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场危机是在午餐时爆发的。
哈金法官于12时10分宣布休庭后,人们仍然端坐不动,让陪审团先列队离场,早就等在狭窄走廊上的露·戴尔,忙个不迭地把他们赶进了陪审员室。
“大家快请坐,”她说道,“午饭一会儿就可以送到。这咖啡还是刚刚才煮的呢。”
待到12名陪审员全都进了陪审员室,她便关上门,转身去照料那3名候补陪审员。大厅里有一个更小的房间,供候补陪审员单独使用。
露·戴尔把陪审员全部安排妥当以后,便又回到原来的岗位上,瞪着眼睛望着那个智力低下的安全警卫。此人名叫威列斯,腰里挂着一支子弹登了膛的手枪,在附近站岗放哨,不知是想保护谁的安全。
陪审员们慢慢地在休息室里散开。有的在伸懒腰,有的在打呵欠,还有几位在一本正经地相互作着介绍,而多数人则在闲聊着天气。在某些人看来,他们的举动和谈吐都显得有些勉强拘谨。但当你突然被投到一个房间里和完全陌生的人待在一起,你的言谈举止大概也只能是如此。由于除了等着吃饭,别的无事可做,即将送来的午饭也就成了一件大事了。他们将会吃到什么样的午饭呢?肯定会是说得过去的。
霍尔曼·格里姆斯坐在上首主人的位置上,陪审团团长坐在这儿倒是挺合适,他想。他马上就和米莉·杜勃雷起劲地聊了起来。米莉是个50岁的善良女人,认识的人当中有一个也是盲人。尼可拉斯·伊斯特尔向隆尼·谢弗作了自我介绍,隆尼是陪审团里唯一的黑人男子,而且对于担任陪审员显然不太情愿。他是规模很大的地区食品连锁店一家分店的经理,是公司里地位最高的黑人。
他讲话尖声尖气,情绪紧张,怎么也放松不下。要离开他的店铺,在这儿呆上4个星期,这一想法让他胆战心惊。
20分钟过去了,午饭连影子也不见。12点30分整,尼可拉斯在房间的一头喊道:“喂,霍尔曼,我们的午饭在什么地方哪?”
“我可只是陪审团团长呀。”霍尔曼笑着回答道。休息室里突然安静一了下来。
尼可拉斯走到门口,拉开门,对露·戴尔嚷道:“我们饿啦!”
她慢慢放下手上的平装本言情小说,望着其他几位陪审员,说道:“午饭马上就可以送到。”
“从哪里送来?”他问。
“奥赖利熟食店。就在拐角上。”对他的这些问题,露·戴尔并不欣赏。
“你听着,我们像一群宠物一样被关在这个房间里,”尼可拉斯说,“我们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离开这儿出去吃饭。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不相信我们,不让我们到街上去美美地吃顿饭?不过,这是法官的指示嘛。”尼可拉斯向前跨了一步,俯视着挂在露·戴尔眼睛上的花白的刘海,“不要让每天的中饭都变成一团麻烦,好吗?”
“好。”
“我建议你打个电话,弄弄清楚我们的午饭究竟在哪里,要不然,我就去找哈金法官。”
“我马上就打电话。”
门关上了,尼可拉斯走到咖啡壶边。
“你刚才是不是太凶了一点?”米莉·杜勃雷问道。所有的人都在凝神倾听。
“也许吧。如果我真的太凶了一点,那我一定道歉。不过,我们假如不直截了当地把事情摊开来,那他们准会不把我们当回事的。”
“这不是她的错。”霍尔曼说。
“她的任务不就是把我们照顾好嘛,”尼可拉斯走了过去,坐到霍尔曼身边,“在别的案子审讯过程中,他们几乎都让陪审员像普通人一样走出去用饭,这你知道吗?要不然的话,要我们带这种陪审员证章干什么?”
人们都已慢慢地拥到桌边。
“你是怎么知道的?”米莉·杜勃雷隔着桌子问道。
尼可拉斯耸了耸肩,仿佛是说他知道得很多,但或许不便细谈:“我对这个制度略知一二。”
“你倒是讲讲清楚嘛。”霍尔曼说道。
尼可拉斯停顿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念过两年法学院。”他慢慢地喝了一大口咖啡,而他的听众则在心里掂量他这一背景的分量。
尼可拉斯在陪审团中的地位立即提高了。原先他已证明自己是个讲义气、够朋友、彬彬有礼、聪明伶俐的小伙子,如今方知他还懂得法律,他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怎能不默默地向上升?
到了12点45分,还是不见午饭的影子。尼可拉斯突然停止了正在进行的谈话,拉开了房间的门。露·戴尔正在走廊上看着手表:“我已经派威列斯去啦,”她紧张不安地说道,“午饭随时都有可能送到。我真是抱歉。”
“洗手间在哪里?”尼可拉斯问道。
“你右边的那个角落里。”她松了一口气,用手指着说。
他并没有进入洗手间,而是轻轻地走下后楼梯,出了法院大楼。他沿着拉缪斯街走了两个街区,来到老市场。这儿过去曾是比洛克西的商业中心,现在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购物区,不过两侧的商店倒是干干净净。这儿离他住的公寓只有四分之一英里,因而他十分熟悉,他喜欢这里的咖啡馆和熟食店。这儿还有一家很好的书店。
他转身向左,不久就走进一座巨大而又古老的白色建筑物,这就是当地颇为著名的玛丽·马洪尼饭店,法院开庭时法律界人士中午大多在此进餐。一周以前,他就按照同样的路线演练过一次,而且还坐在离哈金大人不远的一张桌子上用了午饭。
尼可拉斯走进饭店后,抓住遇到的第一个女招待便问:“哈金法官是否正在这儿吃午饭?”
“是的。”
“在什么地方?”
她用手指了指。尼可拉斯快步走过酒吧,穿过一个小小的门廊,走进一个开着许多窗户,放着许多鲜花,充满阳光的宽敞的餐厅。餐厅里挤满了人,但他立刻就看见法官大人正坐在一张四人餐桌上这时,哈金法官也已看见了他,手里拿着的叉子立即停住,叉子上还叉着一只肉团团的烤虾。他认识这张脸,知道来人是他的一位陪审员,他还看到了那红白相间的陪审员证章。
“这样打扰你,我真是非常袍歉,阁下。”尼可拉斯站在桌边说,桌子上放满了温热的面包、蔬菜色拉和大杯大杯的冰茶。在场的巡回法庭书记官格洛莉亚·菜恩,也惊讶得片刻张不了口。第二个女人是法庭书记,第三个女人是哈金的法律文书。
“你来干什么?”哈金问道,下嘴唇上沾了一点儿羊奶。
“我是代表你的陪审团来的。”
“出了什么事啦?”
尼可拉斯不想吵吵嚷嚷引人注目。他弯下腰来轻声说道:“我们饿坏了l”他那满腔的愤怒,透过咬紧的牙关明白无误地传送了出来,而且显然已被这4位惊慌失措的先生和女士全盘吸收,“你们坐在这儿享用着味道鲜美的午餐,而我们却挤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望眼欲穿地等着不知由于何种原因始终不肯露面的快餐。恕我直言,长官,我们实在是饿坏了,而且,心里非常不快!”
哈金手上拿着的叉子,当地一声落到了盘子里,叉子上叉着的大虾一抖,掉到了地板上。他把餐巾向桌子上一掷,嘴里叽叽咕咕不知说了点儿什么。然后皱起眉头,望着3位女士说:“瞧瞧去!”他站了起来,女士们也连忙起立,5个人风风火火地冲出了饭店。
尼可拉斯、哈金法官和3位女士跨进法庭走廊拉开陪审团休息室的门时,露·戴尔和威列斯踪影全无。桌上空空如也,没有食物,而时间已是1点零5分。陪审员们顿时鸦雀无声,瞪着眼晴望着法官。
“已经过了快1个小时啦。”尼可拉斯指着空空的桌子说。陪审员们看到了法官,开始还有点儿惊讶,可是这种惊讶马上就变成了愤怒。
“我们有权受到体面的对待。”隆尼·谢弗气冲冲地说。听了这句话,哈金只好忍气吞声,哑口无言。
“露·戴尔哪去了?”他朝3位女士问道。人们的目光都转向门口,而就在这时露·戴尔突然奔了进来。一瞧见法官,她立即收住脚步,差点儿没有昏了过去。哈金面对面地望着她:“怎么回事?”他厉声地问,竭力控制着自己。
“我刚和饮食店谈过,”她神色惊慌,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两颊上布满了汗珠,“搞乱了套啦!店里说有人跟他们打过电话,说咱们要到1点30分才吃中饭。”
“这些人都快要俄坏啦,”哈金说,好像露·戴尔并不知道似的,“1点30分?”
“是饮食店把事情搞乱的。有人把他们的电话搞得串线了。”
“哪家饮食店?”
“奥赖利熟食店。”
“我要跟那个老板谈一谈。你们提醒我一下”
“是,法官。”
法官转身对陪审团说:“我很抱歉。这样的事以后决不会再发生,”他停了一下,看了看表,朝陪审员们愉快地笑了笑,“我现在邀请诸位跟我一起去玛丽马洪尼饭店共进午餐。”他转身对他的法律文书说,“给包勃·马洪尼打个电话,让他把后房准备一下。”
他们吃了蟹黄饼、烤笛绷、新鲜牡妨和马洪尼饭店富有特色的杂烩汤。尼可拉斯·伊斯特尔出足了风头。吃完甜食已经是两点三十几分,他们跟着哈金法官慢悠悠地走回法庭,等到陪审团坐定下午继续开庭时,有关他们这一顿精美午餐的故事,在法庭上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熟食店老板尼尔·奥赖利这天晚些时候晋见哈金法官时,曾赌咒发誓,说是确实有个年轻女人给他打过电话。这个女人声称在巡回法庭书记官办公室工作,她明确指示他要在1点30分整准时把午饭送到法院。
这件案子传唤的第一位证人,是已经去世的雅各布·伍德,在他去世前几个月已用录像机录下了他的证词。陪审团面前安放了两台监视器,同时在法庭四周还放置了另外6台。陪审员们在玛丽·马洪尼饭店美餐的当儿,电源线路已统统布置完毕。雅各布·伍德看来是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头部用枕头高高垫起。他穿着一件普通的白色T恤衫,腰部以下盖着一条床单。他骨瘦如柴,面容憔悴,肤色苍白,鼻孔里插着一根细细的氧气管。他奉命开始,眼睛望着摄像机报出了姓名和住址。他的声音沙哑刺耳,因为他还患着肺气肿。
尽管雅各布的旁边围满了律师,屏幕上出现的却只有他一个人的面孔。律师们中间偶尔也会爆发出一场小小的冲突。雅各布却毫不关心。他尽管只有51岁,但看上去却像70多,而且显然已经敲响了通往死亡的大门。
在他的律师温德尔·罗尔的提示下,雅各布从出生之日开始介绍自己的履历,而这几乎花去了1个小时。童年,早期的教育,朋友,家庭,参加海军,结婚,各种各样的职业,孩子,习惯,爱好,成年朋友,旅行,休假,孙儿孙女,退休的想法,等等等等,事无巨细,无一遗漏。看着一个死人讲话,起初倒是挺有点儿吸引力,可是陪审员们不久就已清楚。他的生活原来和他们自己的一样单调无味。
这时,中午吃的那顿丰盛的美味佳肴开始起作用了,他们开始坐立不安,在座位上扭过来扭过去,脑子也不听使唤,眼皮直向下沉。甚至连霍尔曼也感到厌烦。他只能听其声,而无法见其人。幸亏法官自己也受到了这种饭后虚脱症的袭击,在勉强挨过了1小时20分钟以后,他赶快下令暂时休庭。
陪审团里的4杆烟枪早已是迫不及待,露·戴尔高高兴兴地领着他们走进男厕所旁边开着一扇窗户的小房间,这本是关押等待出庭的少年犯的地方。
“你们在本案审理以后要是还不戒烟,那准是脑子出了毛病啦!”她虽然竭力想幽默一下,可4根烟枪听了却毫无表情,“对不起。”她带上门转身走了。
38岁的杰里·费尔南德斯是个汽车推销员,欠着赌场一屁股的债,跟老婆的关系又很坏,他第一个点着了香烟,接着又用打火机为那3位妇女点上。他们吞云吐雾,对着窗户喷出了浓浓的烟云。
“为雅各布·伍德干杯!”杰里像祝酒一样说。但3位女士毫无反应。她们自顾自抽烟还唯恐来不及呢。
陪审团团长格里姆斯先生早已就严禁私下讨论本案的问题发表过一次简短的演说。谁这么干他都无法容忍;哈金法官早就慷概激昂地反复告诫过了嘛。可是目前霍尔曼正待在隔壁房间里,而杰里却又好奇心切:“不知道老雅各布有没有试过戒烟?”他仿佛是自言自语地说。
雪尔薇亚·泰勒·塔特姆猛吸了一口,捏着女性专用的细细的香烟烟头说道:“我想我们不久准会弄清楚的。”说完,便从长长的尖尖的鼻子里,喷出一股浓浓的蓝色烟雾。
杰里喜欢给人起绰号,他早已悄悄地叫她“鬈毛狗”,因为她面庞瘦削,鼻子又尖又高,花白头发又密又乱,不偏不倚地从中间分开,一层一层地垂在双肩上。她身高至少也有6英尺,瘦骨瞬峋,整天苦眉皱脸,让人老远见到就忙不迭地想要避开。鬈毛狗不愿受人打扰。
“不知道下一个证人会是谁?”杰里没话找话地说。
“我猜准是那些医生吧。”鬈毛狗说,两眼瞪着窗外另外两位女士只是闷头吸烟,杰里只好也闭上嘴巴。
那个女人名叫马莉。这至少是她目前使用的化名。她年约30,棕色短发,棕色眼睛,中等身材,苗条的体形,朴素的服装经过精心选择不会引人注意。无论是穿紧身牛仔裤还是短裙,她都会让你头晕眼花。事实上,无论是穿什么衣服还是一丝不挂,她都会让你头晕眼花。但目前,她可不想惹人注目。她以前曾经来过这个法庭。
一次是两周之前在这儿从头至尾旁听了一次审案,另一次便是在本案挑选陪审员时。她在这儿是熟门熟路,知道法官在哪儿办公,又是在哪儿用午饭。原告律师的尊姓大名,还有被告律师们的尊姓大名,她全都摸得清清楚楚。这可是实在不易!她读过法庭的档案。
她甚至还知道兰金·费奇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藏在哪一家旅馆。她在休庭的当儿,通过门口的安全检查,走到了法庭的后排。
旁听的人们正在伸腰踢腿,律师们正挤在一起碰头商议。她看见费奇站在一个角落上正和两个人一起闲聊,那两位她知道准是陪审员咨询顾问。他没有注意她。法庭里有一百多人呢。
几分钟过去了。她一直专心致志地注视着法官席后面的那一道门。等到法庭书记官端着一杯咖啡走了出来,马莉知道法官本人也就要露面了。她从坤包里取出一只信封,稍稍等了一下,然后走了几步,来到看守法庭大门的一个警卫面前,朝他粲然一笑,说道:“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他注意到了她手上的信封勉强克制住脸上的笑容,说:“我试试吧。”
“我马上就得走了,你把这封信帮我交给那边角落上的那位先生,好吗?我不想去打扰他了”
法警朝她指着的方向瞥了一眼:“哪一个?”
“中间最魁梧的那一个。留着山羊胡,穿着黑西装的那个人。”
这时,从审判席后面的门里走出一名法警大声喊道:“全场起立!”
“他叫什么名字?”警卫压低嗓门问道。
她把信封交给他,指着上面的名字说道:“他叫兰金·费奇。谢啦!“她拍拍他的手臂,走出了法庭。
费奇俯下身子对一名助手耳语了一番,趁陪审员们返回到座位上的当儿,朝法庭的后面走去。这一天他看到的已经够多了,通常一旦选妥了陪审团,他便很少在法庭里逗留。他自有其他的办法跟踪庭上的审理。
警卫在门口挡住了他,给了他那只信封。看见信封上印着自己的大名,费奇不由地吃了一惊。他在这里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一个没有姓没有名的影子,从没有向谁介绍过自己,而且活动时用的又是假名。他在华盛顿的事务所名叫阿灵顿西部合伙人,从这个名字上同样是不能看出任何问题的。这儿谁都不知道他的真名实姓。他的雇员、委托人和手下的几名律师当然除外。
他朝警卫瞪了一会儿,连“谢谢”都没有说一声,便跨进了法院大楼的正厅,眼睛仍狐疑地盯着手上捏着的信封。信封上娟秀的字母显然出自一位女性之手。
他慢慢拆开,抽出一张白色的信笺。信笺的中央齐齐整整地印着两行文字:
“亲爱的费奇先生:2号陪审员伊斯特尔明天将穿一件灰色的无领无扣红色镶边高尔夫球衫,浆过的卡其裤,白色短袜,棕色系带皮鞋。”
司机乔斯悠悠闲闲地从一个喷泉边逛了过来,像一条驯服的看家狗一样站在老板身边。费奇又把信读了一遍,然后神情茫然地望着乔斯。他返身走到门口,把门拉开一点,叫那个警卫从法庭里面出来。
“什么事?”警卫问道他的岗位是在法庭里面背贴着门,而他又是个唯命是从的人。
“这封信是谁给你的?”费奇尽量客客气气地问道。
那两个操纵安全检测器的警卫好奇地望着他们。
“一个女人,名字我不知道。”
‘她是何时交给你的?”
“就在你离开之前。就两分钟吧。”
听了这句话费奇赶忙向四处张望:“你看看她现在还在这儿吗?”
他向四面草草地看了看:“不!”
“你能把她的样子给我讲一讲吗?”
他是个警察,而警察都接受过专门的训练,目光敏锐:“当然可以。二十大几的年纪,身高5.6英尺,也许5.7英尺。棕色短发棕色眼睛。模样儿他妈的真俊。苗条得很。”
“穿什么衣服?”
这一点他倒是没有注意,但他决不愿承认:“哦,穿一件颜色很淡的连衣裙。像是米色的。全棉。纽扣一直扣到底。”
费奇一字不漏地倾听着,想了一会儿,又问道:“她对你说了些什么?”
“没说啥。就叫我把信交给你。然后就走啦。”
“她说话的方式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没有。喂,我得进去值班啦。”
“好,好。谢啦。”
费奇和乔斯走下台阶,在一楼走廊里漫无目的地走着。随后又走到法院外面,一边吸着烟一边在四周溜达,那样子活像是来到外边,仅仅是为了呼吸一点新鲜的空气。
雅各布·伍德生前为了完成这部用录像机录下的证词曾经花了整整两天半时间。经过哈金法官亲自编辑加工,删掉了律师们相互之间的争吵和护士们的干扰,再去掉与本案无关的部分,整个证词的录像被剪成仅仅剩下2小时零31分。
但这两个多小时仍像两天半那样漫长。听这位可怜的人叙述自己吸烟的历史,尽管不无趣味,但陪审员们不久就在心里埋怨哈金法官没有大刀阔斧地砍去更多的鸡毛蒜皮的东西了。
雅各布在16岁时开始吸“红顶”牌香烟,因为他的朋友没有一个不吸“红顶”。他很快就上了瘾,每天不吸完两包决不罢休。他从海军退伍时开始不吸“红顶,因为他那时结了婚,而他太太劝他吸带有过滤嘴的香烟。她要他彻底戒烟,他办不到,于是便开始吸“布利斯托尔”,因为这种香烟的广告宣称它的焦油和尼古丁含量都很低。到了25岁,他每天已经要吸3包香烟。这一点他记得十分清楚,因为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正是在这一年出生。塞莱丝蒂·伍德当时曾警告他说他要是不肯戒烟,他决不可能活到能亲眼看见自己的孙儿孙女。她上街购物时,不给他买烟,于是他便自己买。他平均每周买两条;有时候整条买不起,也常常临时买一两包。
他也曾经拼命想戒烟。有一次连续两个星期没有抽一支,可是一天夜里却又偷偷溜下床,重新再开始;他也曾经设法少抽一点,从每天3包减少到两包,又从两包减少到1包,可不久之后却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老水平,每天抽3包。他请教过医生,找过催眠术士,试过针灸,吃过戒烟糖。一切办法都已用尽,可他硬是无法戒掉吸烟的恶习。在确诊患了肺气肿以后,他无法戒烟在得知患了肺癌之后,他仍旧是照抽不误!
这是他一辈子干过的最最愚蠢的勾当,而现在到了51岁这样的年纪,他正为此付出死亡的代价。
“假如你吸烟的话,请你千万别再吸了。”他在咳嗽的间隙这样地祈求道。
杰里·费尔南德斯和鬈毛狗意味深长地相互瞅了瞅,雅各布在谈到他恋恋不舍的一切时,神情十分悲哀。他舍不得他的妻子、儿孙和朋友。他怀念在船岛附近垂钓红大麻哈鱼。坐在罗尔旁边的塞莱丝蒂开始低声抽泣。过了没有一会儿,尼可拉斯·伊斯特尔一侧的3号陪审员米莉·杜勃雷也开始用克里内克斯纸巾擦拭含泪的双眼。
第一位证人最后终于讲完了自己要讲的话,监视器的屏幕上又恢复了空白一片。法官大人为开庭第一天便获得了如此美满的结果而向陪审团深深致谢,并且保证明天将会更加美满。接着,他突然脸色一沉,发出了严厉的警告,决不准和任何人讨论本案,即使是配偶也不成!另外也是更为重要的是,若有人企图以任何方式与陪审员接触,务请立即报告本庭。
他就此对陪审员们敲打了整整10分钟,然后才允许他们退场,次日上午9时再返回法庭。
费奇以前早就想派人潜入伊斯特尔寓所,而如今这显然是刻不容缓了。再说,这又一点儿也不难。他派了乔斯和一个名叫多伊尔的助手,去了伊斯特尔居住的公寓。去的时间当然经过精心选择,就在伊斯特尔正困在陪审席上,经受雅各布·伍德折磨的当儿。而且他还受到费奇另外两名手下的密切监视,以免法院突然休庭时会措手不及。
乔斯呆在车里,一边守着电话,一边目送着多伊尔从大门走进公寓。多伊尔走上楼梯,在半明半暗的走廊尽头找到了312房间周围一片沉寂,所有的房客都已外出上班。
他摇了摇松动的球形门拉手,然后紧紧捏住,把一根8英寸长的塑料片擂进锁孔。只听见咔嗒一声,门的拉手可以开始旋转了。他轻轻地把门推开2英寸,静静地等候警铃发出警报。但无声无息这座公寓修建已经很久,房租很低,伊斯特尔没有安装警报系统,多伊尔觉得不足为奇。
他立即走进房间,用一只带有闪光灯的小型照相机,迅速拍下了厨房、客斤、洗手间和卧室里的情景。那张廉价咖啡桌上放着的杂志,地板上堆着的一揖拥书籍,立体声唱机顶上摊着的滋光唱片,以及散放在家用微机四周的软件他全都拍成了特写镜头。他小心谨慎,不敢留下任何痕迹。衣橱里挂着一件无领无扣红条子镶边的灰色高尔夫球衫,他把它摄入了镜头。接着又打开冰箱,拍下了里面放置的食品甚至连碗橱和水池,他也全部拍下,无一遗漏。
房间很小,布置简陋,但可以看出,房主人力求保持清洁。空调没有工作,不是未开就是已经出了毛病,多伊尔拍下了恒温自动调节器。他在房间里呆了不到10分钟,却已经拍完了两只胶卷,并且断定伊斯特尔在此是单身一人,房间里显然没有别人留下的痕迹,特别是女人的痕迹。
他小心翼翼地锁好了房门,轻手轻脚地走出了公寓。10分钟以后,他已坐在费奇的办公室里。
伊斯特尔走出法院步行回家,中途在奥赖利食品店买了半磅熏火鸡肉和一罐意大利面食色拉。他不慌不忙地走着,在室内呆了一整天之后,显然想尽情享受这傍晚的阳光。
他在拐角的杂货店里买了一瓶冰冻的矿泉水,一边走一边饮。在一座教堂的停车场边他止步观看几个黑人孩子疯狂地玩着篮球,接着又钻进一座小小的公园,过了好一会儿,才在公园的另一侧露面,虽然依旧在悠闲地喝着矿泉水,此刻却已经断定自己已经被人跟踪。那是费奇手下的另一个笨蛋,一个头戴棒球帽瘦瘦小小名叫潘的亚洲人。
伊斯特尔在公园里透过一排高大的黄杨树曾经看见过他。当时由于被伊斯特尔摆脱,他惊慌失措,吓得简直快要晕倒在房间门口,伊斯特尔取出一只袖珍键盘,按了一个n位数的密码。那盏小小的红灯转换成绿色,他打开了门。
在冰箱正上方的一个通气孔中,藏着一台监视摄像机。它默默地放置于高处,可以把厨房、客厅和卧室的门全部拍下。伊斯特尔径直走向计算机,立刻就在心里作出了判断第一,无人曾企图打开计算机;其次,在下午4点52分,有人未经授权,曾私自潜入房间。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前后左右看了看,决定检查一下房间。他知道偷偷潜入的人不会留下任何证据。房门原状未变。门把手松动,用点儿力气便可轻轻松松地推开。厨房与客厅和他早晨离开时完全一模一样。他仅有的财产——立体声唱机,激光唱盘,电视机和计算机——似乎碰也未曾碰。他在卧室里也未发现任何入室行窃的证据。他又回到计算机旁,屏住呼吸,打开机器,盯着屏幕。
他查了几个文件,找到了正确的程序,停下了还在转动的监视摄像机,接着又按下两个电键,将录像带倒回到4点52分。哇——在那16英寸的监视器上,一切都黑白分明,清清楚楚。房间的门开了,摄像机转动镜头对准了房门。门开了窄窄的一条缝,那位不速之客在等警报器发出尖叫。没有声音。于是房门洞开,一个人走了进来。伊斯特尔停住录像机,瞪着屏幕上那张陌生的脸,他以前从未见过此人。
录像机又继续放像,只见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照相机,开始接二连三地拍照。他嗅遍了整个房间,然后又钻进卧室,继续拍照。他对计算机打量了一会儿,但一碰也没有碰。看到这儿,伊斯特尔不禁面露微笑,他的计算机外人是无法进入的!这个恶棍别想找到电源开关!
此人在他的房间里总共待了9分零13秒,但他为何在今天光顾,伊斯特尔只能加以猜测,费奇知道法院休庭以前这套公寓房间将空无一人,这便是伊斯特尔所能想到的最佳答案。这位不速之客的造访,并不令他提心吊胆,而倒是他意料中之事。伊斯特尔又把录像看了一遍,边看边咯咯地发笑,看完后便把它收了起来,以便将来必要时打出这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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