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小说在线阅读 顾漫作品集
对于这个书名仰慕了许久,却一直被种种借口给耽搁了。终于拿起,为之动容。
人生若只如初见。还记得那张照片上写着My sunshine吗!……
“而他却是一抬头,在她的脸上看到了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他心底,他甚至来不及拒绝。”初见赵默笙是一缕阳光,直射心田不容拒绝。这缕阳光从此照耀着何以琛的心田,温暖如风。初见的惊叹,很深刻的印象,为后来分开七年之后再见赵默笙悄悄埋下了伏笔。
人生若只如初见,你最美的时候,遇见了谁呢?
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无言的悲伤。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种无声的叹息。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种深深的无奈。
初见已经,再见仍然。
岁月变迁容容颜易逝,可是曾经深受的人再怎么改变,还是能够从满眼的人群中认出,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情人相见分外眼红呢”?(呃,改自“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何以琛再见到赵默笙,尽管没看见她说话,确还是能读懂她眼底的意思。依然是那一缕阳光,温暖如风。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谁是你的那一瓢呢?
为什么何以琛在众中爱慕者中单单只相中了赵默笙呢?论才论貌各各个方面,她都没有任何优势,更何况如果要提相处时间的话,那何以玫的优势是最大,为什么连她也输给了赵默笙呢?……关于他为什么会莫名其妙恋上她?这个问题比较郁闷,看得有点晕,不能理解何以琛的那种感觉,有点感觉莫名其妙的,又好像找不到理由来反驳。
先说何以玫,青梅竹马的是她最大的优势,在她眼里赵默笙确实是一无是处,当然是她相比了,没有任何优势,她一直以为何以琛是属于她的。很执著的爱慕与等待他,就算当她看到一向对于女生只有拒绝的何以琛却突然冒出个赵默笙这个女朋友的时候,她还是沉迷于其中。……
何以玫一看就知道是聪明人,何以琛也是聪明人,可是何以玖确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其实,她根本就没有想清楚一件事,所谓青梅竹马的爱恋,只是她个人的感觉而已,如果何以琛喜欢她的话,早就挑明了,那为什么两人相处了二十年过去还是那么风平浪静呢?又怎么会莫名其妙的接受另一个女生呢?或许有些人永远也不能深入内心,而有些人却能在瞬间进入,并且停留一辈子。何以玫只能在门外徘徊,而赵默笙却可以轻易直入其中。何以玫确实是输了,只是她输给的确是何以琛!
何以玫和何以琛根本就是同一类人,如果他们在一起的话,开始也许会觉得舒服自然,但是时间长了,就会乏味就会沉闷。只有当与自己截然不同的人呆在一起的时候,生活才是多变的丰富多彩的,你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样的生活或许更令人期待。
赵默笙与何以琛截然不同的处世态度,聪明与愚笨,优异与恶劣,出众与平凡,任任何人可能都不会想到他们会走到一起。上天应该是公平的,这或许是扬长避短,正因为截然不同才会互相吸引吧。
如果只是简单的对何以琛评价便是:理智、冷静、观客。
可是,事实证明,生活中越是理智冷静观客的人,发起疯来也是越疯癫。
何以琛理智冷静观客,那么赵默笙便是他不理智不冷静不观客的理由,除此人之外,别无其它。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想想还真是佩服赵默笙啊,能把那么冷静的一个人气得跳脚。以玫曾经说过何以琛与赵默笙之间就像大人与小孩,赵默笙好像做什么都不对,都要何以琛这个大人来指正,关于他对她的种种行为,那么可不可以理解为“爱之深责之切”呢?
漫漫七年时间是一个什么概念?
1756~1763年间,欧洲为了侵略与掠夺而生发生了著名的七年战争。
每一个将一身细胞全部换掉,历时七年。在生理上,我们每七年就是另外一个人。
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结婚久了,便不可必免得发生“七年之痒”。
……
对何以琛来说七年又是什么呢???
七年的执著,七年的等待,七年的痴情,七年的眷恋……正如应映所说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何以琛果然不是一般的疯子啊!疯得还不是一般的严重,为了心中的她的,闲人勿扰。心中那扇门只为她而开,闲人免进。
就像何以玫说的那样,她承认自己爱何以琛,确不能像他那样可以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执著的等待着赵默笙的出现。等待已经是一种煎熬的折磨了,更何况是在一种毫无希望的前提下等待。试问有多少人能够做到这个份上呢?当然,赵默笙也是一个执著的人,这样的一个七年她同样孤独的走过。虽然在其中有过短暂的婚姻,可是那只是为了帮助他人而成就的婚姻,算不上什么。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决定了要等下去。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七年,何以琛与赵默笙,执著于念的长久等待,始终不肯将就,身边不是没有出现仰慕者,只是因为执著,不肯屈服的倔强。有时候执著的结果未必是坏消息,人总是要有一个执念,如果是对的,那就坚持下去。
对于这本书也要很不负责任的挑些毛病。顾漫在初写这一文章还算是一位文坛新人吧,就文字处理方面与同期的80后写手相比,明显落于下风,对人物的一些刻画显得很苍白无力,对于一些修饰语明显贫乏,翻来倒去就是那么几个形容词,还有人物的性格不太鲜明。就比如赵默笙吧,在书的前几章,赵默笙刚回国,一些场景中对于赵默笙的语言动作神态的刻画有点呆板,修饰得不够圆滑。还有何以琛,明明是要把他写成一个沉着冷静高智商的成熟男人,可是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个浮躁且没有安全感的男人???性格也不太冷静,有点说风就是雨的感觉,详情可参照那个强拉赵默笙去民政局登记结婚那一章。这个男人说他成熟,可是又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从他为了把她留在身边而强拉她去登记结婚可以看出来,他很害怕再一次失去赵默笙。看着有点晕……另外便是一些对于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写得实在是有点虚啊,有点口语化的感觉哦。
再说这作者以乌龟自居,可想而知那写文的速度是个啥了。(还好,我不是追文的人,要不然估计得郁闷死……)一个文章拖拖拉拉那么长的时间,就一个结局来说吧,还拖个一年半载才完结,那样明显感觉与前面有点落节。整体文字是平白朴实,与一些擅长用华丽词澡的写手实在是差太多了,文章的故事也不算曲折,当然这种故事谁都能猜到结局,只是过程不太麻烦罢了。还好咱要求不高,小说都是美丽的童话,让人忍不住想要沉迷于其中,幸福就是那样拥有的。就像很多人说的,看完之后想恋爱了,撇开一些写作技巧不谈,一部小说只要引起读者共鸣的,那便是好文章。
还有一个就是,这顾漫同志,你的胆子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啊!你把那个SOSO总裁的大名直接照搬到书上,你就不怕人家告你侵权啊???还愣是给人家安排了这么一段有点那个啥的婚姻,我汗……
呃,到最后来发一下花痴。
常言道: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纸。还记得上次是在看《清空万里》那儿完完全全的由此发了一回花痴,这回从赵默笙这里又一次印证了这个道理,果然没错啊~~
还记得赵默笙对何以琛同学一见钟情,想要找人家搭讪。想得这个招数还真是经典,很值得广大欲倒追的同仁们学习……何以琛这么一处风景被赵默笙给发现了,偷偷把人家给拍下来,还理直气壮的说他是故意闯入她的视野,够霸道的啊,佩服!
“何以琛,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我叫赵默笙,赵就是那个赵,默是沉默的默,笙是一种乐器,我的名字有典故的哦,出自徐志摩的诗……”这自我介绍,还挺直接的。不过直接的还挺有效果的,能让人家一下子就记住你了。
仿佛又回到了《清空万里》的那个阶段,忍不住又回想起当初这位如神仙般飘逸的“八爷”怎么就让这夏春耀给追上了呢?呃,好像她总是送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来打动人家的,不过大体的过程也是跟这赵默笙的差不多,死缠烂打坚持不懈孜孜不倦绵延不觉声声不息……这形容词太多,都数不过来了。反正就是一个要把人逼到非喜欢上你不可。不过想起来其中挺好笑的一段便是,何以琛说:你跑得这么慢,当初是怎么追上我的???没想到这何以琛还会说冷笑话……这还真是一对活宝,完全不同的风格,生活就是需要这样子的调剂。
后记: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顾漫:《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我看那还不如再努力一下: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