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经过考试(其实回答了大致上相同的问题),我从初中部升上高中部,但是桐朋并没有大学。
对对对,在这里必须事先澄清一件事。我上的是桐朋学园的普通部,跟出了无数类似小泽征尔之类的杰出音乐家的音乐系完全不同。因我莫名地喜欢古典音乐,所以带有人误解我是音乐系毕业的缘故,特此声明。
我念的是普通男生部。女生都在完全不同的地点(音乐系在女生部),加上我不参加社团交流活动,所以初高中六年来,从未到过女生部一次。毕业很久之后,当我跟当时的同学提起我没去过女生部时,他们都吓呆了,说:
“你真的上过桐朋吗?”
话说进高中后,不能像初中时代那般优游自在了。总之,我生于“婴儿热”的颠峰期,乃是考试战争激烈的学年。
而且,从我们那年开始改变课程,我们是所谓的实验个案,必须面对考试制度,从高中起依成绩分班,数学或英语等主要科目成绩优良者在A组,不好的在E组,中间分成B、C、D组。
我在高三以前一直在“中间组”,不上也不下,总之,每学期分班一次,考试成绩分数好的,就上去上面的组,不好的就下去,相当严格。可是,不管老师们如何煽动学生的竞争心,对于初中三年来悠闲度日的我来说,完全不见效果,依然保持从容不迫的气度。
倘若不这样做,我一定受不了。
那种生活,总算挣扎着度过了。舒尔兹的《史诺比与查理布朗》漫画中,有个好胜的女孩露丝,以及时常抱着毛毯吮手指的弟弟雷纳斯两姊弟。当露丝把雷纳斯送去学校,说了“慢走,路上小心”之后,一定追上去喊:“好好活下去哦!”我对这种感觉很了解。
成为作家后,我去过桐朋母校两次,不仅是班主任,就连教现代国语的老师也想不起我是谁(国语是我极少成绩好的科目之一)。看来我是个令人印象模糊的人。
那么,说我是个认真的学生吗?确实,在不惹是生非的观点上也许算是认真,但我内心却有强烈的反感。
那样子加速了我对小说,以及从那时起对电影热衷的感情。每当老师提一句“考试”时,我就一步一步地远离用功读书了。
托福,我的成绩惨不忍睹。我让自己沉迷在小说世界,好忘记那种凄惨的回忆,周而复始。
我很了解赫塞的《车轮下》主人翁的心境。拉克提尔的《叛逆子》小说中,说的是一名被学校驱逐的犹太少年,跟一个唯一和犹太少年联系友情的少年的故事。我根本不了解犹太人问题,却对这部小说留下奇妙的印象,多半是因为恰好是我那段时期的心情之故。
我躲不开就在眼前的“学校”,我也不能逃避“考试”。
如此一来,我只剩下看小说和写小说的方法来保护自己。那段时期我没有稿纸,我只能在线条很细的报告纸上,用小小的字体密密麻麻地横写我的小说,跟现在“通风良好”的字体比起来,简直判若两人。
我之所以用报告纸写稿,是因稿纸只能写四百个字,又要花钱买的理由。而且报告纸的面积较小,我可以藏在大本笔记簿下面。
回家后,我先摊开数学笔记和问题集,报告纸摆在其上写小说。有人想进房间时,迅速把报告纸藏在笔记簿底下,假装在用功。
当母亲拿点心进来时,我觉得抱歉而心痛。也许母亲觉得不可思议,我那么用功记忆,干嘛成绩不会变好?
那时期写的已经不是悬疑小说了。我曾模仿福尔摩斯写了两三篇,以及一两篇写到一半就放弃了。
我领悟到自己不会写悬疑小说,(怎么现在写起这种东西来,奇怪。)所以转向普通的小说。总之,我想写悬疑小说,对于风景、登场人物的心理描写也很感兴趣,然而故事一直没办法进展。
因着没有读者和编辑,我觉得不必勉强自己去写悬疑小说,于是转变方向,改写以中世纪欧洲为舞台的骑士小说。不妨说,那是一个可以使我远离一切包围我的状况的遥远世界。
所谓的骑士小说,并不是冒险浪漫故事。
被逼政治性结婚的年轻王子和他年长的妻子,加上对王子忠心的骑士之间的三角关系,相当严肃的故事。实际上,我没有任何资料,也没素材,光是凭想象来描写城堡,或者分析复杂的恋爱心态。若是用稿纸誊写的话,将是一千五百张稿纸的大长篇,现在想起来也自觉了不起。
至于内容方面,不到一半就写不下去了。那是高一到高二的事。
我写这篇小说的契机,乃是那时期热衷兹维克的《玛丽·安特华纳》。
若果说造成我写小说的契机是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的冒险》的话,使我下决心一辈子写下去的就是兹维克了。
生于奥地利,在维也纳的优雅文化中长大的兹维克,跟赫塞的朴素、老成风格完全迥异,他有纤细的神经和洗练的风趣。
兹维克出生在富裕之家,在艺术气氛里成长,十六岁出版处女诗集而被誉为天才。二十六岁时,在维也纳最具传统的布鲁克剧院上演他自己创作的戏剧。他是艺术家,又是在最幸福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样版。
用没有一件事如愿以偿的自己相比,我是何等羡慕兹维克这位作家,想必大家可以了解吧!然后,当我读了他的自传《昨日世界》,知道年轻时代的兹维克几乎不承认运动的价值,到了十八岁还不会游泳时,我的确很高兴。我是十七岁那年学会游泳的。
然后,他在自传中的一句话:“不注重肌肉锻炼的人,其后还是可以恢复过来——只有趁年轻时学习敞开心思的人,其后才能将全世界捕捉在自己里面。”我把它摘录在手册里,告诉自己就是这样。
当然我对兹维克热衷,不是因着羡慕他的境遇,而是他的小说真的有趣。
向浮洛依德学习过的兹维克,每一篇短篇小说都运用有魄力的笔锋,把人间的热情一刹那捉住。
《牧人的二十四小时》、《薄暮》、《燃烧的秘密》等等,我对他的华丽文采,以及出色的写作技巧,不知沉醉多少次。
最有决定性的一本书,则是兹维克唯一的长篇小说《焦躁的心了》。说是长篇,若是跟托尔斯泰或罗曼罗兰比起来,那就不算长了,而我还是一口气看完了。
一名青年将领和脚部不妥的少女之间的故事,却因把同情和爱情搞错而发生悲剧的故事。读过以后,令我觉得原来杰出的文学也有有趣的一面。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文学价值高的作品,都是艰深难懂又不太有趣的。可是,这本书如此有趣,而且拥有杰出的文学价值,使我受到不少冲击。
不如写小说吧!到这时候,仿佛觉得还留下的一点迟疑完全消除了。
不过,慎重起见,让我补添一句话,由于兹维克是犹太人,其后在欧洲被纳粹的爪牙追杀,第二次大战中,他在亡命地点巴西自杀身亡。过度重视精神和艺术的兹维克,始终无法忍受苛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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