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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两只老虎

  我的青春

  风一般地滑过指间

  似乎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但心的枝桠早已轻轻颤动

  枝桠上的叶儿为我录下那一份轻抚的记忆

  这些年,我一直在想,如果没遇上小易,我的人生会不会有所不同,应该会很不同吧。

  正确地讲,遇到小易的不是我,而是我妈。小易并不是我的亲弟弟,和我家没半点血缘关系。

  那是风和日丽的一个清晨,平静得一如我来到世上20多个年头的任何一天,既没有九星连纵,也不见霞光满天。事实证明,书上说的那些天降祥瑞根本是胡扯。

  难得早起的我妈上街买菜,恰巧撞上了小易的亲生妈妈——一位未婚生子的美貌少女。她遭一外国人骗财骗色,怀孕后又被赶出家门,正走投无路想把孩子送孤儿院。我妈一听就激动了,一激动就把孩子抱回了家。

  这是我们家收养小易的全过程。顺便提一句,我妈那天激动得忘了买菜,我爸说的。

  人的一生往往会由一两件事而改变,我们通常称之为“劫”,我的“劫”就是小易。小易的到来宣告我尚未灿烂的美好时光就此彻底终结,开始了生长在红旗下的大时代,却如同旧社会奴隶般的悲剧一生。

  大家都说领养的孩子总比不上自个儿亲生的,我就用我的悲惨经历告诉你们,那全是放屁。

  据说小易刚来咱家时由于长期营养不良,两条小手臂已经瘦得跟枯树丫似的,和当时只看到一团白鼓鼓肉的我绝对是两个世界。小易打小就爱抢我奶瓶,每次咱俩各自抱着自己的奶瓶喝奶的时候,他都会呱呱呱牛饮完自己的名分账,又以空手夺白刃的方式把我的奶瓶给抢了去。爸妈每每见到如斯场景都心酸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心想这孩子怎么这么可怜,这辈子就没吃饱过,所以总对他这种要不得的强盗行为姑息养奸。

  有句老话叫做“三岁看到老”,小易从几个月大就表现出了对我摧残折磨的险恶用心,这以后的20多年里,在爸妈的百般纵容下愈演愈烈。我至今认为我会从肥嘟嘟的小胖娃变成现在这么瘦,必定和他对我的长期压榨是分不开的。

  一想到这些伤心的往事,我的内心就不禁一阵忧愁。

  稍大一点时,他更学会用卑鄙的手段吸引爸妈的全部注意力,依稀记得小时候,小易特别不乖,每次都不好好吃饭,饭粒甩得满地,还非要爸妈围着喂给他吃。战斗场面惊心动魄,爸爸拿着手电往天花板照啊照,吸引小易的注意力,妈妈则乘着小易放松警惕微张小口,赶紧舀一勺送进他嘴里。期间必须配合默契,争分夺秒,当中的技术含量绝对不亚于足球里发角球传中,队友接应射门的难度。

  我凄凄哀哀地捧着空空的小碗站在一边,等候爸妈偶尔的回眸眷顾。通常情况下他们只用匆匆不到30秒的时间,把饭淋了汤,拌一拌,夹点菜,便交由我就地解决。如此厚此薄彼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当他们满头大汗终于完成任务后,妈妈还摸着小易稀疏的毛发哄道:“小易真乖,是妈妈最乖的好孩子。”而我这样自觉自愿、自强不惜的好孩子却片句夸赞都得不到。

  从那时起,我清楚地知道,我和这个坏弟弟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我决心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同小易作斗争的伟大事业中去。

  光有爸妈的全心宠爱还不能满足小易贪婪到不见底的虚荣心。小时候家里来客人,叔叔、阿姨们坐在沙发上招手要我们过去。我比较害羞,总别别扭扭地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声,多年后我将这归结为女孩子的矜持,如果他们再多喊几下,我一定乐颠乐颠地跑过去。

  可每当我要上前的时候,小易都抢在我前头,摇摇晃晃地冲过去,口齿不清,嗲声嗲气一口一个“姨姨千千(亲亲)”、“主主(叔叔)抱抱”。大人们被叫得心花朵朵开,合不拢嘴,“小易真乖”、“小易真懂礼貌”,然后他就像击鼓传花一样在大人们的手里传开。再也没有人注意到傻站在犄角旮旯里的我,再也没有,只有小易不时用眼角瞟瞟我,脸上净是得意的神色。

  曾经我天真地妄图用我两条稚嫩的不怎么有力的细细小手臂改变整个世界,用鼻孔看小易的梦我幻想很久了,雨生大哥的歌是怎么唱的来着——“我的未来不是梦”。可现实是残酷的,我的梦想被无情地劈成一片片,血泪交织的历史教训使我彻底明白,如果上帝偏心起来,你只有等下辈子投胎。

  而幻灭是成长的开始。

  那年春节我们全家去叔叔家做客,客厅里叔叔阿姨们围坐着,看到我和小易,连忙招呼我们坐到他们身边。然后所有人的注意力便全集中在小易身上,再然后就没人搭理我了。阿姨们一哄而上抢着抱他,声音里透露着极度兴奋:“哎呀,小易穿新衣服了,可真漂亮!”

  是啊,漂亮到让我想吐。我吐吐舌头,在边上不是滋味。我也穿了新衣服啊,今早还特地别了一朵小红花,怎么大家都没注意到我呢?使劲拍拍小红花,抬头挺胸,再抬头挺胸,挺成一把小弯弓。

  你们都看到了没?

  结果,还是没人搭理我。

  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赢小易,我跳下椅子,昂首自豪地告诉大家要表演节目。

  嘴里不成音调地哼着从电视上学来的歌:“哦哦哦,基麻开米,基麻开米,哦哦哦”,双手在腰侧做踩踏板的圆周运动,威风八面地开始跳舞。现在回想起来,那与其叫舞蹈不如叫麻风病抽筋来得恰当,不过当时我特骄傲,在家练习了很久呢。

  “怎么样?你不行了吧?”我给小易抛去个眼神,“跟我斗,你还差得远呢。”

  满心以为这下小易肯定比不上我,没想到他也当场模仿我跟着抖弄起来,甚至比我跳得还好看些。没办法,我这人从小四肢的协调性就奇差,至今连自行车都不会骑。

  叔叔阿姨们看着俩孩子在那里抽搐一般地跳舞,乐开了花,不住地拍手叫好。我和小易更加振奋,由金蛇狂舞上升为群魔乱舞。长大一些后才明白过来,大人们就爱看孩子干些傻不拉叽的蠢事,多么尔虞我诈的成人世界啊!可怜那时尚纯洁无瑕的我专上他们的当。

  跳累了,我风度翩翩作了个揖谢幕,让掌声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掌声的确如同暴风雨一样猛烈地将我击倒,不过全是针对小易而不是我。大家只一个劲夸地他跳得好看,虽然这也是事实,但是是我先开始表演的啊!你们搞没搞错!

  我很是气愤,气得那天晚饭只吞了三个鸡腿,平时都能吃五个的。

  以前我总不明白为什么同样做一件事情,小易老比我受欢迎,后来看到一本书里说“容貌的好坏能烘抬一个人的才华”,才算理解了这个真谛。

  小易确实很漂亮,是我至今见过的最好看的孩子。因为他是混血儿,融合了东西方外貌上优点,轮廓分明,五官很立体,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完美无缺。

  如果一定要评出哪部分最好看,我想来想去还是眼睛,谁叫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呢。我的“窗户”撑死也就混个纸糊级,可他的绝对耀眼如宝石。蓝蓝的眼眸,那种蓝我形容不好,有人说是天空尽头的颜色,但是我所见的天空都灰蒙蒙,一点儿都不如小易的眼睛好看。我只能告诉你,那是一种很深很深的蓝,就好像能把你给吸进去的那种。

  睫毛长长的,向上卷着,眨眼睛的时候忽闪忽闪。头发略带褐色,亮得会发光。肤色异常白皙。但我最最讨厌的还是他的酒窝,笑起来时就挂在颊边。怎么说呢,别的他有的我也都有,最多模样儿次点,可我没有酒窝,这项人有我无的认知让我深深嫉妒。

  我常常忿忿地想,说得好听是酒窝,说得难听点,不就俩坑么!!!

  武侠书里说过,美丽的东西多半是有毒的,比如花蘑菇啊,鹤顶红啊之类,越是好看就越是危险,这句真理在人的身上一样恰当。

  小易从小就是一个狡猾、阴险到骨子里去的人,可惜绝大多数人都被他华丽的外表蒙蔽了,所以,我一直对我从小就表现出来的对他的高度警觉性感到无比自豪和佩服。

  我们就在这样敌对的处境下各自长大,他永远是我们家的核心,所有人的宝贝,而我则是可有可无的附带品,买一赠一的那种。他像一棵参天大树,在充沛的阳光下茁壮成长;我是他底下一株小苗苗(虽然他直到初二时身高才超过我),只能从缝隙里靠着点点微芒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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