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兹市坐落于一个圆锥形的山丘下,是个迷人而繁忙的小城,也是这个农业郡的中心,四周环绕着连绵的田野和起伏的蓝色丘陵,若不是山丘上盘踞的堡垒,看起来就如同个天堂。深灰色的高墙顶端岗哨林立,监狱磨坊丑陋的烟囱伸向天空,庞太监狱的压迫性和威胁感就像一块裹尸布笼罩着这片清静的农庄和城镇。就连山丘上的一抹绿色森林,也不能让眼前的画面增添一丝温柔。我非常好奇。有多少亡命之徒被打入这道令人绝望的高墙,思慕着离监狱咫尺之遥的清凉森林,然而那对他们来说,就好像是火星一般遥远。
“你会明白的,佩蒂,”从火车下来坐上计程车之后,父亲告诉我,“那儿大部分的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孩子,这可不是夏令营,别在他们身上浪费太多同情心。”
或许跟罪犯打了一辈子交道,让他变得无情了,但对我来说,这并不代表那些人就应该被隔绝起来,看不到碧绿田野和晴朗天空,而且我也不认为,有什么罪孽能深重到应该接受这么残酷的惩罚。
在前往伊莱修·克莱家的短短路上,我们两人都沉默不语。
克莱的那座白色廊柱式大宅邪充满殖民地风格,坐落在市区外缘的半山腰,伊莱修·克莱正亲自在门廊等着我们。他是个优雅而体贴的主人,从他的态度根本看不出我们是受雇而来。他让管家把我们带到舒适的卧房里安顿下来,立刻让我们觉得很自在。接下来的整个下午,他和我们闲聊着关于里兹市和他自己的种种故事——就好像我们是他的老朋友一样。我们得知他是个鳏夫。他伤感地谈起过世的妻子,说亡妻最大的遗憾之一,就是没有女儿来取代妻子的地位。于是我很自然地就对伊莱修·克莱的看法大为改观:原先他来纽约找我们时,我只当他是个粗俗商人。接下来平静的几天里,我变得愈来愈喜欢他了。
父亲和克莱关在书房里密谈了好几个小时,又花了一整天在石矿场,那儿濒临恰贺黎河畔,在里兹市的数里之外。父亲着手打探敌方的一切,从他第一天开始就喋喋不休的牢骚看来,想必他已经预料到这个案件十分棘手,不但耗费时日,而且到头来很可能白忙一场。
“一点点书面证据都没有,佩蒂,”他喃喃地跟我抱怨,“这个佛西特准是恶魔化身,难怪克莱会跑来跟我们求救,这个案子比我想象中的困难多了。”
尽管我很同情他,不过调查这个案子也帮不了什么忙。
佛西特医生不见人影,他在我们来的那天早上——当时我们还在半路上——就离开里兹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儿。
我想这也不算稀奇,他做事老是神秘兮兮,行踪也向来保密而难以预测。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乐意在他身上施展一下我与生俱来的魅力,不过我怀疑父亲是否会赞同这个计划,而且这一定会给我们的父女关系增加不少困扰。
情况随着另一个人物的出现而变得更加复杂。那就是第二位克莱先生——体型高挑杰出、英俊潇洒、笑起来可以迷倒远近美女的小克莱先生。他叫杰里米,一头卷曲的栗色头发,唇边带着某种不在乎的嘲讽意味。取这种名字,加上合宜的穿着,简直就像浪漫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由于种种原因,他最近才刚从达特默思港回来。他体重一百九十磅,曾经担任划船队里的尾桨手,对于美式足球明星如数家珍,除了蔬菜什么都不吃,跳起舞来轻快得像一朵云。
刚到里兹那天,他就在晚餐桌上郑重地向我保证,他为了要唤起美国大理石鉴赏意识,揉烂文凭扔进碎石机,在他父亲的石矿场,与汗湿背心的意大利石匠为伍,成天丢炸药采矿,头发上沾满爆裂的粉尘。他还热情地说,他将学着制造出更好的大理石产品,品质会盖过……他的父亲看起来满脸骄傲又有一丝怀疑。
我发现杰里米是个非常迷人的男孩。有那么几天,他唤起美国大理石鉴赏意识的抱负被轻轻放在一边,因为他父亲要他搁下工作陪陪我。杰里米有个精致的小马厩,我们好几个下午都在骑马。我长年在国外所受的教育,很快
就显露出某方面的不足:对于美国年轻大学生的调情手法,我完全没学习过抵抗的艺术。
“你根本是只小狗。”有一天,他熟练地把我们的马弓队一个溪谷,狭窄得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行进间,他冷不防握住我的手时,我凶巴巴地对着他说。
“我们一起当小狗吧。”他笑着,坐在马鞍上的身子斜靠过来。我挥动马鞭轻抽了下他的鼻尖,才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哎哟!”他叫着,往后跳开,“这样不错吧,佩蒂,你心跳加速。”
“我没有!”
“你有,你喜欢这样。”
“才不呢!”
“好吧,”他一副莫测高深的表情,“我可以等。”回家的路上,他始终一脸收不住的笑。
总而言之,从那天之后,杰里米·克莱先生就只好一个人骑马了,可是他依然是那种危险的漂亮男孩。事实上,我很苦恼地发现,我好像还真的喜欢让那样的灾难发生。
那场风暴就降临在这片田园牧歌之中。
就像夏日突如其来的雷雨一般,让人猝不及防。消息是在平静慵懒的夜晚传来的。当天杰里米的心情很不好,整整两个小时里,他不断把头发梳理得整齐服帖,而我则嘻嘻哈哈地一再拨乱,跟他闹着玩。父亲出门去做一些私人调查,伊莱修·克莱则整天待在办公室里。他没回来吃晚饭,父亲也是。
杰里米把他对头发的怒气,全部化作一种客气得近乎见外的态度,东一句“萨姆小姐”,西一句“萨姆小姐”,殷勤适宜却毫无热情。他坚持替我取来椅垫,吩咐厨房为我的晚餐准备一堆精致美食,替我点香烟、斟鸡尾酒——带着一种痛恨世界的厌恶,表面上是礼貌的社交举止,然而困倦的脑子里却沸腾着毁灭自己的念头。
父亲在天黑之后回来了,匆忙、暴躁、汗流浃背,神情非常烦躁。他一进门就锁上卧房,泡进澡盆里,一个小时之后,才抽着雪茄来到门廊。此时杰里米正忧伤地乱弹着吉他,我在旁边柔声唱着一首从马赛的咖啡馆里学来的俚俗小曲。幸好,我心里想,父亲对法文一窍不通。歌声连沉浸在悲伤中的杰里米也露出震惊的表情。然而,或许是月亮和空气里的某种气氛鼓动着我吧,我至今还记得,当时我朦胧地做着梦,要和杰里米携手一同远走……
我正要开始唱第三首歌——也是最销魂的一首——伊莱修·克莱先生开车回来了,看起来也是疲倦不堪,嘴里喃喃为他的迟归而道歉,显然办公室里发生了一些让他无法分身的事。他坐下来,接过父亲的廉价雪茄,此时他书房的电话正好响起。
“不必麻烦了,玛莎,”他喊着管家,“我自己接。”然后向我们告退,走进屋里。
他的书房就在房子的前侧,窗户对着门廊,于是透过大开的窗户,他的谈话我们可以听得一清二楚,话筒里传来的声音刺耳且急促。
他的第一句话是:“天哪,”震惊的声调使得父亲都不禁跳了起来,杰里米拨着弦的手也忽然停顿,然后,“可怕,太可怕了……真是无法想象——不,我完全不知道他去了哪儿。他说他过几天就回来的……天哪,哦,我真不敢——真不敢相信!”
杰里米跑进屋子:“爸,发生了什么事?”
克莱先生颤抖的手一挥,把杰里米赶出去,“什么……当然,我一定照办……这件事情当然要保密,不过我有个客人或许可以帮你忙……是的,纽约市的萨姆巡官……对,就是他——几年前退休了,不过你也知道他的名声……是,是!真是抱歉,老兄。”
他挂上电话,缓缓走回门廊,拭着前额的汗水。
在灰色墙壁的映照下,伊莱修·克莱的脸惨白得像一张面具,“巡官,幸好我把你请来了,发生了一件比我——比我原先想象要严重得多的事情。刚刚是地检署检察官约翰·休谟打来的,他想知道我的合伙人佛西特医生在哪儿。”他跌坐在椅子上,惨笑着说:“刚刚发现被佛西特参议员刺死在他自家的书房里!”
约翰·休谟检察官显然正渴盼倾注谋杀案调查大半生的父亲前去支援,克莱先生疲倦地告诉我们,现场保持完整,等着父亲过去看,休谟检察官请父亲尽快赶到凶杀案现场。
“我开车载你们过去,”杰里米迅速地说,“马上就来。”
然后拔腿冲往车库,消失在黑暗中。
“当然,我要跟着去,”我说,“爸,你知道雷恩先生怎么说的。”
“好吧,如果体谟把你踢出去,我可不会怪他。”父亲喃喃地说,“谋杀现场可不是年轻姑娘该待的地方,我不知道——”
“上路吧!”杰里米喊着。车子驶上车道,看到我随着父亲钻上轿车的后座,他似乎很惊讶,不过并没有反对。克莱先生向我们挥挥手,他刚刚为难地告诉我们,他怕看到血。
杰里米开车疾驶下山,黑暗吞没了我们。我扭头向后看,远远映着天空的黑云,阿冈昆监狱的灯还亮着。此刻我们正高速驶向只是一个死者的自由被剥夺的凶杀害现场,
为什么我会想到监狱呢?我也不明白,但我害怕起来,紧紧挨着父亲宽阔的肩膀。杰里米一言不发.眼睛紧紧盯着前面的路。
我们很快就抵达终点,不过对我来说似乎只嫌太久。我将亲眼看到怵目惊心的凶杀案现场……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我们才穿过两道铁门,在一幢灯火辉煌的豪华宅邸前煞车停下。
到处都是汽车,黑暗的庭院布满洲警和警察。前门大开着,有个人双手插在口袋里,安静地靠在门框上不动。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安静,没有人交谈,也没有任何人声。只有蟋蟀的鸣叫声回荡四周。
那一夜的所有记忆至今依然鲜明,对父亲来说,那是一个老套而不愉快的故事;但对我来说,那是一个战栗而且——我招供吧——带着一种病态趣味的经验。死人是什么样子?我从没看过死人。我看过母亲的死,可是她脸上带着好安详、好亲切的笑容。我相信,这个死人一定很畸形,带着恐怖的表情,那将是一个血淋淋的梦魇……
我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很大的书房里,灯火通明,挤满了人。我模糊地记得,有人拿着照相机,有人拿着小毛刷,有人把书抽出来翻,还有人无所事事。唯一清楚的景象,只有一个孤单的人,比较于其他人,他显得最平静、最无动于衷。
他长得不好看,是个体格健壮的胖家伙,穿着长袖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上,露出一截毛茸茸的粗壮前臂,脚上穿着破旧的室内拖鞋。肥大粗糙的脸上带着一种相当苦恼,而非愤怒不悦的表情。
一个洪亮的声音响了起来:“巡官,看看他。”
我透过眼前浮动的影子注视着房间里的一切,心想,这对死者真是太不敬了。一个被谋杀致死的男子安静而漠不关心地坐在那儿,慌乱的人群在他的房间里挤来挤去,侵犯他的隐私、翻乱他的书籍、拍摄他的书桌、弄脏他的家具、野蛮地搜寻他的文件……这是乔尔·佛西特参议员,已故的佛西特参议员。
眼前的影子晃开了,我的视线停留在穿着白衬衫的人的正面。佛西特参议员坐在凌乱的书桌后头,粗壮的上身抵着桌缘,头部朝侧面略略翘起,像是在探询什么。紧贴着桌缘上方,缝着珍珠色纽扣的衬衫从中央到右边有一道渗开的血迹,心脏部位插着一把细长的裁纸刀,血就从露在外头的刀柄处渗了出来。血,我模糊地想着,看起来真像干掉的红墨水……然后一个焦躁的小个子男人闯入我的视线,遮住了尸体,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提耳登郡的验尸官布尔医师。我端了口气,摇摇头,努力甩掉突如其来的眩晕,可不能在我父亲和这些男人面前暴露我的软弱……我感觉到父亲在握紧我的手,便挺直背脊,奋力控制自己。
有人在说话,我抬起头看到一双年轻男子的眼睛。父亲正在说着些什么——我听到一个名字“体谟”——马上明白过来,眼前这个人就是现任提耳登郡地检署的检察官,也就是——老天!我想——死者的选举战对手……约翰·休谟很高,几乎和杰里米一样高——咦,杰里米人呢——他有一对非常漂亮而聪明的黑眼珠。我心里忽然升起一个小小的犯罪感,瓦解了那些可耻的念头,别去招惹这个人。他瘦削的脸上露出渴求的表情,渴求些什么?权力?还是真相?
“你好,萨姆小姐,”他轻快地说,嗓音深沉流利,“巡官说,你也在从事侦探工作。你确定要留下来吗?”
“非常确定。”我使尽浑身解数,扮出一副不在乎的语气,可是嘴唇发干,声调颤抖,他的眼睛一亮。
“喔,很好。”他耸耸肩,“巡官,你要检查尸体吗?”
“你那位验尸官可比我能干得多。检查过他的衣服了吗?”
“尸体上没什么特别的。”
“他不会是在等女人,”父亲喃喃自语,“不可能是这种打扮。看看他的嘴唇,还有修得像娘儿们的手指甲,不可能只穿件衬衫接待女客的……他结婚了吗,休谟?”
“没有。”
“女朋友呢?”
“好几个哩,巡官。说得明白点,他不怎么会哄女人,我相信其中有不少女人想拿刀往他身上刺。”
“你心里有特定人选吗?”
他们的目光相遇。“没有,”约翰·休谟说着便转过身去,突然对着门口颔首招呼,一个矮胖健壮、双耳下垂的男子无精打采地朝我们走了过来。休谟检察官介绍说,他是此地警察局的凯尼恩局长。他一双鱼类的胶状眼睛,我立刻就对他产生反感。而且我感觉到他盯着父亲背影的眼神里充满恨意。
那个焦躁的小个子,布尔医师,手里拿着一管粗大的墨水笔,在公务便条纸上头写了些字,然后直起身子,把笔塞进口袋。
“怎么样,医师?”凯尼恩局长问。“有什么结论?”
“谋杀,”布尔医师迅速地说,“毫无疑问。从任何观点来看都是谋杀,绝不可能是自杀。不说别的,光看致死的伤口,根本不可能是自己动手的。”
“不止一个伤口,这说明了什么?”父亲问。
“是的,佛西特的胸前被刺了两刀,你们看到了,两处伤口都大量出血。不过第一个伤口虽然很严重,还不至于送他上西天,凶手为了保险起见,才又多刺了一刀。”
他朝着原先插在死者胸口的裁纸刀轻轻弹了下手指,之前他已经把刀从死者身上拔出来,现在放在书桌上,薄薄的刀刃上凝结着深红色的血块。一位刑警战战兢兢地拿起刀子,在上头撒了灰色的粉末。
“你能确定,”约翰·休谟插嘴,“不可能是自杀吗?”
“非常确定。两个伤口的角度和方向都指向谋杀的结论。不过还有件事情,你们应该瞧一瞧,有趣得很。”
布尔医师绕过书桌,站在尸体前面,一副要讲解艺术品的姿态。然后完全不带个人情感地举起死者已经僵硬的右臂。皮肤毫无血色,前臂上长长的茸毛密布,透着异样的光彩,差点让我忘记这是一具尸体……
前臂有两处斑痕,一个是手腕上方锋利而细长的割伤,还有渗血的痕迹;往上约四英寸处有另一个伤口,模糊而破碎,似乎是抓伤,看起来很古怪。
“现在,”验尸官快活地说,“手腕上的伤,无疑是裁纸刀割的,至少,”他急忙补充,“也是像裁纸刀一样锋利。”
“另一个伤口呢?”父亲皱眉问道。
“你的疑问和我一样。我只能肯定,这个破碎的抓伤,不是谋杀的凶器所造成的。”我吮了吮嘴唇,轻声说:“医生,你能确定手臂上这两个伤痕,是什么时候留下的吗?”
突然间,每个人都转头瞪着我。休谟欲言又止,父亲则一脸思索的表情,验尸官微笑道:“问得好,小姑娘。是的,我可以确定。两个伤痕发生的时间很接近——都是在谋杀发生的那段时间——应该说,几乎是与谋杀同时发生的。”
刚检查过凶器的刑警一脸厌恶的表情站起来:“刀上没有指纹,”他宣布,“难搞了。”
“好吧,”布尔医生愉快地说,“我的工作就到此为止了。当然,我知道你们等着看正式的验尸报告,不过我相信不可能有什么进一步发现了,能说的我都说了。你们哪个人去找公共福利局的人来,把这家伙运走。”
他合上工具袋,两个穿制服的男子走了进来,一个很起劲地嚼着口香糖,另一个不断吸鼻子——他的鼻子湿湿红红的。这些细节一直清楚地留在我心中,想完全忘掉这段无情的过程根本不可能。我轻轻把头转过去……
那两个男子走向书桌,把一只有四个把手、形状像篮子的东西放在地板上。两人抓住死者的腋下,吱吱嘎嘎把尸体抬离椅子,砰的一声放进木条箱,盖上木条编的篮盖。他们弯下腰来,继续嚼着口香糖,另一个也还在吸鼻把那个篮子搬走了。
我发现自己的呼吸顺畅起来,轻松地舒了一口气,不过我还是花了很长时间才鼓起勇气走近书桌和那张空荡荡的椅子。正当此时,我有点惊讶地注意到,杰里米·克莱高大的影子出现在大厅,和倚在门框的那个警察站在一起,正盯着我瞧。
“顺便问一声,”验尸官提起公事包走向门口时,父亲的声音响了起来,“这家伙什么时候死的?”他的眼神带着不同意的味道,我猜想这是因为侦查过程中有些地方过于潦草。显然他过去在纽约市一丝不苟的作风,和凯尼恩局长大相径庭。局长正在书房中懒懒地踱来踱去,布尔医生则开心地吹着口哨。
“哦!对了,我忘了。死亡时间我可以抓得很精确,”布尔医生说,“今天晚上十点二十分。没错,就是十点二十分,不早不晚,十点二十分……”他咂咂嘴唇,敲敲脑袋,穿过门口消失了。
父亲看看手表哼了一声,现在是午夜十二点过五分,“他也未免太过自信了。”他低声咕哝着。
约翰·休谟不耐烦地摇摇头,走向门口:“把那个叫卡迈克尔的家伙找来。”
“谁是卡迈克尔?”
“佛西特参议员的秘书,凯尼恩说他可以提供我们很多有用的情报。反正,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了。”
“有没有发现什么指纹,凯尼恩?”父亲叫道,很不屑地看着那位警察局长。
凯尼恩吓了一跳,他正用一个象牙制的牙签在剔牙,眼神茫然。然后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皱皱眉,问旁边的一个手下:“发现指纹了吗?”
那个人摇摇头,“没有外人的。参议员的指纹很多,也有卡迈克尔的。不管是谁干的,凶手一定是个侦探小说迷,手上戴了手套。”
“他戴了手套。”凯尼恩局长说着,又把牙签放回嘴里。
约翰·休谟站在门边叫着:“快点把那个人弄来,可以吗?”父亲耸耸肩,点燃了雪茄,我看得出来,他对整个事情非常反感。
我感觉到一个硬硬的边缘轻轻抵着我的臀部,转身一看,原来是杰里米,他微笑着,手上拿了一张椅子。
“歇一下,福尔摩斯,”他说,“如果你坚持留在这儿,不妨让沉重的思绪暂时从美丽的脚上卸下来吧。”
“拜托!”我生气地低嚷着,这可不是打情骂俏的地方。
他笑着,硬把我按进椅子里。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也只好放弃了抵抗的念头,然后,我瞥了父亲一眼。
他的雪茄停在离嘴唇两英寸的地方,双眼正瞪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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