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上大多数同学都在班主任带领下到县的关林镇去了,那里有个军医院的分院,学生们就住在附近农民家里,在军医院学医。静秋因为家里没钱,付不出路费和伙食费,跟几个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同学留在市,被塞到市的几个医院里去学医。
学校觉得静秋她们几个留在K市的学生,没有达到下农村去的那种艰苦程度,对她们的成长不利,于是派市八中附小的教导主任姚主任带领他们几个学中医。
姚主任的家在严加河下面的一个叫付家冲的小山村里。姚主任的父亲是生产队的“赤脚医生”,姚主任也学了一些扎针灸、拔火罐之类的技术,教静秋他们是绰绰有余了。
这下静秋他们几个就很忙了,那时的周末只有星期天一天。周一到周六,静秋要到医院学医,跟医院的护士们一样上下班,星期天跟姚主任学扎针灸、拔火罐。时不时的,还要到附近郊县去挖草药,为贫下中农治病,忙得不亦乐乎。
到乡下挖草药的时候,走在那些乡间小道上,特别是当暮色苍茫,炊烟袅袅的时候,静秋就会想起在西村坪度过的那些日子,想起第一次见到老三的情景,心里就会涌起一种莫明其妙的感伤,常常会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往往在这样的日子,她就会趁晚上的时候,躲在被子里,拆开棉衣里子上的那个暗口袋,把缝在里面的那封信拿出来读一读。大多数时候,只是为了看看老三的字,因为那信的内容她早就背熟了。
她从一开始就很喜欢看他的字,他的字有他独特的体,他的签名尤其可爱,那个“新”字,只两笔就写成了。上面那一点是一笔,剩下的那么多笔划,都是一笔写成。她暗暗模仿他的字,把他帮她写的村史抄来抄去,居然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了。
那时有支歌,叫做“读毛主席的书”,歌中唱道:“毛主席的书,我最爱读,千遍那个万遍呀下功夫;深刻的道理,我细心领会,只觉得心里头热乎乎。嗨,好像那,旱地里下了一场及时雨呀,(616122),小苗儿挂满了露水珠啊(616122)。毛主席的思想武装了我呀哈,干起了革命劲头儿足。”
这两个616122是两个过门,但平时唱歌没人伴奏,大家都是用口唱。久而久之,这个616122就一定要唱成“拉多拉多来来”,才能唱出那种感觉。
静秋以前唱这歌,可以说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但现在读老三的信,才真正体会到歌中描绘的那种感觉,当然她知道这等于是把老三比作毛主席,自然是反动之极,但老三的信,她的确是越读越爱读。深刻的道理,她慢慢地体会,觉得心里热乎乎的。
比如说他要她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好像她很有才似的,而且好像有才是件好事似的。她以前听到别人说她“有才”,就很紧张,因为说你“有才”,很可能就是说你“走白专道路”,只专不红。众所周知,卫星上天,红旗就要落地,所以白专的人是要打倒的。
但这话从老三嘴里说出来,静秋听着就很受用,也许有才不是坏事吧?也许真有一天,又兴考大学了,而她一下子考上了,成了一个大学生,那该多好!
那封信里,她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等你愿意告诉我的时候,再告诉我”,这句话,当时读的时候没怎么在意,现在再读,就觉得好像他还在等她一样,因为他想她告诉他,他在等着她告诉他。
想到这些,她就好想去西村坪看山楂花,说不定就能在大妈家碰见他,说不定他会陪她去看山楂花,她就告诉他生气的原因,他就向她解释,说他没有未婚妻,是大嫂搞错了。
但那是个学徒工一个月工资才18块钱的年代,花五、六块钱的路费去看山楂花,对她这样的穷人来说,简直是大逆不道。再说,也没有时间。再说,他自己也说过他答应娶他爸爸上司的女儿为妻。再说,他还牵过那个女孩的手。
五月底的一个星期天,天气很好,静秋起得比较早,想把家里的床单洗洗,下午还要跟姚主任学扎针灸。她刚打开门,就发现几个小男孩嗖地从她家门前跑掉了。她懒得去追,因为她家门前也没什么东西可偷可拿可破坏的,最多把她门前一张旧课桌里放的几双旧鞋偷跑。如果那些鞋不是旧到了极点,她也舍不得放在门外。
她溜了一眼那张旧课桌,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桌上放着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插着一束花,红红的,还有绿叶。瓶子已经倒在课桌上,里面的水正滴滴哒哒地往外流。有一枝花已经被人从瓶子里抽了出来,扔在地上,估计就是刚才那几个小孩干的。可能他们看见了这束花,就想偷一枝,刚抽出来,她就出来了,所以他们扔了花跑掉了。
她愣了片刻,意识到这可能就是山楂花,她见过桃花、梅花、映山红,但这都不是,那花的颜色跟老三买的毛线的颜色很相近,只能是山楂花了。那就是说老三今天来过了,给她送山楂花来了。
也许这些天,老三等她去西村坪看山楂花,但她没去,所以他自己摘了一些山楂花,送到她家来了。但是他怎么会知道她家住哪里呢?她想起她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说过的一句话:“想告诉你,总归是有办法的。”看来他以前是干侦察兵的。
她的心砰砰乱跳,不知道是激动还是什么。她把那玻璃瓶装满了水,把花插好,放到她床边的小课桌上,盯着那花看了好一阵,觉得心里甜甜的:他还记得我,还记得我想看山楂花,他跑这么远的路,就为了把山楂花给我送来。
她甜蜜了一小会,就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会不会同时还留了一封信在花旁边?按说他应该放一点什么表明他身份的东西吧?不会这样不声不响地放束花就走了。如果他是放了一封信的,那么信到哪里去了呢?
她家门前就像市里的解放路一样,是学校最热闹的地方。全校只有两个自来水龙头,都在静秋那栋房子旁边,她对面又是学校食堂的后门,到食堂打水打饭的人要从那里过,到水管来洗衣服、洗菜、提冷水的人也一眼就能看见她家门口那张桌子。
她不寒而栗,想起了曾经发生过的一件事。那时她家隔壁住的就是她初中的班主任,叫傅羲,L师大毕业的,听说文革初期在L师大是个非常活跃的造反派,很会整人。后来造反派失宠,他被分到比较边远的K市八中来了。但他造反的劲头丝毫没减,总是很积极地参与整人。
傅羲是教数学的,对静秋的数学才能很赞赏,但是他也很爱管闲事,尤其是男女关系方面的闲事,经常把班上的学生搞几个出来,整了材料,送到学校,让那几个学生受处分。那个写“毛非女子千八日”情信的学生,就是他查出来送交学校处分的。
他的好管闲事差点把静秋害惨。静秋小学时有个同学,叫赵建峰,人生得黑黑瘦瘦,但成绩倒还不错。赵建峰的父母都是K市造船厂的,母亲还是个小官。那时造船厂自己建了子弟小学,就把所有的船厂子弟转到船厂学校去了。赵建峰从初一起,就跟静秋不在一个学校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位赵建峰就开始给静秋写情信,他写得一手好字,文字上也很通顺,但静秋就是很讨厌他,也不知为什么。她警告了他几次,他仍然不听,照写不误。
有一天,赵建峰把信放在静秋家门前的一只旧鞋里,因为他要赶在船厂中学上课前到这来,所以来得很早,静秋家还没人起来。隔壁的那位傅老师起得早,看见了那封信,就擅自拿走了,而且当仁不让地拆开来看了。
那封信首先就谈当前国际国内形式一片大好,然后谈到我省我市形式也是一片大好,再谈到我校我班形式还是一片大好。这样好了一通,就用掉了两三页纸。不过那就是当时的写法,没谁能够免俗。那封信只在最后写了一下很敬佩静秋的才华,有点惺惺相惜,英雄识英雄的意味。当然最后没忘记问静秋愿意不愿意跟他玩朋友。
大约连傅老师这样的人也看出这事静秋没责任,所以傅老师把信交给了静秋的妈妈,叫静秋的妈妈找静秋好好谈谈,一定要教育静秋好好学习,思想上不要开小差。傅老师还表了一通功,说幸好是我看见了,如果是别人看见了,还不知传成什么样呢。
静秋后来看见了那封信,谢天谢地,赵建峰还没胡编乱造一点两人的恋爱史,不然肯定要闹出轩然大波。但静秋的妈妈吓了个半死,少不得又把“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古训搬出来,把静秋狠狠叮嘱了几遍。
对赵建峰那样的人,静秋讨厌归讨厌,但还不是特别怕,因为他们说不出她什么来,她问心无愧,从来没有跟他们说过话,更谈不上做下什么事了。
但对老三,静秋就没有这个把握了。她越想越怕,老三肯定是写了信的。他那样“文妥妥”的人,回去拿个包那么一点时间,他都要写一封信,他这次会不写信?可能他连信带花都放在这桌子上,某个路过的人看见了信和花,就阴险地把信拿走了,把花留在了这里。
静秋心急如焚地跑去找那几个小孩,但他们都说没看见什么信,他们就是想拿枝花玩玩,别的什么都不知道。问他们看见是谁把花放在哪里的,他们也说不知道。问他们去的时候有没有看见别的人,他们说没看见。
静秋方才的甜蜜心情一下子被刮得烟消云散,开始发疯一样地思考这事。如果老三写了信,他会写什么呢?如果他只说他在追她,她还不那么害怕,被人追追应该不是什么罪过。但是她敢肯定老三不会那样写,他一定会把他们之间的事写出来。比如说:“你还记得不记得那天我们在山上,你让我牵你的手,我把你抱在怀里……”
如果这样一封信让傅羲那样的人拿到,她这辈子就算完蛋了,肯定要把她当作风不正派的人批判了,那就不仅葬送了自己的一生,连妈妈和妹妹也连累了。如果老三又写了上次那样的反动言论,那就更糟糕了。
这样一想,她连那束花也不敢留了,好像有了那束花,别人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她头上一样。她赶快把那花剪碎了,扔到厕所里去了,玻璃瓶也扔到很远的一个垃圾堆里去了。
那天晚上,她紧张得一夜没睡好,接下来的几天,还连续做恶梦,梦见傅羲把她叫去了,手里拿着一封信,叫她自己老实坦白交代,是不是在西村坪编教材期间犯下了作风问题。她辩解,声明,但没人相信她。最后他们把老三叫来了,让他们两人当面对证。
老三说:“你就承认了吧,你当时不是说了愿意我拉你的手吗?”
她没想到老三这么快就交代了,而且把责任推在她身上,她想骂他,却发不出声。然后老三把那天的事全写出来了,学校对他从轻处理,而她则被拉到台上去,让大家批判她。
不知道怎么搞的,就成了她在游街了,她颈子上挂着一串破鞋,左手拿着一面锣,右手拿着一个锣捶,走一下,就要敲一下,自己大声喊:“我是破鞋!大家都来批斗我!”“我是个不要脸的臭婆娘!我跟人通奸!”
她吓得惊醒过来,满身是汗,好半天才相信这只是一个恶梦。但梦中的那一幕却是真实发生过的,是她上小学的时候看见过的游街情景。记得别人说那个女的以前是个妓女,解放后改造好了,还结了婚,领养了一个男孩,那个男孩就跟静秋一个班。
游街之后没几天,那个女的跳进附近的堰塘淹死了,肚子里装满了水,浮在那个脏乎乎的堰塘里,几天没人愿意去把她的尸首捞上来,怕脏了自己的手。
静秋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要叫那个女的“破鞋”,也不知道什么是“通奸”,但自那以后,她再也不敢穿破了的鞋,宁可打赤脚,听到一个“通”字,都觉得恶心,“奸”字就更不用说了。
她惶惶不可终日,看到那些住在学校的老师,就觉得他们的眼光有些异样,好像他们已经传阅了老三写给她的信件一样。她想给他们解释一下,但不知道怎样解释,心里是虚的。她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拿走了那封信,但是她觉得那些人正在商量着怎么样拿到更多的证据,正在商量应该给她一个什么样的处分。
一个星期过去了,她觉得自己的神经已经快崩溃了。她决定写一封信给老三,警告他悬崖勒马。她把字体变了又变,也不敢写自己的名字,因为她怕学校已经在监视她和老三了,那么这封信又会成为一个把柄。她恳求他忘了她,再不要送花送信的了,不然两个人的前途就葬送在他手里了。
这样写了,她又觉得不妥,如果这信被别人看见,别人很容易就能推理出她一定是跟老三做下什么了,不然怎么谈得上忘记她,又怎么谈得上葬送前途呢?
她又改写,恶狠狠地说,我不认识你,不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纠缠我,请你自重一些。
这样写,她还是觉得不妥。写得这么冷冰冰,凶巴巴的,如果把老三搞得恼羞成怒了,他把一切都揭发出来,甚至添油加醋地写一些,交给她学校,那不是更惨吗?一个是军区司令的儿子,一个是地主的女儿,学校相信谁,还用问吗?
她就这样写写改改,改改写写,花了一整天,才写了一封短短的信。她尽可能写得冷淡、礼貌、陌生,想既不得罪他,又能起到威摄的作用,最后她决定就写十六个字: