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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金缕玉衣

  王小勇骂得没错,我就是喜欢看书。有诗为证:逃课贪玩只因懒,偷铁换钱为买书。我甚至在新华书店里偷过书,王小勇也偷过,他在前,我在后。

  那天,我们本来没想偷书的,只是闲极无聊,路过新华书店随便转转。

  时间是中午,书店里没有别的顾客,一男一女两名店员背对着正门,坐在角落里边烤火边打情骂俏,听见脚步声头也不回。这对贱人的轻慢激怒了我和王小勇。那时候,书店还没有实行开架售书,书都摆在玻璃柜台里面,有一节柜台的拉门没有拉上。王小勇嘴里吹着口哨,手在柜台上磨着磨着就探了进去,慢慢摸出一本《中华武术》,将它裹在衣服里。我不甘示弱,学着他的样子,也把手伸进去,掏到厚厚一本《世界名著故事》。柜台的橱窗玻璃险些把我的手划伤。尽管我的心跳到了嗓子眼,但还是跟在王小勇后边,佯作若无其事地顺着柜台的拐角,一点一点地蹭到门口。然后,我们两个目光一对,撒丫子就跑。我边跑边想象着那两名店员发现之后的反应,后悔和恐惧渐渐涌上心头。

  那时我还没学《孔乙己》,不知道偷书不算偷。我走马观花地把那本书翻完,一度想把书送回去,又怕书店正好逮住我不放。想来想去,我决定把书送给同班好友郑成,因为我知道他和我一样喜欢看书。

  我提起笔,在那本书的扉页上写下七拼八凑的两句话:

  赠挚友郑成:

  书是人类力量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培根?刘小威

  我们的教室墙上就挂着这句名言,因为我平时看杂书多,王小勇一高兴就管我叫刘培根。

  “送你一本书。”我把郑成叫到学校花池后面,从书包里掏出那本书。

  郑成看见那本书眼睛一亮:“真的?”

  “当然是真的了。”

  郑成把书拿过去,翻到最后面看看定价:“四块钱!这么贵!”

  那时候的书大多一两块钱。

  “是你买的?”他突然问。

  我含混地点点头:“嗯,那当然了。”

  “在哪儿买的?”

  “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不对!”他翻到最后一页,给我看,“怎么没有售书印呢?”

  我心里扑腾一下,忘了这一码事。

  “这书你是不是偷来的?”

  “不是不是!”我惊叫起来,脸却红了。

  “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志士不饮盗泉之水。”这个郑成脸色一沉,跟我拽起来了,“我不要偷来的东西,你拿走吧!”他把书往我手里一塞,我没接住,书掉在了地上。

  郑成走了,我把书捡起来。站在那里想了半天,最后把写有赠言的扉页撕下来,把书塞进了路边的垃圾箱。

  郑成的妈妈和我妈妈是远房表姐妹,名字叫什么我还真说不上来,只知道喊她彩姨。因着这层关系,我和郑成认识得最早,来往也最多。

  我们俩都喜欢看书,还合订过一种叫《故事大王》的杂志。常常一本书两人轮流看。看完以后,我就开始给别人讲。同学们都管我叫“故事大王”,当然也有管我叫“吹牛大王”的。可我知道,郑成肚子里装的故事比我还多,只是他不愿意讲,这和我正好相反。我喜欢一大帮人围在我身边的感觉,我常常信口开河,没影儿的事情也说得和真事似的。

  郑成比我强多了,他不但喜欢看故事,自己还动笔写故事,他甚至不声不响地在《故事大王》上发表了一篇故事。讲的是他妈妈在世的时候,如何对他好,冬天常常把他的脚揣在自己怀里暖着。妈妈去世后,自己如何想念她,做梦都想着能给妈妈暖暖脚。

  当时,彩姨刚刚去世不久。彩姨常年患有哮喘,这年冬天突然一口气没上来,死了,年仅三十七岁。

  郑成把那本发表有自己的故事的杂志藏了起来,谁也不给看。他为什么这样做?我百思不解,如果换成我肯定会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

  “你这样下去,将来没准儿会成为一个故事家的。”那时候,我还不清楚故事家其实就是作家。我说这话时,心里隐隐泛起几分对郑成的嫉妒。郑成当时的表情很严肃,并没有丝毫喜悦,相反倒有几分伤感。

  “我这个儿子太内向了,要是跟小威似的就好了。”有一天,郑成的爸爸来串门,忧心忡忡地对我父母说。郑伯伯是东方铸铁厂的老锻工,据说他是整个厂里唯一不盗窃的工人,厂长大会小会表扬他,什么爱厂如家啦、甘当老黄牛、革命的螺丝钉啦。

  “还是郑成好啊,老实稳重。”妈妈一半谦虚,一半真心实意地说,“小威成天给我们惹祸,打扫都打扫不过来。”

  初中一年级元旦,学校里举行讲故事比赛,每个学生都可以报名。郑成没有报名,也没有老师认为他能行。我自然不会放弃这样出风头的机会了。故事的题目是临时抽签产生的,我抽到了“母爱”这个题目。我想起了郑成写的那篇关于母亲的故事,就凭着记忆把它背了出来。我声情并茂,娓娓诉说,当讲到郑成——也就是“我”做梦给妈妈暖脚的地方,眼泪泫然而下。我看见台下的女老师和女同学们纷纷掏出手绢擦眼泪,老校长也摘下眼镜掏出手绢擦眼镜,擦完了眼镜又擦眼泪。我偷偷扫了一眼郑成,他嘴巴张得老大,愣在那里。我的故事讲完了,掌声和鲜花潮水一般把我淹没了。

  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林丽美红着眼睛问我:“刘小威,你没有妈妈吗?”

  我的脸一红,结结巴巴地说:“有……有……讲故事嘛,讲故事……”这时,郑成已经不见了。

  那一刻,我真恨不得死了妈妈的是自己,不是郑成。

  好多年过去了,我才意识到:讲述别人的不幸近乎无耻。当时,我却为此沾沾自喜。

  我凭着一个别人的故事,获得了那次比赛的一等奖。这是我一生荣誉的顶点,也可以看成是耻辱的顶点。从那之后,我和郑成的友谊也宣告破灭了。如果不是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们恐怕谁也不认识谁了。

  林丽美老师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狠狠批评了我。她后来在我的操行评语中写到:“该生想象力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但不够诚实。”

  一针见血。

  我想,一定是郑成揭发的,从此对他怀恨在心。我并没想到,班里不是只有我有那本《故事大王》。

  一天下午放学后,郑成跟在我身后。虽然我俩同岁,但他长得瘦瘦小小,比我矮半头。他穿着一件褪了色的蓝褂子,背着一只破旧的黄书包,头发乱糟糟的。真应了那首歌里唱的: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我站住,他也站住。我回头去看,他忙扭头去看墙上的壁报栏,嘴里还念念有词。

  “神经病!”我暗骂。马上要到街心公园了,公园前面两条岔路,我家向左,郑成家向右。这时,郑成突然喊了起来:“刘小威,等等我,刘小威,你站住。”

  我愣愣地站住,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跑上来,腮帮子鼓鼓的,显然是好不容易才鼓足了勇气说出口:“我们和好吧!”

  望着他饱含期待的眼睛,我不知道哪根筋出了问题,居然恶狠狠地冒出这样一句话:“去你妈的!”

  说完,我转身就跑,甚至没敢看郑成的表情。我跑出老远,仍能感觉到郑成呆呆地站在原地没有动。

  我跑到自己家胡同口,里面正好有个女人走出来,我的头嗡的一声:“彩姨,饶了我,饶了我!”身子一软,就要跪下去。

  那个女人“啊”了一声,扶住我:“这是谁家的孩子?”

  那个女人我从来没见过,但我知道她一定是彩姨变的,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铸铁厂后面有一口大水塘,水塘与护城河相通,水质清澈透明。

  夏天到了,我和王小勇、赵义武经常抱着西瓜下塘游泳。我们拿着西瓜当水球抛来抛去,玩腻了就用“铁砂掌”劈开,掰得四分五裂。吃完了西瓜,将西瓜皮随手一丢,它们漂浮在水面上,像一双双绿底红拖鞋,实在好看。

  赵义武的水性真好,一个猛子能扎一二百米,他从水塘的北岸下去,直到南岸冒出头来。这个塘里已经快盛不下他了。

  有时,他在远处猛地沉没下去。湖面渐渐变得很静,我和王小勇一起喊他,没人回答,只有岸边树上的知了聒噪着。六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天突然就阴了下来,蝉声顿时也低了,漫天乌云,一副山雨欲来的样子,我们都感到有些害怕。突然,一个大水花从我身边冒了上来,吓得我惊叫起来。正是赵义武,他脸憋得锃青,狂笑着,脖子上的筋一跳一跳的,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雪白雪白。不知道为什么,他那样子总让我感到由衷的恐惧。

  这似乎是赵义武最高兴的时刻。他自己也承认:“潜水会上瘾,一次比一次想在水下待的时间更长。”

  “怎么样才能在水底下待得更长?”我问。

  他想了想,诡黠地笑笑:“身上绑上块大石头,就这样——”说着,他“咕咚”一声又沉了下去。这次,他果然比上次待的时间更长,只是没有动地方。因为他身上绑上了石头。

  赵义武再次浮出水面,我问他:“水底下有什么?”

  他兴致索然地抹了一把脸:“没什么好看的,除了水还是水。”

  对于这个答案,我深感失望。赵义武沉溺于潜水行为本身,而我则是对水下的世界充满好奇。我喜欢潜水,但只能潜很短的一会儿,而且不敢动。我曾经在水下壮着胆子睁开眼睛,只能看见一片模糊的苔藓般的绿色包裹着我丑陋的身体。远远地,游弋着几点亮光,是一群小鱼。我想把它们看得更清楚一些,怎奈肺活量不够,只得探出水面,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有时,我满以为在水下已经待了一天一夜一年一辈子,我认识的人都已老死,国家不知道发展到了哪朝哪代。可出来时太阳还挂在原先那个地方,真叫人失望。我每次都下意识地想自己哪怕再多待一会儿就死了,然而每次都仍然活着。

  一片浮萍,一朵莲花,都足以让我感世伤怀。一只小虾游过我身边,我一把抓起它,囫囵个扔进嘴里。

  “生吃鱼来活吃虾,生吃鱼来活吃虾……”王小勇嘟嘟囔囔地游了过来,仰面朝天地躺在水面上,学鲸鱼从鼻孔里往外喷水。

  “扑通!”水面上泛起一个大水花,那是赵义武又在挑战自己的极限。

  阳光明晃晃地照在水面上,金色的涟漪一圈圈荡漾开来。我昏昏欲睡。

  水塘的西边是一片深水区,传说那里有一眼古井,芦苇长到那里突然断开了。从岸边高处可以清楚地看见,那里有一个又圆又大的黑印。可就在深水区的中央,悬浮着一座小小的茶壶盖形状的孤岛,青石累累的崖壁上猎猎晃动着丛丛蒲草,透露出几许神秘几许苍凉。传说那里曾经死过一个人,还有的说得更神,说那里通着海眼。总而言之,那里是我们玩耍的边界,谁也不曾去过。

  可是,有那么一天,我和王小勇突然吃饱了撑的跟赵义武打起赌来,问他敢不敢到那深水里去。

  赵义武先是一怔,随即笑道:“那有什么不敢?”

  “我们赌一把吧。”王小勇说。

  “赌什么?”

  “赌王老六家的一只烧鹅!”我流着口水。在临河城,王老六家的烧鹅赫赫有名。皮薄酥脆,色香味俱全。

  王小勇说:“外加一瓶啤酒!”

  “好,一言为定!”

  赵义武说着挥动双臂向那边奋力游去,游到芦苇消失之处,翻了一个跟头就沉了下去,水面上冒出一连串泡泡。

  过了很久,水面上没有一丝反应,我和王小勇面面相觑,都不由得心生恐惧。毕竟那个地方谁也没去过,远远望去,那边黝黑的水面就让人心里发毛。我们甚至开始后悔跟他打这个赌。

  然而事实证明我们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我们再次举目望去的时候,惊讶地看见赵义武正站在那座孤岛上跳跃着向我们挥手:“喂,你们看,这是什么!”他高举着右手,一道清泠泠的寒光耀得我们睁不开眼睛。

  赵义武的手上戴着的是一枚戒指,上面生满了绿色的铜锈。

  “哪来的?”我和王小勇齐声问。

  “下面来的。”

  “下面?下面是什么?”

  赵义武说,他一个猛子扎下去,下面居然是一座好大的宫殿,宫殿里躺着一个穿着金盔银甲的死尸。他本来想把那件铠甲剥下来,可没有力气,只好把他手上的戒指摘了下来。

  “什么铠甲?”我问。

  “金闪闪、亮晶晶的。”赵义武说。

  “金缕玉衣!”我脱口而出。

  “什么?”轮到他们两个一起问我了。

  我当然知道这是什么了,几年前,在一年一度的秋季物资交流会上,一个来自南方的马戏团带来一具据说是西汉时期的古尸进行展览,古尸身上就穿着这样一件金丝和玉片编织成的衣服。

  “王小勇?你忘了,我们一起去的呢!”

  在我的提示下,王小勇也想起来了。

  每年到了秋冬交会时节,临河城中心广场上都会支起一顶顶插有五颜六色彩旗的帐篷。那是一个个流动马戏团,一年一次把欢乐带给临河城的人民。腰缠蟒蛇、身着泳装的女人当街吆喝,对面的台子上,几个年龄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少女正在起劲地跳着大腿舞,嘴里嚎着“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哦,哦,芝麻开门,芝麻开门……”在一口巨大的铁桶中,表演空中飞人的车手把脚底的风火轮磨得噌噌响,前排的观众情不自禁地捂住耳朵。头戴花帽的小丑转动手里的佩铃小鼓,逗引笨拙的狗熊跳舞。机灵的猴子抢过一个孩子头上的帽子,戴到自己头上,飞快地爬到栏杆的顶端,隔着丝网向外面的路人龇牙咧嘴。那个丢了帽子的孩子,只哭了一声,就被一个赤脚攀刀山的好汉吸引过去。而另一边,身穿黑色绣花紧身衣、手持一根长竹竿的杂技演员正在表演走钢丝,她跳起来打一个劈叉,露出猩红的裤衩。

  “千古奇观,二元一位!千古奇观,二元一位!”

  这个尖厉、半男半女的声音来自帐篷门口一只落地式收音机模样的箱子,箱子口朝外敞开,里面一颗硕大的人头。没有身子,只有一颗头。这颗人头满头金发,鼻子硕长,挤眉弄眼吐舌头,一刻都闲不住。舌头上还打着银钉,每次吐出来都引起人们的惊叫。

  我和王小勇绕过守门人,偷偷掀起网墙,钻进黑漆漆散发着呛鼻气味的油布帐篷,立刻被一片嘈杂淹没。我们走进去不久,就看见我爸爸,他正趴在一名舞女的大腿下,望着她的红色三角裤口涎直流。

  爸爸看见我们,毫不含糊地笑笑。

  我们装作没看见,没理他。

  “你爸忒好色了!”王小勇趴在我耳朵上说。

  “滚吧,”我将他推开,“不好色叫男人吗?你爸说不定更好色!”

  “说的也是,可惜我爸早他妈的死球了!”王小勇若有所悟。

  那具千年古尸,静静地躺在一口玻璃棺材里。身穿一件金光耀眼的衣服,只露着一双干枯的鸟爪,一张近似骷髅的脸和两只黑洞洞的眼窝,根本分不出性别。所有裸露的地方都呈现出黯淡的古铜色,残存的皮肤紧紧箍在骨头上,像是一层玻璃腻子。手持电喇叭的艳丽小姐介绍说,这是汉代的一位王,身上穿的是用三千六百片玉片、一千八百克金丝做成的衣服。她指指棺材旁标签上的字:“喏,这就是国宝中的国宝金缕玉衣!”

  这件金缕玉衣深深地吸引了我,它上面的每一个玉片,都像一面小镜子,折射出不可思议的光。那比头发还细的金线,仿佛并不真的存在,而是一缕缕光束。即使后来我知道了那只是一件用铜丝和玻璃制成的赝品,仍然不能将它从记忆里剥离出来。它那迷人的光辉,似乎在隐隐召唤我。

  “要不,你们两个跟我一起下去,我们一块把那件你说的什么衣,对,金缕玉衣剥下来,我们就发了。”喝着啤酒,吃着王老六烧鹅,赵义武的眼里闪着光。

  我和王小勇都一哆嗦:“不,我们不去。”

  “胆小鬼,”赵义武叹了一口气,“可惜我一个人办不了。”

  我们三人达成协议,谁也不能把池塘下面有宝贝的事情说出去,不然的话,用赵义武的话来说就是——“不得好死!”

  这个毒誓彻底封住了我们的嘴,从那以后,我们三个人之间也不再谈论水底下的事情。

  那天,我们上了岸,光着身子坐在水塘南边的闸口上吃西瓜。骄阳把我们的皮肤晒成了古铜色,仿佛是古代英雄的塑像。我们托着红沙瓤的西瓜,边吃边聊,聊着聊着就聊到了女人身上。

  “女人每个月都会流血。”赵义武说。

  “这我知道,”我不懂装懂,“原先我家和对门的四奶奶家共用一个厕所,她每次拉完大便,坑里都一摊血。”

  赵义武和王小勇都笑了:“妈的,我说的是那个地方。”

  赵义武说着捡起一根木棍,在旁边泥地上画了一个光着屁股的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大圆圈套一个倒三角形,很像毕加索那种风格。

  然后,他把树棍往那个女人两腿间——也就是倒三角中间有力一戳,很流氓地说了一句:“日!”

  我和王小勇都笑了,我感觉那根木棍就是我的那玩意儿,它一下子就直了。学了生理卫生课,我知道它是海绵体做的,能伸能缩,就是不能折叠。

  赵义武最喜欢的女人是我的语文老师兼级部团支书林丽美。林丽美一米六五的个子,身材健美,喜欢穿一条红裙子,胸前鼓鼓囊囊的两个肉团,走起路来屁股一扭一扭的。

  “啧啧,别提多带劲了!”

  然后,他又指了指王小勇和我:“你俩,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王小勇喜欢李珍!”我嚷起来。

  王小勇捶我一拳:“一边去!”

  赵义武赞许地点点头:“嗯,那是个骚货!”

  接着,他又问我:“你呢?”

  我没有勇气把我的心上人说出来,只能绕着弯说:“我喜欢眼睛大大的,瘦瘦的,爱蹦爱跳的。”

  当时,正好有一只蜻蜓落到我的脚尖上。赵义武说:“我知道了,你喜欢蜻蜓。”

  王小勇觉着赵义武给他出了气,扯着脖子笑了起来。从那以后,他只要一看见蜻蜓就说:“刘小威,你媳妇来了。”

  我倒觉着赵义武说的没错,我喜欢的那个女孩就像一只蜻蜓。

  吃完了西瓜,赵义武躺在水闸上,由王小勇摁着他的腿,做仰卧起坐。他一口气做了七十个,然后他又给王小勇摁着腿,王小勇只做了二十五个。我在旁边哈哈大笑,把王小勇气火了:“你笑!有本事你也做做,你还不如我呢!”

  “做就做,你怎么知道我不如你?”我将汗衫一脱,光着膀子躺在太阳晒了一天滚滚发烫的水泥板上。

  王小勇使劲摁着我的脚脖子。“别给我摁断了!”我说。他嘿嘿一笑,力道却丝毫不减。我做了二十个就没力气了,可是我想到不能让赵义武看笑话,就咬紧牙齿拼命坚持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王小勇把手一松,我的身体又翻了上来:“二六!”

  “这个不算!”王小勇说,“这是耍赖皮!”

  “谁说不算?”我高兴地嚷着,我知道自己不是为战胜了王小勇兴奋,是为战胜了内心里对赵义武无时无刻不有的畏惧。

  王小勇起身冲着水里撒尿的空,赵义武把我拉到一边,说要交给我一个任务。我以为要我单独行动,心里顿时很紧张。没想到,他是要我给林丽美捎个信,请她明天晚上看电影。电影演的是《被爱情遗忘的角落》,票提前都买好了。

  我一愣:“你怎么不让王小勇去?”

  “他干这事不合适。”

  我想不出自己怎么就比王小勇合适,但得到赵义武的信任,还是很高兴。加上赵义武连唬带吓,最后欣然接受下来,学着霓虹灯下的哨兵打了一个敬礼:“请首长放心!”

  第二天早晨头一节课就是语文课,讲的是臧克家的《有的人》。“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什么乱七八糟,

  我都被绕晕了。我耐住性子,一个劲儿地冲林丽美笑,笑得她莫名其妙。下课后,我跟在林丽美屁股后面。她回过头来,一脸狐疑:“你有事吗?”

  “有,有……”我结结巴巴地说,“林老师,有人让我给你送电影票。”

  林丽美一愣,看着我手里的票:“谁?”

  “他不让我说,你去了就知道了。”

  林丽美鼻子里“哼”了一声:“肯定不是个好东西。你告诉他,有本事亲自来找我,支使个吃屎的孩子算什么能耐?”最后又说:“还有你,从小不学好,长大了还不知道什么样呢!”

  我被她训得灰头灰脑,垂头丧气地回去交差。赵义武一听,想了半天,脸上露出了笑容:“哦,她这是考验我有没有这个勇气,我接受考验!”

  下午放学时,赵义武在学校门口拦住了林丽美:“请问,您是林丽美老师吧?”

  林丽美打量着这个戴墨镜、穿花褂喇叭裤的青年,说话的声音都沙哑了:“我……我是林丽美,你是哪位?”

  赵义武摘下墨镜,两只胳膊往胸前一抱,微微一笑,接着说:“我是东方铸铁厂的,我的名字叫赵义武,今天晚上想请您看一场电影,电影的名字是……”

  没等赵义武说出“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林丽美立刻想起了上午的事,条件反射般地喊了起来:“我不去!”

  她这一喊,把周围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赵义武胸有成竹地说:“就这么说定了,七点不见不散。”说着,他把电影票硬塞到了林丽美的手里。

  林丽美像被烫了一下,手一抖,把票扬到了他脸上:“滚!臭流氓!”声音都发颤了。说完,甩着大辫子,扭着屁股跑了。

  赵义武一脸尴尬地站在那里,回头看见我和王小勇在那里偷笑,恶狠狠地把眼一瞪:“笑什么笑?”

  不光我们两个,周围的人都在笑。众目睽睽之下,赵义武把手里的两张电影票狠狠撕成碎片,冲着林丽美的背影大声说道:“等着吧,我早晚把你给办了!”

  林丽美没有回头,但一定是听见了,因为她跑得更快了。当时在场的人们都听见了这句话,大家都很兴奋。这么漂亮的一个大美人,谁不盼着把她给办了?

  一个多星期以后的一天,晚上十点多,林丽美下了晚自习,骑着自行车回家,一路嘴里哼着“金梭啊银梭,日夜在穿梭……”经过一片小树林,刚好唱到“看谁织出最美的生活”时,车胎突然放炮了。

  她连忙下车,蹲下去看,突然有人从后面抱住了她。她想喊,刚喊了一声,嘴巴就被捂住了。那人抱起她,猿猴一般跳跃而去。到了树林深处一片缓坡上,将她放倒在地。黑暗中,林丽美看不清对方的模样,脑海中却回响起了赵义武的那句威胁:“等着吧,我早晚把你办了!”一阵巨痛过后,她昏迷了过去。

  凌晨四点,林丽美在薄雾中冻醒过来,哭泣着,提着先被恶人撕破又被露水打湿的裙角,只穿着一只鞋跑回家去。林丽美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退休工人,膝下只有她这么一个宝贝闺女,平日里疼爱有加,见到这情景,直吓了一个半死。林丽美只知道哭,问她什么也不说,不喝水也不吃饭。老两口从女儿裙子上的血迹中明白发生了什么,免不了捶胸顿足跳脚大骂。

  “谁干的,你倒是说呀!”老头子气急败坏中给了女儿一巴掌,女儿的哭声骤然停止。她两眼直直地盯着面前的墙壁,夫妇俩下意识地回头去看,仿佛上面写着凶手的名字。

  这天傍晚,城关派出所就要下班的时候,一对老年夫妇带着一个眼睛红肿的姑娘走了进来。除了出差办案的,当官的和老干警也都已经回家了,只留下一个刚从公安学校毕业的实习生值班。实习生一听“强xx”立刻来了兴致,他知道这是一出大案。在叫受害者填写登记表时,他在一旁不停地问着一些专业性很强的问题:“你确定被强xx了吗?强xx可分好几种啊……”要知道,他可是学法律的呀。

  林丽美被插入的那天晚上,正好是赵义武的二十岁生日。我们三个人在西关饭店直喝到十点多,然后又去十字街玩了十盘台球。赵义武真是玩啥啥行,下象棋他能让我个车马炮,打台球他能让我和王小勇俩一起上。

  那晚的战况势均力敌,我和王小勇还想再玩,赵义武却将手一摆:“不玩了,结账!”

  虽然是自己过生日,可赵义武的情绪却不高。他身上有种特别的东西很吸引人,过了多少年,我才明白那其实就是忧郁。他常常陷入忧郁中,这时,我们看他就完全像是一个陌生人。刚才喝酒的时候,他甚至说了这样一句话:“活着真长。”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消瘦又彪悍的年轻人分明是一个忧郁的诗人。如今我年事已高,总结过去,终于理解了忧郁是什么——忧郁是青春的美德!

  我们走出台球房,邮电局的挂钟刚好敲了十二下。我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第二天黄昏时分,我们三个照旧坐在那座旧水闸上吃西瓜。这时候,一辆警车呼啸着从西侧的土坝上开了过来。我和王小勇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见赵义武把半拉西瓜往地上一扣,爬起来就跑。警车擦着我们的身边飞驰而过,掀起的灰尘蒙住了我们的眼睛。赵义武一看跑不过去,转身向河畔奔去。警车嘎的一声停住,两个警察动如脱兔地冲了过去。赵义武慌不择路,跳进了干水渠,没跑几步就被芦苇绊倒,两名警察追上去将其摁倒,铐起来带走。

  进了派出所,赵义武等明白了怎么回事,不由连喊冤枉。

  “不是你干的你跑什么?”

  “我……我偷了厂里的铁,我以为你们是为这个。”

  “嗬,还有盗窃,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年轻的大学生警官充当记录员,唯恐引不起别人注意。

  负责主审的老警官把桌子一拍:“再说一遍,你昨天晚上干什么了?”

  赵义武说:“昨天晚上我过生日,不信有王小勇、刘小威作证。”

  因赵义武这句话,我和王小勇被传唤进派出所,还没进门,早已吓得哆里哆嗦。

  “昨天晚上,你俩和他在一起了。”

  “没……没有啊。”我们相互对望。

  赵义武瞪大了眼睛:“你!我们不是在一起喝酒,最后还去打台球了?你们赢了五盘,我赢了五盘!”

  “没有。”我的嘴唇不由自主地动了一下。

  “你们这俩狗东西!王八蛋!”赵义武愤怒地冲我们大骂。

  “老实点!”实习警察狗仗人势地狠狠踢了他一脚,然后对我们说,“小狗日的们,还不滚蛋!”毫无疑问,他已经出徒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犹豫着是否把它讲出来。一个声音却一直在鼓励我,讲出来吧,憋在心里更难受。那我就趁着激动的劲儿讲出来吧,但难保将来不后悔。

  其实,在赵义武被抓之前,我们就很少合伙偷盗了。我和王小勇都觉着赵义武又毒又狠,不想再和他搭伙,开始瞒着他钻过地道来偷。

  有一次,刚好碰见他在里面,大家都很尴尬。可是,赵义武并没有说什么。

  有一次,我们偷懒,不愿意带着货钻地道,两个人抬着一块铁锭,喊声“一、二、三”直接把一块铁锭隔着墙扔了出去。“咕咚”,墙外一声闷响,紧连着一声惨叫:“妈呀,我的头啊!”就沉寂了。

  我和王小勇吓得拔腿就跑。穿过火红的高炉车间,几个正在做工的工人抄着扳手、铁钳叫喊着跑过来:“干什么的?”“别让小偷跑了!”我偷眼一看,还好中间没有郑伯伯。我们慌慌张张翻过半人高的防火墙,一头扎进铸铁厂西墙根的下水道。我们着齐膝深的污水,顾不上躲避蚊虫和蝙蝠的袭击,跌跌撞撞、七拐八拐,好不容易找到一处明亮的井口,争先恐后地爬了出来。这才发现置身于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一辆汽车几乎是从我的脑袋上碾了过去。我们在大街上魂不守舍地逛了半天,直逛到马路牙子上晒出柏油来。那个声音一直在我耳朵里像一只小手晃动,我渐渐听出了那是一个男孩的声音,稍稍带着一点苍声,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我们倚在电影院壁报栏前的栅栏上,无心去看那些花花绿绿的电影海报。最后,我们四目相视,彼此试探着说:“回去看看?”

  我们回到铸铁厂东墙外的小马路上,小马路上没有人,我们这才稍微有些轻松。走到地沟桥上,看到地上一片暗红的血迹,血渗到了沥青里,已经凝固了。血迹旁一米左右,有一道硬物撞击产生的白印,那块铁锭已经不知去向。我的心又开始怦怦乱跳。我不知道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死是活,倒是那声尖叫从此便时常从梦里响起。我想那人一定死了,我杀死了一个从来没见过面的人。

  我们垂头丧气地离开了铸铁厂,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去偷。不,我记错了,后来还去过一次……

  那天从派出所回来,我和王小勇都有些心照不宣的惶恐。我们觉着对不起赵义武,相约从此谁也不再提起他,想从此将他忘记。就像那个墙外的声音,只要忘记就等于没有发生。

  在我的想象当中,赵义武经过严刑拷打,最终被判流放到遥远的西伯利亚。肯定不是西伯利亚,反正是很远很蛮荒的一个地方,要么就塔克拉玛干吧。林丽美得知这个消息后,放弃了工作放弃了家庭,义无反顾地陪伴他流放。因为,是她陷害了赵义武。我被自己的想象感动得直流泪,这个故事其实来源于我偷来的那本《世界名著故事》,准确地说来自车尔尼雪夫斯基和他的情人奥莉加。

  那年我刚十五岁,已经知道了车尔尼雪夫斯基,是不是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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