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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璜魅影 第103章——第104章

  ◆ⅱ第103章北山之墓

  洛平京北的野狼山上,荒无人迹之处,矗立着一座墓碑。

  不大,然而坚毅,如同埋骨于此处的主人。这是阎非璜的墓穴,是不为多少人知道的埋骨之处。

  黄翎羽坐在墓碑前的草甸上,享受着即将日落的余温。他手中执着一个粗瓷酒壶,另一手把着一个红瓷小盏,一次次地满上,一盏浊酒洒在慕前,一盏自斟自饮。

  黄翎羽饮得兴起,软软靠下去,头抵着墓碑,仿佛回到曾经恣意挥霍青春的年代。一个下午,慢慢斟饮回味,整壶酒也见了底。他放下酒具,轻轻描摹上面的文字。

  这是拖长的鸟虫篆,识字的人不多,识得鸟虫篆的人更少,能来到此处的人又认识鸟虫篆的人更是稀罕,于是这么些年来,真的不太有人知道,这里埋了个什么样的家伙。

  尽管冬日,秋季的余温未散,只要太阳不落,身上还是觉得温暖的。

  寂静了许久之后,黄翎羽低低说道:“你真的埋在下面吗?非璜?”

  ………

  “人人都说你已经死绝了,尸骨早就冷透了。但我怎么就觉着他们是在撒谎呢?”他轻轻笑着,把酒壶里最后几滴酒也洒在了地上,“你说这是错觉,还是心有灵犀?”

  江南造出铁炮的消息传到大燕国都,引起一片恐慌。

  按照历史的进程,在铁炮发明之前,应当是竹筒土炮,即使前世那个世界,西方造出真正的大炮也是吸取了竹筒土炮的设计。

  按照历史的进程,不应当尚未出现半成品,就造出了制作完善的成品。

  按照南韩的习性,进入江北大燕国境之后,应当是围城攻城屠城,然而如今却逐步蚕食。别看推进速度很慢,却也是最能巩固战果的做法。

  黄翎羽描摹着墓碑上的字迹:“以后就不来看你了,抱歉。”

  他抬头,撑着碑沿站了起来。

  程平在十丈开外的下风处把守,见他起身,迟疑片刻后走了过来,问:“回去了?”

  “回去还要麻烦你了。”黄翎羽道。

  “以后不再来了吗?”程平问,“听说你和他是不错的朋友。”

  “死了就是死了,就算尸骨还在,灵魂也早就远去。就算来到这里也不过是寄托一下回忆而已。一次就够了,再多就是浪费。”

  程平欲言又止,终于还是说道:“你曾经提出的那个疑问……”

  黄翎羽想了想,似乎真的有这么回事。

  那天出逃,趁着程平出逃吸引了鲲员们注意力时,黄翎羽随“懒人帮”逃逸出去,而后又趁着众人都去追查自己的行踪时返身回来救了程平,打了个漂亮的时间差。

  刚开始,程平在“懒人帮”的据点时也没有安分,于是黄翎羽向他提了很多足以吸引死他的优惠条件。附带了一个问题。

  “如果,有一片瓜田,你只能摘一次西瓜,只能前进不能后退,你怎样才能摘到最大的西瓜?”

  程平看向右手边的远方,夕阳正在缓缓贴近山腰。

  “算了,还是快回去吧。”他说。

  “别急,还没听你的回答呢。”

  程平最终回答道:“只能前进又不能回头,还只能挑选一次。那也就随便挑一个吧,是怎样就怎样,这是天命,我认了。”

  程平想了这么久,当然知道这个问题其实譬喻的是人生,人生也只有一次机会,人生也不能后悔,要如何才能确定好人生最终的价值和目标,这是个让很多人踟蹰的问题。

  但是想了这么久,他还是得到了这个答案。

  “要不要听听另一个人的回答?”黄翎羽问。

  “……”

  “墓碑下那个家伙说的,不想听听?”

  “说吧,我听着。”

  “将路过瓜田的道路分成三段。第一段大致看看瓜的大小,确定最大最漂亮的大概是怎么样子;第二段是验证前一段路的结论是否正确;最后一段行动,一旦见到符合印象的立刻下手动手——他说,既然只有一次机会,当然要选尽可能好的。”

  当日和肖清玉面谈,黄翎羽用这个譬喻让肖清玉知道,慕容泊涯如今才走了不到三分之一的路程,却匆匆忙忙早下决定,未免今后会后悔,甚至会自食恶果。

  “……”

  “也有别的人和你一样的答案,知道大家怎么评论的吗?”黄翎羽不等他问就回答了下去,“说你这是鲁莽决定,是一种自暴自弃的行为。”

  程平想了想,研究问题时的牛脾气还是上来了,有些不太服气地道:“可墓碑下那家伙的方法也有问题,既然只有一次机会,怎么知道走多长的路可以分成三分之一?要是才走了他臆想中的第一段路就很快到头了呢?”

  黄翎羽噎了,顿了许久才哈哈笑出声来:“程平,你这家伙太厉害了!哈哈!”

  程平又恢复了那个沉默的程平。

  “很多人听到阎非璜的答案都认为非常的好,就你这么不服气。真是太有才了。”

  “你呢?你难道不认为他的答案也有疵漏?”

  “他那个人,”回忆起以前的事情,黄翎羽脸上洋溢起怀念的笑意,“他有个缺点,就是太自信了,总以为什么事都会按着自己计划发展。”

  “我还没听到你对我们两个答案的评价。”

  “没什么评价,程平,如果你选的瓜比他选的瓜小,你会后悔自己的做法吗?”

  “不会。”

  黄翎羽道:“就是如此,不论你们的答案是怎么样,都是自己的选择。如果不是自己的选择而是别人的强迫,或是随大流的行为,那么即使做对了,或多或少也会有些许不甘心吧;如果事实证明做错了,也会觉得早知如此何必要跟着别人的做法吧。”

  黄翎羽细细地看他,侧旁的夕阳下,这个比他大上几岁的男人呈现出一种稳重的成熟。

  “虽然瓜可能不大,但是一路上不用耗尽心机地专注于瓜田。除了摘下的西瓜,你还得到了风景,轻松的心情,闲暇的时光——你是这么考虑的吗?”

  程平没有回答,但是他执著地问了问题:“我要知道你的答案。”

  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即使侧着光也让人一眼觉得他十分认真。

  黄翎羽狡黠的一笑,道:“再不走,太阳可就下山了,山上野狼多,你背我一个残废,还要打狼,忙得过来么?”

  程平瞪他,最后没办法,还是屈服了似的背过身蹲下,让黄翎羽坐在背上的竹架。

  程平本不是一个酷爱说话的人,除了有很多很多问题想要提之外,他不喜欢发表太多感想。于是他一路下山一路静默。

  “程平,你知道吗?你说的话里,十句里有七八句是问句。”黄翎羽突然道。

  程平想想,的确是这样,但也是在离开鹏组那个必须严密行动的组织之后的事情。

  “别人对不合理的事大都抱着习以为常的态度,不多想也不多问。或许也是被欺压怕了,知道一旦有叛逆的行为,就会遭遇残酷的处境。程平,他们都不说不问不动弹地任这个世事欺压……站在一堆麻木不仁的人群中的感觉,你懂吗?”

  “……”

  不论是什么样的道路,只有自己选择而走下去的才不会后悔。

  从前的程平,是被鹏组选择的,被大燕皇室选择的,但是这是他的选择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曾经安于那样的生活,是因为不曾思考除了刑求以外的问题。而如今跳出了那个框架,眼前是个渺茫不定而且让他难以理解的世界。

  以后的路,当然不能再让别人替他选择。

  程平走得很稳,又丝毫不喘气,黄翎羽百无聊赖地看着过大腿的草丛不断往后退去。

  “现在不懂不要紧,慢慢你就会明白了。”他说。

  黄翎羽不重,原本身量就不大,经过了半年多的囚禁更是显轻。程平背着他下山,身上轻飘飘的。半途上,风里传来野狼的哀号声连绵不断。

  “用不了多久……”

  黄翎羽的声音在背后模模糊糊,消散在风里。

  程平猜测着,究竟是什么用不了多久,是指他用不了多久就能明白他的感触,还是大燕的灭国用不了多久,或者是别有所指。

  ◆ⅱ第104章共治三年

  镐平帝陨,大燕被两位皇子四位将军分治,东西南北的邻国开始趁虚而入。因无皇统,故无年号,民间称为共治。

  大燕共治三年

  慕容炽焰坐在茶摊里,这是一个不大的摊位,临街,价格便宜。最重要的是,近子时的时分还在揽客。

  燕韩之战开始的第一年,大燕举国皆兵,城城宵禁。而如今乱到了一定程度,许多地方连管制的力量都削弱许多,夜市也就开始兴起了。

  仗打得再狠,老百姓照样要下田种地,吃饭穿衣。

  他一身洁白的衣裳,和着破烂的茶摊显得绝不相称。春初的时节,用的还是陈年的茶叶,泡出来马尿似的东西他也大碗大碗地往下咽。

  这些年头,疲累像是生长在阴暗角落里的蔓草,一缕一缕缠绕上来。他虽然年轻,却也有些撑不住了。

  这里暂且还算是大燕的国土,但也已经离破灭不远,南韩的势力侵入了府衙,联络了养有农兵的乡绅。只要南方那边愿意,这个小城随时都可以揭竿而起,并入南韩的国土。

  街尾传来隐约的狗吠,在夹道里幽回反复,倚山靠水的小城似乎起了薄薄的雾气。

  慕容炽焰忽然站立起来,随手丢了六枚铜钱在桌上。他刚才喝了六碗,补全了三天没喝水的干渴。

  卖茶老头千恩万谢的谢过这个休息了许久的最后一位客人,开始收摊。

  炽焰什么话也没回,静立一旁,看了许久。然后问:“到现在也可以下手了,非要等我躺下才安心么。”

  不等话音落下,四周出现了六七名黑衣人,卖茶的老头不再收摊,垂头撤下去。他的任务已经完成。然而他还没成功走路,身子猛地惊颤,委顿在地。

  “放心,那些加料的茶我确实喝了。”慕容炽焰若无其事走上前,黑衣人都戒备地退开去。他微笑着将匕首从老头的枕骨里抽出,自己的嘴角却已流下细细的血丝。他转头对其他突然出现的黑衣人道,“可是现在,突然又不太想死了。”

  他的面貌很美,洁白的衣裳悠长坠地,浅蓝的腰封外面束着赖以刑杀的六丈乌金弦。在昏黄的风灯下,慕容炽焰像火,一丛飘忽不定的鬼火。含着些许遗世的绝然,更多的却是断肠草似的毒腥。

  风刮得更大,左右邻里怕了乱世纷争,紧紧闭户不敢出来观看,就连官府兵丁也无一人出来查问。

  黑衣人越聚越多,一个白影定立当中始终不动,手中乌黑的金属弦时长时短,始终不让他人进入自己一丈之内。

  拉锯之中,躺倒在地的人越来越多。终于,不再有黑衣人前赴后继般的涌来。

  慕容炽焰看着地下的尸首,想起不久前曾见过的那人——他的三皇兄慕容泊涯。

  他说:“凭你的能耐,只要在大燕境内,是不会有人害得了你的。”

  问他凭什么这么回答,指责他和二皇兄就能害得了自己,慕容泊涯却又说:“只要你不来害我们,我们又怎会多管闲事呢?”

  原来他的事情在两位兄长的心目中,已经到了“多管闲事”的地步。

  慕容炽焰收紧乌金弦,当作束腰的丝带一样在腰封外系好,理顺了在打斗中飘散的一缕乱发,终于支撑不住的倒了下来。

  周围全是污秽,还有漆黑的色泽。

  慕容炽焰躺了片刻,觉得浑身难受,还是忍了无力和软弱,寻了一柄长枪将自己支撑起来,一步步往城外行去。

  这里不是他的归宿。虽然死鬼多,却还总觉着不是同路人。不如找一处无人的野地,为自己吹上一曲,就算难听,好歹符合了自己的审美情操。

  实在不想浪费力气抬头看路,眼中都是灰蒙蒙的石板,经历了不知道几千年的磨砺,边边角角都被雨水冲刷出了沟槽,长出了青苔和三叶草。

  他还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慕容泊涯牵着他的手,偷偷从大人身边躲开,从那些满是石砖宫殿的地方跑开,然后就会见到一片野地,上面长满不知名的小草。他和三皇兄最喜欢的就是小巧可爱的三叶草,只有透明的一个主根,从根到茎到叶,衔进嘴里酸溜溜的。可是他还是爱。

  多少年没有回忆起那么幸福的事情。

  真是没意思。

  慕容炽焰迟钝地眨眨眼,抬头。

  前面的黑暗中站着一个黑影,慕容炽焰本能地觉着他的高大、威压,那个人的压迫感强烈到突兀于雾气和街道的景物之外,夜色的背景也隐藏不了他的踪迹。

  那么远,慕容炽焰竟然已经感到皮肤紧紧地绷起来——那绝不是一个平凡的人。以至于他是过了片刻才注意到黑影身后还有更多的黑衣人,和刚才想要取他性命的人一般服色。

  “不论你是谁,想怎么样随便吧。”慕容炽焰说道。然后手一松,随着长枪的锵锒落地,他也软倒在冰冷的路中央。鼻子前端,恰好是一枚小巧可爱的三叶草。

  真幸运,他想。然后轻轻衔了过去。酸溜溜的草香味立刻沾上舌尖,冲淡了血的腥味。

  他真正的沉沉昏睡,感觉很幸福。他躺在地上像一块柔软的丝缎,任人摆布而且毫无生命。

  黑影一动不动。而他身后其他的黑衣人已经有些鼓噪。并不是因为因为训练不足而纪律散漫。而是就在慕容炽焰走来的那方向,同样是毫无光辉的街道,同样是黑暗里,传出慢悠悠轻悄悄的马蹄声响。继而,幽幽浮现出单人独骑的影子。

  还没有完全出现就把先来者压抑得无法呼吸,他们全身都在紧张,等待侵入者完全浮现出黑暗的那一刻。

  空气柔顺的浮动,新来者似乎始终与环境相处得很是融洽,以至于似乎过了许久才终于来到众人可以看清的地方。

  这是完全令人窒息的……震动。

  他头戴灰蓝的冥离,轻纱从竹笠的帽檐一直垂到膝上。单手控缰,飘忽地出现在慕容炽焰后方。那头纯黑色的马匹低垂着眼,四蹄落地却是比落叶还轻,比溪水还要流畅。

  冥离的纱幕里,只看得清一张白得完全没有血色的面孔和一双白得没有血色的手。

  这单人独骑……

  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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