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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好人歌 第三章 东门(九)

  接下来张金称等贼再啰嗦些什么,程名振已经懒得再注意了。他只顾笑着送好朋友王二毛离开,然后又笑着向众山贼们告辞,转身返回囚禁自己的帐篷。林县令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做出是否答应张金称所有条件的决定,这一点他很清楚。他还清楚的是,即便县令大人能再拖延几天,馆陶城最后也避免不了被贼人攻破的命运!眼下唯一的解决办法是有人在贼兵发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杀了张金称,而有机会接近张金称,并割下他那颗凶残的人头者,只有程名振自己一个。

  在走下城头的刹那,少年人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准备。两天来的一切努力与挣扎,只是不甘心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死去而已。现在他已经失去了其他所有选择,绝望之余,心情反而变得镇定。

  女土匪杜鹃歉疚地跟在程名振的身后。答应别人的事情没有做到,让她心里也很不舒服。但当着很多外人的面,她不能挑衅大当家权威。那样非但不能救得了程名振,反而会让窥探者找到机会。杨公卿绝不甘心受张大当家的指使,至于王当仁,他的江湖地位一向在张大当家之上。

  这些绿林内部的苦衷她是无法向程名振解释的。她一直感觉到对方很瞧不起自己,再被此人知晓绿林好汉们彼此争权夺利时所干的那些龌龊勾当,她觉得自己可能被此人看得更轻。至于被程名振看轻后会损失些什么,杜鹃从未曾仔细想过。她只是一味小心着,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微薄的尊严,维护着自己在对方眼中的可能形象。

  “有劳杜当家亲自护送!”用身体堵住帐篷门,程名振冷冷地道谢。

  “这间帐篷是我的!”杜鹃委屈的强调。她本来没必要告诉对方这个秘密。军营里边能拿得出手安排客人的帐篷有限,为了维护绿林好汉的颜面,所以她昨天才不得不将自己的帐篷捐献出来。那几张狗皮褥子和帐篷里边的茶壶木盏都是从城里买了没多久的,除了自己外,还没给其他人用过。而眼前的客人没有半点客人的自觉,用了主人的东西,居然还想把主人拒之门外。

  “那就劳烦杜当家换个监房囚禁我!”程名振微微楞了一下,硬着心肠补充。凭心而论,他并没有真的怨恨杜鹃。这么大个土匪窝,一个女人不可能事事都自作主张。但此刻双方即将成为生死寇仇,能少些瓜葛,还是少些瓜葛为妙。

  “你这人怎么不知道好歹!”杜鹃性格里没有忍让二字,用手将程名振的肩膀向旁边一扒拉,径自挤进了帐篷。“我把你安置在这儿,是免得别人伤了你。出了我的营房,想半夜砍掉你脑袋的人有的是!别以为会两把三脚猫功夫就能横着走,要你命的办法多着呢,保证你临死之前发觉不了,过后张二伯也没法追究谁下的手!”

  程名振笑了笑,懒得还嘴。就那些卧刀的姿势都不对的小喽啰?自己一个至少能收拾他们五个!只是现在自己手中没兵器,大白天也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老实呆着!我会想办法放你走。无论张二伯和林县令之间到底能不能达成协议。”杜鹃被程名振满脸无所谓的笑容惹得愈发懊恼,乒乒乓乓地翻箱倒柜,将一堆带棱带角的东西全部翻出来,打成了一个大包裹扛于肩膀上。“你别试图自己逃,否则肯定会被追回来刨腹剜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肯定会做到。如果做不到,我就赔一条性命给你!”

  “我不是针对你!”程名振讪讪地回应,心里好生后悔。在杜鹃收拾包裹的时候,他至少看见了两把剪子,一把割肉用的短刀和一把纳鞋底的锥子。其中任何一件工具留下来,都可能改造成一件杀人利器。如果昨天自己和王二毛好好在帐篷里翻翻,而不是光顾着补觉的话,也许在今天杜鹃将这些东西收走前,就能藏起一件两件来。如果自己不惹杜鹃发火,也许……

  “晚上营里边杀猪。我会派人给你送一盘肉来!”杜鹃一只脚踏出帐篷,回过头来说道。气恼过后,她的眼睛变得很圆,很亮,让程名振很容易地想起了夜空中的星星。

  然而这两颗星星的闪烁规律是如此地难以琢磨。一直到了掌灯时分,也没有再度于帐篷里出现。烤好的猪肉倒是被喽啰们送来了整整一大盘,沾着土匪们自己用野豆和糠皮酿制的黑酱,再配上新煮的肉汤,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放下肉盘,四名轮值监视他的喽啰却不肯走,就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着,嘴角边上润润的,喉咙不断地滚来滚去。

  “你们几个吃过了么?如果没有,何不一起坐下来尝尝?”猜到几个喽啰的心思,少年人笑着客气道。

  “没,公子您自己慢用。我们,我们那份得等会儿才能送过来!”喽啰们连连摆手,脚却不争气地向放肉的矮几旁边移。“张当家这边只分到了十头活猪。今晚宰掉其中八头,得先照顾山字营和火字营的弟兄。我们,我们估计能分一碗肉汤,泡着馕吃也是一样的味道!”

  “坐下吃吧,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那边的柜子上有碗,刚好拿过来盛汤!”程名振笑着将烤肉向前推了推,然后伸手去抄汤盆里的木勺。“一人先来一碗,如果不够,你们就打着我的名义到杜当家那边去要。反正她不能让我饿着,否则会丢张大当家的脸!”

  喽啰兵们轰然而笑,讪讪地从程名振手里抢走汤勺。“我们自己盛好了,可不敢吃着您的还累着您!公子一看就是个大善人,跟别的当官的不一样!”

  “我是稀里糊涂当上的官。其实只不过是个替死鬼!”程名振笑着摇头,将自己二十多天前如何当上的兵曹,以及如何被强逼着出城当信使的过程添油加醋地又重复了一遍。这个故事听起来的确荒唐透顶,很快便为他博得了一片同情。

  “***,什么玩意儿。这,这不是糊弄傻狗上墙头么!”一边撕扯着骨头上的肉筋,带队的小喽啰头目一边义愤填膺地表态。

  “当官的没几个好心眼的!”另一位诨号叫做橛子的小喽啰大声回应。有道是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如果不是沾着程名振的光,光凭他们几个的身份,今晚可能连个肉星都看不见,更甭说坐在杜七当家的帐篷里,一手捧着肉骨头一手端着泡馕了。

  “都怪我当时自己傻,总觉得当兵吃粮,怎么着也是条活路,就稀里糊涂地跳了进去!”程名振继续苦笑,从盘子里边捡起一块最大的肉骨头,用力撕扯,“结果这才当了几天的官,屁股还没坐热乎呢,便被派出来送信……”

  “用这个,用这个!”看到程名振撕得费力,橛子毫不犹豫地从腰间解下短刀递了过去。坐在他旁边的一名年龄稍大的喽啰轻轻碰了碰他,却被他用白眼横了回来。“用刀切,这是我自己打的家伙。比买来的顺手得多!”

  程名振笑着接过短刀,贴着骨头缝将烤肉分成数块儿,然后又倒着刀柄将短刀还了回去。“的确是好东西,橛子哥上山前是打铁的?”

  “我当年的手艺,在村里边数得着。就是买不起铁料,否则我可以自己开作坊!”听别人夸赞自己的短刀好用,橛子笑得油光满面。

  “又吹,你也就会打锄头和菜刀!”小头目用力咽了一大口汤,笑着奚落。

  “那也比你只会给木板凿眼儿强吧!”不顾对方职位比自己高,橛子反唇相讥,“公子您不知道,木凿哥当年跟他师父学徒,学了三年半……”

  小头目举起剩骨作势欲丢,“再说我就砸你。还不是你那没良心的叔叔。当年要不是你叔不用心教我,我早就独立门户了。结果白给你叔叔家扛了三年半长活,连个桌子面都没教给我怎么打!”

  “我叔叔就恨不得把女儿倒贴给你了,你还好意思骂他没良心!”橛子笑呵呵地戳对方老底。“就不说自个儿手指头粗,握个斧子都握不好……”

  四名小喽啰嘻嘻哈哈,很快就被程名振探出了底细。这几个人都是来自一个村子,因为春天时山洪爆发,官府却拒绝救济,所以不得不投了张金称。而在张金称麾下,他们隶属于七当家杜鹃的锦字营,平素很少上阵打仗,所以伙食补给也远不如张金称的嫡系兵马。

  “你们刚才说的火字营,就是张大当家的亲兵吧?我在城里边带的天枢旅,也是县令自己的亲兵。不过没人给我们开小灶,平素跟其他几个团弟兄吃得都一样!”一边抓过刀子来剔肉筋,程名振一边漫不经心地询问。

  “我们这边也不是专门给山字营和林字营开小灶。只是打仗前才犒劳……”名叫木凿的小头目毫无提防,顺着程名振的口风回答。话说到一半,他猛然觉得不该泄密,连忙用骨头堵住了嘴,瞪大了眼睛看对方的反应。

  程名振对骨头上的肉筋显然比对军情更热情,居然连停都没停,径自将贴着骨头边缘的筋头剔下来,沾了点儿黑酱,大咧咧地丢进嘴里。“我打小就喜欢吃骨头上的筋,有咬头儿!哪位大哥再去弄一盘子肉来,就说我这两天没怎么吃饭,饿过了头……”

  望着桌子上已经被啃白了的骨头,喽啰们讪讪而笑。对于五个久不见腥荤的大老爷们来说,一盘儿烤肉的确少了些。但再去前营要肉,却可能被在负责掌管伙食的王当家用鞭子抽回来。毕竟那盘子肉说好了是专供程名振一个人的,根本没他们四个喽啰的份儿在内。

  见大伙谁也不肯动弹,程名振只好笑着又加了一句,“没事儿,说是我吃,他们肯定给。官府处斩死囚,头天还给吃顿好的呢,何况你们大当家攻城时还得拿我来威胁城里的人!”

  话音落下,帐篷里边的欢乐气氛立刻荡然无存。四名喽啰瞪着程名振,不顾满手是油,五指紧紧地握住了腰间的刀柄。

  今夜入城行动是傍晚之前诸位当家人才商定的,严禁向外人透漏半点消息。可眼前的小滑头也太精明了,居然凭着几块肉骨头就从大伙口中套出了事实。

  “我下午时就猜到了。你们大当家是为了麻痹林县令,才让王二毛送信和入城!”强压住心里的惊诧,程名振若无其事地补充。此刻割肉刀又转回了他的手上,但他没把握杀了眼前四个人后,不惊动外边的其他喽啰。所以不如继续装傻充楞,将刀子丢在桌案上,麻痹几名喽啰的心神。“只是我没想到张大当家这么着急,今天晚上就要进城!你吧,你们稍带着给我要点儿酒,反正要死,不妨让我喝个痛快!”

  这一招果然奏效,几名喽啰看见程名振将短刀丢回,立刻放松了警惕。四个成年人,的确没有必要被一名半大孩子吓到。何况对方一直客客气气地请自己吃喝,从没流露出半点儿敌意来。

  想到这,喽啰头目第一个觉得脸热,咧了咧嘴,冲着属下命令:“橛子,狗剩儿,你们两个去。就说七当家的命令,不能慢待了程公子!咱们把程公子灌醉了,也省得他心里难受!”

  “嗯!”被称作橛子和狗剩儿的两个喽啰答应一声,站起身出帐。木凿和另外一名叫九成的喽啰仍然觉得尴尬,借着收拾桌上骨头的机会,低声安慰道:“程公子也别太难受。我们大当家的确要今晚趁夜入城,但他没想拿您的人头去祭旗。他一直把七当家看做亲生女儿,就冲您能住到七当家的营帐里这档子事儿,大当家肯定也没对您起歹心!”

  程名振将身体向后一仰,连声苦笑,“你的大当家啊,把我骗得像个猴子一样。三更攻城还是五更攻城?届时我会被放在哪里?”

  “七当家吩咐过,不告诉您。让您好好睡觉。等三更时分入了城,她亲自把王二毛和您的家人接出来!”小头目木凿倒也老实,喃喃地禀告。

  七当家杜鹃从没让张家军的任何男人进过她的军帐,唯独眼前这个面目英俊的少年人进了,并且接连要住两个晚上。如果当亲兵当到了现在连七当家的那些小女儿心思都没猜到,这个亲兵也不用继续当了。所以今天讨好程公子,就等于将来讨好七当家。不求着飞黄腾达,至少下次攻城时不用被派在最前头。

  “唉!”程名振仰面朝天倒下,双手垫在脑后,盯着帐篷顶发傻。眼泪顺着眼角不受控制地淌下来,大颗大颗滚到皮褥子上。

  “您,您老别难受。其实,其实张大当家并不像传说中那样凶。我们很少,很少杀人,只是,只是不得已时……”好心的木凿又向前凑了凑,嘟囔着安慰。设身处地替眼前少年着想,他知道自己心里也一定会很难受。毕竟家人朋友都在城里,这一晚上过去后,不知道几人能够得到保全。

  程名振继续叹息着落泪,身子像泥鳅一样在狗皮褥子上翻滚,“不得已,张大当家不得已时候多么?”

  “大,大当家他……”木凿和九成不知道怎样替自己人辩解。杀人、放火、屠城,好像自从入伙以来,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发生一两次。这回城里边已经送了粮食出来,但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

  寨主们的心思不是他们这些小喽啰能猜得到的。很快,他们也不用再为此觉得尴尬了。程名振身下的狗皮褥子突然自己翻了起来,紧紧地扣在他们头顶。紧跟着,二人只觉得后脑勺一痛,便失去了全部知觉。

  刚才还在地上叹气哭泣的程名振已经跳了起来,用手中的骨头棒子狠狠地在两个喽啰的后脑勺上又补了几下,直到确认他们肯定昏死过去了。才干净利落地扒下来木凿的衣服和腰刀,快速套在自己身上。做完了这一切,他用被子将两名喽啰盖好,抓起桌案上的剔骨刀插在腰间,然后掀开门帘,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帐篷外。

  外面来来往往走动的喽啰很多,灯球火把亮成了一片,根本不是行刺的最好时机。但程名振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一旦敌军开始攻城,有没有张金称指挥,馆陶县的结局基本一个样。林县令不会想到张金称白天刚收下礼物,当晚便立刻发起进攻。敌人全力施为之下,馆陶县的众乡勇们也不可能再创造上次的奇迹。

  好在张金称麾下的喽啰们对他缺乏提防,或者说,喽啰们都不认为一个半大小子在十几万大军中能折腾出什么风浪来。所以根本没人靠近了仔细分辨从帐篷中出来的是小伙长李木凿,还是被囚禁的贵客,任由程名振大摇大摆地从他们眼皮底下走了过去。

  越靠近张金称的中军,营盘里走动的喽啰兵越多。很多膀大腰圆的汉子兴高采烈,好像正赶着去过节。三三两两经过的队伍中,有人扛着长长的云梯。梯子的边缘还泛着树皮特有的青绿色,让人偷眼一望,便明白云梯是这两天临时赶制出来的。

  从一开始,张金称就没有上当!程名振在看到云梯的刹那,便猜到了贼人的全部想法。他们之所以答应林县令的要求,是因为他们也需要时间赶制攻城器械。而城里边辛辛苦苦凑出来的粮食和活猪,刚好做了张金称战前犒赏三军的补给。

  “别老指望对方是傻子!”喧闹的人声中,程名振再度听见了张金称的冷笑。他握紧腰间刀柄,加快脚步。自己逃走的事实很快就会被赶回去的橛头和狗剩发现,在此之前,自己必须潜到张金称身边,将剔骨刀刺进那曾经装了无数活人心肝的妖怪肚子。

  “呜呜—呜呜—呜呜”有人吹响了警报,有人迅速向牛皮大帐跑。程名振硬起头皮跟在跑动者的身后,一道向前猛冲。流寇就是流寇,为了找一个逃走的人居然全营示警!这简直是替自己在创造机会,乱哄哄的人群中,张金称怎么可能分辨出来哪个报信人是真,哪个报信人是假?

  越来越多的喽啰兵从他身边跑过,还有个别人在军营中策马驰骋。这些人太给程小九面子了,居然为了他的逃走慌到了如此地步!有脚步声快速从背后向他靠近,程名振迅速拔出横刀,全身戒备。来人头也不回地超了过去,边跑边喊,“敌袭,敌袭……”

  “胡说,哪来的敌人!”一个熟悉的声音替程名振质问,紧跟着,杜疤瘌光着膀子从一座军帐中跑出,手中拎着口甑明瓦亮的陌刀。看见眼前乱象,他愤怒地举起兵器,无数流星却拖着长长的尾巴从正东方射来,在营中点起一团团火焰。

  那不是流星,是制造精良的火箭!程名振欣喜地停住脚步。他不用再去冒险刺杀张金称了,官军已经到来。数以千计的大隋精兵拎着短刀,冲进几乎不设防的贼军营寨。几股喽啰逃得稍慢,被官军的队伍卷了两卷,顷刻便全都倒在了地上。

  “敌袭,敌袭!”杜疤瘌声嘶力竭地叫喊。不挺身迎战,而是扔掉陌刀,扭头加入了逃命者队伍。

  官军从东方杀来,所以喽啰们本能地向西方逃。但西方正对着的是馆陶城,程名振知道,即便侥幸绕过馆陶城,横在他们前面的将是千里运河。河面刚刚涨过水,接连三个猛子都未必能扎到底。

  前来偷袭的官军绝对堪称精锐。这一点从他们的推进速度上程名振就可以肯定。从第一声惊呼响起到现在总共也不过半盏茶时间,他们的前锋已经杀到了张金称的中军。而那些平素走路都晃着膀子的贼寇们就像见了猫的老鼠般,除了逃窜之外没有胆量做任何事情。不,即便是逃窜,他们逃得也极其外行,东一波、西一股,很快便被分进合击的官军兜头截住,一个挨一个变成刀下之鬼。

  势如破竹,干净利落,所有动作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对于挡在面前的敌人,无论多少都视之若无头野猪。这才是程名振心目中精锐之师,霸者之师。他深深地为与这样的队伍并肩作战而自豪,冲上前几步,捡起杜疤瘌丢在地上的陌刀,凶神恶煞般拦住一伙匆匆逃命的流贼,厉声断喝:“别逃,弃械者不杀!”

  回应他的是无数双白眼,除了绝望之外,还带着几分嘲弄。距离他最近的那名流寇就像没看见挡在面前的刀锋一般,用力推了一把就从他面前跑了过去。另外一名胆子稍小,向旁边绕了几步,继续亡命飞奔。

  “站住!前面是运河!你们跑不了!”程名振大怒,用刀背接连砸翻两名喽啰。他做这些,并不是仅仅想趁乱抢功。在他眼里,土匪们大多数都罪不至死。事实上,此刻丢下武器跪地乞降,是流寇们唯一的活命机会。像现在这般没头苍蝇般乱撞,即便侥幸逃脱官军的劫杀,跑到运河边上后,面对的也是死路一条。

  被他打倒在地的喽啰哭喊痛骂,没被击中者则四散而去,毫不停留。“不知道好歹的家伙!”程名振愈发恼怒,拎着陌刀追向跑得最快者,准备杀几个人立威。还没等他将沉重的陌刀抡起来,有排雕翎呼啸着从身边飞过,将逃命者一一钉翻在地。

  “嗖!”又是一排羽箭飞来,将躲避不及的几名喽啰尽数射杀。其中两支偏离了目标,直奔程名振后背。程名振赶紧俯身躲避,感觉到羽箭贴着自己衣服飞了过去。与此同时,他听见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耳旁说道:“傻小子,还不把刀扔下快跑。齁老沉的,拿着也是累赘!”

  “我是……”程名振大声强调。他想声明自己是馆陶县兵曹,而不是流寇的同伙。话没说完,耳畔又传来了尖锐的利箭破空声。几串人血溅到了他脸上,热辣辣地生疼。羽箭过后,一队盔明甲亮的官兵冲过来,挥刀割下中箭者的头颅。

  “看什么看,快跑!”沙哑的声音再次与他耳边响起,顺带着还用力推了他一把。程名振跌跌撞撞地汇入幸存者队伍,跌跌撞撞地扭头。他看见一张熟悉地脸,干皱而市侩,隐隐地还带着一丝本能的善良。

  “扑通叔!”程名振认出了两次出言提醒自己的流寇。昨天下午,就是此人将自己领到了张金称的大营门口。因为自己的蓄意欺骗,还令对方白挨了二十军棍。“前边是运河!大伙根本跑不掉!”带着几分歉意,他再次强调。期望眼前这位绰号叫做“扑通”的山贼头目能协助自己将身边的流寇组织起来,一道向官军乞降。

  “我知道!”小头目“扑通”喘息着回应。他年龄有些偏大,跑起来远没其他同伴有耐力。“那你也不能停,天黑,他们根本看不清你是谁!”

  “咱们,咱们一起……”程名振试探着建议。他们是官军,咱们是流寇。这样的划分让他非常别扭。但别扭之持续了一瞬间,转眼,他的话便被一片惨嚎声淹没。无数支狼牙利箭从半空中落下,射入流寇们根本没有铠甲遮挡的躯体。程名振不甘心地回过头,看见另外一队官军斜插而至,截住逃命队伍的末尾,手起刀落。

  有受伤的喽啰在血泊中挣扎,有被包围的喽啰跪地乞降。结局都是一样的,训练有素的官军只用了两次交替穿插,便清理干净了那一片战场。用于统计战功的人头被挂在了黑漆漆的铁甲外,随着铠甲主人的跑动,不停向地下淌血,一串,又一串,鲜艳夺目。

  他们看不清我的长相,我现在穿着山贼的衣服。震惊之余,少年人满腹郁闷。早知道官军会来,自己根本不会换上喽啰的衣服只身前去刺杀张金称。现在可好,张金称没有刺成,反而被人当做流寇追得无路可去。

  “清理”完了战场的官兵又从背后追杀过来,几乎每个人腰间都别着一颗血淋淋的脑袋。他们之中的弓箭手训练有素,每一次攒射总能将程名振身边的喽啰兵放倒一大批。侥幸没中箭的人不敢回头,撒开双腿,能跑多快就跑多快。燃烧的帐篷被甩在了身后,同伴的尸体被甩在了身后,辛辛苦苦抢掠来的财物被甩在了身后。很快,破碎的连营也被甩在了身后,大伙没命地跑,没命地逃,片刻也不敢停留。

  但官军的羽箭始终于身后倾泻。指挥这支队伍的将领非常有手段,自始至终也没给流寇们重新组织起来的机会。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只是追着流寇走,并不过分逼迫,但只要流寇们的脚步稍慢,羽箭和横刀立刻交替着招呼上来。

  程名振不再心存侥幸,他现在手上没有任何可以证明身份的信物。而即便手上有,他也不敢赌身后的官兵会放过自己。那些人早已杀红了眼,根本没打算留任何俘虏。或者说,他们从一开始交战,便没将流寇们当做同类。

  与身边其他逃命者唯一不同的地方是,程名振始终没放下手里的陌刀。尽管好心的“扑通”一再提醒他,乱军之中仅凭一把陌刀根本无济于事。相反,由于此物的沉重,倒会耽搁持有者逃命脚步。但程名振本能地握紧了刀柄,闭着眼睛跟在人流中间向西。他不敢回头看那些被杀的喽啰,更不敢回头张望追上来的官军。那不是他心目中的大隋官军,童年的记忆里,父亲口中的大隋府兵是一支仁义之师,王者之师。从不乱杀无辜,从不将刀砍向那些没有力量抵抗者。

  很快,他就不得不将眼睛重新瞪大了。一哨游骑包抄了过来,截断了他所在逃命队伍的脚步。“饶命!”这次,不待程名振提醒,喽啰们纷纷跪倒于地。拦路的校尉只是犹豫了一下,随后轻轻一挥手。马蹄声骤然加急,雪亮的刀锋兜头劈落,无数残肢在半空中飞舞。

  一把横刀扫到了程名振头顶,吓得他向旁边一跳,避了过去。又一把横刀紧跟着扫来,逼得他不得不举起陌刀抵抗。锐利的横刀与厚重的陌刀相交,“当!”地一声,横刀飞向半空。马背上的骑兵大声尖叫,侧着身子拨转坐骑。

  “当!”“当!”“当!”程名振接连挡了几下,将从自己身边扫过的横刀全部挡了开去。眼前骤然一空,骑兵们相继去远。五十步外,他们从容地拨转马头,检视这次冲击的战果。除了一个手握陌刀的少年人附近还有二十几个幸存者,其他流寇要么被战马踏翻,要么被横刀砍中,死伤枕籍。

  看到贼军中居然有人接下了自己一轮轻骑冲击,带队的校尉惊诧地瞪圆了碧蓝色的眼睛。这是自从他出道以来少有的怪事,麾下的弟兄虽然不如内府兵一样精锐,但也是江淮劲旅中十里挑一好手。即便高句丽正规军,在轻骑面前都只能作鸟兽散,而那个少年流寇在逃过一劫后居然依旧横眉怒目地站着,嘴里还不停地向自己嚷嚷。

  “他喊什么?”一边带领弟兄们调整队形,碧眼将领一边向身边的亲兵追问。他祖上不是中原人,自幼又长在江南,对北方话很不熟悉。

  “禀王校尉,他在骂咱们!”亲兵添油加醋地汇报。自家校尉是陈棱老将军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交上眼前这批人头,说不定就能升到车骑都尉。所以不管那个少年人喊得是什么,割下他的脑袋都是第一要务。

  “可惜了!”王姓校尉轻轻摇头。站在血泊中那个怒不可遏的少年是土匪里边少有的英杰,如果他肯弃械投降的话,自己愿意网开一面。但这个满口北方话的家伙既然敢出言辱骂自己,就怪不得自己心狠了。割下他的脑袋,刚好能给今晚的功劳再添上一笔。

  “他们都投降了!”眼看着官军又要发起新的一轮冲击,程名振大声咆哮。“他们已经投降了!我是馆陶县兵曹,我拿人头担保他们!”稚嫩的声音带着哭腔。除了周围已经吓得失去抵抗勇气的流寇们,没人仔细听他的话。骑兵们缓缓拉开彼此的距离,高高地举起了横刀。

  “你自己逃吧。程兄弟!”就在这个当口,程名振感觉到有人推了自己一把。他踉跄着跑开数步,然后就看到十几匹骏马旋风般从自己刚刚站立的地方冲了过去。血肉横飞,在最后一刻将他推出人群的“扑通”叔在刀丛中绝望地打着旋儿。一把把横刀借着战马冲刺地惯性扫在老人的背上,每一刀,都带起一片血雾。

  没等王姓校尉派出的小队骑兵拨转马头,程名振已经跳了起来。血光烧红了他的眼睛,他忘记了自己是馆陶县兵曹,忘记了自己不是流寇的同伙,更忘记了官军才是自家袍泽!凌空跳上前,冲着一匹匆匆而过的战马挥动陌刀。厚重的陌刀带着风声扫过,将马背上的骑兵一刀削为两段。

  “杀!”程名振听见自己在声嘶力竭地叫嚷。急奔数步,单手拉住无主坐骑的缰绳。惊慌的战马将他带了个趔趄,骑兵们纷纷凝神观望。很快,少年人的身影便出现在马鞍上。一手提缰,一手拎着厚重的陌刀,拨转马头,冲着骑兵的中央冲去。

  电光石火之间,没人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变数。特别是指挥这伙骑兵的那名王姓校尉,派出二十名弟兄去诛杀剩余流寇,他自认为已经给足了敌将面子。谁料到敌将在最后关头居然先抛弃了同伙,然后又夺了一匹战马,试图冲上前跟他同归于尽。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骑兵们一愣神的功夫,程名振已经急冲而至。他松开缰绳,双手将陌刀抡得像风车般,将仓促拦过来的兵器一一撞开。比陌刀短了太多也轻了太多的横刀被纷纷击飞,失去了兵器的骑手满脸难以置信。有人分明感觉到自己的兵器与少年人的身体发生了接触,有人分明看到了血迹在半空飞舞。但那名咆哮着的少年如同一头发了疯的老虎,片刻也不停留,偌大的陌刀冷森森闪着寒光,直奔王世充校尉的面门。跟在少年身后,是十九名惊慌失措的袍泽,他们刚刚杀光了少年人的同伙,他们没想到阵前的变化,也无法追上少年人的马蹄。

  眼看着山贼大王情急拼命,王世充只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今晚欺敌人是流寇,他根本没有带长兵器。手中的横刀追杀步卒尚可,与陌刀对击,明显差了些分量。可现在他已经没有选择了,疯子般的敌将越冲越近。如果他让开,看在其兄长送的那几笔钱的份上,陈棱老将军未必拿他的脑袋正军法。但此后这支江淮劲卒中,将永无他王世充的立足之地!

  “当!”刺耳的金铁交鸣声扫清了王世充心中的所有杂念。他看到自己手中的横刀像玩具般断成了两截,看到浑身是血的疯子少年在马背上狂笑着拧身。“啊!”他发出一声惨叫,双脚用力踩了下马镫,翻身侧滚。大腿边缘紧跟着传来一股热辣辣的感觉,数片染血的皮甲纷纷飞向半空。

  “救王校尉!”“救王校尉!”骑兵们大声叫喊,顾不上再劫杀程名振,团团围住王世充落地之处。身上不知道被割了多少刀的程名振杀开一条血路,冲出人群。望着周围纷乱的火光,他呲了呲牙,调转马头,又向骑兵们冲去。

  那不是父亲的大隋府兵。不是!那不是大隋官军,不是前来援救馆陶的袍泽兄弟。那是一伙恶棍、混蛋、害群之马。他要把这些人全部杀掉,全部砍死。

  陌刀撞上一个人,程名振双手用力,将半截尸体甩上半空。冷森森的刀面泼开一道血瀑,他砍中了第二个,将对方连人带兵器一道砍成了两段。紧跟着是第三个,对方是一名面目秀气的年青人,吓得已经不知道抵抗。程名振一刀拍过去,将此人的脑袋拍成了血葫芦。

  第四个对手给他的大腿来了一记,第五个对手砍中了他的胳膊,这两个家伙随即被他用陌刀推下了战马,是死是活无人知道。耳边马蹄声如雷,刀光闪成一片,程名振狂笑着挥刀,刀刀进攻,决不防守。他知道自己要死了,被当做一个贼杀死。他很不甘心,但无法抗拒命运!

  眼前景物突然一空,再没人挡住他的去路。程名振狂笑着拨马,看见骑兵们簇拥着那个碧眼校尉,惊慌失措地向远处四散逃去。在他们身侧,几百匹战马杀了过来,马背上的山贼一个个长得像凶神恶煞。再远处,更多的流寇徒步跟在战马后,宛若洪流。

  “笨蛋!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走!”带队救了他的女人厉声呵斥。两天来,程名振已经被这个女人呵斥了无数回,唯独本次,呵斥声听起来如此地悦耳!

  只可惜,给他笑脸的仅仅是杜鹃和郝老刀两个人。张金称、杨公卿、王当仁等头领都在这队人马里,发现大伙顺路救下的“好汉”居然是程名振,众寨主们的脸色立刻变得千奇百怪。

  “杀了他!”杨公卿大声命令。双腿一夹马肚带,直接扑向程名振。他的几名亲信立刻举起兵器,分散着包抄而至。刚才程名振与官兵“窝里斗”情形他们都看到了,众人自问单挑未必是少年人的对手。但此刻大伙人多,一通乱刀砍下去,总能分了他的尸。

  这个以多欺少的战术没得到施展机会。几乎在杨公卿策动战马的同时,杜鹃将弓箭搭在了弦上。“哪个敢动他一根寒毛?别怪老娘的箭不张眼睛!”她满嘴粗话,眼睛竖得像护着窝的母狼。冷冰冰的箭尖却稳稳地锁定了杨公卿的喉咙,一刻不离。

  在如此近的距离上,杨当家可不敢赌玉面罗刹的话是不是威胁。悻悻地带住坐骑,两眼直冒绿火,“他手里拿的是你爹的陌刀。你爹肯定被这小子给害死了,你这丫头不给你爹报仇,却护着这小白脸。当心晴天打雷!”

  他的话引发了一阵骚动,很多骑在马上的喽啰立刻冷眼扫了过来。就在这个时候,几个先前躺在血泊中装死,然后爬起来向大伙靠拢的喽啰走到了队伍附近,听见杨公卿的挑拨,立刻大声替程名振分辨道:“杜三当家先就向西去了,程爷是为了救我们,才落在了后面!”

  “他会救你们?”杨公卿恶狠狠地瞪着几个喽啰兵,恨不得将对方用眼神剥皮剜心。“是他骗咱们……”

  “他刚才为了护着我们,才跟官兵拼命!”几个先前装死的喽啰虽然胆小,却不肯顺着杨公卿的意思说谎。程名振刚才独自提刀挡在战马面前的样子留给大伙的印象太深刻了,虽然他最终被“扑通”叔推出了人堆儿,但那份舍命相护的恩情,大伙都记在心里。

  杨公卿找不到发作的理由,只好将头转向张金称,“大当家,你别忘了是谁骗咱们在城下耽搁了这么久!”

  “敌军不是从城里杀出来的!”杜鹃抢先提醒。

  没等张金称做出裁决,又一队官军呐喊着杀到。杜鹃和郝老刀立刻带人冲了上去,与官兵们展开生死搏杀。追兵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哭喊着向后退却。郝老刀和杜鹃两个也不敢追杀,带着骑马的喽啰兜回来,团团护在大队的身后。

  这个时候再为了程名振一个人耽搁时间肯定不值得。张金称只是扫了少年人一眼,便迅速拨转了马头。骑着战马的土匪头目和步行的小喽啰们快速跟上,万余人的队伍摸着黑向西移动。不时有小队官兵从夜幕中杀到近前,对比一下双方的规模,立刻让开了道路。也有些不开眼的官兵试图尾随追杀,被郝老刀带着几个擅射的猎户用弓迎头放翻了十几个,剩下的呼啦一声鼠窜而去。

  他们在黑暗中绕馆陶城而过。从始至终,城墙上没有一根弩箭射下来。缺少了程名振这个主心骨儿,众乡勇变得非常孱弱。几点巡夜的***甚至主动被熄灭掉,以免引起张大寨主的任何不快。

  浑浑噩噩地被土匪们携裹着,程名振浑浑噩噩地将馆陶县的城墙甩在身后。县城彻底安全了,他却感觉不到半点喜悦。半夜时那场厮杀,他不知道有多少官兵死在自己的手里。若论单个人制造的死伤,恐怕张金称麾下无一名土匪的战绩如他大。想到这些,他心里就非常不舒服,仿佛自己已经变成土匪的一员,愧对程家的列祖列宗。可如果当时他不挥刀拼命,恐怕脑袋早已经不在自己的脖子上了。那样,甭指望馆陶县的人事后会挺身而出为他鸣冤叫屈。县令大人性格就是如此,在出城议和之前,程名振已经将其看了个通透。

  “别人不注意时我放你走!”看到程名振不停地回头张望,杜鹃叹了口气,低声允诺。

  “去哪?”程名振咧嘴苦笑。一旦官军中的士卒认出来,自己会有活路么?要回,也得风声冷了之后才能回,在此之前,恐怕匪窝是自己唯一的容身之处。

  “随便你!”杜鹃顺口回应,然后微微一愣,目光陡然变得明亮。但很快,她的眼神又平静了下来。尽管浑身上下已经被血染红,眼前的程名振依旧与周围的弟兄们格格不入。他的脊背始终挺得像松树一样直,坚强且孤独。

  两个人互相看了看,再无话说。默默地又走了半里多,哗哗的水声挡住了大伙的去路。几名机灵的喽啰兵搬起石头向河心丢去,“扑通”,石头溅起了一个沉闷的水泡,转瞬沉得无影无踪。

  运河刚修了没几年,河床里还没多少淤泥。倘若大队人马选择泅渡而过的话,肯定会有不少弟兄淹死在中途。如果赶制浮桥,恐怕没等浮桥建好,官兵的大队已经追了过来。经过小半夜的逃亡,喽啰们已经被磨光了最后一点儿士气。随便千十号官兵冲上前,就可将这两万余人全歼于运河畔。

  “向南走,五里外的刘家庄附近有一段河道很窄,上面有座木板和缆绳搭建的桥!”赶在众人将绝望发泄在自己身上之前,程名振大声建议。上次张金称的队伍攻陷平恩,他就是从那里逃到运河东岸的。这回,他要原路返回去,身后带着当日的寇仇。

  “你确定!”张金称迅速回过头,盯着程名震的眼睛追问。

  “确定!”程名振犹豫了一下,大声回应。“不过大当家在过河前,必须先整理好队伍。否则大伙一挤,肯定一块儿完蛋!”

  张金称的脸上陡然一寒,对程名振怒目而视。弟兄们队形散乱,衣冠不整,他知道。但这种窘迫情况还不是眼前的少年造成的?如果不是他用谎言欺骗自己,十几万弟兄怎会受到官军的偷袭?

  “如果有秩序的渡河,可能绝大部分人都能抢在官军追来之前逃离生天!”程名振将头偏了偏,不与张金称的目光相对。已经看了太多的血,他不想更多的人死在自己面前,哪怕这些人都是十恶不赦的盗匪。

  张金称悚然动容,狠狠地剜了一眼程名振,然后回头大声怒喝,“各营头领下去整队!有不服从号令者,立刻给老子扔河里去,省得死在官兵手里,连个囫囵尸首都捞不到!”

  众头目答应一声,快速分散入逃命的队伍,整理军容。杨公卿和王当仁麾下的弟兄虽然不情愿,为了活命,也不得不插在了张金称的队伍间。整支大军沿着运河畔的泥地转头向南,一边前进,一边排出前后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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