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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0章

  第二十一章林美人行动

  就因为见他如此,我的情绪便起了波动了吗?

  我忙定了定神,拜了下去:“王爷,妾身所做,为已身,也为王爷。”

  果然,他眼内厌厌之色一闪而过,他把我当成了那些聚集在他身边争宠以驳上位的女人。

  这样,也好。

  我求的,不正是如此吗?

  他挥了挥手,我终告退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却感觉那股寒意在血液之中潜流,,我忙从怀里拿了药丸出来,和着唾液吞下。

  远处屋檐挑出一角,戗脊兽冷冷蹲伏,静静地注视虚空,我终醒起,这里是危机四伏的王府,绝不容我再有些微的别样心情……

  我在织房指挥织娘连缀战甲,以寒蚕丝织物以为内衬,外表再衬以打得极薄呈片状的犀牛皮,涂上银色,再加上甲身、甲袖和甲裙,以求重量和原来的重铠相比,不过十分之一,如此一来,骑马纵横来回,便可增加行动能力。

  我知道西夷勾刺箭极为历害,射手便是从小选取天赋异禀身材高大之人,加以训练,他们射箭,与中原不同,腰身往后,朝天而射,因而训练成功之人,多脊椎变形,所持之弓,更被人称为神臂弓,因自天而降,那箭身便带了向下了坠地,如非已方身着重甲,便可对穿而过。

  箭头倒刺更非以铁铸就,却是收集西疆所产一种毒蝎,取其足部,嵌于箭头,这等蝎足不但坚逾似铁,而且奇毒无比,加之天然生长,足部勾刺并不似普通弓箭那样有序,其刺杂乱生长,如若中招,极难拔出,除非当及用剑挖下中箭部位一大块肉,当然,挖出的地方也就没办法长好了。

  所以,当我在太后面前夸下海口之时,我便知道我已经没有了退路,只略出一点差错,便会满盘皆输。

  因事关体大,我便请宁王派了护卫,请以平日护卫他的暗卫,八骏之一的绿耳暗中守着织房,我没有见过绿耳,但我知道,既有了宁王的命令,他便会执行。

  府内之人也知道了此处乃机房重地,无关人等,一概绕道而过,就连府里的送饭菜的仆役,都只能送进二门,而挑选的织娘,更是不能走出这个院子,饮食起居一概在此。

  幸而我给人的银钱颇多,一月不到的功夫,便足以让她们衣食无忧地度过下半辈子,所以她们倒是豪无怨言。

  如此铁桶似的保护,自是让人无隙可乘,但我知道,我得让它有隙。

  要不然,这场戏,该怎么进行下去呢?

  在监工之余,我则叫媚蕊打听宁王的出入行踪,寻隙频频出入他的身边,或送一碟亲手所制小食,或漏夜赶制香包,佩于他的身上,我将所有这一切情深款款的戏作足,看在宁王的眼里,不过又是一位为驳上位而出尽手段的女人,既如此,他则一切照单全收,有时还配合我的作为,赏赐了不少东西给我。

  我知道,在他的心底,只要我不越其位,既有了与君辗玉那一层薄如纸的关联,他便由得我了。

  每每一想到此,看到王府堆金砌玉的繁华,看到他身边娇媚如花的姬妾,仆役护卫成群的凑拥,我却只感觉他的眼眉之中,唯有孤独而已。

  他既来我住的小院,林美人自会前来拜见,不过几日功夫,我便见到她的脸颊陷了下去,下巴更是尖如刀削,楚楚之姿尽现,宁王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虽然把一门心思全放在了那位身死化魂的人身上,但林美人总侍候了他一场,她如此,惹得宁王略略有些动容,有的时候,便也叫她陪同未座。

  我瞧在眼睛,脸上便带了不忿,总要故意找点岔儿让她不好受,明嘲暗讽,只盼她不再出现在我的面前,可她却收敛行径,并不反抗,反而对我理敬有加,几次三番下来,倒让我在宁王眼里落了不是,冷冷地告诫于我:“她虽然以前对你不公,但也是为了本王着想,你们皆是本王姬妾,并无上下之分。”

  一听这话,我便伏地下跪,眼眸有泪:“王爷,难道妾身就不是为您着想了吗?她身负武功,出身不明,妾身只想保得王爷平安,王爷平安了,妾身才得平安,王爷,您是妾身的夫,妾身的一切,妾身也想姐妹和睦,可妾身做不到,一想起她那时想要妾身的性命,妾身就没有办法!”

  我虽跪在地上,可却微仰头,满脸是泪的望着宁王,看在旁人眼里,自是因爱而生醋,因醋而生恨,而宁王的斥责,让我心如刀绞。

  泪眼朦胧之中,我看清了宁王眼内一闪而逝的厌烦,因为心中无爱,所以女子之间的争风吃醋,只会让他厌憎到极点。

  他本是言令既出的大将军,自不会长篇大论,只冷冷地道:“此事就此作罢,本王不会再提,但有下次,本王绝不轻饶。”

  他一甩衫袖,转身便走,他的衫袖拂在我的脸上,我欲拉住那袖子,却被他一扯,衣袖就从手里滑落,上绣的五彩麒麟其中有一色为金,镶有切割成菱形的晶石,一扯之下,那菱形晶石竟划破了我的手心,让我不由自主地呼痛出声。

  作为武人,常与人对决,但凭呼吸,就能感觉到对方是否受伤,更何况我声音之中痛意尽显,可他却连头都没有回,径直出了房门。

  我唯有握紧了手心,任鲜血滴滴而落,眼却凝视着他消失的地方,终泪滑下脸。

  过了良久,才听得林美人行至我的身边,伸出素手,欲扶了我起身,我却将她的手一甩,自己缓缓站了起来。

  她叹了一口气,没有再扶我,素手轻抬,将鬓边的一缕乱发抿了入髻,轻声道:“妹妹尊重,妹妹既陷入了如此魔障,就应该知道,如此种种,皆不可避免,你我皆如此。”

  我抬头望她:“不,我不会像你,只要守在他的身边,应他所求,他终会改变心意……那个人,不过一个死人而已。”

  她从怀里拿出白绢,递了过来,我自是不接,任白绢飘了落地,转眼之间便染上了地面上流着的嫣红。

  第二十二解决麻烦

  她浅浅一笑:“妹妹最错的,便是利用了那人,要知道,那人如果那么好利用,这府里,便不会平添这么多冤魂,后山竹林便不会增添如此多的墓穴,依我看,妹妹离此不远了。”

  说完,她掩嘴而笑,骋婷而出。

  我知道一切皆如我所料,此番作态,已让她深信不疑,和她一样,我对宁王已然满腔绵情,只望跟他终身厮守,为了他,可抛却一切,但凡一名女子,如果对人已经情意深深,就会失了准确判断,便以为略在她所思慕的人身边出现的女人,皆与她一样的想法,更何况,我此番作为,落在她的眼里,更是如刺入肌,无一不真,我想,她的下一步行动,便快来了。

  不过,在此之前,我先要解决掉另一个麻烦才行……

  我的转变,自是瞒不过媚蕊,但她却保持了沉默,并不像以前一样什么都旁敲侧击地过问,我也不瞒她,只把对宁王的思慕之情略为收敛,每当她要出府汇报之时,便搅尽了脑汁教她应对。

  今儿天下了小雨,屋内外空气新鲜,窗边嫩叶仿佛被涂上了一层油绿,极为可喜,我见青石板路只略被水浸湿,并没有积水,便对媚蕊道:“今儿空气甚好,经雨一淋,想必塘边木芙蓉更为娇艳,不如我们去塘边走走。”

  她给我拿来了披风,搭在肩上,知我畏寒,虽刚至十月,却也准备了狐毛护手,一应俱全了,才在前面带路,提前而行。

  她的细心,让我心底略起了波澜,要强加压制,才能把那丝悔疚压了下去。

  行至塘边,却见木芙蓉开得正盛,此花又名拒霜,不怕秋寒霜冻,一向是我喜欢的,见它开得娇艳,便叫媚蕊折了那斜斜伸出来的一朵好的,插在鬓边,对着池塘静水而照。

  媚蕊见我兴致颇高,便赞道:“主子戴了这花当真是人如芙蓉,艳色无双。”

  我一笑将它摘下,眼神不由自主地望向远处高高的青白间黄的檐角,那里,是宁王的住处。

  媚蕊跟在我身边日久,竟也猜出了此时我心中所思所想,轻轻笑道:“王爷见了,定会赞叹不已。”

  手中的木芙蓉花蕊灿烂似火,花瓣边缘却是淡淡的浅红,木梗更是青葱似绿,拿在手里,煌煌而光,一阵微风吹过,却有几朵木芙蓉从树上跌落,有些则落于池塘,随波逐流。

  我手抚芙蓉花瓣,眼角带了轻愁:“媚蕊,我等美人,是否也象这随风而落的木芙蓉,短暂时间在树梢之时便是煌煌而光,有风吹过,就会被碾落成泥?”

  媚蕊知我所指为何,劝道:“主子,王爷不过一时之气,过了几日,便会好了的。”

  自上次事后,媚蕊虽被宁王所释,她的行动仍然自如,但身边无时无刻都有人监视着,传递消息只怕要费些周张,但我知道,她自有办法将消息传了出去。

  如果她不能将消息传出去了呢?

  “听闻王爷近几日夜夜宿在书房,晚晚大醉,琥珀酒虽醇正柔和,可也经不起如此的饮,听下女们传言,王爷近几日目赤肿痛?”

  媚蕊叹了一口气:“主子,您对王爷倒真是上心。”

  我回首望她:“媚蕊,无论我对他怎么上心,也只不过为了达成目标。”

  媚蕊显然不相信我的话,却不像以前那样劝解暗讽,只从地上拾了一朵木芙蓉:“主子既担心王爷,何不前去看看,听闻这木芙蓉研成粉木,以窖内冰水相搅,能除却目赤肿痛,不如我们摘一些新鲜的回去?”

  我笑了笑:“媚蕊,你当真见识博广。”

  媚蕊低声道:“哪比得主子,其实主子来此,不就是为了如此吗?”

  被她揭穿心中所思,我也不辩解,恰有横枝伸出,上缀几朵开得极艳丽的花,便指着那里向她道:“那几朵木芙蓉花期刚刚好……”

  媚蕊便笑道:“那奴婢便为您摘了下来?”

  我点了点头,此地地处偏僻,甚少有人来往,媚蕊使出轻身功夫,自然不怕人看见。

  恰似一阵微风吹过,将她的身形吹得飘飘而起,绿衫红裙,纤手轻摘,粉红的木芙蓉仿佛含笑一般,衬着她如玉的容颜,她一手拉了技条,沉金绣鞋踩了下层韧枝,回眸而笑:“主子,这朵好吗?”

  突变忽生,她脚下韧枝忽地向上弹起,绿叶茂枝之中,倏倏连声,射出几枝利箭,她见机得快,忙向上腾身而起,毫微之间,避过了那几枝箭,脚刚落地,斜里忽地又射来一箭,她一个后腰贴地,险险避过。

  刚要站了起来,却又软倒,她震惊的目光望向我。

  她双足上的鲜血染红了青青草地,那里,有两只箭从地面突出,将她双足对穿而过。

  箭上涂有麻药。

  “主子,您何必如此?”她望着我苦笑。

  我松开藏在树后的机簧,走近她的身边,蹲下,望着她:“我不得不如此。”

  我抬起她的双足,拿出银剪,剪断了上下箭头,从地上拔出了箭,拿出草丛里藏着的伤药,撒上她的伤口,血流便止,再用白布包好。

  她半闭着眼,神色仿若有些迷糊,却轻声道:“七转玲珑阵,虽只其中三阵,我已避不过了,从没有人能在简单的花丛之中化繁为简以箭代兵,布下如此军阵,时间,光线,连风声都能控制得毫微不差……主子,你是何人?”

  我笑了笑,看血迹没有从白布之中渗出,才轻声对她道:“我是何人,重要吗?”

  她勉力睁开眼睛:“主子,你知道吗,我是小筑里身法最好的,出师那一日,太子殿下以百名兵士排阵相射,箭雨如麻,都没有人能射中我,而你,只用了五支箭……”

  我望了望她,她麻药虽已渐布全身,还死盯着我想给她个答案,于是拍了拍她的脸颊:“同样是箭,草箭和金箭能相比吗?”

  她很不满意我的回答,眼神极之受辱,那情形就好像在开讨敌迎战大会的严肃场合,每个人脸色严峻,出无数谋略战策排阵布列以抗强敌,却有人在和小七暗自讨论行军之时让小五捉两只野鸡换换口味?……自换得那帅席上坐着的人一声冷哼:今晚突袭由你带队。

  第二十三章有人来了

  可她没有办法,麻药上脑了,我将她麻不瞑目的双眼合上,叹了一口气,背起了她,也不知她近几日吃的什么,如此的重。

  离此不远,有一扇小门,门外有人等着,身形高大,左手行动不便,右手推一辆板车,上盖一床竹席,见我气喘吁吁地背了她出来,忠厚地道:“姑娘,俺是老实人,家里尚有妻室儿女,冷不丁地抬一个大姑娘回去,俺娘子非把俺打成孙子不可。”

  我丢了一锭金子给他:“如你娘子要把你打成孙子,就把这砸给她。”

  他接过了,笑了笑:“有了这个,打成孙子俺也愿意。这姑娘不会动的吧?”

  我道:“你得赶快了,一两个时辰不会动,过了,上身就会动,听说她的手力气颇大,打起人来很痛,吃饱了饭力气尤其大,一个汤羹丢了过去,有时会把人脑袋砸穿。”

  他连忙道:“那我得赶快走了。”推了板车走了两步,回过头来问我:“姑娘,您有将军的私章,真是从西疆来的?”

  我说了句西疆土语:“慢走。”

  他心满意足地走了。

  土墩,入伍之时,因身材高大,自恃力气过人,喜欢欺侮新兵,被君少将指为箭人,不过三日,老实无比,此人欺软怕硬,跟着比他强的人混日子是他的人生至强哲理,从此以后,死心踏地的跟随君少将,因在一场战事之中被打断左手经络,再也不能握紧手里兵器而退伍,退伍之时,得了不少赏赐,回家娶了老婆,生了一个女儿,全去了往日威风,成了妻管严。

  小七整理了一册往日在君家军服过役的退伍兵士名册给我,我不以为然: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他们既已脱离这里,还会听我调令?小七摇了摇头,将册子放入我手:“你想象不出,在他们的心底,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彼时我正嚼一块蕃薯,吃得有点儿多,噎住了,随手捞了个茶壶灌了入嘴:“什么人……咯……”

  小七帮我拍了拍背:“可交托生死的人。”

  我很竦然,一口水喷了出来:“我把他们操得半死,他们还认为我可交托生死?”

  “那是因为你不想让他们死在战场上。”

  我感觉小七的话越来越能让人心理发酸了,为了不让自己发酸,酸得嘴里蕃薯的变了味,我甩了他的手,向门外走去:“神经……”

  小七面无表情地叫住了我:“别怪我不提醒你……蕃薯吃多了打屁。”……

  第二日,就有人发现了媚蕊的失踪,我禀告了管家,让他四方查找,自是找不出来的,暂无法找到,也只能做逃奴处理,报请官府,帮助捉拿,府内奴婢众多,管家便另拨了两名新手给我,宁王对此事倒没有多加询问,可能心想着跑了就跑了,反正也没什么大秘密被她弄到了,还省去了以后日防夜防着。

  只是媚月这孩子倒问了一句:“媚蕊姐姐去了哪里?”

  得不到回答之后,也就不再问了,只不过她原来跟着媚蕊的,跟不到她了,我就成了她最亲近的人,她对我倒是跟得近了些,开始还闪闪烁烁的,时不时从花丛中冒出个脑袋,从树旁斜出个头,见我没出声,明目张胆地我走到哪儿,她便跟到哪儿。

  越临近交付银铠的日子,丝织房便防范越严,一切闲杂人等皆不得入内,宁王虽表面不闻不问,我却知道,他除派绿耳之外,又派了八骏之一的超光暗自守护,如此一来,便把丝织房守得如铁桶似的了,照道理来说,就绝不会出什么问题。

  但我知道,问题一定会出的,不过是或早或迟而已。

  那天傍晚,我从丝织房回到住处,对面林美人的房子还亮着灯,鲛蛸纱的窗户上映出她手拿了绷架,一针一针地绣着,侧面的身影柔和俊致,衬着屋里琉璃红灯,就只是想想,也是美人如玉。

  正要回到屋里,却听对面的窗户‘呀’地一声开了,她素手轻抬,放下了手里的绣架绷子,含笑向我道:“妹妹,回来啦?”

  琉璃灯的灯光从她身后照射出来,鲛蛸窗纱反射出淡淡碎金,身上的粉红抹胸带出一丝艳色,薄纱上的仿泥金印花彩绘让她洁白的肌肤若隐若现。

  小时候,我常在村里头捉鸡吃,当然,如果你愣要说偷,也是可以的,所以,村里头的鸡们一见到我,跑得赛过了快马,捉了一只之后,其它鸡们就略松了一口气,悠哉几日,某一日,如果我见到鸡不下手偷了,它们则一连几天地见到我跑得如快马……心时常提着的滋味并不好受。

  如今,见到月光下窗户底下冒出来的这张如花笑脸,我的心情就仿如那鸡们,终略松了一口气。

  在她面前和宁王情深款款如此多次,终激得她要动手了吗?想来她不动手,太子也会催了她动手吧,变了心的女人,太子又岂会留着?

  “林姐姐,还没睡啊?”我笑了笑,等着她从屋子里出来。

  “哪有妹妹这般的忙,为王爷分忧解劳。”又朝我看了看,“妹妹今日这身衣服可真特别,仿佛那广陵仙子欲乘风而去。”

  我今日穿了一件宽摆拖地的高腰束身裙,外套一件宽身上衣,恰齐腰间,正如她所说,倒真有几分富丽潇洒之气,仿若扇面上的仙子,飘飘欲仙。

  晚风习习吹拂,她额上青丝有几缕便垂在贴有紫金花钿的眉心,凭添几分慵懒,檐角月光如皎,蹲兽寂寂,她左手轻轻地抬手将额前乱发拢于脑后,袖中便传来幽幽伽南香味。

  第二十四章跑路

  第二十四章跑路

  我轻吸一口:“好香的味道,是皇后娘娘刚赏下来的吧?”

  “妹妹不也有,不过自媚蕊自走后,妹妹仿佛很久没熏过香了,屋内倒总是清新淡雅。”

  我笑道:“如若姐姐喜欢,我那屋里多余的,不如就送了给姐姐?”

  林美人浅浅一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见媚月在跟前,我示意她去取了前几日宫里赐下来的伽南香球。

  “妹妹,我们姐妹俩好久没一起聊天了,今晚夜色甚好,王爷最近赏下了清明雨后的西湖龙井,不如妹妹来我屋里,就着月色,我们边赏月边饮?”

  说着,她便款款地走近了过来,左手握住了我的右手,原是柔腻如脂的纤手,却让我身上起了层鸡皮,我便知道,今日去也要去,不去也要去了。

  如果是以前,她的身上的武技只配给我端茶递水,可如今,却能治我于死地。

  我笑着和她走进了屋子,一进门,便闻到三足莲瓣香炉焚炽的杜衡香味,不由深吸了一口气,赞道:“林姐姐这屋子,当真香得仿如仙境,和我那屋子相比,倒真是天差地别,以前不曾觉得……。”

  林美人握紧了我的手,回头向我浅笑:“也不知太子爷为何选了你。”

  我假装不知从她的衣袖里滑出了雪亮的短刃,直抵我的腰间,只道:“姐姐说什么,妹妹竟不知了。”

  正在这时,远处传来隐隐的嘈杂吵闹之声,从打开的窗户可见,远处隐在黑夜中的红墙碧瓦隐有红光冒出,有人在远处大叫:“走水了,走水了……”

  那个方向,却正是丝织房,今日才制好测试好的寒蚕银甲就摆放在那里。

  我看到了外面的火光,越来越大,竟仿佛那落日之时的火烧云,染红了整个天边,脸色终变:“怎么会这样?”

  她手里的尖刀刺向我的腰间,终让我呼痛失声而叫。

  “你有没有想过,背叛太子的下场?”她浅浅地附在我耳边道。

  我愕然回首:“姐姐也是?”

  “小筑里出来的人,不只你一人成绩好。”她轻轻地道,“但能活命得长的,却不多。”

  我脸露戚然之色:“姐姐,妹妹自寒苦出身,生来便体弱,幸得太子赠药,才得以活命,妹妹不敢背叛太子殿下……”

  “善诡诈狡辩的人,我见过很多,但却从未见过妹妹如此境地了,尚死不悔改,一幅怯怯之色,善辩如此……”她脸上露了淡淡的怅惘,“只可惜,如此的急智,却也惘然。”

  她眼内杀意尽流,我脸上有恐慌之色,知道她定是早做了安排,丝织房火起,来的恐怕不只一人,我若在她的房间被刺,只要略做安排,就可以把此事推在入府行窃之人身上,只需略散流言,让宁王知道我原也是太子安插进来的,恐怕宁王倒会吁了一口大气:他送的美人又内讧了,不用自己亲手动手,多么的省气省力?

  我维持了脸上的恐慌,问了出口:“如此一来,姐姐还能在王府呆了下去吗?”

  “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在小筑里成绩最好的,居然问我如此愚蠢的问题。”她停了停道,“也难怪,你居然愚蠢到送走了媚蕊,原本太子还不敢肯定……”

  眼看利刃扬起,我大声道:“姐姐,你难道真是为了太子?”看清她脸上那一瞬间的怔忡,我冷冷一笑,“其实,姐姐是为了宁王,姐姐的忠心,和我相差不了多少。”

  她轻声笑道:“只可惜,太子殿下不会知道了。”

  她左手如闪电般地抓住了我的胳膊,我忙出力挣扎,但怎么敌得过她的力气,只觉眼前雪白的刀光一闪,便插进了我的胸部。

  胸前传来金属相接之声,如长矛厚盾相击。

  这声音让她一怔。

  手一松,那刀插不住,就从胸前跌了下去。

  咣当一声,跌在了地板之上。

  缠金嵌玉的短刃手柄在灯光下濯濯而光。

  我挥手弹了弹胸前,用染了凤仙花汁的两根手指提起被刀刺穿的大洞,浅浅一笑:“可惜了,千金难求的云散金山木棉纱,只着了一日,便穿了个大洞。”

  她赫然倒退两步:“你竟然将寒蚕银甲穿在了自己身上。”

  “如若不然,妹妹我今日为何特地穿了宽大衫服,当真以为我要翩翩而仙吗?”

  她后退一步,愕然望着我:“王爷,他,他,居然让你这么做?”

  我淡淡地道:“王爷有一项任谁都比不上的优点,用人不疑,妾身做些什么,王爷并不过问,为护铠甲,为保万无一失,妾身只得如此,只怕太子殿下的那些人,要空手而回了。”

  他派人入府,不为夺铠,恐只为损铠,如若不然,也不会在丝织房放火炽烧,寒蚕银铠可抵刀剑,却不能避火,只需弄坏了它,几日之后期限到了,便是我的大祸。

  可这一切,原就在我的计划之内。

  “遇上宁王这样的人,我知道你迟早会背叛太子,可却想不到,你为他可谓机关算尽,竟打算日日穿了它来此?”

  “不需日日,几日就够,守株待兔,总要知道那兔子大概的撞树时间。”

  她虽身负武功,也知道我不识武功,可我从她眼里居然看出了恐慌,视线不自觉地扫向窗外,窗外的吵闹之声渐熄,她心中焦急,却不肯放手,回头冷笑:“既便身穿银铠,我也杀得了你。”

  她脚尖一挑,便把那短刃挑了上手,向我扑了过来,我大叫一声,便沿着八仙桌奔走躲避,手忙脚乱之下,只听得当当连声,背后传来巨震,更掺杂着布帛撕裂之声,自是她又刺中了我,让我如遭重击,身子向前扑去,幸好刃尖不受力,踉跄几步之后,便又向前奔跑闪避。

  眼看被逼到了床角,抬头望去,她原本柔媚娇怯的面容增添了几丝狠意,举起手里的刀子,竟要向我面容刺了过来,凡是美人,皆不愿被毁容,更何况这张脸可是花了不少心血的,我心慌之下大叫:“姐姐,竟要毁了我的脸吗?”

  回答我的是刀锋破空之声,我举臂一挡,那刀刃便刺在了我的手臂上。

  自是又没刺进去。

  正在此时,媚月捧了装着香料的小盒子终站在了门外,见此,小盒子跌了落地,她大声叫了起来:“林美人,你做什么……快来人啊,快来人啊……”

  喊声一起,林美人终知道此事功败垂成,收了短刃,倏忽之间,便从窗口跳了出去。

  希望她能逃得出去。

  能向太子禀报,要不然我可又要大费周折了。

  媚月急慌慌地走了进来,几乎哭了出声:“主子,怎么样了?你身上的衣服全破了……”

  我望着大开的窗户心想,幸好,她的武功不是很强,花拳绣腿而已,可就是花拳绣腿,也让我避得狼狈不堪。

  幸而有了这件寒蚕银铠。

  竟能抵御她手上锋利之极的短刃……与勾刺箭不惶多让的短刃。

  太子殿下对派出去的人,装备上自是毫不吝啬的,此短刃名为青丝,是太子府上十大名刃之一,可吹毛断发。

  第二十五章前事

  我想,避走闪躲之时,听到我身上传来的金属相击之声,她想必已知道寒蚕银铠,终得已成功制成,划破衣裳之时,她想必已看清了我身上的铠甲,并非虚假。

  小七和我吵架,吵得最厉害的一次,说我心理阴暗非常,人踢我一脚,我便要还人家十腿。

  但他说错了,如果那人没有十腿给我还呢?

  那么多条人命,如果要他十倍偿还的话,他只怕重生千次都不能让我如愿。

  所以,有的时候,便只有让他生不如死才能略减我心中的恨意。

  小五狩猎,简单直接,往往一箭过去,正中喉咙,而我狩猎,往往喜欢设了陷阱,上面摆上猎物喜爱之物,三两日后施施然而来,便可任我取夺。

  小七说我此等习惯自小养成:打架从不自己动手,但如果有人得罪了我,隔了几天,那人便会突生无妄之灾,莫名被其它人等痛扁。最厉害的一次,原是那村头卖豆腐的大胖儿子仗着身高体胖,失手抢了我捉的蝈蝈,结果没过几天,全村的人皆相互之间打了起来。

  这也不全怪得我的,谁叫我们那村的人,全都习武成风,沾亲带故的呢?

  那个时候,老父在花爷爷那里被确疹,我还记得我躲在花树之后,槐树的白色槐花飘落我那丰神俊朗的老父须上,花爷爷用手拈了白色胡须,沉思半晌说了一句这样的话:承蒙乡里抬爱,尊吾一声神医,但神医虽神,但总不能让断了的那物再令其生长……我的老父刚和西夷人大战了一场,听说受了点伤。

  常在战场飘,哪能不挨刀?

  可我左瞧右瞧,他既没缺胳膊,也没缺腿,连头发都没断一根,却是哪里断了?

  他失去了希望,整天板着个脸,我那三个美人娘亲也不理了,一天到晚搬了张椅子在槐树下喝闷酒。

  那一日,我以为会挨顿打的,因而连离家出走的银子都准备好了,可被堵住了,全村的人全集中在我家,要求赔钱赔粮,处罚幕后黑手。

  原本我正爬着墙的,可爬了一半,听到前厅传来哈哈大笑之声,那是老父的,笑声中有丝喜意,我对此特别敏感,便从墙上溜了下来,悄悄地回了屋。

  可我后悔了。

  据说那一天,老父听完述说,哈哈大笑,眼里忽地有了希望。

  但这便是我暗无天日的日子开始了。

  所以,我的童年,在七岁的时候便结束了。

  老父亲自教导,每日学武习文,啃无数本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残册断卷,每日熬得面色青紫,当然没有我自己看的*无边的书时同日而比,但俗话说得好,老鼠怎么也逃不过猫儿的掌心,我的老父,就是那猫儿。

  被其训练敲打,终还是有些好处的,那便是,以后打架更不用自己动手了,用老父教的武功收三两个小弟,如有架打,让他们先动手,凡要动手的,先设好陷阱,让对方先落入其中,损其锐气,有时不需要动手,便解决了。

  所以说,跟着我的小弟是很幸福的。

  久而久之,名声渐渐地大了:君家村,惹谁都别惹那一身红袍的小子,惹了其它人,最多你自己被揍上一顿,惹了他,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青梅竹马,都可能被揍……而且被自己人揍。

  往事想起来就没玩没了,没有个尽头,和现在一对比,特别是身穿破洞装的时候一比,总让我生出无数感慨:

  这一次,能不能如小七所骂的,让他们以十倍来偿还?

  看着自己一身价值千金的破洞装,对惊惶失措的媚月道:“帮我换身衣服。”

  媚月自是跌跌撞撞地去拿衣服。

  丝织房的火已经被扑熄了,空气中硫磺燃烧的味道渐渐随风而散,等我换下身上的银铠,重穿了件薄纱轻遮,凸显身材的衣服,就听见外面有人唱诺:“宁王殿下到,花美人出来迎驾。”

  王府不比皇宫,以前的时候,他若来了,便来了,也没有人想要唱诺什么的,看来今天事儿动静闹得有些大了。

  两名侍卫守在了门口,脸色冷冷的,手扶了刀鞘,随时准备拔出来的样子,底下人的脸上多多少少反映了上头人的面色,看来,今天大家的心情都不好。

  宁王走进来的时候,带进来一丝烟火的气息,黑底金线的锦缎长袍之上,有两粒明显的火星子溅出来的洞,头上的玉色束带焦卷了一角,他面色沉郁,没理我拂袖向他行礼,也不落座,当庭站了:“那边动静闹得这么大,你倒消停?”

  我垂头站在他的面前,看清了他金缕紫靴边缘有黑色灰烬,他竟然亲自入了火场?

  那件寒蚕铠甲,想来他便认为已然在他面前化为灰烬了吧?

  我跪下伏地:“王爷,丝织房失火,妾身坐立不安,可妾身原想要去看看的,可妾身乃女流之辈,想着不该给王爷添乱……只是不知,丝织房烧成怎样?”

  他沉默半晌不曾说话,金缕紫靴往旁边移了移,在暗红色漆光可鉴的地板上留下了淡淡的黑色脚印。

  可见那场大火烧得惨烈。

  “府内人虽尽力扑救,可还是尽毁。”

  我跪在地上,地面虽干净整洁,隐约可见漆光地板上暗色木纹,可因膝下无垫,膝头盖就有些痛了,就微微地移了移。

  他的金缕紫靴停在了我的面前,语气有些不悦:“你在想什么?”

  我忽地明白我又走神了,于是颤颤地道:“妾身有些担心。”

  “旁边的库房救下了,尚有一些余材,本王再向太皇太后请求,多宽限些时日,想来可以重制一件的。”他淡淡地道,“可本王怎么感觉,你并不担心?”

  我悄悄抬起头,琉璃灯光照射之下,他深燧的眼窝有睫毛投下的阴影,眼波却带着些深幽如渊的寂寂之色,我垂首道:“妾身担心的,妾身只是,只是吓呆了……更怕此厢才制好,那厢却又有人尽毁。”

  第二十六章问审

  刚换了件薄衫,膝头盖与地板中间也没有个缓冲,咯得我生疼生疼,我不敢再移,以免让他再瞧出什么来,垂头思索怎么样才能将自己穿了那银铠的事比较圆满地讲了出来,不让他恼羞成怒:亲自动身飞入火场救那银铠,差点烧衣烧发毁容,结果那银铠却并未在其中,让他一番担心扑了着空,好似我心望明月,明月却照沟渠,以他的脾气……绝对会恼羞成怒。

  宁王声音变冷:“此次事件,绝不会再次发生。”

  来府多日,我也看出来了,自回京之后,宁王已然隐匿了在西疆之时的锋芒,对太子不断的进攻,仅仅采取守势,我不知道他如此作为,为了什么,是心灰意冷,还是其它?

  又或是为了死在断头台上的君辗玉?

  但我知道,以他的性格,这不过是暂时的,他策马西疆时的冷冷刀刃终将会从鞘里拔出。

  只要他想了,便没有任何人能阻止。

  就如在西疆一样。

  “妾身当向王爷请罪……”我趁势移了移膝盖,向他伏首。

  他不耐烦起来:“请什么罪,此次失火,本王知道不关你事。”

  “王爷,妾身所说,不是此事,而是……”我吞吞吐吐地道,“妾身和林姐姐住在一处,早晨出门时和林姐姐拌了两句嘴,她对妾身说,府内的人命总不长久,林姐姐身负武功,眼光阴阴的,妾身有些怕了,所以,妾身前思后想,就大胆做主,便将那寒蚕银铠穿在了衣服里,回来了院子,果被林姐姐刺了两剑。”

  他倏地站起身来:“什么?那铠甲没事?”

  “完整无缺。”

  媚月早从内室拿了银铠出来,连同那件被刺了几个窟窿的衣服,一起捧给宁王。

  他却没接,左手轻轻地敲在红木桌椅之上,拿深思的目光望了我:“本王不傻。”

  屋子里的燃香冉冉而升,屏风上缕空的花纹被室内的灯光映在地板之上,暗影潼潼,让人想起在黑夜里急步迫近的无数人影,影子就着月光映在帐篷之上急速而动,喊杀声未起,先感杀机。

  我连忙伏首:“王爷,您是在怪妾身自作主张吗?”

  我知道他心中已然起疑,世上哪有如此凑巧之事?但只要合情合理的凑巧,想必能混得过去的。

  他坐在了黄花梨木的圈椅之上,手指上的白玉斑指在圆滑的扶手之上轻磕,淡淡地道:“原想等这事过了之后,才来问你的……”

  他双手互击,门外脚步之声零乱,两名侍卫拖了一人进门,扔在了地上,着有软红绸纱的身躯侧翻,遮面的乌黑长发便向面颊两边拂落,露出了那人略有些苍白的面容,却正是媚蕊。

  “主子……”她抬头向我苦笑,用手肘半撑起上身,下身禁制却未被解开,“主子应杀了我的。”

  我倏地明白,宁王的隐匿锋芒,并不代表他不作为,他任凭各路屑小在其面前一一上场,冷眼旁观世情转变,在每一个别有用心的人之中挑选对他最有用的留下,为他所用,皆因,在他的心底,已不存丝毫的暖意。

  唯一的温暖,却只来自君辗玉。

  他留下了我,只因我来自西疆,与君辗玉有几面之缘,更因为我识织缀铠甲。

  他早就知道,我的一切本领,或来自太子殿下的训练。

  但他,却还是留下了我。

  只要能有那人的消息,他甚至不介意从敌方派来的细作那里得知其一。

  我忽地想,太子殿下知不知道这点呢?又或许,他隐约查觉了这点,所以,才千方百计地从西疆找了人来。

  太子殿下和他相斗的,却是宁王的心而已。

  我忽感觉,我这名细作,在他的眼里,原来早就是名细作了,可怜我装扮如此的久,就仿佛在戏台之上,虽戴有皇冠官帽,身着金缕玉衣,可其实人人都知你并非王候将相,不过一名戏子,却无人拆穿,在台下饮茶磕瓜子,品评戏文,欣赏得津津有味。

  我膝行两步,想拉住宁王的衣袍,以他的身手,自是衣角边儿都捞不到的。

  “王爷,妾身没有做过对王爷不利的事,妾身所做一切,皆是为了王爷。”

  他轻笑一声,以手抚额,手上的白玉斑指轻触额头,更衬得他容颜如玉,目光没有望向我,却透过窗棂,遥望远处虚空:“你也说为本王好?”

  我心念急转,不知道媚蕊跟他说了什么,但既然媚蕊已被他捉拿,那么,那枚在土墩面前露了面的私章,便不再是秘密,只能找个借口将此事遮掩。

  我用了几重身份来掩挡我的真实身份,千万不可在此时露了马脚。

  我抬起头来:“王爷不相信妾身吗?妾身想尽办法支走媚蕊,就是为了不让她破坏……”

  我住了口,因我看得清,他纤长的手指一转,滑过金绣织就的衣袖边缘,便从袖中拿出了那个小小的墨玉色私章,目光凝在私章之上,眼眸仿如晨早薄曦,竟带了淡淡的水色:“这又如何解释?”

  这枚私章,怎的会在他那儿?此枚私章不过在土墩面前露了面而已,事后我便仔细收藏了,怎的他手里还有一枚?

  心中忽地一惊,他派人搜过我的房间?我身上的物品,除了这一件东西之外,已全不带往日踪迹,这枚私章,刻好之后原是做调动军令,上报朝廷来往信件之用的,后因朝廷统一配发私章,后来这枚私章就废弃不用了,只有少数几名亲兵知道此枚私章原是我的,他搜了出来,倒是证明不了什么。

  因我既然要调动土墩,这枚私章,原想着便要舍了的。

  所以,我收藏得并不秘密,只不过放在瓷枕里而已,以他的细心,自会搜了出来,只是我没有想到,他这么快就动手搜了。

  他搜出这枚私章,会更让他确定我只是那花凝昔。

  只是我不明白,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的呢?

  第二十七问审(2)

  第二十七章问审(2)我伏地磕头:“王爷,妾身的爷爷,原为君将军的军医,治好他的病之后,君将军便给了个信物给爷爷,告诉爷爷如若有事,可叫他身边几名亲兵帮忙,可爷爷有什么事,不过是上山寻药,担抬病人而已,妾身原跟随爷爷四处治病之时就认识土墩,知他对君将军忠诚,因此,妾身才叫他帮妾身一个忙的。”他没有回答我的话,洁白的手指轻抚那枚私章,章上红印尤在,浅绿水印在灯光照射之下仿如流动华彩:“这私章听闻是他命人从蹬山上取一块墨玉制成,因其玉身有浅绿水印,因而命名绿腰,他一身追求做贤臣良将,所以命人在其上刻了‘贤良’两个字以做勉励,上刻隽字,自是由他亲自书写,听闻花美人擅书画,可自来府中,本王却从未见你动过笔,不若美人今日便为本王写下贤良两字?”我暗暗一惊,抬起头来,神色不动地行了一礼:“谨尊王爷吩咐。”他没有望我,勿自看着那枚私章,室内的烛光透过琉璃灯盏照在他的脸上,让他额前洁白如玉,更衬得眼眸深不见底,他的怀疑,竟如此之深了吗?这次的确做得太过急进了一点,首先,我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居然能将武技出众的媚蕊擒了,再次,便是那寒蚕银铠本应烧毁的,根本没有机会走出丝织房的,我穿着它出门,倒是唯一能避过他派的暗卫监视,也避过这场火灾的方法,借口虽找得好,要凑巧太多了,再好的借口也会落空。早有人在我面前摆了案台,铺上洁白的纸张,饱蘸了墨水的笔搁在大理笔架之上,我唯有屏息静气,拿了那支笔,沉思良久,才写下‘贤良’两个字。此过程之中,宁王并不朝我看,只拿了那枚私章反复打量,斑指有几次和那私章相击,轻脆的声音在寂静的屋子里传得老远,用眼角余光之中,他的手指捏得有些发白,直至那张纸呈了上去,侍婢提醒了一句:“王爷,花美人写好了。”他这才将那枚私章收入袖内,接过那张纸,略晃了一眼,便站了起身,淡淡地道:“银铠既未受损,几日之后便入宫交付吧。”我伏首应道:“诺。”他一摆宽袖,便向门外走去,迈过门槛之时,恐脚步抬得有些低了,踢在了门槛之上,听得咚的一声,便听侍婢上去相搀,道:“王爷小心。”师从五大武圣的人会连门槛都迈不过?只怕是因为由希望转为失望了吧?只不过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有了希望?我的言行举止,还是让他以为这世上有奇迹发生?真认为这世上有借尸还魂一说?但我更知,以后要更为小心了。我回到屋子,屋内物品整齐干净,不见翻动过的痕迹,但我往瓷枕下一摸,里面果然被人动了。媚蕊被宁王带走,投入了私牢,宁王并没有禁止我去探她,她独坐囚牢之中,见我进来,只轻轻告诉我:“主子,除了王爷知道的,我什么都没说。”我知道她应该未说,如他知道媚蕊被擒经过,又怎么会如此轻易放过了我?这是一枚终将要舍弃的私章,便如我的心愿:‘贤良’一样。那个时候,军中要刻私章,报备朝廷,以做发号施令来往书信鉴印之用,初初刻那枚印章之时,我便写下了贤良两字,引得老父拈须含笑:“贤臣良将,不愧为我儿。”我心想你老糊涂了吧,还‘我儿?’回到营账,小七摸进来找我,问我晚餐吃什么,见我把玩手上私章,随手拿了过来看,我的笔迹,他自然是认得的,也认得上面两个字,未免吃惊:“这两个字,离你相当的遥远,是你未来的目标?”我点头而笑:“那当然。”他怀疑地望了望我,又望了望那字:“贤臣良将,转性了?”我不耐烦起来:“前日里小五不是捉了只老虎吗?小虽小了点,一个人吃足够了,叫小五烤好了送来。”他便闷闷地拱手:“贤臣良将,你称第二,无人胆敢第一。”那老虎终没吃成,养了两个月之后,便放了入林,可时不时还回娘家看看,所以,如果军营里忽然出现一只老虎,基本上巡逻的兵士都可当作视而不见。当我经络被连接重整的那些日子,初初之时,连抓了筷子吃饭都不能,饭食都要小七喂了入嘴,好了之后,行事举止再无往日那一衣带风的爽劲,身姿有了几分柔软如绵的娉婷之气,连写出来字的都少了刀锋凛冽之力,变得纤秀隽永,偶尔从村边走过,竟还惹得无数小伙眼冒绿光。有一次,小七神色郁郁,打水和面之时,情不自禁便有泪珠滴了入面,可他不管不顾,依旧和着,我回头见到了,有些担心那面变得咸苦,便道:“小七,你忘记买盐?”他笑了笑,笑声听得让人恁地难受,泪珠则更勤地落进面中,道:“盐太贵了,我们得省着点花。”我叹了口气,回过头去剥豆角:“现在不也刚好?反圆了我的心愿。”他终止住了落泪,脸上沾了白色细粉,那两条泪痕尤其明显,为怕和面的手弄脏了,也不擦擦,转过脸来问我:“什么心愿?”我瞧了瞧他,又瞧了瞧手里剥着的豆角,仔细地去了包衣:“贤妻良母啊。”他终咧嘴一笑,糊了面粉的手抚在额上:“怎么可能?”停了停又道,“既便如此了,也不可能。”不错,既便如此了,也不可能。我之心愿,从来不是贤臣良将,不过贤妻良母而已,如豆的灯光下,三两名稚儿团团围坐,看我为他们绣衫补衣,唱一两曲童谣。只可惜,这成了我永远不能达到的希望。尤如那天边白云,看似很近,其实永不可触摸。既便摸了入手,也不过徒染上一些转瞬既逝的水汽……天启年间,这算得上一件大事,西夷谴史来朝,与天朝相商,以修百年之好,能不能修百年之好,就没有人知道了,但西夷这次来朝规模以及对天朝的尊重,倒让朝廷上下津津乐道,西夷派了王子乌木齐来访,听闻这位王子是大阏氏所生,为下任可汗的当然人选,其地位和当朝太子一样。西夷矿产丰富,以铁器闻名,更带来了无数贡品,听说刀枪剑戟装满了十辆四匹马车,带的两千军士更是威武雄壮,腰挎弯刀从朝阳街上走过的时候,路边的百姓皆窃窃私语:和当年君家军比起来,也不过如此。凡在人人口中能够相比的,就已经比得上了。听说乌木齐一身紫色窄袍,腰束玉带,头戴银貂毡帽,骑黑色银鞍大马在拱卫的凑拥之下驶入朝阳大街的时候,虽没有如潮的欢呼声,但也惹得不少人驻目观看:与君少将相比,也不过如此。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身边,虽没有君少将的北斗七星相护,却有一位中原服饰的青年男子相伴,老百姓的爱恨非常直接,西夷王子不能骂,骂了有损国体,让官府捉拿,可他身边的人能骂:卖国贼。这乌木齐虽代表西夷来访,可性格却没有丝毫收敛,来京不过几天,就因给宠妾购买衣物在华叶坊和人发生冲突,竟然将华叶坊砸了个稀巴乱,一刀将华叶坊厅中的撑梁柱给斩断了,让整个华叶坊从屋顶坍陷而下,将掌柜的给砸死了,此事上报了朝廷,乌木齐赔了不少银子出来,可却因死人和他没有直接关系,而大事化小,小事化无,这也为他赢了一个恶名:此位王子可不比天朝皇子,有礼仪廉耻,做事可是不管不顾,身为贵宾,拍也拍不得,打也打不得,最好不和他发生什么冲突。

  第二十八章冰糖莲子惹的祸

  至于那位他身边那位俊秀非常的谋士,却是遭到了所有在街上看过他的人的集体痛恨,可恨归恨,不过只能私底下骂骂,切菜的时候把那罗卜当了汉奸,剁得砧板蓬蓬直响而已。厨房里出去买菜回来的厨娘把砧板当木头剁的时候,我正巧走进了进去,听到他们的言论,冷冷地道:“这些也是你们能说的?”厨房里的人忙放下了手里活计,在我面前垂首而立:“美人教训得是。”我也不理她们,只吩咐道:“近日天气转热,夜宵甜品便改为冰糖莲子,那密枣核桃便不必了。”那剁砧板的厨房恐是旁的怒气未消,忍不住低声道:“美人,王爷素不喜冰糖莲子的。”“你只管做好,自有我端送了去。”她吁了一口气,自去忙碌。宁王的住处,是王府正中的锦瑟居,沿飞檐斗拱的长廊走过去,可见廊边荷花池里金蕊吐艳,锦鲤浅游,媚月和另一名侍女莺儿跟在我的身后,捧了食盒,缓缓而行,一路走过,有府里下人便避过一边垂首行礼,间或遇见了只闻名未见过面的其它美人,未等我上前打招呼,她们便退至一边,轻唤一声:“花美人,可好?”世情百态,由此而鉴。我淡淡作答,杳杳而行,身上沉金暗引的轻软薄纱被清风拂起,头上金珠冰凉敲面,倒真有了几分跨马巡视面前如织将士的气势。未等我陶醉完,便到了宁王的寝室之前,自有侍婢前去通传,与以前怎么都要等上一等不同,这一次略一通传,他便使人叫了我进门。我进门的时候,他正挥毫写字,只略一晃,便瞧清了那上面无数个大字:贤良。狂草,楷书,瘦金体,隶书,章草,行书,魏碑,行草,小篆……一时半会儿,我也仅略看清了如许字体而已。我端了冰糖莲子过去,放在他的手边,道:“妾身的字,比起王爷来怎样?”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接了我递过来的净手布,擦了擦:“你的字,练了很久吧?”我写的‘贤良’二字,写的虽形似私章上的笔迹,但人之经络已改,笔势绵软,全无内力,那样的斧矬痕迹他怎么能看不出来?只认为我是刻意模仿,更显得假。我低声道:“妾身原本字写得丑。”他便不再相问,拿起放在桌面上的薄胎青花瓷碗,揭了杯盖,皱了皱眉头,把杯盖一合,咣的一声丢到了桌上。我忙道:“妾身知王爷不喜欢冰糖莲子,但天气燥热,妾身便自作主张……”“好一个自作主张!”宁王冷冷望了我一眼,却道,“此碗莲子,就赠给了你吧。”我忙收拾了桌子,端了莲子,欲走出外间,却听他道:“吃完帮本王磨墨。”我只得手捧瓷碗,在两侧的交椅上坐了,用匙羹舀了莲子,细品慢尝,只觉那甜味适中,莲子粉而不腻,入口留香。偶尔向宁王望去,却见他挥豪而书,眉头却是越皱越紧。终‘啪’地一声将那玉杆狼豪笔放在笔架之上,抬头道:“本王困了,你先去吧。”我忙放下莲子羹,向他弯腰拂了一拂,快步走出书房。来到屋外,见到明晃晃的阳光照在荷叶之上,使那荷叶上的水珠滚如珍珠,我这才略松了一口气,知道今日的目地算是达到了。宁王多疑,我或让他产生了疑心,而消除其疑心的方法,莫不过是似而非,似真似假。为改我旧日习性,小七花了不少心思,终让我没有往日一丝一毫踪影,除了喜食甜食的品性,我却怎么也不肯改:“性别都转变了,一两样品性不同而已,怎的可能穿帮?”小七慢吞吞地道:“如果他原本就有些怀疑呢?如果他像你一样喜欢看神怪野史,相信借尸还魂呢?”我反驳道:“狡狐三窟,莫不过直直假假而已,全都为假,反而更让其起疑,有一两样真的,只让人以为我竭力模仿,反更坚定其认为我是假的之决心,正如战场上的虚虚实实,借势用力,为同一道理。”小七呲了一声:“不过为吃那甜得腻死人的东西找个借口!别说我没警告你,你的牙口大不如从前,小心蛀牙!”他没有再劝,怕也认为我说的是真的。如有往日习惯,又不想人认出身份,怕是要尽力避免显露的原来的爱好的,我却故意为之。所以,夏候商见我嗜甜,却反而失望,他终认为我只是太子有心训练出来的人罢?他没有竭力遮挡他的喜好,太子会终会隐约得知,于是派人反复试探,让人模仿那人的一切行为喜好,以扰乱夏候商的心防?所以,他才一次次的中招,一次次的失望。以前的时候,我喜冰糖莲子,全军上下众所周知,其实不为别的,这冰糖莲子有多种用途,吃着吃着,吃不完了,可凝注成气,当暗器发射。记得那一年,宁王夏候商初被派谴成为监军之时,天潢贵胄,更添浑身冷气儿,让人不敢接近,每天端着个架子在营里巡来巡去,还专爱挑刺儿,说这里军威不振,那里军备不强,扎营修寨太过草率,栅栏的木柱太细了,如力气大的,一抬脚,便踩倒了等等。自是惹得上下官兵人人一肚子的气。他的刺儿十之八九是冲着我来的,所以,我虽笑笑不予理会,自然也是一肚子的气。可龙潜入营,到底引起了八方注意,趁他根基未稳,就有人甘冒其险了。记得那一日,他恐也醒悟了,知道自己刺儿挑多了,有被边缘化的危险,于是自己掏银子,买了酒肉,请校尉以上的将领来营聚餐。自然没有人敢不去。他出身皇室,凡事讲究,不过一个小小的宴饮,也全照了皇室宴席做派,让随身携带的御厨大展十八般手艺,萝卜雕凤,拼盘摆花,银制酒杯,青瓷碟子,菜肴虽美,摆相也漂亮,可却让我等粗人在腹中暗骂:什么鸟食,吃两口就没了!更有那不忿气的,把酒杯捏扁了藏在怀里,好等宴席结束了,外出换两只烧鸡填填空腹……如果您偏要说‘这人’是我,那我也是不承认的。还好有歌舞姬上场,乐声一起,香风送爽,弥补了这一遗憾,将士久居边关,未见女人已久,这一手,总算把众将士的注意力从勾起馋虫却又未喂饱的愤怒之中上引了过去。到了最后,上了甜点,就有将领直接将那小巧精致的汤匙丢了出碗,直接倒了入嘴,吧嗒了半天,才感叹:好甜啊。正在此时,刺客上场,那舞姬身形一转,手里刀光闪闪,便向主席之上的宁王扑了过去。那个时候,还没有人见过宁王的身手,一见突变,席下之人自是人人拔刀,可不止如此,数十名黑衣蒙面的人忽从屋顶,窗外扑进,身如闪电,手持利刃,喊杀着冲向宁王。所以,这个人有一项特点那是从未消失的,那就是……他走到哪里,便把灾祸带到哪里。彼时,我正把那汤匙从汤碗里捞了出来扔了,把一碗甜点倒了入嘴,还未曾试过滋味,便见情况危机,于是,凝神,注气,满口的冰糖莲子夹着我的口水带着雷霆万钧之力喷向了正拿刀往宁王身上戳的舞姬。舞姬手上的刀被冰雹一样砸向她的莲子打掉了,身上也被击中了几个穴道,顿时动弹不得。不过,我一望宁王,悚然一惊,忙上前给拿袖子给他擦了擦眉毛上挂的糖水,捡了他绣金嵌玉的锦缎长袍上挂的莲子,银边衣领里塞的莲子渣子,还想把他半张的嘴里跑进去的几粒莲子挖了出来,但看他的脸色实在是冷,就没敢动手,小心地道:“禀监军,属下没病没痛,自小到大连感冒都没一个,您放心。”看来他武功不错,运功护过体,不过冰糖莲子夹口水无孔不入,让他虽不至于像那女刺客一般被打得在地上瘫倒,也没办法阻止莲子加口水挂了满身。他呆了半晌,才呸地一声把嘴里的莲子喷了,拿手指指了我半晌:“你,你,你……”我左忙握了他的手,忠心而诚切地道:“监军大人,属下明白,刺客越来越多了!有我在,不必担心。”右手随手轻弹,将刚刚从他身上摘下来的莲子弹向了拿刀刺向他背后的一个刺客的嘴里,顿时打得他满嘴落牙,鲜血直流,十分震惊地望了我。我这厢为宁王鞍前马后,那边厢众将士已将刺客清理干净了,见我露了这一手,齐叫了一声好。我笑吟吟地拱了拱手:“承让,承让。”这一声‘好’,才把宁王从怔忡中惊醒,拿起桌上的茶杯开始漱口,我好心地提醒:“监军大人,那茶杯,刚刚就摆放在旁边的……”从此以后,监军大人再宴请全军将士的时候,饭后甜点,便再没有冰糖莲子了,让我思念如潮,只有叫小七跑了老远摘了某富户荷塘里莲子时不时煮了碗给我吃。每当我端了碗开始吃莲子之时,都是周围人站得离我有多远就多远之际,对我这样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来说,真是寂寞如潮啊。

  第二十九章美人

  宁王身为皇子,虽除了军职,整日里听听歌,狩狩猎,观观舞,但他的身份必竟在那里,总有一些别人不愿意接手而需要他这种身份的人来应酬的事找上他。

  比如说,西夷太子乌木齐来访,他的地位不高不低,由他来接侍就刚刚好了,再加上他名震西疆,是曰战神,由他来接待,最起码也能消消乌木齐嚣张气焰。

  自寒蚕铠甲出事之后,府内的防守又严了很多,媚蕊的腿伤禁制未解,却也被人监视着,至于我,因护铠有功,宁王对我倒是客气了很多,可最近时间忙,每天要应酬这应酬那的,也很少和我闲扯君辗玉的种种了。

  而我,银铠虽已制成,到底未经实战,于是叫了护卫一人穿了银铠,另一人拿各种兵器刺之,以查遗补漏,看看会有哪一处防守不着。

  上次我内穿铠甲实际只有主要部分:着胸甲,披膊,只能防守上半身和手臂的位置,可实际上,这套银铠,却是分为头盔,面帘,披膊,上下甲身,护腕,膝护的,其它次要部分上次失火之时全部入了库房,可为一大幸事,一穿上它,基本上全身上下各重要部位便包得严严实实了。

  铠甲的各关节处以极之难得的寒蚕相接,也能抵御刀箭相刺,加上轻便灵巧,那试穿侍卫想来也跨马参战过,一试之下,舍不得除下,不断向另一名向他身上刺的侍卫挑衅:来啊,来啊,刺啊,刺我啊,随便你刺哪里,俺都不怕……

  那日两人斗得正欢,我在一旁喝茶吃绿豆糕,看得正有趣,心想这银铠总算是完成了,可这铠甲是要送往宫里去的,是不是太过朴素了一点,如在双肩加上几块宝石,护心镜边上镶几颗碎钻,腕上加几钮金丝,必是璀烂夺目,耀得人眼生花,彰显皇家气派,又能找借口顺便抽点油水……

  心里一阴暗,就有点儿心虚,感觉凉风阵阵,一抬头,身边多了一个人,高大,威猛,一双着紫色靴子的长腿,暗纹绣金的衣摆。

  忙丢了手里的绿豆糕向他款款行礼:“王爷,您来了?”

  他恩了一声,注目望着场上相斗的两人。

  他一沉默不语,我便感觉有股冷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让周围的人感觉冷风嗖嗖,不想和他站在一块儿。

  我道:“妾身在叫人测试这铠甲,虽有宫里派来的司制房人的帮助,又有工官派员携图纸相助,但妾身到底经验不足,王爷领兵多年,能否帮妾身看看,可需什么改进的地方?”

  他一摆手,虚扶我起身,微风拂起他腰间的环佩玉玦,轻脆做响,系玉冠的浅碧丝带在额下轻拂,越发衬得面容尤如冠玉,大拇指上的白玉斑指被阳光反射出隐隐毫光,他背着手朝场内那相互激斗的两人望了半晌,又是一声不出。

  又过了半晌,才道:“让本王试试。”

  此话一出,场内皆是一惊,那两位相斗的侍卫声音中便有了喜意,放下手里刀剑,拱手行礼:“王爷,属下叫多些人来。”

  看来是想趁此良机,准备群殴了。

  雄性人物,都喜欢斗来斗去,以彰显其威武雄壮,一点技术性都没有,我不感兴趣,便站了起身,道:“王爷,妾身看了半晌,感觉此铠甲虽好,可总有些地方不足,想再回去同织房的人商量商量,王爷若是打完了,就叫人送往织房行了。”

  宁王皱眉望了,拂了拂额下浅紫丝带,淡淡地道:“你不看着,如铠甲出了问题怎办?”

  我只得应了一声,留了下来。

  那两名侍卫不知道是不是平日里受了宁王的虐待,今日趁机报复,居然一下子叫了三十几个人来,排成阵列,手持长矛,身穿铁甲,就等着宁王的到来。

  此铠甲做得轻薄,但却按正常体形的男子身形来制,所以我上次穿着,因为人瘦,是把那铠甲在腰里缠了两层用束绳系紧才能穿上的,也因为我瘦,所以穿在衣里只是略俱丰满而已,对着镜子照的时候,那形状简直就像捆得严严实实的材火,没有丝毫美感。

  当他换好衣衫走出来的时候,我感觉累了,便坐在了椅子上闭眼小寐,听得轻铠相击之声从廊间响起,才睁眼而望,只见雕廊画栋的长廊尽头,缓缓步出一个人影,长身玉立,身上仿佛披了一层皎洁的月光,在炎炎烈日之下,却带着清清冷意,等看清楚了,才发现他手里没有持刃,头上并未戴盔,银色铠甲内衬月白战袍,眼内光华内敛,缕空的花雕的纹路被阳光衬照在他的脸上,如玉中流动的暗华。

  我自不会像身边站着的两名侍婢,不分尊卑,眼都看直了,脸上更是红云隐隐;可也不自觉地摸了桌上柔软滑腻的绿豆糕塞了入口,他的样子,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吃点东西。

  场上的兵士早已排好列队,森森的戈矛在阳光照射之下反射出冷冷的光,有侍卫拿来了宁王的龙渊佩剑过来,他却一挥手拒绝了,皱眉道:“这么少人吗?”

  那侍卫首领忙道:“王爷,正值交班之时,有些便来不及赶过来了,要不属下再临近府衙调点兵来?”

  看来场上的战斗力实在引不起他什么兴趣,一揭前摆,便坐在了椅子之上,道:“那你去吧。”

  一问一答,自又引得众人在心底赞叹,身边的侍婢更是明眸半垂,想望而又不敢望。

  我的新侍婢莺儿更是半垂着头,用眼角余光打量,脸上红云隐隐,莺儿年纪不大,却是府内老人,自小便跟着宁王,自媚蕊出事之后,杜龙便将她派了给我,我自是知道其中意思,这个侍婢可是我不能拒绝的人。

  只不过她因来府的时间较长,我旁敲侧击之下,倒是知道了府内不少显为人知的东西。

  年纪小的媚月,却是不解风情,淡定如常,顺手又递了块绿豆糕在我的手上:“主子,奴婢给您倒杯茶。”

  侍卫首领忙抹了抹额上冷汗,向府外急跑。

  第三十章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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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效率实在是高,不一会儿,便听到由远而近的铠甲相击之声,兵士们整齐划一的奔跑之声将黄木地板震得微微颤动,木槿花颤颤地飘下几个花瓣。

  侍婢们显没见过如此场面,脸上有了惊慌之色,恐以为王府被人以重兵包围了。

  过了一会儿,连绵不绝的兵士便分两列从花园尽头跑步而来,侍卫首领和一名圆脸将军以及一位青袍少年走在前边。

  那圆脸将军一挥手,兵士们便在广场上停了脚步,自动排成四排,我略一数,好家伙,只怕有三百人,而且个个精神抖擞,只怕是闻名已久的京城驻防士兵:神策营的人。

  神策营的人专司护卫建都,其将领大都由豪门皇戚之子担任,官职虽小,官威却大,想不到他们也来凑这个热闹。

  看了那俊秀丰常的青袍少年一眼,我忙垂下了眼帘,这人易容的技术也太差了一点,虽穿上青袍,金冠束发,英姿勃发,可杏眼含春,走动之间不自觉地露出女儿娇态,我怎么看,此人也是一位女子好吧!要说女扮男装,我可是其中的老祖宗。

  莺儿弯腰揭开茶盖给我加了一点水,低声道:“主子,小心点。”

  等我抬头望向她的时候,她却站直了身子,眼观鼻,目不斜视,情态恭顺,让我暗生警意,此女是谁?

  圆脸将军脸色有些尴尬,望了一眼青袍少年,又望了一眼宁王,这才道:“王爷,这就列阵吗?”

  那青袍少年早迎了上来,见宁王面色不善,拱手道:“表哥,听说你又有好东西?我也来试试?”

  宁王面色本来就冷,现在则更冷,可那青袍少年浑不当回事儿,兴致勃勃地凑了上前,对宁王上下一打量:“表哥,这就是府内刚做好的寒蚕银铠?”

  对如此厚脸皮的女子,显然宁王也没有什么办法,只道:“郡主小心了。”

  她叫他表哥,可他却谨守礼仪,恨不得撇清双方的关系才好,此种情形,倒让我大感兴趣,可我更记得莺儿提醒我的那句‘小心’,所以,我只把眼睛盯在了脚下,恭顺而立。

  见宁王无话,她的眼光便扫到了我的身上,笑道:“表哥,这位就是您新纳的美人?”

  她语气和悦亲切,让人如饮醇酒,我却知道,这些在豪门世家浸淫多年的人,是不会在脸上露出半分内心所思所想的来的,所以,我只垂头不语。

  宁王却不答她的话,对那圆脸将军道:“岁昌,你怎的有空?”

  那圆脸将军向他拱手笑道:“正带兵换防,听得您府内需人试甲,我也好久没和你切磋了,如此大好良机,我若放过,那以后倒要后悔死了。”

  宁王浅浅一笑,也不多说:“来吧。”

  我正巧不巧的,感觉喉咙有些发痒,想是刚刚绿豆糕吃多了,适逢接二连三的来人,就没来得及喝茶,于是低咳了一声,原想没人知道的,却发现两道目光从头顶而来,抬头一望,宁王皱眉望了我:“什么事?”

  我怔了一怔,心想没什么事啊,我没叫你啊,心中忽地恍然,怕是他以为我那‘咳’声是有话要对他说,我可不能让他再认为一汪明月照沟渠了,忙道:“王爷,妾身知道您武功盖世,可今日是试炼铠甲……”

  意思就是让他悠着点儿,多少让将士们表现表现,让剑戈刺上两刺,看看这铠甲到底坚固不坚固。

  话一出口,连媚月这不解风情的都偷偷地拉了拉我的衣角,我便后悔了,忙道:“王爷,您也小心点儿,要不将头盔半帘戴上?”

  这话来得有些迟,他的目光便复杂起来,一时间眼眸中云雾燎绕,仿佛深潭暗流,发森森冷意。

  那郡主脸上也没了笑意,深思地望了我。

  我脸上虽有笑意,却感觉面上凉风阵阵。

  他没答我的话,对那郡主道:“你且坐在一旁观战。”

  那郡主便一笑,道:“表哥,今日芝儿可大开眼界了……放心吧,表哥,我不跟你捣乱!”

  宁王扯了扯嘴角,也不答话,便大步向场内走去。

  以我的经验,嘴里凡说不怎么样的,心里必定想着找个借口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所以,我悄悄地往后退了一步,最主要的是,莺儿这丫头虽然不敢移动脚步,可看她半垂头脸色发白的样子,很想有多远就躲多远。

  郡主一弯腰,把我原本的椅子坐了,也不朝我们望,只淡淡地道:“倒茶。”

  莺儿便上去给她斟了杯茶,又站在了我的身后。

  没有宁王在身边,她便没有必要装亲热了,语气中那种淡淡地优越感便现了出来,加之以她和宁王熟悉的程度,更没有必要和我这样一个低等的美人客气,所以,她侧头有意无意地望了我一眼,伸出纤纤玉手拿起桌上未开的核桃,在手里转了两转:“这可是云南漾濞的核桃?未曾想表哥这里有,今年本郡主可还未曾试过呢……”

  我明白她的意思,她如果嫁给宁王,至少也会有一个从二品侧妃的封号,我等一些身份只比普通侍婢略高的美人自得上前巴结了,就算不嫁宁王,她郡主的身份在此,为求生计,她只一个眼神,想那以前的美人也会识趣的,于是,我咳了一声:“莺儿,还不上去侍候郡主?”

  如果是要莺儿动手,莺儿早就去了,莺儿看来知道她的想法,所以站在我的身后没动,见我叫了,她只得低低地应了一声,上前拿了紫铜钳子夹核桃,换得她眼神冷冷地朝我一望,我只诈做不知。

  想叫我亲自动手侍候你,只怕你担当不起,再说你八字还没一撇,嫁不嫁得成夏侯商还有侍商榷,我早就看出,此女性格冲动,并不是一个心有城府之人,比那林美人尚且不如,难成大器,也就够不上威胁,无谓的事,我才懒得去做呢!

  莺儿战战惊惊地用小钳子夹核桃,又用银挑子把核桃肉挑了出来,放在洁白的瓷盘上,她却脸有怒意,动都没动这核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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