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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 沙漠鬼墓 第二章 恐怖的军刺

  “方星一定在那里!她心里的困惑,也需要外来力量的拆解,对不对?”我疲倦地靠在座椅上,回想着她从停车场离去时急急匆匆的脚步。

  如果老杜肯给予配合的话,我会轻松找出方星流露出的破绽,从而明确了解她参与到救治达措这件事里来的目的。不过,怎么样才能架起与老杜沟通的桥梁呢?

  陡然间,司机轻轻“咦”了一声,探头向后望着。

  一阵喧嚣的音乐声骤然响了起来,两辆车子从左右疾驰过去,超过我们的车子之后,迅速拉近距离,挡住了我们的去路,速度渐渐减慢。

  我们后面,还有第三辆车子紧贴上来,与前面的车形成三角形包围之势。

  “喀”的一声,司机按下了车子的中控门锁,同时惊恐地叫着:“黑社会的人马来寻仇?老兄,是不是找你的?”这不是辆防弹轿车,玻璃一敲就碎,所以按下门锁也没用的。

  我见过这三辆车子,从叶溪的别墅回来时,他们也曾不怀好意地跟踪过我。

  又向前行驶了五六十米,前面的车子紧急刹车,我坐的计程车也被迫停了下来。

  “开门吧,我下去。”我不想连累别人。

  司机稍一犹豫,前面的车上已经陆续跳下来七八个嬉皮士装束的年轻人,手里拎着甩棍、匕首、西瓜刀,都是港岛黑道人马械斗时常用的工具,但我知道,他们肯定是隶属于伊拉克萨坎纳教的人马,计程车音响的声音已经开到最大,就是那个邪教首领奥帕声嘶力竭的歌声。

  “老兄,对不住,别连累我。”司机迅速开了中控锁,我缓缓推门下车,再“砰”的一声关门。

  这些人来意不明,按照我的推断,很可能与麦义等人的死有关。萨坎纳教跟红龙应该属于阿拉伯世界里的死敌,在这里出现,应该不会是为麦义报仇。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开始飘起了毛毛细雨,提醒我港岛的春天已经结束,雨季很快就要到来了。

  雨中散步是最浪漫的享受,但今晚等待我的将是一场不期而至的恶战。

  计程车猛踩油门向前冲去,尖锐的车轮高速擦地声撕裂了夜色里的宁静,其中一名打手抡起西瓜刀,狠狠地斩在计程车顶上,激起一阵灿烂的火星。

  我很清楚,无论是冷兵器时代还是枪械火炮的年代,都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所以,不是自己生事,而是别人打上门来,不动手不行。

  “嚓——”是电子打火机点燃的声音,就响在我背后。

  我冷静地转身,后面那辆车的门开了,却不见有人下来,车子里不断地闪现着一亮一灭的烟头火光。

  一声尖锐的口哨声响过,前面的打手向我猛冲过来,迅速把我围住。同样的械斗,在港岛的黑暗角落里,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无数起,市民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无动于衷。一旦看到这种情景,立刻绕道躲开,连打电话报警的好心人都越来越少了。

  可以肯定的是,我不认识这群人中的任何一个,无论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还是黄头发蓄胡子的阿拉伯人,都很陌生。打倒这些人并不困难,但我更关心主使他们围攻我的幕后主人。

  最近发生的许多件事,似乎都跟阿拉伯世界有关,包括达措的中毒和唐枪寄来的那块石板画,现在出现了萨坎纳教的人,更是阿拉伯世界恐怖分子的中坚力量。

  “各位小兄弟,先报名再开打好不好?”我面带微笑,双臂缓缓举过肩膀,表示自己手里并没有武器。

  一群人同时哄笑起来,夹杂着乱七八糟的叫骂声。他们只是打前锋的小喽啰而已,真正知道事的,应该在后面那辆车里。

  摩托车引擎的轰鸣声从后面响起来,接着两支雪亮的光柱直插过来,把打手们手里的西瓜刀映得一片雪亮。那辆超豪华的本田赛车几秒钟之内便到了近前,嘎的一声刹住。骑手缓缓摘下红色的头盔,潇洒地甩了甩头发,缓缓离开座位。

  那又是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小北,看到他眼里冷酷的寒光,我开始为这群无知的打手担心了。

  口哨声又响起来,但那些人根本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一圈冷冽的刀光从小北左腿边飞起,转眼间又回到隐蔽的刀鞘里,但他的身子却已经在那群人里绕了一圈。

  八个人喉咙上都添了一道伤口,鲜血无声地淌出来。

  “好快的刀。”我低声赞叹着,他使用军刺的手法,已经超过了军事学校的搏击教练,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

  “噗通、噗通”连声响,八个人依次倒了下去,连惨叫声也没来得及发出。

  “我只是伤了他们的喉管,四十八小时内都不会死,更不会留下什么复杂的后遗症。这群人罪不致死,小小地惩戒他们一下就好。”小北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双手,甩了甩散落到脸前的乱发,冷冰冰的眼神向我一闪,仍旧充满了陌生的距离感。

  他的手指干净修长,指甲剪得整整齐齐,如果不是亲眼目睹他拔刀伤人,还真不敢相信,有这样一双手的人不去弹钢琴,而是做杀手。

  “谢谢帮忙。”我抬了抬手臂,有种要去拥抱他的冲动。

  这是第二次见面,可我对他的好感根本无法掩饰,即使对方总是摆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表情。

  “不谢,你帮了叶溪的忙,叶先生要我还你的情。要谢,去向他致谢好了。”他取出烟盒,慢慢叼上一支,左手打着了一只简陋的气体打火机,火苗突突突地跳跃着,映亮了他狭长的黑眉。

  这一段的路灯非常昏黄,当他棱角分明的五官显现在火光中时,越发让我倍感亲切。不过,这么帅气的年轻人是不该用如此低劣的打火机的。

  倒在地上的打手们醒过神来,捂着脖子上的伤口开始哀嚎着。

  “真正的幕后主使就要下车了——”小北冷笑起来。

  微型冲锋枪保险栓弹开的声音偷偷响起来,后面那辆车里同时跳下四个人,他们的枪口刚刚抬起来,小北陡然手指一弹,燃烧着的火机飞旋着射了出去,落在车子顶上,“啪”的一声炸裂,碎片飞溅着嵌进四个人的太阳穴里。

  这种弹碎塑料火机做暗器的攻击手法,并非小北的首创,但能玩得如此帅气,却又不是普通人力所能及的了。

  车子里的司机座位上还坐着第五个人,引擎立刻轰鸣起来,车子迅速向后退去,转眼间后撤了三十米,“唰”的一声调头,狼狈逃走。

  四个抱着冲锋枪的杀手已经颓然倒地,我相信他们受的伤不会致命,只是短时间内失去攻击的能力而已。小北的每次出手,都一丝不苟地把握着分寸。任何人都明白,以杀止杀很简单,但要做到只伤不杀,却是比单纯的杀人更能显出一个人的水平。

  雨丝打湿了他额前的头发,泛着淡淡的水光。

  “他们是什么人?你的仇家?”小北开口,望着车子逃走的方向,眼神冷漠。

  我缓缓摇头,奥帕邪教只在阿拉伯世界活动,很少将触角伸到港岛来,所以之前我跟他们绝不可能存在过节。

  “沈先生,我想提醒你,叶溪是叶家的小公主,人人宠着护着,如果自己有麻烦的话,千万别连累到她。否则,叶先生发起火来,谁都罩不住你。”他回身跨上摩托,单手摘下挂在反光镜上的头盔。

  “请留步——”我抬手拦住他。

  雨丝越来越密,这样的天气,回小楼去听细雨敲窗,不如找个地方开开心心地喝酒。不管小北的外表多么冷漠,我相信自己的感觉,他心里也一定能很容易地接纳我。

  “我请你喝酒。”我的手按在摩托车的大灯上。

  小北的眼睛一亮,嘴角开始上翘:“喝酒?你和我两个人?”

  他的手蓦的下探,刀光又从他腿边飞旋起来,射向前面的一辆车子。一瞬间,我的飞刀也射了出去,藏在司机座位下的一个年轻人手里的枪只响了一声,便大声惨呼着撒手丢枪。一瞬间,一柄军刺、一柄飞刀将他整只右臂钉在驾驶座上,鲜血喷溅,像同时开了两朵灿烂的红花。

  小北的临敌反应、出刀手法,跟我比起来,一点都不逊色。

  我走到车子边,看到那柄四十厘米长的军刺已经直接贯透了座椅,从后面探出一截刀尖来。

  “饶命,大哥饶命,大哥饶命。”年轻人颤抖着连声惨叫。

  我捉住他的下巴,抬起来仔细审视了一会儿,确信自己一点都不认识,反手拔下军刺和飞刀。年轻人惨叫一声,晕了过去。

  这种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游来荡去的年轻人,为了几个小钱,竟然敢拔枪杀人,不吃点亏,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

  军刺沉甸甸的,刀刃上滴血不留,应该不是部队黑暗渠道里流出来的普通东西,只不过是打造成这种样式掩人耳目而已。

  “走吧?”小北扣上了头盔。

  我把军刺还给他,他嘴角的笑容慢慢变得柔和起来:“好刀,不知道将来有一天,咱们两个出手对决,谁会更快?”

  隔着斜飞的雨丝,他那张干干净净的脸上渐渐浮起了一缕善意,不再是叶家别墅里那个跟我针锋相对的态度。

  “上车,我有个适合喝酒谈天的好地方。”他轰了一把油门,排气管立刻爆发出激越的吼叫声。

  我没有丝毫犹豫,跨上摩托车的后座,车子立即向前蹿了出去。

  摩托车驶进了一片林立的高层公寓背后,很显然,这是一个可以被看作是“贫民窟”的角落。

  在一家通宵营业的小店门口,小北停下车子:“请下车,就是这里。”

  小店里冷冷清清的,只有一盏昏黄的灯孤单地亮着,门边的长条木桌上,摆放着花生米、卤猪耳、海带丝、茶叶蛋之类的下酒菜。

  “我是在这里长大的,每次心情不好,就回到这里,喝几瓶酒,默默地坐一晚,什么烦心事也就都忘了。”小北的心情正在好转,眼角眉梢挂着孩子气的笑,仿佛一进入这片高楼背后,他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从冷血杀手一跃成为港岛凡俗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虽然身上仍旧穿着价值过万的英格兰名牌皮衣,心境却已经与贫民窟融为一体。

  他从木桌旁的雪柜里抓出四瓶啤酒,“砰”的一声蹾在靠窗的桌子上。

  我取了一只托盘,胡乱地夹起各种各样的菜放在里面,混合在一起。从来没在这种地方吃过饭,但我们两人的动作配合非常默契。

  “从没带任何人来过,当年我带着军刺杀出这片贫民窟,就发誓要打出属于自己的世界,将来风风光光地衣锦还乡。你是第一个,我们算是朋友吗?”他咬掉了啤酒瓶盖,随手递给我。

  我的感觉非常奇怪,因为今晚在小北骑着摩托车出现之前,自己根本不会想到能突然跑到这样的地方来喝酒,而且是跟一个只见过两次的陌生人。

  严格来说,小北在我心里,不是陌生人,而是一个早该出现的朋友,那种“倾盖如故、相交莫逆”的亲密感觉,满满地堆积在心里。

  银海天通大厦那位奇人曾经告诉过我一句话——“在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两个同种族人之间,一定会存在某种奇特的联系。打个比方,当婴儿脱离母体闯入这个世界时,他或她所得到的信息都是上天平均分配下来的,大家就像在同一块蛋糕上各咬了一口。虽然位置不同,蛋糕的本质却是完全相同的。所以,从微观意义上说,当两个人降生的时刻无限接近时,思想的相通性就会无限趋同。”

  我曾向叶溪问过小北的生日,正是因为想到了那位奇人的话。

  “当然,我们是朋友,你刚刚救过我。”我轻松地笑着。

  空无一人的小街,昏黄的夜色,更能让人彻底脱去伪装,回归做为普通人的本性。

  劣质的啤酒在粗糙的玻璃杯里涌动着,泛起层层泡沫。

  “干杯!”两只杯子清脆地撞在一起,这一刻,外面的花花世界、现代化生活突然远了,仿佛我们所在的,仍是百年前的港岛——那个风浪里飘摇的小渔村,一切生活处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天性自然状态之中。

  “你需要我来搭救吗?”小北的嘴唇上沾满了啤酒泡沫,哈哈大笑,“我清楚你的飞刀水平,打手再多十倍,似乎都没办法伤到你。所以,我抢先出手,免得失去了表现的机会,实在对不住……”

  当他毫无戒心地大笑时,两颊、鼻梁、眉骨这几处位置都起了一些不自然的变化,应该是动过非常重大的手术,五官相貌几乎全部改变过。

  这个念头在我心里一掠而过,脑子一转,随即释然,能够在打打杀杀的江湖生涯中闯荡到今天的社会地位,小北的日子绝对不会平稳安逸。也许,在某次严重受伤之后,他的面部才不得不执行手术,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不遭挫折,难成大事,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我仰面灌下了一大杯啤酒,满意地吐出一口长气。这样的喝法,比起上流社会里的高雅酒会、西餐厅里的拘谨礼仪,都要酣畅淋漓多了。

  四瓶啤酒很快就喝光了,小北走向后面,又搬出一箱酒,还有一大盒稀里哗啦作响的冰块。

  “沈先生,今晚难得高兴,不醉无归怎么样?”他兴致很高,亮出白森森的牙,“嘣嘣嘣嘣”连续咬掉了几瓶酒的盖子,身体内潜伏着的狂野气息暴露无遗。

  我微笑着反问:“如果一直不醉呢?”

  酒量大小从来都是我的秘密,连关伯都无法确切知道。

  “那就一直喝,喝到天亮、喝到太阳出来……”他再次大笑,脱去皮衣,随手丢在邻座的椅子上。

  其实,我很想从他嘴里知道一些关于别墅的情况,做为叶家的干儿子,应该对某些大事知情,也有可能就是亲自参与者。

  窗外,一个挑着馄饨担子的老头子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担子一头的小火炉熊熊燃烧着,像一只夜空下不甘寂寞的火炬。这样的风景,在二十一世纪的港岛已经非常少见了,大概只有在这种角落里才能看得到。

  “虾子叔,要两碗馄饨,多加辣椒、香菜、麻酱——”小北隔着窗子招呼着。

  老头子放下担子,把炉子捅得更旺,揭开锅盖下馄饨,氤氲的蒸汽缓缓在小店门口飘浮起来。

  “这个街区里最好吃的馄饨,从来不放味精,据说虾子叔对那些工业产品过敏。”小北的话题慢慢放开,情绪越来越高。

  “叮零零”,他的电话蓦的响了起来。

  “是叶溪,这么晚了还打电话给我?”他的表情既奇怪又惊喜,不过接起电话后,只说了两句话,笑容便僵在了脸上,木然地瞪着我。

  我猜不到发生了什么,端起杯子继续喝酒。

  “找你的,叶溪找你。”他把电话伸到我面前。

  我摸摸口袋,才发现自己的电话并没有带在身上,马上从小北手里接过电话,满心疑惑的问:“叶小姐,有什么急事?”

  半夜三更来电话,我怕是雅蕾莎那边出事,如果再有什么血案发生,港岛警署的弟兄们又得彻夜不眠地采取行动了。

  “沈先生,我给你打过几次电话,一直没人接。明天上午,可不可以抽时间见我?有件事,我必须当面向你请教。”叶溪的声音充满困惑,又带着惺忪的睡意,应该是刚刚从梦里醒来的样子。

  我看看腕表,时针指向凌晨两点,难道她是突然醒来才决定打电话的?

  小北烦躁地站起来,拿起冰盒,又走向小店里面。

  我淡淡地笑着回答:“好的,明天上午见,我等你。”

  叶溪长叹了一声:“谢谢你,那么久的疑惑,希望沈先生能替我解答,明天见。”

  收线之后,小北端着满满一盒冰块走回来,口气略显沮丧:“沈先生,叶溪一定又做了那种怪梦,凌晨一点五十九分,最近十年以来,几乎每周都会梦见一次。”

  他的情绪,很容易受叶溪的影响,在西郊别墅里时是这样,现在又是。

  馄饨已经出锅,香气从门外直飘进来。

  “什么梦?请说得详细一些。”一提到梦,我的思想深处闪电般地弹出那个奇人的名字。

  小北出去付钱,端起馄饨,看着那个老头子一步一晃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他喜欢的不是这里的酒、菜和馄饨,只是一种奇特的“环境依赖”。这里的一切,给他留下的印象太深,永远都没法抹去,所以不得不频繁回来,重复从前做过的许多事,藉以派遣内心深处的孤独感。

  馄饨真的很香,至少远远胜过现在港岛遍地可见的“中华千里香”馄饨连锁店的水平。

  “叶溪说过无数次了,那个梦一片黑暗,仿佛是自己一个人站在某个荒凉到极点的星球上,没有一点光,从眼睛到心灵全部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她知道那颗星的名字叫做‘黑死星’,就隐藏在太阳系的黑暗中。总有一天,她会坠落在那里,被永久地囚禁,因为那是她这一生的宿命。”

  小北不是个太好的叙述者,只是用最平实的词汇描述着叶溪的梦。

  银河系除去九大行星外,仍有不计其数的大小星星,只是它们本身并不能发光,也由于自身的物理特性,无法被太阳的光芒照亮,所以,终生都会躲在黑暗里。“黑死星”的名字,应该是属于地球人的语言范畴,叶溪又是如何得知这个名字的呢?

  我怀疑这只是女孩子的天生敏感,永远都不会变成真的,但十几年来时常做同一个梦,这就显得有点怪异了。那个解梦大师,最擅长从梦境的蛛丝马迹中找到做梦人的真实心理写照,或许她应该去向大师请教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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