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初,我退学了。
那是大二上学期即将结束,正在进行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勉勉强强考了两门,然后,就在接下来那门考试即将开始的早晨突然下定了决心——相信你们也能理解一个一学期来根本就没怎么上过课的人面对考卷的那份尴尬——没错儿,就在那天上午,我突然十分清醒地认识到:即使我再次走进考场,后果也是一样不堪设想!
那是一个冬日里阳光奇好的上午。我一个人在格外安静的宿舍里,别人当然都去参加考试了。第一次不再背负压力地睡足醒来,不紧不慢地洗漱完毕,把所有课本以及乱七八糟的复习资料统统打包,然后,我跪到地上,俯下身,把它们尽可能塞到床底下最里面的角落……其实我大可不必如此大动干戈,那大概和解开马尾辫儿上的皮筋儿一样,那个时刻是必须得借助某一具体行动来强调的。我轻轻地拍了拍沾在手上的灰尘,我跟它们"永远"说了声"再见"——那些画面在回忆里变成慢动作进行着,就像是在举行一个庄严的仪式,许久未作出的决定就这样终于付诸"行动",我感到如释重负般的轻松……以为从此再也不会从答不上考题的噩梦中急醒——十分荒谬的是,事实上到现在我仍会做那样的梦!
当然,最终促使我"勇敢"的还有更关键的一个原因,那就是——其实,我已经开始唱歌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还记得我和夏旸第一次约会时他带我去的那家歌厅吧?在那儿做伴奏乐队的几个乐手都是夏旸的发小儿,又一直爱好相同,所以,没事儿的晚上夏旸常带我去找他们。有时候客人走光了,又没到下班时间,大家就贝司改弹吉他,吉他改弹键盘地串着玩儿。夏旸那时候总是去打鼓,夏旸一直喜欢打鼓,事实上跟他在一起的几年,我最常看见的就是他拿着鼓槌儿在床上敲,嘴里还念念有词地哼着旋律……他曾跟我说,其实他真正的理想是当个鼓手,而我也曾被大家撺掇着唱过几回歌儿。夏旸的那帮朋友听了一致认为不错,就集体起哄架秧子:"歌儿唱得可以呀,干脆来我们这儿唱歌儿得了!""就是,我们这儿正缺女歌手呢!"——当然,他们只是开开玩笑而已。不过,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从那时候起,我心里的小算盘就扒拉得更响了。只不过,一是猜不透夏旸会怎么想;另外,我心里还是有点儿没底,不知道如果台下坐满了观众的话,我会不会紧张,是不是还能发挥得出来。毕竟和我从前自娱自乐和唱给同学们听不一样——当然,这只是我那时候的看法,现在觉得,其实最好的演唱就是要做到旁若无人。
有一天,有个女歌手因故没来,情急之下,他们就想到了我。我那么被"赶鸭子上架"地真试了一回,居然不但没出什么错儿,还意外收到了一首点歌儿。因此,我最终迈出了我一直犹豫不决的那一步——不管在旁人看来那一步是对是错,那时候的我是需要这份信心来助长勇气的。
那之后一连几天我都兴奋得不得了,甚至晚上睡觉时都在反复回味那天站在台上的短暂时光。终于,我决定对夏旸说出我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并且希望他能理解和支持。夏旸没有让我失望,我的话音刚落,他就已经抬起双手使劲儿地握了握我的肩膀,同时一本正经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本身,所以,我根本不会在乎你是干什么的,现在是,将来也是。放心了吗?"我也学着他那样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随即展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他也"扑哧"一声笑了,干脆将我揽进怀里:"傻样儿,干吗不早点儿告诉我?我自己都退学了,还能理解不了你吗?"紧接着,他又把我推回到我们都可以看清对方眼睛的距离,"听我说,唱歌我可以帮你。我的建议是,要唱就争取去更好的地方,那样对以后的发展有利。至于退学,这可是得你自己决定的事儿。不过,其实你可以先唱一段儿试试,等真想好了再作最后决定也不迟……无论你怎么选择,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让你感到快乐。"
那之后,他突然十分热烈地吻向我的嘴唇,那样过了许久,他松开我,再一次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是——不许爱上别人!"
可以说,我的歌唱生涯开始得相当顺利,而且,我也颇为幸运,凭着我那从未受过专业训练、仅从兴趣出发的纯属业余的水平,我竟然一上来就"混"进了当年从各方面来说都几乎称得上北京最好的一家歌厅——台湾饭店一层的霓裳宫夜总会:在那儿驻唱的歌手除了已经成"腕儿"的以外,几乎都是最有希望成"腕儿"的;乐队也是一流的,除了平时在那儿担任伴奏之外,还时不时会在首体、工体为当时的那些"大腕儿"伴奏(当时的乐队是"萤火虫",后来也换过"广播"电声乐队);说到待遇,也几乎是全北京市最高的……
当然,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之所以能够被顺利录用,主要是因为那个香港老板觉得我形象好,可以招揽更多的客人。而乐队里的大部分成员本来是持反对意见的,只有键盘手觉得我的感觉不错,是个好苗子,应该会进步得很快……最后当然是老板说了算,于是,我就这么混了进去。
记得第一个月连工资带点歌费分成,再加上小费,我居然挣了两千多。在那个时代,这样的月收入可真算了不得了——想想每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地唱几首歌就能挣那么多钱。后来,我爸知道了曾无比感慨:没想到我大学毕业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刚工作的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帽儿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脑子就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我还没兴趣!
再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了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夏旸家。
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地"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和他们每月仍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儿"可怜"的生活费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说了"byebye"!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更严峻的一关得过,但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吧——等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地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励!
1990年的春天如期而至,我也像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炫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的确与生俱来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非常适应!每天中午睡醒来,小院儿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早就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地大声笑念孔明隐居期间每天起床时常念的一段儿诗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概,那阵儿的我们俩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吧?
紧接着,夏旸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立马儿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HardRock或HeavyMetal的唱片,然后,我们俩就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却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我们俩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一个据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去朋友家串门儿,去公园,纠集一帮朋友在马路边坐成一排"看人",你得静下心来用心体会才行——人难道不是这世上最难研究的一种动物吗?而我们干的最为频繁的一件事儿,就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第一回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当时兜儿里带的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鞋帮上面还特意露出一截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夏旸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夏旸喜欢女孩儿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时的我几乎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买过裙子和任何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俩就像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夏旸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我们大步流星地走着,印象里那时候夏旸走路总是那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又总是不肯被落下地紧跟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脏兮兮、一缕一缕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种"懒惰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队伍"的一种污辱。头发随着走路的节奏轻盈地飞扬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高的"回头率"——90年代初在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儿,当然没法儿不让人"回头"!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就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看夏旸新弄来的一盘国外某乐队现场演出或Video的录像带,那种时候夏旸总是聚精会神,很少说话;还有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儿书,那会儿我们正在"狂啃"王朔,觉得他颇具摇滚气质,而且是离我们的生活最近的作家,我最喜欢他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空中小姐》《永失我爱》,夏旸最喜欢的则是《顽主》和《千万别把我当人》。然后,我们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书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只是偎在一块儿发呆;还有一件我们特别喜欢的事儿是打游戏,我们经常会比赛"俄罗斯方块"或合作"打坦克"。"俄罗斯方块"我永远比夏旸得分高,而"打坦克"他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后者,他总让我守"老窝",自己则在前面横冲直撞,嘴里还一边儿喊着:"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命'了!快去吃那个☆!小心!"
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会听到院儿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又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晚上,我就会去歌厅上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夏旸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护花使者"。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地跳上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地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着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当然,后来的我根本数不清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次数了,那辆二八的永久牌黑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爱意,就像对他。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像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可是,我们的爱情没能永久——也许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吧?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
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能感受到那种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温暖滋味。再后来,打车越来越多,连自行车都很少骑了。可是,有时候偶然看见一个男孩儿骑车带着一个女孩儿一闪而过,我仍会情不自禁想起那些最初单纯而又朴素的日子——何勇在《钟鼓楼》里写的那句:我骑着单车/带你去看夕阳。我觉得实在是太经典了,大概每一对儿爱在北京的年轻恋人都有过这样的感触吧?
还记得,他总爱把车骑得飞快,我总是有点提心吊胆……后来,我渐渐爱上了他带给我的那种似乎随时都能飞起来的感觉,渐渐地,我反而会主动要求他:"快点儿,快点儿,再快点儿!"那种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用两只胳膊紧紧揽住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背脊上,然后,再闭上眼睛,一边儿想象飞的感觉,一边儿隔着厚薄不一的衣服感受他年轻有力的心跳,还有,享受他身上那股让我无比眷恋的味道……
那时候,我们俩的眼睛里都充满了晴空的颜色,谁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她)会"掉过头去"。
那年春天,我们拍了第一组合影照。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拥有那种类似情侣照的照片,照片洗出来后,我们都觉得自己在那些照片里的表现实在是太不放松、太好笑、太不"酷"了。唯独有一张我坐在长椅上低着头在玩手指,夏旸侧过头来看我的抢拍的照片还算让人满意,夏旸就把它用摁钉儿钉到写字台前的窗棂上。
后来,在我们屡次争吵中,那些照片都被我们撕掉了,只有那张照片,两个人都舍不得撕,成了唯一能让那些日子再次清晰起来的见证……那张相片已经被搁置在我的某一本相册中长达十几年之久了,有时候偶尔看到它,我总会惊讶于自己也曾有过那样饱满圆润的面颊,我就会微笑起来……那种时候,我总是会不由自主地伸手触摸一下自己脸上如今已变得消瘦,苍白里透着灰、黄的同样位置。岁月自自然然带给我这些表面上的变化,而这一切,反而让我更加确定那些曾经有过的飞扬日子的真实性,反而让我更加坦然,因为,我知道——我的确曾经用心对待过那一切,也的确拥有过无比年轻、无比纯粹的快乐和忧伤……
我知道,所有的改变都不是我们最初的期望,因此,我的青春是无悔的。
由于夏旸的影响,我的Copy歌手生涯的演唱曲目几乎从一开始就偏向英文歌。不过,我的这一选择绝不是没头脑地模仿夏旸,而是我那些英文歌确实比大多数中文歌有种更高级、更特别的味道——我当然不是说外国的月亮就是圆的。不过,坦白地说,那会儿大陆现代流行音乐的发展刚刚迈出短短几年的脚步,好作品确实是凤毛麟角;至于港台,虽不排除优秀作品的存在,我相信能写出那些作品的创作者除了天赋之外,绝对是因为"见多识广"而更具宽泛思维和表达能力。但是,如果你稍微了解一点儿现代流行音乐发展历史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那个路线基本上是日韩学欧美,港台学日韩,然后大陆又学港台……所以,与其绕一个大弯儿,还不如直接从源头学起。学并不是丢人的事儿,关键是你要将所学的"为我所用",然后有朝一日最终玩儿出自己的味道来——我可没说我是个"好学生",不过,道理我还是明白的!
很多人都知道,欧美流行音乐发展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论从制作经验、歌曲内涵、乐手和演唱者的个人修养、演唱或演奏技巧、舞台灯光、音响的构思配备等各方面来说,都不能不承认到位得多……所以,对于一个刚刚起步从事歌唱行业的新人,在她必经的路途上没有兜太大的圈子,她为此"沾沾自喜"一下,大概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在这一点上,我倒还真得感谢夏旸,在我入门的阶段,他确实在不知不觉中给了我方向性的熏陶。
我们这一拨儿选择走上音乐道路的人,很多并非科班出身;而且,我们这一拨儿人小时候也没有几家花得起钱,也很少有人想到让孩子去接受一些较为系统的音乐教育。那时候,全中国的专业音乐院校大概不超过十家,我们的音乐基础大多是在中小学课本里学到的极为有限的那么一点点……那是并不重视音乐,也不需要音乐的年代。可是,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中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尤其是在大城市,港台、欧美流行音乐迅速涌入。我们忽然找到了另外一种感动,发现了另外一种美好,我们忽然知道——原来音乐可以让我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让我们的精神得以升华。因此,有一些年轻人开始蠢蠢欲动(我指的是那些目的纯粹的人),尽管基础有限,一切都刚刚开始,也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他们还是作出了决定……那些年里,我周围很多人都是这样,在他们的血正热得发"烫"的年龄,奔着自己热爱的理想就不管不顾地出发了。
对于我,情况也大致是这样——已经退了学,开始唱歌了,才发现自己的底子实在差得挺远!好在我正年轻,悟性也还不错(又得感谢父母了),再加上"霓裳宫"的乐手、歌手业务水平都相对较高,因而得以激发促进和耳濡目染,家里又有夏旸可以帮我。我渐渐知道唱歌光有感觉还不够,还要注意音准、节奏、发声方法——不过后来我又发现,无论如何感觉都是第一位的,因为唱歌最重要的就是将歌曲所要表达的情感传递给别人,让别人一起快乐或者忧伤;另外,也不必过于强调发声方法,因为自然的才是最美的。现在我最反感的就是那些"唱歌机器"型的歌手,例如MariahCarey、CelineDion,个人认为这一类型里WhitneyHoston就比她们好得多——喜欢她们的歌迷请别介意,这只是我的个人见解——音准、节奏、音色都无可挑剔,可我就是不感动!还有就是一味炫耀自己的高音的歌手。我也曾为自己能唱到哪一个高音美得不得了过,说实话,原来WhitneyHoston、CelineDion的歌我也不是没唱过,明明拐一个弯儿就行了,偏要没完没了地拐来拐去,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在唱歌还是在显摆——可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观众总是莫名其妙地一听到高音就兴奋,就疯狂鼓掌和吹口哨;哪个歌手要是"含蓄"了点儿,他们就喝倒彩,完全没有耐心也不懂得聆听——我觉得那种人去看音乐会的出发点根本就是去凑热闹,他们眼里的"好歌手"倒是蛮适合去当足球比赛拉拉队的超级大领队的!唱歌不是用来炫耀技巧的,也不是靠几个高音讨巧的,它应该是自自然然地有感而发,像那些淳朴的山歌,那才是真正美丽的!忘了是谁跟我说过一句关于唱歌的心得,我觉得他说得特别精彩——你要想把歌唱好,先要忘了你是谁。
除了演唱,舞台形象上我也渐渐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说实话,较之于在舞台上把自己包装得花花绿绿的歌手,我还是比较倾向于那些自自然然、朴朴素素的类型。那些花花绿绿的衣服再加上浩浩荡荡的伴舞队伍,也许会让你眼花缭乱、应接不暇、新鲜刺激,但那往往会让人舍其本求其末,忘了你到底是去干什么的——你是去听一个人唱歌,不是去看他(她)有多漂亮、多抢眼、多会表演!当然,真要是玩儿到家倒也罢了,起码还算个偶像派,让人眼睛舒服了。能玩儿出"创造性"的另当别论,因为那就属于视觉派的范畴了!最可怕的是玩儿得不伦不类、学得半桶水晃来晃去,把一些不管适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地瞎往身上裹,看那种演出,才真叫人倒胃口呢!
另外,我们这儿几乎所有的"歌手大奖赛"都要设一个"服装分",这本来也无可非议,因为作为一个登台表演的人,对自己在人前的形象适当"重视"还是必要的。不过,我们这儿的那个"服装分"的标准让我十分困惑:我也曾参加过一次歌手大奖赛,唯一的一次,在1992年。那次我的服装分是"0"。还记得那次,我穿了一条黑色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和一件黑色的便装西服。比赛开始前,一位待我不错的文化局负责人问我穿什么衣服,我说就是这身儿。她说:"那怎么行?你这身儿也太'随便'了(可是我一点儿没'随便'呀,那可是我和夏旸事先设计了半天的,我们都觉得那身儿特有范儿,也很适合我的演唱曲目),赶紧去换衣服!"可我抽的是三号,已经来不及了。说起来可笑,那年头儿的"演出服",女歌手是清一色的蓬蓬裙、晚礼服,男歌手则是清一色都套着件艳俗的西装,不知这是哪儿来的标准?我最后就因为服装得分是"0"而拉下了总分,没有拿到名次。那以后,我就决定再也不参加什么"大奖赛"了!
当然,最初我也不是这么想的。刚进"霓裳宫"的时候,我也曾学着别的女歌手做过几身"演出服",后来我开始放弃它们,穿一些简简单单的牛仔裤、T恤、衬衣之类,头发也既不盘也不束,更不插什么发卡、缎带之类,只是自自然然地披散着。现在这样当然并不稀奇,可在90年代初的舞台上这绝对算是少见了,跟自己在生活中的差别不太大——其实,我对舞台着装的这点"歪见"也是因为和夏旸看多了那些国外乐队演出的录像带——那是一个丰富多彩的天地,奇异、隆重、朴素、华丽,随意想象发挥。而就我个人审美来说,我一向认为衣服是为人服务的,人是主衣是次,衣服并没有灵魂,穿衣服是人赋予它一切。可是很多人往往认为,自己一定要穿上一件什么样的衣服才会被人高看一等,我觉得这倒有些不自信了。还有,不论是台上或者台下,都不要去追什么"潮流"、"时尚"。要知道,那都是那些背后操纵者用来骗你兜儿里的钱的——何况,刻意"追"来的,反而是"过时"的!
坚持自己的风格,有自己一贯的鉴赏标准,才是真正的与众不同。
父母那一关终究是得过的。
退学半年以后,当学校屡次寻人不着,诸如通知我参加补考、调换宿舍和决定该生留级等事宜——其实我并非不知道,她们自然早就给我通风报信儿了——可是,除了置之不理,我还能有什么办法呢?终于不得不与我父母取得联系之后,我的爸爸妈妈才发现他们着实低估了他们的"乖"女儿——他们根本没想到,每逢周末和节假日我不仅照常回家,还换上在学校穿的衣服,顺便再信口胡编些学校里发生的故事骗他们,居然就那么瞒了他们半年之久。
1990年9月的一个周末,当我又一如往常那样"装模作样"地例行每个周末至少回家吃一次晚饭的规定时,我从父母脸上的表情中看出了形势的严重性,我预感到——纸大概终于包不住火了!
现在想起来,我爸妈真是一对修养极佳的人,无愧于"知识分子"的称号。他们的女儿干出这等胆大包天的事儿来,他们居然还能压住火儿,先给她做上一顿和平时周末对我的"待遇"相差无几的晚饭,然后耐心地看我咽完。然而,我可是怎么也吃不出滋味儿来了,我一边勉为其难地在饭桌上硬撑着,一边在心里暗暗祈祷苍天保佑但愿他们今天是为了别的事儿,先让我逃过这一关……我甚至想到要是今天一切真能如我所愿的话,那我以后再也不回家了!
在我"逍遥法外"的这半年里,尽管我曾无数次设想过事情"败露"之后面对父母的场景,它就像一枚隐藏的定时炸弹,毕竟让人无法忽略它的存在;也曾无数次下定决心干脆豁出去一吐为快,可是事到临头,我还是慌了手脚,把所有我曾经自以为组织得天衣无缝、堂而皇之的言语和"大义凛然"如刘胡兰的勇气抛到了九霄云外。
饭桌上静得出奇——那一定是因为我的紧张所造成的听觉异常反应,因为我至少应该能听到筷子和勺碰到餐具的声音——可是,记忆里那一刻真的是安静得要了我的小命——我只听见我自己那夸张得不行的心跳声,我觉得那么大的心跳声一定都被他们听见了,而这心跳声不打自招地证实了我所有的"罪行"……我怎么也不能让心跳声变得小点儿,我都有点儿后悔了——我那会儿不是挺决然的吗?我不是还挺为此欣赏自己的吗?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确太过分了,我干吗非得把事情搞到这一步呢?我这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我想我的脸大概都要埋到碗里去了……
一顿饭吃得我头发都快愁白了。晚饭后,我连献一下媚,帮我妈擦桌子、刷碗的心情都没了。我一动不动,坐在饭桌前,任凭我爸妈来来回回地收拾好碗筷,把剩菜一一挪到厨房、冰箱,擦完桌子,然后,我听见我爸说了句:过来一下吧,咱们得好好谈谈了。
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有点傻福气,生在这样一个对教育女儿坚决不讲究动用武力的家庭,若是换上一对动不动就对孩子大打出手的父母,大概我如此的做法在那天早就被打得稀巴烂了——可是,说实话,那天的我倒真希望我那一对修养极好的爸妈干脆痛痛快快给我来上一顿了事,那种忽然把我当成"外人"一般谨慎的询问,那种压抑得就像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可是又死活都不来的气氛,还有他们注视我时的那种含义复杂至极的目光,让我觉得还不如干脆一头撞死算了……最后,我找到了一种方式,那就是"沉默"!我只是在谈话的前半截,在他们向我核实学校反映的情况时点了点头,又嘀嘀咕咕地说了一些"我不想上什么大学,我有我自己的想法"之类的话,然后就再也不肯开口了。
"谈话"进行了很久——其实那根本算不上是什么谈话,只是他们单方面苦口婆心地说教问询再加上大段的沉默和都快把我的心揪起来了的叹息而已……然后,我忽然发现天色已晚,意识到大概快到该去歌厅上班的时间了,于是,我开始着急起来!我开始想怎么脱身,而这么一想,我忽然发现再沉默下去是绝对不行了——大概因为在"谈话"的过程中,我爸妈已经反复强调了他们的态度,诸如他们绝不会对孩子强加一己之见,我有什么想法至少应该跟他们商量和信任他们,他们愿意当我的朋友之类的话,我也渐渐摸清了其实最让他们耿耿于怀的并不是我的"不告而别",而是对我这半年来的"现状"一无所知;于是——我终于决定开口了。
我告诉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是18岁以上的公民,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一切,所有后果与"他人"无关。现在想来,我当时居然能把自己的父母归为"他人",简直是忘恩负义透了。我还告诉他们,我已经有了工作,是做歌手,这是我喜欢的工作,也是我此生决定的方向,希望他们能尊重我的选择。说到这半年的生活,我忽然骄傲起来,我告诉他们我完全能负担得了自己,而且收入不俗,这以后就不必他们操心了——我甚至还对他们说,下次回来我将把上大学以来每月从他们这儿支取的钱全部如数奉还。我还说,我和另一个女歌手合租了一处房子,有空儿可以邀请他们去玩儿(我权衡再三没敢说出夏旸的事儿,我觉得还是分期分批让他们接受得好,否则无疑是雪上加霜),最后,我说"对不起,我该走了,因为我得去上班了"。
说完这一番话,我忽然轻松了下来。我甚至为自己那一番话中"不卑不亢"的语气和周密的逻辑性暗暗得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经把头抬了起来,腰板儿也跟着挺直了,平静地注视着他们。
我爸妈面面相觑,一时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很多年以后,当我父母不得不接受我的"选择"之后,我爸爸总是会提起我高中最后一段日子的光景:那时候因为我即将面临高考,他怕学校食堂伙食跟不上,经常会在早晨骑自行车跑很远的路去我每天晨跑的河边,给我带上两个煎鸡蛋、几个炸肉丸子或者煎鱼……他说,他总会看见一个脸儿红扑扑、马尾辫儿跳来跳去、穿着一身蓝色运动服的轻快少女的身影。那是他的小女儿,他人生最大的骄傲和最深切的希望……
我的爸爸妈妈一直不欣赏文艺界,他们最大的希望是让自己的两个子女都能受到高等教育,然后,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生。有时候,他们会开玩笑说怎么会生出我这么一个女儿来,一定是当初在医院里抱错了——我甚至都能听出那些看似轻松的话语背后隐藏着深深的无奈……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没有让他们放下心来,无论任何一个方面。事到如今,我依然住着租来的房子,孑然一身,做着也许在他们看来真的是不着边际的梦。
对父母,近两年来我开始越来越深感歉意,因为自从我的翅膀硬了之后,似乎就很少再顾及他们的感受。或许,我在那之前的顾及其实只不过是因为尚未具备伤害他们的能力吧。甚至,有时候我还会认为他们的想法已经跟不上时代,有些事情跟他们商量只会白白浪费时间和平白无故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和障碍……
很多年以来,我一直忙着"飞"我自己,感受我自己的心情,回家对我来说只是在一些公共节假日例行和必尽的义务而已。我总是抱着一种"交差"的心情回家,赶上心情好的时候还勉强像个回家看爸妈的女儿,赶上心情不好的时候,就皱着眉头一言不发,被问到敏感处或戳到痛处就六亲不认地一走了之,或以不再回来相威胁……我从来没想过我那些自以为是、不管不顾的决定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混账话曾经对他们造成过怎样的伤害……我从来没想过这些,也很少发自内心地反省和弥补过。有时候我也会意识到自己有些过分,可是,转眼间我的脑子又被那些自认为更加重要的事情占据了,就把那一瞬间觉得多少应该表示些歉意的念头忘记了——我总是觉得他们是我的爸爸妈妈,所以应该会也会原谅我的。而时间就在他们对我的宽容和我对自己的纵容中过去了……当然,我不是不想表现得好一些,也不是不爱他们,只是因为他们是我的父母,是这个世界上最不会要求我和永远会原谅我的人,是我最不用担忧改变、最无须质疑的一种关系,所以就忽略了。
说起来可笑,如今我良心发现地想到这一点,并不是因为父亲节、母亲节里充斥各个角落的那些大小不一、感人肺腑的广告横幅,也不是因为那些诸如"常回家看看"之类让我觉得虚情假意、矫揉造作的Video,而是因为我养了一只小猫,这只叫"ViVi"的猫的任性、固执、翻脸不认人和充满破坏性,让我意识到父母之爱的伟大,而它那一副总是不解的天真神情又让我了解了那份神圣之爱的缘由——幸好我不是一只猫。人生大概就是这样:从不懂到懂,从无意造成伤害到理解、原谅和宽容。
我是一个在双职工家庭长大的孩子,父亲是从事军事医学研究的,母亲是个内科医生。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没有爷爷奶奶之类的老人在身边看管照顾,又不肯上幼儿园,所以从小就放任自由惯了,是那种脖子上挂着钥匙、整天去职工食堂打饭长大的孩子。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从小就少人疼少人爱,相反,我是在一个充满爱的家庭长大的。我父母的爱情故事若是放在今天,那真可以说是奇迹了(即使在他们那一代人里也堪称典范了):他们是中学同学,15岁相知相识,17岁相恋。高中毕业后,我妈在青岛上完了护校就一直在青岛高干疗养院当护士;我爸则考到上海第一医学院,毕业后又到北京协和医科大学深造,一分别就是八年,其间只有每年的寒暑假短暂相聚,大多依靠书信来往,可是他们谁都没变过。我曾经偷看过他们当年来往的书信,字里行间真可谓发自肺腑。尤其是三年自然灾害的时候,那时候我爸正在上海上大学,那一时期的信件里充满了彼此对对方的鼓励和爱意——我爸省下几斤粮票给我妈寄去,我妈又托人带给我爸一袋烧饼,诸如此类,完全不是一些花言巧语所能替代的。
1995年秋天,我妈在买菜回来的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造成小腿粉碎性骨折。她住院手术治疗的那段时间,我爸像是一下老了十岁。他几乎每天都是从早到晚地陪在我妈的病床前,不到睡觉时间绝不走人。因为担心医院的伙食营养不够,他一日三餐都从家里做好送到医院,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从来没间断过。后来我妈的腿居然完全恢复,而且行走自如,这在她的年龄完全是医学上的奇迹——可是我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医学创造的奇迹,那是爱的力量。就是这样的一对父母,他们给予我的爱是可想而知的。也许正是因为他们给予我的太多,反而让我觉得那是应该的,是自然的,反而让我不懂得珍惜,也不知道感激。
很长一段时间,父母在我心里的位置一直是这样的:他们一开始就在那儿,而且会永远在那儿。我不了解生活的艰辛,以为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放在大人手里,小孩儿要花尽管要就是了。
我们这一代人小的时候,几乎所有家庭收入都相差无几,所有人对生活都没有太高的要求,也不会有太多奢望。大部分家庭都是将收入按计划支配,一旦某一方面的开支增加,就势必在另一方面减免。我时常会有一些超出一般小孩儿的无理要求。记得小学四年级时,我看上了一种红、白、黑三色相间的拉毛围脖,那是当年极其惹眼的款式,可它的价钱即使对于那些赶时髦的大姑娘来说也不是人人敢想的。我妈说,那么点儿的小孩儿围那么贵的围脖根本没必要,于是我就撅着嘴赖在柜台前不走,一直磨到我爸给我买了——如今我才意识到,我爸妈在满足他们任性女儿的要求的同时,要怎样精打细算那一个月的开销,又要减免掉多少他们本来也许可以用在自己身上的计划啊!同样地,我也以为跟他们撒娇、耍赖、发脾气都是自然的,大人是不会哭也不会伤心的……
这种荒谬的观点在我心里一直延续了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我忽然看见白发和皱纹已经布满了我父母的双鬓和面颊……我知道我错了,不管我有着怎样的理由和多么美好的初衷以及梦想,我都错了!
幸好我终于明白,说句抱歉还来得及。
我不知道很多年以前,我的父母去×院为我办理退学手续并且把我那搁置了半年之久、落满灰尘的铺盖卷儿拉回家时的心情是怎样的,虽然同那句"女大不中留"的老话在缘由上并不相同,但在心情上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女儿出嫁,伤感之中多少还会有些欣喜;可我这个女儿,当年带给他们的大概除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伤之情外,就不会再有别的什么了……尤其是我的父亲,他大概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两年前同样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当他无比骄傲地用自行车驮着同一个铺盖卷儿,在全家属院儿的人无比羡慕的注视中(我们院儿那一年同届的孩子中,只有我一个人考上了本科),送他的宝贝女儿去大学报道的结果,竟变成这样……记得那天他一直送我到学校,陪我熟悉学校环境,并且语重心长地把他自己当年上大学时的经验一一传授给我。大概他本以为至此总算了却了人生最殷切的一份心愿,可以长长舒一口气了……
我的爸爸妈妈总是把这件事的结果归咎于他们自己,他们总是责怪自己当年不应该因为我考上了本科就认为可以掉以轻心,他们觉得在自己没有尽好做父母的责任的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的女儿被那些搞摇滚的男孩子调唆坏了——可是,我可以肯定:那所有的"变故"除了"我"自己的主观原因之外,怪不得任何人。而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在我的身体里与生俱来地潜藏着那么一颗火种,一旦遇到"风",它就噼噼啪啪、蓬勃地燃烧起来——这一点,我确实不是故意的。没办法,对当年的我来说,那一切实在是太具有诱惑力了——这件事唯一的错处,就是当年的我还不具备可以把一件事情考虑和处理得更为周全的能力……事实上,现在的我也好不了多少,虽然我也觉得自己该到了成熟稳重的时候了,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似乎从头至尾就是一个做事欠缺全盘考虑、全凭一时冲动的人。所以说,如果当年我真错了的话,那么一切后果对我来说都应该是"咎由自取"。所以,对于今天生活的漂泊不定,我处之坦然。
还是让我回过头来再交代一下那个9月的夜晚。那天晚上,19岁的女孩儿终于释尽了长久以来一直积压在她心头悬而未决的重负。从一开始因为摸不清底而显得慌张、害怕和似有悔意,到后来发现不得不"背水一战"的过程中,我似乎迅速"成长"起来——其实今天回想起来,在这一过程中,我无非采用了一种类似"欺软怕硬"的招数。当我终于摸清了即使我已经那么做了,我爸妈也只有除了担忧、遗憾和惋惜之外,实在不能把我怎么着的底儿之后,我立刻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那天"谈话"的最后结果是这样的:我父母在明白事已至此、一切已无可挽回之后,也只有"尊重"我的所谓"选择"。可是,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那就是——我必须带他们去一一确认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唱歌的地方的确是确有其处;而且,我确实是在和一个女孩子合住——这当然不可以。首先,我根本就没有和一个所谓女孩子合租的房子给他们看;其次,我觉得自己都这么大了,上班还有父母跟着,那也太让人笑话了!于是我又急了,我一边装做被人冤枉似的说:"你们怎么就不能相信我呢?"一边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的招数,趁他们一不留神,拎起包儿不管不顾地冲出了家门……
退学风波给了我十分重要的启示:那就是凡事终需面对!几个星期后,我决定再一次(这一次可是主动的)面对我的父母——为了那带给我巨大的喜悦和勇气的爱情。
那是个云淡风轻的早上。我和夏旸破例早早起来,梳洗停当,踏上"征程"——之所以选择"征程"一词,有两个含义:
一、自从那天晚上从家里"逃"出来之后,我还一直没回家,所以心里未免有些没底儿;
二、我估计我爸妈大概不会喜欢和接受夏旸——夏旸那身行头倒还好办,既然是要去见未来的岳父母大人,暂时收敛一下锋芒也是有必要的;问题是他的头发——要知道,那可是在90年代初,留长发的男人那可真属于"凤毛麟角",全北京的大街上也找不着几个,何况我爸妈偏偏是那种正统得不得了的人!
可是这一切已经都不会再困扰我了。从家里"逃出来"的这段时间,我已经作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好天气带给我好心情。我决定不再逃避,而是要去面对,去让我爸妈接受本来就该属于我的"权利"!
自从我认识夏旸以来,还从未见过他穿得像那天那样"正经"和"刻意"过,以至于在他生命里的那一天的样子,也许他自己都早已经忘记了,但至今仍异常清晰地储存在我的记忆图像库里:平时随意披散的长发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地用一根橡皮筋儿束起来;一件洁白得简直有点晃眼的短袖T恤(新买的),再加上一条黑色至膝牛仔短裤;一双同样洁白的线袜和他最爱的那双黑色"踢死牛"军靴。那一路上,他没像平常那样开些这样那样的玩笑,而是很少说话,显得若有所思——也许是因为紧张吧?因为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去见女朋友的父母,何况又是在那样"特殊"的情况下。
那天,我算是又一次"刺激"了我爸妈。
"出逃"的女儿终于回来了,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事儿,可是,突然带回来这么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男朋友(我妈妈的原话),这无疑是旧痛未复,又添新伤——几个星期的时间,大概心境刚刚趋于平静,这个"宝贝"女儿就又"来"了!
还是我爸稳得住,他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全然不动声色地坐在客厅里和夏旸聊这聊那;我妈可是有点儿压不住火了……她把我叫到厨房,估计她肯定为还得给我们做午饭这件事儿气不打一处来吧?然后顺手就把一个盘子摔到了地上:"你是不是要把爸妈气死呀?书不念就不念了吧,我们也不是那种一定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孩子身上的父母。可这算怎么回事?领了这么个怪里怪气的家伙回来!什么搞音乐的!搞音乐就非得弄成这样?你爸妈的这两张老脸都快让你丢尽了!"
"妈,他怎么了?不就是发型和大部分人不一样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这是他自己的事儿,别人无权干涉!"
"对,是他自己的事儿,我也没兴趣干涉!可是进我这个家的门就不行!以后你别给我往家带!"
"为什么?他是我男朋友,为什么不能来?再说,这怎么丢人了?这都什么年代了,您还这么不能接受新鲜事物?这算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呀?您也太落伍了吧?"
"落伍?怎么满大街我也没见着一个?"
"那是因为咱们的生活圈子不一样!"说到这儿,我忽然意识到我或许该对我妈讲点儿策略,于是捺着性子把自己的音高降了下来,"妈,您还不认识他,就这么以貌取人地否定,不太合适吧?您可是个长辈,而且还是个知识分子,这样真让我觉得挺失望的。"
"别说了,反正我不同意!要想过我这关也容易,让他先把头发剪了!"
我的音高又升上去了:"那不可能!您不喜欢我还喜欢呢,我就喜欢他这样儿!您要是不让他来,那以后我可也就不回来了!"我只好也使出了夏旸使过的那招儿撒手锏……
厨房里唇枪舌剑,客厅里,我没想到夏旸居然把一切都照实说了——他自然也是有备而来的——这一点是当我再次回到客厅的时候,从我爸注视我的那种意味深长的目光中读出来的。我不知道夏旸还说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刚才他们的谈话起到了一些效果,至少,我爸脸色上的变化我还是了解一二的。
父亲拍了拍他身边的座位,示意我坐下:"你已经长大了,是我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其实爸爸最大的愿望莫过于你的人生能平安、快乐,别的都在其次。你的确已经到了会作出一些自己的选择的时候了,既然已经选择了,爸爸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可是有一点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忽东忽西!人这一生是很短暂的,没有那么多时间后悔。"然后,他看了一眼夏旸,又再次把目光转向我:"两个人在一起要好好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既然已经长大了,就不要再耍小孩子脾气……一会儿吃完饭,你们俩就先走吧,妈妈这边的工作我来做。她只是太爱你了,慢慢地,她会接受的。"
其实我读得懂父亲眼里的失望和感伤,也知道他说这一番话虽然是发自肺腑,但也完全是出于无奈。可惜,当年我还不能完全领会父亲这番话的含义……现在我才明白,父亲曾经给予过我怎样的爱,给予过这个家庭怎样的关爱,能做他的女儿我有多么幸运。
我和夏旸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瞒着家里。其实我当时并不是怕父母知道了替我担心,只是觉得很没面子,因为那时候我的确太相信那份爱情的不朽了……后来父亲知道了原委,很生气。他对我说,当年夏旸曾经对他说:"叔叔,我知道您很不放心。可是,请您放心吧!"他说,他当年就是被夏旸的那句话感动了。他说,他其实一直不喜欢夏旸,可是,他觉得一个男人说话是应该算数的。
我对父亲说:"他说那句话时是认真的。"
我从未怀疑过我曾遇到的他对我说过的誓言,甚至从前或之后所有他曾对我许下的誓言。我相信那一切在某一刻都是发自内心的,只是,那些话语,有的掷地有声,有的却随风而逝。
在我偷看过我父母当年的通信后,我曾经跟他们开玩笑说他们太不会谈恋爱,太不懂得享受爱情,那些信怎么都写得那么同志和战友似的,一点儿都不甜蜜、不浪漫……可是他们却白头偕老,他们分享人生所有的喜悦,也分担着一切……我想到我身边的所有朋友和我自己,我们"在一起"时看起来都甜蜜和浪漫得不行,可是每一对儿每一次似乎都坚持不了多久,几年就已经算是奇迹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的誓言总是那样经不住风雨,我们的爱情也总是那样不堪一击?
有时候和周围的朋友们聊起这些,大家都淡淡然的,或多或少带着一种自嘲的口气,而且,都总结出了一大堆经验,似乎已经对那些分分合合"习以为常"了。我们见面时总是以"老干葱"、"老干果儿"相互挤对,而且,还讨论出一个看似不错的计划——老了以后建一个"嬉皮村",大家都住在一起,互相照应,养老送终。有关建立这个村落的"蓝图"我们考虑得相当周全,有时候我们似乎真的被这个纯理想式的计划抚慰了,以为这样就没有了后顾之忧……可是,我看得出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那份困惑——我们都一样,其实没有谁不渴望得到一份不朽的情感。
于是,我们不得不产生这样的疑问:究竟是我们赶上了一个易变的时代,还是我们不懂得爱情?
我和夏旸在一起的那几年,我们的生活里有一项特别让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大事件",那就是去参加Party——事实上,我们的情感历程几乎就是那一时期著名的Party的兴衰历程,而这一奇妙巧合则是我在回忆的过程中,为将那些已经逐渐支离破碎的片断一一连接而无意发现的。
特别是1990-1992年,那是Party的鼎盛时期。那些日子里,几乎每个周末的黄昏,我们都在忙着梳洗打扮——这一程序里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洗头发:对我而言这一点不必再说,而对夏旸,在那个时候,那一头与众不同的长发则意味着他的抉择,或者说,那证明了他的态度——反正,喜欢疏远常规。在这一点上,我们是相当一致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挑选"范儿服"——我们以彼此眼光为镜,穿了脱、脱了穿,折腾来折腾去,常常不厌其烦地把衣橱里所有衣服都扒拉出来,务求达到我们一向的着装标准:不经意中的经意。其实,换来换去,无非牛仔裤、T恤之类,只不过我们的牛仔裤和常人的区别是它以破了洞的为最好,T恤的颜色也总跑不出那几样,可是心底里我们对自己在那些Party上的出场形象实在太在意了!而一旦在Party上被"同道"中人吹捧上一句"范儿够正的",肯定是心里得意至极的事情,而嘴上也会毫不谦虚地回上一句:"那当然了!"
去Party的路上,则完全是一个从现实世界走进"梦境"的过程,因为在Party上集合着所有正和我们做着同样梦的"战友"。而我们也打心底里觉得,我们和那些走在大街上的普普通通的人是不一样的。
那时候北京的Party圣地主要有以下几个:一个是Maxim(马克西姆)餐厅,一个是外交人员大酒家,另外还有日坛公园和其他一些地方……在Party开始之前,那些地方的门口总是极其惹眼地聚集着一些和我们的"范儿"相差无几的男孩儿、女孩儿——有一个第一次被朋友带去参加Party的人,到了之后说出的第一句话是:"原来北京大街上不知打哪儿跑出来的那些稀奇古怪的人,他们的'老窝'在这儿呀!"而所有的人,几乎都是相互认识的。我们就像是一支队伍,以极少数人的"统一"反抗着传统、宣告着青春。这支队伍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那些男孩子大多都是长头发的。
Party上最典型的"景观"就是每当一段激动人心的Solo到来时,随着音乐节奏甩动的长发。那时候的Party几乎总是那些"自己人"——台上是正在演出的乐队,台下是已经演过或即将上台的乐队,再有就是乐队家属、关系密切的朋友,或是一些立志也要搞摇滚乐的"热血青年",再加上一些老外和从事周边工作的人。那时候已经出名的乐队大概只有崔健与ADO,所以,如果没有崔健参加的Party,票房多半有限,大多其实就是一场"自己人"和"自己人"凑在一起切磋交流的稍微正式一些的"排练"。几乎所有从那些Party上"摸爬滚打"过来的人都十分怀念那段时光,有时候"老人儿"凑在一起总会摇着头叹着气地感慨:现在的Party真是差远了,跟咱们那会儿根本没法儿比。其实我知道大家在留恋什么:留恋已经匆匆流逝的时光,留恋那个一去不复返的年龄,留恋那份还不会想得太多、只管埋头向自己梦想中的"目的地"进发的心气儿,留恋那种虽然今天我们"一无所有",可是有一天我们会拥有整个世界的信心……
记忆里的那些日子,我认识的每一双眼睛都是那么纯净、那么熠熠闪亮;每一张脸庞,都是那样饱满、那样充满憧憬;每一个人的步伐,都是那么富有弹性;每一个人身上,都似乎蕴藏着一种无法言说的力量……事实上,对于中国摇滚乐史,那些Party的确具有非凡的意义,它几乎孕育了中国整个第二代摇滚乐队:唐朝、黑豹、何勇、1989、呼吸(蔚华与高旗)、眼镜蛇(女子),等等(当然这其中有些人其实属于第一代,但却是在第二代成名的)。他们中的很多后来都成为中国摇滚乐史,甚至音乐史上不能遗漏的个人和乐队。
不过那时候,他们只不过是一些看起来似乎有点儿与众不同的年轻人而已,做着每一代人年轻的时候似乎都做过的各种各样有些不着边际的梦的一种。同样的"梦"让他们相识,让他们相爱,让他们走到一起,一起去圆他们心中那个共同的"梦"——虽然不知道"梦"将引领他们走向何方,可是青春大概就应该那样度过,应该有"梦"牵引的吧?
夏旸在那期间的Party上不但渐渐显露锋芒,而且开始在"圈内"小有名气;而他们的乐队,无论创作曲目还是乐队整体风格也都得到了同道中人的认可。那时候每次轮到他们乐队上台,我都会冲到台前正中心的位置,拼命地为他鼓掌叫好——在那些站在台下仿佛被点燃的人群中目不转睛地注视着他的时刻,我心里总是充满一种必须大声呼喊出来、必须舞动的喜悦和冲动——那绝非某种单一原因所推动和造成的,那里面充满着太多因素:爱情、青春、音乐、激情、梦想……那是那一时期里我们这些做着同一个梦的人,一起用青春编织起来的闪耀光环。而那种被称为摇滚乐的、在那一时期的中国尚属崭新的现象,则是让我们无法转睛的致命吸引。
所以,对摇滚乐这一名词,我是这样理解的:它就像当初崔健诠释他自己名字的那句话——就是一种"摧毁"和一种"建立"。它不应该局限于任何一种和声走势,也不应该局限于任何一种表演形式或表面印象,它是"点燃",用从一些心灵发出的声音将另外一些心灵"点燃"!
说实话,我觉得不仅摇滚乐,音乐本身就不应该被冠以任何形式主义的概念,所有名词都只是人们为了加以区分而后加上的。真正有价值的音乐,不会拘泥于形式的界限,也从来不会拘泥于种族、性别、年龄和贫富的界限。它们将抛弃所有的羁绊,拥有所有那些勇敢、热情、敏感、真诚的心灵。
十年后的今天,我听见有人说崔健老了,说唐朝、眼镜蛇是"老爷爷"、"老奶奶",该退休了。我觉得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概念,在他们看来音乐是有年龄界限的——可是,如果真是这样,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心中的另外一些天王、偶像,可能年龄比崔健、唐朝更老,难道仅仅是因为保养得当,打了羊胎素,他们就被迷惑住了吗?音乐到底是用来听的还是用来看的?对于这一疑问的回答,崔健说得特别好:"我没有老,因为我还有质疑这个世界的能力!"
的确,有些人将永远年轻;可是,有一些人,他们从来都没有年轻过!
而十年前的那些Party,我想它在当时的那一批年轻人生命中的意义是这样的——大幕徐徐拉开,我们将是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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