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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努努书坊->《独一无二的案子》->正文
十、揭秘信

    德仑特留给曼特逊太太一封信。同样内容的信他写了一封给他的调查委托人——《记录报》主编莫洛伊,下面是这两封相同的信的内容——亲受的莫洛伊:——我是怕万一在办公室找不到你才写这封信的。正如信中所讲,我已查出是谁谋杀了曼特逊。调查是我的事情,而现在则要由你来决定怎样做这篇文章。调查所涉及的一个参与罪行的人从未被人怀疑过,我现在却指控他就是杀人犯,所以我想在他被捕之前你不会发表这余消息,我认为在他受审并确认有罪之前发表也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决定等到哪个时候发表;也可能发现在那之前我给你的材料就可以派上这样或那样的用场。但这些都是你的事了。与此同时,你是否愿意和伦敦警察局联系,让他们看看我写了些什么呢?我已解开了曼特逊一案之谜,但我祈祷上帝,如果没有和这个案件沾边该多好。现附上我的信。——菲·特

    马尔斯通镇,六月二十六日

    这封信有一个长长的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除了曼特逊比往常提早起床外出走向死亡这个疑点之外,这件事还有两个小疑点。我想,成千上万读了报纸的人也是会想到的,这两点从一开始就很明显,第一点人们发现尽管离房子不到三十码,可是屋里的人都说他们没有听到叫喊声或声响,曼特逊没有被堵住嘴;他手腕上的印记表明他和袭击者进行了搏斗;手枪至少打了一枪(我说至少一枪,是因为用手抢杀人,特别是如果有博斗,罪犯通常至少有一枪失误)。我听说男管家马丁是个睡觉很轻的人,听觉很敏锐,他卧室的窗户都开着,而且几乎是直对着发现尸体地方,因此,这个离奇的事实对我来说就更加离奇了。

    第二个从一开始就显而易见的疑点是,曼特逊把假牙忘在床边了。似乎他起床后,穿好衣服,系好领带,戴上怀表,就出了门,忘记戴上他成年累月用的假牙,其中包括一张嘴便会看见的上颔牙。显然他并不是由于太匆忙;即便如此,他很可能忘记的也会是其他东西而不是假牙。

    然而,这两点奇怪的细节当时都没能引出更多的线索。它们只是使我嗅到了藏在阴影里的一些疑点,在曼特逊怎样、为什么,被谁杀死的谜团上又加了一层谜。

    有了这段前奏,我在头几个小时的调查中就发现了正确线索,而这条线索却被费尽心机地掩盖起来了。

    我已描述了曼特逊装饰俭朴的卧室,它与房间里大量的衣服和鞋形成了奇特的对照。我也形容了他的房间与曼特逊太太的房间之间的联系。在他那摆满鞋子的两个长长鞋架上层,我找到了曼特逊临死前一天晚上穿的那双漆皮鞋。我对你说过我要找到这些鞋。我扫了一眼这排鞋子,倒不是因为他们能给我提供什么线索,而是因为我正好是鉴赏鞋的专家,所有这些鞋的做工都是出类拔萃的。但是我的注意力马上就被这双鞋的特点吸引住了。他们是系带鞋中最轻的那种礼服鞋,鞋底很薄,没有鞋尖装饰,象其他的鞋子一样,样式很漂亮。我注意到在那双鞋面上有一条细长的裂纹——就是系带的那个地方。这种紧脚的鞋要很用力才能穿上,所以接缝处一般都缝得很结实。在我看的这两只鞋中,缝线都开了,下面的皮子绽裂。每只鞋的裂缝都很小,不足八分之一英寸长,撕裂的边缘在不穿时都合在一起,如果没有几分鉴赏皮鞋的才能,一般是不会注意到的、还有一个更不引人注意、不用心根本看不见的地方:连接鞋底和鞋面的缝线已经拉开,鞋尖和每只鞋的外创已经被拽开,仔细看都可以看见缝线。

    这些迹象只能表明一件事——这双鞋被一个脚大的人穿过。

    我马上又发现,在所有其他鞋中,没有类似的迹象。没有人硬挤着穿进那些瘦皮鞋。一个不是曼特逊的人穿过这双鞋,为什么呢?而且就在最近,因为撕裂的边缘还很新!

    曼特逊死后又有人穿过这双鞋的可能性是不值得考虑的,因为我检查这些鞋的时候,尸体才发现二十六个小时。况且,别人为什么要来穿这些鞋呢?在曼特逊活着时候有人借过他的鞋,并且穿坏了,这种可能微乎其微。还有其他的鞋可以穿,别人是不会选中这双鞋的。而且,这个地方的男人只有男管家和两个秘书。

    我的脑子里刚刚形成“一个不是曼特逊的人穿了这双鞋”的念头,就涌出了一大堆想法。人们从没有听说过曼特逊在晚上喝许多威士忌。发现他的尸体时,他穿得很不整洁,这很不象他——袖口向袖子里面卷着,鞋带系得乱七八糟:他起床后没有洗漱,还穿着前一天晚上的衬衣、领子和内衣;他的怀表放在没有镶皮子地马甲兜里,这一点儿也不象他。在他的那种家庭环境中,曼特逊竟然告诉妻子自己的行踪,尤其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而他和妻子平常是不怎么说话的,这一点就非常奇怪。曼特逊起床后连假牙也没有戴,就更反常了。

    我突然有了一个明确但还没有得到证实的想法——“那天晚上在家的人不是曼特逊”——开始这好象是个完全荒谬的想法。

    我没有多想一个硬要穿上曼特逊瘦鞋的人的动机是什么。警察对检查脚印非常内行。但是这个人不仅想不留下自己的脚印,还想留下曼特逊的脚印。如果我猜想正确,他的整个计划就是要造曼特逊当晚在那个地方待过的印象。

    我根据这个新想法来考虑没有戴假牙这件事时,对这件最为奇怪的事情的解释突然闪现在眼前。假牙并不是非得和主人形影不离不可的。如果我的猜想正确,那个不知名的人把假牙带进屋里,放在床边,其目的和放鞋一样:使人们不再怀疑曼特逊已经回到屋里面且睡觉了。这当然就导致我得出了这样的推论:曼特逊在假曼特逊来到屋里之前就死了;其他的事情也证实了这点。

    譬如衣服,现在我回忆一下衣服的状况。如果我的猜想正确,那个穿曼特逊鞋子的不知名的人一定拿走了曼特逊的裤子、背心和猎服。它们现在就在卧室里,在我眼前,马丁见过那件猎服——谁也不会认错的——坐在图书室打电话的人正是穿着这件衣服。现在很明显,如果我的猜想正确的话,这件不会被错认的衣服是这个不知名的人计划的关键一环。他知道马丁一眼就会把他认作是曼特逊。

    在这里,我的思绪被一件我以前忽略了的事情打断了。曼特逊那天晚上不在家里,这个不容置疑的假定,对我的影响太大了。以至于我,还有其他所有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点:马丁没有看见那个人的脸,曼特逊夫人也没有看见。

    她睡眼惺松地和一个钟头前还活着的丈夫说了几句话。我认为,那个人低头弯腰打电话时,马丁只能看见他的后背。毫无疑问,有人在模仿这个很有特点的姿势。一个人的后脑勺和脖子是很有特点的。事实上,这个不知名的人可能和曼特逊高矮差不多,除了上衣,帽子和他的模仿能力之外,他不需要什么乔装打扮。

    任何读到这里的人都会明白,作案人为什么从窗户里进来而不是从门口进来。如果从门进来,在大厅对面的餐厅里有耳尖的马丁,十有八九他会被听见,而且还可能碰个脸对脸。

    接下来就是威士忌的问题了。那天晚上竟然少了许多,却是奇怪之极。马丁因为这件事惊讶得目瞪口呆。在我看来,许多人——很可能就象这个人一样,干完了血案,剥去了死者的衣服,下面还要接着扮演性命攸关的角色——都会把这个细颈瓶当朋友。毫无疑问,他在叫马丁之前喝了一口;等他轻而易举地做完了这套鬼把戏后,也许又喝了许多。

    但是他知道适可而止。最棘手的任务还在等待着他——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件事对于他显然是至关重要的,他得把自己关在曼特逊房间里,留下个人信服的迹象,证实曼特逊的确来过。但是隔着半开的门,那边躺着一个醒着的女人,这个人知道家里的习惯,他会认为曼特逊夫人很可能睡着了,我想他还了解一点,就是他们夫妻之间疏远,他把希望寄托在这一点。即使曼特逊夫人听到他,也不会来理会眼前这个所谓的丈夫。

    曼特逊夫人在验尸法庭上说,她想问这个所谓的丈夫兜风是否愉快。他不仅用曼特逊的声调做了回答;还主动地作了一番解释。正如曼特逊夫人所说的,为什么一个长期不和妻子交流思想的人会说出这么多事情,而且是些妻子不感兴趣的话呢?为什么这么详细的解释都与马洛有关呢?

    在这儿我要停止对这个行踪的陈述,提出一个有充分根据的问题——

    谁是那个假曼特逊?

    鉴于对这个人的了解,或者说已有很大把握的推测,我提出下列五点结论:

    (1)他和死者有密切的关系,他在马丁面前的所做所为以及和曼特逊夫人的谈话都没有露出一丝马脚。

    (2)他的身材与曼特逊相近,特别是身高和肩宽,当看不清头部,衣着又肥大时,坐着时的背影特征完全一样。但是他的脚大了些,不过并不比曼特逊的脚大得太多。

    (3)他有很好的模仿和表演才能——很可能还有一些经验。

    (4)他对曼特逊家里的布置了如指掌。

    (5)他急需造成假象,使人们认为曼特逊星期日上午直到午夜时分一直活着,而且待在家里。

    下面我按照上述几点的顺序,讲一讲从约翰·马洛先生本人和其他途径得来的一些有关马洛先生的事实:——

    (1)他是曼特逊先生的私人秘书,相处已近四年,两人关系亲密无间。

    (2)这两个人几乎一般高,大约5英尺11英寸;两人都很壮实,肩膀很宽。马洛年轻二十岁,身材修长,不过曼特逊的身体也很好。马洛的鞋子(我检查了几双)大约比曼特逊的鞋子大一个号码。

    (3)我在调查的第一天下年得出一些已经陈述过的结果之后,就给一个朋友发了一封电报,他是牛津一个学院的研究负,询问马洛的情况。

    他回电说“马洛当了三年戏剧会的成员,并担任过一任会长,扮演过克菜昂和麦尔库修,性格表演和模仿表演很受欢迎,在历史幽默剧中担任过主角。

    (4)在与曼特逊的交往中,马洛成了家庭的一员。除了佣人之外,谁也没有他那样有机会了解曼特逊家里的详情。

    (5)我可以肯定马洛在星期一早晨6点30分到达了南安普敦的一个旅馆里,然后开始履行使命,按照他自己所说和假曼特逊在卧室对曼特逊夫人所讲的话那样。这是有人让他做的。而后,他乘车这回了马尔斯通镇,对谋杀的消息表示震惊与恐怖。

    更为有利的事实是:在第二天验尸法庭开庭的时候,我知道验尸要在旅馆进行,我指望那时候白房子里的人都不在,只有我一个人。

    事实果然如此。旅馆里的验尸开始时,我正在白房子起劲地工作。我随身带着一个照相机。我搜查了一遍。刚开始,我就发现了两处新指纹,而且拍照了,指纹又大又清楚,在曼特逊卧室的五斗橱右上角擦得锃亮的抽屉上。还有另外三个指纹在放着曼特逊假牙的玻璃碗里。

    我从白房子拿走了碗,又从马洛的卧室里挑选了几样东西,上面有十分清晰的数不清的指纹。我已经有了马洛的清晰指纹,是留在我的袖珍日记本纸页上的。他就在我面前留下指纹,可自己还不知道。

    到了晚上八点,我在主教桥科珀先生的帮助下,在他的照相馆里放大了十二张马洛的指纹照片。很明显,他在我面前不知不觉留下的指纹和他在卧室东西上留下的指纹以及我提到过的那些指纹是一致的。这样就证实了马洛最后到过曼特逊和曼特逊太太的卧室。而他一般是用不着去曼特逊的卧室的。我希望能够把这些指纹复制,与这封信一起公布。

    晚上丸点,我回到旅馆自己的房间里,坐下来开始写这份材料。现在全部经过讲究了。现在是凌晨四点钟,我要去主教桥乘中午的火车去伦敦。到了以后,我就把这些材料交到你手中。请你把这份材料的大意转告刑事犯罪调查局。

    菲利浦·德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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