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话:我的“中间”
看来,于小杰也听清了,不然他不会以一种不解且更加不悦的眼神看向史迪文,并且问道:“你说什么?”我的心口一紧,捎带着连嗓子眼儿都紧了,不但一句话说不出来,而且连呼吸都短促了。
史迪文非常绅士,也非常虚伪地一笑,娓娓说道:“我是说,二位并不太般配。这位先生,你正值少年,风华正茂,社会经验想必不足,何必跟这么一位老到圆滑的女人交往呢?不怕会吃亏吗?”史迪文说到“这么一位女人”时,右手毫不客气,毫不忌讳地指向了我。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不好看,因为于小杰,甚至汪水水的脸色,通通好看不到哪去。只有史迪文一人,得意洋洋,目露刺眼的小人之光。
于小杰挺了挺腰板,虽仍不及史迪文高壮,但气势却与他不相上下:“请问,您是?”
我庆幸于于小杰能保持住礼貌,保持住风度。这令我认为,倘若于小杰是我的男朋友,而史迪文是汪水水的男朋友,那么在这一场景中的我,脸上要远远比汪水水有光。
“哦,千万别对我用‘您’,不敢当,不敢当,”史迪文继续维持着他那张厚而腻人的假面,笑道:“我是何荷的同事,跟她共事几年了,对她多多少少也算有那么一点点了解。”
待史迪文闭了口,我和汪水水不约而同动了动嘴唇,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我只知道我几乎让不雅的话脱口而出了。幸好,于小杰的反应够迅速:“哦?是吗?如果你对她只是了解一点点,那么就不劳你来评论我们般不般配了,因为我想我足够了解她,远远胜过你那一点点。”
我真想为于小杰鼓掌。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在我和史迪文眼中还微微青涩的小男人,可以在如此棘手的局面中展露出如此的大将风度。我不由自主扬了扬嘴角,默不作声但饱含深意地望着史迪文,仿佛在说:快滚吧,不然,吃亏的恐怕是你。汪水水也望着史迪文,不满地,却压抑地说:“我们走吧,快迟到了。”
第九十话:疯了
于小杰一点儿也不傻,或者说,除了追求我这件事之外,他真的一点儿也不傻。所以,他一下子就把握住了史迪文话中的精髓,然后看向了我。其实,我肚子里有条小生命这个事实,对于于小杰而言,并不新鲜,只不过,他不理解为什么突然凭空冒出一个我的“同事”也对这个事实了然于心,更不理解为什么这个“同事”会拿这个事实大做文章。
我和于小杰沉默了,汪水水也沉默了,就连史迪文这个哇啦哇啦乱叫了半天的大喇叭也沉默了。我想:我当之无愧是这场戏码的主角,只有我,对这其中的纠葛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于小杰不知道我腹中小生命的给予者就是我的这位“同事”,而史迪文则不知道我早已将我怀孕的前因后果告知了于小杰,至于汪水水,她大概还在困惑于“中间”这个词的含义。
所以我想:这场戏码只能由我来收拾了。
而我的手段并不高明。我拽了拽于小杰的衣袖:“我们走吧。”可于小杰的脚生了根,只有上身随着我的动作晃了晃。他看向我的目光中饱含了索求与责备,他在向我索求一个答案,他大概已不再相信我的怀孕是一次一夜情所致,他在责备我骗了他,骗了这样一个信任我,且怜惜我的他。
在于小杰的注视下,我乱了阵脚。我加大了手上了力气:“你走不走?你非要在这儿听这只疯狗乱叫吗?”
就这样,我的口不择言正式惹火了史迪文这只疯狗。于是,他真的狠狠“咬”了我一口:“何荷,撕下你圣女的面具吧,装纯洁装到这个份儿上,够了吧?”
砰。
第九十一话:终于听话了
砰。
这一下,是史迪文还给于小杰的。他挣开了于小杰揪住他的那只手,调整好了距离,结结实实还了于小杰一拳。撇开这粗鲁的举动不谈,史迪文口中的话则更加粗俗。他说:“你他妈算什么东西?”
于小杰正好倒向我这一边,我伸手扶住了他。我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需要动武的程度,更不知道为什么冥冥中我和于小杰就成了标准的一对,互相维护,互相搀扶。我怒气冲冲地瞪视着史迪文,说了一句苍白的话:“你干什么你?”
必然地,我们终于成为了这夕阳美景下的中心人物。在这衬衫高跟鞋云集的人潮中,众人虽不好驻足围观,却也纷纷侧目观看,交头接耳。我扫视了一圈周围,没有发现“宏利”的面孔。但我心中有数,我们在明,人在暗,等到了明天,我们必定是“宏利”的新闻了。不,无须到明天,今晚的夜班,大概史迪文和汪水水就不会好过。
我无措了,而于小杰则勇往直前,企图挣开我的搀扶,再扑向史迪文。我用尽全身力气拽住了他:“跟我走,不然,我再也不见你。”一直挣扎,甚至想褪下夹克在我手上玩儿一式金蝉脱壳的于小杰听了我的这番“威胁”,终于老实了。
我的“威胁”声不大,史迪文没有听见,他仍在挑衅:“来啊,想打就痛痛快快打一场啊。她的事就是你的事?你他妈也太天真了吧?我告诉你。”
“史迪文!”“Steven!”
这是我和汪水水的异口同声。接着,只是想堵住史迪文那张血盆大口的我没有了下文,而汪水水则恢复了理智,将史迪文的包拾起来,塞回到他手上:“快停止吧,你的理智都哪去了?”
史迪文喘着粗气,胸膛一起一伏,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在汪水水的阻止下,已经在渐渐平息自己的情绪了。真是个听话的孬种。突然,我就后悔了。刚刚,我何必扯着喉咙去呵斥他,何必去堵截那已到了他嘴边,呼之欲出的真相。我真该任由他说出来,给汪水水一个晴天霹雳。干脆,让我们四个人来一出玉石俱焚。
第九十二话:变质
“他叫什么?”这是于小杰问我的第一句话,在我的大红色奥迪上。
“史迪文。”这是我的回答。在这由史迪文“馈赠”的大红色奥迪上,我颤巍巍地说出他的名字。
“我是问他中文名字。”
“就是史迪文。”
“哼,中不中,洋不洋的。”于小杰不屑地评价道。
“他,是你同事?”过了好一会儿,于小杰才问了这第二句话。
“嗯。”对我而言,这个问题太过简单了。史迪文他,的确和我一道效力于“宏利”。
“你们是不是,交往过?”于小杰偏过脸来,看着开车的我。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问题,却更是我怎么想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交往?什么叫交往?我从不曾冠上他史迪文女朋友的名号,从不曾让我们的关系为我们的亲朋好友所知,这不可以叫交往吧?或者,我们应该在“交往”前加上定语,比如“见不得人”的。时至如今再回首,我竟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他史迪文男未婚,我何荷女未嫁,却偏偏造就了一段“见不得人”的交往,是因为“宏利”不允许,还是因为我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没有未来?我不知道。
于小杰将我的沉默当作了默认,于是继续深入:“他知道你怀孕的事?或者,他根本就是那个让你怀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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