老仆又低垂了他的近视的目光,似乎竭力在他的脑室中搜索当时的事实。一会,他一边仍注视着那小室旁边的短齐的山樊,一边缓缓地答话。

    “主人的函件本来很少。那天我也不记得有什么送信人来。不过他的表姊夫,那一天曾在这里吃中饭。

    一哄,他的表姊夫?是谁?”

    “他姓许,名叫号安。

    “可也是住在这镇上的?

    “是。他是这镇上恒丰当铺的经理。这宅屋子就是他经手给主人租的;我也是他介绍到这里来的。因为我起初曾在恒丰当铺里做过三年。

    “瞩,这个人我很想见他一见。他可时常到这里来的?

    “是,他是不时来的。不仅今天先生若要见他,那也许办不到。

    “为什么?”

    “昨夜里我被主母的尖呼声惊醒以后,因着屋子里只有主母一个人找不能走开,我就去叫醒了我们东边的种菜田的张河上,请他去通知周妈和当铺里的许先生。据他说许先生昨天下午到上海去了。所以这件惨事他此刻还没有知道哩。

    霍桑皱一皱眉,又抚摸着他的下颔。接着,他转过脸来瞧着戎明德曾官,自言自语地说道:“我想我们若能和这个人晤面一次,在案子上是很有益处的。我想这件事总也容易办到把?”

    戎明德低垂着头,又像失望,又像厌烦的样子,并不答应。但那总署探目三根香,却又自告奋勇地接嘴。

    “霍先生,这个容易。他既然是当铺的经理,当然不难找寻。就算他今天到了上海去,不久总要回来。

    霍桑微微地笑了一笑,又向王根香点点头。我觉得这一点头和一笑之中,分明含着几分奖励的意味。

    他又回过头去向里兆坤道。“还有一句。你主人可会骑自行车?

    “会的。我看见他骑过几次。”

    “那末,你主人可有自备的自行车?”

    “这却没有。”

    霍桑想了一想,又道:“你说昨天你主人不曾出去过,想来也不曾峡过自行车吧?”

    兆坤摇头道:“当真没有骑过。”

    “那末,昨天可有什么客人骑了自行车来访你的主人?”

    “是。”

    “可有什么送快信的坐脚踏车的邮差到这里来过?”

    “都没有。”

    戎明德又插口道:“大学里的吕先生,我也曾看见他转过自行车的。”

    那老仆道:“不错,我也见过的。不过他到这里来时,总是步行的。他的学校离开这里不远。”

    霍桑对于这两句问答绝不理会。他的目光在那山樊上凝注了一下,使表示出一种决定了什么策略的神气。

    他这:“兆坤,我现在要瞧瞧那支猎枪。”

    那老仆忽点头直道:“好,我去拿来。”他回身向正属走去。

    霍桑忽摸出纸烟来,擦火吸着,又瞧着戎警官说:“戎先生,我有一句忠告。这案子非常幻复,决不像你自以为所见到的那么简单。你的眼光也应得放远些才是。”

    我见那胖子的脸上露出一种微笑。这笑中含着冷意,分明对于霍桑的忠告,不但没有诚意的接受,还带些猜疑的轻视。这种神气,霍桑当然也觉察的,因此他的语气也就从忠告变为警告。

    他道。“戎先生,你不要误会才好。我生平所经历的案子,何止数十百件,但你决计找不出我在任何案中曾和人家有过争功夺酬的事实。所以你若想从这件案子上得些功劳,或者希望你的地位的升迁,那你不能不把你的眼光和态度先行改变一下。”

    王根香连连点头道:“对,我的朋友们也常常谈起,霍先生是最慷慨不过的。他每逢和我们同道们联手办事,得了功劳,总是谦让不居。这一次他当然也不会例外。”

    我看见那警官的皮球形的脸上略略泛出些儿红色,他的舌尖又不住地租着他的嘴唇,两只手也像没有安放的所在。

    他吞吐着说:“我——我本来没有误会。霍先生,你的意思可是说那吕教授并无嫌疑?

    霍桑呼了两口烟,又向那菜圃上了望了一会,才旋转身子,缓缓向正屋走去。我们三个人就也跟在他的后面。

    他一边缓步,一边答道:“我的意思,只叫你不要把你的目光单单注定在吕教授一个人身上。譬如我们先前瞧见的自行车的轮痕,碎石路口的血迹,和那猎犬的失踪,都应有深切注意的必要。这些问题都是很重要的,我想你此刻不见得都能解释吧?

    那戎警官的颧骨上面又不禁红了一红。他的眼光也不由不低沉下去。他不曾回答。

    霍桑继续道:“我觉得这迪克真是这案子的中心关键。它的不曾吠叫,起先我们觉得很困脑筋,此刻总算已经有了相当的解释。我们知道它是被主人关进了那间小室,才不能行使它的守夜的责任。所以当那凶手走进正屋的时候,它自然已不能吠叫。不过这只是一部分的解释。其他的疑点还多。例如死者为什么要把它关起来?迪克既被关闭以后,又在什么时候破窗逃出来的?现在又往哪里去了?怎么此刻还不见回来?若说被凶手打死,怎么又不见犬尸?还有那——”

    正在这时,我忽见那老仆神色仓皇地从正屋的后门奔出来。我们一行人也不由不停了脚步。他赶到我们面前,喘息着向霍桑报告。“霍先生,我已经向四处寻过,那猎枪竟不见了!

    八、分工

    猎枪不见了!这的确是一种开展,又可以说是一种新的转变。因着这个转变,致使戎警官的推想根本动摇。他起先以为曹纪新被猎枪打死,便以为有猎枪的只有自教授一人。他的假定显然太轻率,并没有事实的根据。现在死者的猎枪既已不见,可见那致命的凶器也许就是死者自己的东西。那猎枪本是放在餐空中的。或者那凶手爬进餐室以后,发现了那支猎枪,便利用着行凶。或是凶手进屋以前,那曾纪新早有准备,便取了猎枪抵抗;却不料那枪反被凶手所夺,纪新就死在自己的枪下。因此之故,凶手的嫌疑已势不能归给目教授一人。我们几个人回到客室中计议之下,便假定第二种推想更近事实。因为据霍桑的见解,曾组新的嘱咐兆坤道守门户,和近几日中的不安状态,又故意避开女仆,关闭猎犬;这种种都足以证明那凶手的来袭,他决不是完全不知道的。所以霍桑假定死者领先准备抵抗,显然更近事实。但这个凶手究竟是谁?抱着什么目的而行凶?行凶以后,那支猎枪又往哪里去了?都还不能解释。戎明德的成见,在事实的转变下也不能不修正改变了。因此霍桑提出了分工合作的计划,便得到我们一致的赞同。

    他道:“戎先生,我们例才见面的时候,你自以为这案子很有把握,只消我给你证明一下,立刻就可以结束。现在我不但不能给你证明,反而把你的楼阁拆毁了一半,把你引进了更深的疑阵。你不是有些儿失望?——唉!你不用如此!据我看,我们此刻已找得了相当的线索,只消依着适当的计划,分头进行,解决也不在远。”

    戎明德的自以为是的态度,此刻已不得不消归乌有。他的圆脸上有些急促。他对于霍桑的建议完全接受,只有唯唯听命。

    王根香道:“霍先生,你想我可以担任些什么事?”

    霍桑道:“我觉得那许子安确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如果能见他一见,对于凶手的来历,也许可以知道一二。”

    探目道:“我已经说过了,这个容易办。我不妨就去找他。他说不定已经回来。”

    霍桑点点头,又向戎警官道:“据我观察,昨夜里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曾到这里来过。你若能探悉他的来踪去迹,那你一定可以稳取首功。”

    戎明德道:“你确信凶手是骑了自行车来的?”

    “大概如此。

    “这样,这调查的工作谅来还不难着手。

    “但愿如此。包朗,你也须分任些地。吕教授既然还在镇上警署宣亩,你不妨就去见他一见。我还有别的工作,也不能不急急进行。少停我们在学校里会面吧。

    我所分担的任务,在现在看来,已可算无足重轻了。因为吕教授的嫌疑,经过霍桑的分析,大部分已经减轻,我去见他,也不过是例行的公事,似乎没有多大关系。那猎犬的关闭。和猎枪是死者自己的东西,既已给他洗刷了一部分的嫌疑,所剩的只有他和死者妻子戚瑶芳的关系究竟怎样,还待探索。我想起了这个妇人,觉得伊的面貌姿态,虽觉楚楚可怜,但伊的态度似乎隐约间有些不很自然。若使严格些说,就用了‘可疑’的字样,也不算太过。因为我处于旁观的地位,觉得当霍桑问话的时候,伊的“不知”的答话未免太多;并且伊的面容上虽带着悲容,似乎也有些强饰。还有一层,伊在和我们分别的时候,伊对于那老仆的警告眼色,和给吕志一辩白的话,更使我留下一种深切的印象。这种种在我都觉得可疑。但霍桑怎么绝对不提起伊?莫非他自己所担任的‘别的工作’,就要向这一方面进行?可是我们在曹家里分手的时候,霍桑并不曾留在曹家,却是匆匆地向着那条碎石小径上去的。

    当我跟着戎明德警官往警局里去时,路上“各有所思”,彼此都默不交话。一会,我们已到了局中,戎明德忙着进行他的工作,我便一个人到拘留室前,和吕志一会面。

    那吕志一的年龄还不到三十,顾长的身材,足有五尺七八英寸光景。脸形狭长,皮肤带些红棕,微微凸出的额角,瘦削的下颔,和明净的双眸,都表示他是一个富于思想的人物。他身上穿一身乳白色的西装,头发却不很整齐。他的神气上充满着恼怒和闷郁的意味,但并无畏罪恐惧的模样。

    我和他说明了来意,他便开始陈述他的经过。

    他说:“这件事委实是我梦想不到的。我和纪新平日里无怨无恨,怎会干这样的事情?这班混帐的警官竟昏馈到如此地步!岂不可恨?他说我是善用猎枪的:纪新既被猎枪打死,便说凶手是我。这样的逻辑,说起来真是可恨可笑!他又把我的雪茄烟嘴做了证据。其实这烟嘴是我在昨天下午遗忘在纪新家里的。他竟不容分说,便说我是在行凶时遗落的。包先生,你想一个人在杀人行凶的当地,怎么还用得着烟嘴?他竟凭空诬陷,怎不教人着恼?”

    我用着同情的语气,答道:“不错,这两种证据,在事理上委实是说不通的。但除此以外,他还有几种理由。”

    “幄,还有什么?”

    “他说昨夜里有人瞧见你往曹家去过,你却不承认这一点。我不知道目先生究竟有这回事没有。”

    “有的,这确是事实。不过我当时气恼极了,不是不承认,委实不屑回答他。”

    “唉。吕先生,你在什么时候去的?有没有和曹纪新会面——?”

    吕志一忽接口道:“不,我虽曾去过,实际上不曾进去,所以也不曾和曹纪新会面。”

    我沉吟了一下,又道:“你为了什么事去的?”

    吕志一道:“昨夜里月色很好。我带了快镜,本想去摄取青石桥的桥洞影子。你可曾见过那条桥吗?桥的建筑已古,半环形的桥洞确有画意。桥脚下还有一棵老柳,风景很美。可惜我离校以后,月光忽被薄云所掩,光力减弱,不能摄影。我曾在桥面上等待好久。那月光却愈见模糊,终于失望而归。当我在桥面上时,曾吸过一支雪茄,因而想起了那只烟嘴。我记得昨天下午,我去访曹纪新,约他到昆山去打猎。当时我们在餐室中谈话。我本吸着雪茄,那烟尾我既丢在痰盂之中,烟嘴便顺手放在旁边的椅子上面,临走时竟没有想到。故而我想起了烟嘴,便趁着月色,准备到他家里去拿回来。但我走到他屋子的附近,远远望见他们的窗上已没有灯光,分明都已睡了。因此,我便也折回学校里去。”

    这解释还合情理。那姓冯的邻妇的见证既已有了着落,而校役所说的他提着什么东西,分明就是照相机,事实上都已合符。

    我又问道:“那时你可记得几点钟了?”

    吕志一道:“当时我曾略略疑讶,他们何以睡得这样早,故曾在月光中瞧过我的手表,恰交十点零三分。”

    “那时你可曾觉察有什么异状?譬如路上有没有行人,和曹家的屋中有没有什么声响之类?”

    “我停步的地方,和曹家的屋子距离还远,屋中如果有什么寻常的声响,我当然听不见。但那条经过的煤层路上,却完全是静悄悄的。”

    我想了一想,又问道:“当昨天日问你和曹纪新会面的时候,你可觉得他可有什么异常的表示?”

    “这个难说。他回绝我不愿到昆山去。他的眉宇间的神气似乎暗示着楼上有什么紧要的工作,不能耽搁。所以我略谈片刻,就即辞出。我当时还以为他正在研究化学问题。现今回想,他确有一种焦急不安的状态。”

    “他可曾吐露过什么说话足以证明他焦急的原因?”

    “晤,没有。我们所谈的都是空泛闲话。”

    “他的往来的朋友,你可也知道一二?”

    “我也不知道。他也从来不曾谈起过以前的事情。我和他的交谊原是很肤浅的。”

    “是。但我想你和他的夫人的交谊似乎比较密切些。是不是?”

    吕志一顿了一顿,忽而抬起眼睛,在我的脸上凝视了一下;同时他的面颊上面也似略略泛出些儿红色。我默默地注视着他的变态。

    他缓缓地答道:“我们也只是平常的友谊,谈不到密切。包先生,你也是新时代的人物。现在社交既然公开,男女的交际本是常事。那旧礼教中‘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观念,在你的脑中,想来不致于再有什么权威了吧?”

    一我暗忖我本想探探他的口气,他却反把“新人物”的旗子把我的口掩住。可是我并不就此慑伏。

    我又道:“虽然,我的说话也不是凭空无据的。据我所知,你时常和曹夫人一块儿出游,并且还有伊的一张肖像——”

    吕志一抢着道:“不错,不错。这都是事实。但朋友们偶然散步,总不能就算希罕。那张照片是我给伊摄的。我所以保留起来,完全出于爱美的观念。包先生,请你不要像这班糊涂的警官们抱同一见解。伊现在怎么样?最好请先生尽一些力,不要教警察们凭空难为伊才好。他的说话固然很冠冕,但我的意识之中,终还带着些儿疑影。可是这时候我又不便再行洁难。他对于右手的伤痕,说是上夜里回校的当地,在校门外滑跌了一下,故而伤了些手背,急匆匆过校去里札。我向他安慰了几句,允许他必给他洗刷明白,以便恢复他的自由、接着我就离了警局,回到校中,霍桑还没有回来。我先把经过的情形向翁校长陈说了一遍,老师非常满意,着实奖励了我几句。我休息了半点钟光景,膳堂的铃声正在响动,忽见那总署的探目王根香急忙忙起来。我一瞧见他的张目兴奋的神气,便知他一定已带来了重要的情报。

    九、关于一个骑自行车的人的消息

    在我的意想之中,王根香带来的消息一定是关于许子安的。这个人霍桑既曾特别注意,如已有什么消息,当然有利于案子的进行。不料他的答话又出我意料以外。

    王根香说:“许子安还没有回来。我已派了一个助手,叫那当铺里的一个伙友陪同着往上海去找寻了。我敢担保这个人如果有行凶的嫌疑,也决计逃不掉。还有周码的丈夫周挂福,我也曾调查过。这个人虽没有正业,但昨夜里他们夫妇俩和隔壁豆腐店老板打了半夜牌,分明也并无可疑。现在我来报告的,却是另一种消息:我知道那凶手是从上海来的。”

    我惊异道:“什么?

    “刚才我遇见一个铁路警察,名叫方柏生。据说他昨夜里瞧见过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曾从那煤屑路上经过。这煤屑路是通上海的。那人从东而来,当然是从上海来的。

    “他在什么时候瞧见的?

    “那时约十点敲过。方柏生落班回去,瞧见了那人,不禁引动他的注意。因为那时候路上的行人早已绝迹了。”

    “他瞧见那骑自行车的人是到曹家去的吗?”

    “这个他没有瞧见。但那自行车进行的方向,却是自东而西。他还瞧见那人穿一身学生装,不过颜色没有清楚。”

    我微微带些失望的语气,答道:“这样看来,也不能就说这个人和案子有关系啊!霍先生虽然假定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有行凶的嫌疑,但这个人却似乎不像。因为这人既然穿的是学生装,这里真茹大学校里的学生很多,安知不是有什么学生——一”

    王根香抢着道。“不,不。你不要误会。方柏生只是说学生装,却并不是学生的制服。你总知道学生装现在很流行,已成为简便的西装,穿的人并不限于学生,况且还有颜色上的差别。”

    “颜色上的差别?”

    “这里大学里的学生制服完全是白色的。这个人穿的却是深黄色的。”

    我不禁疑惑着道:“什么?你刚才不曾说那铁路警察设有辨别出那人衣服的颜色吗?”

    王根香点头道:“不错。我若是只凭方柏生一个人的报告,当然还不敢如此深信。我还有别的方面的证明。”

    “嘱,怎么样?”

    “我得了这个消息以后,又曾到镇上去探听,希望得到另一个证人,以便证实这个报告。不料我所得到的证人不止一个。因此我才敢确定这个人和凶案一定有关。”

    这几句说话自然又进了一步,使我从失望中产生了一些希望。

    我道:“那很好。还有几个证人?”

    王根香得意地答道:“很多,很多。在四天前——那就是9月1日星期五——的午前,有一个穿深黄色学生装的中年男子,曾到这镇上来过。这个人是外乡口音,面目黝黑,一双眼睛更使人可怕。他曾在镇上意风茶园中泡过一碗茶。他的言语状态都显示是一个陌生人。他逢人探问,要访问一个姓曹的人。这个人行动很奇怪,因此曾引起镇上人的注意。据好些人说,他后来曾寻到恒丰当铺里去的。”

    “你可曾到恒丰当铺里去调查过?”

    “我去过了。这是实在的。那人还曾和那个许于安谈过几句。不过谈的什么.当铺里的伙友们不曾听得。”

    我不禁鼓掌称快道:“这样才合符了。我记得那老仆望兆坤曾说过,上星期五,围着那许于安来过一次,曹纪新才发生不安状态。现在看来,很像这个穿学生装的生客,和曹纪新有什么怨仇。许子安把探访的事告诉了纪新;纪新就知道有仇人图谋报复,才小心谨防。不过他防得还欠周密,到底道了那凶人的毒手。”’

    王根香连连点头道:“这理解委实再近情没有了!”

    “是,不过我们必须把许子安找到,才能得到一种证实。”

    “不错。这姓许的不光不后,偏偏在昨天出外,至今还没有回来。你想他可会有通同的嫌疑?”

    我寻思道:“不会。他若使和凶人通同,当初就不应向曹纪新报信。这一点是两相冲突的。”

    王根香想了一想,答道:“虽然,我们在没有找到这许子安以前,这疑点当然还不能解释。”

    我道:“这案子里疑点还多。譬如那猎犬问题还完全没有着落。你在这一点上也须特别留意才是。”

    王根香答应了,就起身辞出,准备继续进行。我既等候霍桑不归.就同着翁校长先进午膳。一点钟时,戎明德也有电话来报告。但我觉得他的报告还不及王根香的重要。他说他已经查得那个江湖乞丐,在昨天下午还在镇上,今天四处找寻,却已不见踪迹。他认为这一着大觉凑巧,所以已打发了人向附近的乡村中去追寻这山东游丐的踪迹。

    又过了半个钟头,我正自无聊,才见霍桑回来。我凭着我的观察能力,很想从霍桑脸上刺探些他的工作的成绩。不料他的严冷的神色,并不表示什么。不过就从他的严冷中测度,也可见得他对于这件案子虽未必已有把握,却也并不曾陷入失望的境地。

    他先开口道:“包朗,你已进过午膳了吧?我也已在镇上吃过些东西。你已见过吕志一没有?那两个人可也曾有什么报告来吗?”

    我便先把我和吕志一会谈的经过申说明白。霍桑也和我同意,表示吕志一的解释确合情理。接着,我又将王根香和戎警官的报告说了一遍。霍桑对于乞丐的消息绝对不加理会。但听了那骑自行车的生客,都表示一种满意的神气。这原在我的意想之中。因为这报告足以印合霍桑的推想,他自然要觉得满意。

    我反问他道:“你在这两个钟头之中可有什么成绩?”这时我们所处的一室,本是翁校长特地给我们预备的。室中虽没有第三个人,但霍桑似乎为审慎起见,先把室门关上了,然后把身子仰靠着沙发的椅背。他先摸出烟来敬了我一支。我们彼此擦着了火。霍桑又把两腿伸了一伸,似表示他走路很多,足力有些疲乏的样子。我们静默了一会,霍桑才开始陈述他的经过的事实。

    十、哑谜关键

    霍桑说道:“你总知道这案中最重要的证迹,就是那自行车的轮痕,和碎石路口的血迹。现在据王根香的报告,那自行车的来踪虽已得到一种证实。但会述还没有着落。我曾把那碎石径旁边的轮痕仔细察看过;我敢断定那就是那车子的去这。你总也知道自行车的两个轮子,因着身体的重量偏在后轮,所以后轮的印痕比前轮的深。只须仔细察验,便可证明那车子进行的方向。可惜那石径旁边的轮痕,虽然断断续续地发现了好几次,但到了石径的终点,这轮痕也就找不到了。因为石径的那一端尽处,就是那条穿过学校旁边的汽车路。这汽车路可以直达车站,交通很繁;车印既多,再也不能辨别。这一点很使我失望。”

    我道:“据你看,那凶手骑了自行车,从东面的煤清路来;到了曹家,便破屋进去行凶;事成后仍旧骑了原车从西面的碎石径上逃去。是不是?”

    霍桑紧皱着双眉,微微点头,应道:“大概如此。”

    我道:“这样,你也用不着失望。那凶手分明是从上海方面来的;事成以后,经过了那条碎石小径,不消说就从那条汽车路往车站去的。”

    霍桑道:“不错。从一方面看,这假定很近事实。但我们知道这凶案的发生,总在昨夜十点半钟左右。那时虽有夜快车经过,但真茹站上并不停车。那末,那人为什么往车站去呢?并且我已到过车站去一问过那站长和那分轨的夜班夫役,都说昨夜里不曾看见过这样的人物。”

    我寻思道:“对,这果真很难解释。并且那人既然是从上海方面来的,为什么不走原路回上海去,也是一个疑问。”

    霍桑忽然把靠在椅背上的身子略略仰起,张大了眼睛,表示一种惊喜的神色。

    他道:“着啊!包朗,你这句话确有价值!这个人一来一回,为什么不走原路?这的确是值得注意的。还有一点,那碎石路口的血迹,你可有什么假定的解释?”

    我道:“这很像那凶手也曾受伤。这血迹就是那凶手留下来的。”

    “你说那凶手也受过伤?有什么理由?”

    “我们已知道曹纪新是被自己的猎枪打死的。或者曹纪新早有防备,那的人进去以后,他也曾取了猎枪抵抗。那的人因着争夺猎枪,才因而受伤。你自己不是也有过这个假定的吗?”

    霍桑微微摇头,答道:“是的,不过我还假定并不曾包括流血。要是真有挣扎的事,屋中的地板上面也应当留些血迹。并且那血迹应当一路滴落,怎么会单留在碎石路口呢?”

    我思索了一下,答道:“那人受伤的也许是鼻子。起先他用什么东西塞住,走到碎石径口,那塞鼻的东西偶然失落,鼻血便滴落在地上。”

    霍桑顿了一顿,又道:“还有我们所看见的那石块上的布纹似的奇异印痕,你又怎样解释?”.

    我迟疑着道:“这个——这个——也许那人曾在那地方俯踢过一下。那印迹就是他的裤子布纹。

    霍桑又摇头道:“不,不是。我自己虽也用‘布纹’字样形容这个痕迹,但我敢说决不是布纹所印。这也是困人脑筋的一点。

    我们的谈话在这里告一个小小的段落。原来霍桑说到这里,忽而停着目光,紧盛着眉峰,换了一支新烟,兀自狂吸着,分明在那里努力思索。我也不由不静默下来。这个静境约摸延长两三分钟,霍桑才放下了烟,继续向我说话。

    他道:“我的初意,对于这个血迹,本也有一种见解;可惜没有证实,所以至今还不能成立。

    我道:“你的见解怎么样?莫非不承认是凶手所遗留的?

    “我以为那是犬的血迹。

    “犬的血迹?这一点怎样解释?

    “我以为那犬在禁闭的当儿,听得了正屋中的声响,便奋力地破窗而出。那时凶手为自卫起见,便将狗打死。不过我在四面检察过一回,却总不能发见犬的尸体。因此这推想又解不通。

    “我想那凶人在百忙之中,决没有闲工夫把犬尸埋葬好了走吧?

    “原是啊。他不但没有工夫埋葬,并且也没有埋葬的必要。那屋子后面虽有一条小河,我也曾在河边发现过一个浅洼,分明是有一块石头被移去的遗迹,很像有人用石头压沉什么东西。但我既然想不出凶手有掩藏犬尸的理由,所以我也不曾到河中去捞摸过。

    我沉吟道:“不错。但据你所说,那犬既在发案的当儿逃出,它见了凶人,势不会静默不吠。即使它立刻就被囚人杀死,在情势上也决不会一些没有吠声。这样看来,那死者的妻子更觉有可疑之处。因为那后屋中的老仆,算他是昏聋沉睡,所以不听得什么,但这妇人总应当听得的。但你问伊可曾听得什么声响,伊却回答没有。这未免使人可疑。

    霍桑默默地吸了一会烟,忽又仰起了身子。他的双目闪了一闪,唇角上又露出一种不自然的微笑。

    他瞧着我道。“膻,你也觉得那妇人可疑吗!哈!包朗,不是我恭维你,你的态度确乎更进于科学化了。”

    我笑着应遵:“哈,你还取笑?我的态度本来是很公正的。我虽拥护女权,但就真理的立场,却决不因女性而有所偏袒。我觉得伊的‘不知’的答语似乎太多些了。我的观察如果没有错误,伊虽遭了这样重大的变端,神气上却不见得怎样悲戚。”

    霍桑的目光移注到地板上面,缓缓答道:“不但如此。我还有一种更深的印象。伊明明不愿意彻究这案子的真相呢?”

    “是啊。我也觉得伊对于我们不但没有欢迎的表示,却还有些民俗之色。”

    “这一点我也感觉到的。伊对于那个说实话的老仆曾表示过严重的警告。”

    我不禁提起了精神,应道:“对!我也早就觉察。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就从这条线进行?我敢说这哑谜的关键一定把握在伊的手中。我们又何必劳而无功地向暗中摸索?”

    翟桑忽摇头道:“不,包朗,你又犯了嗓急的病了。我也知道这妇人握着这案中的一个重要钥匙。不过这条线索我们决不能轻易乱用。我们若不把四面的围墙界地和前后的路线弄一个明白,便贸贸然直叩这一扇重要的中门,那真未免要劳而无功了。”我也承认霍染这句说话确有充分的理由,我当真有些儿性急。不过眼前的疑问太多了,闷着也很难受。例如这妇人的嫌疑究竟已到怎样的程度?伊对于丈夫的被害可是知情的?或竟是通同合谋的?或是伊只因着别的缘因有所顾忌,故而不愿这案子的真相显露出来?若使伊果真是合谋的,那末伊对于这凶残可怖的动作有没有直接参加?伊和那骑自行车的推想凶手究竟有关系吗?并且伊和自教授有怎样的关系?这种种都是当前的疑问。我不知道霍桑对于这些问题是否已有什么见解。可是这个当地,又发生了一个意外的岔子,戎警官汗流满面地走进来。我的疑问竟没有发表的机会。

    十一、黑夜中的工作

    据我观察,戎明德的自信心太深,他的眼光和推想也未免流于偏执。这一次若没有霍桑的能耐,用了具体的理由摧毁了他的成见,和这种人共事,委实不容易收合作的效果。我存着这种成见。所以对于他的工作委实已不很重视。谁知这也是我的偏执。残胖子这一次带回来的报告,在霍桑眼中,党认为十二分的重要。这倒是出我的意料之外。

    戎明德又现着略略带些地傲慢而自得其乐的神气,大声说:“霍先生,你对于那猎犬问题可已有了着落没有?”

    霍桑急忙立起身来,用手摩一摩那条灰色花呢裤子的膝盖部分,抽一抽那蓝地白星的领带。他的精神分明已因着这句话的刺激而突然提振。他瞧着这警官,谨慎地摇摇头。

    “没有啊。你是不是已经得到什么消息?”

    “正是。我敢说这消息非常重要!”他一边抹着汗。

    “唉,那末,你当真可以得前功了!

    我听得出这是霍桑由衷的赞美,并没有讽刺的成分,因为他的眼光和声调都给我明显的证据。戎明德自然又有一种使人不易忍受的卖功神气。不过,他在这一点上确是“其功非小”。

    霍桑接着问道:“戎先生,迪克怎么样?是不是已经死了?

    戎警官呆了一呆,反问道:“瞩,你也知道了?

    “不是被枪打死的吗?”

    “正是。不过不是猎枪,却是手枪…霍先生,你怎样知道的?”

    霍桑不答。他的眼光低了一低,继续问道:“那犬户在什么地方?

    “它在真茹车站西面的一条水沟中,并没有遮蔽掩埋。那里离车站约有半里光景。有一个乡下人名叫顾三虎,今天早晨在镇上茶馆中谈起这回事,被我署中的一个警上听到了,便把顾三虎带到署中。我问明了那犬的毛色是深棕色的,马上去看一看,果真就是曹家的迪克。现在我已把那死犬扛在署中。霍先生,你可要瞧一瞧?

    当戎警官陈说发现死犬的经过的时候,霍桑背负着手,在室中不停地踱来踱去。他对于戎警官最后的问句,仿佛没有听得,并不回答。可是他踱了一会,忽然暗暗地惊呼了一声;接着,他突的站住了脚步,旋转头来,忽又向戎明德发出追补的答复。

    他道:“是,我当真要瞧瞧的。戎先生,那大身上可是中了两枪?

    戎警官忽而张大了圆眼,又变了颜色,向霍桑呆瞧着。一会他才期期然答道:“是的,当真有两个枪洞。但——但是——霍先生,你怎样知道的?可是你比我先——?”

    霍桑的呼吸似乎也加了速度。但自顾自地抢着问道:“内中的一枪,不是打中在那犬的后腿上——唉!唉!我们

    不必说空话了!赶快去瞧一瞧!

    霍桑的神经似乎激动得太厉害,动作上也有些失常。

    他不等戎明德的许可,便取了帽子,拉着戎警官就走。

    刹那间,这两个人已离了学校。

    霍桑这一种变态,我相信我是能够理解的。他的精神所以如此兴奋,分明已感受了什么重大的刺激。这刺激的主因,一定是他的脑室中构成了什么新的有力的推想。他怎样会知道那死犬中了两枪?这当然不是在我的理解范围之内的。但我很希望他回来以后,这疑团就可以打破。不料霍桑这一次出去,足足消磨了两个钟头,回来时天色已将近黑暗了。

    他回校的时候,他的精神越发张煌。他平时的临乱不变的定力,这时候竟也起了小小的摇动。一我觉得他在这两个钟头中的工作情形,比我先前的疑问更重要些,因此就舍轻就重地向他发问。

    他很得意地说:“包朗,我的推想已有一部分证实了!今天晚上,你必须助我一臂,以便搜集另一种重要的证据。若能如此,我的推想使可以全部成立,这案子也马上就可以结束了!

    我曾说霍桑的精神非常兴奋;但因着这最后一句话,我的精神竟也传染似地同样兴奋起来。可是我的无数的问句还没有出口,霍桑忽又发了几句扫兴的话。

    他道:“包朗,我请求你耐性些地,不要强迫着我解释。你要问我经过的工作,我可以约略报告你听。我到过警署中,果然瞧见那犬尸上有两个枪洞:一枪在头部,一枪果真在左后腿上。我又见过那吕志一。他此刻已移解到法院里去了。他既然因着嫌疑逮捕,若不经过法院的侦查,势不能随便释放。后来我又到发现犬尸所在的地点去察勘过一次。那水沟已大半干涸了,就在轨道的下面。轨道旁边本有一条四五尺阔的泥径。那犬分明是从泥径上滚下去的,因为径旁还染着血迹。我又在泥径上发现了好几处自行车的轮痕,同样是圆粒形邓禄普牌子的。别的话暂且缓谈……那不是晚膳的钟声吗?我们吃过夜饭,还须干一种繁重的工作呢。”

    晚饭过后,又耽搁了一个多钟头,霍桑忽向翁校长借了两身校役的旧衣服,另外又借了两根六六尺长的竹竿,却并不说明有什么作用。我起初本也不知道他的用意,后来见他从皮包中取出了那个系绳的铁钩,方才猜想到我们工作的性质。

    这晚上本是上弦,天空中有着半现形的月儿,不过薄薄地给盖了一重浮云,月光并不耀亮。这一点很适合霍桑的希望。因为我们离校以后,霍桑仍从那条镇后的碎石小径上行进,分明要避去人家的注意。我们的行进方向,本向着那宅野云寄庐,但据我料想,我们不像是到曹家去的。因为我们既已变了装束,霍桑所携带的铁钩,又本是向河中捞摸东西用的,可见我们此行,决不是去拜访谁何。我记得他在“难死难弟”一案中,曾经利用过这铁约,所以我明知这一次也必有同样的工作。我们到了那碎石路的将近东首的终点,霍桑果真转身向北,向着那条小河进行。我暗忖霍桑先前曾说过,他在河边发现过一个浅洼,曾有犬尸被抛沉的假定。后来他又觉得凶手没有沉犬的渔由,政假定也没有成立的可能,故而终于把打捞工作放弃了。但现在犬产既已有了着落,他怎么反而旧事重提呢?

    我禁不住低声问道:“你希望捞取些什么?”

    霍桑附着我的耳朵说道:“小心些,不要多说。我们的行动不能给任何人瞧见;尤其须禁防这野云寄庐中的人们。”他略停一倍。“我们捞取的目的物,如果此行不虚,我也决不能瞒过你。”

    我们悄悄地走到河边。霍桑摸出怀中电筒来向岸滩上瞻察。一会,我见那电筒的光停止在一处。我蹲着身子一瞧,便发现那个浅洼!这洼口是一种不整齐的长方形,长度约有十寸光景;估量那块给掘起的石头分量一定不小。

    霍桑把他手中的竹竿分一根给我,低声说:“你试向河底中探一下子,有没有柔软的东西。”

    二我明明知道这河滩上既有这浅洼的遗浪,很像有什么人利用了石块,抛沉过什么东西。不过这抛沉的东西,霍桑只用“柔软”的字样形容,至今还不肯说明,未免使人牙痒痒的。我既不便究问,只素依了他的话,取了竹竿向河中刺探。

    那河面虽不很阔,日间也有船只往来,河心的最深处,约有四五尺深。我和霍桑二人分了两个地点,向河底刺探。我想到这石块的遗迹,假使果真如我nJ所料,并不是偶然移动,却当真是被人利用着压沉什么东西的,那末,这东西的抛况之处,和这浅洼的距离一定不会很远。

    不一会,我不禁惊呼道。“唉,霍桑,在这里了!

    一霍桑急忙奔到我的面前,又探头向岸上瞧了一瞧,向我作抱怨声道:“你怎么这样粗心?万一惊动了屋子里的人们,那未免全功尽弃哩!”

    他说着,也把他自己的竹竿依着我所指示的方向轻轻地刺探。

    他又低声向我道。“正是,这东西很像——”

    我接口道:“很像一个铺盖。莫非是一个尸体——?”

    霍桑并不答话,却把竹竿放在河滩,取出那根连经的铁钩,开始向河中丢掷。他的丢掷的手术也曾加以练习,虽然久不经用,却仍非常娴熟。他丢过第三次后,那钩子便钩住了河底上的某种东西。

    他又低声说:“包朗,你先拉着这根绳子,助我一臂。

    于是我和他合力拉着绳子,把河底中的东西渐渐儿拢近岸来。一转瞬间,霍桑已俯着身子,伸手入水,将一个湿淋淋的包裹拉出了水面。他把电筒在那捞起来的东西上照了一照,便禁不住发出一种惊喜的低呼。

    “包朗,王根香的调查和报告都不错!我的推想已经证实了!现在我就说这案子已经破获,你也不能说我太夸张哩!

    霍桑的声浪低沉而颤动,眼睛也像灼灼地有火。他这时候的态度,真像一个抱发财迷梦的穷汉,一旦发现了宝藏,自然情不自禁地欢喜起来。我还是莫名其妙。我不知道这个湿包究竟有什么神秘魔力,他竟认做是破案的要证。

    我低声问道:“这包裹是什么东西?

    “你自己瞧啊!”他已将那湿包拖上了岸。

    我仔细一瞧,那是几件衣服给绳子捆扎在一起,系连着一块足有三十多斤重的大石,和一支三尺多长的双管猎枪。那衣服是一种黄色帆布做的军装。我才领悟霍桑即刻所说的话,这衣服一定就是王根香所说的那个骑自行车凶手的学生装了。

    霍桑又低声道:“这一支枪和一身衣服——我想里面还有帽子皮鞋——都是案中的要证。包朗,你别问,姑且把这个包带回校中去。我还要往镇上去走一遭,和那探目警官们接洽一句话。

    当我提着这个湿衣包和猎枪回校里去时,心中兀自地怀疑。这一支枪既然是凶器,抛弃了还有理由,但这一身凶手的衣服怎么也会沉在河中?莫非他行凶以后,恐防他事前被人瞧见过,他的衣服容易注目,为避免危险起见,才改换装束,把旧衣沉在河中灭迹?但他逃走时穿的是什么?难道他动身行凶的时候,竟预备了两套服装?并且他改换服装,怎么会如此心细,连皮鞋都完全换了?我又推想霍桑侦查的经过。他凭什么根据才知道河中的沉衣?并且这一身沉衣究竟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作用,竟使霍桑认作是全案的关键?我的疑问越积越多,终于索解不得。我回到了校中,把包裹带进了翁校长为我们布置的那间卧室中,静坐着等候霍桑回来。半小时后,忽有一个便衣警士送了两封信来:一封给我,一封叫我转交翁校长。

    这两封信都是霍桑写的。我拆开了那封给我的短信,更使我感受一种出乎意外的诧异。

    那信道:

    “包朗兄:

    我们在这里的工作已经完毕。我现在必须赶着十点零一分的末班车回上海去。因着时间的局促,恕我不能和你同行。明天你也可早回上海,包裹可交给翁校长暂时保管。至于这案子的结束,眼前还不能急切从事。如有发展的消息,我一定随时通知你。

    霍桑上9月5日晚,9时55分。

    十二:落网

    九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点钟,我带了一颗迷惆的心到了上海,便赶到霍桑寓里去看他。不料扑了一个空,霍桑已经出去了。据他的旧仆施桂告诉我,他上夜里赶回上海,原打算和一个姓许的人会面,却没有成功。这天一早出去,大概仍旧是去找这姓许的人的。

    这一天我没有会见霍桑。直到晚上七点钟时,霍桑通一个电话到我的寓所,告诉我他已见过恒丰当铺的经理许子安。他本希望从许子安身上探听营纪新夫妇的已往历史,可惜也没有结果。据许子安说,他和曹纪新虽属表亲,但好几年已不通音问。这年春天,曹纪新忽来找他,声言他已结了婚,正打算找一个静僻的所在,从事化学的发明。许子安就给他租赁了那宅野云寄庐。至于他们的夫妇结合的情形和已往的历史,许子安并不深悉。他只知道曹纪新从日本回来还不到一年。营纪新略微有些遗产,他们的生活就靠这遗产支持。关于那个穿黄色学生装的陌生客往当铺里去访问的一回事,许子安也承认确有其事。许子安并不认识那个人,但瞧他的身材结实和风尘满面的状态,好像是一个军人。那人也操江西口音,分明和曹纪新有些关系。那人当时并不说出他的姓名,只探问曹有福的下落,许子安明知有福是纪新的乳名,猜度那人的来意一定不善,当即回绝不知道,并且否认他自己和姓曹的有什么亲戚关系。但事后许子安曾把这回事告诉过曹纪新。所以霍桑的希望可算毫无成就。至于我问他这案子究竟何时结束,他又轻描淡写地只给我‘静待时机’四个字。

    三天过去了,我还不曾得到霍桑的结束消息。我的满怀的疑团还是没法打破。在9月9日星期六的晚上。霍桑又给我一个聊以慰藉的消息。据说,那辆圆粒形轮子的自行车已在南翔车站附近的稻田中被人发现。这是戎明德的报告。可见那凶手当时是坐了自行车逃到南翔去的,然后丢了车子,换火车逃走。到了10日的上午,霍桑又给我一个消息,似乎比较重要些。他得到了那负责监视野云寄庐的王根香报告,在9月8日那天,那女主人戚瑶芳已把那老仆霍兆坤辞歇了;同时伊又曾打发那女仆周码往法院中去探望那吕志一。因此又重新引起我对于这一女一男的怀疑。

    这样又捱过了一个星期。直到9月16那天的傍晚,霍桑才给我一种重要的通告,我的郁想不耐而近于失望的情绪方始重新振作起来。他叫我立刻往火车站去;并说这案子的最后结束就在这天晚上。

    我赶到北车站时,6点35分的常沪车将近到站。霍桑已在月台门口等我。他一见我,便悄悄地把我拉进了人丛之中,才低声问我说话。

    他说:“包朗,对不起。我知道你这几天一定感觉得非常烦想。不过这也是不得已。今天你总可以舒畅一下了!其实我的性急不耐,并不输你。但这件事的最后结束不能不等候自然的发展,否则‘欲速不达’,也许反而会坏大事。

    我道:“那末这‘自然的发展’,今夜里可是真已到了成熟时期?

    “是,不但成熟,我敢说马上就可以结束了。”

    “怎样结束?莫非那凶手——一”

    “是啊。凶手立刻就要来哩。你张着眼睛瞧吧。”

    我老实说,那凶手是谁,至今还没头绪。霍桑显然早已认识,此刻似乎正在等那凶手从火车上下来。我的“凶手是谁”的问句本已挂在嘴边,但已没有说出来的机会。这时候常沪车早已进站。乘客们纷纷下车,声浪十分喧间,那月台的出口也顿时拥挤起来。我和霍桑本站在收票的出口附近。乘客虽像潮涌般地从出口处吐出来,却都逃不掉我们的目光。我只随便瞧着,因为根本没有确定的对象。不一会,霍桑拉着我的衣角,低声说了一声“来了”,便从人丛中挤轧出去,站到了前排。我也就利用我的目光做一种试验,向那拥挤在收票处的乘客们中仔细辨别,究竟有没有可疑的人物。不多一会,果真满足了我的期望,而且有些惊异。

    我瞧见一个穿黑色旗袍的女子正从那出口里鱼贯地走出来。那就是曹纪新的妻子戚瑶芳!

    什么?难道凶手就是这女人?这样一件惨怖的凶案,竟是一个女子——一个美貌柔娜的少年女子——的成绩?这真是匪夷所思了!我在惊异之余,忽见霍桑也仰起了足尖,运用他的敏锐的眼睛,向着戚瑶芳的前后竭力群察。但他不像有动手阻拦的行动。他的嘴唇微微一动,有一种失望的神气笼罩了他的面部。

    这时戚氏已离开了出口,跟着两个夫役,指着几只皮包箱筐,向着铁栅栏外面走去。

    霍桑忽自言自语地说。“奇怪!伊怎么竟一个人来?奇怪!……奇怪!

    这句话才解释了我方才的疑团。凶手并不是这女子,却还另有其人。我才吐了一口长气。霍桑向我招一招手,正准备尾随伊的行踪,他又回头一瞧,忽又停步。我也依着他的视线瞧去,有一个戴铜盆帽穿玄色呢饱干瘦长身材的男子,也急急地从出口里出来,似在追随这妇人。霍桑的目光一闪,拉住了我的膀子,赶紧一步,走到那男子的背后,伸出手来,轻轻地在那人的背上拍了一下。我以为这人大概就是凶手了。不料那人旋转头来,又使我意外地失望。这个人就是那探目五根香,不过换了服装,我一时却辨不出来。

    霍桑和王根香附耳交谈了几句,便点点头仍继续前进,紧紧追随那妇人的踪迹。一会那妇人已出了车站的范围,踏上马路,站住了向左右探望;很像一时不知往哪方面进行,又像等候什么人接应的样子。我们当然也站住了不走。但我们的全神却紧张到了高度,目不转瞬地瞧着伊的周围。

    正在这时,我忽见靠铁路的附近停着一辆汽车。有一个西装的男子从汽车中下来,赶过来和那妇人招呼。我一瞧见他们俩招呼的状态,立刻知道了他们的关系。那男子的身材适中,头上戴一顶鸭舌帽子,压覆得很低,模样儿很像吕志一教授。我的心房又不禁突突地乱跳。果真是他吗?我们又怎样对付翁校长?我因走前一步,仔细一瞧,才见那人戴一副黑玻璃眼镜,面色非常白哲,却并不是红棕脸色的吕志一。他的面貌我从前不曾见过,我完全不认识他。我回头瞧瞧霍桑。他的脸上却浮着一种惊喜的神气。他的眸子在闪动,他的肌肉都紧张,可是他还保持着镇静状态。他的两手插在衣袋之中,绝不轻举妄动。王根香也站定在旁边,一眼不霎地注视着这一男一女。

    一分钟后,那夫役们已把皮包送上了汽车。那男子便开了车厢的门,先让妇人上车。接着他自己向汽车夫说了一句,也就弯着腰踏进车厢,准备上车。可是霍桑的变动不测的动作往往出人意外——“静若处子动如脱兔”的成句,尽可形容他当时的情态。在那男子还没有把汽车门关上,霍桑早已跃步跳到了车前。

    他高声说:“营有福!——慢些地!

    营有福?奇怪!我又回进了迷阵里去!霍桑继续地向汽车中的男子说话。

    “唉,对不起,我现在应得称你曹纪新先生了!是不是?唉,曹先生,你不是打算往黄浦码头去吗?对不起,这个不能不扫你们的兴了!你如果已经购好了船票,这损失也是免不掉哩!

    当霍桑说这几句话时,他的一只手,已经攀住了汽车的门。王根香早也赶到面前制止那汽车夫的动作。我却站在霍桑的肩后,正想窥探车中人们的神色态度。

    我看见那男子的额角上露着青筋,圆睁着双目,张大了口,露出两排镶着血龈的白齿。他的那种惊骇的状态,正像一头遇猎抵抗的猩猩。同时他的右手似乎有一种动作,我不由不惊呼起来。

    我呼道:“小心!他要开枪了!霍桑,你一”

    可是霍桑的举动比我的声浪的速度更快。我见他扬一扬右手,锋的一声,有一支手枪已从车厢门回落到地上。霍桑弯着腰镇静地把手枪从地上拾了起来,回头交给了王根香。

    他说:“根香兄,这个就是正凶。你就乘着这辆汽车一块儿去吧。这一支手枪,一则可以防身,二则也是案中的要证。这里人多声杂,别的话我们再谈。”

    那曹纪新是案中被害的人,在我的意识之中,当初原没有丝毫疑义。不料这最后的结果,来了一个大转变,曹纪新竟是凶手;被害的却属另一个人。这当然是完全出我意外的。但霍桑凭着什么根据,独能揭破这一幅秘幕?当时我除了惊奇以外,绝对猜想不出。所以我一回到他的爱文路寓所里后,便急急地请他解释。

    据霍桑自己说,他对于换尸的把戏当初也不曾想到。不过他看见了那尸体的状态曾经移动;那方格条纹的睡衣上面染血不多;和那尸足上的一双棕色纹皮的拖鞋似乎略嫌短些;因此也曾发生过一些疑影。但这只是一时不可索解的疑影罢了,他也绝不会怀疑到换尸。他的唯一的破案要点却在那只猎犬身上。

    他解释道:“这迪克的失踪问题,我早就认为是全案的中心。我们曾假定迪克的所以被禁,定是曹纪新预先知道有人寻仇,并且准备了对付之策,才将迪克禁闭起来,以免临时坏事。后来迪克破窗而出,也一定是因着听得了正屋中的声音,才发狂地挣扎出来。我们就事实上推想,这犬逃出来时,势必在的案正在进行或刚才完毕的时候。那时迪克看见主人既已被人打死,那凶手也势必没有逃远,它怎么竟宁静着不吠?这是第一个疑点。

    “我们对于那碎石路口的血迹,当初很难解释。我也曾假定这血是犬血。但犬既受伤被杀,怎么不见犬尸?凶手行凶以后,既不曾毁灭或移匿人尸,当然不会单独地移匿犬尸。若说它所受的伤很轻微,只略略流些地血,并不足以致命,那末,这伤犬又往哪里去了?并且那凶手既然存心害犬,那犬怎么甘心承受,绝不吠叫抵抗?或是假定那犬受伤以后,仍表示它的行猎的本能,追随那凶人的踪迹;但就狗的常态而论,追随时势必沿途吠叫,决不会默默无声。可是据调查的结果,又确知迪克不曾高声吠过。因为如果迪克一吠,势必要引动远近的邻犬的。这是第二个疑点。

    “还有那自行车的轮痕,来踪去迹,分走两路,在情理上也觉反常。此外,那妇人的并无真切的悲容,却显着掩藏之态,都使我增加疑团。不过我一时还不能决定方针。所以我当时的期望,第一着在查得迪克的踪迹,它究竟是活是死,和曾否受伤?后来戎明德报告了死犬在真茹车站那边发现的消息,我的种种疑团才得到一种钥匙,一个个便都贯通豁露了。”

    我很坦白地承认,我觉得这戎警官常有一种炫才卖功的表示,因此不免引起我的厌憎。谁知道全案的方针竟因着他的报告才得确定。那末,他果真是有功可卖了。

    霍桑继续道:“我既知道那犬死在真茹车站的西面,并不是被掩埋在那里的;又看见了犬身上的枪伤,就特地带了那个发现的乡人顾三虎,亲自到迪克被发现的地点去察勘。那水沟在公路的一旁,路旁留着不少血迹,显见迪克是从公路上滚到水沟里去的。我将我先前的理解参合了一下,前后的真相便完全明了。我料迪克逃出来时,一定在凶谋成造,凶手刚要离屋的当儿。当它追到碎石路口,便被凶手开了一枪,不过伤在迪克的后脚,只流了些血,故而它仍能继续追随。那凶手是骑了自行车往南翔去的。迪克追在他的后面,他以为它已给枪打死,所以起初没有觉察;直到过了真茹车站,他才觉得那犬还在后面。他为脱身起见,于是又开了一枪,方始将狗打死。这就是我假定的两枪,而且第一枪一定是打在它的后脚上的。”

    我点头说:“照你的说法,这两枪果真很合情理。不过那犬既然一度受伤,后来又负伤追随,怎么竟始终静默不吠?这不是你自己也认为矛盾的吗?

    霍桑微微一笑,点头说;“是,当然是矛盾的。不过矛盾的极端就会产生改进或转变。你怎么不转过来想一想?那逃走的凶手,如果是迪克的主人,它自然不会吠了啊!

    我常常说,侦查疑案真像幻术家的玩弄手法。无论任何哑谜,在未揭破前总觉疑难幻复,不可究法。可是一语道破,却又觉得平淡无奇。这犬的问题的解释,就是一个显然的例证。

    霍桑又说道:“这一个秘键既已揭发,其余的疑问便都——一地合拍。例如那妇人的可疑状态;猎枪的不见;尸体的移动;拖鞋的太大;屋中并不见曹纪新的照片——流总也看见餐室的壁上有一个镜架给移去的痕迹;和尸首的皮肤黝黑,不像是伏在化验室中深居简出的人物;都可以反证死者不是曹纪新本人。并且死者的致命之伤虽在咽喉,但面部上也中了不少散子,血肉模糊,也很合换尸的条件。因为曹纪新是难得出外的,认识他的人很少。那老仆又是一个近视的人,所以这一出换尸把戏,在他们原以为是于稳万妥的。

    “但那女仆周妈并不是近视。难道伊是被主人贿通的吗?

    霍桑道:“即使不曾贿通,那种血肉淋漓的惨状,谁也不会仔细欣赏。故而破露的危险在当时委实很少可能。第二步,我就打算搜集实在的证据,以便使我的推想得到物质上的佐证。我曾见过那屋子后面的小河滩上,有一个石块新近被掘的遗迹。我起初因为没有淹沉犬尸的理由,有些犹豫不决,后来就假定是压沉死者的衣物用的。我们捞取的结果,还得到了那支猎枪。于是全案的症结我便完全明了。

    “当时我马上去和戎明德和王根香接洽,叫他们严格监视戚瑶芳的行动。因为纪新既已远赠,我防伊会连夜出走。接着我又赶回上海来找许子安。结果并不像我所期望的那么迅速圆满,那女子也并没有立即脱身的企图。我也不得不忍耐地等待。

    “后来戎明德在南翔发现了那辆自行车,凶手的踪迹也有了线路。不过捕凶的步骤,最妥当的,还是利用那妇人做一条引线。你现在总可以明白当时的情势。这条侦缉凶手的引线,虽是早已在我们的掌中,却不能任意牵动,只能等候自然的发展。否则打草惊蛇,反而要功亏一整。

    “隔了几天,曹纪新觉得外面风声平稳了,这案子将成悬案,便从苏州化名写信,约他的妻子乘16日午后的常沪车到上海。这封信被负责监视的王根香从邮局中私行截阅,通知了我,我们就毫不费力地把凶手捉住了。

    我道:“还有一点,你没有解释。那血迹旁边的一块石上,留着布纹似的痕迹。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印上去的呢?

    霍桑忽笑着说道:“这一点在说明了以后,你也要说不值半文钱的。我已经说过,那犬第一次中枪,一定是在腿部。那时它必曾在那里蹲踞过一下,撤去那伤口的流血。所以那个布纹痕迹,就是它受伤处的大毛所印。但在没有揭破以前,谁又想得出呢?

    我静默了一下,又说:“霍桑,还有一个例外的要点你没有解释。这不是我常常问的‘凶手是谁’倒是那被害的人我还不知道是谁。

    霍桑摇头道:“唉,包朗,对不起。这个人我还不知道,他们间的关系和这凶谋的动机,我也还不大清楚。我不是卖关子,委实不能答复。请你再耐性些等几天吧。

    一星期后,这案子经过了两度审讯,它消经过的情由,也完全披露。吕志一教授因无罪并释,戎警官又曾向翁校长和自教授谢过罪,我们的责任总算已圆满告卸。曹纪新行凶的证据——那在枪的物证——是从翁老师那里提交法院的。他已不再抵赖,把案情的经过完全供认了。

    那被害的人,唤做邱宗英,本是四十六旅的团长。他在三年前和戚瑶芳正式结婚。那时戚瑶芳的父亲戚彦平也在军队中当参谋。所以这婚姻出于父命,原是不自由的。瑶芳和纪新从小同学,感情本来很密切。这事邱宗英本也知道,但他到底利用了彦平的父权,订成了这件不自然的婚姻。当瑶芳和宗英结婚的当儿,纪新因着失恋而往日本去。后来伊的父亲彦平因战事阵亡,邱宗英又离家出征。在这当儿,曹究新留学回来。瑶芳既感婚姻的不满,曾纪新也旧情重炽。于是这两个人在情不自禁的状态下,便悄悄地离了本乡。

    他们到真茹镇去,原是带着秘密性质的。不料那邱宗英回家以后,多方探访,知道了纪新的表兄许于安在真茹,终于寻到真茹来。他访问许子安的结果,虽不得要领,但他仍不死心,在真茹镇上往来了好几次,到底查明了他的逃委的下落。当9月4日的早上,育纪新曾在楼窗口中瞧见宗英在他们的竹篱外面徘徊窥探。他便知道他们的秘密确已被宗英破露,不能不另谋对付的方策。他料想邱宗英若来寻仇,决不敢白昼动手。因此他到了晚上,就特地准备,一面把女仆遣开,一面又将猎犬禁闭。这种种准备,他绝对守着秘密,连他的妻子都不知道。

    4日晚上10点10分钟时,邱宗英破窗入屋,纪新完全听得。他就悄悄地下楼,备好猎枪,伏在梯脚。等到宗英在暗中摸索,他就乘机开枪,立刻将宗英打倒。那时瑶芳闻声下楼。他方始说明原委,禁止伊声张。起初他还想移尸灭迹,后来觉得这事繁重难办,又瞧见宗英的高度长发,和所伤的又在面部,他本人又不常出外,认识他的人不多,便想到换尸的计划。于是他就把衣服换好,移去了壁上的自己的照片。等一切布置妥善,他就将宗英的衣服,鞋帽,和行凶的猎枪等捆扎好了,拿到屋子外面去,利用了一块石头,沉在屋后的河中。宗英本是带着手枪去的。纪新就将这枪留在自己的袋中。

    当纪新行凶和安排的时候,除了他妻子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连后面的迪克也还不曾破窗出来。但在沉衣的当儿,围着距离后屋较近,迪克再按耐不住,终于撞破了玻璃。当纪新骑了自行车走上那碎石径时,忽见迪克限在后面。他既要逃避,又没法制止那大,就不得不忍痛牺牲爱犬,向迪克开了一枪。后来他过了车站,又向迪克放射第二枪,也完全符合霍桑的所料。这案子如此结束,我对于那戚瑶芳的遭遇,不免觉得可怜。关于这一点,霍桑曾向我表示过一句深堪玩味的说话。

    他说道:“包朗,这问题用不着你过虑。在现在的时代,像这样一个美慧的女子,既有使男子们舍命以争的魔力,那就决不致终于落花无主!别的莫说,我们的翁老师的手下,就有一位关心慰籍伊的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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