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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4节

  (21)

  两个人的第一次别扭就这么含含糊糊地过去了,周宁没道歉,杨红也不追问。

  但做饭洗碗的事仍然令杨红头疼,倒不是她一个人又做饭又洗碗有多么累,她也愿意相信周宁的懒只是从小形成的习惯,与爱不爱她无关。但别人见周宁不做饭不洗碗就会以为他不够爱老婆。别人都说你丈夫不爱你,你再自信,也难免怀疑你丈夫是不是真的爱你。人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又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这些格言都是人瞎编出来的?

  杨红也知道还有一句格言,叫做:“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议论吧!”但她不要说做到这一点,她连读都都不好这句话。

  上高中时,杨红的语文老师自恃普通话讲得好,能分清“z,c,s”和“zh,ch,sh”,对朗读特别重视。杨红有一次被叫起来朗读课文,内中就有这句格言。杨红看到有“自己”和“别人”这对反义词,就想当然地把重音放在这两个词上。但老师说她读得不对,像她那样读,让人感觉你还可以“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老师说,这句话的重音应该是在“路”和“议论”上,才能显出你一心走路,不怕闲话的决心。杨红读了好多遍,都没读出老师要的效果。最后还一连三遍地读成:

  “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吧!”

  按弗罗伊德的说法,口误、笔误都是下意识的逼真反映。你误读成“走别人的路”,实际上是因为你潜意识里就想走别人的路。其实何止是潜意识,杨红的明意识里也是宁愿“走别人的路,让自己去议论”的。别人留长发,她就留长发;别人有刘海了,她也剪一把放在那里;别人不穿裙子的时候,她绝不率先穿裙子。总之,是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傻子过年看隔壁。虽然有时也觉得别人的做法不对,但也只在心里嘀咕几句,算是“议论”过了。

  结婚买家俱时,杨红本来不喜欢粉红、粉蓝的,但不知为什么,那段时间H市流行这两种颜色,杨红为别人着想,只好买了一套粉红的。后来同楼的人个个说好看,杨红也暗自庆幸,还是“走别人的路”好。她买的电视也是照当时的潮流,要买大的,虽然她的房间只有十平米,但她还是买了一个29寸的,在当时已经是大而无当了。看电视时因为离得太近,老觉得人物象打了格子一样。

  对面毛姐家也是一个大电视,她丈夫老丁就对周宁说,不如你坐在我门前看你家的电视,我坐在你门前看我家的电视,隔着走廊和一间房,距离正好。杨红想,老丁也跟我一样,也只敢“让自己去议论”,买电视时,还是要“走别人的路”,买大的。

  杨红从小就很敬畏这个“别人”。小时候外婆说到“别人”时,脸上满是惧怕之色。杨红想既然外婆都知道这个“别人”,一定是本镇的,而本镇能让外婆这个自称“一把老骨头,谁也不怕”的人害怕的,应该只有隔壁的王红眼。

  “杨红,坐要有坐相,别叉开两腿,别人看见要笑话的。”外婆说,扬手就往外面一指。杨红就想起隔壁的王红眼,听说这人解放前在国民党的军队做过伙头军,后来又被解放军收编,成了解放军的炊事员,后来又被过国民党抓回去,后来又被解放军收编……解放后王红眼在杨红妈妈那个学校工作,做炊事员。王红眼额顶长着一个肉瘤,脸上一个酒糟鼻子,眼永远是红的。有人说他是被抓壮丁抓去的,但他说是自己跑去的,“没饭吃么”,还说他打仗时用挖行军灶的铁锹砍死过人。这件事一直让人当作历史问题调查,到底砍死的是国民党的人还是共产党的人。不过那时杨红想,不管他砍死的是什么人,肯定是个叉开腿坐的人。

  杨红一听外婆提“别人”,就觉得是在说王红眼,赶快把两腿并拢,怕王红眼走过来,拿铁锹砍死她。

  长大了,才知道这个“别人”其实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无形无状、无处不在、无孔不入、防不胜防的群体。考得不好?别人要笑话的;穿得太怪?别人会怎么说?

  杨红的一个表姐还告诉她,说找不到男朋友,别人会说你“高不成,低不就”。别人这样说你,你的两个肩就会变得一边高,一边低,因为女人爱面子呀,“低不就”还扛得住,但扛着“高不成”的那边吃力太多,就会压得歪下去。表姐是北大毕业的,在北京工作,只有春节才回来,三十多了还没结婚,回来没人玩,就跟比她小很多的杨红玩。表姐总是说:“高不成?好像我癞蛤蟆吃天鹅肉没吃到一样,其实是我那片天空根本就没有鹅!”

  杨红知道自己是个“为别人活着”的人,过得再幸福,如果别人都认为她不幸福,她就会觉得自己其实是不幸福的。更何况是“爱不爱”这种很难找到客观衡量标准的东西呢?什么叫爱?什么叫不爱?别人都说你丈夫不爱你,你还在那里以为他爱你,不是有点自欺欺人吗?就算你丈夫口口声声说爱你,他都可能并不爱你,更何况象周宁这样说都不说爱你的人呢?

  所以杨红虽然宁愿自己做饭洗碗而不想为这些琐事与周宁发生争执,但因为住的是集体宿舍,不能不为群众着想,於是仍然天天逼着周宁洗碗。好在周宁有更远大的计划在心中酝酿,也不计较,每次都丢三拉四地把碗洗了。杨红只要在别人眼里过得去就行,自己去收拾残局也无怨言。每当周宁洗碗时,杨红恨不得在走廊上吆喝一声:“嗨,都来看哪,我丈夫在洗碗哪,别又说我丈夫不疼我。”

  (22)

  杨红虽然在许多事情上都是宁可“走别人的路”,但在一件事情上却有很坚定的要走自己的路的决心,那就是“爱情”。其实如果把“别人”这个词的定义放宽一些,她还是在走别人的路,只不过这个“别人”不是生活中的张三李四,而是理想爱情中的王五赵六。

  杨红不知道她的爱情观是从哪里来的,她没看过多少琼瑶式的小说,也没看过多少西方的浪漫电影或者中国古典式的爱情故事,肯定都看过一些,但并没有在脑海中树立起一个鲜明的印象,不象现代的追星族,明确知道自己究竟是爱木村拓哉还是爱金城武。有人说每个少女都或多或少追过星,如果真是这样,杨红追的,肯定是星光,而不是具体的星,是那些星们在电影电视中塑造出来的人物,而不是星们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吃喝拉撒的肉身。

  所以杨红不知道爱情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但她往往直觉地知道爱情不应该是什么样的。有人为她介绍对象时,她马上就能想到:爱情不应该是这样的。有人追求她的时候,她一看那个人,就能立即做出结论,我爱的人不是这样的。但是如果有人问她:那你究竟要什么样的人呢?她就糊涂了,答不上来,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什么样的人。

  有些幸运的人常常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人,也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要这样的人,知道自己的性格是怎么形成的,或者一个重大决定是怎么做出来的,她们经常会说“就是他那一句话使我爱上了他”,或者更厉害的:“那件事是我生活中的一个转折点,从那时起……”。杨红从来没有这么幸运过,有时还强词夺理地想,说那些话的人,也不过是象那个笑话里面吃包子的傻子一样,花所有的钱买了一盘包子都没吃饱,后来问同桌的人讨了一个,才吃一半就吃饱了,遂后悔莫及:早知道半个包子就能吃饱,就不该买那一盘包子了,还可以把钱省下来。

  杨红就不知道自己那一盘包子是从哪里买来的,而那半个包子也一直没吃到,所以就只在脑筋里面有些模模糊糊的爱情观,无法用言语来作个界定。她记得很小的时候,跟几个小女孩在一起玩,不知为什么说到长大了要跟谁结婚上头去了。如果外婆听见肯定又要拿“别人”来唬她,不过小女孩说结婚,并不知道结婚这个词跟性还有联系,只说结婚就是穿漂亮衣服,发喜糖,然后就有一个真人而不是一个洋娃娃陪着你了。

  有一个小女孩大概怕被人抢了头牌,就率先说要跟毛主席结婚,其它的见毛主席已被人捷足先登了,就抢着说要跟雷锋、黄继光、董存瑞们结婚。杨红虽然年幼,也觉得她们天真得可爱,幼稚得无知。毛主席都已经逝世了,就是死了,懂不懂?跟死了的人是不能结婚的。

  杨红对毛主席逝世记得很清楚,因为刚发生不久。那天是星期四,下午不上课,老师政治学习,杨红在学校的操场上玩,等妈妈下班。突然就听见学校广播里放起哀乐来,杨红知道肯定有什么重要人物逝世了,因为前一段时间周总理逝世,也是放这种音乐的。杨红就见学校的老师都从办公室跑出来,一边念念叨叨地说:毛主席去世了!一边就嚎啕大哭。杨红还不太清楚毛主席逝世的严重后果,有点哭不出来,但也捂住脸,怕别人看见她没哭会责备她,心里纳闷,妈妈不是说有一个高人测算过,说毛主席可以活一百四十五岁吗?怎么提前就逝世了呢?

  杨红就毫不留情地指出那个小女孩的错误,说你不能跟毛主席结婚的,毛主席已经死了。那个女孩认识到这一点,就很尴尬,脸也红了,很羡慕那几个抢到英雄人物的同伴。杨红倒不觉得那几个要跟英雄人物结婚的人有什么不对,充其量也就是眼界太高了。她不知道那几个英雄人物如今也跟毛主席一样去了另一个世界。她只知道雷锋是殉职的,董存瑞是牺牲了的,黄继光是舍己为人的,都是英雄人物,永远都象照片上、画面上那么年轻,可能都住在什么大地方,也许就是北京,世界上还有比北京更大的地方么?如果有,毛主席也不会住在北京了。

  可能杨红的血液里天生就没有“追星”的因子,她从没想到过跟英雄人物结婚。她只觉得那些英雄人物住在北京,都大老远的,认都不认识自己,自己怎么会同他们结婚呢?如果他们就住在镇上,又走过来说喜欢自己,自己可能还会考虑考虑。

  杨红想来想去,不知道自己要跟谁结婚,就突然想起以前看妈妈学校老师联欢时,有一个马老师,是个“摘帽右派”,曾经在台上拉过二胡,那音乐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知为什么就把她听哭了。当时还就因为她哭了,就有老师起来说今天是个喜庆日子,拉这个做什么呢?那个马老师就尴尬地下去了,搞得杨红很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害了他。后来问妈妈,才知道马老师拉的是“江河水”,好像是说一个女的受了什么委曲,在一条江边哭泣的故事。杨红就想,难怪那么伤心。

  杨红就对女伴们说:我长大了要跟一个会拉琴的人结婚。她觉得这个理想还比较现实,当然不是马老师,他那么大年纪了,肯定等不到我长大就死了。她也不明白为什么妈妈老说马老师是“摘帽右派”,杨红看见他的时候,他都戴着一顶黄军帽,从来没摘过。女伴就问她,什么拉琴的?杨红就比划了一下,结果大家都说,还说什么拉琴的,原来是锯木头的。杨红觉得她们没听过那个音乐,不知道它的妙处,也懒得跟她们多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杨红最终还是实现了自己的爱情理想的,不是全面实现,至少也是部分实现,因为周宁也可以拉拉二胡的,只不过拉得没有那个“摘帽右派”好,不会拉“江河水”,只会拉“唱支山歌给党听”,而且只会拉前面慢的部分,拉到后面快的部分就拉不下去了,声音也是直杠杠的,不优美。问他,他只说我这个人学什么都是这样,进门比谁都快,但学到深处,就没耐心了,我拉二胡就是因为学不会揉弦,就放弃了。

  (23)

  有人把女性按她们的择偶标准分成三大类型:攀龙附凤型,门当户对型,救世济贫型。对最后一种类型,很多人都以为是指那些有钱的女人,下嫁了一个穷光蛋。其实这个救世济贫并不是就金钱而言,而是就感情而言。

  女人都愿意把自己的爱情献给一个要靠她的爱情才能活下去的男人,她们喜欢听男人说“如果得不到你的爱,我的生命还有什么意义?”或是“如果你不爱我了,我就一死了之”。如果你想用“天涯何处无芳草”去打动一个女人,基本上是会以失败告终的。女人的救世济贫,就是要用自己的爱情拯救一个爱她爱得病入膏肓的男人,爱得越深越苦的,越需要她拯救的,越能打动她的心。如果她的爱能使一个杀人魔王立地成佛,或者使一个身患绝症的人重获新生,或者使一个寻花问柳的浪荡子忠贞不二,她多半是要把爱情拿出来救那个男人的。

  有人刻薄地说这是因为女人有“救世主情结”,实际上是因为女人普遍具有同情心或者母性。如果一个男人听一个女人对他说“等你等到我心痛”,男人会开心地想,心痛就好,可以再晚几分钟去,既然想着我就不会立即跟人跑掉。如果换了一个女人呢?她多半就想立即跑过去,对他说,我来了,让我来治好你的心痛。

  杨红的择偶观就是典型的救世济贫型,不过她执行得更极端,已不限於爱情了,算得上极端救世济贫型。在她看来,爱情是跟金钱地位不沾边的,一沾边就不是真正的爱情了。有人给她介绍男朋友时,如果是当官的公子,暴发户的儿子,她见都不见,就推掉了,心想,我在他们生活中算个什么?至多就是锦上添花。

  不能说是周宁的穷打动了杨红,但他的穷,绝没有影响杨红对他的感情。杨红从不计较周宁有没有钱,有没有地位,工作好不好,她觉得正因为他什么都没有,才说明她对他的感情是真挚的,是不夹杂任何金钱的成分的,所以很为自己的高尚情操自豪。但她没想到是,她不计较周宁的穷,周宁自己却很计较自己的穷。

  刚毕业就结婚,两个人都没有什么钱。杨红好一点,H大从七月下旬就开始发工资给她,还分了房子。而周宁那边呢,要到九月他去报到了才开始发工资,所以整个暑假里,周宁是颗粒无收。

  杨红的父母虽然觉得女儿的婚事来得太匆忙,但他们尊重女儿的决定。这是女儿的终生大事,应该好好办一办,他们也还有一点积蓄,请几桌客不成问题。但周宁一听说婚礼就面有难色,因为他没钱,他父母也没钱。虽然杨红告诉他不用他掏钱的,周宁仍然不开心。他说:“我是个男人,拿不出钱来办婚礼,觉得活得很窝囊。如果你父母拿钱出来办婚礼,我在婚礼上只是个牵线木偶。结婚证领了就是结婚了,为什么一定要办宴席呢?”

  最后两人都折衷了一下,没有在杨红老家办婚礼,只在H市请了两边的父母和一些同班同学。杨红本来还想趁蜜月出去旅游的,后来也知趣地不提了。

  周宁从学生宿舍搬过来的东西,只有一个樟木箱子,里面装着周宁所有的家当。杨红这才知道为什么周宁身上总有一股“伤湿止痛膏”的味道,原来是樟木箱子在那里作怪,就跟周宁商量,说我们现在有了穿衣柜、挂衣柜什么的,把这个箱子扔了吧。周宁不同意,说这个家里唯一属於他的东西就是这个箱子了,他要留着,如果以后杨红不要他了,他还可以收拾收拾,提着这个箱子回老家去。

  杨红见他把两个人的东西分得这么清楚,有点生气,但听他口口声声都是说杨红不要他,而不是离婚啊,分手啊什么的,心想可能他因为家穷有点自卑感,也就不去计较。

  周宁有一双黑色的破长筒胶鞋,早就没人穿的那种,杨红趁周宁不在时,丢在水房门外,等回收废物的人来捡去。结果周宁比回收废物的人先到,一眼就看见了自己那双破胶鞋,又把它当传家宝一样提了回来。他弯腰拿胶鞋的时候注意到旁边还有不知是谁丢掉的一个破闹钟和一个旧收音机,也见财起心,顺手牵羊地拿了回来。

  杨红看了哭笑不得,说:“要那个破钟干什么呢?家里又不是没有钟?”

  周宁自己也觉不好意思:“丢了怪可惜的,我会修钟,修好了送给我老家的人用。”

  周宁说的老家,还不是他家现在住的银马镇,虽然那个镇在杨红看来已经是贫穷落后得可以了。周宁的老家在一个比银马镇还贫穷一百倍的周家冲。光这一个“冲”字,就足以使你对那里的偏僻和贫穷产生无穷联想了。杨红婚前跟周宁去过一回,因为周宁说要让她看看他出生的地方。坐手扶拖拉机再加上步行,搞了差不多一整天,杨红才看到那个周宁魂牵梦萦的周家冲,杨红不知道该怎样形容那个地方,只觉得恍如隔世,真个是不知今夕是何年,在解放后几十年的今天,居然有这么闭塞而贫穷的地方。如果她一定要自不量力,用文字来形容,只能说谁看了谁想哭。

  杨红就不明白,中国怎么还会有这样贫穷落后的地方?自己的老家也只是个小镇,但也许是离省城不远,父母又是教师,所以从来没受过这份穷。杨红站在暮色中的周家冲,看几个形容枯槁的女人从田里回来,突然想到,如果自己出生在这里,恐怕也不会有上学的机会,大概也同这几个女人一样,生于斯,死于斯,藏于斯,世界上知道自己的人不会超过100人。

  去过一趟周家冲,杨红很能理解为什么周宁做的梦大多是有关那个地方的,那种贫穷落后真的是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叫你过目不忘,尤其是你到过另外的世界,或是从另外一个世界来的,心中有一番对比的话。

  杨红那时冲动地对周宁说:“我们两个人都到这里来教书吧,我们可以让这里的孩子出去上大学,离开这里。”

  周宁无精打彩地说:“我没有这个雄心壮志了,你也呆不到三天就想离开的。我只感谢我的父母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把家搬到银马去了。”

  (24)

  杨红觉得有亲临周家冲的经历垫底,她应该能理解周宁了。但她发现“知道”“明白”和“理解”之间,有着质的区别。“知道”“明白”只说明你掌握了信息,充其量也就是获得了知识,但“理解”是包涵着赞同、支持的,最好是比被理解的对象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赞同和支持。一个妻子知道丈夫为什么抽烟,但不赞同他抽烟,丈夫也是要抱怨妻子不理解他的。正如一个丈夫知道妻子为什么爱买些挂在那里不穿的衣服,但不赞成她这样做,同样算不得”理解“。

  在杨红看来,周宁的贫穷都已经成为过去了,现在两个人有了一个家,可以好好享受一下了。正因为周宁受过穷,享受起生活来应该会比一般人更如痴如醉。但周宁就不,他好像处处都跟她搓反绳子一样。

  如果按周宁的意思,连家俱和电视机都不用买,不过在这一点上,周宁反对得没有那么激烈,所以还是按杨红的安排买了。但周宁一路上都象个在公司没有股份的小职员,不参与决策,杨红问他哪样好,他就说:“你觉得好就行”,搞得杨红很扫兴。好在周宁搬起来还很卖力,不然一腔的喜庆气就全跑光了。

  后来杨红注意到,两个人一起看电视的时候,周宁从来不摸遥控器,遇到他不喜欢看的节目,他宁可不看了,也不会自己去换一个频道。但如果杨红不在屋里的时候,他也会调一些他喜欢的节目,等杨红一进来,他就赶快调回杨红喜欢的频道,把遥控也递给她。

  杨红问他为什么这样,周宁说:“买电视机我一分钱没出,怎么可以一个人抱着看呢?我们这个家,都是你一个人建立起来的,我只是寄人篱下。”说得杨红心酸酸的,只好安慰他:“什么你的钱,我的钱,现在两个人都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彼此呢?难道我跟你计较过吗?”周宁动情地说:“你是个好姑娘,从来没跟我计较过,我不知道我前世做了什么善事,今生可以跟你做夫妻。”然后又固执地说,“正因为你对我这样好,我才觉得特别内疚。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最爱那首歌?”

  “我常反问我自己:

  怎样报答你?

  海枯石烂情难忘,

  相见不容易,

  心里想着你,

  眼里看着你,

  梦里梦见你。

  欠你的,欠你的,

  今生今世欠你的,

  啊—,

  何时才能还给你?”

  周宁的声音低低的,唱得杨红心里很感动,为了掩盖,只轻描淡写地说:“我没觉得你欠我什么。”

  从那以后,杨红就特别注意,怕周宁会有欠了她的感觉。看电视时,周宁喜欢的节目还没到,杨红就早早把频道调过去,自己也极其热心地看,仿佛是专为自己调的。节目完了,也不急着把频道调回去,而是让它再放一段,估计周宁对余下的节目不感兴趣了,才小心翼翼地换一个频道。

  杨红在外面为周宁买了衣服鞋袜,总是把价格牌牌撕掉,怕周宁嫌贵了,会不肯穿,让她退掉。回来也都挑个时机,仿佛不经意地说:“碰上大减价了,才五块钱一件,忍不住,就买了。减价的衣服又不让退,你说这些做生意的—”。好在周宁不知道行情,一般都相信了。

  有时杨红跟毛姐一起出去买东西,给周宁买了衣服还要特别嘱咐毛姐:“如果周宁问到,就说是五块钱买的。”

  毛姐总是不解:“我给老丁买衣服,五块钱都要说成五十块的,便宜了他不穿。你怎么把价钱往少里说?”

  杨红苦笑着说:“周宁是贵的不穿,说一件衣服就够他老家的人吃一年了。”

  毛姐说:“那我们记住别给老丁和周宁买一样的衣服,不然两个人一对比,显得我们在撒谎。”

  杨红有时也拉周宁跟她一起逛街,但很快就发现周宁除了象一般男人一样不爱逛街以外,他还比别人对逛街多一些憎恨,因为他没有钱为杨红买东西,觉得象个跟班苦力,逛得就很难受。

  “我没有让你给我买东西啊!”杨红申辩说。

  “可是我想为你买啊!”周宁痛苦地说,“我看到别人的丈夫都在那里为妻子付钱,而我没有钱为你付,我好受吗?”

  杨红建议说,那我以后把钱先给你,逛街时你来付?

  周宁摇摇头说:“你不是男人,也不缺钱花,你没法理解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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