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午饭,便开始洗碗,然后趁着父母午睡的时间,一个人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傻笑。等老爸起床后,为了逃避和他下象棋的苦差,便出门瞎逛。由于瞎逛是没有目的性的,于是我在那几年里,用自己的脚板,步量了yc市所有的大街小巷。
逛到四点半钟,便开始往回走,走到三联书店的时候,便假装自己很热爱文化,泡进去看各式小说,一直拖到六点半。
如果我的阴谋得逞的话,待回到家时,大概已经有人因为饿的受不了,会主动做好了饭。但很遗憾,我家人的耐性一般都比较好。
虽说晚上这顿饭一般逃不脱,但那几年的书店逃亡史却让我有了个新的爱好,那就是看席娟的言情小说。我觉得她的书挺好,不费神,又好看,而且她本人长的也不丑。
晚上吃完饭,便又开始洗碗,然后度日如年地等待着父母姐姐们看的恶俗电视剧播完。然后很殷勤地通知她们,现在已经很晚了,早些睡觉,明天上班,精神会好一些。
待她们入睡后,我又开始拿着遥控器,看着深夜重播的恶俗电视剧傻笑。
笑完后,我会洗个澡,点上一根烟,坐在阳台上想心事。
往往想了半天,才发现没什么心事好想。
于是去上厕所,然后睡觉,睡之前提醒自己,一定要在十一点半起床,提醒自己明天要改变路线,到铁路坝的新华书店去,因为三联的席娟的小说已经清空了。还提醒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应该大口地呼吸这城市里新鲜的空气,应该用笑容去面对每一个人,提醒自己要像鹌鹑一样的生活:安稳并且纯蠢。
由于李艳已经有了男朋友,再没空陪我了,所以当时我最大的快乐,便是那几个很穷的兄弟经常会请我吃饭喝酒。人是些极有趣的人,酒是很有糊包谷味的酒。不过最快乐的时候却在于吃完付账的时候,看着他们很头痛地凑着钱,而自己却可以跷着二郎腿,剔着牙,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是的,我没钱,没工作,没爱人,没向往。
哪怕认识小眉之后,这四样还是一点没变。
我的生活中唯一在变的似乎只有自己的体重和年龄。
不过若要强说一点没变,那是撒谎。
至少现在是我和小眉两个人一起用脚板来丈量这个朱总理所期望的世界级城市。只是我俩一直很疑惑,这世界级的城市居然仅用双足也可以走遍。
现在泡书店也是两个人了,大多数时间我也不在家里吃饭了,那几个兄弟也见得少了。没办法,见色忘义乃是我辈本份。
不过我还是习惯晚上坐在阳台上想那些并不存在的心事。越想越以为自己患了老年痴呆。
不想心事的时候,我和小眉两个人穿人海,过公园,摸桂树下的草,闻面馆里的香,看尽天下言情小说,尝遍江风各种味道,曾坐在湖边一起发呆,看到美女齐声尖叫,帮老人家提过菜,也曾恐吓过骂女小孩胸罩一样凶的男小孩,勾肩搭背常有,心中坦坦荡荡是实。
我们谈中东危机,台湾地震,印尼失火,华为爆炸。我们也谈她的朋友以及我的朋友。谈她的家人及我的家人。谈她的过去及我的过去。只是遗漏了她的未来和我的未来。
她在公司里可以上网,所以帮我申请了一个信箱,问我要取个什么名字。我告诉她,就用xfstz,她想了想,说幸福属天主,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我不信教,意思也很简单,xf是头猪。
她摇摇头,没说什么。
她现在甚至可以问我多少天洗一次澡,我说夏天时一天洗三次都可以,冬天时三月洗一次都说不定。我还说我每年十一月十八号开始禁澡,来年的二月三十一号开禁。她正感不解,我告诉她,由于没有二月三十一号,所以顺延至三月二十二号。
她问是什么特别的日子,我说那天是李艳的生日,水节。
她还问过我,是否与当年那个女同学还有联系,我说有啊,她家的小狗叫多多,就是我取的,用的就是李艳家的小狗的名字。
只不过我没有告诉小眉,这似乎是我和那个女同学唯一的变相联系。
她疑惑了五天,才问我到底喜欢的是李艳还是谁。
于是我颇为得意地告诉她,如果是李艳打电话告诉我她要结婚,我一定会把她臭骂一通,然后找个机会和她老公大醉一场。
她还是不懂,于是我解释道,若是我那个当年的女同学结婚了,我会对那个女同学送上最诚挚的祝福,然后当掉自己所有的家当,买个钟送给她的老公。
她仍然不懂,于是我说,李艳是我最好的朋友,就像小眉是我最好的朋友一样。
于是她表示了解。
后来有几天,小眉的家人陪她的老奶奶回老家去了,丢下了孤伶伶的她,于是我便有了机会去她家作陪客,吃免费的肉,喝免费的好酒,抽免费的好烟,总之用了三天的时间,整干净了她父亲所有的存货。
我们在一起也没什么节目,一般就是她靠在我的肩上看电视,看困了她就去洗澡,然后回房睡觉,睡之前,提醒我走的时候记得要锁门。这种行事方式总是让我很难一时回过神来。
有一天她突然趴在我肩上问我,为什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不来电。
“我们难道不相配吗?”
又不是男生女生配,我在心里想着。嘴上说:
“我们是天生绝配。”
她笑了,说:“那倒是,我有貌,美貌;你有才……”
“蠢材。”我接道。
“我不吃辣椒。”
“我爱好大蒜。”
“我喜欢席娟。”
“我也不讨厌。”
“你是徐子陵。”
“那你就是师妃暄。”
“那我是人淡如菊,爱在窗台上摆盆绿菊的凌霜华。”
“那我就是那个丁典,为了看你窗台上的ju花,甘愿入牢十二年。”
我忽地想到凌霜华最终被自己父亲害死了,而丁典也中毒而亡,不由一愣。
这时小眉还傻兮兮地抱着个布娃娃皱着眉头想还有什么可以说。我一是怕她想得太费神,二来也并不觉得肉麻是很有趣的,于是总结道:
“最关键的是你有钞票,而我没钱。”
她闻言大喜,连连点头。翘起两手的大拇指排成一排,
“果然是绝配。”接着一叹:“可惜没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