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厉害呀!”
“对,很厉害。”
下人们在窃窃私语。
常独摇偶尔经过,碰巧听到语中有他讨厌的名字,便蹑手蹑脚挪过去,听个仔细。
“少爷那晚一点也不怕,真是英勇啊。”
嗯嗯,在赞美他。
“凯风公子更厉害。我见他一跳就飞到屋顶上,一只手就把虫落治得服服帖帖。”众家仆的眼中闪着仰慕的光亮。
“要我说,未来姑爷最厉害。凯风公子厉害是厉害,可他见了姑爷还不得毕恭毕敬,气也不敢喘。”
“对对,姑爷最厉害。”众家仆附和。
在他们心中,不怕鬼的少爷厉害,捉到飞头的凯风更厉害,而让凯风毕恭毕敬的摄缇,则最厉害。
总之,摄缇已经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厉害角色。隔天后,自打陈妈脱口叫了声“未来姑爷”,他就成为常家下人公认的姑爷。而唯一拿眼斜看他的人,则是他们同样佩服的少爷。怎么办?他们很矛盾哪!
“你说少爷为什么不喜欢姑爷?”
“因为姑爷要娶小姐,少爷当然是舍不得小姐啦。”
哼哼,这群家伙,也不看吃的是哪家饭,敢给他在背后道长说短,看来活儿派得太少了。
俊美的脸上闪过一丝狡笑,算计着点了点头,常独摇慢慢退开。
常家上上下下加起来,零零总总的人数也超不过二十,而他今天才发现,家中除了他以外,人心全被摄缇收干买净。陈妈不用说,“未来姑爷”就是第一个从她口中叫出来;兔兔也不谈,姐姐说什么她就是什么,完全一边倒;最可气的是秃宝……
想到可气的书童兼伙计,常独摇气就不打一处喷。
叫那混蛋去买十把结实的扫帚,他倒好,扫帚是买回来了,居然还抽空帮那像狗又不是狗的穷奇买了陈记酱卤新出锅的牛肉。那混蛋是想讨好人,还是想讨好狗呀,啊!
气死他了!
还有更气的事等着他。
刚入街口,一长排刺目的红色喜盒排排排……排到三家之外的店门口了。
怎么回事?他不过昨夜看医书睡晚了又起晚了些,刚才绕到药坊查看近来制药如何,为何再回来铺前多了一堆……咦,让他非常牙痛的东西?
常独摇三步并成一步,五十多步的距离硬是让他缩成十来步,最后一跳——进了常氏生药铺。
“常少爷,恭喜恭喜!”
“独摇啊,常家有喜啦!”
扑面而来的是客人和邻家铺主一串又串的道贺声,浓得像干货店挂的枯蒜头,呛他满头满脸。
“什么事?”牙根隐隐作痛,他微感不妙。
“独摇。”常微凉的声音越过杂乱的噪音,清晰穿耳而来,“快过来,独摇。”招手示意小弟走近,她对店中道贺的人群道,“多谢各位,既然今天常家有喜事,本店今日特价一天,所有药材八折出售。”转头,她唤过兔兔,“仔细招呼客人。”
“是,小姐。”乖巧地点头,看着一群人消失在后堂,兔兔露齿一笑。
众人入了后堂,青衣随从留守堂外,帮助兔兔和秃宝打点铺子。
坐定。
“独摇。”常微凉坐在小弟身边,窥眼唤了声,“我们……娘死得早,爹也过世许久,家中只剩咱们两人,若姐姐离开……”
“姐,你乱说什么?好好地离开什么?”牙更痛了,他磨了磨。
“不是不是,我是说……是说……”唉,该如何开口,才能让弟弟答应呢?她素来讨厌九曲十弯的肚肠,不顾身边微笑的男子,拉过小弟的耳朵悄声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以前说过要开常氏分铺的事?”
“记得。”他点头。
“铺外的喜盒你也看见啦?”她话题一转。
点头。
“独摇,虽说长姐如母,不过咱们一胞同出,我也大不了你多少。爹娘不在,若有人向常家提亲,你……会不会答应?”姐弟感情向来好,什么事她仍会求得弟弟的同意。
“向谁提亲?”大牙磨了又磨,还是痛。
细指点点自己的琼鼻,常微凉迎着相似的大眼,有些害羞。
谁敢,我买杀手劈了他——他很想说这句,可看到姐姐难得娇羞的神态,一双怒眼转瞪向笑得畜生无害的男子,磨牙之中硬是挤了句:“只要……只要你喜欢就好。”
“他……他今天是来提亲的。”好小声。
“我知道。”成排的喜盒,看得他眼红心也红。
“独摇啊,我……我答应了。”贴着他的耳朵,常微凉将声音压得更低,如此如此……那般那般……
摄缇与凯风未及细听,只看到常独摇脸色乍青乍白,瞠目结舌,随后便是极大声的磨牙。
细细说完那夜盘旋在心中的念头,常微凉离弟弟的耳朵,才发现他牙关咬得死紧,“独摇,你牙疼?”
“……疼。”怒火直射摄缇,就连一边的凯风也波及到。磨牙声响了一阵又一阵,才听他暴然大吼,“姐,你让我跟他去灵界?什么狗屁地方?我管他那儿药材好不好卖,分店好不好开。姐你想开分店,我立即让秃宝去找铺面,在广州城你想开几间分铺都可以。为什么要去古什么的地方开?”
“古骨族。”凯风提醒。
“我们姐弟说话,你闭嘴。”常独摇磨牙一咬。
被他一吼,凯风脸色“刷”地从额顶一路青青青,有青到脚板底的趋势。常微凉眼中则泛出湿意,“独摇,难道你忍心让姐姐去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你真的放心让我嫁过去……”
不想就别嫁——常独摇正要吼出这句,一直微笑的男人咳了咳,开口:“微凉,原来你寻的是这种心思啊。”
他是不是真的很笨,为何总猜不到她脑子里想什么?心中明明狂喜着她的许婚,也考虑着如何让她喜欢木星骨宫,让她不会觉得闷,可乍然听到她要在灵界开常氏分铺,却也让他有着深深的……无力呀。
开间常氏分铺吗?嗯……也好也好,娶了她,他也不能成天带着她寻骨,十天半月不在是长有的事,开间药铺,一来可以解解她的闷,二来也让她开心,三来,唉……只要她别用黑玉固齿膏,常家的一切药品他都可以接受。
“怎么,这种心思……你不喜欢?”听到他叹气,她跑到他面前,瞪瞪瞪。
“不,喜欢。”他答,却忆起常小弟刚才吼叫时带出的一句,“你……答应嫁我,是打算带独摇一起去吗?”
“不是。”她摇手,“我让独摇先随你去察看,若是可行,以后分店的药材就由独摇提供。”
她的话有语病,而他听出来了,“你让独摇先随我去?你呢?”他要娶的是她,带那“毒药”小弟回去何用。
“我?那个……嗯,等你娶了我,我才能随你回古……古骨族嘛。”平日做生意时要大方,遇到自己的重大事情,还是要顾虑一二的。她只是答应他的提亲,八字的一撇还没划下,他急什么。
倏地,他眉心一凝,极快便展开,迟疑道:“微凉,你的意思……今日只是答应我的提亲,却不随我一起回去?必须是咱们成亲后,你才肯随我回木星骨宫?”这是她的言下……之意?
“嗯。”她重重地点头。
他的眉心又一凝,“微凉,我三天后便要启程。你……只让独摇随我一块?”
“三天后?”她惊叫,心思转到他的话上,竟意外地不舍起来,“这么快?你……你不是要等罗炎送东西来吗?黑人骨呢,你找到啦?那孩子太小,不符合你要的骨骼呀,难道这些天你找到新的了?”难怪这些天少见他来铺里,凯风也是闪个人影便不知去向。最可气要走的前三天他才告诉她,分明想让她依依不舍。
“那孩子就有我找的东西。”拉过她的发辫绕在指间,他不以为意道,“黑人骨一向难寻,能找到那孩子已是稀有。我带一副活骨骼回去,老主人也不会不高兴,他高兴起来,也就不会顾忌骨骼是不是一模一样了。”
“活骨骼?难道你……”他们想活生生取出那孩子的骨骼?太残忍……
“不。”知道她又误会,他无奈,抬手抚平她因不赞同而皱起的眉,“我买下那孩子的一生,他的骨骼当然也归古骨族所有。小主人与老主人一样,也喜欢收藏。那孩子的骨骼,就当是送给小主人。或许……”侧眉轻思,他唇角一勾,“或许,我是为小家伙找了个玩伴。”
那孩子长小主人几岁,应该能玩得来。而古骨家族中没有收藏骨骼这种奇怪嗜好的人,只有现在的当家族长——小主人的爷爷。啊,他对骨骼收藏也没兴趣,他只是寻找,寻找而已。
“咔咔吱咔咔吱……”
好奇怪的声音,她没在意,仍不放心地问:“那孩子愿意?”
“那屋内全是无父无母的流浪孩子,我买他一生,供他吃穿学习,让他在星骨宫做事,比在那儿胜千倍,他有何不愿。”不想多谈黑人骨,他扬起过于憨厚的笑,揽过她的腰,“微凉,真要嫁我之后,你才肯随我回去?”
“咔咔吱咔咔吱……”
奇怪的声音仍在响着,她点头。
“好。”憨厚的笑变得有些“大智若愚”之感,摄缇抬眼看向凯风,“今晚成亲。”
软!她左腿曲了曲。
太快了吧,他还真是一板一眼得让人牙痒痒。正想说“不可”,一道声音比她更快——
“休想!”
“咔咔吱咔咔吱……”磨牙声一声比一声尖锐,常独摇捂着腮气急败坏。他当他不存在是不是,说成亲就成亲,当姐姐是什么?
“独摇不许?”男人问得白痴,笑得也白痴。
“当然……哎哟!”咬到舌头,牙疼得更厉害,疼得常小弟悲从心来,“姐,我牙痛。”
小弟痛苦的表情不似作戏,叹了叹,从他手中拉回乌辫,她走到小弟身边,仍不忘回头对他道:“今晚不可。”
喜欢他,也许不止于喜欢他,可从没想到今夜就要嫁他啊。这人,真的看重她吧,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地随他回去,竟然心急到想立即成亲。
他的笑容很忠厚,却也是唯一让她动心的笑容。
父母过世早,比起寻常姑娘家,她懂的东西自然也多。其实,她喜欢的男子应该是风流美貌又家境富裕的公子才对,毕竟每每看戏时,只有这种类型的公子才能让她记住。但现在不同,看到他的身影,看到他的笑,那些公子全成了捣碎的药粉,不知被风吹到哪个角落了。
唉,只有他吹不走。
为什么?她不会不明白。只是……她呀,从未想过自己会爱上他啊,爱这个不会说话,看似忠厚无害的男人。
恍惚揉着弟弟的腮,她抿嘴一笑,心头有着莫名的喜悦。
“哎哟哎哟,好痛!”
哀哀叫唤引回她有些飘散的心思,定眼一看,她叹气,“独摇,你的牙根全肿了。”难怪刚才总听到他在磨牙。
“肿了?”常独摇不信。他只是被摄缇气得牙痛,关肿不肿什么事。
“你也算半个大夫,牙肿也没感觉吗?”生气戳了戳小弟的额,她走到铺外取药。一刻工夫后,只见她端着小瓷碗走进来,碗中一层黑糊糊的药膏。
“张嘴。”她敲一记弟弟。
“你调的什么?”夺回姐姐的关心,常独摇借病撒娇。
“用硼砂和麝香调成的,放在牙上可以镇痛消胀。张嘴。”
依言张开,不等一勺药放入,他赶紧闭上,“我……我要在里面加蜂蜜。”硼砂麝香哦,好苦的。
“……好,依你。”出铺调药前,感到身后紧绕的炙热眼神,她回头,冲他甜甜一笑。
待到细碎的脚步走到铺外,常独摇揉了揉腮,转向摄缇,“别以为你在这儿混得脸熟,我就会把姐姐交给你。”
“微凉答应了。”对“毒药弟弟”的出言不逊,摄缇丝毫不放在心上。
哼,牙根一阵抽痛,痛得常独摇计上心头。咧出诡计的笑,他缓缓道:“想成亲也行,不过,你得在常家娶。换句话,你得入赘我们常家。”若他不想入赘,他就有非常充足的“理由”解决他。
“常公子,木尊绝对……”凯风青黑着脸开口,半路却被轻挥的手打断。
“入赘?”摄缇似听到一件多么有趣的事,呢喃念着两字,笑脸不变。
凯风见到大惊,俊脸开始变白,心底的念头引来阵阵冷汗。捏了捏掌,他轻声问:“木尊,你……”
“若我入赘,今夜就可成亲?”摄缇瞟了一眼凯风过于苍白的脸,不解他为何汗流浃背。他问的则是常独摇。
“休、想!”
“……”惋惜地叹口气,摄缇不再说什么。
一时间,后堂静默无声。
凯风尚在震惊中,正寻思着如何说服自家主子别上当,没心思“死谏”;常独摇牙痛加上生气,对两人可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摄缇单手支额,倚在椅上不知想什么。
三人默默坐了半晌,突听摄缇唤道:“独摇。”
瞪,咬牙地瞪!
“我三日后启程,你收拾一下,不必带太多东西,从这儿回灵界只要半天便够。若你想……嗯,听微凉的话,考察在古骨族开分铺的可能,大概要多待几日。”
瞪——“半天?很近的地方?”
“不,从这儿到达入口只要半天。”他言简意赅地说。
不过说得太简单,常独摇有听没有懂。遇到这种时候,解释便成了凯风当仁不让的职责,“木尊的意思是,从广州城出发,到达人界与灵界的入口‘漫道’只要半日工夫。常公子不明白啊?没关系没关系,在下可以说得详细些。人界与灵界的通道有很多,它们分散在世间的各个地方,就像路有长有短、有好走有难走、有平直有崎岖,漫道也是如此。咱们得找一条又短又平直的路走回去。离这儿最近的一条漫道在海上,咱们走到海边只需一个时辰(2小时),再坐船到海心,木尊开了道,只要走半个时辰便到达古骨族。”
喘口气,歇一歇,凯风正想一口气解释他家木尊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受人尊敬,常独摇却听得不耐烦,抢白道:“行了行了,既然这么近,咱们现在就走,看完了晚上送我回来。”
“扑通!”凯风一头栽在椅子下。
“常、公、子,漫道不是谁都能开的。”他也好想咬牙。
在摄缇兴味的眼光下,凯风深感狼狈。
“咦,凯风你也牙痛?”适时走进的女子见龇牙表情从小弟脸上转移,好心道,“我加了蜂蜜,凯风要不要敷在牙上?”
“不、要。”
“哈哈!”扬起畅笑,摄缇迎上女子俏皮的笑。
直到姐弟俩上完牙药,一双黑眸仍转在那抹素蓝的身影上,笑声不断。
明白了,他终于明白,为何对常独摇夹枪带棒的言辞毫不在意。因为……呵,爱屋及乌吗?
他不惹事,讲原则认死理,一旦认定的事,鲜少有人能左右他的决定。然而,不惹事,却也不会让惹到他的人好过。这个毒药弟弟……
呵呵呵,爱屋及乌?爱屋……及乌吗?
是吧!
日子进了九月,日头还是很大。正午的太阳晒得街道又烫又刺眼,晒呀晒,晒了三天……
日上正杆,立不见影。
明明很热,姐弟俩却全身发寒。常微凉挪挪挪,挪得远远的,明眸中尽是不赞同。常独摇亦是瞠目结舌,不知该不该佩服。
这人果然是个太岁爷,犯不得。想了想,常微凉挪得更远——“啊?”身后是什么,又热又烫的熟悉感……
“微凉,再后退一步,你要绊到门槛了。”伴着低沉的嗓音,腰间环上强健的铁臂。
“啊,谢谢,不不,我是说……你什么时候跑到后面的?”刚才还在门边站着,一眨眼就变到她身后。
“我走得快。”他低头凝视粉白的小脸,焦急问,“怎么了?”他刚才说了什么,姐弟俩吓成这样?
“你……你真的让罗炎……去挖……挖……”任他扶回椅,她实在不想对祖宗不敬。
“嗯。”他点头,这是他们吓到她的代价。看她神色不定,似乎难以接受,可这种事对古骨族而言,不,应是对灵界而言,算不得什么天理不容。
“你还嗯?”回过神,她开始跳脚。早知道他要罗炎送一副落头民的骨骼,不知道的却是,“你让他挖自己的祖坟?”
祖坟哦,老祖宗睡觉的地方。而他让罗炎送来的,竟是从百年前的坟中挖出的枯骨——大概是罗家某祖宗之骨。他敢?这种大逆不道的事,他竟然敢?
“有何不敢?”将耳贴近她的唇,听她喃喃自语,他下意识答道。
古骨家的老主人视收藏为人生一大乐事,而收集骨骼的手段是无所不用其极,阴险狡诈到令人发指的地步。长年的潜移默化,他们这些后辈或多或少受了影响,做起事来也会阴险一下。
挖人坟墓这种事,他不怕,只是不愿去做。当然,这不代表他会放过犯到他的人。让人吸收教训的方法多得是——让他们亲手挖开祖宗的坟,还得亲手将骨骼送到他面前。
这,就是落头民犯太岁的代价。
“你真的敢?”推开他,她有些气,也不赞同他的轻描淡写,“若是我的坟被人挖了,我会气得从坟里跳起来……”
“别胡说,姐!”常独摇脸色发白{奇.书。网}。他的姐姐说话总是随兴而来,也不理言辞是对是错,是凶是吉。
“不会。”相较于常独摇的苍白,摄缇却微微一笑,握起她的手放在唇边一吻,轻敛黑眸,不疾不徐道,“不会有那种情况。我希望,百年之后,咱们的骨骼手牵手放在木星骨宫里,能让咱们的儿子和孙子看到,知道他们的爷爷奶奶手牵手,至死不放。”
他们的想法差了千万里呀!盯着交叠的手,她无语。
两副骨骼,手牵手……哇,好恐怖的画面!却也……好感动!
至死不放吗?他们会手牵手过一辈子?
这人哪这人,总在无意中说出让她感动的话,感动得她只想抱住他,想吻他,想如他所说,就这么手牵手,一辈子至死不放。
“要走了,姐。”
生硬的咳嗽打断她的感动,眨回眼中的湿意,常微凉抬头,“啊,独摇小心。”差点忘了,她是来送行的。
喜客栈楼下,一顶青色小轿等候多时,青衣随从立在九月艳阳下,静肃无声。
倚窗向下望,又转头叮嘱小弟数句,她不解,“那顶轿子,两人坐得下吗?”他们赶路不用雇马车?
“那轿是为常少爷准备。”揉着穷奇的头,凯风尽职解释。
“那……那黑骨的小孩怎么办?”小男孩乖巧地站在某个随从身边,脸上完全看不到害怕,让她赞赞称奇。反观小弟,一下问秃宝这个带了没那个带了没,万般不情愿。
“他小,抱着走便可。”
命随从包好骨骼,凯风挥手示意他将东西带下楼。
“呃,落头民的骨头呢,你们也抱着走?”
“对。”最后扫一眼客房,凯风为自己的细心满意。该带走的全带了,只剩一个包袱,“木尊,这个包袱……”
“咦,我送你的帕子扇子,你全拾来了?”瞟到眼熟的包布,常微凉嗔目,捂着嘴,心头蹿起难以言喻的冲动。
那晚,她好像扔得满地都是,有些帕子还踩了两脚,她都不打算要的。
“收好。”回他一句,摄缇不再理凯风,径直迎向扑来的人影,溺笑道,“小心。”
“会,我们一定会。”死抱着他的腰,她莫名嘀咕出一句。
“我要走了。”凯风与常独摇已先一步下楼,房中只剩他们俩。想到数十天听不到她的声音,看不到她的人影,他的心头泛起浓浓的怅然,任她抱着,他不舍推开。
自怀中抬头,小脸凶巴巴,却也俏皮万分地盯着他,“摄缇,你不放,我也不放。”
抱着他的腰,至死不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