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夏
(1)
我叫庄小勤,今年二十二。
在北京这个巨型魔方里,我已经孤身混了两年。
我没有户口,没有固定职业,只有一支笔。我从事的是一个时尚的职业:枪手。
哈哈,枪手。
不过你别误会,我是这个世界上最“温柔”的枪手,说得明白些吧,你见过世面上花样繁多的名人出书吗?我不敢说所有的作者皆非本人,但是我肯定,其中六成以上,出于枪手代笔。没人出头争夺著作权,基本上,只要有钱落入口袋,更没人去关心署名问题。最初操此职业时,我常安慰自己:把字卖给别人家总比字写出来在角落静静烂掉好,找名人代言而省却代言费,多么划算的一笔交易。所以到后来,就连安慰这道工序也省了。
更重要的是,我需要钱。我要买米买衣,乘车代步,夏天吹空调要缴纳天价电费。至于房子,北京疯狂的房价,我只能幻想某天把自己嫁给个有房有车的多金男,否则,在这朗朗白日之下,要挣得属于自己的一片屋瓦,基本属于妄想。
作为枪手,我的经纪人叫陈昊。当然经纪人只是戏称,他的正式职业,是在某二流出版社做责编,因为工作的关系,常能帮我揽到不错的活。当然我们之间不只工作关系这么简单。我也奇怪从他手里接过的钱总是超过预期,大概是因为我工作特别出色,或者这其中也有些小小的情感资本。又或者这二都并存,想那么多干什么呢,自欺欺人总是被允许的。
而真正的那些感觉,我想得更少。也没空去想。或者更残忍些,陈昊不具备让我去想太多的欲望。我当然有我心里的白马王子,有关于爱情的一切美丽梦幻,只是现实把这一切打得落花流水,所以我才会写小说。有时候我一边写小说也一边小资地流点泪,但更多时候我是心硬的,时光把我逼成一个自己并不愿意成为的人,难免有时会落寞。
那些小说,我是不读的,写完了,交给陈昊,隔日收钱,一切简单。
我习惯晚上工作,白天是我的休息时间。一般来说,陈昊很体谅我。但是这天,尖锐的电话铃把我吵醒,我看看手机,还不到十点。
我一边打呵欠一边接电话,陈昊的口气,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小勤,你要时来运转了!”他宣布。
“最近没有买彩票啊。难道你从某处发现,我其实是某个印度王公的私生女?还是天上掉下来一块金砖,正好砸中你的额头?”
陈昊最大的好处,就是从不理会我的胡说八道。
“你出来,咱们当面说。就在你们家最近的那个避风塘,我等你啊。”他挂掉电话。
这样大张旗鼓,会面的结果却令我失望。
“不就是一个小明星出本自传嘛,”我呷着奶茶,“半个月就搞定的事,犯得着这么大惊小怪?”
“小明星?”陈昊抽一口凉气。“告诉我,庄小勤同学,你有多少时间完全没有接触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一切媒体?”
他顺手从书报架上抽出一份报纸,哗哗地开始翻。十秒钟后,啪!他把一个版面拍在我眼前。“小明星?你看看这里!”
我看,占了一整版的特别报道,黑体的标题中,有一条特别地骇人听闻:林嘉惠广东歌迷会警车开道,FANS热情引发骚乱。
我凝神看,黑白照片上,大队的保镖和随从簇拥一个年轻女郎,大墨镜把她的脸遮得只剩一点点,尖俏的下巴,高傲而冷漠。
林嘉惠?何许人也?
和陈昊一起去他住处,打开Google,输进“林嘉惠”,搜索结果多得吓人一跳,我甚至数不清后面的零。
随便点开一个,就看见这个女孩的照片,果然是明星样子,摘下墨镜以后,漂亮得好像现实版芭比,五官精致得不可思议。我研究她的简历,加拿大籍,1/4英国血统,家世背景学历均无可挑剔,一看年龄更让人抓狂:和我一样,二十二岁。
陈昊在一边煽风点火:“多少年没见过这么火的明星啦,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一下子红得一塌糊涂。所以,要出自传啊,披露身世真相,多少人在抢这个机会,我花了多少力气才争取到……”
我直截了当打断他:“给多少钱?”
陈昊伸出巴掌:“五万。”
天呐,我差点晕厥。统共五万字的书稿,这帮人是不是钱多得可以到中华世纪坛顶上去撒?
陈昊趁机把一摞打印好的纸塞进我手里:“人家出钱你是要出力的,资料都在这,你好好琢磨。”
我对着那摞纸看似发呆,脑子却在飞速运转:五万块,一个字一块钱。按我敲字的速度,相当于一小时赚四千五百块,按照这种赚钱速度,相当于年薪…………
陈昊的手机响了,恶俗的彩铃声及时打断了我的美梦,他跑到窗户那里去接电话,态度异常谦恭,挂了电话后喜气洋洋地对我说:“走,林小姐的经纪人要见你。”
“不去。”我说,“我只管写稿。”
“他说一定要见见执笔者。”
“让他尽可放心,我有我的职业道德,绝不会到处乱讲。”
“人家不是这个意思。”陈昊说,“他是在书上面有些要求,怕我转达不明白。”
我看着陈昊,他朝我伸出一个巴掌。五个手指。
五万块呐。哦也哦也。
我没有选择地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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