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寒冷的夜晚,外面风很大,还下着雪,是人们宁可待在家里窝着的寒夜。
班丁高高兴兴地做完工作,踏上归途。今晚真是好运,一切都出乎他意料之外,这位年轻的女子这天继承了一笔财富,因此慷慨地给了每位侍者一块金币。
接到礼物的同时,他还听到几句窝心的话,班丁心头暖洋洋地,更加肯定了他守旧派的原则——持守自己安静、保守和自律的行为。这些是急进分子不懂,也不会在乎的。
然而,班丁无法真正地快乐起来,踏上回家的路,他心里对妻子近日来的改变困惑不已。爱伦变得很容易紧张,常常让他不知所措,她的脾气向来不好,但也不曾像现在这个样子。更糟的是,她非但未见好转,反而每况愈下,常莫名其妙地歇斯底里。就拿乔开玩笑的事来说吧,爱伦很清楚乔经常必须做点伪装,但她的反应却像个十足的傻瓜,一点也不像大家认识的爱伦。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更让班丁感到困扰。过去三周以来,爱伦经常说梦话,她总是大声叫着:“不!不!这不是真的,这只是个谎言。”在微弱的声音中还带着恐惧。
这么冷的天气他居然还忘了戴手套,真是粗心大意!
他把手插在口袋里保暖,同时加快了脚步。
他稳健地踏步前进,远远瞥见史劳斯先生高瘦的身影出现在对面的街道上。这条街道是围绕丽池公园主要干道的一个分支。
这个时候还出来散步,真是奇怪!
从对面望去,班丁注意到史劳斯先生高大瘦削的身影,他有些驼背,低头朝向地面。他左手藏在长长的大斗篷里,另一边微微鼓起,看起来像是携带了一个包裹之类的东西。
史劳斯先生走得很快,而且还一边大声说话。一个独居的绅士有这种举动,班丁倒不觉得奇怪。史劳斯先生显然并没有看见房东先生。
班丁心想,爱伦说的没错,这位房客真是个怪人,但是这人却改变了他们夫妇的生活,带给他们经济上的稳定和舒适的生活。
他又看了对街的史劳斯先生一眼,再次告诉自己,这位理想的房客有个毛病,就是非常讨厌肉食;但是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素食主义者连蛋和乳酪都不吃,他还算合乎常理呢!
其实,班丁对于这房客的接触还不及他的妻子,自从史劳斯先生搬来此地后,他只上去过三四次,而且每次班丁亲自送餐时,房客都没有说什么话,这位房客明显表示不喜欢他们未经同意就进他的房间。
现在倒是与他略做交谈的大好机会,在这里看见房客,班丁心里很高兴,有种满足感。
他穿过马路,快步向前,想要赶上史劳斯先生,但是他越加快脚步,对方似乎走得更快,丝毫没有回过头来看看后面是谁跟来了。
后来班丁想到,为什么他一直没听见史劳斯先生的脚步声?真是奇怪,莫非他穿了橡胶底的鞋子?但是他从来没有帮他擦过橡胶底的鞋子,他还以为房客只有一双外出的靴子呢!
这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最后转进了梅里本街道,现在离家只有几百码,班丁鼓起勇气叫他,回声在凝结的空气中回荡。
“史劳斯先生!史劳斯先生!”
房客停下脚步回头一看。他刚才走得很快,而且身体状况欠佳,因此脸上汗如雨下。
“啊!班丁先生,原来是你,我听见后面有脚步声紧跟着我,所以加快步伐,没有想到居然是你。晚上的伦敦街道上,常有很多奇奇怪怪的人。”
“今晚还好,只有必须外出办事的老实人才会在今晚出门。今天冷得很呢,先生。”
说着,班丁突然有个疑问——史劳斯先生在天候这么恶劣的夜晚出门,到底为了什么?
“冷吗?”房客重复着,他有点喘,薄薄的嘴唇很快地说着:“我不觉得冷,班丁先生,下雪的时候,空气总是比较温和。”
“是啊!先生。但是今晚还刮着东风,真是冷得刺骨,还好加快脚步后比较温暖一些。”
班丁注意到史劳斯先生与他保持着一段距离,相当奇怪,他几乎要走到人行道边缘了,像是把靠墙的路面空间全让给了房东。他突然说:
“我迷了路。刚刚穿过普林洛斯山坡去看一位朋友,这人是我少年时代的同学,在回来时迷了路。”
现在他们走到前院的小门了,这道门从未上锁。
史劳斯先生突然快步向前推开门,沿着院中小径走进去,班丁赶忙从旁抢到他前面,为他开了大门。
他走过史劳斯身边时,班丁的左手臂轻轻擦到房客的大斗篷,令他大吃一惊,因为他碰到的部分不仅是湿的,还黏答答的。
班丁将左手伸入口袋,掏出钥匙开门。
两人一起进入大厅。
比起亮着灯的外面,这屋子似乎漆黑一片,班丁走在前面,后面跟着史劳斯先生,他突然感到一股死亡的恐惧,直觉地感应到一种恐怖而迫在眉睫的危险。
前妻空洞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保重啊!”但她已经过世很久,班丁很少想到她。
房客开口说话了,声音虽然不大,听来却相当刺耳。
“班丁先生,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外套上有什么脏东西?说来话长,刚才我擦到动物的死尸,这动物就被放在普林洛斯山坡的一条长椅子上。”
“没有,先生,我没有注意到什么,也没有碰到你。”似乎有股外来的力量要他撤个小谎:“先生,现在我得向您道晚安了。”
他退了一步,紧紧地靠墙而立,让对方从旁边走过。
过了一会儿,他才听到史劳斯先生空洞的声音回答:
“晚安!”
等到房客上楼后,班丁开灯坐在大厅里,心里觉得很怪异,很不舒服。
一直到史劳斯先生关上房门,他才从口袋里伸出左手,很好奇地看了看,没想到竟沾了红色的血迹。
脱下靴子,他缓缓进入房间,妻子已经熟睡了。他蹑手蹑脚地走到洗手台旁,轻轻将手放进水罐里。
“你在干什么?到底在搞什么?”
床上传来一阵声音,班丁有点罪恶感。
“我只是在洗手。”
“洗手?没听过人家这样洗手的,把手放在我明天洗脸要用的清水里。”
“对不起,爱伦,我会把水倒掉,不用担心你会洗到脏水。”
她没再搭腔,班丁开始卸下衣服。班丁太太躺在床上瞪着他看,令他觉得更加别扭。
他上了床,为了打破这令人窒息的沉默,他打算告诉妻子年轻女孩给了他金币的事,但此刻,这金币已仿佛是在路边捡到的四分之一便士一般,无多大价值了。还没待他开口,她先说话了:
“我想你忘了大厅的灯还开着,真是浪费钱!”
她还真是观察人微呢!
他痛苦地起身开门走过通廊。真如妻子所说,灯还亮着,真是浪费钱!浪费史劳斯先生的钱。
班丁关了灯,摸黑回房,爬上床。两人没再说话,睁眼直到破晓才入睡。
翌日早晨,班丁陡然惊醒,觉得四肢出奇的沉重,眼皮睁不开来。
他拉出枕头下的手表一看,七点了。在没有吵醒妻子的情况下,他起身将窗帘拉到一侧,外头正下着大雪。这样的大雪天,连伦敦市都显得出奇的安静。
穿好衣服走出房间,报纸正如他预期地丢在门垫上,也许是报纸塞入信箱后再掉落地面的声音把他从睡梦中吵醒的吧!
拾起报纸,进入起居室,他小心翼翼地关了门,将报纸摊在桌上阅读。
他抬头坐直了身子,松了一口气,他以为会出现在报上的新闻幸好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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