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作家 | 港台海外 | 外国文学 | 青春校园 | 都市 | 韩流 | 影视 | 历史军事 | 古代文学 | 短篇 | 读书评论 | 最新资讯 | 更新
网络原创 | 言情 | 玄幻奇幻 | 科幻 | 恐怖灵异 | 仙侠修真 | 武侠 | 侦探推理 | 官场小说 | 鬼故事 | 盗墓小说 | 传记纪实 | 作家列表
  位置:努努书坊->瞬间倾城->《听说你爱我》->正文

正文 铭记难忘的爱

  五年。只不过就是一个文件夹的距离。

  多少年后,他们再次相见,他的手指和自己的手指隔着文件夹再次碰触。

  扫过手指的温度很低,仿佛在说明他的心境,也让她的心不住的颤抖。昔日恋人再见面原来也不过如此现实,没有久别重逢后的热泪盈眶,也没有满腔伤感肆意宣泄,更没有谁负了谁的互相埋怨。

  一切平静的犹如寻常朋友多年后的相见,没有半分激动。

  想来唯一的好处就是她终于可以在如此近的距离看看思念中的他。他的肩膀依然如记忆般宽阔,他的眉眼依然如记忆般浓重,唯独嘴角处已经没有当初对她宠爱的笑容,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平静无波,了无生趣。

  她忽而笑了一下,也保持平静面容回答:“一切还不错,至少我还活着。”

  他曾经用一张a4纸写了四个硕大的黑字,用签字笔一划划勾勒出复杂的祝你幸福。绝望中的触目惊心她永远记的,就像记得自己究竟做过哪些错事一样刻骨铭心。

  回忆中的梁跃突然觉得鼻子发堵,连忙低头翻自己的手袋,来遮掩自己粗重的呼吸,总也找不到,嘴里无奈小声嘀咕着:“钥匙呢?我记得在这里的。”

  他轻轻走到她的身边,右臂横过她的肩膀,摘掉手袋的带子,拎过来放在腿上,修长的手指把包的背面口袋拉锁用力拽开,伸到里面摸索片刻,黑柄的车钥匙带出一大串啰嗦的物件就被拉了出来。

  他看着她,又看看手中的钥匙,微笑说:“找到了,你一向喜欢放在这里的。”

  躲避他若有所思的视线,她红着脸庞讪讪的笑着:“是啊,总是不长记性,怎么都想不起来。”

  这是当年他对自己的硬性规定,梁跃当然记得。

  被赞为唐僧的他,总是不厌其烦的让她在每天出门时必须先确定自己包包里的钥匙,钱包,月票以及傻乎乎的自己,忘记一次,她就必须亲他一次。

  条件反射培养出良好的习惯是硬道理。

  所以,没有他的这五年,她莫名多了严重的强迫症。每次出门,她都会无数次下意识按按钥匙和钱包所在的地方,虽然总被方若雅嘲笑是更年期提前的预兆,但多年来养成习惯的毛病怎么也改不掉。也正是因为这个习惯,她再也没有被关在房门外,也再没有因为钱包不在而饿肚子。

  梁悦发现他的目光没有什么变化,连丝波澜都没有。

  他也许早已忘记自己定下的那些左右她生活的规矩,所以她也没必要把自己弄成被抛弃的哀怨模样,哭泣也罢,心痛也罢,有生之年再见面,他和她都不过如此,强求不来其他了。

  突然意识到自己就此已经和他无缘,冰冷刺痛的感觉一下子爬上心头,晕乎乎的梁跃突然很想笑,于是低了身子蹲在车子旁,扶着轮胎垂首发笑。

  皱眉的钟磊无声的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梁悦,她比五年前瘦了许多。那时候她最懊恼的大象腿如今也瘦成了芦柴棒,华贵缠绕而上的金色鞋带几乎勒断了她纤细的脚踝。他无意识的伸出手,拽起她的胳膊,低声说:“醉了就别开车,我送你回家。”

  被动抬起呆滞双眼,一时间竟有些恍惚。她微微笑着,为了他又表现出从前对自己的体贴和关切。

  是啊,她认识他九年,总共喝醉过两次。

  那个时候他刚刚结束繁琐的总办工作,幸运的进入投资银行,能离开原来那些没有前途的繁琐工作,继而调入到公司人人羡慕的股权融资部,对于不过二十四岁的他来说,已经太过难得。

  所以他兴奋好久,准备用自己三个月的工资请部门一些同事吃饭,当然这其中也包括分管自己的老总和总助。

  同样满心雀跃的还有已经挤进严规的梁悦。早些迈入社会的她当然知道这顿饭是进入投行最难得的公关机会,所以就算是拼尽了全力也要打理周全,给他的上司留下最好的印象。

  那天,一桌子的男人,笑谈间都是她听不甚懂的经济理论,唯独在举杯喝酒时,她定要表示出自己无比的热情来调节餐桌气氛,他在桌子下因为心疼狠狠按住她的手,却没有阻拦她一次次站起与老总兴奋的撞杯。

  两个人的酒令换了一个又一个,谁都不肯放弃。两边的同事们也都因为他们的热闹纷纷加油助威。她嫣然的从左到右,五十多度的白酒一杯接一杯的喝,来者不拒。

  他趁大家不注意时悄悄替她的杯子里换了白开水,可是她含笑又用白开水把他的酒杯偷偷换下。他刚刚体检,说是有些肝脏虚弱,她怎么会让他用身体去冒险?

  最后的结果总算是和“酒精考验”的老总握手言和,酒足饭饱的他们走出酒店时,她的手脚早已冰凉,强压制粗重的呼吸,任由半高的鞋跟在脚下左右打晃。但是梁跃用最灿烂的笑容坚持着,期望可以做到最完美的女主人该有的风范。

  那天,他的胳膊也像今天这样用力,稳当当的搀扶住她的腰,直到所有的人都开车离去。当车子都消失不见后,她绷紧的身子一下瘫软在他的怀里。

  她很想随他的步子走到公共汽车站回家,可两只脚已经不听使唤。

  昏黄的路灯,热闹的马路旁,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模糊的双眼根本看不清旁边的路基,几乎一头磕下去。虽然耳边就是他急切的声音,但无论如何也无法用力支撑起瘫软的身子。

  那次她真的喝醉了,却是醉的那样幸福。她在为自己的男人做最好的后盾,甘心成为贤良的背后女人。所以,她没感觉到痛苦。

  终于来了车,她踉跄的背拖上公交,又迷迷糊糊的被他抱下车,到家后他手忙脚乱的为她换上睡衣,又弄来温热的毛巾给她擦脸,见没有反应后他贴在她的脸颊旁叹气,说:“傻丫头。”

  他疼惜的气息传入她无意识的耳中,透过五年的时光留在心底。

  好像,他一直在抱着她,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蜷在车旁的她突然胃里一阵发呕,翻江倒海的酸意涌上嗓子,连眼泪也趁机会滑落,簌簌两行。

  傻丫头是说给那时的梁悦,而不是给现在的她。

  在她说分手的那刻起,早已划断了所有的联系。

  念头刚起,心中唏嘘不已。其实一切都已过去,可笑醉了的她还以为自己是停留在记忆中的那刻,不舍得起来。

  没有机会了,永远都不可能了,空留所有的记忆当成遗憾吧。

  搜刮肠肚的吐完后,她才勉强笑着对他说:“我自己来。实在不行我叫所儿里的司机过来接我。”可惜拒绝的太过无力。

  红了眼圈的女人在夜色里总能勾出男人的保护欲,所以他才会被诱惑,是吗?他不知道。可是他分明听见自己温柔的声音说“还是我来吧。今天我终于有车了,你也给个机会送你一次。”

  梁悦突然觉得自己的呼吸再次被紧紧钳制,只为了,他的话。

  那次醉后,他曾无数次懊恼的说,如果那天自己也有车就不会让她栽倒在公车站旁,那个不许左转弯的酒店门口极难叫到出租车,所以在最冷的寒冬,他抱着她等了近半个小时的公共汽车,眼看怀里冷到颤抖的女人无能为力。

  那个时候,他和她正挣扎在最艰难的时候,手里的钱也是习惯一分一角的斤斤计较。

  她虚软身子斜靠在车门边看向街对面,黑色的bentley车确实切合他如今的身份和地位。年少时的梦想如今已经实现,就像他想得到的必定会得到。

  所以,她不想再坚持。因为那不过是徒劳。

  在他的搀扶下,她拖着手袋勉强走到车前,手在前后门把手上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坐在副驾驶的座位。

  软皮的座椅真的很舒服,坐垫喧软,更是酒醉人梦寐以求的良床。胃里的辣意迅速传到脑中,夺走了她仅剩的意识。接下来眼皮是牙签撑不起来的沉重,鼻尖上的热感来源于他披过来的西装外套。

  呼吸多少年的气息突然没有预料的再次降临,将她严严实实的包围,暖洋洋的感觉催人泪下。朦胧中的她突然抽了一下鼻子,拿手指拭了眼角有些湿润的地方,享有久违的熟悉和温暖。

  怎么会离开?

  在她如此不舍的心念下?

  那笑着撕掉的信纸是他穿越海洋送到身边的爱,那笑着挂断的是他用彻夜不眠才能等到她上班打来的紧张。她就这样凭空消失了往日深情挚爱。仿佛陪伴他的三年不过就是一场心软施舍。于是在他知道她所有电话的前提下,断绝了所有与她的联系。笑着喂她饭的那个男孩子终于如愿变成记忆中模糊的身影,在历经她最冰冷的残忍后,成功离开。

  连头都没回。

  这一梦睡地好甜,酣畅的梁悦几乎忘记了时间。在许久许久以后她才突然想起,自己似乎根本没有说过,自己家到底在哪里。

  这一惊,让她猛然坐起身,原来不知不觉中车早已停在光毓园。四周万籁俱静,两束车灯的光芒随马达的轰鸣声传出很远,他靠在车门,望着她家的门口黯然出神。

  就像她第一次来到郑曦则家时一样,站在单元外就丢弃了自己所有的理智。

  穷的就剩下快乐的时候,他和她曾经骑车来过这里踏青。他得意洋洋的指着远处一排排的别墅说:“看到那片房子了吗?你随便挑一个喜欢的,将来我一定买给你。”

  她就幸福的笑着说,好,那你说话算话,我可等着呢!

  他说,肯定算话,谁让我爱你呢!

  是啊,一个爱字,牵制她九年。

  时间就这样被一句诺言定格在过去,让人觉得不切实际的承诺却被年轻天真的他们当成一生一世,他们甚至傻傻的以为无论什么都不会改变,两人之间天长地久的幸福。

  看他怆然的背影,心突然发酸,她赶紧收拾了手袋,轻轻褪下身上的西装摆放在座位上,低头从车里钻出。

  他听见身后车门的声音,忙忙回头。寂静的五彩花园是春夜悲伤的背景,无声无息的映衬着她,虽风景如画却不属于他们俩任何一个。

  想了很久,他才慢慢把想要搀扶她而伸出的手垂下,握成拳。

  如今她该由别人来搀扶,酒后,也自然会有人替她准备温热的开水和毛巾。她身边需要的照料再不是他该施展的范围,所以他也应该学会忘记。

  忘记那个和他一起窝在十平米的小屋,整天晒牙齿的女人,忘记那个肯为他步行一个小时去农贸市场买菜的女人,忘记那个在他即将有飞黄腾达未来时选择退让的女人。

  忘记……

  他默然背过身去,紧紧攥住身后的车门扶手。手背那道浅白陈旧伤疤在黑色的车门映衬下分外明显。当然,站在楼口的梁悦也能清清楚楚的看见。

  她突然听见自己心碎的声音。

  以为自己可以忘记。以为自己不再想起,原来,那都是自己骗自己的谎话。所有的人都不信,只有她把头埋起来假装相信。

  车门关闭,他在车里连头都没回,黑色的bentley用最优雅的姿态说离去。那一瞬间,她突然发现,他疲累的样子似乎刚刚历经一场刻骨铭心的告别。

  累到极点。

  就像五年前那个电话里,他用最凄凉绝望的语音,说:“丫头,我爱你。”

  她反复嚼着这几个字,慢慢用钥匙开门,悄悄上楼,轻轻的把鞋子放在鞋柜,地板上是她穿惯的毛拖鞋。

  喜欢赤脚走在地板上的梁悦即使在最冷的冬天也不知道给自己的双脚穿上袜子。所以买拖鞋的时候,她就会懒惰的找一双又厚又软的拖鞋来成全自己。他曾经无数次抱怨过,穿厚重的拖鞋会闷脚,可是倔强的她嘟嘴把拖鞋当宝贝一样的放入怀里,坚持要买。于是购物车里多了两双厚厚的软拖鞋,一大一小并排摆着,是一样的可爱史奴比。

  从双泉堡到光毓园,中间有多少次的搬家她记不得了。唯独这双鞋一直被她用背包拎来拎去。唐阿姨几次打扫时误扔,仍被她顽强的捡回。

  谁能想象得到呢,严规年薪百万的梁律,中天集团的夫人,在大雨滂沱时挨个垃圾箱翻找,发疯的原因是一双掉光了毛的厚拖鞋。

  主卧的灯光柔软的撒下来,她蹑手蹑脚从楼梯走到楼上,小心翼翼的推开房门。床上盖着被子的郑曦则正背对着她安静的睡着。

  淡淡的光托出他的背影显得那么不真实,一切恍然如梦,像她曾梦想过的家。

  可那个家的男主人不是他。

  她捂住嘴,嗓子发紧,连跑几步去卫生间,放开水,任由花洒在头顶痛快浇下。

  千言万语只能无语的她终被无人窥视的安全掏空了肺腑,温热的水混合了痛苦的眼泪,肆意的流了一脸,她跪倒在冰冷的瓷砖上,用背来承受灼热的烫,躲都不肯躲。

  沉浸在哗哗的水声中的她当然不会知道,有人正静静伫立在卫生间外面。

  他手里拿的是她最常用的浴巾。

  菱花型的磨砂水晶门透过来的光把他眼中空泛的伤感照得无所遁形,因为内里隐隐传出的哭泣,低沉而又压抑。

  也许,今天他该在她们出酒吧时就走上前的。

  早早听到秘书转告的留言,他让司机开到那儿,几个喝醉的女人看起来那开心,让他收回了下车的欲念,等待大家离去。

  如果那时,他能上前的话,不会是这样的结果,至少,她不会哭的如此的伤心。

  如此的伤痕累累。

  犹豫的他到底还是晚了一步,就在曾经的有情男女隔街对视时,他选择目送他们离去。也在那时他才发现,她曾经企图慢慢淡去的伤痛似乎又重回到心里。

  他低头把手里的烟在墙上顿了顿,轻轻用打火机点燃,深吸一口,蓦然转身。

  她不会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悲伤。他知道。

  毕竟他们在一起也有四年了。

  和那个人一样久。

上一页 《听说你爱我》 下一页
line
  书坊首页 努努书坊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