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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3

  “啊——————!!”一声尖叫划破了所有宁静。

  随着何雅淑的一声尖叫,在场的所有人都把目光投向这边。

  她像疯了一样在乱叫“不要,啊——!救命啊!……”

  事情发生得太快,连见多识广的欧立宏也来不及反应,那我身旁的殴家辉更不用说了。

  我媚笑,笑得犹如罂粟一般妩媚,这正是我要的效果

  “马上送夫人回房间!”

  马上反应过来的欧家炫。他像古代的皇帝一般指挥着整个混乱的场面。他是个深藏不露的人,浑身散发着君临天下的王者气势,想必更胜当年的欧立宏一筹,青出于蓝胜于蓝。

  旁边惊呆了的侍从从四面跑来,把何雅淑带上房间。

  我笑的更开心,整个大厅都听到我的笑声,鬼魅而惊心。

  欧家炫像鹰一样的眼光射过来,如果眼光可以杀人的话,恐怕我已经死几千回了。

  我不怕,抛了他一个媚眼,我风骚地走向何雅淑。搔搔头发,抿嘴唇,诡秘地开口。

  “欧夫人,要好好保重身体,以后的曰子还长着,我门还要经常见面。”我狞笑。

  何雅淑张大口,数分钟前那个贵妇的模样已经完全消失,现在的她只能像个疯子一样尖叫。

  “凌露,你是凌露,原谅我,原谅我……”她失神的话语惊呆了欧立宏。他狂叫:“把夫人带上去,立刻!!”

  佣人一刻也不敢怠慢,哆嗦的把她们“尊贵”的夫人“拖”上楼了。

  欧家炫恢复了柔和的目光,他用那把极具磁性的声音说:“对不起,家母有点不舒服,请各位见谅!”

  没有戏看,大家也各自散场。

  殴家辉连忙拉这我像走,他的样子很惊慌,还没有从刚才的事回过神来。可是她拉不动我,虽然我是个弱女子,但是在孤儿院的曾经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他只是个养尊处优的少爷,拉我?还嫩着!

  “水寒!”拉不动我,他急起来了。我朝他诱惑笑一笑,巧妙地甩开他的手。所谓的巧妙,是一方面不受他的束缚另一方面有不伤他的心。

  我移开莲步,优雅地像欧立宏走去,我伸手抚摸他的肩膀,一路顺着衣领落到了他的的手臂,这可是我母亲诱惑男人的秘诀,当年她凭着这?=际场上赢得了“凌露玫瑰”的外号,可像而知这一的厉害之处。

  欧立宏明显地抖一抖,但却很快地稳住身子,真是一只老练的狐狸!我心里暗暗赞叹。

  “我会把属于我的东西拿走!”我暗示地在他耳边轻轻地说。他不应该一点的惊慌,凭他的阅历,这事,见多了,根本不需要惊慌。可是他的手泄露了他的心情,应为,它一直在抖。

  “凌小姐,请你马上离开。”哦??!动怒了?!哈!好!游戏越来越有意思了。

  “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我妖媚的笑出声,可是当时周围很嘈,连我自己也听不到笑声,不过,从欧立宏心虚和暴怒的眼神中,我确定,他听到了。

  我从容地走出大门,殴家辉像拉住我,可是被欧立宏阻止了。与其说事阻止,不如说他懦弱,应为欧立宏只是看了他一眼,他就没敢追来。

  所有的人都给我让开了路,没有人敢公然挑战欧家的人,可是我却做到了,还能从容地走出会场,他们都向我投来佩服的眼光。我知道,我赢了。

  出了屋门,快要到大门的时候,欧家宝和罗振铭就站在我旁边,我失意地对她说:“对不起,破坏了气氛,我得走咯!拜拜。”她倒没说什么,只是明白地点点头。旁边的罗振铭开口,他的声音同样很好听,像他,有磁性,但不一样的是,他的声音还略带一丝残忍的冷酷。“你很勇敢,但这是一个不明智的决定。”我弯起嘴角,扬起了一个淡淡的微笑,没有诱惑,没有讽刺,也没有不满,只是一个微笑,来表示我的不悔。咕——咕——咕——不雅的声音响起了。

  原来我今天晚上一点东西也没有吃,难怪!我走进7-11,买了一包泡面和一直水,这就是我今天的晚餐,对平时来说,这是一顿奢侈的晚饭,这顿的钱是平时的两倍。店员向我投向奇怪的目光。不怪他。一个衣着高贵的女人却在这里买泡面吃,能不奇怪吗?连一顿好点的晚餐都吃不起,竟然说要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我不得不佩服我刚才的勇气。

  ******

  走出门外,就见到一辆白色的跑车。有钱人嘛!了不起!我心里暗暗嘲讽。

  怎么知道,一抬起头,就见到那副带着淡笑的脸,我讨厌这笑容,因为它无时无刻都在提醒我,现在我已经一穷二白。我没有理睬他,继续走自己的路,他也不叫我,只是一直跟着我走。

  他像保护我??我马上否定这个荒谬的想法。今天我顶撞他的父亲,违背他的意思,更搞得宴会一团糟,而且,他好像知道我是故意的,又怎么会保护我呢?就让他一直跟,就看看他耍什么把戏。走到拐弯处,有个老婆婆在卖烤玉米,我掏出钱想卖。我浑身只剩刚才买东西剩下的5毛钱,原来,我的穷已经到了贫困潦倒的地步了。“给我一个烤玉米吧。”老婆婆从那热腾腾的锅子挑出一条最大的给我,她动作有点迟钝,大概是因为老的关系。

  “我今天没带什么钱,只能买一个。”从她欲言又止的表情我就知道她的问话。我并没有别的意思,因为每天我都跟我她买2条,今天却只是买一条,可能有点惊讶吧。

  她每天晚上都来这里卖烤玉米,我每天都给她买两条,这样一买一卖便熟悉了。她已经70多了,儿子和媳妇车祸去世,留下了还没有一岁的孙子,年老体衰就只能来卖玉米。

  我并不喜欢吃玉米,可是总是会每天买,或许是处于同情,更多的是想她快点收铺,不要在我楼下叫卖。她也是知道的,但是也不点破,只是有时候给我送点汤水。“哦!好,你明天早点回来,我煲了鱼汤,给你带一点。”她笑得满脸皱纹,可是却显得慈祥满足。

  “知道了。”我不多说什么,刚刚开始的时候也劝过她,但曰子久了也就习惯,况且她的鱼汤是我的最爱。

  他还是跟着我不走。我讨厌被人监视的感觉。我走进学生公寓的门口。啊!!天啊!!!我竟然忘了,每天晚上公寓前就会有只狼狗,一方面是防色狼,更多的是惩罚像我这些晚归的学生。我什么都不怕,就是怕狗,特别是这只。上街的时候见到有人牵狗,我的胆子都会被吓破,更何况是这只高大的狼狗,它不是普通的狼狗,个子差不多我那么高,黑色的毛,尖尖的牙齿,嗜血的眼神,叫起来的声音十里外也听到。这次惨了,我不敢进去,就意味着要在外边过夜,平时咬咬牙便过去了,可是今天不一样,我还没洗澡,没吃饭,更要命的是,我没有钱。我倔强的咬咬牙,拿起裙角脱下那烦人的高跟鞋,抱着视死如归的精神,慢慢地,像小偷一样轻轻地跳进去。解释一下,不用走而用跳是因为怕脚跟地面摩擦的声音惊醒了它,所以改用跳,这招十次有九次是灵的。那只“可爱”的狼狗突然睁开了一只眼,我的动作立刻僵硬下来,心扑通扑通的猛跳,提着鞋子的手已经开始冒汗,一人一狗就在这么恐怖的气氛下对视。它睁开双眼看着我古怪的动作,好像在暗示我再不走它就过来一样。我左脚试探的向前走,当我迈出第一步时,它站起来了,当我右脚离地的时候它已经走出第一步了!

  天要亡我啊!!!!!我的心快要跳出来了,马上,我以100米冲刺的速度往外跑。我的失败恰恰论证了那十次里面的一次是不灵的。我的痴心妄想最终还来要露宿街头。刚刚那个骄傲的我到哪去了,连欧立宏我都不怕却败在这只狗身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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